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隱含作者
我已經寫作三十年。這句話我已經陳述了好一段時間,事實上,就是陳述得太久了,如今已不再是事實,因為我的作家生涯即將邁入第三十一個年頭。我卻還是喜歡說自己已經寫小說三十年了,雖然有點誇張。偶爾我也會寫寫其他類型的文章,如隨筆、書評、對伊斯坦堡或政治的感想,還有演說文,但我真正的職業,也就是把我和人生綁在一起的,還是寫小說。有許多出色作家寫作時間比我長得多,已經寫了大半個世紀,卻沒有太當一回事。也有許多讓我一讀再讀的偉大作家,如托爾斯泰(Leo Tolstoy,1828-1910)、杜思妥也夫斯基(Fyodor Dostoyevsky,1821-1881)、湯瑪斯.曼(Thomas Mann,1875-1955),寫作生涯更長達五十多年……那麼我為何對自己寫作的三十週年如此慎重以待?這是因為我希望能將寫作(尤其是小說寫作)視為一種習慣來談一談。
為了讓自己快樂,我必須每天攝取文學,這一點無異於病人必須每天服用一匙藥。小時候得知糖尿病患者須得每天接受注射時,我和大家一樣替他們感到難過,甚至可能認為他們已經半死。我對文學的依賴想必也同樣讓我呈現半死狀態吧。尤其當我還是年輕作家時,我可以感覺到其他人認為我隔絕於真實世界之外,因此注定「半死」。又或者精準地說是「半人半鬼」。有時候我甚至抱有一種想法,覺得自己徹底死了,但正努力透過文學重新為屍身注入生命。對我而言,文學就是一種藥。一如他人以湯匙餵送或針筒注射的藥劑,我每日的文學攝取量,或者也可以說我每日的嗑藥量,必須達到一定標準。
首先,藥必須是好藥。品質的好壞能讓我知道它有多真實、多有效。閱讀小說中某個縝密深奧的段落,進入那個世界並信其為真──再沒有比這個更令我快樂,也再沒有比這個把我和人生綁得更牢的了。而且我寧可作者已死,那麼我的讚佩之心便不會被小小的嫉妒烏雲所遮蔽。隨著年歲漸長,我愈發相信頂尖書作都出自已故作家之手。即使他們尚在人世,感受他們的存在就像感受鬼魂一般。也正因如此,在路上遇見偉大作家,我們總會視他們如鬼魂,只會不敢置信地驚嘆遙望。
偶爾有些勇敢的人會上前請鬼魂簽名。有時候我會提醒自己,這些作家不久便會死去,一旦他們死了,他們的著作遺產將會在我們心裡占據更寶貴的地位。不過當然了,事實並不必然如此。
假如我每日攝取的文學是我自己正在書寫的東西,情況便迥然不同。因為像我這樣罹此疾患的人,最佳療法就是每天寫作大半頁,這也是最大的幸福泉源。三十年來,我平均每天會獨自關在房裡、坐在書桌前十個小時,如果只算寫得夠好可以出版的作品,我平均每天的寫作量遠遠不及半頁。我寫的東西多半都不符合我自己的品管標準。我可以告訴各位,這是兩大痛苦泉源。
但請別誤會。像我這麼依賴文學的作家絕不可能膚淺到滿足於自己已經寫出的優秀傑作,也不可能因為這些書的銷量或成就便暗自稱慶。文學不容許這樣一個作家佯裝自己拯救了世界,倒是給了他拯救自己這一天的機會。每一天都很難熬,尤其不寫作、無法寫作的日子更難熬。重點在於要找到足夠的希望度過這一天,如果你正在閱讀的書籍或篇章寫得好,就要在其中找到樂趣與幸福,哪怕只是一天。
我來說明一下,在寫作不順利又無法沉浸書中的日子是什麼感覺。首先,我眼前的世界會起變化,會變得難以忍受、面目可憎。了解我的人就能看出這種變化,因為我自己也會變得和周圍所見的世界一樣。例如,晚上見到我一臉悲慘絕望,女兒就會知道我那天寫作不順利。我很希望別讓她看出來,卻做不到。在這些黑暗時刻裡,我感覺生死之間似乎已無界線。我不想和任何人說話,這樣也好,因為不管誰看到我處於這種狀態,也絕無意和我說話。每天下午一點到三點之間,這種絕望會以較溫和的形式降臨,但我已經學會如何藉由閱讀和寫作來應付,若是動作夠快,我便能挽救自己不墮入活死人狀態。
萬一有一大段時間無法接受筆墨治療,無論是因為旅行、沒繳瓦斯費、兵役(曾經有過一次)、政治事件(較近期發生過),或是任何其他阻礙,我都會覺得痛苦像水泥一樣壓在心裡。我的身體變得活動困難,四肢關節僵硬,頭腦石化,就連汗水的味道似乎也變了。
