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在我年輕、少不更事的時候,父親給過我一個忠告,至今仍縈繞在我心頭。
「批評別人之前,要記得,」他對我說,「不是所有人都像你,從小就那麼好命。」
父親點到為止,我們父子向來不用多說,他話中有話,我再清楚不過。因此,我絕少妄下斷語,而我這種脾性,惹來許多怪人對我推心置腹,害我被不少無聊人士引為知己。這些怪人的鼻子可靈了,只要這種難得的脾性出現在常人身上,他們立刻嗅出來,然後巴著不放;大學時代,一堆瘋瘋癲癲的張三李四私下跑來找我訴苦,害我遭人冤枉,說我是小政客。這些心底話多半是別人跟我說的。每當我發現不妙,某某某的心事已經冒到嘴邊,我不是假寐、裝忙,就是俏皮人家幾句。年輕人的心事經常抄來抄去,說來說去總是那一套,而且說得坑坑巴巴,顯然語帶保留。保留的話語是無窮的希望。至今我還是害怕會錯看了什麼,所以不敢忘記父親當年自命不凡的弦外之音,並且自命不凡地重述:人生器量,出生已定。
嗯,吹噓完自己的氣度,也該承認凡事總有個底限。人品有基於磐石、有出於泥沼,然而,經歷了某些事,我也不去在乎了。去年秋天,我從東部回來,一心希望全世界穿上制服、立正站好,不准踰矩半步;對於縱情瞥視人心的異秉,我也不想要了。唯獨蓋茲比,也就是本書的主人翁,唯獨他豁免在外。過去他象徵的一切,我都毫不留情地鄙夷;若說人格是一連串成功的手勢,那麼蓋茲比確實了不起,他對時運異常敏銳,有如一具精密的儀器,能夠偵測到萬里以外的地震;這並非美其名為才子風流的優柔善感,他那生來就異乎常人的樂觀,那種羅曼蒂克的嚮往,都是在我認識的人身上所找不著的,將來也不會再遇到的。喔,蓋茲比很好。是那縈繞在他心頭的美夢,以及尾隨在美夢之後的濁濁塵埃,讓我對人心轉瞬即逝的悲喜,暫時失去了興趣。
我們卡拉威家族富裕顯赫,祖宗三代都在美國中西部這座城市落腳,在當地稱得上名門望族。長輩總說我們跟蘇格蘭的大地主蒲克勒公爵同宗,但其實我們這一支系的家業是我大叔公打下的。一八五一年,大叔公來到美國,花錢買了個替身,送到前線去打南北內戰,自己留在後方做起五金批發,這生意就一直傳到我爸手上。我從沒見過大叔公,但據說我跟他長得很像,還說簡直跟我爸辦公室牆上那幅硬漢肖像一模一樣。一九一五年,我從耶魯大學畢業,正好跟我爸相隔四分之一世紀。不久,我參加遲來的條頓民族大遷徙,人稱歐戰。我反攻殺敵殺了個眼紅,退伍返鄉反覺了無生氣。我的故鄉原本是溫暖的世界中心,如今卻成了荒涼的宇宙邊緣──我決定到東部發展,去學做股票生意。所有我認識的人都靠交易所吃飯,我想多我一張嘴應該也無妨。為了這件事,我的叔伯姑嬸商量了好久,好像在討論要送我上哪一所私立中學,最後才板著臉、猶疑地說:「哎呀,好吧好吧。」爸爸答應資助我一年,後來幾經拖延,終於,在一九二二年春天,我來到東部,心想永遠不回去了。
雖然在城市裡找房子比較實際,但是春日和煦,加上我剛離開廣袤的草原和怡人的林蔭,因此,辦公室的同事才提議到近郊合租一間房子,我立刻就心動了。他找了一間飽經風霜的木造平房,一個月八十元,正要搬進去時,公司卻把他調到華盛頓,我只好自己一個人搬到郊外。跟我作伴的有一條狗,雖然後來跑了,但至少陪了我幾天;再來就是一輛老舊的道奇,和一個芬蘭女傭,她替我鋪床、做早點,在電爐前面絮絮叨叨,用芬蘭語述說著人生大道理。
