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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Q事件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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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之日

(一九七五年八月三十日星期六)

「報案中心您好,請說。」
「喂?我的名字是黛博庫柏,我家在溪隄巷。我剛才看到一個女孩在森林裡,有個男人在後面追她。」
「確實的情況……?」
「我不知道!我站在窗口看著樹林的方向,就在樹叢之間看到那個女孩在跑……有個男人在她後面……我覺得她想要擺脫他。」

「那他們現在在哪裡?」
「……我已經看不到他們了。他們跑進森林裡去了。」
「庫柏女士,我們會立刻派一輛巡邏車過去。」
岡的十五歲少女失蹤了,從此再也沒人尋獲她的蹤跡。

就是這通電話,揭開了這樁撼動新罕布夏州歐若拉鎮的社會事件的序幕。這一天,當地一個名叫諾拉‧凱勒岡的十五歲少女失蹤了,從此再也沒人尋獲她的蹤跡。

所有人都在談論這本書。在紐約街頭,我已經無法悠遊自在地散步,也沒辦法在中央公園的林蔭小徑慢跑了,路上有些人會認出我,還會大叫:「嘿,是勾德曼!是那個作家!」甚至有些人會一個箭步追上來,丟給我幾個讓他們困擾不已的問題:「您書上說的都是真的嗎?哈利 柯伯特真的這麼做了嗎?」在西村那家我常去的咖啡館裡,有些顧客不再有絲毫猶豫,他們一屁股就在我桌邊坐下,跟我攀談:「勾德曼先生,我正在拜讀您的大作,真是欲罷不能!第一本已經很棒了,這一本更是!他們真的給您一百萬美元寫這本書嗎?您今年幾歲?才三十吧?三十歲!您已經賺了這麼多錢!」

我還看見我家那棟樓的門房,他利用每次幫人開門的空檔,不斷將他閱讀的進度往前推進。他一看完書,終於忍不住跑來把我堵在電梯前面,纏了我好久,向我坦承他心裡的不滿:「真是這樣嗎?發生在諾凱勒岡身上的真是這麼回事嗎?太可怕了吧!怎麼有人幹得出這種事,嗄?勾德曼先生,這怎麼可能?」

我的書風靡全紐約。這本書兩個星期前才出版,但已經肯定是今年美洲大陸最暢銷的書了。所有人都想知道一九七五年的歐若拉鎮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電視、廣播、報紙,到處都有人在談論這本書。我才剛滿三十歲,這不過是我寫作生涯的第二本書,我已經成了這個國家曝光率最高的作家了。我的故事本體來自這樁震驚全美國的事件,它爆發在幾個月前,也就是夏日初始之際,當時有個失蹤三十三年的少女的遺體被尋獲了。我在這本書裡敘述的一些發生在新罕布夏州的事就這樣揭開了序幕。如果沒發生過這些事,鎮對美國其他地方的人來說,肯定還是個沒沒無聞的小鎮。(待續)
第一部
作家病
(出書前八個月)

31
記憶的深淵

「第一章,馬庫斯,第一章是最重要的。如果讀者不喜歡,他們就不會繼續讀你的書了。你打算拿什麼做你的開場?」
「我不知道,哈利。你覺得有一天我會做到嗎?」
「做到什麼?」
「寫書啊。」
「我很確定。」

二○○八年初,也就是在我發表第一部小說就成了美國文學界的當紅炸子雞約莫一年半以後,可怕的「白紙症候群」在我身上發作了,這種症狀在一夕之間轟然成名的作家身上似乎並不罕見。這些症頭也不是一下子冒出來的:它們悠悠地在我身上扎根,慢慢地,生病的大腦彷彿一點一點僵掉了。最初的症狀出現時,我沒打算理它,我告訴自己,靈感很快就會回來,明天就會,或是後天,或是大後天也說不定。可是過了幾天、幾星期、幾個月,靈感卻始終沒有回來。

我墮入地獄的過程可以分解成三階段。第一階段是閃電奔雷般的竄升,之後當然免不了令人頭暈目眩的墜落:我的第一部小說賣了兩百萬冊,這部小說讓當時二十八歲的我躋身暢銷作家之列。

