〈玉觀音〉/閱讀探戈
(1)
李茉莉的父親至今仍每個禮拜掛著塞滿傳單的單肩背包、高舉看板杵在人潮熙來攘往的路口。看板上寫著:「茉莉,爸爸實在好想好想妳。」
粗體大字下方貼著照片,那洋溢青春、笑容燦爛的少女,照片下面是關於李茉莉的基本資料:身高、體重、特徵。還有一行與尋人毫無關聯的突兀文字——「模範生,從國小到國中都是模範生。」
看板確實能吸引目光,不僅是照片女孩喜笑顏開,也因為李國華很難不讓人多看一眼。他陷入撕心裂肺太久,萎靡不振近乎成為印記,那張極度悲懺的愁容隔著對街都令人感到鼻酸。
李國華將尋人看板每週都保持嶄新、潔白,其實是來自「女兒好像才剛失蹤」的自我安慰,這種明知是自欺欺人的安慰能稍稍撫平哀傷,雖然也僅那麼一點,至少聊勝於無——足夠了。
他已經不再相信神祇好多年,當擲筊陰筊、陰筊、再陰筊,當神祇抹去最後一盞希望之燈,他每天不斷自問:究竟還有什麼力量能支撐自己活過一天?
直到看板成為唯一的精神寄託,活著的意義才逐漸有了一點重量。
李國華見人就聲嘶力竭哭喊著拜託:「有看到我女兒一定要通知我!」
失序行徑總會驚擾路人,見對方急著離開之際,他便會下跪乞求:「拜託看一眼就好!就一眼!拿一張尋人啟事就好!拜託你拜託你拜託你拜託你——就當作同情一位心碎的父親……」
每上演一回,附近店家、勸導的警察誰不是一陣辛酸難受。
李國華之所以將看版做大,就是要人們仔細牢記女兒模樣,但街訪鄰居都知道李茉莉早和照片裡不同了,畢竟李茉莉已經失蹤十五年了呀……人都不見十五年了……不忍說破是鄰里們共同的默契。
如果李茉莉還在,今年三十二歲的她一定是富有知性魅力的大美人。
大學會讀哪裡?臺大、清華、交大?
可能會是主播、老師,還是律師呢?
會在三十歲前邁入婚姻嗎?
十五年,說起來並不算長,若是人為做案這時間不足以超過追訴期時效。但對於一位失蹤十五年的花漾少女而言,足夠向愛她的每個人高聲宣判李茉莉的死。畢竟,當一個人失蹤滿七年,便能聲請死亡宣告。
十五年來沒有人可以告訴李國華失蹤的女兒在哪裡,失蹤那一天沒有目擊證人、沒有任何線索。
從翹課、心情不好離家、遭逢意外、被人誘拐,各種遇害消息繪聲繪影,動員人力在城市邊陲的一大片河岸荒地搜救無果,李茉莉的失蹤成了懸案。
早在十五年前大家都這麼說:「像李茉莉那麼漂亮的女孩子,了無音訊一個禮拜,就永遠找不回來了」、「如果是被賣掉,那還不如『解脫』來得更好。」
十五年過去,李國華以自身哀痛證明一個人的眼淚永遠不會流盡,悲傷到流不出眼淚的麻木僅是短暫,像是酗酒的偶爾斷片,痛苦實質上永遠不會消弭,一個活生生的骨肉消失了怎能不痛一輩子?
此地從十多年前還是荒地、農田、眷村到如今大樓林立,不少老鄰居感慨,如果當年案子是發生在臺北市,那麼繁華先進的臺北市,那路口監視器一定會拍到吧?
李茉莉就一定能找得回來了吧?
