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作者凱瑟琳面對面
我的童年時光多半是在非洲度過,最常住在辛巴威,也有一段時間在南非,其他時間則待在倫敦和布魯塞爾。雖然我一直很喜歡倫敦,現在住倫敦,也視倫敦為家,但辛巴威是有魔力的國家,它擁有的美是獨一無二的。而且小時候和動物相處的經驗,讓世界變得比你想像的還要精采兩倍。
激發我寫《野姑娘》的契機,是我六歲時發生的一件事。那時我們住在辛巴威,有一頭小象往我的臉上打噴嚏,我記得那時我在想:這真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當時一個想法在我心中萌生:等我長大了,我要為孩子們寫下這類的故事,因為他們可能沒有機會體驗一頭小象往他們臉上打噴嚏。
這本書中,我最喜歡的一幕,是主角薇兒敏娜闖入倫敦動物園的猴子圍欄,她蜷縮在稻草堆裡,手臂裡抱著一隻小猴子,在她睡著時,小猴子輕輕地咬她的眉毛,就是這個瞬間,她領悟了人生絕對值得活下去。我從未闖入倫敦動物園的猴子圍欄,但如果我可以,我一定會這麼做的。
我希望讀者能從本書帶走一個想法,那就是: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有多麼不凡、多麼美麗、多麼與眾不同。如果《野姑娘》這本書有要傳達給讀者的訊息,那就是毅力、不屈不撓、勇氣最終都會有回報,即使你必須逃離學校才能發現這點。做自己才會真正保護你不受傷害。
第一章 泥巴充滿無限可能
薇兒敏娜知道,有些房子是每扇窗戶都有玻璃的,門上也都有鎖。
但她所居住的農舍,跟這些房子都不一樣。若說有一把鑰匙是用來開前門的話,那薇兒敏娜從來也沒有見過,可能是被總閒晃著進出廚房的山羊吃掉了。農舍建在最長的農場道路的盡頭,坐落於辛巴威最炎熱的角落。她房間的窗戶是牆上一個方形的洞。雨季期間,她會把塑膠袋縫在一起,鋪展在窗洞上;而旱季的時候,風總是把塵土刮進房間裡來。
幾年前,農場的一個客人曾問過薇兒(注:薇兒是薇兒敏娜的暱稱)關於窗戶的問題。
「你爸爸肯定買得起一塊玻璃吧?」
「我就喜歡灰撲撲的,」她這麼回答,「還有溼答答的。」塵土和雨混合成泥巴,而泥巴充滿無限的可能。
農場的路面都是光禿禿的,隨著沉澱下來的塵土而顯現出紅色。農場主人布朗上校每天都會從這些路上步行而過,工頭威廉.希佛每天開車經過,而薇兒敏娜,則是每天騎馬從路上經過。她是工頭威廉.希佛唯一的女兒。
薇兒敏娜的騎馬技術勝過農場上任何一個男孩,因為她爸爸知道,在學會走路之前就學會騎馬,那滋味就像潛在水底喝瓶裝可樂,或者倒掛在猴麵包樹上,美妙無比。因此,薇兒敏娜在馬的肚子下奔跑著長大,她被馬糞絆倒,在馬蠅叮咬的時候拽著自己大把的、又黑又長的頭髮。馬夫們住在員工區那些有著錫屋頂的小屋裡,他們從來也不趕馬蠅──有時他們會悠閒地笑著用修納語(注:修納語是辛巴威的官方語言之一)罵一句:「啊,別鬧了!」薇兒敏娜非常肯定,自己跟任何一個男孩相比都不差,她也比絕大多數同齡的男孩走得還要快,她還有很多專長。到了傍晚,農場上的男人們談論起她時,總要用上好多好多的「還」字來形容她:薇兒很固執,哈,還很氣人,還很狂野,還很誠實,而且還很真實。
在十月末的晨光中,薇兒蹲在地上,攪拌著一罐加了工業酒精的水。這種酒精塗在腳上,會讓腳底板變得堅硬,彷彿穿了雙肉鞋。在這個通風的客廳裡,放著六張各式各樣的椅子,但薇兒就是喜歡坐地板,地板上有更多的空間。薇兒雙眼之間的距離很寬,腳趾頭之間的距離也很寬,總而言之,她就是喜歡寬廣的空間。她知道自己說話時的間隔也很長,是那種非洲人下午說話時慢吞吞的語速,隔著愉快的沉默間隙。
