燠熱異常的酷夏。間諜羅森柏夫婦就在這個夏天因洩漏核彈資料給蘇聯遭到處決。而我,在這個夏天來到紐約,卻不知來這裡做什麼。我對處決這種事懵裡懵懂,但想到全身通電而死,就整個人不舒服,偏偏報紙上全是這件事。每個街角,每個瀰漫著花生和霉臭味的地鐵出入口,都有電椅處死的標題睜大眼盯著我。照理說這事與我無關,但我就是禁不住好奇,納悶電流竄遍神經,被活活燒死是什麼感覺。
世上可怖,莫此為甚吧。
紐約本身就夠糟,而這會兒不知打哪兒滲入夜裡的偽鄉村清潤氣息,不到早上九點,就如同美夢餘韻,蒸發得縷縷無蹤。巍峨高樓構築出都市版的花崗岩峽谷,谷底氤氳灰濛,猶如海市蜃樓。暑氣逼人的街道在陽光底下顫顫晃晃,車輛頂部熱得嘶嘶作響,灼灼發亮。燥乾如燼的塵土吹入我的眼睛,灌入我的喉嚨。
不管從收音機,或者在辦公室,我老是聽到羅森柏夫婦的事。他們盤據我的腦袋,甩都甩不開。那感覺就像第一次見到屍體後好幾個禮拜,屍首的頭─或者該說留在屍體上的那顆殘餘物─仍不停浮現我的眼前。早餐時從我的蛋和培根後面冒上來,也從巴帝.魏勒的頭顱後方浮出來。而我之所以會見到那具屍首,正是拜巴帝.魏勒之賜。那天之後沒多久,我就覺得自己隨身攜著一顆繫在繩子上的頭顱。那顆沒有鼻子的死人頭,就像一顆散發出酸醋味的黑色氣球。
那個夏天,我察覺自己一定不對勁,否則怎會滿腦子都是羅森柏夫婦的事,要不,就是成天想著我怎會那麼蠢,買下那些昂貴卻難穿的衣服,最後只能讓它們像一條條死魚軟趴趴地吊在衣櫥。還有,我在大學期間累積起來的小小成就原本讓我很得意,怎麼一來到麥迪遜大道上成排的光亮大理石牆和櫥窗玻璃外,開心的情緒就消散於無形。
照理說,我會在紐約享受大好人生。
照理說,我會是全美成千上萬女大學生的忌羨對象。她們渴望像我一樣穿上那雙七號的漆皮鞋,驕傲地遊走於城市四方。這雙鞋子是我有一天趁午休跑到高檔百貨公司布魯明黛買的,我還買了黑色的漆皮皮帶和黑色的漆皮手提包來搭配。尤有甚者,我和另外十一個女孩短暫見習的時尚雜誌還刊登了我的照片,我想任誰都會以為我肯定樂不可支。照片中的我穿著仿銀片質料的馬甲型上衣,下半身是一件宛如碩大雲朵的白紗大蓬裙,手裡握著一杯馬丁尼,在星空點點的露天屋頂上啜飲,身旁還有一群不知名的猛男相伴。這幾位身材健美的年輕男子全是雜誌社專為這次拍攝所雇用或借調來的。
大家會說,瞧瞧美國,新鮮事無奇不有哩。一個在窮鄉僻壤住了十九年,窮到連本雜誌都買不起的鄉下姑娘,竟然能拿獎學金念大學,還一會兒得這個獎,一會兒得那個獎,最後甚至將紐約當私家車般駕馭優游。
然而,其實我什麼都駕馭不了,甚至連自己都掌握不住。我像一輛無感覺的路面電車,顛顛簸簸地從旅館移動到辦公室,從辦公室移動到派對,再從派對到旅館,再到辦公室。或許,我該像多數女孩雀躍開心,但我就是沒這種感覺,有的,只是一種極度的靜,和極度的空,像暴風眼吧,在周遭的喧擾哄鬧中,呆滯地被動前進。
我們共有十二人住在這旅館。