(2)
林自強距離上一次回來這裡已經是十五年前,這些年他一直避開這座折磨他的地獄。從來不看相關報導與任何資訊,這裡令他承載過太多痛苦,無論是妻小、工作、同袍,還是李茉莉與她父親,所有壓力、偏執、懊悔、憎恨與痛苦,全都來得太快太濃烈,血肉之軀終究無法負荷,再這麼折磨下去他會發瘋,必須搶在自我毀滅之前離開。
同袍認為他的離開是揮別陰霾試圖重生,其實他是害怕自己再多待一天,就會忍不住拿槍對準腦門終結痛苦。
他選擇回來只是試圖對內心的自我邁出一大步,邁出能對諮商師說「我能面對過去了。」的那一步。
諮商師聽聞的當下並不建議他這麼做,強調要深思熟慮——林自強打斷諮商師說話,他說:「已經夠久了,再不面對,我擔心死時會拉著心魔一起陪葬,連死都無法解脫是不是很可悲?」
今天踏出車站才發現這裡已全然不同。腦中霎時浮現出:「如果當年這麼繁榮,李茉莉失蹤是不是就不會毫無線索?」
另一道聲音干擾著:「如果當年如此繁榮,自己未付出的代價就無法如此輕易掩埋呀。」
現代,就是把雙面刃。
縱使眼前變得繁華,街道與地理位置仍然如此熟悉。這裡所有的一切都隨著痛苦深深嵌入腦中,無論過去十年、二十年,他好怕就這麼依附著自己一生一世。
林自強知道,李國華每個禮拜都會帶著自我欺騙的希望站在十五年前那個入口,因此特別選在今日回來。
他在對街凝視著李國華被千斤憂傷壓垮的身影,原先不高的身子消沉地更加矮小,白髮與皺紋是過度卑微的滄桑,那道身影就和自己一樣——好似苟且偷生的活著。
為什麼?
明明承受那麼多痛苦卻始終抓不住救命稻草,只能毫無希望苟且偷生活著?
誰能給我們救贖?
對街的李國華向行人下跪,哭得肝腸寸斷:「拿一張尋人啟事就好!拜託你拜託你拜託你拜託你——她是我女兒李茉莉——李茉莉——」
林自強不忍心再看了,原來痛苦真的會將人困在時空無法逃離,好多人就這麼受困一輩子,直到選擇了結自己。他心頭一震眼眶一濕,竟然哭了,為什麼?他悄悄佇立在電線桿後,看著馬路對面這位哀痛的父親。
此時,李國華雙膝跪地手拿傳單,跟著頻頻拒絕的行人移動,行人閃避他便哭啊、求啊、磕頭啊,當行人快速走過斑馬線,李國華失魂的眼神恰好與隱沒對街的男人交會,那雙混濁目光落在十五年來未見的身影上。
李國華瞳孔放大,一瞬間便想起那男人是誰,「你是……你……你是!」手中傳單飄散一地,笨拙地站起身子拉高音量呼喊。
對街的林自強隨即轉身離去,口中呢喃「你認錯了……你認錯了……」其實,這不過也是他用來逃避現實的自欺欺人。
(3)
麵攤還在,並沒有隨著時代變遷而更加亮麗,破舊卻誤打誤撞地保存人情味。
林自強一踏入麵攤,六旬老闆下著麵隨意嚷嚷,「要什麼?」
瞥見林自強便放下手中工作快跑出來,先是像個好奇孩子定睛瞧瞧、再一次仔細審視,拉起音量:「林Sir!是林Sir!好久沒見到你了,來,坐坐坐!」
林自強微笑,「歐吉桑,我已經不當警察很久了。」
老闆立即呼喚正在切小菜的妻子出來,對著妻子猛說:「記得嗎?記得嗎?吃了超過二十年的老客人啊,那位很帥的林Sir!」
老闆妻子笑說知道啦,怎麼不記得,只是怎麼瘦了那麼多?小心地詢問這些年過得好嗎?
桌上擺滿了十五年前時常點的小菜:皮蛋、油豆腐、豬頭皮、嘴邊肉、鴨頭與粉腸。還有一碗放了韭菜與蔥花的豬油拌麵,同樣的小攤、同樣的菜色,連味道竟然都與當年相同,好似將他送回了十五年前。
林自強大口大口的吃,這是近年來頭一次將食物吃得津津有味。消瘦,是因為遭憂鬱症侵蝕到完全沒有食慾;消瘦,是因為十五年前的心魔將他吞噬。已經持續諮商了五年,但這些破事他不願提。
這碗麵讓他跨出了面對十五年前的一大步,他鼓著嘴說這裡變得好多,連對面都要都更了,麵攤還會在嗎?
