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紅 Pink
粉紅色是女生的,藍色是男生的;這種現象到處可見。南韓攝影師尹丁美(JeongMee Yoon)在二○○五年啟動「粉紅&藍計畫」,透過鏡頭呈現兒童被所有物品環繞的圖像,所有拍攝對象的小女孩都隻身坐在如出一轍的粉紅汪洋中。
令人驚訝的是,這種「女孩-粉紅色,男孩-藍色」的僵化切割其實是二十世紀中葉之後的產物。不過幾個世代之前,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一八九三年,紐約時報一篇談論嬰兒服裝的文章提到一條穿搭規範,那就是「永遠把粉紅色給男生,藍色給女生。」該文作者與服裝店的女性受訪者都不確定何以有此一說,不過,作者倒是做出戲謔式的推論。「小男生的未來展望比小女生粉嫩多了,」她這麼寫著,「先天就是如此,想到必須以女人身分過一輩子……足以讓小女生臉色發青。」一九一八年,一份貿易出版品言之鑿鑿,聲稱「女藍男粉紅」是「普遍被人接受的規則」,因為粉紅色是一種「比較果斷、堅強的顏色」,而藍色則是「比較纖細、雅致」。這可能很接近真正的原因。在士兵穿著猩紅外套,主教紅袍加身的時代,紅色是最陽剛的顏色,粉紅畢竟也是褪淡了的紅色。藍色則是聖母瑪麗亞的代表色。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不同性別的兒童穿著不同色衣服的概念還是顯得有點奇怪。當時,嬰兒死亡率與出生率雙高,所有兩歲以下的兒童都穿著容易漂白的亞麻布衣。
「粉紅色pink」這個字本身也很年輕。牛津英語字典中關於這個字的初次引用可以追溯到十七世紀末,用來形容淡紅色。在此之前,pink通常是指一種以有機染料與無機物質混合製成的顏料,作法是在沙棘漿果或金雀花灌木萃取物中加入白堊,增加濃稠度。這種方法可以調配出好幾種顏色──粉綠、玫瑰粉與粉棕,不過最常見的卻是黃色。奇怪的是,淡紅色家族成員個個有名有姓,淡綠色系與黃色系卻付之闕如。(不過,包括俄語在內的一些語言,淡藍與深藍都有特定的單字) 多數羅曼語系湊合著借用「玫瑰」的變化指稱粉紅色。英語中這個顏色可能衍生自另一種花,常夏石竹(Dianthus plumarius),別稱小粉紅(Pink)。
然而,粉紅卻遠遠不只是花朵的顏色與公主的禮服。十八世紀洛可可時代藝術家法蘭索瓦‧布雪與讓奧諾雷‧弗拉戈納爾(譯註:法蘭索瓦‧布雪,François Boucher,1703-1770;讓奧諾雷‧弗拉戈納,Jean- Honoré Fragonard,1732-1806)筆下穿著(或者沒穿著)鮭粉色絲綢的女人,她們可不是什麼海報女郎,卻對自己的魅惑力收放自如。其象徵性的領袖是龐巴度夫人;法王路易十五的情婦,同時也是一位完美的消費者,成為亮粉色塞夫爾瓷器廣受歡迎的推手。大膽的純色粉紅在堅強、個性分明的女人之間引發風潮。粉紅是雜誌編輯黛安娜‧佛里蘭的最愛,喜歡稱它是「印度的海軍藍」。義大利時裝設計師艾爾莎‧夏帕瑞麗、名門繼承人與雜誌編輯黛西•法羅,以及無需介紹的瑪麗‧蓮夢露推波助瀾,鮮艷的粉紅色遂成為想要被看見、被聽見的二十世紀女性新選擇。(譯註:黛安娜‧佛里蘭,Diana Vreeland, 1903 -1989,先後擔任哈潑與風尚雜誌主編,發掘六○年代英國名模崔姬)