這十二人當中,有人以散文,有人以小說,或者時尚文案贏得時尚雜誌社所舉辦的比賽,獎品就是在紐約市見習一個月。開銷全由雜誌社支付,除此之外還有各式優惠福利,比如芭蕾舞和時尚秀的門票,頂極沙龍的頭髮造型,針對個人膚質的化妝諮詢,而且有機會跟我們有意效法的各行傑出人士見面。
我手邊仍有他們送的一整套化妝品。這套化妝品適合棕眼褐髮的女孩,裡頭有一枝橢圓形兼附小刷子的褐色睫毛膏,一小盒只容指尖放入的圓盤狀藍色眼影,以及三條口紅,顏色從豔紅到粉紅。這些全裝在一個鍍金的小盒裡,盒蓋的一側還黏著化妝鏡。另外,還有一個塑膠製的白色墨鏡盒,盒子上鑲飾著彩色貝殼、金屬圓片和綠色的塑膠海星。
我明白我們之所以有源源不絕的禮物,是因為廠商認為這是免費打廣告的好機會,但即便看穿這一點,我也沒辦法對這些禮物冷嘲熱諷。說實在的,這些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我可是收得心花怒放,雖然我把禮物收起來過好一陣子,但一等整個人恢復正常,又將它們一一拿出來擺在屋內各處。現在,我不時會塗塗那幾枝唇膏,上個禮拜,還把墨鏡盒上的塑膠海星割下來送給小寶寶玩。
就這樣,我們十二個人住在同一間旅館的單人房,同層同翼,一間緊鄰一間。這種安排讓我想起大學宿舍。在我看來,這間旅館上不了檯面。我認為,容許男女房客交錯住同層的旅館才像樣。
而這間「亞馬遜仕女賓館」只招待女賓。住在這裡的多半是年紀跟我相仿的富家女。她們的父母要寶貝女兒住在不會被男人勾引欺騙的地方。這些女孩有的是學生─念的都是專門培養高級祕書的貴族女校,如凱薩琳.吉布思專校之類,上課得戴正式的帽子,戴手套,穿長襪─要不,就是已從這類學校畢業,目前擔任各級主管的祕書。她們留在紐約,無非為了尋覓金龜婿,等著嫁給事業有成的男人。
這些女孩似乎都覺得日子乏味無趣。我常看見她們在屋頂晒日光浴,用心維護去百慕達群島度假所晒出的古銅膚色,一邊塗指甲油一邊打呵欠,表情看來無聊透頂。我跟其中一人聊過,她說,她厭倦了遊艇、厭倦了搭飛機來來去去,厭倦了聖誕節到瑞士滑雪,厭倦了巴西的熱情男人。
我實在受夠了她們。她們讓我嫉妒到說不出話來。從出生到現在這十九年來,我不曾踏出新英格蘭地區,除了這次來紐約。這是我人生的第一個大好機會,但我只是呆坐著,任憑機會像流水,從我指間嘩啦流失。
我想,我的煩惱有部分來自朵琳。
我不曾認識像朵琳這樣的女孩。她在南方一所貴族女校念書,一頭耀眼奪目、閃閃發亮的蓬鬆白髮像一團棉花糖,圈住她整張臉。那雙藍眸如澄澈的瑪瑙彈珠,又硬又亮,刀槍不入。而那張嘴,永遠都掛著一抹訕笑。我說的不是那種惡毒的譏笑,而是一種被逗樂的神祕諷笑,彷彿周遭盡是蠢人,而她只要願意,隨時都能以他們為促狹對象,說出精采的笑話。
朵琳第一眼就特別注意我,讓我覺得我比其他人聰慧。她這人很有趣,開會時老喜歡挨著我坐,來訪的名流說話時,她會壓低聲音,在我耳邊說些諷刺的詼言諧語。