老闆笑說土地自己的,不賣,繼續做,前些年是有建商來談收購,不過日子過得去就好,便拒絕了。他指了指看不見的遠處,「林Sir還記得後面那一片荒地嗎?現在已經是一片重劃區,還貴得要死。以前那裡多偏僻還常常出事,都沒人敢去,我都說,死過人的地方蓋房子誰要買?」
話說到這裡打住,老闆起身拿起了冰啤酒為兩人倒了一杯,略帶嘲諷地開口,「結果我大女兒結婚後跟女婿就買在那裡,說什麼我太迷信,還好他們有買,一坪現在漲到65萬。你看看多給我洩氣。」
再一口啤酒入喉,眼神因酒精泛起哀愁,「林Sir,你覺得那位女孩子,是不是就在那裡?現在被一棟棟大樓壓在上面。」
十五年前,老闆也是里民組織搜尋隊的一員,他是第一個響應加入的,李茉莉多麼乖巧的女孩子啊,常常帶著笑容高喊一句,「阿伯!大碗陽春麵加辣,粗的!」
大碗陽春麵加辣,要粗麵,這是李茉莉買給爸爸的午餐、晚餐。爸爸工作辛苦所以她來買,這樣爸爸回來就能吃一碗熱騰騰的湯麵。
十五年前的畫面老闆仍歷歷在目,他知道話題應該結束了,過去的事情就該留在過去,舉手示意「不用回我,不用回我」起身離開。
老闆娘見著幾杯啤酒入喉的先生回來煮麵,不悅地嘟囔幾句,明面上唸著做生意還喝酒,實則是「提什麼以前的事。」
老闆再次舉起手表示「好啦,好啦,不講。」繼續忙碌,一個步履蹣跚的身影進入麵攤,兩夫妻下意識招呼,「要什麼?」
老闆娘稍稍推了推丈夫。一抬頭,是李國華。
李國華望著坐在麵攤深處的林自強,情緒似乎被逼入崩潰邊緣,身子頻頻顫抖,「你是……你是……」
林自強這次不逃避了,不逃了,腦中浮現「你覺得那位女孩子,是不是就在那裡?現在被一棟棟大樓壓在上面。」
他起身,離開了椅子——
										(1)
李茉莉的父親至今仍每個禮拜掛著塞滿傳單的單肩背包、高舉看板杵在人潮熙來攘往的路口。看板上寫著:「茉莉,爸爸實在好想好想妳。」
粗體大字下方貼著照片,那洋溢青春、笑容燦爛的少女,照片下面是關於李茉莉的基本資料:身高、體重、特徵。還有一行與尋人毫無關聯的突兀文字——「模範生,從國小到國中都是模範生。」
看板確實能吸引目光,不僅是照片女孩喜笑顏開,也因為李國華很難不讓人多看一眼。他陷入撕心裂肺太久,萎靡不振近乎成為印記,那張極度悲懺的愁容隔著對街都令人感到鼻酸。
李國華將尋人看板每週都保持嶄新、潔白,其實是來自「女兒好像才剛失蹤」的自我安慰,這種明知是自欺欺人的安慰能稍稍撫平哀傷,雖然也僅那麼一點,至少聊勝於無——足夠了。
他已經不再相信神祇好多年,當擲筊陰筊、陰筊、再陰筊,當神祇抹去最後一盞希望之燈,他每天不斷自問:究竟還有什麼力量能支撐自己活過一天?
直到看板成為唯一的精神寄託,活著的意義才逐漸有了一點重量。
李國華見人就聲嘶力竭哭喊著拜託:「有看到我女兒一定要通知我!」
失序行徑總會驚擾路人,見對方急著離開之際,他便會下跪乞求:「拜託看一眼就好!就一眼!拿一張尋人啟事就好!拜託你拜託你拜託你拜託你——就當作同情一位心碎的父親……」
每上演一回,附近店家、勸導的警察誰不是一陣辛酸難受。
李國華之所以將看版做大,就是要人們仔細牢記女兒模樣,但街訪鄰居都知道李茉莉早和照片裡不同了,畢竟李茉莉已經失蹤十五年了呀……人都不見十五年了……不忍說破是鄰里們共同的默契。
如果李茉莉還在,今年三十二歲的她一定是富有知性魅力的大美人。
大學會讀哪裡?臺大、清華、交大?