這樣寂寞的日子過了一天,還是兩天;一天早晨,有個比我還晚搬來的陌生人,在半路上把我攔了下來。
「西卵鎮怎麼走?」他無助地問。
指完路之後,我繼續往前走,愈走愈不寂寞。我是嚮導,開路者,先來這裡落戶的人。他隨口一問,倒讓我升格成為在地人。
陽光普照,樹木如電影快轉般抽芽長葉,熟悉的信念又重回我的心頭,相信隨著夏天的到來,萬物又會復始重生。
有讀不完的書冊,青春的空氣裡也有呼吸不完的健康氣息。我買了十幾本工作用書,有銀行學、有信用貸款、有投資證券,在書架上一字排開,紅皮燙金的,好似新鑄的錢幣,閃爍著金光閃閃的祕密,只有邁達斯國王、財閥摩根和羅馬富豪梅賽納斯(Maecenas)通曉。除此之外,我滿懷抱負,打算涉獵群書。我在大學也算是文藝青年,曾經替《耶魯學報》寫了一年嚴肅又膚淺的社論。我打算重操舊業,再次成為什麼都會但也什麼都不會的專家──「通才」;我這可不是在打趣,人生還是單從一扇窗子看出去會比較成功。說來也巧,我租房子的地方正好是北美洲最不可思議的地帶:一座夜夜笙歌的細長島嶼,從紐約往東延伸,島上奇觀處處,其中有兩塊土地特別希奇,就位在距離市區三十公里左右的地方,兩塊土地的輪廓一模一樣,好像兩顆巨蛋,中間隔著稱不上是海灣的海灣;兩邊地角伸出去,深入西半球最歸順的海域,最豐饒的海洋榖倉──長島海灣。這兩塊土地並非完美的鵝卵形,反而像是傳說中哥倫布立起的那顆蛋,底端給敲扁了;縱使如此,海鷗從上空飛過時,看到兩塊一模一樣的土地,一定又驚又奇;而對於只能在地上行走的我們來說,更不可思議的還在後頭:這兩塊土地除了形狀大小之外,再也找不到任何相似之處。
我住的地方是西卵,就是⋯⋯比較沒那麼時髦的那一邊,不過用時髦來區分都還只觸及皮毛而已,兩邊存在著更怪誕而且害人不淺的鴻溝。我租的木屋位在西卵的地角,五十碼外就是海灣,左右兩邊都是別墅,租一季要價一萬二到一萬五。右手邊那一幢不管用什麼標準去看,都可稱得上是氣派輝煌,外型仿法國諾曼第某一座市政廳,單邊矗著塔樓,簇新的磚瓦,爬著稀疏的常春藤,還有一座大理石游泳池,和超過十五公頃的草坪和花園。這是蓋茲比的毫宅,或者說是⋯⋯(因為我當時還不認識蓋茲比先生),某位姓蓋茲比的紳士閑居的宅邸。我住的木屋實在很醜,幸而不大,沒人注意,我才得以欣賞海景和鄰居的草皮,並且因為和富豪比鄰而居感到寬慰,而且一個月租金才八十元。
海灣的對面是一排白色的華邸,時髦的東卵在水邊閃閃發亮。這年夏天的故事,就從我開車到東卵與湯姆.勃肯南一家共進晚餐開始。黛西.勃肯南是我的遠房姪女,湯姆.勃肯南則是我大學同窗,戰後我還到芝加哥讓他們招待了兩天。
黛西的先生擅長體育,是耶魯大學校史上最剽悍的橄欖球邊鋒,當年可說是聞名全美,這種成名得早的人(才二十一歲就在體壇登峰造極),往後的人生總得飽嘗走下坡的滋味。湯姆家境富裕,大學時代的揮霍功力已經天怒人怨,這回他從芝加哥搬來東部,搬家的陣仗更是讓人瞠目結舌,比方說吧,他愛打馬球,就把湖森區老家的馬全都運過來,實在很難想像我的同輩之中居然有人如此富有。他們搬來東部的原因我不清楚,之前無緣無故去了一年法國,後來又東飄西蕩,哪裡有可以打馬球的有錢人,哪裡就有他們。這次不會再搬了,黛西在電話上說,但是我不相信—不是我會讀黛西的心,而是我覺得湯姆這個人會流浪一輩子,悵惘地追尋當年球場上騷動的風雲,那回不去的青春。