粉紅色目前的形象問題,部分原因來自於女性主義反抗老派性別偏見的後座力。粉紅色被視為幼稚化女性的象徵,又因為藝術家開始混合胭脂紅、赭色與白色,在畫布上描繪裸女肌膚,它同時也具有情欲化女性的意涵。裸體畫的對象仍然絕大多數是女性。一九八九年,大都會博物館裸體畫主角為女性的占比為百分之八十五,女性畫家的占比卻僅有百分之五。在最近一篇文章中,女權團體「游擊隊女孩」對藝術界施壓,要求多元化發展,宣稱性別比例失衡的情況日益惡化。反對以粉紅色物化女性的努力,唯一的收穫就是協助在一九七○年意外發現了一種特別的色調。
最近相關報導顯示,就算商品完全一樣,標註「女性專用」的價格總是高於一般男性與男孩專用,從衣服到自行車安全帽,乃至失禁墊片皆然。二○一四年十一月,當時的法國婦女權利部長帕斯卡爾‧布瓦斯塔(Pascale Boistard)發現平價連鎖賣場Monoprix一組五支的粉紅色拋棄式刮鬍刀售價一.八磅,一組十支的藍色拋棄式刮鬍刀售價卻是一.七二鎊,於是要求了解,「難道粉紅色是奢華的顏色?」這就是「粉紅稅」事件。顏色的偏好也許隨著世紀交替而逆轉,不過從許多方面來說,男生的未來展望仍然比較粉嫩。
經典法拉利紅 Rosso Corsa
1907年9月,一位體格勻稱男人坐在位於加爾達島,新歌特風格豪宅的書桌前,他的美人尖很深,鼻子很大。雖然回到島上已經一個月,他的曬傷還沒好,旅途勞頓也還沒恢復,而且,明知自我炫耀並不恰當,他還是對自己挺滿意的。「大家都說我們的旅程證明了一件事,」社交媒體熟知的路易吉‧馬拉坎杜尼歐‧弗朗切斯科‧魯道夫‧西皮歐內‧波洛佳斯王子這麼寫道。「那就是,不可能從北京一路開車到巴黎。」當然,他這是愛說笑,因為他剛剛完成一趟這樣的旅程。
事情得從幾個月前說起,1907年一月三十一日,法國清晨報在頭版刊出一則戰帖:「今年夏天,是否有人願意從北京開車到巴黎?」波洛佳斯王子剛剛從波斯旅行歸來,並且養出了冒險的胃口,當下與其他四隊人馬接受這項挑戰,三隊來自法國,一隊來自荷蘭。獎項就是一箱夢香檳,以及國族榮光。波洛佳斯做為一名驕傲的義大利人,波洛佳斯當然堅持他必須開「國產車」。當時科技發展還在嬰兒期—第一輛汽車才上市二十一年—選擇也很有限。波洛佳斯選了一輛來自杜林,「強大又夠力」40HP馬達的義大利款型,車身是刺眼的嬰粟紅。
車程共計一萬兩千英里,參賽選手必須經過中國長城,穿越戈壁沙漠與烏拉爾山脈。波洛佳斯贏得比賽的信心如此堅強,他與隊友們甚至繞了好幾百英里的路程到聖彼得堡,參加像他們致敬的宴會。漫漫旅程,他們吃足苦頭,車子也夠折騰。出發之前,記者路易吉‧巴西尼,同時也是波洛佳斯隊友如此形容這輛義大利車:「它立即給人一種充滿決心,放手一搏的印象。」到了伊爾庫茨克,一座位於俄國東南方的城市,車子看起來更是淒涼。即使經過波洛佳斯的技工,艾托雷「細心的幫車身梳妝打扮」,「它還是難掩風霜,而且跟我們一樣,膚色都變得比較深了。」當他們抵達莫斯科,車子是「泥土的顏色」。
