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棟陌生的房子裡醒來,發現自己一夜之間老了六個月,還有個素昧平生的婦人誤把自己當成她兒子,實在是夠讓人震撼的了。
可是,這跟他在浴室鏡子裡看到自己相比起來,根本不算什麼。
那個婦人幾乎是抓著他的頸背,把他拖上了樓。他的每句抗議,似乎都只是把她惹得更生氣。
我不是菲力普……我根本不知道誰是菲力普……這是怎麼一回事?……妳不是我媽……妳是誰?……我是誰?……放開我……我的名字叫艾力克,艾力克‧葛雷……我要打電話給我媽和爸……
我不是菲力普!
就在那個長頸鹿婦人把他一把扔進浴室、砰的一聲關上門、繼續守在門外時,艾力克從鏡子裡看到了自己的倒影。
或者應該說,他從鏡子裡看到了另一個人的倒影。
一個年紀跟他相仿的男孩。沒有雀斑,沒有薑金色的頭髮,或淡到幾乎看不見的金眉毛;沒有喉結旁的小痣;沒有藍眼睛,也沒有斷裂的門牙或下巴上的酒窩。相反的,那張從鏡子裡回瞪著艾力克的臉,有的是一雙褐色的眼睛、晒得很黑的皮膚、剛剛長出的短髭鬚,而且,一頭黑髮還剪了一個他絕不可能剪的那種時髦蓬亂髮型。那張臉上唯一的疤痕,是鼻子上的一個小疙瘩;他猜那裡應該被撞斷過。艾力克伸出指尖,順著自己的鼻梁溜下來。鏡子裡的男孩也做了一模一樣的動作。果然,他可以感覺到皮膚底下的鼻骨凹凸不平。
他忍不住彎下身,趴在馬桶上吐了起來,沒消化的牛奶和玉米片濺得到處都是。
從外面的樓梯口傳來了叫聲:「菲力普,快點!」
菲力普。
他仔細的看了看他的手。太大了!胳臂也一樣,甚至還長了肌肉。他上臂的汗毛變成了黑色的,不再是淡淡的薑金色。手指變粗了,指甲還有些隆起。手背上的血管紋路也完全不對。這根本就不是他的手。可是,當他把洗臉盆注滿水,把那雙陌生的手浸在水裡時,他的腦袋卻輸進了水溫的感覺。當他彎下腰來洗那張不是他的臉的臉時,也可以感覺到水花打在那不是他的皮膚的皮膚上。他再次挺起身來,眨了眨眼,看著水滴從鏡中男孩的臉上,一路滑落到那件開始潮溼的T恤上,就跟他身上的那件一樣。
不可能。這絕對、絕對不可能。可是事實擺在眼前,對方正瞪著他的臉。這個男孩就是菲力普。他就是菲力普。而且,如果這是菲力普──如果這就是艾力克現在的模樣──難怪那個婦人,菲力普的媽媽,聽到他聲稱他是別人,會對他那麼生氣。難怪她說他的行為像一個七歲小孩。
我不是菲力普!妳不是我媽媽!
難怪她不相信他的話。如果他現在從浴室走出去,告訴她:他是被困在她兒子身體裡面的另一個人,她有可能相信嗎?
連他都不確定自己會相信。他只能期望:下次當他偷偷看鏡子裡的自己時,菲力普的臉已經換回了他原來的臉。
可是每一次,他看到的都是「菲力普」。
艾力克笨手笨腳的擦乾自己的臉,手抖得連毛巾都掉了下去。他注意到他的腿變得毛茸茸的,而且很有肌肉。等到要小解時,他又嚇了一跳,而且是雙重驚嚇:一、陰毛;二、尺寸不對。不!不行!這簡直像是抓著另一個男生的東西小便。他只好坐下來,像女生一樣,然後匆匆忙忙的刷了牙,以最快的速度衝出浴室,這樣就再也不用看到鏡中的自己了。
可是,那個影像並不那麼容易從心中抹掉。而且,另一個想法一直盤旋在他腦海:如果他真的──莫名其妙、令人無法忍受卻不可思議的──在另一個男孩的身體裡面醒來,並換上了另一個男孩的臉,那他自己的臉怎麼啦?「菲力普」又發生了什麼事?會不會這個別的男孩,菲力普,此刻就在艾力克的家裡,不可置信的盯著鏡子裡的臉,就像他剛才一樣?會不會也有一個不是菲力普的媽媽的婦人,正在催著他上學?