可能會是主播、老師,還是律師呢?
會在三十歲前邁入婚姻嗎?
十五年,說起來並不算長,若是人為做案這時間不足以超過追訴期時效。但對於一位失蹤十五年的花漾少女而言,足夠向愛她的每個人高聲宣判李茉莉的死。畢竟,當一個人失蹤滿七年,便能聲請死亡宣告。
十五年來沒有人可以告訴李國華失蹤的女兒在哪裡,失蹤那一天沒有目擊證人、沒有任何線索。
從翹課、心情不好離家、遭逢意外、被人誘拐,各種遇害消息繪聲繪影,動員人力在城市邊陲的一大片河岸荒地搜救無果,李茉莉的失蹤成了懸案。
早在十五年前大家都這麼說:「像李茉莉那麼漂亮的女孩子,了無音訊一個禮拜,就永遠找不回來了」、「如果是被賣掉,那還不如『解脫』來得更好。」
十五年過去,李國華以自身哀痛證明一個人的眼淚永遠不會流盡,悲傷到流不出眼淚的麻木僅是短暫,像是酗酒的偶爾斷片,痛苦實質上永遠不會消弭,一個活生生的骨肉消失了怎能不痛一輩子?
此地從十多年前還是荒地、農田、眷村到如今大樓林立,不少老鄰居感慨,如果當年案子是發生在臺北市,那麼繁華先進的臺北市,那路口監視器一定會拍到吧?
李茉莉就一定能找得回來了吧?
(2)
林自強距離上一次回來這裡已經是十五年前,這些年他一直避開這座折磨他的地獄。從來不看相關報導與任何資訊,這裡令他承載過太多痛苦,無論是妻小、工作、同袍,還是李茉莉與她父親,所有壓力、偏執、懊悔、憎恨與痛苦,全都來得太快太濃烈,血肉之軀終究無法負荷,再這麼折磨下去他會發瘋,必須搶在自我毀滅之前離開。
同袍認為他的離開是揮別陰霾試圖重生,其實他是害怕自己再多待一天,就會忍不住拿槍對準腦門終結痛苦。
他選擇回來只是試圖對內心的自我邁出一大步,邁出能對諮商師說「我能面對過去了。」的那一步。
諮商師聽聞的當下並不建議他這麼做,強調要深思熟慮——林自強打斷諮商師說話,他說:「已經夠久了,再不面對,我擔心死時會拉著心魔一起陪葬,連死都無法解脫是不是很可悲?」
今天踏出車站才發現這裡已全然不同。腦中霎時浮現出:「如果當年這麼繁榮,李茉莉失蹤是不是就不會毫無線索?」
另一道聲音干擾著:「如果當年如此繁榮,自己未付出的代價就無法如此輕易掩埋呀。」
現代,就是把雙面刃。
縱使眼前變得繁華,街道與地理位置仍然如此熟悉。這裡所有的一切都隨著痛苦深深嵌入腦中,無論過去十年、二十年,他好怕就這麼依附著自己一生一世。
林自強知道,李國華每個禮拜都會帶著自我欺騙的希望站在十五年前那個入口,因此特別選在今日回來。
他在對街凝視著李國華被千斤憂傷壓垮的身影,原先不高的身子消沉地更加矮小,白髮與皺紋是過度卑微的滄桑,那道身影就和自己一樣——好似苟且偷生的活著。
為什麼?
明明承受那麼多痛苦卻始終抓不住救命稻草,只能毫無希望苟且偷生活著?
誰能給我們救贖?
