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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失物

事情發生在拉西摩飯店的洗手間,一開始,跟以前沒兩樣,莎夏正在對鏡調整她的黃色眼影,瞥見洗手檯旁的地板上有個皮包,顯然屬於那個隔著緊閉的廁所門,排尿聲依然模糊可聞的女士。皮包開口邊緣,隱約可見一個淡綠色皮夾。現在回想,莎夏馬上明白是那位如廁女士對人們的愚蠢輕信激怒了她:我們所在的這個城市啊,你只要給人半點機會,他們會連你的皮都剝了,妳把東西丟在一眼就看到的地方,以為妳出來時,它還在啊?這讓莎夏興起教訓那女人的欲望,卻掩飾了一直隱藏在她深處的另一種感覺:那個質地柔軟、脹鼓鼓的皮夾,簡直是自動送上門來──任由它原封不動,豈不乏味、平淡,還不如抓住機會、接受挑戰、冒險一試、而後兔脫、拋卻謹慎、與危險共舞,拿走那個鬼東西。(她的治療師柯茲說「我瞭解」。)
「妳是說偷。」
他一直想要莎夏說出「偷」這個字,比起她去年幹來的一大堆東西,皮夾這玩意,比較難以迴避「偷」的事實。根據柯茲的說法,去年,她的「狀況」急速惡化,共計順手牽羊了四副鑰匙、十四副太陽眼鏡、條紋狀兒童圍巾一條、望遠鏡、起司刨絲器、折刀、二十八塊香皂,以及八十五支筆,有簽現金卡帳單的便宜原子筆,也有網路上要價兩百六十美元的茄紅色美斯康帝(Visconti)鋼筆,那是她趁前老闆的律師簽約時順手摸走的。莎夏不再偷商店,冰冷、無生命力的商品不再引誘她。她只偷有主之物。
「是啦,」她說:「我偷走它。」
莎夏與柯茲將她的感覺取名為「個人挑戰」──譬如,莎夏拿走皮夾是為了證明自己的強硬與個體性。他們該努力的是反轉莎夏的想法,讓不拿走皮夾成為她的挑戰。這是可能的療方,雖然柯茲從來不用「治療」一詞。他的毛衣有霉臭味,隨便莎夏喊他柯茲,他的莫測高深完全是老派風格,莎夏無法判別他是不是同性戀、是否出版過著名的書,是不是越獄犯(她有時真懷疑如此)冒充外科醫師,然後把開刀器具留在病人腦殼裡。當然,這些問題她只要上網google,不到一分鐘就能得到答案。不過它們是有用的問題(根據柯茲的說法),所以,莎夏至今還在抗拒此念頭。
她現在躺的辦公室沙發是非常柔軟的藍色皮椅,柯茲曾說他非常喜歡這張椅子,因為它免除了眼神接觸的壓力。「你不喜歡眼神接觸?」莎夏問。心理治療師說這種話,有點奇怪。
「我覺得眼神接觸很累人,」他說:「現在這樣子,我們愛看哪裡就看哪裡。」
「你看哪裡?」
他笑了:「妳看得出我的選擇有限。」
「病人躺沙發時,你通常看哪裡?」
「看房間,」柯茲說:「看天花板。看空氣。」
「你曾在治療時睡著嗎?」
「沒。」
莎夏通常瞧面街的窗子,今晚細雨在窗上潑了水紋,她繼續陳述自己的故事。她瞄了瞄皮夾,皮料細膩,飽滿似桃子。她抽起皮夾塞進自己的小皮包,在尿尿聲結束前,緊緊拉上皮包拉鍊。推開廁所門,飄飄穿越大廳,走向酒吧。她跟皮夾主人完全沒照面。
皮夾事件前,莎夏的這個夜晚瀕臨悲慘完蛋:遜砲級約會對象(又一個)躲在黑色瀏海後默思,眼神不時飄向平面電視,顯然看紐約噴射機隊比賽,勝過聆聽莎夏自己都覺得過度誇張的前老闆班尼‧薩拉查的故事,除了他是廢材唱片公司創辦人、名人一枚外,莎夏還恰好知道他會在咖啡裡撒金箔(她懷疑是壯陽用),朝腋下噴殺蟲劑。
