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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音樂的根源與認同

一九二六年,羅伯・強森成為一名樂手。當時他十五歲,住在他年少人生中待過的第二座種植園,將時間分給孟斐斯與三角洲的兩個家。每一次他去孟斐斯找家人,他都更確定自己完全不想當農夫,音樂才是他最大興趣。剛長成青少年的羅伯已將口琴與口簧琴(Jew’s harp)吹得出神入化,他還能彈一點吉他與鋼琴(兩者都是孟斐斯的繼兄查爾斯教他的)。當時他的異父姊姊凱莉帶著兒子路易斯從孟斐斯搬來三角洲,與羅伯一家人會合;她在羅賓森維附近迫克街定居下來,成為羅伯的鄰居。這時候羅伯大多數的朋友都還只愛玩遊戲與捉魚,但羅伯發現自己跟R・L・溫德姆有同樣的音樂愛好:他們都會吹口琴。「我們以前會一起吹口琴,」溫德姆回憶著,「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我們會吹口琴,那時候男孩子都這樣混在一起。」口琴很便宜,大小可以放進口袋,便於攜帶。它能吹出單音也能吹出和弦,能模仿火車汽笛或蒸汽引擎,且它的音色強而有力,能奏出酒館酒客想要的強有力節奏。羅伯也擅長口琴,但他最愛的樂器還是吉他。
另一方面,「老灰」・威利斯只在意羅伯有沒有下田幫他幹活。對他來說,羅伯如果只想彈吉他不想務農,這簡直是作夢。雖然受到繼父反對,羅伯還是動手自製弦樂器,就像在他之前與之後的許多藍調樂手一樣。
「眨眼」・克拉克還記得羅伯頭一次自己製琴:「他用三條金屬線在牆壁上做了一個。他就用三條金屬線跟三個瓶子,從這裡開始做。他往牆上釘三個釘子,把一根弦綁在這根釘子,再拉到另一根釘子上……他在下面放個瓶子,上面再放個瓶子,然後把瓶子往上推,繃緊弦,就像是給吉他調音。他能把自己唱的歌彈出來,但我從來聽不懂他在彈什麼〔笑〕。」克拉克描述的樂器叫做「美國獨弦琴」(diddley bow),這是種構造簡單的弦樂器,可以是獨立一把樂器,也可以附在建築物表面。一片木板、一根鋤頭柄、或是隨便能取得的一塊木材,都可以用來製作獨弦琴。
羅伯鎮日沉浸在音樂裡。威利・梅森說,羅伯如果不能彈獨弦琴,或者後來他如果不能彈吉他,他就會吹口琴,就連下田的時候也是。「眨眼」克拉克的說法也相同:「我們一起在田裡工作,工頭叫他快去,因為田裡大家都在除雜草。〔羅伯〕跑進屋裡拿條細繩子,乾草繩,把口琴綁在他嘴巴上。」這是羅伯自製的口琴固定器,讓他工作時也能吹奏音樂。但吹口琴一定會妨礙工作效率,損害農田收成,導致羅伯一再挨老灰打。話說回來,羅伯在三角洲也有不反對他音樂與雄心的家人。凱莉當初與羅伯同住在孟斐斯時就很照顧他,在羅伯需要時幫他買眼鏡,每天跟他一起走路上學;這時候凱莉再度成為她異父弟弟身邊助力。
凱莉當時跟「眨眼」・克拉克的哥哥利蒙(Leamon)同居,她覺得羅伯不是當農夫的料,覺得他的興趣就是音樂。她知道孟斐斯與那裡的文化對羅伯意義深重;當初她還住在史賓賽家時,也看到羅伯怎樣從三角洲逃家跑來童年熟悉的環境尋求庇護。從以前她就支持他,以後她也會支持他一輩子;如果羅伯想彈吉他,凱莉就來幫忙。她和羅伯都買不起工廠生產的便宜琴,但凱莉還是幫羅伯從木屋牆壁上的獨弦琴進步一階,自製出菸盒吉他。他們用農場的草繩、一塊木頭(當琴頸)、和「眨眼」・克拉克爸爸給的香菸盒組合出成品。羅伯一邊用這把琴練習,他與凱莉也一邊拼命存錢,只為有一天能買到商店裡的真正吉他。一九二七年初,他們終於走進雜貨店,買下想要的東西:一把少了兩根弦的老舊木吉他。
羅伯整天撥著四根弦,練琴聲讓所有聽到的人不勝其擾;後來他終於存到一角錢來補上缺的兩條弦,旁人遭受的折磨才結束。有了真吉他在手,羅伯的演奏不僅更進步,他的心態也更成長,逐漸遠離那些他其餘朋友依舊熱中的事物。「眨眼」克拉克說到羅伯心態轉變的表現:「我們會去堤岸,到路邊某個地方,在那裡玩彈珠,〔但〕他就彈吉他。」終其一生,羅伯總是吉他不離身。
羅伯與凱莉製作菸盒吉他時,「眨眼」・克拉克的父親幫過忙。後來他買了輛T型福特,又協助羅伯更方便去孟斐斯。羅伯這時已經十六歲,他與凱莉開始搭老克拉克的車去拜訪查爾斯・史賓賽、查爾斯的太太莫麗、以及他們新生的兩個女兒。之前羅伯只能盡量在路邊找機會搭便車,現在他每隔幾星期就能搭車走這趟五十幾公里的路。一如既往地,在他從男孩長成大人的過程中,每次進城經驗都更拉開他與鄉下朋友的距離。
