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書試閱

前言

在這個地球上,你最愛的地方是哪裡?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你可能會在腦海中踏上緩慢而曲折的旅程,搜尋這一生的記憶。但也說不定答案會馬上從你腦海中跳出來,就像一張照片顯示在數位相機螢幕上那樣。

我向75位男女名人提出了這個問題(剛剛你也成了我發問的對象),他們的答案既迷人又稀奇古怪。有人說是斯里蘭卡的一座失落之城,有人說是艾蜜莉‧白朗特式的英格蘭風光;還有帕沙第納的玫瑰花車遊行;加勒比海的一個私人島嶼;波札那的一處非洲野犬研究營地;莫斯科鄉村俱樂部;斐濟的衝浪天堂;巴黎左岸;紐約中央公園的壘球場;茂伊島上一條蜿蜒的道路。這本書就要帶你透過不凡人物的眼睛,發現許多不凡的地方。

我很樂於換個角度,從別人的眼睛看世界。畢竟我當了30年的旅遊作家,已經聽過太多自己的意見了。我的辦公室牆上釘了一幅漫畫,是一輛汽車正準備通過一片單調、荒蕪的沙漠,路標上寫著:

前方300公里
你自己的乏味念頭

多年前我在肯亞採訪的時候,學到了從別人的觀點來看一個地方的好處。有一天,我跟著一位名叫嘎羅嘎羅(Galogalo)的當地嚮導徒步進入叢林,離開營地15分鐘後,我們來到一大片平坦的草原,往四面八方綿延一百多公里,草原上看不到其他人。斑馬低著頭吃草,一頭長頸鹿邁著大步走過──完全就是一幅和平王國的景象。

然後,嘎羅嘎羅向下指了指泥土,地上有一個餐盤大小的腳印。「辛巴!」他用氣聲說道,「獅子!」附近地面上散落著新鮮的骸骨:一根碎裂的腿骨、一顆慘白的斑馬骷髏頭。我忽然意識到自己站在那裡,身高200公分,還穿著紅色T恤,活像是餐館外的霓虹燈招牌,寫著:「用餐請進!」

我聽到一聲低沉的咕噥……好像是低吼。這時我才第一次注意到嘎羅嘎羅沒有帶武器──好吧,是有一張用樹枝做的弓,和兩支用鐵罐剪下來的三角形鐵片做成箭頭的箭。看起來就像童子軍的勞作。

緊張的幾分鐘過去,那一聲低吼的主人並沒有跳出來攔我們的路。當天晚上平安返回營地之後,我才知道自己根本沒有遇上危險。很多人告訴我,嘎羅嘎羅是全東非最富傳奇性的獵人兼追蹤高手。他真的可以「聞到」躲在樹上的花豹,而且是在400公尺外。我在野外之所以會那麼緊張,是因為我沒有像嘎羅嘎羅一樣判讀景觀的能力。不過在非洲待了幾個星期,我的感官也漸漸敏銳起來。看著鳥兒在象群頭上輕快飛翔,或沿著塞滿了河馬的河流散步的時候,我幾乎能解讀動物發出的信號,猶如解讀來自另一個世界的祕密,而這是嘎羅嘎羅每天生活的世界。我體會到用另外一個人的眼睛觀看一個地方的驚喜與滿足。

我想在這本書中創造的就是這種體驗。你會和各種出色的人物一起到世界各地去,用他們的方式去認識每個地方,了解他們為什麼喜愛那個地方。

你要怎麼選出一個你最愛的地方呢?它可能是某個世界奇觀,比方說艾菲爾鐵塔;也可能是一個和私人因素有關的地點,例如你小時候度過夏天的那座湖。可能是你的人生碰上意外轉折的十字路口,可能是獨自逃離喧囂人世的去處,也可能是你和心愛的人一起去過的地方。普天下有多少人,就有多少種答案和各自的理由。