那是二○○六年秋天的事了,就在幾個星期之間,我的名字成了眾所周知的一個名詞:到處都看得到我,電視、報紙、雜誌封面。我的臉展示在地鐵站的巨幅廣告看板上,東岸各大報那些最嚴苛的評論家一致公認:年輕的馬庫斯 勾德曼即將成為一位非常偉大的作家。一本書,就這麼一本書,我從此看到一扇扇的門打開了,通往一種屬於年輕明星百萬富翁的新生活。我從我爸媽在紐澤西州蒙克雷鎮的家搬到西村的豪華公寓,我賣掉我的三手福特車換成一輛暗色車窗、黑色車體、全新Range Rover豪華休旅車,我開始上高檔餐廳,我聘了一個作家經紀人,他會幫我安排行程,還會來我的新家,看超大電視螢幕上的棒球賽。我租了一間辦公室,走兩步就可以到中央公園,辦公室裡有個名叫丹妮絲的多情女祕書,她會幫我過濾信件,煮咖啡,整理重要文件。

出書之後的那六個月,我對新生活的舒適非常滿意。早上,我走進辦公室看看有沒有評論我的文章,再讀個幾十封每天都會收到的仰慕者來信,接著丹妮絲會把它們放進大檔案夾裡歸檔。然後,等我覺得對自己很滿意,工作夠了,就到曼哈頓的街上閒逛,路上的行人總在我經過時竊竊私語。

白天剩下的時間,我用來享受成名帶來的好處:我可以買任何想要的東西,可以坐在麥迪遜廣場花園的 VIP包廂看紐約遊騎兵隊的曲棍球賽,可以跟我年輕時買過他們每一CD的那些明星歌手一起走在紅地毯上,可以跟眾家爭搶的當季電視影集女主角莉迪葛羅出遊。我是個名作家,我覺得自己從事的是世界上最美好的職業。而且,我很確定我的作品會一直暢銷下去。我的經紀人和出版商開始提醒我,催促我回頭工作,開始寫第二本小說,我卻毫不在意。

接下來的六個月,我意識到風向正在轉變:仰慕者的信件越來越罕見,街上找我攀談的人也越來越少。過沒多久,路上還認得我的人開始問我:「勾德曼先生,您下一本書的主題是什麼?什麼時候會出版?」我知道我得動手寫了,而我也真的開始了,我把一些想法記在活頁紙上,把一些故事大綱打在電腦裡,可是沒一個好的。後來我也想了其他點子,又打了幾條故事大綱,可是依然徒勞無功。

最後我買了一台新電腦,希望裡頭會附贈一些好點子和絕妙的故事大綱,結果還是無濟於事。後來我試著改變方法:我讓丹妮絲加班到半夜,讓她把我想到的偉大句子、美妙字詞和了不起的小說開場逐字聽寫下來。可是到了第二天,那些字詞看起來都好乏味,那些句子都讓人覺得好蹩腳,那些開場看起來簡直是一塌糊塗。於是我進入了發病的第二階段。(待續)二○○七年秋天,距離我出版第一本書已經一年了,而我的第二本書連一個字都還沒寫出來。這時已經沒有讀者來信可以歸檔,公共場所也不再有人認得我了,百老匯的大型書店裡,印著我人像的海報也消失了,我終於明白榮耀轉瞬即逝,它就像個蛇髮女妖,不去餵養它的人很快就會看到自己被取代了─當紅的政治人物、最新一集真人實境秀的小明星、剛剛嶄露頭角的搖滾樂團奪走了人們對我的注意力。

可是這距離我出書的時間不過短短十二個月啊:在我的眼裡,這不過是一段短得可笑的時間,可是在人性的尺度上,它對應的是永恆。就在這一年裡,光是美國就有一百萬個小孩出生,有一百萬個人死亡,有幾萬人被槍殺,有五十萬人染上毒癮,有一百萬人變成百萬富翁,有一千七百萬人換了手機,有五十萬人在車禍中喪生,同樣因為車禍,還有兩百萬人受重傷。至於我,我只寫過一本書。

神通廣大的紐約出版商「施密德與漢遜」為了出版我的第一部小說付了我一大筆錢,他們在我身上有很大的期待,他們不斷騷擾我的經紀人道格拉斯‧克雷任,道格拉斯則是回頭來逼我。他告訴我時間緊迫,我無論如何一定得交出一份新稿,我則是藉著努力安撫他來安撫我自己,我向他保證第二部小說的進度穩定,一點都不需要操心。