不論如何,當這組隊伍以凱旋姿態,呼嘯穿越巴黎林蔭大道—不論對參賽者或仰慕他們的義大利粉絲們—一切都無關緊要了。為了向他們的勝利致敬,這輛車原始的顏色成為義大利國家賽車的顏色,稍後則被安佐‧法拉利套用在他的車款上:rosso corsa,賽車紅。
木乃伊棕 Mummy
一九○四年七月三十日,顏料商歐赫拉&后爾公司在每日郵報刊登一則不尋常的廣告。他們想要一具「價格合宜」的埃及木乃伊。「對各位來說也許顯得奇怪,」廣告內容這麼寫著,「我們卻需要木乃伊製作顏料。」接著,為了避免讓大眾良心不安,他們進一步說明:「如果一具擁有兩千年歷史的埃及王族木乃伊能夠用來妝點西敏廳,或者其他地方的高貴濕壁畫,想必對這位死去紳士的鬼魂,甚或他的後人都不致造成冒犯。」
當時,這樣的訴求著實罕見到足以引發議論,不過,挖掘木乃伊並將之多元再利用的行為已經存在好幾個世紀,早就見怪不怪。製作木乃伊是埃及常見的埋葬方式,已經有超過三千年的歷史。製作時要先清洗屍體、摘除內臟,並塗抹多種香料混合物進行防腐處理,材料還包括蜂蠟、松香、柏油與鋸木屑。雖說木乃伊本身可能就很值錢──特別是有錢人與身世顯赫者,他們身上包裹的布料可能藏有黃金與小飾品──挖掘者通常圖謀的是另外一種東西:瀝青。瀝青的波斯語是mum或mumiya,因此當時人們相信所有木乃伊中都含有這種物質;除了文字意義引發聯想,木乃伊殘骸的顏色非常黑也一定程度強化這樣的連結。(譯註:mum意指蠟,mumiya則是瀝青,因為塗過瀝青的屍體得以完好保存,因此又以這個字指稱經過處理的乾屍,英文則稱為mummy。)瀝青──指涉擴及木乃伊──從一世紀以來就被當成藥物使用,磨碎的木乃伊敷用在身體不同部位,或者混入飲料中服用,而且幾乎無所不治。老普林尼建議把它當成牙膏;法蘭西斯‧培根用它來「止血」;勞勃‧波以耳以此治療瘀青(譯註:Robert Boyle,1627-1697,出身愛爾蘭貴族,被稱為「化學之父」);莎士比亞的女婿約翰‧霍爾則在一次癲癇的棘手狀況下使用。法國王后凱薩琳‧德麥迪奇也是愛用者,法蘭索瓦一世亦然,這位法國國王總是隨身攜帶一小袋木乃伊與大黃根粉末。(譯註:Francois I France,1494-1547。)
市場交易熱絡。約翰‧桑德森是一家名為「土耳其」進口公司的代理商,他在1586年生動鮮明的描述一趟尋找木乃伊之旅:
我們就著繩索往下攀,就像要進入井底一樣,我們走在各式各樣、各種尺寸的屍體上,手都被蠟燭燙傷了……這些屍體完全沒有臭味……我把屍體各部位折斷,以便看清楚原本的血肉是怎麼變成藥材的,然後,我帶了好幾顆頭顱、好幾對手掌、好幾條胳膊跟腳丫子回家。
桑德森先生果真帶著一具完整的木乃伊與重達六百磅的各個部位回到英國,提供倫敦藥劑師新鮮貨源。由於需求大於供給,許多報告指出,因為時間緊迫,奴隸與罪犯的屍體被用來瓜代。一五六四年,納拉瓦國王的醫生前往亞歷山卓港,一位木乃伊仲介商給他看了四十具木乃伊,聲稱是近四年來個人一手製造的成果。
