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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與毀滅(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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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安東尼.派屈   一九一三年,安東尼.派屈二十五歲,近來被上流社會奉為聖靈的嘲諷態度,已經降臨在他身上有兩年之久了,至少理論上是如此。嘲諷是鞋子的最後一道磨光,是衣服刷完之後衣刷的輕敲,是知識份子那論斷式的結尾說「看吧!」——然而故事開始時,他仍停留在裝模作樣的層次。當你第一次和他見面,他會不時質疑他的表現是否不失禮又有點愚蠢,對於只能看見世界表面的膚淺自我感到慚愧,就如同清澈池塘上反光的浮油般可恥。然而,情況也非一直如此。有時候,他也會認為自己是年輕人中難得的例外:老練世故、懂得隨機應變,甚至,比任何他所知道的人還要偉大一點點。   這是他的健康狀態。此時的安東尼既爽朗又討人喜歡,特別吸引有教養的男士和所有女性的注目。他自信將來自己一定能有所作為,完成某項安靜而細膩的作品,並得到高度的肯定,隨著時間達到介於死亡和不朽間的境界,與點點星辰並列於無邊無際的宇宙。到那個時候,他才真正成為安東尼.派屈—這個名字不僅忠實描繪他這個人,還傳達了某種傑出而強有力的人格:有主見、恃才傲物,一種由內而發自然表現於外的風采——這個人雖意識到可能喪失名譽也要維護名譽,明知勇敢並非絕對真理但依然堅持勇敢。 知名人士和天才兒子   安東尼的社會安全感,主要得自於他是亞當.派屈的孫子,其族譜可以跨海追溯到歐洲的改革運動者。這種想法是難免的;儘管維吉尼亞人和波士頓人是因為相反的理由移民到美國,但他們都一致反對上流社會僅靠金錢堆積而成。   亞當.派屈有個流傳更廣的外號,叫「火爆派屈」。早在一八六一年,他便離開父親位於泰瑞鎮的農場,遠赴紐約從軍加入騎兵團。戰後他以少校的軍階退役,投入華爾街,在經歷許許多多的紛擾、起伏、掌聲和疾病之後,亞當為自己換來七千五百萬的財富。   他將自己全部的精力都投注於賺錢這件事。然而,在一次動脈硬化症嚴重發病後,他決定將自己的餘生奉獻給世界的道德重整。亞當成為改革者中的改革者。他參考安東尼.康斯塔克的偉大成就(他的孫子便以此為名),把要攻擊的對象分門別類為酒精、文學、犯罪、藝術、藥物專利權和假日戲院(Sunday Theatre)。他認為敗德就像黴菌,只要一點點就會繁殖坐大危害整體,於是瘋狂投入當時每件令他憤慨的事。亞當的戰役持續了有十五年之久,他坐鎮在家鄉泰瑞鎮的辦公室扶手椅上,如將領般發號施令對抗龐大的假想敵和不公義。他的所作所為,顯現出這個人其實只是個激進的偏執狂、無節制的好事者、和令人難耐的無聊份子。到了本故事開始的起點一九一三年,亞當已經是個風燭殘年的老人;他的戰爭早已潰不成軍;他的時鐘倒轉行走,只在一八六一到一八九五年之間緩慢移動;亞當絕大部分的心思都用於回憶南北戰爭,偶爾想想他死去的妻子和兒子,至於想到孫子安東尼的時候,則是微乎其微。   在他事業剛起步時,亞當.派屈跟一個三十歲患有貧血症的女子艾莉西雅.威瑟斯結婚,她的嫁妝無可挑剔,是十萬美金和打入紐約金融圈的門路。