可是就算我把自己在辦公室裡關了這麼久,稿紙還是一片空白:靈感真的不告而別,我再也找不回它了。晚上,我躺在床上,輾轉難眠,滿腦子想著再過沒多久,偉大的馬庫斯‧勾德曼─還不到三十歲哪─就已經不存在了。

這念頭把我嚇壞了,於是我決定去度假,讓自己改變一下心情:我幫自己在邁阿密的一家豪華大旅館訂了一個月的住宿,我告訴自己要去那裡尋回靈感,我打從心底相信,在棕櫚樹下好好放鬆可以讓我找回隨心所欲揮灑才華的能力。可是佛羅里達之行顯然只是一次逃逸未遂的行動。兩千年前的古羅馬哲學家塞內卡早已體驗過這種痛苦的情境:不論你逃到何處,你的問題都會不請自來,躲進你的行李,如影隨形地跟著你。這就好像我才剛剛抵達邁阿密,一個搬運行李的古巴佬就在機場出口追著我跑過來,彬彬有禮地對我說:

「請問您是勾德曼先生嗎?」
「是的。」
「嗯,這是您的東西。」
他交給我一個紙袋,裡頭裝著一大疊紙。
「是我的稿紙嗎?」
「是的,勾德曼先生,您總不會沒帶稿紙就離開紐約吧?」

我就這樣獨自在佛羅里達度過一個月,哀怨地和我的惡靈們一起關在豪華套房裡。在我二十四小時開機的電腦裡,被我命名為「新小‧doc」的檔案始終一片空白,毫無進展。就在我坐在吧台請旅館酒吧的鋼琴師喝一杯「瑪格麗特」的那天晚上,我知道自己染上了藝文圈很普遍的一種病。

那位鋼琴師告訴我,他這輩子只寫過一首歌,可是那是一首超級轟動的流行曲。這麼成功的結果是他再也寫不出任何東西,現在他潦倒落魄,隨便彈彈鋼琴幫襯別人的成功,取悅飯店的顧客,以此維生。「想當年,我那些著名的巡迴可都是在全國最大型的演出場地。」他扯著我的襯衫領子對我說:「上萬人一起高呼我的名字,有些妞兒還昏倒了,有些妞兒連小內褲都扔到台上來了。不簡單吧!」他像隻小狗,把抹在杯緣的鹽粒舔得乾乾淨淨,之後又補上一句:「我向您保證這是真的。」最糟的就是這個─我知道他說的都是真的。

我的第三階段的不幸是從回到紐約開始的。飛機從邁阿密起飛,我在飛機上讀到一篇關於一位年輕作家的報導,他剛推出第一部小說,書評都很捧場,而我一到拉瓜迪亞機場就看到他的臉出現在行李大廳的大型海報上。生命在嘲弄我:我不只是被遺忘了,更糟的是,有人正在取代我。道格拉斯氣急敗壞地跑來接機─「施密德與漢遜」已經失去耐性了,他們要他拿出證據,證明我的寫作有進度,他們要他保證,再過一陣子我就可以交出一份新完成的稿子。

「我們慘了。」他在載著我們往曼哈頓前進的車裡這麼對我說。「告訴我,佛羅里達讓你重新振作了,你的書已經往前推進不少了!現在出現了一個傢伙,所有人都在談論他 ……他的書肯定會在聖誕節大賣。那你呢?馬克?聖誕節你要拿什麼出來?」

「我會開始寫的!」我神經質地叫了起來:「我會寫出來的!到時候我們再做個大廣告,這樣就行了!他們
喜歡我的第一本書,就會喜歡第二本!」

「馬克,你不懂啊,如果是幾個月前還可以。這是行銷策略啊:站在你成功的浪頭上,餵飽讀者,把讀者想要的給他們。讀者想要馬庫斯‧勾德曼,可是馬庫斯‧勾德曼到佛羅里達享樂去了,那讀者就會去買別人寫的書。你也讀過一點經濟學吧,馬克?書已經變成一種可以相互取代的產品了:人們想要的是一本他們喜歡的書,一本可以讓他們放鬆的書,一本可以娛樂他們的書。如果你沒辦法給他們這樣的東西,你附近的鄰居會給,而你就會被丟進垃圾桶裡。」(待續)我被道格拉斯傳達的神諭嚇到了,我開始動工,認真的程度前所未有:從早上六點開始,不到晚上九點、十點絕不收工。我整天都待在辦公室裡,不停地寫,狂暴的絕望席捲著我,我動手寫下一些字,組裝一些句子,累積一些小說的點子。可是令人火大的是,我沒生產出任何有用的東西。丹妮絲整天在做的,就是擔心我的狀況,除此之外,她也沒有其他事可做了,她沒有聽寫可以做,沒有信件可以整理,沒有咖啡可以煮,只能在走廊上走來又走去,等到走得受不了的時候,就會過來在我的門上一陣猛敲。