艾力克穿著菲力普的學校制服(黑色的外套,而不是綠色的;素色的灰領帶,而不是綠灰相間的斜紋領帶),站在門外的街道上,目送著菲力普的媽媽開著她那部豔藍色的飛雅特「奔騰」出發去上班。看來他沒有便車可搭。她已經盡完本分,催促他到屋子外頭──剩下的就靠他自己了。這無所謂。只不過他根本不知道要去哪所學校上學,也不知道學校在哪裡。
沒關係。反正艾力克那天早上一點兒也不想上學。他從外套口袋掏出菲力普的手機。他是在臥房的架子上看到那只手機的,旁邊還有一把零錢和一只看起來價格不斐的手錶。八點二十五分。如果今天是星期一,爸爸應該已經出門上班了,而媽媽應該正在送山姆去安親班的路上,然後再趕去上班。艾力克坐在房子前面的矮牆上,打開了手機。這款手機比他自己的更輕薄、更炫,不過要弄懂怎麼用並不難。問題是他根本背不出爸爸、媽媽的手機號碼──他們都是他設定在手機裡的聯絡人。媽媽上班地方的號碼也一樣;至於爸爸的,他從來都不知道(爸爸嚴格禁止他們在他上班時打電話過去)。當然,艾力克記得家裡的號碼,可是現在家裡沒人,所有的留言都要等到晚上才會被聽取。於是他撥了查號臺,問到了媽媽上班的那所大學的號碼,然後撥了電話過去,請求轉接到圖書館。雖然媽媽要九點以後才會到,但他至少可以先留言給她。
想不到電話那頭播放的是媽媽預先錄好的電話語音,他一時心情激動,哽咽得說不出話來,隔了好一會兒才說:「媽,嗨!我是艾力克。我……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也不知道我在哪裡,可是……我在這裡。我很好。妳可以回撥給我嗎?妳可以來接我嗎?」說到這裡,他又難以自已。好不容易冷靜下來之後,他解釋說現在用的是別人的手機,並唸出在菲力普的聯絡人「我!」下面看到的號碼。「媽,我完全不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我很害怕。我想……我想回家。」
艾力克擦了擦眼淚,深深的吸了幾口氣。接下來呢?
他又看了看手錶。就算媽媽一到達就查看留言,他也必須再等半個小時,才有可能接到回電。他不想就這樣坐在馬路上引人注意,可是又回不了屋裡──他根本沒有房子的鑰匙。他摸了摸外套口袋,除了一包面紙、一張Snickers巧克力的包裝紙,和一枝筆套不見了的藍色原子筆之外,就沒別的了。
忽然,手機響了,艾力克嚇得差點失手讓它掉下去。是一封簡訊,不是電話;儘管如此,他還是按了「查看」鍵,希望是媽媽傳來的訊息。不是。螢幕上顯示的名字是「唐娜」。
嘿,性感小子,你在哪?蹺課? :-)
他關掉了簡訊。這麼說,菲力普有個女朋友。真有他的。艾力克忽然靈機一動:他可以打給自己的手機!如果真的發生了交換肉體的事,也許艾力克的手機現在就在菲力普的手上。不論如何,值得一試。只可惜撥了號碼之後,語音卻說這個號碼是空號。他再試一次。還是一樣。怎麼會這樣?
