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932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約翰.高爾斯華滋(John Galsworthy)
我提筆寫這篇前言時,心中誠惶誠恐。我知道自己沒有能力善盡責任,同時也心生顫抖,就像一個人無論如何不想寫下文字,讓《綠廈》、《紫地》以及所有其他對我意義重大的作品的原作作者看了不愉快。就所有在世的作家而言─托爾斯泰已經走了─我最不能捨棄W‧H‧哈德遜(W. H. Hudson),而我為何如此喜愛他的作品呢?我想是因為他是在我所閱讀的現今作家中,表現出最珍貴的精神,且是有最明確的天職天賦的人之緣故─他甚至還把那種精神的本質傳達給我了。作家對讀者而言是要加以探險的小小新世界,而文學領域中的每位旅者都必須擁有自己最喜愛的獵場,且在基於善意下─或者也許只基於自私─希望別人與他分享這座獵場。
我們大部分作家所面臨的嚴重又持久的不幸是雙重的。身為一種場域,我們是讓讀者踐踏的普通地方,是很乏味的領域。而身為嚮導和導遊,我們又太膚淺,無法說出清晰的親密語言。事實上─就像嚮導和導遊─我們無法讓人們知道土地的真正秘密,也無法讓他們看到土地的精神。
而哈德遜,無論是在純傳奇中,如這部《綠廈》,或在那部浪漫寫實主義的《紫地》中,或者在其他作品中─如《在巴塔哥尼亞的懶散時辰》(Idle Days in Patagonia)、《徒步英格蘭》(Afoot in England)、《土地的盡頭》(The Land’s End)、《鳥中冒險》(Adventures Among Birds)、《牧羊人生活》(A Shepherd’s Life)─以及有關與人、鳥、獸和自然交流的所有其他流浪記錄,都表現出其至上的天賦,不僅揭露他所看到的萬象,也揭露他的靈魂精髓。他不必很費力,就可以把你帶進一個珍奇、自由、自然的世界,而一旦到達那兒,你總是會感到神清氣爽、心情興奮、視野擴大。
他當然是一位傑出的自然作家,可能也是當今最敏銳、心胸最開闊、最富有理解力的自然觀察者。在這個喜愛把人放進侷促空間並加上標籤的專門化時代中,這對於閱讀大眾而言是一種不幸,因為當他們看到「自然作家」這個標籤時,常常就會略過,而改去選取最近處的小說。哈德遜確實具有自然作家的天賦和知識,但這只是他的價值和興趣的一小部分。像他這樣一位真正偉大的作家,並不能被單單一個字眼所限制,就像美國不能被稱之為紐約的那一部分所限制。這些哈德遜所具有的專門知識,為他所有的作品提供了素質的主幹和保證,為他的美感也提供了一種直接的真實性。但是,他的真正卓越之處和不尋常的吸引力卻是在於他的精神和哲學。我們在他作品中感覺到,他比其他人更接近自然,然而又比其他人更具真正的文明特性。那些競爭激烈的城鎮文化,我們忙著披在身上的奇異又時髦的商業知識,就是不會附著在他身上。