這份痛苦似乎不斷增長,因為生活中充滿各種圖謀讓人遠離文學的事物。我可能坐在擠滿人的政治集會席上,或是在學校走廊上與同學聊天,或是假日與親戚聚餐,努力地和一個立意良善卻志趣不相投的人交談,或是被電視畫面吸引了目光;我也可能正在開一個重要的商務會議,或是正在購物、身在去找公證人的路上,或是正在拍簽證用的照片──這時眼皮會忽然變得沉重,即使是白晝時分,竟也能直接睡著。當我遠離家門,根本無法回到自己房間獨處時,唯一的慰藉就是在大白天裡小睡片刻。
所以,是的,我真正渴望的不是文學,而是一個可以讓我獨自沉思的房間。在這樣的房間裡,我可以對那些同樣擁擠的地方,諸如家庭聚會、學校集會、餐宴,以及所有參與的人,虛構出美麗幻想。我會想像出許多細節,讓那些擁擠的假日聚餐更加豐富多彩,也會讓與會者本身變得更有意思。當然了,幻夢中所有人事物都很有趣、吸引人而逼真,我會用已知世界的材料打造新的世界。接下來是關鍵核心:要想寫得好,首先必須厭倦外界干擾;要厭倦外界干擾,就必須進入生活。每當我坐在某個電話響不停的辦公室裡,和朋友及摯愛同在陽光普照的海灘上,或參加雨中喪禮受到各種噪音轟炸時,換句話說,當我開始察覺當下情景的核心在我四周鋪展開來,我會忽然錯覺自己其實已不在現場,而是站在邊線上觀看。我會開始作白日夢。假如我心情悲慘,就只會去想自己有多無聊。無論是哪一種情形,心裡都會有個聲音催促我回到房間坐到書桌前。
我不知道一般人大多如何回應這樣的聲音,但我的回應態度會讓像我這樣的人成為作家,而且我猜它比較可能讓我們變成散文或小說作家,而不是詩人。思量至此,我能稍微深入地了解自己每天非吃不可的藥具有哪些特性,其中的有效成分包括無聊、實際生活與想像的生活。
這份自白帶給我樂趣,但誠實談論自己又令我感到恐懼──在這兩種心境共同引領下,我得到一個嚴肅而重要的領悟,現在我想與各位分享。我想提出一個簡單的理論,其發想概念是:寫作是一種慰藉,甚至是一種療癒,至少對我這種小說作家而言是如此,因為我們選擇主題、形塑手中作品,來滿足每天的白日夢需求。小說的靈感來自想法、激情、暴烈情緒與欲望,這點大家都知道。取悅情人、藐視敵人、讚頌喜愛的事物、喜歡以權威之姿談論自己一無所知的事、以緬懷往日時光為樂、夢想著魚水之歡或閱讀之樂與從事政治活動帶來的狂熱、耽溺在個人的煩憂或習性中……我們便是由以上這些意念,以及任何更隱晦或甚至更荒謬的欲望,透過既清楚又神祕的方式形塑而成。而我們所傾吐的白日夢,其靈感也同樣來自這些欲望。我們或許不明白這些白日夢從何而來,甚至不知道它們可能意謂著什麼,可是當我們坐下來寫作時,白日夢便會將生命氣息吹入我們體內,彷彿不知來自何處的風撥動了風鳴琴。甚至可以說我們就像不知何去何從的船長,臣服於這陣神祕的風。
同一時間,我們的部分心智可以準確無誤地在地圖上指出自己的位置,也能清楚記得自己要航向哪一點。即便無條件地隨風前行的時候,我還是能維持大致的方向感──至少其他幾位我認識並仰慕的作家是這麼說的。我在出發前會訂好計畫:將我想說的故事分好段落,決定這艘船要停靠哪些港口,計畫載運並沿途卸下的貨有哪些,預估航行時間,並且畫出路線圖。但假如來自未知方位的風灌滿我的船帆,決定改變我的故事路線,我也不會抗拒。因為船最熱切渴望的,就是在滿帆的來往航行間找到圓滿與完美的感覺。我就像在找尋一個特殊時空,在那裡一切互相交流、互相連結,甚至互相意識到彼此。然後突然間,風會平息下來,我也將停駐於一個萬物靜止之處。但是我會感受到在這片平靜迷濛的水域中有一些東西存在,只要我耐心等候,終會帶動小說往前行。
我最企盼的是我在小說《雪》中描述的那種心靈啟發,這與柯立芝(Samuel Taylor Coleridge,1772-1834)在〈忽必烈汗〉中描述的靈感不無相似處。
我企盼著靈感油然而生(就像詩之於柯立芝,還有詩之於《雪》的主人翁卡),以一種戲劇性的方式,最好已經具備適用於小說的場景與布局。倘若我耐心而專注地等候,願望就會成真。寫小說就是要對這些欲望、風與靈感敞開心胸,對內心的陰暗角落與其籠罩於靜止迷霧的時刻亦然。