他瞪著手機看了好一會兒,然後把它塞進口袋。
算了!在這邊發呆,一點意義也沒有。他背上了菲力普的書包,邁向街道;雖然不知道該往哪裡去,但總得去某個地方。如果媽媽要來接他,他至少得先弄清楚自己身在何處。
菲力普的家是一排舊式四層樓房中的一戶。建材不是磚頭,而是石頭。家家戶戶前都有草木扶疏的庭院,而且外面停著一部部高級轎車。走到街尾的分叉路口時,他隨興左轉,走上一條比較繁忙的道路,視野也跟著開闊起來。他看到了在那些屋頂之後的郊區,有田野、山丘、樹木和羊群。所以這裡不是倫敦。要不然就是城外的郊區。如果他必須自己回家,他有足夠的錢嗎?他翻了翻口袋裡菲力普的零錢。大概只夠坐一趟公車或地鐵。馬路對面有一家特易購大賣場,再過去是鐵道。來往的汽車很多,可是沒有半個行人,沒有人可以讓他問:對不起,可以請你告訴我,我在哪裡嗎?其實,「這裡」不管是哪裡,都是個還不錯的地方。陽光在石頭房子上閃耀;遠遠的晴空下,有青紫色的連綿山峰。菲力普的外套穿起來太暖了,讓他猛然想起現在是夏天──六月──而不是不到十一個小時前,他才告別的那個溼溼灰灰的冬天。
一夜之間,半年就這麼不見了。艾力克但願他可以打電話給爸爸。爸爸對這件事應該會有個很有趣的合理解釋。
想到爸爸,他又要掉淚了。既然這裡是六月,那他們家那裡應該也是六月。這就表示──不是嗎? ──他已經「失蹤」,或者說陷在扭曲的時空中六個月了?他只知道,爸爸、媽媽不但想不到他在哪裡,而且從十二月就一直為他傷心到現在。
他們失蹤的兒子?還是他們的兒子現在已經變成了「菲力普」?艾力克以為自己會在街上當場崩潰,可是沒有。他忍住了。雖然很難受。從那棟屋子出來之後,他一直克制得不錯。藉著專心的思考該怎麼解決問題,而儘量避免去想他的外表,去想頂著陌生的身體到處走動的感覺非常怪異這個事實。他不願意去想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只是努力的想再當回艾力克,就算很短暫。他的心思還是跟以前一樣,是艾力克的想法。身體也許是菲力普的,但心智還是他的。從內在來說,他一點也沒感覺到有什麼不同。但他知道,有一件可怕而不可思議的事發生了;而且不管他再怎麼壓抑,那個想法還是在那裡囓咬著他。
幾分鐘後,他來到了一排商店前。然後,又經過了一個停車場和更多的商店、郵局和一家印度餐廳。再過去,就是火車站了。外面有一些等候公車的月臺。車站前面的牌子上寫的是:黎奇貝里。
艾力克從沒聽說過這個地方。他走到火車時刻表的前面,那裡有鐵路交通網地圖。四周有三三兩兩的人群,在火車站或瑪莎超市進進出出,或者等公車。置身在這個陌生的小鎮上、在這些陌生人當中,不知道為什麼,他感覺自己就像是一個行動詭異的外來者,像一個混雜在人群中的間諜。不過沒什麼人注意到他。對大多數人來說,他就只是一個蹺課的學生。他研究了一下地圖。黎奇貝里是一條鐵路支線的終點站,而這條支線可以通到……他用他的,或者說菲力普的手指頭,循著那條線一直指過去──里茲。里茲。這是在哪裡?應該在北部吧!反正離南方的倫敦很遠。他不禁心頭一沉。其實他有可能跑到任何一個地方去的。東京、孟買、布宜諾斯艾利斯。這樣一想,黎奇貝里就還不算太糟。儘管如此,想到離爸爸、媽媽和山姆這麼遙遠,離他所歸屬的地方這麼遙遠,他就覺得難以承受;何況又想到媽媽還要花多久才能接到他。
而且,當她接到他的時候……
他不敢想像要怎樣才能說服她:在這個身體裡,在這張臉後面的,真的是他嗎?或者就算她相信了,她又要如何拯救他?如何扭轉這一切?她能嗎?有人可以幫助他嗎?別說幾個小時,說不定他會一直被困在這種情況裡,很多天,很多個星期,甚至幾個月、幾年。
甚至永遠。
手機又響了。他從外套掏了出來,打開簡訊來看。
放學後史慕西見?香吻一個。