因為藥劑師經常兼做顏料買賣,這種濃豔的棕色粉末出現在畫家的調色盤上也就不足為奇。自十二世紀至二十世紀,木乃伊棕,又稱埃及棕與caput mortum(「死人頭」),用做顏料時通常與乾性油、琥珀亮光漆調合。正因為它的知名度夠,巴黎一家藝術用品店索性就叫「木乃伊」,也許打趣的成分居高。一八五四年。歐仁‧德拉克洛瓦繪製巴黎市政廳的和平咖啡館,就用了木乃伊棕;他的法國同胞馬丁‧羅德林也愛用這一色,英國肖像畫家威廉‧比奇也是同好。關於木乃伊的哪個部位可以製做出最好、最濃豔的棕色,各種意見不一而足──大家紛紛推薦適合呈現陰影與皮膚色調的半透明釉彩層次。有人建議只取用肌肉部分,有人認為骨頭與繃帶都應該一起磨碎,才能展現這種「迷人顏料」的最佳質地。
接近十九世紀末,新鮮木乃伊的供應,不論真品與假貨,總之開始衰退。藝術家們對這種顏料的耐久性與完成度不滿意,更別提對它的來源出處也益發審慎起來。拉斐爾前派畫家艾德華‧伯恩瓊斯一直不知道「木乃伊棕」與真正木乃伊之間的關聯,直到一八八一年某個週日的午餐席間……一位朋友提到在顏料商的倉庫中目睹一具木乃伊被磨碎。伯恩瓊斯驚恐至極,他衝進工作室找到一管木乃伊棕顏料,「堅持當下立即給它一個像樣的掩埋」。此情此景讓少年魯德亞德‧吉卜林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他是伯恩瓊斯的姻親侄子,當天也是午餐座上客。「直到今天……」多年之後吉卜林寫道,「我隨時可以拿起鏟子,挖入地底一呎深,找到那管顏料。」
到了二十世紀初,需求幾近停滯,一具木乃伊製作的顏料可能足夠一家顏料廠銷售十年,甚至更久。倫敦一家藝材商店C‧羅伯森從一八一○年開始販售,直到一九六○年代全數賣完。「我們店裡可能還有幾條手腳吧,」一九六四年十月,營業經理這麼告訴時代雜誌,「但是,已經不夠做出顏料。我們幾年前賣出最後一具完整的木乃伊,我記得售價是三磅吧。也許我們不該賣掉的,現在當然不可能再弄到手了。」
粉紅色是女生的,藍色是男生的;這種現象到處可見。南韓攝影師尹丁美(JeongMee Yoon)在二○○五年啟動「粉紅&藍計畫」,透過鏡頭呈現兒童被所有物品環繞的圖像,所有拍攝對象的小女孩都隻身坐在如出一轍的粉紅汪洋中。
令人驚訝的是,這種「女孩-粉紅色,男孩-藍色」的僵化切割其實是二十世紀中葉之後的產物。不過幾個世代之前,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一八九三年,紐約時報一篇談論嬰兒服裝的文章提到一條穿搭規範,那就是「永遠把粉紅色給男生,藍色給女生。」該文作者與服裝店的女性受訪者都不確定何以有此一說,不過,作者倒是做出戲謔式的推論。「小男生的未來展望比小女生粉嫩多了,」她這麼寫著,「先天就是如此,想到必須以女人身分過一輩子……足以讓小女生臉色發青。」一九一八年,一份貿易出版品言之鑿鑿,聲稱「女藍男粉紅」是「普遍被人接受的規則」,因為粉紅色是一種「比較果斷、堅強的顏色」,而藍色則是「比較纖細、雅致」。這可能很接近真正的原因。在士兵穿著猩紅外套,主教紅袍加身的時代,紅色是最陽剛的顏色,粉紅畢竟也是褪淡了的紅色。藍色則是聖母瑪麗亞的代表色。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不同性別的兒童穿著不同色衣服的概念還是顯得有點奇怪。當時,嬰兒死亡率與出生率雙高,所有兩歲以下的兒童都穿著容易漂白的亞麻布衣。