他在《漢普郡的時光》(Hampshire Days)中的一個段落比我更能描述他:「藍色的天空、下面的棕色土壤、草地、樹木、動物、風、雨以及星星對我而言從來就不會陌生,因為我置身在他們之中,屬於它們,與他們成為一體。我的肉體和土壤是一體的,我血中的熱氣和陽光中的熱氣是一體的,風、暴風雨和我的熱情是一體的。我只有在面對我的同胞時才感覺到陌生,特別是在城鎮,因為在那兒他們是生活在對我而言不自然、對他們而言卻很相投的狀態中……在這樣的時刻中,我們時常感覺到與那些非屬於這些人的使者之間有一種血緣關係,並會很奇怪地為他們所吸引─是那些死去很久、很久的人,他們沒有經歷過城鎮的生活,在陽光、風和雨之中不曾感到陌生。」這種與自然之間的完美和諧充滿在他所有的作品之中─他的作品遠離城鎮生活的焦躁、騷動和瑣碎;他的作品雄偉、直接而自由。這些非「簡單」可言喻,因為這位作家的心靈很敏銳且難以取悅,對於自然和人類生活的每種動態也都很敏感,但他的敏感有點不同於其他人的敏感,甚至是有所牴觸─因為其他人是坐在室內,書寫著感覺的細微差別。哈德遜的幻想類似於他特別喜愛的鳥兒的飛翔─鳥兒似乎永不會飛進一間房子,而是出生以後就在空中、雨中和陽光中漫遊,或者造訪樹與草。我不僅完全不相信輪迴的學說,也強烈地不喜歡。如果我的了解正確的話,輪迴的學說似乎否定創造性的衝動,且是對「陳腐」的崇拜─即相信世界上沒有全新的東西,也永遠不會有任何全新的東西─甚至嬰兒的靈魂也是如此。所以,我並不準備接受以下這種一時興起的念頭:一隻鳥是牠的遠祖的諸多化身之一。但是,就翅膀的橫掃動作、眼睛的敏銳以及歌聲所透露的自然、甜美力量而言,一隻小鳥還是下一隻「超鳥」─這是一種可怕的影像。
這使我想起:我畢竟是在寫《綠廈》一書的前言。本書是有關鳥女莉瑪的傳奇,是一則真實又空想的故事。我認為,它將人心之中所曾有過的『對所有美麗事物的最熱情之愛』不朽化了。哈德遜在什麼地方說過:「美感是上帝賜給人類靈魂最好的禮物。」確實是如此。在這方面,那種把這禮物傳遞給別人的表達方式,對於寫了《綠廈》的他而言,想必是快樂的愛情。而就形式和精神而言,這本書是很獨特的,它是一則簡單的傳奇,藉由純然的美麗之光轉化成一首散文詩。它不曾偏離一則故事的特質,卻象徵著人類靈魂渴望得到此生之中的無瑕之愛與美。但那是一種不可能的完美,我們所有的人都必須學會看到它從高處落下,在火焰中燒毀─就像鳥女莉瑪。可我們卻又會收集其精細的白灰,以便在我們也被死亡之火精煉時,也能讓它們跟我們的白灰混合在一起。此書到處滲透出一種奇異的美,我將不再繼續讚美它,也不再繼續設法讓讀者來了解它,因為我要用其他的言語來談及作者。
我們知道我們的城鎮生活和文化,偏離真正重要的事物有多遠嗎?我們知道我們並沒有讓文明成為自由的侍女,反而讓它踏在我們的頸部上,讓我們在它的腳跟下一直在受騙嗎?無論哈德遜知道不知道,他現在是另一種信念的主要掌旗人。他在《紫地》中這樣說:「啊,是的,我們全都以錯誤的方式或徒勞地追求快樂。快樂有一度跟我們在一起且屬於我們,但我們輕視它,因為它只是大自然給予所有子民的古老且平常的快樂;我們離開它,去尋找另一種較莊嚴的快樂,那是某一位夢想者─培根或另一個人─向我們保證會發現的快樂。我們只需征服自然、發現它的秘密、讓它成為我們的順從奴隸,那麼,這個世界就會成為伊甸園,每個男人就會成為亞當,每個女人就會成為夏娃。雖然我們仍然勇敢地大步前進、征服自然,但我們變得多麼疲累與悲傷啊!生命中的古老喜悅和內心的歡樂已然消失─雖然我們確實有時會在被迫的長久前進中停下來一會兒,並注視著某一位臉色蒼白、正在辛苦工作的機師,尋求著永恆的移動,然後發出建立在他的痛苦上的無情咯咯笑聲。」還有:「宗教在擁擠的城市中凋零,或羞愧地偷偷隱藏在暗淡的教室中,但在這兒卻欣欣向榮,使得靈魂充滿一種嚴肅的喜悅。黃昏時在廣闊的山上面對著大自然,有誰不會感覺到自己很接近『未知的世界』呢?」
「上帝將不會逸出祂的心,