「求求你,馬庫斯,把門打開!」她悲傷地呻吟:「求求你走出辦公室,去公園散散步。你今天什麼都沒吃啊!」
我咆哮著回答她:
「我不餓!不餓啦!寫不出來,我就不吃!」
她幾乎要哭出來了。

「你別說這麼可怕的話,馬庫斯,我要去街角的熟食鋪幫你買烤牛肉三明治,你最愛的。我現在就去!我現在就去!」
我聽見她拿起包包,跑到門口,然後奔向樓梯,彷彿她匆匆忙忙的動作會改變我這邊的什麼狀況。其實我已經知道我的病有多重了:對我來說,從無到有,寫一本書,原本好像非常容易,可是現在,我站在高峰,現在,我得考慮到自己的才華,而且得再走一次帶我邁向成功的那條累死人的路,去寫一部好小說,我覺得我已經做不到了。

我被作家病壓垮了,沒有人幫得了我:我訴苦的對象跟我說,這種事根本不算什麼,這種事實在太常見了,我的書今天寫不出來的話,明天就會寫出來。我試了,整整兩天,關在蒙克雷鎮我爸媽家的老房間裡寫,當年我就是在這個房間裡找到第一部小說的靈感。不過這一次的嘗試最後以慘敗收場,我母親對這種事應該不陌生,尤其是她這兩天都坐在我身邊,盯著我的筆記型電腦的螢幕看個沒完,還不斷對我說:「寫得好,我的小馬克。」

「媽,我連一行字都還沒寫。」我終於說話了。
「可是我覺得你會寫得很好啊。」
「媽,妳可不可以讓我一個人……」
「你一個人要幹嘛?你肚子痛?要放屁嗎?你在我面前放屁沒關係,親愛的,我是你媽。」
「沒有,媽,我沒有要放屁。」
「那你餓了嗎?想不想吃薄煎餅?還是鬆餅?還是來點鹹的?炒蛋給你吃好不好?」

「不用,我不餓。」
「那你為什麼要我讓你自己一個人?你是不是想要說,這個把生命賜給你的女人出現在這裡,打擾到你了?」
「不是,妳沒有打擾到我,可是 ……」
「可是什麼?」
「沒有,媽,沒事。」

「你需要一個女朋友,小馬克。你以為我不知道你跟那個電視明星吹了嗎?她叫什麼名字來著?」
「莉迪‧葛羅。總之我們沒有真的在一起啦,媽。我的意思是,那只是玩玩而已。」

「玩玩而已,玩玩而已!現在的年輕人就是這樣:這裡玩玩,那裡玩玩,玩到五十歲禿頭了還是孤家寡人一個!」
「媽,這跟禿頭有什麼關係?」

「是沒有關係。可是你覺得這樣正常嗎?我是看雜誌才知道你跟這個女孩子在一起的。哪有一個兒子會這樣對他的母親,嗄?你可以想像嗎?在你去佛羅里達之前,我去了閃蓋茲那裡─是那個美容院,不是肉店─結果那裡每個人都用一種奇怪的表情看我。我問說怎麼了,結果呢,頭上還頂著罩子在燙頭髮的貝格太太把雜誌拿給我看,她跟我說:上頭有一張你跟這個莉迪雅‧ 葛羅一起走在街上的照片,文章的標題說你們分手了。整間美容院的人都知道你們已經吹了,只有我連你跟這個女孩子交往都不知道!當然啦,我也不能杵在那裡像個白痴,我只好說:嗯,這個女人很有魅力,她經常來我們家裡吃飯。」