薇兒聽到了達達的馬蹄聲,和馬饑餓時的嘶鳴聲,這意味著威廉.希佛回來了。一大清早,他就疾馳去農場了。在辛巴威這兒,每個人都起得很早,一天主要的工作都得在午餐前做完,十月又是最炎熱的時節,太陽能把柏油馬路曬成熱騰騰的柏油湯,鳥兒停在上面就會被黏住。
客廳的門開了,一張毛茸茸的臉探進來張望。早在看見那張臉之前,薇兒就感覺到門開了,這是一種樂趣。爸爸回來了!她在一瞬間雙腿全速蹦離地面,整個人撲進爸爸的懷裡,兩隻腳纏在他的腰上,大叫:「爸爸!」
「早安,早安!小野貓!」
薇兒把臉埋在爸爸的脖子上。「早安,爸爸。」她悶聲說道。面對大多數的男人,薇兒都是神經緊繃的。她對他們一半驚奇,一半警惕,總會與他們隔著幾步的距離。她討厭觸碰陌生人的肌膚,或與他們握手。但爸爸是不同的,他的肌肉很柔軟。
「我還以為你早就出去了,嘿?」威廉說。
「呀!呀!一會兒就出去。我是想先看看你,爸爸。我想你了。」薇兒昨天晚上出去睡樹屋了,在爸爸回家的時候,她正睡在廣袤的夜空下。他們經常好幾天都見不到彼此,但薇兒想,這樣會讓重逢的喜悅變得更為強烈,也更加濃烈。「不過現在,」她撐直身子,「現在我該走了,呀!我還沒餵辛巴呢,西蒙也還在等著我。」她在門口轉過身,想說點什麼話,來表達「我愛你」。天啊,她是多麼愛爸爸。
「Faranuka,要開心呀,爸爸!」薇兒的修納語很好,Faranuka 就是修納語「要開心」的意思。
西蒙在等著。西蒙是薇兒最好的朋友。他跟她完全不一樣。他是個子高高、線條流暢的黑人男孩,而她是瘦瘦小小、稜角分明的白人女孩。兩人並非「一見鍾情」。當西蒙作為一個農場工人的學徒來到這裡時,薇兒只看了他一眼,就用六歲女孩堅定的口吻宣布道:「不,我不喜歡他,他太脆弱了。」那時的西蒙,有著巨大嬰猴般的眼睛,那溫柔又真誠的眼眸,就像是用來盛裝眼淚的,而那眼淚,則好像隨時會從傻呼呼捲曲著的長睫毛滾落。
但沒過多久,薇兒就發現西蒙就是活生生的案例,證明人不可貌相。實際上,她現在知道了,西蒙就像男孩手中已經拉開的彈弓,像馬廄裡的鞭子,有著對於他來說過於深沉和粗獷的笑聲,他的胳膊和腿總是不受控制,會打碎任何他經過的杯子或盤子。西蒙不喜歡錫製的澡盆,但對於揉起來吧唧輕響的辛巴威泥巴很著迷,這意味著他身上有著與眾不同的氣味。對於小薇兒來說,西蒙身上有塵土、樹液和鹹牛肉的味道。
而對於西蒙來說,薇兒身上有土地、樹液和薄荷的味道。
很明顯,兩人有一個本質上的共同點:樹液,以及大大的眼睛、隨意擺動的四肢。兩人在七歲的時候不可避免地互相喜歡上了對方,在十四歲前已經成了最堅定的、最黏答答的、永遠的好朋友。
西蒙是教薇兒如何一邊高喊:「耶!哦耶!快點,你這慢性子!」一邊讓馬衝刺跑進馬廄的那個人。他還教會她把自己的身體整個甩到馬脖子下面,顛倒著來騎馬,這樣她的頭髮就會覆上飛揚的塵土,她的眼睛就能看到自己的臉頰。
他們還相互學習對方的語言。他從她那裡學習帶著辛巴威鼻音的英語,她則努力伸出舌頭,跟他學習基礎的修納語。她向他示範如何一次在水中游上好幾分鐘,訣竅就是要緩慢地呼吸,不要大口呼吸,而要耐心地透過緊閉的嘴脣,一點點地呼吸,就像用吸管喝水那樣。她的雙腳變成了深棕色,由於長年赤腳在野地裡行走而變得僵硬,指甲也都是髒兮兮的。
去年十二月開始,西蒙就跟哥哥泰迪亞斯一起住進了員工區,那是一大片磚砌的小屋,還有火堆,坐落在「兩棵樹山坡」農場的邊緣。關於農場的這個名字,布朗上校曾用被菸熏得發綠的手指,轉動著一根菸說:「這是個糟糕的玩笑。因為兩棵樹山坡農場其實有好幾百棵樹,樹多得足以讓人忘記山坡本身了。」實際上,他說:「如果叫『只有樹農場』會更好,或者叫『樹樹樹樹樹農場』。」哈哈,這個布朗上校!