這一封是來自「比莉」。兩個女朋友了。為了打發媽媽回電前的這段時間,艾力克停了下來,坐在火車站外面的一張長椅上,翻了翻菲力普的書包。他剛才出來得很匆忙,是那個長頸鹿婦人一邊把他推出門,一邊把書包塞到他手上的。裡面有什麼?大門的鑰匙,可能是。還有錢、便當盒(想到早餐,艾力克已經餓了)。一些也許可以弄清楚菲力普是誰的線索。這世界上有幾十億人,為什麼艾力克偏偏會變成他?艾力克忍不住要想:這一定不只是巧合,他和菲力普之間一定有什麼關聯;一定有什麼理由,把他倆牽連在一起。
艾力克打開了各個夾層,把所有的東西都掏出來放在旁邊的長椅上。結果令人很失望。一件捲起來的防水登山衣;一些課本(數學、歷史和法文);一本聯絡簿;一張Snickers巧克力的包裝紙;筆、鉛筆、尺、橡皮擦、削鉛筆機;計算機;一臺iPod;一張約克夏郡板球俱樂部的用具表;打火機;一盒遊戲卡;一個1.0gb的記憶卡;芳香噴劑(山貓牌的);髮膠;口氣芳香噴劑;一枚兩便士的硬幣;一顆乾掉的蘋果核;一條吃剩一半的薄荷糖;一張年輕人用的旅遊套票;四條橡皮筋;兩枚迴紋針;一張手機預付卡;又一張Snickers巧克力包裝紙;最後,是一把小鑰匙(置物櫃的?),串在一對乳房形狀的鑰匙圈上。
艾力克扔了一顆薄荷糖到嘴裡,把蘋果核和包裝紙丟進垃圾筒,然後井井有條的將每樣物品放回袋子裡,只留下聯絡簿、iPod和撲克牌。撲克牌的小盒子看起來有點怪,輕得不像裝了一疊卡片。他掀開蓋子來看,原來是香菸。難怪他醒來時嘴裡有臭味,也難怪書包裡會有打火機、薄荷糖和口氣芳香噴劑。以前他除了曾在派對上因為好奇而抽了半根菸之外,並沒有抽菸的習慣。不過就算他喜歡上了菸(當然他沒有),對一個有氣喘病的人來說,也絕非好主意。忽然間,艾力克想到一件事:他不會氣喘了。他深深吸了一口氣──沒有要發作的跡象──再慢慢吐出來。
他現在所擁有的,顯然是菲力普的支氣管。菲力普的肺。也許,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就是這種感覺。在你的身體裡面,裝著另一個人的肺或心或肝臟。只是艾力克的情況是:全身性的移植,包括皮膚、肉、肌肉、韌帶、骨頭、血液和內臟──所有的全部。他所剩下的自己,據他所能判斷的,就只有腦袋了。而且還不是腦袋瓜這個東西,而是腦袋裡的思想。心靈,或者……意識。總之,是那個讓艾力克之所以是艾力克的某個東西。
不。這實在是太匪夷所思了。
他把注意力轉向了那本聯絡簿:A5大小、螺旋裝訂、套了透明的塑膠套。在套子底下,有學校的校徽、校訓(知識征服一切)和校名(黎奇貝里中學)。菲力普的姓是葛拉蒙(這是哪門子的姓?),讀的班級是9B。OK,所以他們是同一個年級。就關聯性來講,很弱;不過,除了性別和國家,年齡是他們之間的另一個共同點。
有一班火車進站了,乘客像潮水般從火車站傾瀉而出。他抬頭看了一眼,那些匆忙而模糊的腳步,使他分心了一會兒。
他又看了一眼手錶。快啊!媽,快打過來吧!拜託妳打過來!
她一定會打來的。她一定會相信他的。然後她會直接開車過來,把他帶回家,帶他離開這一切。無論如何,她一定會找到人幫忙,一切都會沒事的。他將會變回他自己。
「葛拉蒙!」
馬路對面有一家麵包店。艾力克想要用菲力普的零錢,去買個香腸麵包之類的東西來充飢,可是又不想把僅有的一點錢花掉。
「葛拉蒙!」
艾力克再埋頭看那本聯絡簿,打算好好的一探究竟,簿子上突然多出了一道人影。
「菲力普‧葛拉蒙!我在跟你說話。」
艾力克抬頭一看,是個穿著格子夾克的禿頭男子。他肚子上的鈕扣繃得緊緊的,脖子上打了一個紅白相間的領結,手上拎著一只肥肥鼓鼓、裝滿了書和文件而關不上的手提包。
「再過十分鐘就十點了,同學,」他說:「你為什麼沒去上學?」
(以上摘錄自《交換》:第2章)
可是,這跟他在浴室鏡子裡看到自己相比起來,根本不算什麼。
那個婦人幾乎是抓著他的頸背,把他拖上了樓。他的每句抗議,似乎都只是把她惹得更生氣。
我不是菲力普……我根本不知道誰是菲力普……這是怎麼一回事?……妳不是我媽……妳是誰?……我是誰?……放開我……我的名字叫艾力克,艾力克‧葛雷……我要打電話給我媽和爸……
我不是菲力普!