祂的影像就在每片草上銘印。」
哈德遜的所有作品都是散發著這種反抗的精神─反抗我們成為城市和機器的新奴隸。在一個如此可怕地屈服於「臉色蒼白的機師」的時代中,他的作品是真正的綠洲。
但哈德遜不像托爾斯泰那樣是一位自覺的先知,他的精神更自由、更難以預測─幾乎更乖張─且遠更沉浸於對美的愛。如果你稱他為先知,他會對你跺腳─就像如果他讀到這些文字,也會對我跺腳。但儘管如此,他的聲音還是在荒野中喊叫的預言者的聲音,且玫瑰以及芬芳的草兒在聽到呼叫時,會於荒野中到處茁長。但願英國的每個男人、女人和孩童天生都要閱讀他的作品;但願在美國的人們也會認真考慮他。他是一種補藥,一種玄妙的提神飲料,透露一種奇異與美妙的氣味;他是一座寶礦,象徵新奇的趣味,以及本能上很正確的思想方式。身為單純的說故事者,他幾乎是無與倫比的;而身為講究文體的作家,當代之中幾乎沒有人與他匹敵。在他所有作品之中,都透露著一種無法界定的成分,透露出他完全沒有想到要讀者表現慈善─甚至透露出他並不希望我們去讀他的作品。他寫下自己所看到的和感覺到的,那出於純然喜愛所看到的事物和所感覺到的感情,油燈的氣味不曾沾染到他所寫的任何一頁─僅僅這點對於我們而言就是一種奇蹟了。因為我們知道,要寫出好作品,甚至是以清楚的方式寫出作品,是一種很挫人銳氣的工作─那要學習很久,且很難學習,甚至連天使也沒有這種資賦。作家不應該強迫讀者接受其風格,因為風格應該是僕人,不是主人。使用很真實又簡單的字語,不去阻礙思想和感覺從一個人的心傳達到另一個人的心,只藉由字語聲音的並列,在讀者之中注進持續的感情和滿足─這就是風格的要素,而哈德遜的作品很明顯具有這種雙重特性,幾乎從他作品的任何一頁都可以舉例說明。
這兒有一個例子─跟一千個其他的例子一樣優秀─是描寫一處沙灘上的兩個小女孩:「她們穿著黑色女裝和深紅色上衣,彰顯出她們美麗的暗黑小臉;她們的眼睛像黑鑽石一樣閃亮,鬆散的頭髮看起來很奇妙,像是一陣黑色的霧或雲出現在頭部和頸子四周,由精細一如薄紗的絲線構成。那頭髮比煤玉還黑,像玻璃纖維一樣閃閃發亮─就好像梳子或刷子都無法馴服其美麗的雜亂。而就精神而言,她們就是外表所顯示的樣子。那是一種狂野、歡樂、嬉戲的精神,透露出優雅與無常。你無法在人類中尋覓到它,只能見之於鳥類或某種像小鳥般的多變哺乳類生物─松鼠或熱帶森林中的蜘蛛猿,或者是荒涼山坡的栗鼠,即那最敏捷野生、可愛、輕快以及最會發出聲音的小動物。」還有一個例子是以下這種巧妙言詞的精髓:「之後,曼紐爾爬上馬,騎離了。天很黑,下著雨,但他不曾需要月光或燈籠來找他在夜晚中所尋覓的東西,無論是自己的房子或是一隻肥胖公牛─或許也是屬於他自己的。」我們可以繼續一直引用這位作家的美言,他似乎以清新和沒有沾染墨水的手指觸動著每根弦。我想,他力量的秘密是在於一個事實,也就是他所說的那句話:「生命對我而言比其他的一切還多……」那是完全真實的。
我沒有詳述他喜愛單純的人和單純的事物,沒有詳述他擁護弱者,也沒有詳述他不顧一切反抗生命的束縛與殘酷─無論是對人、對鳥或對動物。因為我已經談到他是具有活力的哲學或信仰的人,所以不想再扯這些無涉於他對世人的價值的東西。他的作品是對自然之美和可能實現的人類生活的一種靈視,由陽光、風、雨以及與所有其他生命之間的關係,來加以活化和美化─而那是現今正提供給我們的最真實靈視,且我們比以往任何一代人都更加需要它。他是一位很偉大的作家,並且我認為,他是我們時代所擁有的最有價值的作家。