但在繼續談論下去之前,我們應該問一問「地方」是什麼意思?它和這整個世界有什麼關係?著名的地理學家段義孚用基本需求的概念來回答這些問題:「地方代表安全,空間代表自由」,他說,「我們眷戀其中一個,卻又嚮往另外一個。」

這兩方的拉鋸由來已久。我們愛家,但又抵擋不了未知之地的呼喚;外面的世界變化無常、暗藏危險,但也充滿了探索與自由的可能。所以太空人巴茲‧艾德林才會在1969年離開地球的故鄉,航行80萬公里抵達月球再折返──這是一趟壯闊的英雄之旅,不亞於奧德賽海上漂流的神話。
巴茲‧艾德林這趟「一生僅此一次的旅程」,後來變成他最喜愛的地方;珍古德也一樣,她在26歲那年為了觀察黑猩猩而舉家搬到坦尚尼亞,那裡也成了她最愛的地方。

當然最愛的地方也可以是遁世之地,逃離日常生活的疲憊與淚水。演員摩根‧費里曼就告訴我,他喜歡自己一個人在湛藍的加勒比海上駕著船,從一個小小的停泊處漂蕩到下一個。企業家理查‧布蘭森則是用最簡單的方式解決「遁世」的問題──直接買下一座島。書中也有好幾個人選定自己的家作為他們最愛的地方。(這在我看來非常合理,畢竟梵谷有時也會選擇畫自己的臥房,而且證明選得很對。)有一個名人的家和燈塔連在一起(傑米‧魏斯),另一個名人的家有一尊用主人的模樣做成的假人,會透過隱藏式麥克風發出聲音招呼登門的客人(克萊夫‧卡斯勒),還有一個名人自己家裡就有一座滑板場(東尼‧霍克)。

在選擇最愛地點的時候,有些人會回顧他們人生的成形階段。「潘尼斯之家」餐廳主廚愛麗絲‧華特斯就想到她父母的「二戰勝利菜園」,園裡結實纍纍的成熟草莓和金黃玉米,影響了她日後只用最新鮮食材做菜的烹飪哲學。

藝術界的人觀看世界往往自有一套獨特的眼光。坦尚尼亞衣著鮮豔的馬賽族,看在時裝設計師凱文‧克萊眼裡就別具特色,他讚嘆地說:「看看他們的身高!他們的臉龐!他們的時尚感!」他認為馬賽人在非洲草原上昂首闊步的樣子,根本就是在走伸展臺。

當然了,很多時候是人賦予一個地方獨特的意義──那個人甚至可能只是歷史或傳說中的某一個人。狄巴克‧喬布拉在拜訪耶路撒冷時走過「苦路」,耶穌當年就走在這條路上,最後被釘上十字架。

在祕魯,海洋探險家尚米榭‧庫斯托與阿秋爾族的一位酋長締結了一生的情誼,庫斯托告訴我:「庫庫司酋長對我的影響不亞於我的親生父親。」對他而言,單單一個人就讓一個地方變得重要。

一個地方當然也可以有它自己的個性和氣質。電影導演喬治‧盧卡斯談起猶他州的紀念碑谷,學生時代他曾在那裡拍片。他告訴我:「我花了兩個月坐在沙漠中央,大多只有我一個人,看著日出日落,白雲飄過,影子落在平頂山尚。然後我就愛上了那裡。」

我想,我們愛上一個地方,和愛上某個人的情形是一樣的,可能是一見鍾情,也可能是日久生情,只是在某個神祕的過程中,我們認出了那個和我們產生共鳴的靈魂,從而感受到難以言喻的完滿和快樂。一個地方,像人一樣,是一份偉大的贈禮。

希望你能在這本書中,透過非凡人物的眼睛看見他們最愛的地方,並得到樂趣。但我更希望你在讀過之後心有所感,會想要往椅背上一靠、閉起眼睛想一想──地球上你最愛的地方是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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