短時間內,她就冒險為亞當生了一個兒子;也許生產,這場壯麗的人生表演已耗去她所有的精力,在往後的日子裡,艾莉西雅便把自己深埋在育兒的陰霾中。男孩名叫亞當.尤里西斯.派屈,長大後成為俱樂部的常客、有品味的鑑賞家,和駕駛馬車的好手——他二十六歲就開始著手寫作回憶錄,書名叫《我所知道的紐約》。有傳言說,這部作品在構思期間,便造成出版業者間的競相爭取;然而在他死後,它卻被批評為極端冗長、令人難耐,以致於連私人贊助印行的機會都沒有。   這位第五街的才子在二十二歲結婚。他的妻子素有波士頓「社交界女低音」之稱,名叫漢莉塔.勒布魯恩,他們唯一的獨子應祖父的要求,命名為安東尼.康斯塔克.派屈。在小安東尼就讀哈佛期間,老康斯塔克逐漸被世人所遺忘,此後便不再聽人提起了。   安東尼小時候和父母親拍過一張合照—這張照片因為從童年起就在他眼前不時出現、以致於已變得跟無生命的傢俱一樣,不過每個到他房間來的人,倒是都饒富興趣地注意到它的存在。當中,他的父親是一八九○年代的富家子打扮,個子瘦小而英俊;一旁站著母親則身材高大皮膚黝黑,雙手圍著保暖用的皮手筒,穿著讓體態顯得更為魁梧的大蓬裙;而他們中間的小男孩,留著長長的棕色捲髮,身穿全白天鵝絨鑲蕾絲邊的燈籠褲裝。當時安東尼五歲,母親在那一年去世。   他對於漢莉塔的記憶,是如星雲般遙遠模糊而充滿音樂的。在華盛頓廣場家的音樂房中,母親總是不停地唱歌—有時候,會有一些客人圍繞在她身邊。男人們雙臂交叉、屏息靠在沙發的邊緣保持微妙的平衡;女人們則雙手掩唇,偶爾向身旁的男人輕聲低語,每一首歌結束後便熱烈鼓掌和喝采—但多半時刻,聽眾只有安東尼一人。她常唱義大利文和法文歌,或一種怪異而不標準的方言,那是她想像中南方的黑奴所說的語言。   對於尤里西斯,他的印象則鮮明得多。他優雅的父親,是全美國第一位捲起大衣翻領穿的時髦人士,自他的母親加入「天堂唱詩班」後(父親提到他死去的愛妻,總是語帶哽咽),父子二人就搬到泰瑞鎮的爺爺家快樂度日。尤里西斯每天都到安東尼的房間,嘴裡吐出熱烈而酒味濁重的字眼,有時一說就是一個小時。他不斷承諾安東尼要帶他去打獵、去釣魚,還要去大西洋城(Atlantic City)做短期旅行。至於時間,他總說:「喔,就快了」,卻從沒一個實現過。話說回來,他們畢竟還是旅行過一次;那是安東尼十一歲的時候,他們出國去英國和瑞士,而在瑞士陸森市(Lucerne)最頂級的旅館中,他的父親過世了,死前大量出汗,並如豬嚎般高聲哭喊,哀求多一點空氣。飽受驚恐和絕望折磨的安東尼被帶回美國,從此被一種模糊的憂鬱傾向糾纏,伴他一起度過餘生。 英雄的成長和性格
  
十一歲的安東尼對死亡極度畏懼。在成長過程最敏感的六年之內,他的雙親相繼過世,祖母則日復一日地枯萎退化,直到她自婚後第一次感到自己完全擁有客廳的主導權為止。因此,生命對安東尼而言,是一場與死亡的搏鬥,敵人隨時埋伏在每個角落。為了遷就自己過盛的想像力,安東尼養成在睡前閱讀的習慣—這麼做可以令他感到舒緩。他都讀到累了才停止,經常人都睡著了,燈卻還亮著。   十四歲以前,安東尼最愛的消遣是蒐集郵票;其數量之龐大,足以耗盡一個小男孩的所有精力—他的外公則誤以為這樣可以增長他有關地理方面的知識。安東尼和許多﹁郵票與錢幣﹂公司保持通訊聯絡,它們經常如期為他寄來新的集郵簿和包裹,裡面放著閃閃發亮的整版郵票,先鑑賞後付款—安東尼著迷於把蒐藏品反覆從一本書搬到另一本,並樂此不疲。