1932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約翰.高爾斯華滋(John Galsworthy)
我提筆寫這篇前言時,心中誠惶誠恐。我知道自己沒有能力善盡責任,同時也心生顫抖,就像一個人無論如何不想寫下文字,讓《綠廈》、《紫地》以及所有其他對我意義重大的作品的原作作者看了不愉快。就所有在世的作家而言─托爾斯泰已經走了─我最不能捨棄W‧H‧哈德遜(W. H. Hudson),而我為何如此喜愛他的作品呢?我想是因為他是在我所閱讀的現今作家中,表現出最珍貴的精神,且是有最明確的天職天賦的人之緣故─他甚至還把那種精神的本質傳達給我了。作家對讀者而言是要加以探險的小小新世界,而文學領域中的每位旅者都必須擁有自己最喜愛的獵場,且在基於善意下─或者也許只基於自私─希望別人與他分享這座獵場。
我們大部分作家所面臨的嚴重又持久的不幸是雙重的。身為一種場域,我們是讓讀者踐踏的普通地方,是很乏味的領域。而身為嚮導和導遊,我們又太膚淺,無法說出清晰的親密語言。事實上─就像嚮導和導遊─我們無法讓人們知道土地的真正秘密,也無法讓他們看到土地的精神。
而哈德遜,無論是在純傳奇中,如這部《綠廈》,或在那部浪漫寫實主義的《紫地》中,或者在其他作品中─如《在巴塔哥尼亞的懶散時辰》(Idle Days in Patagonia)、《徒步英格蘭》(Afoot in England)、《土地的盡頭》(The Land’s End)、《鳥中冒險》(Adventures Among Birds)、《牧羊人生活》(A Shepherd’s Life)─以及有關與人、鳥、獸和自然交流的所有其他流浪記錄,都表現出其至上的天賦,不僅揭露他所看到的萬象,也揭露他的靈魂精髓。他不必很費力,就可以把你帶進一個珍奇、自由、自然的世界,而一旦到達那兒,你總是會感到神清氣爽、心情興奮、視野擴大。
他當然是一位傑出的自然作家,可能也是當今最敏銳、心胸最開闊、最富有理解力的自然觀察者。在這個喜愛把人放進侷促空間並加上標籤的專門化時代中,這對於閱讀大眾而言是一種不幸,因為當他們看到「自然作家」這個標籤時,常常就會略過,而改去選取最近處的小說。哈德遜確實具有自然作家的天賦和知識,但這只是他的價值和興趣的一小部分。像他這樣一位真正偉大的作家,並不能被單單一個字眼所限制,就像美國不能被稱之為紐約的那一部分所限制。這些哈德遜所具有的專門知識,為他所有的作品提供了素質的主幹和保證,為他的美感也提供了一種直接的真實性。但是,他的真正卓越之處和不尋常的吸引力卻是在於他的精神和哲學。我們在他作品中感覺到,他比其他人更接近自然,然而又比其他人更具真正的文明特性。那些競爭激烈的城鎮文化,我們忙著披在身上的奇異又時髦的商業知識,就是不會附著在他身上。
他在《漢普郡的時光》(Hampshire Days)中的一個段落比我更能描述他:「藍色的天空、下面的棕色土壤、草地、樹木、動物、風、雨以及星星對我而言從來就不會陌生,因為我置身在他們之中,屬於它們,與他們成為一體。我的肉體和土壤是一體的,我血中的熱氣和陽光中的熱氣是一體的,風、暴風雨和我的熱情是一體的。我只有在面對我的同胞時才感覺到陌生,特別是在城鎮,因為在那兒他們是生活在對我而言不自然、對他們而言卻很相投的狀態中……在這樣的時刻中,我們時常感覺到與那些非屬於這些人的使者之間有一種血緣關係,並會很奇怪地為他們所吸引─是那些死去很久、很久的人,他們沒有經歷過城鎮的生活,在陽光、風和雨之中不曾感到陌生。」