對羅伯來說,改變人生最大一堂課就是學喝酒。「他喝嗎?」克拉克反問,「你該問的是,他喝多少?他會喝掉所有釀好的玉米威士忌,他從來不會醉到彈不了吉他,但他是真的很能喝。他喝很多,喝一整晚。你看那些女人怎樣小口喝可口可樂,羅伯就是那樣喝一整瓶威士忌。」
隨著羅伯長大,他身為樂手的那部分也跟著成長。就在一年前,他最早的老師之一,一個有十年演奏經驗的吉他手,搬到羅賓森維居住。這個人名叫威利・布朗(Willie Brown),他讓羅伯的音樂能力突飛猛進。
布朗是個有名的天才吉他手,他住在密西西比州科莫蘭特湖附近時甚至指導過孟斐斯・米妮(Memphis Minnie)。他雖然能力高超,但他最出名的還是跟查理・派頓或桑・豪斯合作,擔任伴奏吉他手。布朗出生於一八九七年前後,地點大概在密西西比的佩斯郡(Perthshire)附近。他的演奏生涯從克里夫蘭附近的道克利種植園(Dockery’s Plantation)開始,一路來到突尼卡。來到羅賓森維之前,他住在亞瑟・皮爾曼種植園(Arthur Peerman’s Plantation),就在克里夫蘭東北邊。威利・摩爾在一九一六年認識布朗,他這樣描述布朗與派頓的友誼:「他〔布朗〕跟我說,他有個過去一起演奏的老朋友在附近;他跟我說,那個人住在霍倫岱爾(Hollendale)這裡。他還說,『老兄,你一定得聽聽他演奏!」說『我跟他一起演奏!』他說的就是查理・派頓!」布朗學吉他深有造詣,他無論是演奏音樂或是附帶的肢體表演(histrionics,在吉他演奏中稱為「扮小丑」(clowning))都能跟派頓勢均力敵。「他會光著腳跺腳。他說『給我那杯酒!』」摩爾解釋道,「把那個吉他一甩,好傢伙,甩到後面,說,『就放這裡!』他總是用自己的招數來表演。」布朗的招數包括把吉他放到頭後面彈奏。他彈的曲子很多樣,包括〈美麗大娃娃〉(You Great Big Beautiful Doll)和〈為何這樣對待我〉(What Makes You Do Me Like You Do Do Do?)這種流行歌,足以娛樂白人與黑人聽眾。他與桑・豪斯或派頓合作時,通常是在某地區各個小酒館與家庭派對表演,每個地方只待一晚。羅伯・強森開始偷溜出門,看布朗在這些場合演出。他們倆很快變成朋友。據伊莉莎白・摩爾證實,布朗至少也有傳授這位年輕樂手一些吉他訣竅:「〔羅伯〕不必說什麼〔關於威利・布朗的事〕,他跟他很熟。他會講到他,因為他就跟他一起演奏。他〔羅伯〕彈得很好,我覺得他是跟威利・布朗學了一些,但他自己就彈得很好。〔羅伯跟著〕他們兩個〔威利・布朗與桑・豪斯〕。」
羅伯很快發現,他靠著彈吉他可以逃過務農、吸引年輕女孩更注意他、同時還賺點零用錢。但要成功,他得彈更好才行。他把自己變成一塊音樂海綿,從任何願意花時間教他的人身上吸收演奏訣竅,不論這些人才能高低。「他會來我跟丈夫在羅賓森維附近的家,」伊莉莎白・摩爾說,「我們一直住在同個種植園裡,在羅賓森維外面。我丈夫會一首很老的歌,是這樣,然後他一直過來學那首歌。天哪,我聽他們彈那首老歌,叫〈我要坐下來喊我女人〉(I’m Gonna Sit Down and Tell My Mama),聽得快煩死了。」後來她終於對丈夫表達抗議,說他花太多心力在這個年輕學生身上。「我會說,『老伴,你該放下那把舊吉他〔她丈夫有自己的吉他〕了吧?』『哈維小姐〔伊莉莎白當時的夫姓〕,』他會說,『別這樣說嘛。』他想學怎麼寫譜呢。我會說,『唉,你們都不讓我好過。』我自己上床去睡,留他們坐在門廊上。他在那裡撥他那把舊吉他,噹啷,噹啷,噹啷。我先生別的都不會,只會彈這一首老歌,他〔搬到三角洲之前〕在山上學會的。他本來彈的是鋼琴。」
學會基本技巧後,羅伯踏上每個年輕樂手必經之路,他開始尋求讚譽。以他的情況,他要找的是年紀比較大的佃農,這些人除了現場音樂演奏之外幾乎沒有別的娛樂。羅伯一家一家去拜訪,只要有人願意聽,他就當場來一段即興演奏。這些人都很有善意回應他:「孩子,繼續幹,好好幹。」羅伯這時已經完全把音樂以外的一切拋在腦後。「老灰」・威利斯還期望他下田幫忙,但羅伯根本不理他。「他不種田了,他媽媽跟家人都在那種田,我們都在那個地方,都在種東西,這樣。」伊莉莎白・摩爾回憶說,「他呢,他不一樣了,他不要種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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