其實小說不過就是一則故事,而這則故事會因這些風張滿帆,會回應這些從不明方位吹來的靈感、憑藉它建造成形,還能攫取我們為了消遣所虛構的所有白日夢,使之凝聚成一個有意義的整體。尤有甚之,小說更是一艘船,船上載著一個我們試圖保存的夢世界,永遠鮮活、隨時作好準備。將小說聚集成形的這些小小白日夢片段,在我們進入夢鄉那一刻,便能幫助我們忘卻我們渴望逃離的沉悶世界。我們寫得愈多,這些夢會變得愈豐富,而船上的第二個世界也會顯得更寬闊、更細緻、更完整。我們最後是透過寫作認識這個世界,對它了解得愈多,便愈容易將它裝入腦中到處走動。假如我正在寫某本小說而且寫得很順,我很輕易就能進入它的夢境。小說就是新的世界,我們藉由閱讀悠遊其間,如想更充分地體驗之,便是藉由寫作:小說家會試著形塑作品,使之呈現他想詳細闡述的夢。這些作品不僅能為細心的讀者帶來快樂,同樣也能為作者提供一個堅固安全的新世界,讓他可以在一天當中的任何時刻沉浸其中、尋求快樂。如果我自覺能創造出這樣一個神奇世界,哪怕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都能讓我在來到書桌前、面對紙筆的那一刻感到滿足,我可以剎那間就拋下熟悉而無聊的日常世界,進入另一個較大的空間裡自在遊蕩。多數時候我都不想回到真實生活,也不想讓小說終結。這種感覺應該和讀者的反應有關,每當我告訴讀者自己正在寫新小說,我最樂意聽到的回應就是:「請盡量寫長一點!」有一點我要驕傲地自誇一下,比起出版商多年如一日的懇求:「盡量短一點!」我聽到前一句話的機會要多上千倍。
單一個人的喜悅與樂趣所造就的習慣,怎能產生令這麼多人感興趣的作品呢?
《我的名字叫紅》的讀者喜歡拿莎庫兒的話來提醒我,大意是:凡事都試圖解釋是一種非常愚蠢的行為。在這一幕中,讓我自己產生共鳴的並不是與我同名的小主人翁奧罕,而是溫柔取笑他的母親。然而,若能容我再犯一次傻,和奧罕做同樣的事,我想解釋一下為什麼對作家有如良藥的幻想,也能對讀者起同樣作用。因為假如我讓自己遠離電話鈴聲,遠離日常生活的所有麻煩、要求,與煩悶,我就能全心投入我的小說世界,並寫得很好,一旦如此,在那無拘無束的天堂中,其運行規則就會讓我想起小時候玩的遊戲。好像所有事物都變得比較單純,在那個世界裡,好像每棟房子與建築、每輛車、每艘船都是用玻璃做成,讓我能一覽無遺,它們也向我吐露祕密。我要做的就是猜測規則並傾聽,欣然旁觀每個空間內發生的事,與書中人物搭上轎車與巴士在伊斯坦堡到處跑,造訪那些已經令我厭倦的地方,用新的目光去看待進而改造它們。我要做的就是盡情作樂、無須負責,因為(正如我們常常對小孩說的)在玩樂當中,很可能也會學到些什麼。
一個想像力豐富的小說家最大的優點就是能夠像小孩一樣忘卻這個世界,能夠不負責任並樂在其中,能夠玩弄已知世界的規則,但同時也能超越這些隨心所欲的幻想飛躍,看見自己將來必須讓讀者忘我地沉浸於故事中的重責大任。小說家或許整天都在玩樂,但他同時也深深堅信自己比其他人更認真嚴肅,這是因為他能直視事物核心,而這向來只有孩童能做到。在鼓起勇氣為我們曾經愛怎麼玩就怎麼玩的遊戲設定規則時,小說家感覺到將來讀者也會自願受同樣的規則、同樣的語言、同樣的語句,總而言之就是受故事所吸引。所謂寫得好也就是能讓讀者說:「我也想這麼說,卻實在無法容許自己這麼孩子氣。」
我在小說世界中一面探索、創造、擴大版圖,一面訂定規則,等待來自不明方位的風讓我船張滿帆,同時仔細研究地圖,而這個世界誕生自一種童稚的純真,有時我也苦求不得。這是所有作家都會遇上的情形。偶爾我會卡住,又或是回到之前擱置的某個點,卻發現接不下去。
這種苦惱是家常便飯,不過我也許比其他作家更能輕鬆以對,要是先前的斷點無法接續,我總能轉向小說中的另一處缺口。由於地圖研究得夠仔細,我隨時可以著手寫另一個段落,無須按照閱讀順序來寫作。這點倒也沒有那麼重要,只不過去年秋天,我在設法解決各種複雜的政治事件時也碰上類似的卡關問題,感覺好像發現了一件與小說寫作也有關聯的事。我來解釋一下。