這種與自然之間的完美和諧充滿在他所有的作品之中─他的作品遠離城鎮生活的焦躁、騷動和瑣碎;他的作品雄偉、直接而自由。這些非「簡單」可言喻,因為這位作家的心靈很敏銳且難以取悅,對於自然和人類生活的每種動態也都很敏感,但他的敏感有點不同於其他人的敏感,甚至是有所牴觸─因為其他人是坐在室內,書寫著感覺的細微差別。哈德遜的幻想類似於他特別喜愛的鳥兒的飛翔─鳥兒似乎永不會飛進一間房子,而是出生以後就在空中、雨中和陽光中漫遊,或者造訪樹與草。我不僅完全不相信輪迴的學說,也強烈地不喜歡。如果我的了解正確的話,輪迴的學說似乎否定創造性的衝動,且是對「陳腐」的崇拜─即相信世界上沒有全新的東西,也永遠不會有任何全新的東西─甚至嬰兒的靈魂也是如此。所以,我並不準備接受以下這種一時興起的念頭:一隻鳥是牠的遠祖的諸多化身之一。但是,就翅膀的橫掃動作、眼睛的敏銳以及歌聲所透露的自然、甜美力量而言,一隻小鳥還是下一隻「超鳥」─這是一種可怕的影像。
這使我想起:我畢竟是在寫《綠廈》一書的前言。本書是有關鳥女莉瑪的傳奇,是一則真實又空想的故事。我認為,它將人心之中所曾有過的『對所有美麗事物的最熱情之愛』不朽化了。哈德遜在什麼地方說過:「美感是上帝賜給人類靈魂最好的禮物。」確實是如此。在這方面,那種把這禮物傳遞給別人的表達方式,對於寫了《綠廈》的他而言,想必是快樂的愛情。而就形式和精神而言,這本書是很獨特的,它是一則簡單的傳奇,藉由純然的美麗之光轉化成一首散文詩。它不曾偏離一則故事的特質,卻象徵著人類靈魂渴望得到此生之中的無瑕之愛與美。但那是一種不可能的完美,我們所有的人都必須學會看到它從高處落下,在火焰中燒毀─就像鳥女莉瑪。可我們卻又會收集其精細的白灰,以便在我們也被死亡之火精煉時,也能讓它們跟我們的白灰混合在一起。此書到處滲透出一種奇異的美,我將不再繼續讚美它,也不再繼續設法讓讀者來了解它,因為我要用其他的言語來談及作者。
我們知道我們的城鎮生活和文化,偏離真正重要的事物有多遠嗎?我們知道我們並沒有讓文明成為自由的侍女,反而讓它踏在我們的頸部上,讓我們在它的腳跟下一直在受騙嗎?無論哈德遜知道不知道,他現在是另一種信念的主要掌旗人。他在《紫地》中這樣說:「啊,是的,我們全都以錯誤的方式或徒勞地追求快樂。快樂有一度跟我們在一起且屬於我們,但我們輕視它,因為它只是大自然給予所有子民的古老且平常的快樂;我們離開它,去尋找另一種較莊嚴的快樂,那是某一位夢想者─培根或另一個人─向我們保證會發現的快樂。我們只需征服自然、發現它的秘密、讓它成為我們的順從奴隸,那麼,這個世界就會成為伊甸園,每個男人就會成為亞當,每個女人就會成為夏娃。雖然我們仍然勇敢地大步前進、征服自然,但我們變得多麼疲累與悲傷啊!生命中的古老喜悅和內心的歡樂已然消失─雖然我們確實有時會在被迫的長久前進中停下來一會兒,並注視著某一位臉色蒼白、正在辛苦工作的機師,尋求著永恆的移動,然後發出建立在他的痛苦上的無情咯咯笑聲。」還有:「宗教在擁擠的城市中凋零,或羞愧地偷偷隱藏在暗淡的教室中,但在這兒卻欣欣向榮,使得靈魂充滿一種嚴肅的喜悅。黃昏時在廣闊的山上面對著大自然,有誰不會感覺到自己很接近『未知的世界』呢?」
「上帝將不會逸出祂的心,
祂的影像就在每片草上銘印。」