「媽,我沒跟妳說是因為我不是認真的。她不是『對』的女人,妳懂吧。」
「每次都不是『對』的女人!你從來沒遇到過『對』的人,小馬克!問題就在這裡。你以為電視上的女明星會理家嗎?對了,我昨天在超市遇到列維太太,她的女兒也是單身。她就很適合你。而且,她的牙齒很漂亮。要不要我現在就叫她過來?」

「不要,媽,我想要工作。」
這時,門鈴響了。
「我想是她們來了。」我媽說。
「什麼叫做是她們來了?」
「列維太太和她的女兒啊。我叫她們下午四點鐘過來喝茶。現在四點整,好女人就是會準時的女人。你不會已經愛上她了吧?」

「妳請她們過來喝茶?媽,妳把她們趕出去!我不想看到她們!我有一本書要寫,老天!我不是來這裡扮家家酒的,我得寫一部小說耶!」
「噢,小馬克,你真的需要一個女朋友。一個可以跟你訂婚,可以跟你結婚的女朋友。寫書的事你想得太多,結婚的事想得太少……」(待續)沒有人知道事態有多嚴重:就算只是為了履行我跟出版社之間的合約條文,無論如何我也得弄出一本新書才行。二○○八年一月的某一天,「施密德與漢遜」出版社神通廣大的社長洛伊‧巴奈斯基把我叫到他在萊辛頓大街某棟高樓第五十一層的辦公室裡,狠狠訓了一頓:「那麼,勾德曼,我什麼時候可以拿到你的新稿?」他大聲咆哮:「我們合約簽的是五本書:你得開始幹活了,而且要趕快!要有成果,要看得到數字!你已經超過期限了!你所有事情都落後了!

你看到那個傢伙了嗎?他在聖誕節之前出書了!他已經取代你在讀者心目中的地位了!他的經紀人說他下一部小說已經快要寫完了。那你呢?你讓我們賠錢!現在就振作起來,扭轉局勢吧。趕快大幹一場,寫一本好書給我,也救救你自己的性命。我給你六個月的時間,我讓你拖到六月。」六個月要寫一本書,而我卡住已經快要一年半了。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更糟的是,巴奈斯基在逼我接受這個期限的時候,並沒有讓我知道,如果我不照做的話,會有什麼下場。告訴我的人是道格拉斯。兩個星期後,在我公寓裡的第 N次對話中,道格拉斯告訴我:「不寫不行了,兄弟,你跑不掉了。

你簽了五本書!五本書耶!巴奈斯基發火了,他已經沒有耐性……他告訴我,他讓你拖到六月。你知道如果你待在原地不動的話會怎麼樣?他們會中止合約,他們會上法院告你,告到吸乾你的骨髓。他們會把你的錢全部拿走,到時候你別妄想還有什麼美麗人生了,也別妄想你的漂亮公寓、你的義大利皮鞋、你的大車子。你會一無所有。

他們會讓你的血流乾。」就這樣,一年前還被當成美國文學新星的我,從此成了北美出版界最令人絕望的一塊大廢柴,一條特大號的鼻涕蟲。我得到的第二條教訓是:榮耀不只轉瞬即逝,我們還得為它付出代價。就在道格拉斯對我提出警告的第二天晚上,我拿起電話撥了一個人的號碼,他是我認為可以拯救我脫離這個困境的唯一人選:哈利‧柯伯特,他是我的大學老師,也是全美讀者最多、最受尊重的作家之一,自從我在麻薩諸塞州的布洛斯大學當了他的學生,這十年來我們的關係都很緊密。撥這通電話的時候,我已經一年沒見到他,也差不多有一年沒打電話給他了。

我打電話到他在新罕布夏州歐若拉鎮的家裡,電話那頭傳來他的聲音,他用嘲諷的語氣對我說:「噢,馬庫斯!真的是你打給我呀?真是難以置信。自從你成了大明星,就沒再跟我聯絡了。上個月我試著要打電話給你,結果你的祕書說你誰的電話都不接。」

我直截了當地說了,一點也不拐彎抹角:「我很慘,我想我已經不是作家了。」
他立刻認真起來。
「到底怎麼啦,馬庫斯?」
「我已經不知道要寫什麼了,我完了。稿紙一片空白。已經好幾個月都這樣了。搞不好有一年了。」
他一陣大笑,熱情的笑聲讓人聽了很安心。