對我提起的訴訟與我隨後身陷的政治困境,使我身不由己地變得更「政治」、「嚴肅」、與「負責」得多,那是令人悲傷的情勢,更是令人悲傷的心境──且容我面帶微笑地說。為此,我無法進入那種童稚的純真狀態,自然不可能寫得出小說,但這點不難理解,我也不感到驚訝。隨著事件慢慢發展,我會告訴自己我那快速消失的不負責任感、我那孩子氣的玩樂感與孩子氣的幽默感,總有一天會恢復,到時便能完成已經寫了三年的小說。然而,我每天早上依然早起,比伊斯坦堡其餘千萬居民都早得多,試著進入那本安躺在寂靜深夜裡的未完小說。這麼做是因為我萬分渴望回到心愛的另一個世界,在大大努力了一段時間後,便開始將小說的一點一滴從腦海中拉出來,看著它們在眼前上演。不過這些並非我正在寫的小說的片段,而是截然不同的故事場景。在那一個個煩悶無趣的清晨,出現在我眼前的不是已經寫了三年的小說,而是另一部小說不斷擴張的場景、語句、人物與奇怪細節。不久之後,我開始記下這些片段,並草草寫下以前從未有過的想法。這另一本小說將是關於某位已故現代畫家的畫作。我發現當我設想這名畫家,也會同時想到他的畫作。不一會,我便明白為何自己無法在那段煩悶的日子裡,重新捕捉到孩童不負責任的精神。我已無法再回到稚氣,頂多只能回到童年,回到(如《伊斯坦堡》中所描述)我夢想成為畫家,而且只要醒著便畫個不停的歲月。
後來,對我的控訴撤銷了,我又重回已經寫了三年的小說《純真博物館》。
但是,今天我正在準備另外那本小說,而其中一幕又一幕的情節正是在那段時間浮現出我腦海,當時我無法重返純真的稚氣,只能透過童年熱衷的事物重返半途。這個經驗讓我對寫小說這門神祕藝術有了某種重要體悟。
要解釋這點,我可以拿「隱含讀者」的概念(偉大的文學評論家兼理論家沃夫岡.伊瑟爾[Wolfgang Iser,1926-2007〕提出的原理),加以扭曲以達到我自己的目的。伊瑟爾發明了一個以讀者為導向的傑出文學理論。他說小說的意義既不在文本也不在閱讀的背景,而是介於兩者之間。他主張小說只有在被閱讀的時候意義才會彰顯,因此當他提到隱含讀者,其實賦予了他們不可或缺的角色。
當我幻想著另一本書的場景、語句與細節,而不是繼續已經著手的小說時,忽然想到這個理論,而它給我的推論暗示是:每一本未寫成卻還在幻想與計畫階段的小說(換句話說,也包括我那本未完成的作品),都必須有個隱含作者。因此只有再次成為它的隱含作者,我才能完成那本書。可是當身陷於政治事件中,或是思緒太常受未繳的瓦斯帳單、電話鈴響與家族聚會所干擾──這在日常生活中實在太發生了──我便無法成為隱含在夢想書中的作者。在涉入政治那段漫長煩悶的日子裡,我無法成為我渴望撰寫的書的隱含作者。後來那段日子過去了,我又回到小說來,講述一個愛情故事,時間介於一九七五年至今,主角是伊斯坦堡的富人,也可說是「伊斯坦堡上流社會人士」,這是報紙偏愛的用詞。此外也如我深切期盼地回到原來的自己,每當想到小說已多麼接近尾聲,也會感到快樂。但有了這次經驗之後,我終於明白為什麼這三十年來,會費盡心力想成為自己渴望撰寫的書的隱含作者。要幻想一本書並不難,我經常在做這件事,就如同我花很多時間想像自己是另一個人。難的是成為你的夢想書的隱含作者。也許對我來說尤其困難,因為我只想寫恢弘、厚重、充滿野心的小說,也因為我寫得實在非常慢。
不過也不用抱怨。已經出版七本小說的我大可以說:即使要耗費一點心力,我仍確實可以成為一個能寫出自己夢想之書的作者。
我寫完了這些書並留在身後,同樣地我也將能夠寫出那些書的作家幽靈留在身後。這七位隱含作者都很像我,過去這三十年來,他們從伊斯坦堡、從一扇和我相似的窗戶認識了人生與世界,由於他們對這個世界瞭若指掌並深信不疑,因而能夠以孩童玩耍時認真嚴肅與蓄意縱情的態度加以描述。
我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再寫三十年小說,並利用這個藉口將自己隱藏在其他新的角色中。