皮夾事件後,場面突然充滿刺激歡樂的可能性。當莎夏拎著增添了秘密重量的皮包,側身滑回座位時,她能感覺侍者在瞄她。她坐下,啜了一口「瘋狂甜瓜馬丁尼」 ,歪著頭瞧艾列克斯。露出她的「要/不要」笑容,說:「哈囉。」
「要/不要」笑容驚人有效。
「妳看起來很開心,」艾列克斯說。
「我一向開心,」莎夏說:「只是有時忘了。」
莎夏上廁所時,艾列克斯已經結帳──明顯暗示他打算提前結束約會。現在他仔細端詳莎夏,說:「妳想上別的地方嗎?」
他們起身。艾列克斯穿黑色燈芯絨褲子配白色全扣式襯衫。他是律師助理。電郵裡,他充滿想像力,近乎「耍寶」,面對面,他焦慮又乏味。莎夏看得出他身材保持得不錯,不是健身房練出來的
,而是還年輕,依然保有高中、大學時代運動訓練的遺跡。莎夏,三十五歲,已經過了那種階段。但是就連柯茲也不知道她的確切年齡。別人猜測她的年紀,最接近的答案是三十一歲,多數人認為她二十來歲。她每天健身,避免曝曬。她潑在網上的個人資料全是二十八歲。
當她跟著艾列克斯步出酒吧區,忍不住拉開皮包拉鍊,摸一下綠色胖皮夾,只為體驗心臟收縮的滋味。
「妳知道偷竊給妳的感覺,」柯茲說:「好到讓妳一再回味,藉此改善情緒。但是妳想過對方的感受嗎?」
她轉頭瞧柯茲。她偶爾得這樣做,提醒柯茲她不是白痴,她知道這個問題有標準答案。她跟柯茲是夥伴關係,共同撰寫一則結局早已註定的故事:她將治癒。她不會再竊取有主之物,她將重新關注以往引導她生活的那些事物:音樂;她剛到紐約時建立的朋友網絡;以及她寫在一大張新聞紙、貼在舊公寓牆壁上的人生目標:
發掘一支樂團,擔任他們的經紀人
搞懂新聞是怎麼回事
學日文
練豎琴

莎夏回答:「我不在乎別人。」
「這不代表妳缺乏同理心,」柯茲說:「妳知道的,水電工那件事。」
莎夏嘆氣。一個月前,她跟柯茲說了水電工的事,此後,每次心理諮商,他都想辦法提上一遍。那個老水電工是房東叫來檢查莎夏樓下鄰居的漏水。他現身莎夏的門口,頭上數撮白髮,然後──砰──不到一分鐘,他就躺到地上,爬進浴缸下方,像一頭動物鑽進自己熟悉的洞穴。摸索浴缸後面水閥的手指髒得像雪茄屁股,因為伸長手臂,襯衫往上拉,露出柔軟的白背。老人的卑微讓莎夏吃驚,她轉過身,急著回去做她手頭上的事,只是水電工在跟她說話,問她洗澡有多頻繁,一次洗多久。她倨傲回答:「我從來不用這個澡缸,都在健身房淋浴。」他點點頭,沒注意她的輕慢,顯然習慣了。莎夏的鼻子開始微刺;她閉上眼,緊壓兩邊太陽穴。
張開眼,她看見水電工的工具腰帶就放在她腳邊的地板。裡面有一支漂亮的螺絲起子,皮腰帶陳舊,亮橘色的螺絲起子把手則閃亮如棒棒糖,銀色鑽頭精雕細琢,熠熠生輝。莎夏感覺她被一股單純的欲望拉向那把螺絲起子;她非握住它不可,一分鐘也好。她彎下腰,無聲拔出皮腰帶裡的起子。(文未完)


摘錄自 第七章 從A到B


「還記得『導電樂團』嗎?他是吉他手。」
朱爾斯停下腳步說:「我們要去見的人就是他?『導電樂團』的波斯可?那個紅頭髮的瘦小子?」
「沒錯。呃。他的模樣變了一點。」
他們朝南步入沃斯特街,往運河街方向走去。陽光在鵝卵石上跳躍,記憶彷如白色氣球在史蒂芬妮的腦海升起:「導電樂團」的首張專輯封面就是在這條街拍的,攝影師忙東忙西,波斯可緊張得發笑,朝臉上撲粉遮雀斑。記憶讓她出神,她伸手按電鈴,內心默禱:拜託,別讓他在家,別讓他應門。這麼,這一天的鬼打牆部分就可以結束。
對講機沒人應話,卻「唧」的一聲開門了。史蒂芬妮推開門,一陣暈亂,她搞不好真是約了十點跟波斯可見面。還是她按錯電鈴?