當然樹與樹之間還有很多清晰的「補丁」,那是棕色的草和閃閃發亮的熱氣,還有一堆堆的蟻丘。薇兒此刻正跑過一個蟻丘,她邊跑邊把她的腳後跟踢在屁股上,一路唱著歌。一到西蒙住的泥磚房子能聽到的距離,薇兒就發出了她最好的修納式喊叫聲。
「咦──喂!」在這個農場上,能聽到喊聲的距離,起碼要比其他任何地方遠上一個球場。因為空氣是靜止的,除了卡車,這裡沒有別的車輛,一點點聲音就能傳遞相當遠的距離。「西蒙!西蒙!你在嗎,小西?」
西蒙大剌剌地挖著鼻孔。他正蹲在小屋外面,剛好埋進棕色的茅草屋頂投下的陰影裡,喝著一瓶玻璃瓶裝的可樂。泰迪亞斯用腳尖推了推西蒙,用修納語說:「去吧。起來,小子,去跟那位小夫人玩。」
「小夫人」是一個老玩笑。這個尖銳專橫的「夫人」是用來稱呼典型的農場主妻子的,跟薇兒沉靜善良的舉止完全不符。
西蒙憤憤不平地朝薇兒的腳邊扔出一塊卵石。「薇兒!」他責備道,「你到底去哪兒了?我還以為你不來了呢。你這個慢性子,嘿。」她可不是個慢性子,但他還是這麼說了。「像條沒腿的毛毛蟲。我剛剛差點兒就丟下你走了,瘋人。」
「瘋人」是西蒙對「夫人」的活用詞,他倆都認為這個詞才更貼近事實。
「哦,對不起,對不起,小西,真的。對不起,對不起。」薇兒並沒有解釋。
她抬頭盯著泰迪亞斯。薇兒非常喜歡泰迪亞斯,他是個英雄,長得很高大,身上傷痕累累的,常常安靜地沉默著。她不得不瞇起眼睛,因為陽光非常強烈,然後她蹦進無邊的藍天裡。
「Mangwannani,泰迪亞斯。」她行了個對上校的客人所行的屈膝禮。
Mangwannani,意思是「早安」。她不用向西蒙行禮,但是泰迪亞斯,他的溫和寬厚、裸露的胸膛和他對狗兒們的善心都值得尊敬。
「Mangwannani,輪兒。」他也像農場上其他的男人一樣,把她的名字叫成輪兒。她爸爸由此得到啟發,叫她輪子小姐。「Marara sei(你睡得好嗎?),輪子?你睡過覺了嗎?」
這個問題是有標準的回答的,但讓薇兒惱火的是,她發現自己忘了。關於修納語,她還有些密碼沒有掌握。此刻她不禁顫抖起來。還有那麼多要學,還有那麼多微妙的東西是看不見的,還有些事她都不知道自己不知道。她說:「Ndarara……ah……ndararakana mararawo(你睡得好,我就睡得好。)」
泰迪亞斯點了點頭,看起來像是認同。看著他那緩慢而沉穩的笑,薇兒想,就算無法確定別人的意思,認同就是生活的一條核心規則,是你能夠確定的事。「Ndarara,薇兒,是的,」泰迪亞斯說,「我睡得很好。」
薇兒能看出來,西蒙已經對這套寒暄感到不耐煩了。他喝完可樂,打了個嗝,用手背擦了擦嘴,然後把瓶子扔在地上,沿著小路踢著它走。「快點,薇兒,瘋人、瘋貓薇兒。」他往後跳著,以便每一跳都能落在「點」上,「快──點──快點──快點,女孩。」
可是薇兒站在陽光下,努力忍著笑。薇兒從不服從任何人的命令。她蹲了下來,擺出自己最氣人的驕傲臉,開始用一根長棍子在塵土裡寫「薇」字。一隻甲蟲慢吞吞地爬上棍子,爬到了她的手臂上。她一動也不動,享受著甲蟲那像線一般細的腳造成的癢癢觸感。甲蟲的身子是深綠色的,泛著藍色和綠松石的光,腿則是深黑色的。她非常溫柔地吻了吻牠。如果幸福有顏色,那一定就是這種甲蟲的顏色,薇兒想。