對街的李國華向行人下跪,哭得肝腸寸斷:「拿一張尋人啟事就好!拜託你拜託你拜託你拜託你——她是我女兒李茉莉——李茉莉——」
林自強不忍心再看了,原來痛苦真的會將人困在時空無法逃離,好多人就這麼受困一輩子,直到選擇了結自己。他心頭一震眼眶一濕,竟然哭了,為什麼?他悄悄佇立在電線桿後,看著馬路對面這位哀痛的父親。
此時,李國華雙膝跪地手拿傳單,跟著頻頻拒絕的行人移動,行人閃避他便哭啊、求啊、磕頭啊,當行人快速走過斑馬線,李國華失魂的眼神恰好與隱沒對街的男人交會,那雙混濁目光落在十五年來未見的身影上。
李國華瞳孔放大,一瞬間便想起那男人是誰,「你是……你……你是!」手中傳單飄散一地,笨拙地站起身子拉高音量呼喊。
對街的林自強隨即轉身離去,口中呢喃「你認錯了……你認錯了……」其實,這不過也是他用來逃避現實的自欺欺人。
(3)
麵攤還在,並沒有隨著時代變遷而更加亮麗,破舊卻誤打誤撞地保存人情味。
林自強一踏入麵攤,六旬老闆下著麵隨意嚷嚷,「要什麼?」
瞥見林自強便放下手中工作快跑出來,先是像個好奇孩子定睛瞧瞧、再一次仔細審視,拉起音量:「林Sir!是林Sir!好久沒見到你了,來,坐坐坐!」
林自強微笑,「歐吉桑,我已經不當警察很久了。」
老闆立即呼喚正在切小菜的妻子出來,對著妻子猛說:「記得嗎?記得嗎?吃了超過二十年的老客人啊,那位很帥的林Sir!」
老闆妻子笑說知道啦,怎麼不記得,只是怎麼瘦了那麼多?小心地詢問這些年過得好嗎?
桌上擺滿了十五年前時常點的小菜:皮蛋、油豆腐、豬頭皮、嘴邊肉、鴨頭與粉腸。還有一碗放了韭菜與蔥花的豬油拌麵,同樣的小攤、同樣的菜色,連味道竟然都與當年相同,好似將他送回了十五年前。
林自強大口大口的吃,這是近年來頭一次將食物吃得津津有味。消瘦,是因為遭憂鬱症侵蝕到完全沒有食慾;消瘦,是因為十五年前的心魔將他吞噬。已經持續諮商了五年,但這些破事他不願提。
這碗麵讓他跨出了面對十五年前的一大步,他鼓著嘴說這裡變得好多,連對面都要都更了,麵攤還會在嗎?
老闆笑說土地自己的,不賣,繼續做,前些年是有建商來談收購,不過日子過得去就好,便拒絕了。他指了指看不見的遠處,「林Sir還記得後面那一片荒地嗎?現在已經是一片重劃區,還貴得要死。以前那裡多偏僻還常常出事,都沒人敢去,我都說,死過人的地方蓋房子誰要買?」
話說到這裡打住,老闆起身拿起了冰啤酒為兩人倒了一杯,略帶嘲諷地開口,「結果我大女兒結婚後跟女婿就買在那裡,說什麼我太迷信,還好他們有買,一坪現在漲到65萬。你看看多給我洩氣。」
再一口啤酒入喉,眼神因酒精泛起哀愁,「林Sir,你覺得那位女孩子,是不是就在那裡?現在被一棟棟大樓壓在上面。」
十五年前,老闆也是里民組織搜尋隊的一員,他是第一個響應加入的,李茉莉多麼乖巧的女孩子啊,常常帶著笑容高喊一句,「阿伯!大碗陽春麵加辣,粗的!」
大碗陽春麵加辣,要粗麵,這是李茉莉買給爸爸的午餐、晚餐。爸爸工作辛苦所以她來買,這樣爸爸回來就能吃一碗熱騰騰的湯麵。
十五年前的畫面老闆仍歷歷在目,他知道話題應該結束了,過去的事情就該留在過去,舉手示意「不用回我,不用回我」起身離開。
老闆娘見著幾杯啤酒入喉的先生回來煮麵,不悅地嘟囔幾句,明面上唸著做生意還喝酒,實則是「提什麼以前的事。」
老闆再次舉起手表示「好啦,好啦,不講。」繼續忙碌,一個步履蹣跚的身影進入麵攤,兩夫妻下意識招呼,「要什麼?」
老闆娘稍稍推了推丈夫。一抬頭,是李國華。
李國華望著坐在麵攤深處的林自強,情緒似乎被逼入崩潰邊緣,身子頻頻顫抖,「你是……你是……」
林自強這次不逃避了,不逃了,腦中浮現「你覺得那位女孩子,是不是就在那裡?現在被一棟棟大樓壓在上面。」
他起身,離開了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