郵票是安東尼最大的快樂來源,如果有人膽敢打斷他的遊戲,他會毫不客氣地皺起眉頭,表現出不耐煩的神情;郵票也吞噬了安東尼每個月的零用錢和精神,他可以整夜不睡地賞玩它們的多樣性和鮮豔色彩。   到了十六歲,安東尼幾乎完全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他不擅言辭,完全不像美國人,難以被同齡的人理解。先前兩年他在歐洲度過,伴讀的家庭教師遊說安東尼唸哈佛大學的好處;他將因此﹁打開世界的大門﹂、大量增廣見聞,並交到無數願意自我犧牲奉獻的好朋友,所以他便選擇進入哈佛—這是安東尼做過最合於邏輯的決定。   入學後有一段時間,安東尼獨居在貝克廳(Beck Hall)的高級房間,與社交圈隔絕—在別人眼中,他是個纖瘦、膚色微黑的男孩,身高中等,生著一張羞澀敏感的嘴。安東尼的零用錢遠比夠用的還多,他自己出資設立圖書館,向四處遊走的藏書商收購有名作家的首印本,如史汶彭恩(Swinburne)、梅瑞迪斯(Meredith)和哈第(Hardy)等人,以及一張發黃而字跡難辨的濟慈(Keats)親筆信,過後才發現自己被狠狠地敲了一筆。安東尼也變成了一個極端講究外表的時髦男子,他近乎可悲地蒐集絲質睡衣、金蔥織錦的緞面晨袍,和花俏到根本穿不出門的領帶。在房間裡,他會穿戴著這些秘密的華美服飾對鏡展示,或舒展全身躺在靠窗的椅子上,靜靜地俯視庭院,似懂非懂地了解到,樓外一切的喧囂、屏息的沉悶和瞬息萬變,他似乎都無從參與。   但說也奇怪,到了大學四年級時,安東尼發現班上同學對他已形成了一種既定看法,認為他是個頗為浪漫的人物、學者、遁世之人和飽學之士。這個發現令他失笑,卻也暗自高興—安東尼於是開始走入人群,從淺嚐到完全投入,他真正感受到社交生活的美好。他也善飲,卻沉靜而遵守適量的傳統,朋友們都說要不是他年紀這麼小就進大學,肯定能「大有所為」。安東尼於一九○九年畢業,那時他才二十歲。   接著他又到國外旅行—這次是去羅馬,在那裡他漫不經心地涉獵有關建築和繪畫的知識、學拉小提琴,和寫一些不成熟的義大利十四行詩,內容設想一個十三世紀的僧侶,冥思自己修道生活的喜樂。這段期間,他確立了與哈佛同學的友誼,那些當時也在國外的人,都向他探詢羅馬的種種並一起探險,在這個比文藝復興還古老、或至少肯定比美國古老的城市,進行許多次月下夜遊。例如,有一位來自費城的同學墨瑞.諾柏,便來此停留了兩個月,兩人共同發現拉丁女子的迷人魅力,並感受到在一個古老而開放的文明中、身為一個年輕而自由的人,是多麼地愉悅。也有不少他祖父的熟人去拜訪安東尼,若他能早些知道自己會這麼受歡迎,也許現在已經成為炙手可熱的外交家了—的確,安東尼發現他的性格愈來愈傾向於喜歡交際應酬,然而,青春期長期的孤獨所導致的羞澀特質,卻依然支配著他的行為。   一九一二年,安東尼為了探望斷續發病的祖父回到美國。在與這位永遠處於調養中的老人一次極度費神的長談後,安東尼決定將自己定居國外的計畫暫緩到祖父死後再實行。經過長時間的尋訪,安東尼終於決定在一棟位處第五十二街的公寓安頓下來,至少表面上是如此。   一九一三年,安東尼.派屈因應世界而改造的自我已逐步完成。自大學起,他的外表已經有明顯的改進—他的身材雖然還是偏瘦,不過肩膀則變寬了,淡黑膚色的臉龐,也不復見到過去新鮮人時的驚恐神情了。安東尼的內務井井有條,而他也把自己修飾的相當整齊——朋友們宣稱,他們從來沒看過安東尼的頭髮亂過。他的鼻子太尖;他的嘴很不幸會忠實反映情緒,在憂愁的時刻嘴角便明顯下垂;但他的藍眼睛不論何時都頗具魅力,當雙眼有神、閃爍智慧的光芒是如此,半睜半閉、表達帶有憂鬱的幽默也不例外。   安東尼雖然缺乏完美亞利安男人所具備的對稱特質,然而,不論走到哪裡,別人都認為他長相英俊—還有,他從裡到外都非常乾淨,那種特異的清潔感是借助於美的。 無可挑剔的公寓