哈德遜的所有作品都是散發著這種反抗的精神─反抗我們成為城市和機器的新奴隸。在一個如此可怕地屈服於「臉色蒼白的機師」的時代中,他的作品是真正的綠洲。
但哈德遜不像托爾斯泰那樣是一位自覺的先知,他的精神更自由、更難以預測─幾乎更乖張─且遠更沉浸於對美的愛。如果你稱他為先知,他會對你跺腳─就像如果他讀到這些文字,也會對我跺腳。但儘管如此,他的聲音還是在荒野中喊叫的預言者的聲音,且玫瑰以及芬芳的草兒在聽到呼叫時,會於荒野中到處茁長。但願英國的每個男人、女人和孩童天生都要閱讀他的作品;但願在美國的人們也會認真考慮他。他是一種補藥,一種玄妙的提神飲料,透露一種奇異與美妙的氣味;他是一座寶礦,象徵新奇的趣味,以及本能上很正確的思想方式。身為單純的說故事者,他幾乎是無與倫比的;而身為講究文體的作家,當代之中幾乎沒有人與他匹敵。在他所有作品之中,都透露著一種無法界定的成分,透露出他完全沒有想到要讀者表現慈善─甚至透露出他並不希望我們去讀他的作品。他寫下自己所看到的和感覺到的,那出於純然喜愛所看到的事物和所感覺到的感情,油燈的氣味不曾沾染到他所寫的任何一頁─僅僅這點對於我們而言就是一種奇蹟了。因為我們知道,要寫出好作品,甚至是以清楚的方式寫出作品,是一種很挫人銳氣的工作─那要學習很久,且很難學習,甚至連天使也沒有這種資賦。作家不應該強迫讀者接受其風格,因為風格應該是僕人,不是主人。使用很真實又簡單的字語,不去阻礙思想和感覺從一個人的心傳達到另一個人的心,只藉由字語聲音的並列,在讀者之中注進持續的感情和滿足─這就是風格的要素,而哈德遜的作品很明顯具有這種雙重特性,幾乎從他作品的任何一頁都可以舉例說明。
這兒有一個例子─跟一千個其他的例子一樣優秀─是描寫一處沙灘上的兩個小女孩:「她們穿著黑色女裝和深紅色上衣,彰顯出她們美麗的暗黑小臉;她們的眼睛像黑鑽石一樣閃亮,鬆散的頭髮看起來很奇妙,像是一陣黑色的霧或雲出現在頭部和頸子四周,由精細一如薄紗的絲線構成。那頭髮比煤玉還黑,像玻璃纖維一樣閃閃發亮─就好像梳子或刷子都無法馴服其美麗的雜亂。而就精神而言,她們就是外表所顯示的樣子。那是一種狂野、歡樂、嬉戲的精神,透露出優雅與無常。你無法在人類中尋覓到它,只能見之於鳥類或某種像小鳥般的多變哺乳類生物─松鼠或熱帶森林中的蜘蛛猿,或者是荒涼山坡的栗鼠,即那最敏捷野生、可愛、輕快以及最會發出聲音的小動物。」還有一個例子是以下這種巧妙言詞的精髓:「之後,曼紐爾爬上馬,騎離了。天很黑,下著雨,但他不曾需要月光或燈籠來找他在夜晚中所尋覓的東西,無論是自己的房子或是一隻肥胖公牛─或許也是屬於他自己的。」我們可以繼續一直引用這位作家的美言,他似乎以清新和沒有沾染墨水的手指觸動著每根弦。我想,他力量的秘密是在於一個事實,也就是他所說的那句話:「生命對我而言比其他的一切還多……」那是完全真實的。
我沒有詳述他喜愛單純的人和單純的事物,沒有詳述他擁護弱者,也沒有詳述他不顧一切反抗生命的束縛與殘酷─無論是對人、對鳥或對動物。因為我已經談到他是具有活力的哲學或信仰的人,所以不想再扯這些無涉於他對世人的價值的東西。他的作品是對自然之美和可能實現的人類生活的一種靈視,由陽光、風、雨以及與所有其他生命之間的關係,來加以活化和美化─而那是現今正提供給我們的最真實靈視,且我們比以往任何一代人都更加需要它。他是一位很偉大的作家,並且我認為,他是我們時代所擁有的最有價值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