於是,在一個微風和煦的傍晚,我驅車到東卵去見兩位無甚交情的老朋友。他們的府邸富麗堂皇,超乎我的期待:喬治國王殖民風格的莊園大宅,紅白相間的愉悅配色,正面看出去就是海灣。草坪從海灘直奔正門口,足足四百公尺,一路起伏過日晷、紅磚道和百花爭豔的花園,綠意奔到屋前煞不住,順勢化為滿牆碧綠的藤蔓。房屋正面開了一排落地窗,此時正逆著夕陽的金暉,迎著和煦的暖風,湯姆.勃肯南一身騎裝,雙腳叉開,站在門廊。
比起大學時代,他變了。眼前的他三十歲,魁梧的身材,麥禾的髮色,堅毅的嘴角,傲慢的姿態,不可一世的雙眼鋒芒畢露,是他最突出的五官,予人隨時要往前撲的印象。就連那襲宛若女裝的華麗騎裝也掩蓋不了他孔武有力的事實。雪亮皮靴裡塞著的兩條腿,簡直要把鞋帶繃斷;每次他肩頭一轉,便能隔著薄外套看見肌肉鼓起。這是一具充滿爆發力的身軀──蠻橫殘暴的軀體。
他說話的聲音粗戛沙啞,加深了他粗魯的印象,而且帶著長輩輕視晚輩的口吻,即使對有好感的人也是這樣,以前在耶魯就有人因此討厭他。
「別以為我說話沒得商量。」他說話總帶著這麼一點味道。「我只不過比較壯、比較像男人罷了。」我們大三、大四同一個社團,雖然始終沒有成為至交,但是我總覺得他很看得起我,而且希望我待他就像他待我,要嚴厲、要違抗、要悵望。
我們在前廊的陽光裡聊了幾分鐘。
「我這地方挺不賴的。」他的目光逡巡閃爍。
他拉著我的臂彎,帶著我轉了個方向,用他寬厚的手掌拂過眼前的景致,這一拂,就拂過了義式的低窪花園、半畝香氣襲人的玫瑰,還有一艘短鼻子的遊艇,在岸邊拍打著浪花。「本來是德曼的,就是那個石油大王。」他又帶我轉了個方向,很客氣,也很突兀。「我們進去。」
穿過挑高的走廊,走入玫瑰色的明亮空間,兩頭嬌滴滴地用落地窗圍起,窗戶半敞,明淨雪亮,窗外的綠意彷彿要長進屋裡來。一陣微風吹過,這頭的窗紗落下,那頭的窗紗又起,宛如一片白色的旗海,翻呀飛地,簡直要碰到奶油花似的天花板,落呀落地,猶如風吹海面一般,在酒紅色的地毯上掀起了波浪、灑下了陰影。
屋裡唯一文風不動的是一張偌大的沙發躺椅,兩位年輕的仕女彷彿搭著綁了線固定好的氣球,輕飄飄地浮在沙發上,全身素白,衣裙飄飄,彷彿乘風繞了屋子一圈,剛剛才飛回來。我準是在原地杵了好一會兒,聆聽窗紗的颯颯和畫像的嘆息。突然砰一聲,湯姆.勃肯南把裡面一排窗戶關上,風給逮住了,即刻平定下來,窗紗、地毯和仕女也冉冉飄回地上。
年輕的那位仕女和我素昧平生。她打直身子,躺在沙發的那一側,一動也不動,微微揚起的下巴像上頭頂著個東西,彷彿隨時會掉下來。不知她有沒有用眼角餘光瞄到我,即使有,她也毫不動聲色。老實說,我被她嚇了一跳,差點囁嚅了一聲抱歉,不好意思這樣闖進來打擾到她。
另一位仕女就是黛西,她作勢要起身,上半身微微前傾,臉上帶著殷切的表情,接著輕笑一聲,笑得那樣輕靈、那樣傻氣、那樣迷人,看得我也跟著笑了起來,邁開步伐走進客廳。
「看我開心到癱──了。」
說完她又笑,好像在笑自己說了什麼妙語。她握著我的手,抬頭仰望我的臉,發誓說全世界她最想見到的人就是我。她很會這一套。她壓低嗓子,說那個頂東西的女孩是貝克家的小姐。(聽說黛西說話的聲音那樣輕,是故意想讓人湊近;但這種不痛不癢的批評,絲毫無損她這魅力。)
總之,貝克小姐的嘴脣掀了掀,若有似無地朝我點了個頭,緊接著又揚起下巴,方才東西頂得好好的,這回歪了一下,險些沒掉下來。道歉的話又冒到我嘴邊。只要遇上這種我行我素的行徑,我總是看傻了眼,由衷感佩。