我已經寫作三十年。這句話我已經陳述了好一段時間,事實上,就是陳述得太久了,如今已不再是事實,因為我的作家生涯即將邁入第三十一個年頭。我卻還是喜歡說自己已經寫小說三十年了,雖然有點誇張。偶爾我也會寫寫其他類型的文章,如隨筆、書評、對伊斯坦堡或政治的感想,還有演說文,但我真正的職業,也就是把我和人生綁在一起的,還是寫小說。有許多出色作家寫作時間比我長得多,已經寫了大半個世紀,卻沒有太當一回事。也有許多讓我一讀再讀的偉大作家,如托爾斯泰(Leo Tolstoy,1828-1910)、杜思妥也夫斯基(Fyodor Dostoyevsky,1821-1881)、湯瑪斯.曼(Thomas Mann,1875-1955),寫作生涯更長達五十多年……那麼我為何對自己寫作的三十週年如此慎重以待?這是因為我希望能將寫作(尤其是小說寫作)視為一種習慣來談一談。
為了讓自己快樂,我必須每天攝取文學,這一點無異於病人必須每天服用一匙藥。小時候得知糖尿病患者須得每天接受注射時,我和大家一樣替他們感到難過,甚至可能認為他們已經半死。我對文學的依賴想必也同樣讓我呈現半死狀態吧。尤其當我還是年輕作家時,我可以感覺到其他人認為我隔絕於真實世界之外,因此注定「半死」。又或者精準地說是「半人半鬼」。有時候我甚至抱有一種想法,覺得自己徹底死了,但正努力透過文學重新為屍身注入生命。對我而言,文學就是一種藥。一如他人以湯匙餵送或針筒注射的藥劑,我每日的文學攝取量,或者也可以說我每日的嗑藥量,必須達到一定標準。
首先,藥必須是好藥。品質的好壞能讓我知道它有多真實、多有效。閱讀小說中某個縝密深奧的段落,進入那個世界並信其為真──再沒有比這個更令我快樂,也再沒有比這個把我和人生綁得更牢的了。而且我寧可作者已死,那麼我的讚佩之心便不會被小小的嫉妒烏雲所遮蔽。隨著年歲漸長,我愈發相信頂尖書作都出自已故作家之手。即使他們尚在人世,感受他們的存在就像感受鬼魂一般。也正因如此,在路上遇見偉大作家,我們總會視他們如鬼魂,只會不敢置信地驚嘆遙望。
偶爾有些勇敢的人會上前請鬼魂簽名。有時候我會提醒自己,這些作家不久便會死去,一旦他們死了,他們的著作遺產將會在我們心裡占據更寶貴的地位。不過當然了,事實並不必然如此。
假如我每日攝取的文學是我自己正在書寫的東西,情況便迥然不同。因為像我這樣罹此疾患的人,最佳療法就是每天寫作大半頁,這也是最大的幸福泉源。三十年來,我平均每天會獨自關在房裡、坐在書桌前十個小時,如果只算寫得夠好可以出版的作品,我平均每天的寫作量遠遠不及半頁。我寫的東西多半都不符合我自己的品管標準。我可以告訴各位,這是兩大痛苦泉源。
但請別誤會。像我這麼依賴文學的作家絕不可能膚淺到滿足於自己已經寫出的優秀傑作,也不可能因為這些書的銷量或成就便暗自稱慶。文學不容許這樣一個作家佯裝自己拯救了世界,倒是給了他拯救自己這一天的機會。每一天都很難熬,尤其不寫作、無法寫作的日子更難熬。重點在於要找到足夠的希望度過這一天,如果你正在閱讀的書籍或篇章寫得好,就要在其中找到樂趣與幸福,哪怕只是一天。
我來說明一下,在寫作不順利又無法沉浸書中的日子是什麼感覺。首先,我眼前的世界會起變化,會變得難以忍受、面目可憎。了解我的人就能看出這種變化,因為我自己也會變得和周圍所見的世界一樣。例如,晚上見到我一臉悲慘絕望,女兒就會知道我那天寫作不順利。我很希望別讓她看出來,卻做不到。在這些黑暗時刻裡,我感覺生死之間似乎已無界線。我不想和任何人說話,這樣也好,因為不管誰看到我處於這種狀態,也絕無意和我說話。每天下午一點到三點之間,這種絕望會以較溫和的形式降臨,但我已經學會如何藉由閱讀和寫作來應付,若是動作夠快,我便能挽救自己不墮入活死人狀態。
萬一有一大段時間無法接受筆墨治療,無論是因為旅行、沒繳瓦斯費、兵役(曾經有過一次)、政治事件(較近期發生過),或是任何其他阻礙,我都會覺得痛苦像水泥一樣壓在心裡。我的身體變得活動困難,四肢關節僵硬,頭腦石化,就連汗水的味道似乎也變了。