一陣口哨聲響起,薇兒笑了。西蒙的口哨聲是如此地完美,能表達出各式各樣的情緒:震驚、快樂、狂熱的崇拜,還有小心!而此時的調子是在說:「我在等你。」可能還暗示:「而且我還很餓。」他們原本計畫去芒果樹上大吃一頓,再去岩石池塘旁邊野餐。她該走了,她知道。
薇兒.希佛常常很難控制住自己,因為有很多瑣碎的事物:蜻蜓呀、地蜈蚣呀、剝了皮的樹枝棍子呀、溫熱的雨呀、小狗耳朵後面那些好玩的捲毛呀。這些東西總能神奇地讓時間消失。她常常想知道別人是否有跟她一樣的感覺,但她又總是不能精準地解釋那種強烈的、豐富的感覺。
西蒙的口哨聲再次響起。薇兒能分辨出,這次他是認真的了。她跳起身,鞭打著一匹想像中的馬,嘶啞地高喊著:「駕!駕!」並從西蒙身邊跑過。薇兒跑得很快,對此她很自豪。她傾身往前跑著,黝黑的皮膚分明地映襯著藍白的天空和黃綠的草。「來比賽啊,小西。」她叫道,卻沒說要去哪兒。
西蒙猛地追向她。在這種心情之下,別人是追趕不上她的,她就像一場叢林大火,野火燎原,熊熊燃燒,她可能會好幾英里好幾英里地一直跑下去。
他張開長長的雙腿追趕著她,邊跑邊叫道:「瞧瞧這個小瘋人,瞧瞧這塵土!啊,可憐可憐我們的工頭吧──他的小女兒就要變成野人了!」
我的童年時光多半是在非洲度過,最常住在辛巴威,也有一段時間在南非,其他時間則待在倫敦和布魯塞爾。雖然我一直很喜歡倫敦,現在住倫敦,也視倫敦為家,但辛巴威是有魔力的國家,它擁有的美是獨一無二的。而且小時候和動物相處的經驗,讓世界變得比你想像的還要精采兩倍。
激發我寫《野姑娘》的契機,是我六歲時發生的一件事。那時我們住在辛巴威,有一頭小象往我的臉上打噴嚏,我記得那時我在想:這真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當時一個想法在我心中萌生:等我長大了,我要為孩子們寫下這類的故事,因為他們可能沒有機會體驗一頭小象往他們臉上打噴嚏。
這本書中,我最喜歡的一幕,是主角薇兒敏娜闖入倫敦動物園的猴子圍欄,她蜷縮在稻草堆裡,手臂裡抱著一隻小猴子,在她睡著時,小猴子輕輕地咬她的眉毛,就是這個瞬間,她領悟了人生絕對值得活下去。我從未闖入倫敦動物園的猴子圍欄,但如果我可以,我一定會這麼做的。
我希望讀者能從本書帶走一個想法,那就是: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有多麼不凡、多麼美麗、多麼與眾不同。如果《野姑娘》這本書有要傳達給讀者的訊息,那就是毅力、不屈不撓、勇氣最終都會有回報,即使你必須逃離學校才能發現這點。做自己才會真正保護你不受傷害。
第一章 泥巴充滿無限可能
薇兒敏娜知道,有些房子是每扇窗戶都有玻璃的,門上也都有鎖。
但她所居住的農舍,跟這些房子都不一樣。若說有一把鑰匙是用來開前門的話,那薇兒敏娜從來也沒有見過,可能是被總閒晃著進出廚房的山羊吃掉了。農舍建在最長的農場道路的盡頭,坐落於辛巴威最炎熱的角落。她房間的窗戶是牆上一個方形的洞。雨季期間,她會把塑膠袋縫在一起,鋪展在窗洞上;而旱季的時候,風總是把塵土刮進房間裡來。
幾年前,農場的一個客人曾問過薇兒(注:薇兒是薇兒敏娜的暱稱)關於窗戶的問題。
「你爸爸肯定買得起一塊玻璃吧?」