「粉紅色pink」這個字本身也很年輕。牛津英語字典中關於這個字的初次引用可以追溯到十七世紀末,用來形容淡紅色。在此之前,pink通常是指一種以有機染料與無機物質混合製成的顏料,作法是在沙棘漿果或金雀花灌木萃取物中加入白堊,增加濃稠度。這種方法可以調配出好幾種顏色──粉綠、玫瑰粉與粉棕,不過最常見的卻是黃色。奇怪的是,淡紅色家族成員個個有名有姓,淡綠色系與黃色系卻付之闕如。(不過,包括俄語在內的一些語言,淡藍與深藍都有特定的單字) 多數羅曼語系湊合著借用「玫瑰」的變化指稱粉紅色。英語中這個顏色可能衍生自另一種花,常夏石竹(Dianthus plumarius),別稱小粉紅(Pink)。
然而,粉紅卻遠遠不只是花朵的顏色與公主的禮服。十八世紀洛可可時代藝術家法蘭索瓦‧布雪與讓奧諾雷‧弗拉戈納爾(譯註:法蘭索瓦‧布雪,François Boucher,1703-1770;讓奧諾雷‧弗拉戈納,Jean- Honoré Fragonard,1732-1806)筆下穿著(或者沒穿著)鮭粉色絲綢的女人,她們可不是什麼海報女郎,卻對自己的魅惑力收放自如。其象徵性的領袖是龐巴度夫人;法王路易十五的情婦,同時也是一位完美的消費者,成為亮粉色塞夫爾瓷器廣受歡迎的推手。大膽的純色粉紅在堅強、個性分明的女人之間引發風潮。粉紅是雜誌編輯黛安娜‧佛里蘭的最愛,喜歡稱它是「印度的海軍藍」。義大利時裝設計師艾爾莎‧夏帕瑞麗、名門繼承人與雜誌編輯黛西•法羅,以及無需介紹的瑪麗‧蓮夢露推波助瀾,鮮艷的粉紅色遂成為想要被看見、被聽見的二十世紀女性新選擇。(譯註:黛安娜‧佛里蘭,Diana Vreeland, 1903 -1989,先後擔任哈潑與風尚雜誌主編,發掘六○年代英國名模崔姬)
粉紅色目前的形象問題,部分原因來自於女性主義反抗老派性別偏見的後座力。粉紅色被視為幼稚化女性的象徵,又因為藝術家開始混合胭脂紅、赭色與白色,在畫布上描繪裸女肌膚,它同時也具有情欲化女性的意涵。裸體畫的對象仍然絕大多數是女性。一九八九年,大都會博物館裸體畫主角為女性的占比為百分之八十五,女性畫家的占比卻僅有百分之五。在最近一篇文章中,女權團體「游擊隊女孩」對藝術界施壓,要求多元化發展,宣稱性別比例失衡的情況日益惡化。反對以粉紅色物化女性的努力,唯一的收穫就是協助在一九七○年意外發現了一種特別的色調。
最近相關報導顯示,就算商品完全一樣,標註「女性專用」的價格總是高於一般男性與男孩專用,從衣服到自行車安全帽,乃至失禁墊片皆然。二○一四年十一月,當時的法國婦女權利部長帕斯卡爾‧布瓦斯塔(Pascale Boistard)發現平價連鎖賣場Monoprix一組五支的粉紅色拋棄式刮鬍刀售價一.八磅,一組十支的藍色拋棄式刮鬍刀售價卻是一.七二鎊,於是要求了解,「難道粉紅色是奢華的顏色?」這就是「粉紅稅」事件。顏色的偏好也許隨著世紀交替而逆轉,不過從許多方面來說,男生的未來展望仍然比較粉嫩。
經典法拉利紅 Rosso Corsa
1907年9月,一位體格勻稱男人坐在位於加爾達島,新歌特風格豪宅的書桌前,他的美人尖很深,鼻子很大。雖然回到島上已經一個月,他的曬傷還沒好,旅途勞頓也還沒恢復,而且,明知自我炫耀並不恰當,他還是對自己挺滿意的。「大家都說我們的旅程證明了一件事,」社交媒體熟知的路易吉‧馬拉坎杜尼歐‧弗朗切斯科‧魯道夫‧西皮歐內‧波洛佳斯王子這麼寫道。「那就是,不可能從北京一路開車到巴黎。」當然,他這是愛說笑,因為他剛剛完成一趟這樣的旅程。