這份痛苦似乎不斷增長,因為生活中充滿各種圖謀讓人遠離文學的事物。我可能坐在擠滿人的政治集會席上,或是在學校走廊上與同學聊天,或是假日與親戚聚餐,努力地和一個立意良善卻志趣不相投的人交談,或是被電視畫面吸引了目光;我也可能正在開一個重要的商務會議,或是正在購物、身在去找公證人的路上,或是正在拍簽證用的照片──這時眼皮會忽然變得沉重,即使是白晝時分,竟也能直接睡著。當我遠離家門,根本無法回到自己房間獨處時,唯一的慰藉就是在大白天裡小睡片刻。
所以,是的,我真正渴望的不是文學,而是一個可以讓我獨自沉思的房間。在這樣的房間裡,我可以對那些同樣擁擠的地方,諸如家庭聚會、學校集會、餐宴,以及所有參與的人,虛構出美麗幻想。我會想像出許多細節,讓那些擁擠的假日聚餐更加豐富多彩,也會讓與會者本身變得更有意思。當然了,幻夢中所有人事物都很有趣、吸引人而逼真,我會用已知世界的材料打造新的世界。接下來是關鍵核心:要想寫得好,首先必須厭倦外界干擾;要厭倦外界干擾,就必須進入生活。每當我坐在某個電話響不停的辦公室裡,和朋友及摯愛同在陽光普照的海灘上,或參加雨中喪禮受到各種噪音轟炸時,換句話說,當我開始察覺當下情景的核心在我四周鋪展開來,我會忽然錯覺自己其實已不在現場,而是站在邊線上觀看。我會開始作白日夢。假如我心情悲慘,就只會去想自己有多無聊。無論是哪一種情形,心裡都會有個聲音催促我回到房間坐到書桌前。
我不知道一般人大多如何回應這樣的聲音,但我的回應態度會讓像我這樣的人成為作家,而且我猜它比較可能讓我們變成散文或小說作家,而不是詩人。思量至此,我能稍微深入地了解自己每天非吃不可的藥具有哪些特性,其中的有效成分包括無聊、實際生活與想像的生活。
這份自白帶給我樂趣,但誠實談論自己又令我感到恐懼──在這兩種心境共同引領下,我得到一個嚴肅而重要的領悟,現在我想與各位分享。我想提出一個簡單的理論,其發想概念是:寫作是一種慰藉,甚至是一種療癒,至少對我這種小說作家而言是如此,因為我們選擇主題、形塑手中作品,來滿足每天的白日夢需求。小說的靈感來自想法、激情、暴烈情緒與欲望,這點大家都知道。取悅情人、藐視敵人、讚頌喜愛的事物、喜歡以權威之姿談論自己一無所知的事、以緬懷往日時光為樂、夢想著魚水之歡或閱讀之樂與從事政治活動帶來的狂熱、耽溺在個人的煩憂或習性中……我們便是由以上這些意念,以及任何更隱晦或甚至更荒謬的欲望,透過既清楚又神祕的方式形塑而成。而我們所傾吐的白日夢,其靈感也同樣來自這些欲望。我們或許不明白這些白日夢從何而來,甚至不知道它們可能意謂著什麼,可是當我們坐下來寫作時,白日夢便會將生命氣息吹入我們體內,彷彿不知來自何處的風撥動了風鳴琴。甚至可以說我們就像不知何去何從的船長,臣服於這陣神祕的風。
同一時間,我們的部分心智可以準確無誤地在地圖上指出自己的位置,也能清楚記得自己要航向哪一點。即便無條件地隨風前行的時候,我還是能維持大致的方向感──至少其他幾位我認識並仰慕的作家是這麼說的。我在出發前會訂好計畫:將我想說的故事分好段落,決定這艘船要停靠哪些港口,計畫載運並沿途卸下的貨有哪些,預估航行時間,並且畫出路線圖。但假如來自未知方位的風灌滿我的船帆,決定改變我的故事路線,我也不會抗拒。因為船最熱切渴望的,就是在滿帆的來往航行間找到圓滿與完美的感覺。我就像在找尋一個特殊時空,在那裡一切互相交流、互相連結,甚至互相意識到彼此。然後突然間,風會平息下來,我也將停駐於一個萬物靜止之處。但是我會感受到在這片平靜迷濛的水域中有一些東西存在,只要我耐心等候,終會帶動小說往前行。
我最企盼的是我在小說《雪》中描述的那種心靈啟發,這與柯立芝(Samuel Taylor Coleridge,1772-1834)在〈忽必烈汗〉中描述的靈感不無相似處。
我企盼著靈感油然而生(就像詩之於柯立芝,還有詩之於《雪》的主人翁卡),以一種戲劇性的方式,最好已經具備適用於小說的場景與布局。倘若我耐心而專注地等候,願望就會成真。寫小說就是要對這些欲望、風與靈感敞開心胸,對內心的陰暗角落與其籠罩於靜止迷霧的時刻亦然。