他們按電梯。久久才嘎嘎嘎下來。朱爾斯問:「這玩意兒還『健全』嗎?」
「你大可以在樓下等我。」
「別老想擺脫我。」
波斯早已不是那個骨瘦如柴、穿窄筒褲、玩八?年代尾那種介於龐克與史卡 、頂著紅色蜂窩頭、在舞台上能讓伊吉‧帕普都變得不算什麼咖的瘋子。當年,「導電」表演,場子老闆不止一次打電話叫119,以為波斯可癲癇發作了。
現在的波斯可胖大無朋,據他的說法是癌症藥物與抗憂鬱藥物造成的結果,但是瞧瞧他的垃圾桶,幾乎每次都能看到一加崙的醉爾思巧克力脆片冰淇淋空筒。他的紅髮已經「退化」,變成黏瘩瘩的一束灰白馬尾。一次失敗的髖骨置換手術讓他走路傾斜,挺著個大肚皮,好像放在手拉車上的電冰箱。儘管如此,他不但已經起床,梳洗完畢,還刮了鬍子。屋內的百葉窗已拉起,沐浴的濕氣懸浮於空氣中,夾雜了一股愉快的滴泡咖啡香味。
「我以為妳三點才來,」波斯可說。
「我以為我們約了十點,」史蒂芬妮說,避開他的眼神瞧著自己的皮包:「我搞錯了嗎?」
波斯可不是笨蛋;他知道史蒂芬妮說謊。他很好奇,好奇心自然落在朱爾斯身上。史蒂芬妮連忙介紹。
朱爾斯嚴肅地說:「榮幸!」
波斯可仔細檢查他的表情是不是在諷刺,之後才握手。
史蒂芬妮窩在摺疊椅上,旁邊是波斯可消耗大部分時間的黑色皮製大躺椅,就放在積灰的窗戶下,從那兒可以眺望赫德遜河與一小部分的哈潑肯。波斯可為她端來咖啡,然後沉重搖晃地跌入躺椅,整個人好像被凝膠包覆。此次碰頭是為了討論《從A到B》專輯的宣傳。現在班尼得向公司老闆負責,除了錄音製作費用與發行費用,多一毛錢都沒有。因此波斯可按時薪聘請史蒂芬妮,當他的公關與演出經紀。這兩個頭銜象徵意味居多,他病得厲害,上兩張專輯根本沒做什麼宣傳,他的困乏無力與世界對他的漠不關心正好旗鼓相當。
「這次完全不一樣,」波斯可說:「我會讓妳忙死,史蒂芬寶貝。這將是我的東山再起之作。」
史蒂芬妮以為他在說笑。但是波斯可雖陷入沙發的包覆,還是直視史蒂芬妮的雙眼。
「東山再起?」她說。
朱爾斯在閣樓內閒盪,觀賞一整個牆壁鑲框的導電樂團金唱片與白金唱片,還有幾把波斯可沒賣掉的吉他,以及他收藏的前哥倫布時代文物,放在嶄新的玻璃盒裡,捨不得賣。聽到「東山再起」,史蒂芬妮發現他老哥突然感興趣了。
「這張專輯叫《從A到B》,對吧?」波斯可說:「正是我想主打的重點:我如何從一個搖滾巨星變成一個沒人鳥的胖屎蛋?別假裝這不是事實。」
史蒂芬妮吃驚到沒法回話。
「我要專訪、特寫,什麼都做,」波斯可繼續說:「讓我的日子排滿這些狗屎,記錄下所有的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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