「心理障礙,馬庫斯,問題就出在這裡!稿紙空白的問題就跟擔心床上的表現,結果導致性功能障礙一樣蠢:這是才華的恐慌症,這種恐慌跟床上那檔事沒有兩樣─如果你正打算從後面跟你的仰慕者來那麼一下,結果你滿腦子想的都是要讓她達到高潮,而且要猛到芮氏地震儀都測得出來,那麼這種恐慌也會讓你的小尾巴變得軟趴趴。別去想才華的事了,只要把句子一行行排列起來,才華自然就會出現了。」

「你這麼認為嗎?」
「我很確定。可是你得把你的社交聚會和那些精緻的小點心先擱在一旁。寫作,是認真的事。我想這個我已經跟你說過幾百遍了。」
「可是我很認真在工作啊!我只有做這件事呀!可是我不管怎麼寫,就是寫不出來!」

「那麼,就是你缺少一個有利的環境。紐約,這城市是很漂亮,可是畢竟太喧譁了。你為什麼不來這裡呢?來我家,就像你還是我學生的時候那樣。」

遠離紐約,換個環境。從來沒有一個離鄉背井的邀約讓我覺得如此明智─到落後的美國鄉下去給新書找靈感,還有我的老教授為伴:這正是我所需要的。於是一個星期後,在二○○八年的二月中旬,我在新罕布夏州的歐若拉鎮住了下來,距離我即將在此為各位述說的戲劇性事件發生的時間還有幾個月。(待續)★

在這樁二○○八年夏天騷動全美國的事件發生之前,歐若拉是個名不見經傳的濱海小鎮,距離麻薩諸塞州界一刻鐘的車程。鎮上的大街有一家電影院─上映的片子永遠比全美國其他地方慢上好幾輪─還有幾家商店,一間郵局,一個警察局,還有幾家餐廳,其中包括鎮上歷史悠久的快餐店「克拉克之家」。整個鎮上就是幾個寧靜的街區,五顏六色的木屋,舒適宜人的雨棚,石棉水泥板的屋頂,屋外是照顧得無可挑剔的草坪。這裡是美國之中的美國,居民夜不閉戶,這種地方只會出現在新英格蘭,平靜到讓人覺得與世無爭。

我在學生時代經常來找哈利,所以歐若拉鎮我很熟。哈利家在鎮外通往緬因州的一號公路上,是一棟石磚和松木造的漂亮房子,建在一個海灣旁,地圖上會告訴你這裡叫做「鵝灣」。這是一棟典型的作家之屋,往下可以俯瞰海洋,側邊有一座為了晴好天氣設置的露台,有一道階梯從露台直通海灘,放眼只見一片寂靜的野地─沿海的森林,卵石和巨石堆疊的海岸,蕨類和苔蘚的潮濕植被,幾條通往沙灘的步道。若是不知此處距離文明其實只有幾哩路,有時真會讓人以為自己置身世界的盡頭。很容易可以想像,老作家在這座露台上,靠著潮汐和落日帶來的靈感生產他的大師之作。

二○○八年二月十日,我在「白紙症候群」發作的高峰離開了紐約。這個時節,整個美國已經因為剛起跑的總統大選而沸騰了:就在幾天前,「超級星期二」(今年破例在二月而不像往年在三月舉行,由此可知,這一年將是非比尋常的一年)將總統大選的入場券發給了共和黨參議員麥肯,不過在民主黨陣營那邊,希拉蕊和歐巴馬的大戰還在如火如荼地開展著。我一口氣從紐約開車開到歐若拉鎮。

今年冬天降雪不少,窗外所見盡是白皚皚的風景。我喜歡新罕布夏州:我喜歡它的寧靜,它巨大無垠的森林,它覆蓋著睡蓮的池塘,夏天可以游泳,冬天可以滑冰,我喜歡想到我們不必為這些東西付錢,也不必為此繳稅。我覺得這是個主張極端自由主義的州,不自由,毋寧死就打印在高速公路那些不斷超越我的車子的車牌上。這句格言充分總結了我在歐若拉鎮每一天都感受到的這種強烈的自由感。我也記得,抵達哈利家的那一天,在一個霧濛濛的寒冷午後,我立刻感受到一股內在的平靜。他在他家的門廊等我,身上裹著一件冬天的大外套。我下了車,他走過來迎接我,雙手搭在我肩上,給了我一個頗有安慰效果的大大微笑。