其實小說不過就是一則故事,而這則故事會因這些風張滿帆,會回應這些從不明方位吹來的靈感、憑藉它建造成形,還能攫取我們為了消遣所虛構的所有白日夢,使之凝聚成一個有意義的整體。尤有甚之,小說更是一艘船,船上載著一個我們試圖保存的夢世界,永遠鮮活、隨時作好準備。將小說聚集成形的這些小小白日夢片段,在我們進入夢鄉那一刻,便能幫助我們忘卻我們渴望逃離的沉悶世界。我們寫得愈多,這些夢會變得愈豐富,而船上的第二個世界也會顯得更寬闊、更細緻、更完整。我們最後是透過寫作認識這個世界,對它了解得愈多,便愈容易將它裝入腦中到處走動。假如我正在寫某本小說而且寫得很順,我很輕易就能進入它的夢境。小說就是新的世界,我們藉由閱讀悠遊其間,如想更充分地體驗之,便是藉由寫作:小說家會試著形塑作品,使之呈現他想詳細闡述的夢。這些作品不僅能為細心的讀者帶來快樂,同樣也能為作者提供一個堅固安全的新世界,讓他可以在一天當中的任何時刻沉浸其中、尋求快樂。如果我自覺能創造出這樣一個神奇世界,哪怕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都能讓我在來到書桌前、面對紙筆的那一刻感到滿足,我可以剎那間就拋下熟悉而無聊的日常世界,進入另一個較大的空間裡自在遊蕩。多數時候我都不想回到真實生活,也不想讓小說終結。這種感覺應該和讀者的反應有關,每當我告訴讀者自己正在寫新小說,我最樂意聽到的回應就是:「請盡量寫長一點!」有一點我要驕傲地自誇一下,比起出版商多年如一日的懇求:「盡量短一點!」我聽到前一句話的機會要多上千倍。
單一個人的喜悅與樂趣所造就的習慣,怎能產生令這麼多人感興趣的作品呢?
《我的名字叫紅》的讀者喜歡拿莎庫兒的話來提醒我,大意是:凡事都試圖解釋是一種非常愚蠢的行為。在這一幕中,讓我自己產生共鳴的並不是與我同名的小主人翁奧罕,而是溫柔取笑他的母親。然而,若能容我再犯一次傻,和奧罕做同樣的事,我想解釋一下為什麼對作家有如良藥的幻想,也能對讀者起同樣作用。因為假如我讓自己遠離電話鈴聲,遠離日常生活的所有麻煩、要求,與煩悶,我就能全心投入我的小說世界,並寫得很好,一旦如此,在那無拘無束的天堂中,其運行規則就會讓我想起小時候玩的遊戲。好像所有事物都變得比較單純,在那個世界裡,好像每棟房子與建築、每輛車、每艘船都是用玻璃做成,讓我能一覽無遺,它們也向我吐露祕密。我要做的就是猜測規則並傾聽,欣然旁觀每個空間內發生的事,與書中人物搭上轎車與巴士在伊斯坦堡到處跑,造訪那些已經令我厭倦的地方,用新的目光去看待進而改造它們。我要做的就是盡情作樂、無須負責,因為(正如我們常常對小孩說的)在玩樂當中,很可能也會學到些什麼。
一個想像力豐富的小說家最大的優點就是能夠像小孩一樣忘卻這個世界,能夠不負責任並樂在其中,能夠玩弄已知世界的規則,但同時也能超越這些隨心所欲的幻想飛躍,看見自己將來必須讓讀者忘我地沉浸於故事中的重責大任。小說家或許整天都在玩樂,但他同時也深深堅信自己比其他人更認真嚴肅,這是因為他能直視事物核心,而這向來只有孩童能做到。在鼓起勇氣為我們曾經愛怎麼玩就怎麼玩的遊戲設定規則時,小說家感覺到將來讀者也會自願受同樣的規則、同樣的語言、同樣的語句,總而言之就是受故事所吸引。所謂寫得好也就是能讓讀者說:「我也想這麼說,卻實在無法容許自己這麼孩子氣。」
我在小說世界中一面探索、創造、擴大版圖,一面訂定規則,等待來自不明方位的風讓我船張滿帆,同時仔細研究地圖,而這個世界誕生自一種童稚的純真,有時我也苦求不得。這是所有作家都會遇上的情形。偶爾我會卡住,又或是回到之前擱置的某個點,卻發現接不下去。
這種苦惱是家常便飯,不過我也許比其他作家更能輕鬆以對,要是先前的斷點無法接續,我總能轉向小說中的另一處缺口。由於地圖研究得夠仔細,我隨時可以著手寫另一個段落,無須按照閱讀順序來寫作。這點倒也沒有那麼重要,只不過去年秋天,我在設法解決各種複雜的政治事件時也碰上類似的卡關問題,感覺好像發現了一件與小說寫作也有關聯的事。我來解釋一下。