在我年輕、少不更事的時候,父親給過我一個忠告,至今仍縈繞在我心頭。
「批評別人之前,要記得,」他對我說,「不是所有人都像你,從小就那麼好命。」
父親點到為止,我們父子向來不用多說,他話中有話,我再清楚不過。因此,我絕少妄下斷語,而我這種脾性,惹來許多怪人對我推心置腹,害我被不少無聊人士引為知己。這些怪人的鼻子可靈了,只要這種難得的脾性出現在常人身上,他們立刻嗅出來,然後巴著不放;大學時代,一堆瘋瘋癲癲的張三李四私下跑來找我訴苦,害我遭人冤枉,說我是小政客。這些心底話多半是別人跟我說的。每當我發現不妙,某某某的心事已經冒到嘴邊,我不是假寐、裝忙,就是俏皮人家幾句。年輕人的心事經常抄來抄去,說來說去總是那一套,而且說得坑坑巴巴,顯然語帶保留。保留的話語是無窮的希望。至今我還是害怕會錯看了什麼,所以不敢忘記父親當年自命不凡的弦外之音,並且自命不凡地重述:人生器量,出生已定。
嗯,吹噓完自己的氣度,也該承認凡事總有個底限。人品有基於磐石、有出於泥沼,然而,經歷了某些事,我也不去在乎了。去年秋天,我從東部回來,一心希望全世界穿上制服、立正站好,不准踰矩半步;對於縱情瞥視人心的異秉,我也不想要了。唯獨蓋茲比,也就是本書的主人翁,唯獨他豁免在外。過去他象徵的一切,我都毫不留情地鄙夷;若說人格是一連串成功的手勢,那麼蓋茲比確實了不起,他對時運異常敏銳,有如一具精密的儀器,能夠偵測到萬里以外的地震;這並非美其名為才子風流的優柔善感,他那生來就異乎常人的樂觀,那種羅曼蒂克的嚮往,都是在我認識的人身上所找不著的,將來也不會再遇到的。喔,蓋茲比很好。是那縈繞在他心頭的美夢,以及尾隨在美夢之後的濁濁塵埃,讓我對人心轉瞬即逝的悲喜,暫時失去了興趣。
我們卡拉威家族富裕顯赫,祖宗三代都在美國中西部這座城市落腳,在當地稱得上名門望族。長輩總說我們跟蘇格蘭的大地主蒲克勒公爵同宗,但其實我們這一支系的家業是我大叔公打下的。一八五一年,大叔公來到美國,花錢買了個替身,送到前線去打南北內戰,自己留在後方做起五金批發,這生意就一直傳到我爸手上。我從沒見過大叔公,但據說我跟他長得很像,還說簡直跟我爸辦公室牆上那幅硬漢肖像一模一樣。一九一五年,我從耶魯大學畢業,正好跟我爸相隔四分之一世紀。不久,我參加遲來的條頓民族大遷徙,人稱歐戰。我反攻殺敵殺了個眼紅,退伍返鄉反覺了無生氣。我的故鄉原本是溫暖的世界中心,如今卻成了荒涼的宇宙邊緣──我決定到東部發展,去學做股票生意。所有我認識的人都靠交易所吃飯,我想多我一張嘴應該也無妨。為了這件事,我的叔伯姑嬸商量了好久,好像在討論要送我上哪一所私立中學,最後才板著臉、猶疑地說:「哎呀,好吧好吧。」爸爸答應資助我一年,後來幾經拖延,終於,在一九二二年春天,我來到東部,心想永遠不回去了。
雖然在城市裡找房子比較實際,但是春日和煦,加上我剛離開廣袤的草原和怡人的林蔭,因此,辦公室的同事才提議到近郊合租一間房子,我立刻就心動了。他找了一間飽經風霜的木造平房,一個月八十元,正要搬進去時,公司卻把他調到華盛頓,我只好自己一個人搬到郊外。跟我作伴的有一條狗,雖然後來跑了,但至少陪了我幾天;再來就是一輛老舊的道奇,和一個芬蘭女傭,她替我鋪床、做早點,在電爐前面絮絮叨叨,用芬蘭語述說著人生大道理。
這樣寂寞的日子過了一天,還是兩天;一天早晨,有個比我還晚搬來的陌生人,在半路上把我攔了下來。