「我就喜歡灰撲撲的,」她這麼回答,「還有溼答答的。」塵土和雨混合成泥巴,而泥巴充滿無限的可能。
農場的路面都是光禿禿的,隨著沉澱下來的塵土而顯現出紅色。農場主人布朗上校每天都會從這些路上步行而過,工頭威廉.希佛每天開車經過,而薇兒敏娜,則是每天騎馬從路上經過。她是工頭威廉.希佛唯一的女兒。
薇兒敏娜的騎馬技術勝過農場上任何一個男孩,因為她爸爸知道,在學會走路之前就學會騎馬,那滋味就像潛在水底喝瓶裝可樂,或者倒掛在猴麵包樹上,美妙無比。因此,薇兒敏娜在馬的肚子下奔跑著長大,她被馬糞絆倒,在馬蠅叮咬的時候拽著自己大把的、又黑又長的頭髮。馬夫們住在員工區那些有著錫屋頂的小屋裡,他們從來也不趕馬蠅──有時他們會悠閒地笑著用修納語(注:修納語是辛巴威的官方語言之一)罵一句:「啊,別鬧了!」薇兒敏娜非常肯定,自己跟任何一個男孩相比都不差,她也比絕大多數同齡的男孩走得還要快,她還有很多專長。到了傍晚,農場上的男人們談論起她時,總要用上好多好多的「還」字來形容她:薇兒很固執,哈,還很氣人,還很狂野,還很誠實,而且還很真實。
在十月末的晨光中,薇兒蹲在地上,攪拌著一罐加了工業酒精的水。這種酒精塗在腳上,會讓腳底板變得堅硬,彷彿穿了雙肉鞋。在這個通風的客廳裡,放著六張各式各樣的椅子,但薇兒就是喜歡坐地板,地板上有更多的空間。薇兒雙眼之間的距離很寬,腳趾頭之間的距離也很寬,總而言之,她就是喜歡寬廣的空間。她知道自己說話時的間隔也很長,是那種非洲人下午說話時慢吞吞的語速,隔著愉快的沉默間隙。
薇兒聽到了達達的馬蹄聲,和馬饑餓時的嘶鳴聲,這意味著威廉.希佛回來了。一大清早,他就疾馳去農場了。在辛巴威這兒,每個人都起得很早,一天主要的工作都得在午餐前做完,十月又是最炎熱的時節,太陽能把柏油馬路曬成熱騰騰的柏油湯,鳥兒停在上面就會被黏住。
客廳的門開了,一張毛茸茸的臉探進來張望。早在看見那張臉之前,薇兒就感覺到門開了,這是一種樂趣。爸爸回來了!她在一瞬間雙腿全速蹦離地面,整個人撲進爸爸的懷裡,兩隻腳纏在他的腰上,大叫:「爸爸!」
「早安,早安!小野貓!」
薇兒把臉埋在爸爸的脖子上。「早安,爸爸。」她悶聲說道。面對大多數的男人,薇兒都是神經緊繃的。她對他們一半驚奇,一半警惕,總會與他們隔著幾步的距離。她討厭觸碰陌生人的肌膚,或與他們握手。但爸爸是不同的,他的肌肉很柔軟。
「我還以為你早就出去了,嘿?」威廉說。
「呀!呀!一會兒就出去。我是想先看看你,爸爸。我想你了。」薇兒昨天晚上出去睡樹屋了,在爸爸回家的時候,她正睡在廣袤的夜空下。他們經常好幾天都見不到彼此,但薇兒想,這樣會讓重逢的喜悅變得更為強烈,也更加濃烈。「不過現在,」她撐直身子,「現在我該走了,呀!我還沒餵辛巴呢,西蒙也還在等著我。」她在門口轉過身,想說點什麼話,來表達「我愛你」。天啊,她是多麼愛爸爸。
「Faranuka,要開心呀,爸爸!」薇兒的修納語很好,Faranuka 就是修納語「要開心」的意思。
西蒙在等著。西蒙是薇兒最好的朋友。他跟她完全不一樣。他是個子高高、線條流暢的黑人男孩,而她是瘦瘦小小、稜角分明的白人女孩。兩人並非「一見鍾情」。當西蒙作為一個農場工人的學徒來到這裡時,薇兒只看了他一眼,就用六歲女孩堅定的口吻宣布道:「不,我不喜歡他,他太脆弱了。」那時的西蒙,有著巨大嬰猴般的眼睛,那溫柔又真誠的眼眸,就像是用來盛裝眼淚的,而那眼淚,則好像隨時會從傻呼呼捲曲著的長睫毛滾落。