就在那個長頸鹿婦人把他一把扔進浴室、砰的一聲關上門、繼續守在門外時,艾力克從鏡子裡看到了自己的倒影。
或者應該說,他從鏡子裡看到了另一個人的倒影。
一個年紀跟他相仿的男孩。沒有雀斑,沒有薑金色的頭髮,或淡到幾乎看不見的金眉毛;沒有喉結旁的小痣;沒有藍眼睛,也沒有斷裂的門牙或下巴上的酒窩。相反的,那張從鏡子裡回瞪著艾力克的臉,有的是一雙褐色的眼睛、晒得很黑的皮膚、剛剛長出的短髭鬚,而且,一頭黑髮還剪了一個他絕不可能剪的那種時髦蓬亂髮型。那張臉上唯一的疤痕,是鼻子上的一個小疙瘩;他猜那裡應該被撞斷過。艾力克伸出指尖,順著自己的鼻梁溜下來。鏡子裡的男孩也做了一模一樣的動作。果然,他可以感覺到皮膚底下的鼻骨凹凸不平。
他忍不住彎下身,趴在馬桶上吐了起來,沒消化的牛奶和玉米片濺得到處都是。
從外面的樓梯口傳來了叫聲:「菲力普,快點!」
菲力普。
他仔細的看了看他的手。太大了!胳臂也一樣,甚至還長了肌肉。他上臂的汗毛變成了黑色的,不再是淡淡的薑金色。手指變粗了,指甲還有些隆起。手背上的血管紋路也完全不對。這根本就不是他的手。可是,當他把洗臉盆注滿水,把那雙陌生的手浸在水裡時,他的腦袋卻輸進了水溫的感覺。當他彎下腰來洗那張不是他的臉的臉時,也可以感覺到水花打在那不是他的皮膚的皮膚上。他再次挺起身來,眨了眨眼,看著水滴從鏡中男孩的臉上,一路滑落到那件開始潮溼的T恤上,就跟他身上的那件一樣。
不可能。這絕對、絕對不可能。可是事實擺在眼前,對方正瞪著他的臉。這個男孩就是菲力普。他就是菲力普。而且,如果這是菲力普──如果這就是艾力克現在的模樣──難怪那個婦人,菲力普的媽媽,聽到他聲稱他是別人,會對他那麼生氣。難怪她說他的行為像一個七歲小孩。
我不是菲力普!妳不是我媽媽!
難怪她不相信他的話。如果他現在從浴室走出去,告訴她:他是被困在她兒子身體裡面的另一個人,她有可能相信嗎?
連他都不確定自己會相信。他只能期望:下次當他偷偷看鏡子裡的自己時,菲力普的臉已經換回了他原來的臉。
可是每一次,他看到的都是「菲力普」。
艾力克笨手笨腳的擦乾自己的臉,手抖得連毛巾都掉了下去。他注意到他的腿變得毛茸茸的,而且很有肌肉。等到要小解時,他又嚇了一跳,而且是雙重驚嚇:一、陰毛;二、尺寸不對。不!不行!這簡直像是抓著另一個男生的東西小便。他只好坐下來,像女生一樣,然後匆匆忙忙的刷了牙,以最快的速度衝出浴室,這樣就再也不用看到鏡中的自己了。
可是,那個影像並不那麼容易從心中抹掉。而且,另一個想法一直盤旋在他腦海:如果他真的──莫名其妙、令人無法忍受卻不可思議的──在另一個男孩的身體裡面醒來,並換上了另一個男孩的臉,那他自己的臉怎麼啦?「菲力普」又發生了什麼事?會不會這個別的男孩,菲力普,此刻就在艾力克的家裡,不可置信的盯著鏡子裡的臉,就像他剛才一樣?會不會也有一個不是菲力普的媽媽的婦人,正在催著他上學?