  對安東尼而言,第五和第六街有如一座巨大階梯,從華盛頓廣場延伸到中央公園,也是他搭公車往返五十二街住處的必經路線。從車頂層朝下看,總令他不免錯覺,以為自己正一步步懸空、腳踏不穩的梯板向前行走。當車子停靠在要下車的那一站,安東尼終於可以鬆了一口氣,彷彿從晃動的階梯安心踏上平地。   之後,他要再走約半個五十二街街區,穿過一簇低矮稠密的紅棕砂石屋—然後回到他那挑高屋頂的豪華客廳。這間住所可滿足他的所有需求,舉凡睡眠、吃早餐、閱讀和休閒等,生活的一切都由此展開。   這棟公寓採用暗色建材,完工於一八九○年代晚期,由於因應大眾對小公寓需求的穩定成長,每層樓都已徹底改建隔間,獨立出租。安東尼住的四號房位於二樓,是其中最搶手的房間。   室內的天花板是挑高的,並有三座大落地窗面朝五十二街,其不屬於特定設計風格的窗框,隔絕了外界的死氣、沉悶、空虛和腐朽,房內既聞不到煙味也沒有香味—它高高聳立,並略帶憂鬱氣質。當中陳設一張長沙發,用最柔軟的褐色皮革製成,睏倦的氣息籠罩它猶如一層輕霧;還有一座中國漆器做成的屏風,顏色以黑和金色為主,繪有幾何造型的漁夫和獵人;屏風隔出的角落凹處則放置一張寬大的椅子,與一盞橘色的立燈為伴;而壁爐深處的鐵壁,約有四分之一已被煙薰成灰黑色。   沿著餐室往內走到底(安東尼一天三餐只有早餐在餐室吃,以致此處的裝潢仍有待發揮),是一個格局相對狹長的廳室,這裡是公寓的核心—安東尼的臥房和浴室。   兩者都占很大的空間。即使那張超大尺寸、上有紗罩垂墜的宮廷床放在臥室中,看起來也彷彿只有普通大小。地上鋪的則是異國風情的紫紅羊毛毯,溫柔地撫慰著他的赤足。而浴室的風格卻恰與臥房的詭異相反,給人感覺是歡愉的、明亮的,甚至更適於居住而顯得有些不倫不類。牆面上掛滿相框,都是當時最有名的四位女演員的照片:演出〈陽光少女〉(The Sunshine Girl)的茱莉亞.珊德遜、〈教會信女〉(The Quaker Girl)的伊娜.克萊兒,以及〈艷妝美女〉(The Mind - the Paint Girl)比莉.柏克,和參與〈粉紅淑女〉(The Pink Lady)一劇的漢柔.東恩。在比莉.柏克與漢柔.東恩之間,夾著一幅印刷的風景照,畫面是一望無際的雪原,為清冷的日光所籠罩—安東尼宣稱,照片的意境象徵以冷水淋浴的感覺。   在他低矮而寬大的浴盆旁配上精巧的書架;旁邊則是一整面牆的衣櫃,裡面塞滿三個人都穿不完的亞麻襯衫,和仍在增生繁殖的領帶。這裡的地毯不是小家子氣的毛巾料—而是厚實的絨毛毯,質料就像安東尼臥房用的那條一樣。它的觸感具有不可思議的柔軟,就好像等著為剛出浴、水氣猶存的雙足輕柔地按摩……   浴室是安東尼的魔法箱—顯而易見,安東尼在這裡更衣著裝,在這裡整理他一絲不亂的頭髮,除了吃飯與睡覺以外都在這裡。這間浴室是他的驕傲。安東尼想像,如果有一天他戀愛了,他會把對方的照片掛在浴盆的正對面,這樣當他放鬆地躺在池中、隨著氤氳的水氣恍惚出神之際,便可以一邊注視戀人的形影,一邊幻想她溫暖而栩栩如生的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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