「西卵鎮怎麼走?」他無助地問。
指完路之後,我繼續往前走,愈走愈不寂寞。我是嚮導,開路者,先來這裡落戶的人。他隨口一問,倒讓我升格成為在地人。
陽光普照,樹木如電影快轉般抽芽長葉,熟悉的信念又重回我的心頭,相信隨著夏天的到來,萬物又會復始重生。
有讀不完的書冊,青春的空氣裡也有呼吸不完的健康氣息。我買了十幾本工作用書,有銀行學、有信用貸款、有投資證券,在書架上一字排開,紅皮燙金的,好似新鑄的錢幣,閃爍著金光閃閃的祕密,只有邁達斯國王、財閥摩根和羅馬富豪梅賽納斯(Maecenas)通曉。除此之外,我滿懷抱負,打算涉獵群書。我在大學也算是文藝青年,曾經替《耶魯學報》寫了一年嚴肅又膚淺的社論。我打算重操舊業,再次成為什麼都會但也什麼都不會的專家──「通才」;我這可不是在打趣,人生還是單從一扇窗子看出去會比較成功。說來也巧,我租房子的地方正好是北美洲最不可思議的地帶:一座夜夜笙歌的細長島嶼,從紐約往東延伸,島上奇觀處處,其中有兩塊土地特別希奇,就位在距離市區三十公里左右的地方,兩塊土地的輪廓一模一樣,好像兩顆巨蛋,中間隔著稱不上是海灣的海灣;兩邊地角伸出去,深入西半球最歸順的海域,最豐饒的海洋榖倉──長島海灣。這兩塊土地並非完美的鵝卵形,反而像是傳說中哥倫布立起的那顆蛋,底端給敲扁了;縱使如此,海鷗從上空飛過時,看到兩塊一模一樣的土地,一定又驚又奇;而對於只能在地上行走的我們來說,更不可思議的還在後頭:這兩塊土地除了形狀大小之外,再也找不到任何相似之處。
我住的地方是西卵,就是⋯⋯比較沒那麼時髦的那一邊,不過用時髦來區分都還只觸及皮毛而已,兩邊存在著更怪誕而且害人不淺的鴻溝。我租的木屋位在西卵的地角,五十碼外就是海灣,左右兩邊都是別墅,租一季要價一萬二到一萬五。右手邊那一幢不管用什麼標準去看,都可稱得上是氣派輝煌,外型仿法國諾曼第某一座市政廳,單邊矗著塔樓,簇新的磚瓦,爬著稀疏的常春藤,還有一座大理石游泳池,和超過十五公頃的草坪和花園。這是蓋茲比的毫宅,或者說是⋯⋯(因為我當時還不認識蓋茲比先生),某位姓蓋茲比的紳士閑居的宅邸。我住的木屋實在很醜,幸而不大,沒人注意,我才得以欣賞海景和鄰居的草皮,並且因為和富豪比鄰而居感到寬慰,而且一個月租金才八十元。
海灣的對面是一排白色的華邸,時髦的東卵在水邊閃閃發亮。這年夏天的故事,就從我開車到東卵與湯姆.勃肯南一家共進晚餐開始。黛西.勃肯南是我的遠房姪女,湯姆.勃肯南則是我大學同窗,戰後我還到芝加哥讓他們招待了兩天。
黛西的先生擅長體育,是耶魯大學校史上最剽悍的橄欖球邊鋒,當年可說是聞名全美,這種成名得早的人(才二十一歲就在體壇登峰造極),往後的人生總得飽嘗走下坡的滋味。湯姆家境富裕,大學時代的揮霍功力已經天怒人怨,這回他從芝加哥搬來東部,搬家的陣仗更是讓人瞠目結舌,比方說吧,他愛打馬球,就把湖森區老家的馬全都運過來,實在很難想像我的同輩之中居然有人如此富有。他們搬來東部的原因我不清楚,之前無緣無故去了一年法國,後來又東飄西蕩,哪裡有可以打馬球的有錢人,哪裡就有他們。這次不會再搬了,黛西在電話上說,但是我不相信—不是我會讀黛西的心,而是我覺得湯姆這個人會流浪一輩子,悵惘地追尋當年球場上騷動的風雲,那回不去的青春。