事情得從幾個月前說起,1907年一月三十一日,法國清晨報在頭版刊出一則戰帖:「今年夏天,是否有人願意從北京開車到巴黎?」波洛佳斯王子剛剛從波斯旅行歸來,並且養出了冒險的胃口,當下與其他四隊人馬接受這項挑戰,三隊來自法國,一隊來自荷蘭。獎項就是一箱夢香檳,以及國族榮光。波洛佳斯做為一名驕傲的義大利人,波洛佳斯當然堅持他必須開「國產車」。當時科技發展還在嬰兒期—第一輛汽車才上市二十一年—選擇也很有限。波洛佳斯選了一輛來自杜林,「強大又夠力」40HP馬達的義大利款型,車身是刺眼的嬰粟紅。
車程共計一萬兩千英里,參賽選手必須經過中國長城,穿越戈壁沙漠與烏拉爾山脈。波洛佳斯贏得比賽的信心如此堅強,他與隊友們甚至繞了好幾百英里的路程到聖彼得堡,參加像他們致敬的宴會。漫漫旅程,他們吃足苦頭,車子也夠折騰。出發之前,記者路易吉‧巴西尼,同時也是波洛佳斯隊友如此形容這輛義大利車:「它立即給人一種充滿決心,放手一搏的印象。」到了伊爾庫茨克,一座位於俄國東南方的城市,車子看起來更是淒涼。即使經過波洛佳斯的技工,艾托雷「細心的幫車身梳妝打扮」,「它還是難掩風霜,而且跟我們一樣,膚色都變得比較深了。」當他們抵達莫斯科,車子是「泥土的顏色」。
不論如何,當這組隊伍以凱旋姿態,呼嘯穿越巴黎林蔭大道—不論對參賽者或仰慕他們的義大利粉絲們—一切都無關緊要了。為了向他們的勝利致敬,這輛車原始的顏色成為義大利國家賽車的顏色,稍後則被安佐‧法拉利套用在他的車款上:rosso corsa,賽車紅。
木乃伊棕 Mummy
一九○四年七月三十日,顏料商歐赫拉&后爾公司在每日郵報刊登一則不尋常的廣告。他們想要一具「價格合宜」的埃及木乃伊。「對各位來說也許顯得奇怪,」廣告內容這麼寫著,「我們卻需要木乃伊製作顏料。」接著,為了避免讓大眾良心不安,他們進一步說明:「如果一具擁有兩千年歷史的埃及王族木乃伊能夠用來妝點西敏廳,或者其他地方的高貴濕壁畫,想必對這位死去紳士的鬼魂,甚或他的後人都不致造成冒犯。」
當時,這樣的訴求著實罕見到足以引發議論,不過,挖掘木乃伊並將之多元再利用的行為已經存在好幾個世紀,早就見怪不怪。製作木乃伊是埃及常見的埋葬方式,已經有超過三千年的歷史。製作時要先清洗屍體、摘除內臟,並塗抹多種香料混合物進行防腐處理,材料還包括蜂蠟、松香、柏油與鋸木屑。雖說木乃伊本身可能就很值錢──特別是有錢人與身世顯赫者,他們身上包裹的布料可能藏有黃金與小飾品──挖掘者通常圖謀的是另外一種東西:瀝青。瀝青的波斯語是mum或mumiya,因此當時人們相信所有木乃伊中都含有這種物質;除了文字意義引發聯想,木乃伊殘骸的顏色非常黑也一定程度強化這樣的連結。(譯註:mum意指蠟,mumiya則是瀝青,因為塗過瀝青的屍體得以完好保存,因此又以這個字指稱經過處理的乾屍,英文則稱為mummy。)瀝青──指涉擴及木乃伊──從一世紀以來就被當成藥物使用,磨碎的木乃伊敷用在身體不同部位,或者混入飲料中服用,而且幾乎無所不治。老普林尼建議把它當成牙膏;法蘭西斯‧培根用它來「止血」;勞勃‧波以耳以此治療瘀青(譯註:Robert Boyle,1627-1697,出身愛爾蘭貴族,被稱為「化學之父」);莎士比亞的女婿約翰‧霍爾則在一次癲癇的棘手狀況下使用。法國王后凱薩琳‧德麥迪奇也是愛用者,法蘭索瓦一世亦然,這位法國國王總是隨身攜帶一小袋木乃伊與大黃根粉末。(譯註:Francois I France,1494-1547。)