對我提起的訴訟與我隨後身陷的政治困境,使我身不由己地變得更「政治」、「嚴肅」、與「負責」得多,那是令人悲傷的情勢,更是令人悲傷的心境──且容我面帶微笑地說。為此,我無法進入那種童稚的純真狀態,自然不可能寫得出小說,但這點不難理解,我也不感到驚訝。隨著事件慢慢發展,我會告訴自己我那快速消失的不負責任感、我那孩子氣的玩樂感與孩子氣的幽默感,總有一天會恢復,到時便能完成已經寫了三年的小說。然而,我每天早上依然早起,比伊斯坦堡其餘千萬居民都早得多,試著進入那本安躺在寂靜深夜裡的未完小說。這麼做是因為我萬分渴望回到心愛的另一個世界,在大大努力了一段時間後,便開始將小說的一點一滴從腦海中拉出來,看著它們在眼前上演。不過這些並非我正在寫的小說的片段,而是截然不同的故事場景。在那一個個煩悶無趣的清晨,出現在我眼前的不是已經寫了三年的小說,而是另一部小說不斷擴張的場景、語句、人物與奇怪細節。不久之後,我開始記下這些片段,並草草寫下以前從未有過的想法。這另一本小說將是關於某位已故現代畫家的畫作。我發現當我設想這名畫家,也會同時想到他的畫作。不一會,我便明白為何自己無法在那段煩悶的日子裡,重新捕捉到孩童不負責任的精神。我已無法再回到稚氣,頂多只能回到童年,回到(如《伊斯坦堡》中所描述)我夢想成為畫家,而且只要醒著便畫個不停的歲月。
後來,對我的控訴撤銷了,我又重回已經寫了三年的小說《純真博物館》。
但是,今天我正在準備另外那本小說,而其中一幕又一幕的情節正是在那段時間浮現出我腦海,當時我無法重返純真的稚氣,只能透過童年熱衷的事物重返半途。這個經驗讓我對寫小說這門神祕藝術有了某種重要體悟。
要解釋這點,我可以拿「隱含讀者」的概念(偉大的文學評論家兼理論家沃夫岡.伊瑟爾[Wolfgang Iser,1926-2007〕提出的原理),加以扭曲以達到我自己的目的。伊瑟爾發明了一個以讀者為導向的傑出文學理論。他說小說的意義既不在文本也不在閱讀的背景,而是介於兩者之間。他主張小說只有在被閱讀的時候意義才會彰顯,因此當他提到隱含讀者,其實賦予了他們不可或缺的角色。
當我幻想著另一本書的場景、語句與細節,而不是繼續已經著手的小說時,忽然想到這個理論,而它給我的推論暗示是:每一本未寫成卻還在幻想與計畫階段的小說(換句話說,也包括我那本未完成的作品),都必須有個隱含作者。因此只有再次成為它的隱含作者,我才能完成那本書。可是當身陷於政治事件中,或是思緒太常受未繳的瓦斯帳單、電話鈴響與家族聚會所干擾──這在日常生活中實在太發生了──我便無法成為隱含在夢想書中的作者。在涉入政治那段漫長煩悶的日子裡,我無法成為我渴望撰寫的書的隱含作者。後來那段日子過去了,我又回到小說來,講述一個愛情故事,時間介於一九七五年至今,主角是伊斯坦堡的富人,也可說是「伊斯坦堡上流社會人士」,這是報紙偏愛的用詞。此外也如我深切期盼地回到原來的自己,每當想到小說已多麼接近尾聲,也會感到快樂。但有了這次經驗之後,我終於明白為什麼這三十年來,會費盡心力想成為自己渴望撰寫的書的隱含作者。要幻想一本書並不難,我經常在做這件事,就如同我花很多時間想像自己是另一個人。難的是成為你的夢想書的隱含作者。也許對我來說尤其困難,因為我只想寫恢弘、厚重、充滿野心的小說,也因為我寫得實在非常慢。
不過也不用抱怨。已經出版七本小說的我大可以說:即使要耗費一點心力,我仍確實可以成為一個能寫出自己夢想之書的作者。
我寫完了這些書並留在身後,同樣地我也將能夠寫出那些書的作家幽靈留在身後。這七位隱含作者都很像我,過去這三十年來,他們從伊斯坦堡、從一扇和我相似的窗戶認識了人生與世界,由於他們對這個世界瞭若指掌並深信不疑,因而能夠以孩童玩耍時認真嚴肅與蓄意縱情的態度加以描述。
我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再寫三十年小說,並利用這個藉口將自己隱藏在其他新的角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