艾力克穿著菲力普的學校制服(黑色的外套,而不是綠色的;素色的灰領帶,而不是綠灰相間的斜紋領帶),站在門外的街道上,目送著菲力普的媽媽開著她那部豔藍色的飛雅特「奔騰」出發去上班。看來他沒有便車可搭。她已經盡完本分,催促他到屋子外頭──剩下的就靠他自己了。這無所謂。只不過他根本不知道要去哪所學校上學,也不知道學校在哪裡。
沒關係。反正艾力克那天早上一點兒也不想上學。他從外套口袋掏出菲力普的手機。他是在臥房的架子上看到那只手機的,旁邊還有一把零錢和一只看起來價格不斐的手錶。八點二十五分。如果今天是星期一,爸爸應該已經出門上班了,而媽媽應該正在送山姆去安親班的路上,然後再趕去上班。艾力克坐在房子前面的矮牆上,打開了手機。這款手機比他自己的更輕薄、更炫,不過要弄懂怎麼用並不難。問題是他根本背不出爸爸、媽媽的手機號碼──他們都是他設定在手機裡的聯絡人。媽媽上班地方的號碼也一樣;至於爸爸的,他從來都不知道(爸爸嚴格禁止他們在他上班時打電話過去)。當然,艾力克記得家裡的號碼,可是現在家裡沒人,所有的留言都要等到晚上才會被聽取。於是他撥了查號臺,問到了媽媽上班的那所大學的號碼,然後撥了電話過去,請求轉接到圖書館。雖然媽媽要九點以後才會到,但他至少可以先留言給她。
想不到電話那頭播放的是媽媽預先錄好的電話語音,他一時心情激動,哽咽得說不出話來,隔了好一會兒才說:「媽,嗨!我是艾力克。我……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也不知道我在哪裡,可是……我在這裡。我很好。妳可以回撥給我嗎?妳可以來接我嗎?」說到這裡,他又難以自已。好不容易冷靜下來之後,他解釋說現在用的是別人的手機,並唸出在菲力普的聯絡人「我!」下面看到的號碼。「媽,我完全不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我很害怕。我想……我想回家。」
艾力克擦了擦眼淚,深深的吸了幾口氣。接下來呢?
他又看了看手錶。就算媽媽一到達就查看留言,他也必須再等半個小時,才有可能接到回電。他不想就這樣坐在馬路上引人注意,可是又回不了屋裡──他根本沒有房子的鑰匙。他摸了摸外套口袋,除了一包面紙、一張Snickers巧克力的包裝紙,和一枝筆套不見了的藍色原子筆之外,就沒別的了。
忽然,手機響了,艾力克嚇得差點失手讓它掉下去。是一封簡訊,不是電話;儘管如此,他還是按了「查看」鍵,希望是媽媽傳來的訊息。不是。螢幕上顯示的名字是「唐娜」。
嘿,性感小子,你在哪?蹺課? :-)
他關掉了簡訊。這麼說,菲力普有個女朋友。真有他的。艾力克忽然靈機一動:他可以打給自己的手機!如果真的發生了交換肉體的事,也許艾力克的手機現在就在菲力普的手上。不論如何,值得一試。只可惜撥了號碼之後,語音卻說這個號碼是空號。他再試一次。還是一樣。怎麼會這樣?