但沒過多久,薇兒就發現西蒙就是活生生的案例,證明人不可貌相。實際上,她現在知道了,西蒙就像男孩手中已經拉開的彈弓,像馬廄裡的鞭子,有著對於他來說過於深沉和粗獷的笑聲,他的胳膊和腿總是不受控制,會打碎任何他經過的杯子或盤子。西蒙不喜歡錫製的澡盆,但對於揉起來吧唧輕響的辛巴威泥巴很著迷,這意味著他身上有著與眾不同的氣味。對於小薇兒來說,西蒙身上有塵土、樹液和鹹牛肉的味道。
而對於西蒙來說,薇兒身上有土地、樹液和薄荷的味道。
很明顯,兩人有一個本質上的共同點:樹液,以及大大的眼睛、隨意擺動的四肢。兩人在七歲的時候不可避免地互相喜歡上了對方,在十四歲前已經成了最堅定的、最黏答答的、永遠的好朋友。
西蒙是教薇兒如何一邊高喊:「耶!哦耶!快點,你這慢性子!」一邊讓馬衝刺跑進馬廄的那個人。他還教會她把自己的身體整個甩到馬脖子下面,顛倒著來騎馬,這樣她的頭髮就會覆上飛揚的塵土,她的眼睛就能看到自己的臉頰。
他們還相互學習對方的語言。他從她那裡學習帶著辛巴威鼻音的英語,她則努力伸出舌頭,跟他學習基礎的修納語。她向他示範如何一次在水中游上好幾分鐘,訣竅就是要緩慢地呼吸,不要大口呼吸,而要耐心地透過緊閉的嘴脣,一點點地呼吸,就像用吸管喝水那樣。她的雙腳變成了深棕色,由於長年赤腳在野地裡行走而變得僵硬,指甲也都是髒兮兮的。
去年十二月開始,西蒙就跟哥哥泰迪亞斯一起住進了員工區,那是一大片磚砌的小屋,還有火堆,坐落在「兩棵樹山坡」農場的邊緣。關於農場的這個名字,布朗上校曾用被菸熏得發綠的手指,轉動著一根菸說:「這是個糟糕的玩笑。因為兩棵樹山坡農場其實有好幾百棵樹,樹多得足以讓人忘記山坡本身了。」實際上,他說:「如果叫『只有樹農場』會更好,或者叫『樹樹樹樹樹農場』。」哈哈,這個布朗上校!
當然樹與樹之間還有很多清晰的「補丁」,那是棕色的草和閃閃發亮的熱氣,還有一堆堆的蟻丘。薇兒此刻正跑過一個蟻丘,她邊跑邊把她的腳後跟踢在屁股上,一路唱著歌。一到西蒙住的泥磚房子能聽到的距離,薇兒就發出了她最好的修納式喊叫聲。
「咦──喂!」在這個農場上,能聽到喊聲的距離,起碼要比其他任何地方遠上一個球場。因為空氣是靜止的,除了卡車,這裡沒有別的車輛,一點點聲音就能傳遞相當遠的距離。「西蒙!西蒙!你在嗎,小西?」
西蒙大剌剌地挖著鼻孔。他正蹲在小屋外面,剛好埋進棕色的茅草屋頂投下的陰影裡,喝著一瓶玻璃瓶裝的可樂。泰迪亞斯用腳尖推了推西蒙,用修納語說:「去吧。起來,小子,去跟那位小夫人玩。」
「小夫人」是一個老玩笑。這個尖銳專橫的「夫人」是用來稱呼典型的農場主妻子的,跟薇兒沉靜善良的舉止完全不符。
西蒙憤憤不平地朝薇兒的腳邊扔出一塊卵石。「薇兒!」他責備道,「你到底去哪兒了?我還以為你不來了呢。你這個慢性子,嘿。」她可不是個慢性子,但他還是這麼說了。「像條沒腿的毛毛蟲。我剛剛差點兒就丟下你走了,瘋人。」
「瘋人」是西蒙對「夫人」的活用詞,他倆都認為這個詞才更貼近事實。
「哦,對不起,對不起,小西,真的。對不起,對不起。」薇兒並沒有解釋。