「到底怎麼啦,馬庫斯?」
「我也不知道,哈……」
「好了,好了,你一向都是個過於敏感的年輕人。」
我連行李都還沒打開,已經坐在他家客廳跟他聊起來了。

他端來咖啡,壁爐裡的柴火發出劈劈啪啪的輕響,屋裡又暖和又舒服,可是透過巨大的落地窗看出去,外頭是在寒風下翻騰的海洋,濕冷的雪飄落在岩石上。
「我已經忘記這裡到底有多美了。」我喃喃說道。(待續)他點點頭。
「你放心,我的小馬庫斯,我會好好幫你的。你很快就會生出一部雷霆萬鈞的小說。別煩惱了,每個好作家都會經歷這種困頓的時刻。」

他這副自在又充滿信心的神情我一直很熟悉。這個人,我從沒見他有過絲毫懷疑,他充滿領袖魅力,充滿自信,他的存在自然流露出某種權威。他快要六十七歲了,體態依然優美,一頭梳整得宜的銀髮,寬闊的肩膀,強壯的身軀,見證了他練習拳擊的長久資歷。他是個拳擊手,而我也經常認真練拳,我們就是因為這項運動才會在布洛斯大學成為朋友。

哈利和我交情匪淺(稍後在我述說的故事裡,我會再交代得清楚些),他在一九九八年走入我的人生,也就是我進入麻薩諸塞州布洛斯大學的那一年。那時他五十七歲,這所平庸的鄉下大學環境清幽,學生彬彬有禮,文學系因為有了他,已經風光了十五年。在此之前,我和所有人一樣,只知道大作家哈利‧柯伯特名字,到了布洛斯大學,我遇見的是哈利本尊,儘管我們的年紀有一段落差,他還是成了我最親近的朋友之一,他教導我如何成為作家。他自己早在一九年代中期就已經大放異彩,他的第二本書《惡之起源》賣了一千五百萬冊,還為他拿下「國家文學獎」和「國家書卷獎」這兩個美國最負盛名的文學獎項。此後,他以規律的節奏出書,每個月還固定在《波士頓全球報》上寫專欄,大受歡迎。

他是美國知識界的一號大人物:他給過無數的演講,經常有人拜託他參加重量級的文化活動,他對政治問題發表的看法也頗具影響力。他是極受尊崇的人物,是美國的驕傲,他算是美國生產得出來的最佳產品。來他家住幾個星期,我滿心期待,希望他可以再一次把我變成作家,教我如何越過「白紙症候群」的深淵。不過我也發現了,哈利當然覺得我的狀況很糟,可是他也不覺得這有什麼不正常的。

「作家總會有腸枯思竭的時候,這是這一行的風險。」他對我做了這番開導:「開始工作吧,你會看到,到時候自然會豁然開朗。」他讓我在他家樓下的書房寫作,他所有的書都是在那裡寫成的,包括那本《惡之起源》。我在書房裡度過漫長的幾個小時,試著要寫寫我的書,可是注意力卻耗在窗外的海洋和雪景。每當他給我送來咖啡和一些食物的時候,總是看著我絕望的表情,想要幫我打氣。一天早上,他終於對我說了:「別老是這張臉,馬庫斯,你看起來好像快要死了。」

「是差不多……」
「別這樣,你大可以擔憂世界局勢,擔心伊拉克的戰爭,可是為那些微不足道的書心煩 ……現在擔心還太早。你知道的,這樣子很可悲,為了要寫出三行字而把自己搞成這樣。不如抬頭看看眼前的事吧:你已經寫了一本很棒的書,你名利雙收,你要從腦袋裡生出第二本書的時候遇上一點困難。這種事一點也不奇怪,也沒什麼好擔心……」
「可是你……你從來沒有這種問題嗎?」
他放聲大笑。

「你是說稿紙一片空白嗎?開什麼玩笑?我可憐的朋友,我的情況有多嚴重,那是你無法想像的!」
「我的出版商跟我說,如果我現在不寫出一本新書,我就完了。」

「你知道出版商是什麼嗎?就是成不了氣候的作家,剛好他老爸又夠有錢,讓他去把別人的才華據為己有。你會看到的,馬庫斯,很快一切就會恢復正常,你有個很棒的寫作生涯在等著你,你的第一本書已經這麼引人注目,第二本還會更好。別擔心了,我會幫你找回靈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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