市場交易熱絡。約翰‧桑德森是一家名為「土耳其」進口公司的代理商,他在1586年生動鮮明的描述一趟尋找木乃伊之旅:
我們就著繩索往下攀,就像要進入井底一樣,我們走在各式各樣、各種尺寸的屍體上,手都被蠟燭燙傷了……這些屍體完全沒有臭味……我把屍體各部位折斷,以便看清楚原本的血肉是怎麼變成藥材的,然後,我帶了好幾顆頭顱、好幾對手掌、好幾條胳膊跟腳丫子回家。
桑德森先生果真帶著一具完整的木乃伊與重達六百磅的各個部位回到英國,提供倫敦藥劑師新鮮貨源。由於需求大於供給,許多報告指出,因為時間緊迫,奴隸與罪犯的屍體被用來瓜代。一五六四年,納拉瓦國王的醫生前往亞歷山卓港,一位木乃伊仲介商給他看了四十具木乃伊,聲稱是近四年來個人一手製造的成果。
因為藥劑師經常兼做顏料買賣,這種濃豔的棕色粉末出現在畫家的調色盤上也就不足為奇。自十二世紀至二十世紀,木乃伊棕,又稱埃及棕與caput mortum(「死人頭」),用做顏料時通常與乾性油、琥珀亮光漆調合。正因為它的知名度夠,巴黎一家藝術用品店索性就叫「木乃伊」,也許打趣的成分居高。一八五四年。歐仁‧德拉克洛瓦繪製巴黎市政廳的和平咖啡館,就用了木乃伊棕;他的法國同胞馬丁‧羅德林也愛用這一色,英國肖像畫家威廉‧比奇也是同好。關於木乃伊的哪個部位可以製做出最好、最濃豔的棕色,各種意見不一而足──大家紛紛推薦適合呈現陰影與皮膚色調的半透明釉彩層次。有人建議只取用肌肉部分,有人認為骨頭與繃帶都應該一起磨碎,才能展現這種「迷人顏料」的最佳質地。
接近十九世紀末,新鮮木乃伊的供應,不論真品與假貨,總之開始衰退。藝術家們對這種顏料的耐久性與完成度不滿意,更別提對它的來源出處也益發審慎起來。拉斐爾前派畫家艾德華‧伯恩瓊斯一直不知道「木乃伊棕」與真正木乃伊之間的關聯,直到一八八一年某個週日的午餐席間……一位朋友提到在顏料商的倉庫中目睹一具木乃伊被磨碎。伯恩瓊斯驚恐至極,他衝進工作室找到一管木乃伊棕顏料,「堅持當下立即給它一個像樣的掩埋」。此情此景讓少年魯德亞德‧吉卜林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他是伯恩瓊斯的姻親侄子,當天也是午餐座上客。「直到今天……」多年之後吉卜林寫道,「我隨時可以拿起鏟子,挖入地底一呎深,找到那管顏料。」
到了二十世紀初,需求幾近停滯,一具木乃伊製作的顏料可能足夠一家顏料廠銷售十年,甚至更久。倫敦一家藝材商店C‧羅伯森從一八一○年開始販售,直到一九六○年代全數賣完。「我們店裡可能還有幾條手腳吧,」一九六四年十月,營業經理這麼告訴時代雜誌,「但是,已經不夠做出顏料。我們幾年前賣出最後一具完整的木乃伊,我記得售價是三磅吧。也許我們不該賣掉的,現在當然不可能再弄到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