她說,她學校裡的女孩很時髦,皮包都有跟衣服同布料的保護套,所以,每換一套衣服,就有相同布料的手提包可以搭配。這種對時尚的講究,讓我印象深刻。它代表的是奇炫細琢的糜爛生活,而這樣的生活方式,如磁鐵般深深吸引我。
世上可怖,莫此為甚吧。
紐約本身就夠糟,而這會兒不知打哪兒滲入夜裡的偽鄉村清潤氣息,不到早上九點,就如同美夢餘韻,蒸發得縷縷無蹤。巍峨高樓構築出都市版的花崗岩峽谷,谷底氤氳灰濛,猶如海市蜃樓。暑氣逼人的街道在陽光底下顫顫晃晃,車輛頂部熱得嘶嘶作響,灼灼發亮。燥乾如燼的塵土吹入我的眼睛,灌入我的喉嚨。
不管從收音機,或者在辦公室,我老是聽到羅森柏夫婦的事。他們盤據我的腦袋,甩都甩不開。那感覺就像第一次見到屍體後好幾個禮拜,屍首的頭─或者該說留在屍體上的那顆殘餘物─仍不停浮現我的眼前。早餐時從我的蛋和培根後面冒上來,也從巴帝.魏勒的頭顱後方浮出來。而我之所以會見到那具屍首,正是拜巴帝.魏勒之賜。那天之後沒多久,我就覺得自己隨身攜著一顆繫在繩子上的頭顱。那顆沒有鼻子的死人頭,就像一顆散發出酸醋味的黑色氣球。
那個夏天,我察覺自己一定不對勁,否則怎會滿腦子都是羅森柏夫婦的事,要不,就是成天想著我怎會那麼蠢,買下那些昂貴卻難穿的衣服,最後只能讓它們像一條條死魚軟趴趴地吊在衣櫥。還有,我在大學期間累積起來的小小成就原本讓我很得意,怎麼一來到麥迪遜大道上成排的光亮大理石牆和櫥窗玻璃外,開心的情緒就消散於無形。
照理說,我會在紐約享受大好人生。
照理說,我會是全美成千上萬女大學生的忌羨對象。她們渴望像我一樣穿上那雙七號的漆皮鞋,驕傲地遊走於城市四方。這雙鞋子是我有一天趁午休跑到高檔百貨公司布魯明黛買的,我還買了黑色的漆皮皮帶和黑色的漆皮手提包來搭配。尤有甚者,我和另外十一個女孩短暫見習的時尚雜誌還刊登了我的照片,我想任誰都會以為我肯定樂不可支。照片中的我穿著仿銀片質料的馬甲型上衣,下半身是一件宛如碩大雲朵的白紗大蓬裙,手裡握著一杯馬丁尼,在星空點點的露天屋頂上啜飲,身旁還有一群不知名的猛男相伴。這幾位身材健美的年輕男子全是雜誌社專為這次拍攝所雇用或借調來的。
大家會說,瞧瞧美國,新鮮事無奇不有哩。一個在窮鄉僻壤住了十九年,窮到連本雜誌都買不起的鄉下姑娘,竟然能拿獎學金念大學,還一會兒得這個獎,一會兒得那個獎,最後甚至將紐約當私家車般駕馭優游。
然而,其實我什麼都駕馭不了,甚至連自己都掌握不住。我像一輛無感覺的路面電車,顛顛簸簸地從旅館移動到辦公室,從辦公室移動到派對,再從派對到旅館,再到辦公室。或許,我該像多數女孩雀躍開心,但我就是沒這種感覺,有的,只是一種極度的靜,和極度的空,像暴風眼吧,在周遭的喧擾哄鬧中,呆滯地被動前進。
我們共有十二人住在這旅館。
這十二人當中,有人以散文,有人以小說,或者時尚文案贏得時尚雜誌社所舉辦的比賽,獎品就是在紐約市見習一個月。開銷全由雜誌社支付,除此之外還有各式優惠福利,比如芭蕾舞和時尚秀的門票,頂極沙龍的頭髮造型,針對個人膚質的化妝諮詢,而且有機會跟我們有意效法的各行傑出人士見面。