他瞪著手機看了好一會兒,然後把它塞進口袋。
算了!在這邊發呆,一點意義也沒有。他背上了菲力普的書包,邁向街道;雖然不知道該往哪裡去,但總得去某個地方。如果媽媽要來接他,他至少得先弄清楚自己身在何處。
菲力普的家是一排舊式四層樓房中的一戶。建材不是磚頭,而是石頭。家家戶戶前都有草木扶疏的庭院,而且外面停著一部部高級轎車。走到街尾的分叉路口時,他隨興左轉,走上一條比較繁忙的道路,視野也跟著開闊起來。他看到了在那些屋頂之後的郊區,有田野、山丘、樹木和羊群。所以這裡不是倫敦。要不然就是城外的郊區。如果他必須自己回家,他有足夠的錢嗎?他翻了翻口袋裡菲力普的零錢。大概只夠坐一趟公車或地鐵。馬路對面有一家特易購大賣場,再過去是鐵道。來往的汽車很多,可是沒有半個行人,沒有人可以讓他問:對不起,可以請你告訴我,我在哪裡嗎?其實,「這裡」不管是哪裡,都是個還不錯的地方。陽光在石頭房子上閃耀;遠遠的晴空下,有青紫色的連綿山峰。菲力普的外套穿起來太暖了,讓他猛然想起現在是夏天──六月──而不是不到十一個小時前,他才告別的那個溼溼灰灰的冬天。
一夜之間,半年就這麼不見了。艾力克但願他可以打電話給爸爸。爸爸對這件事應該會有個很有趣的合理解釋。
想到爸爸,他又要掉淚了。既然這裡是六月,那他們家那裡應該也是六月。這就表示──不是嗎? ──他已經「失蹤」,或者說陷在扭曲的時空中六個月了?他只知道,爸爸、媽媽不但想不到他在哪裡,而且從十二月就一直為他傷心到現在。
他們失蹤的兒子?還是他們的兒子現在已經變成了「菲力普」?艾力克以為自己會在街上當場崩潰,可是沒有。他忍住了。雖然很難受。從那棟屋子出來之後,他一直克制得不錯。藉著專心的思考該怎麼解決問題,而儘量避免去想他的外表,去想頂著陌生的身體到處走動的感覺非常怪異這個事實。他不願意去想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只是努力的想再當回艾力克,就算很短暫。他的心思還是跟以前一樣,是艾力克的想法。身體也許是菲力普的,但心智還是他的。從內在來說,他一點也沒感覺到有什麼不同。但他知道,有一件可怕而不可思議的事發生了;而且不管他再怎麼壓抑,那個想法還是在那裡囓咬著他。
幾分鐘後,他來到了一排商店前。然後,又經過了一個停車場和更多的商店、郵局和一家印度餐廳。再過去,就是火車站了。外面有一些等候公車的月臺。車站前面的牌子上寫的是:黎奇貝里。
艾力克從沒聽說過這個地方。他走到火車時刻表的前面,那裡有鐵路交通網地圖。四周有三三兩兩的人群,在火車站或瑪莎超市進進出出,或者等公車。置身在這個陌生的小鎮上、在這些陌生人當中,不知道為什麼,他感覺自己就像是一個行動詭異的外來者,像一個混雜在人群中的間諜。不過沒什麼人注意到他。對大多數人來說,他就只是一個蹺課的學生。他研究了一下地圖。黎奇貝里是一條鐵路支線的終點站,而這條支線可以通到……他用他的,或者說菲力普的手指頭,循著那條線一直指過去──里茲。里茲。這是在哪裡?應該在北部吧!反正離南方的倫敦很遠。他不禁心頭一沉。其實他有可能跑到任何一個地方去的。東京、孟買、布宜諾斯艾利斯。這樣一想,黎奇貝里就還不算太糟。儘管如此,想到離爸爸、媽媽和山姆這麼遙遠,離他所歸屬的地方這麼遙遠,他就覺得難以承受;何況又想到媽媽還要花多久才能接到他。
而且,當她接到他的時候……
他不敢想像要怎樣才能說服她:在這個身體裡,在這張臉後面的,真的是他嗎?或者就算她相信了,她又要如何拯救他?如何扭轉這一切?她能嗎?有人可以幫助他嗎?別說幾個小時,說不定他會一直被困在這種情況裡,很多天,很多個星期,甚至幾個月、幾年。
甚至永遠。
手機又響了。他從外套掏了出來,打開簡訊來看。
放學後史慕西見?香吻一個。