於是,在一個微風和煦的傍晚,我驅車到東卵去見兩位無甚交情的老朋友。他們的府邸富麗堂皇,超乎我的期待:喬治國王殖民風格的莊園大宅,紅白相間的愉悅配色,正面看出去就是海灣。草坪從海灘直奔正門口,足足四百公尺,一路起伏過日晷、紅磚道和百花爭豔的花園,綠意奔到屋前煞不住,順勢化為滿牆碧綠的藤蔓。房屋正面開了一排落地窗,此時正逆著夕陽的金暉,迎著和煦的暖風,湯姆.勃肯南一身騎裝,雙腳叉開,站在門廊。
比起大學時代,他變了。眼前的他三十歲,魁梧的身材,麥禾的髮色,堅毅的嘴角,傲慢的姿態,不可一世的雙眼鋒芒畢露,是他最突出的五官,予人隨時要往前撲的印象。就連那襲宛若女裝的華麗騎裝也掩蓋不了他孔武有力的事實。雪亮皮靴裡塞著的兩條腿,簡直要把鞋帶繃斷;每次他肩頭一轉,便能隔著薄外套看見肌肉鼓起。這是一具充滿爆發力的身軀──蠻橫殘暴的軀體。
他說話的聲音粗戛沙啞,加深了他粗魯的印象,而且帶著長輩輕視晚輩的口吻,即使對有好感的人也是這樣,以前在耶魯就有人因此討厭他。
「別以為我說話沒得商量。」他說話總帶著這麼一點味道。「我只不過比較壯、比較像男人罷了。」我們大三、大四同一個社團,雖然始終沒有成為至交,但是我總覺得他很看得起我,而且希望我待他就像他待我,要嚴厲、要違抗、要悵望。
我們在前廊的陽光裡聊了幾分鐘。
「我這地方挺不賴的。」他的目光逡巡閃爍。
他拉著我的臂彎,帶著我轉了個方向,用他寬厚的手掌拂過眼前的景致,這一拂,就拂過了義式的低窪花園、半畝香氣襲人的玫瑰,還有一艘短鼻子的遊艇,在岸邊拍打著浪花。「本來是德曼的,就是那個石油大王。」他又帶我轉了個方向,很客氣,也很突兀。「我們進去。」
穿過挑高的走廊,走入玫瑰色的明亮空間,兩頭嬌滴滴地用落地窗圍起,窗戶半敞,明淨雪亮,窗外的綠意彷彿要長進屋裡來。一陣微風吹過,這頭的窗紗落下,那頭的窗紗又起,宛如一片白色的旗海,翻呀飛地,簡直要碰到奶油花似的天花板,落呀落地,猶如風吹海面一般,在酒紅色的地毯上掀起了波浪、灑下了陰影。
屋裡唯一文風不動的是一張偌大的沙發躺椅,兩位年輕的仕女彷彿搭著綁了線固定好的氣球,輕飄飄地浮在沙發上,全身素白,衣裙飄飄,彷彿乘風繞了屋子一圈,剛剛才飛回來。我準是在原地杵了好一會兒,聆聽窗紗的颯颯和畫像的嘆息。突然砰一聲,湯姆.勃肯南把裡面一排窗戶關上,風給逮住了,即刻平定下來,窗紗、地毯和仕女也冉冉飄回地上。
年輕的那位仕女和我素昧平生。她打直身子,躺在沙發的那一側,一動也不動,微微揚起的下巴像上頭頂著個東西,彷彿隨時會掉下來。不知她有沒有用眼角餘光瞄到我,即使有,她也毫不動聲色。老實說,我被她嚇了一跳,差點囁嚅了一聲抱歉,不好意思這樣闖進來打擾到她。
另一位仕女就是黛西,她作勢要起身,上半身微微前傾,臉上帶著殷切的表情,接著輕笑一聲,笑得那樣輕靈、那樣傻氣、那樣迷人,看得我也跟著笑了起來,邁開步伐走進客廳。
「看我開心到癱──了。」
說完她又笑,好像在笑自己說了什麼妙語。她握著我的手,抬頭仰望我的臉,發誓說全世界她最想見到的人就是我。她很會這一套。她壓低嗓子,說那個頂東西的女孩是貝克家的小姐。(聽說黛西說話的聲音那樣輕,是故意想讓人湊近;但這種不痛不癢的批評,絲毫無損她這魅力。)
總之,貝克小姐的嘴脣掀了掀,若有似無地朝我點了個頭,緊接著又揚起下巴,方才東西頂得好好的,這回歪了一下,險些沒掉下來。道歉的話又冒到我嘴邊。只要遇上這種我行我素的行徑,我總是看傻了眼,由衷感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