我手邊仍有他們送的一整套化妝品。這套化妝品適合棕眼褐髮的女孩,裡頭有一枝橢圓形兼附小刷子的褐色睫毛膏,一小盒只容指尖放入的圓盤狀藍色眼影,以及三條口紅,顏色從豔紅到粉紅。這些全裝在一個鍍金的小盒裡,盒蓋的一側還黏著化妝鏡。另外,還有一個塑膠製的白色墨鏡盒,盒子上鑲飾著彩色貝殼、金屬圓片和綠色的塑膠海星。
我明白我們之所以有源源不絕的禮物,是因為廠商認為這是免費打廣告的好機會,但即便看穿這一點,我也沒辦法對這些禮物冷嘲熱諷。說實在的,這些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我可是收得心花怒放,雖然我把禮物收起來過好一陣子,但一等整個人恢復正常,又將它們一一拿出來擺在屋內各處。現在,我不時會塗塗那幾枝唇膏,上個禮拜,還把墨鏡盒上的塑膠海星割下來送給小寶寶玩。
就這樣,我們十二個人住在同一間旅館的單人房,同層同翼,一間緊鄰一間。這種安排讓我想起大學宿舍。在我看來,這間旅館上不了檯面。我認為,容許男女房客交錯住同層的旅館才像樣。
而這間「亞馬遜仕女賓館」只招待女賓。住在這裡的多半是年紀跟我相仿的富家女。她們的父母要寶貝女兒住在不會被男人勾引欺騙的地方。這些女孩有的是學生─念的都是專門培養高級祕書的貴族女校,如凱薩琳.吉布思專校之類,上課得戴正式的帽子,戴手套,穿長襪─要不,就是已從這類學校畢業,目前擔任各級主管的祕書。她們留在紐約,無非為了尋覓金龜婿,等著嫁給事業有成的男人。
這些女孩似乎都覺得日子乏味無趣。我常看見她們在屋頂晒日光浴,用心維護去百慕達群島度假所晒出的古銅膚色,一邊塗指甲油一邊打呵欠,表情看來無聊透頂。我跟其中一人聊過,她說,她厭倦了遊艇、厭倦了搭飛機來來去去,厭倦了聖誕節到瑞士滑雪,厭倦了巴西的熱情男人。
我實在受夠了她們。她們讓我嫉妒到說不出話來。從出生到現在這十九年來,我不曾踏出新英格蘭地區,除了這次來紐約。這是我人生的第一個大好機會,但我只是呆坐著,任憑機會像流水,從我指間嘩啦流失。
我想,我的煩惱有部分來自朵琳。
我不曾認識像朵琳這樣的女孩。她在南方一所貴族女校念書,一頭耀眼奪目、閃閃發亮的蓬鬆白髮像一團棉花糖,圈住她整張臉。那雙藍眸如澄澈的瑪瑙彈珠,又硬又亮,刀槍不入。而那張嘴,永遠都掛著一抹訕笑。我說的不是那種惡毒的譏笑,而是一種被逗樂的神祕諷笑,彷彿周遭盡是蠢人,而她只要願意,隨時都能以他們為促狹對象,說出精采的笑話。
朵琳第一眼就特別注意我,讓我覺得我比其他人聰慧。她這人很有趣,開會時老喜歡挨著我坐,來訪的名流說話時,她會壓低聲音,在我耳邊說些諷刺的詼言諧語。
她說,她學校裡的女孩很時髦,皮包都有跟衣服同布料的保護套,所以,每換一套衣服,就有相同布料的手提包可以搭配。這種對時尚的講究,讓我印象深刻。它代表的是奇炫細琢的糜爛生活,而這樣的生活方式,如磁鐵般深深吸引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