這一封是來自「比莉」。兩個女朋友了。為了打發媽媽回電前的這段時間,艾力克停了下來,坐在火車站外面的一張長椅上,翻了翻菲力普的書包。他剛才出來得很匆忙,是那個長頸鹿婦人一邊把他推出門,一邊把書包塞到他手上的。裡面有什麼?大門的鑰匙,可能是。還有錢、便當盒(想到早餐,艾力克已經餓了)。一些也許可以弄清楚菲力普是誰的線索。這世界上有幾十億人,為什麼艾力克偏偏會變成他?艾力克忍不住要想:這一定不只是巧合,他和菲力普之間一定有什麼關聯;一定有什麼理由,把他倆牽連在一起。
艾力克打開了各個夾層,把所有的東西都掏出來放在旁邊的長椅上。結果令人很失望。一件捲起來的防水登山衣;一些課本(數學、歷史和法文);一本聯絡簿;一張Snickers巧克力的包裝紙;筆、鉛筆、尺、橡皮擦、削鉛筆機;計算機;一臺iPod;一張約克夏郡板球俱樂部的用具表;打火機;一盒遊戲卡;一個1.0gb的記憶卡;芳香噴劑(山貓牌的);髮膠;口氣芳香噴劑;一枚兩便士的硬幣;一顆乾掉的蘋果核;一條吃剩一半的薄荷糖;一張年輕人用的旅遊套票;四條橡皮筋;兩枚迴紋針;一張手機預付卡;又一張Snickers巧克力包裝紙;最後,是一把小鑰匙(置物櫃的?),串在一對乳房形狀的鑰匙圈上。
艾力克扔了一顆薄荷糖到嘴裡,把蘋果核和包裝紙丟進垃圾筒,然後井井有條的將每樣物品放回袋子裡,只留下聯絡簿、iPod和撲克牌。撲克牌的小盒子看起來有點怪,輕得不像裝了一疊卡片。他掀開蓋子來看,原來是香菸。難怪他醒來時嘴裡有臭味,也難怪書包裡會有打火機、薄荷糖和口氣芳香噴劑。以前他除了曾在派對上因為好奇而抽了半根菸之外,並沒有抽菸的習慣。不過就算他喜歡上了菸(當然他沒有),對一個有氣喘病的人來說,也絕非好主意。忽然間,艾力克想到一件事:他不會氣喘了。他深深吸了一口氣──沒有要發作的跡象──再慢慢吐出來。
他現在所擁有的,顯然是菲力普的支氣管。菲力普的肺。也許,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就是這種感覺。在你的身體裡面,裝著另一個人的肺或心或肝臟。只是艾力克的情況是:全身性的移植,包括皮膚、肉、肌肉、韌帶、骨頭、血液和內臟──所有的全部。他所剩下的自己,據他所能判斷的,就只有腦袋了。而且還不是腦袋瓜這個東西,而是腦袋裡的思想。心靈,或者……意識。總之,是那個讓艾力克之所以是艾力克的某個東西。
不。這實在是太匪夷所思了。
他把注意力轉向了那本聯絡簿:A5大小、螺旋裝訂、套了透明的塑膠套。在套子底下,有學校的校徽、校訓(知識征服一切)和校名(黎奇貝里中學)。菲力普的姓是葛拉蒙(這是哪門子的姓?),讀的班級是9B。OK,所以他們是同一個年級。就關聯性來講,很弱;不過,除了性別和國家,年齡是他們之間的另一個共同點。
有一班火車進站了,乘客像潮水般從火車站傾瀉而出。他抬頭看了一眼,那些匆忙而模糊的腳步,使他分心了一會兒。
他又看了一眼手錶。快啊!媽,快打過來吧!拜託妳打過來!
她一定會打來的。她一定會相信他的。然後她會直接開車過來,把他帶回家,帶他離開這一切。無論如何,她一定會找到人幫忙,一切都會沒事的。他將會變回他自己。
「葛拉蒙!」
馬路對面有一家麵包店。艾力克想要用菲力普的零錢,去買個香腸麵包之類的東西來充飢,可是又不想把僅有的一點錢花掉。
「葛拉蒙!」
艾力克再埋頭看那本聯絡簿,打算好好的一探究竟,簿子上突然多出了一道人影。
「菲力普‧葛拉蒙!我在跟你說話。」
艾力克抬頭一看,是個穿著格子夾克的禿頭男子。他肚子上的鈕扣繃得緊緊的,脖子上打了一個紅白相間的領結,手上拎著一只肥肥鼓鼓、裝滿了書和文件而關不上的手提包。
「再過十分鐘就十點了,同學,」他說:「你為什麼沒去上學?」
(以上摘錄自《交換》:第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