她抬頭盯著泰迪亞斯。薇兒非常喜歡泰迪亞斯,他是個英雄,長得很高大,身上傷痕累累的,常常安靜地沉默著。她不得不瞇起眼睛,因為陽光非常強烈,然後她蹦進無邊的藍天裡。
「Mangwannani,泰迪亞斯。」她行了個對上校的客人所行的屈膝禮。
Mangwannani,意思是「早安」。她不用向西蒙行禮,但是泰迪亞斯,他的溫和寬厚、裸露的胸膛和他對狗兒們的善心都值得尊敬。
「Mangwannani,輪兒。」他也像農場上其他的男人一樣,把她的名字叫成輪兒。她爸爸由此得到啟發,叫她輪子小姐。「Marara sei(你睡得好嗎?),輪子?你睡過覺了嗎?」
這個問題是有標準的回答的,但讓薇兒惱火的是,她發現自己忘了。關於修納語,她還有些密碼沒有掌握。此刻她不禁顫抖起來。還有那麼多要學,還有那麼多微妙的東西是看不見的,還有些事她都不知道自己不知道。她說:「Ndarara……ah……ndararakana mararawo(你睡得好,我就睡得好。)」
泰迪亞斯點了點頭,看起來像是認同。看著他那緩慢而沉穩的笑,薇兒想,就算無法確定別人的意思,認同就是生活的一條核心規則,是你能夠確定的事。「Ndarara,薇兒,是的,」泰迪亞斯說,「我睡得很好。」
薇兒能看出來,西蒙已經對這套寒暄感到不耐煩了。他喝完可樂,打了個嗝,用手背擦了擦嘴,然後把瓶子扔在地上,沿著小路踢著它走。「快點,薇兒,瘋人、瘋貓薇兒。」他往後跳著,以便每一跳都能落在「點」上,「快──點──快點──快點,女孩。」
可是薇兒站在陽光下,努力忍著笑。薇兒從不服從任何人的命令。她蹲了下來,擺出自己最氣人的驕傲臉,開始用一根長棍子在塵土裡寫「薇」字。一隻甲蟲慢吞吞地爬上棍子,爬到了她的手臂上。她一動也不動,享受著甲蟲那像線一般細的腳造成的癢癢觸感。甲蟲的身子是深綠色的,泛著藍色和綠松石的光,腿則是深黑色的。她非常溫柔地吻了吻牠。如果幸福有顏色,那一定就是這種甲蟲的顏色,薇兒想。
一陣口哨聲響起,薇兒笑了。西蒙的口哨聲是如此地完美,能表達出各式各樣的情緒:震驚、快樂、狂熱的崇拜,還有小心!而此時的調子是在說:「我在等你。」可能還暗示:「而且我還很餓。」他們原本計畫去芒果樹上大吃一頓,再去岩石池塘旁邊野餐。她該走了,她知道。
薇兒.希佛常常很難控制住自己,因為有很多瑣碎的事物:蜻蜓呀、地蜈蚣呀、剝了皮的樹枝棍子呀、溫熱的雨呀、小狗耳朵後面那些好玩的捲毛呀。這些東西總能神奇地讓時間消失。她常常想知道別人是否有跟她一樣的感覺,但她又總是不能精準地解釋那種強烈的、豐富的感覺。
西蒙的口哨聲再次響起。薇兒能分辨出,這次他是認真的了。她跳起身,鞭打著一匹想像中的馬,嘶啞地高喊著:「駕!駕!」並從西蒙身邊跑過。薇兒跑得很快,對此她很自豪。她傾身往前跑著,黝黑的皮膚分明地映襯著藍白的天空和黃綠的草。「來比賽啊,小西。」她叫道,卻沒說要去哪兒。
西蒙猛地追向她。在這種心情之下,別人是追趕不上她的,她就像一場叢林大火,野火燎原,熊熊燃燒,她可能會好幾英里好幾英里地一直跑下去。
他張開長長的雙腿追趕著她,邊跑邊叫道:「瞧瞧這個小瘋人,瞧瞧這塵土!啊,可憐可憐我們的工頭吧──他的小女兒就要變成野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