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抵達布魯克林第一年,以及在紐約的頭兩年,她一直都在換工作─暫時性的工作、兼職工作;看起來像是固定的,但在老闆失蹤之後也消失了的工作─這種情況發生了不只一次。早先,她為韓菲爾(Robert H. Hemphill)工作,這位財經作家為赫斯特(Hearst)報業旗下的報紙撰稿,之前執掌過公共事業,並擔任過聯邦儲備銀行(Federal Reserve Bank)的高層,有時也從事投資,並對被大蕭條所箝制、顯然搖搖欲墜的銀行業系統抱持斷然的見地;她收集他的剪報檔案、幫他做研究、聽打他的口述內容;她協助一個自認為正在撰寫一本關於股票市場的書的股票經紀人;她在資助瑪莎阿姨的馬爾柯基金會(Markle)找工作,但是徒勞無功;她任職於西克拉克斯(Westclox),這家公司製造大笨鐘─「禮貌鬧鐘」(polite alarm clock),這是美國人仰賴的床頭用品,而珍負責將「來自地球上所有異國情調的地方」的訂單歸檔─珍如此形容。珍起初仍滿懷憧憬,覺得自己「參與這樁偉大的事業,透過它,世界上很快就會人手一個鬧鐘了」。可想而知,她整天實際上做的就只是打字和歸檔、歸檔和打字。最後,她了解到這番偉大的事業永遠不會實現,「時鐘會壞掉或者不見,而工作將永無止盡」。對工作期望的大幅「攀升」和迅速「下滑」,一切都發生在一個星期內,而她在這星期結束的時候離職了。放過她吧!別太苛責,她不過是個十八歲的年輕人。
在這些年間,西克拉克斯的工作是珍唯一一個實際上辭掉的。她經常沒有工作,而她找到的工作,薪水可能低到一個星期只有十二美金。她後來寫道自己「幾乎無法靠薪水過活」。她記得一項格外枯燥的工作:獨自一個人整理彩色紙條。開始感覺到「無望而且沮喪」的珍,轉而玩起賭博。雖說不完全是賭博,但是她確實付了一點二五美金去買了一張愛爾蘭彩票,這在當時是非法的。在她的成長過程中,父母教導她反對賭博,視之為「愚蠢、窩囊而且某種程度上是不道德的,但是內心如此虛空的情況下」,她還是買了。「我其實出不起賭博的錢。那意味著我要延後換新鞋底的時間,必須塞卡紙在鞋子裡湊合著穿了。」她沒有賭贏,但從不懊悔。她後來寫道:「突然間,而且如此輕易地,我就買到了焦慮、期盼、希望」,「我現在依然慶幸有那幾個星期瘋狂的一頭熱,當時我是如此地亟需它。況且這次大膽而令人滿足的違法行為也無傷大雅。」
蓓蒂的狀況比珍好一點,她一個星期的薪水大約是十四美金。當她們兩人都有工作的時候,有時候還能付錢請人打掃公寓。不過她們偶爾也會落得只能吃「帕布倫」(Pablum),一種淡而無味、預先煮好的嬰兒食品;不論它多麼讓人食欲盡失,但至少有營養,或者她們的父親是這麼說的。她們常吃的是切片洋蔥、番茄,還有青椒混著一些豆子,再加上一個小漢堡。此外還有大蒜。「我們認為自己真的很前衛,」珍後來回憶道:「在史卡蘭頓時,我們從來沒吃過大蒜。」她們稱自己做的混合物稱為「綜合豆」(catchabeano),因為「裡面有很多豆子,我們就是覺得這個名稱很有魅力」。相較於「帕布倫」,「這對我們來說是超級美味的食物」。巴茨納太太曾送給她們一本《芬妮‧法默的食譜》(The Fanny Farmer Cookbook)。珍有一次向母親抱怨說她從來沒有教她如何烹飪,巴茨納太太回嗆:「噯,可是我教過妳怎麼讀書,不是嗎?」
珍在描述她適應紐約時所面臨的困難時從不誇張;回憶適應大蕭條的局面讓她不寒而慄。她後來說「我認為那是自己所經歷過最為艱困的時期」。但是相較於其他人,那個時期對她而言並非那麼困頓。對於眼見自己剛開展的事業慘敗的三十幾歲人士,或是找不到工作、被失業擊垮的四十或五十幾歲的人來說,經濟蕭條是一場大劫難。珍日後寫道,回溯一九二九年的情況,當時全國的失業率是百分之三;一九三五年,失業率達到百分之二十。但是對於珍和她的一些年輕朋友而言,他們仍然能夠「基於我們收到的不錄用通知、自己的節儉,以及徒勞尋覓中遇到的怪人來編造故事,並且從彼此發出的喘息或歡笑中獲得一絲溫暖。」
珍在這些年所做的短暫、薪資微薄的工作,也許似乎是一名成功女性的履歷表上最理應刪除的項目,是那種隨著你的事業繼續發展,單純就會忘了提及的工作,但珍仍心懷感謝。「那並不是我想要的,」她後來寫道,「但是那很有意思,而且我樂在其中。」確實,她在保威爾接受的訓練所培養的技能,正是為了那些工作而準備;珍能夠每分鐘速記一百一十個字,打七十個字─這種速度並不特別優異,但仍可圈可點,她引以為傲。像她所做的這些工作讓她瞥見了美國商業的幕後風貌,而這番經驗很可能是她許多升大學的同學欠缺的。
珍經常在早晨瀏覽分類徵人廣告之後搭地鐵進入市區。然而她有時會走過約翰‧羅布林(John Roebling)設計的,永遠如此壯麗的布魯克林大橋,步行到曼哈頓,沿著橋上用木條鋪成的步道,穿過雄偉的哥德式高塔底下。這座橋的四根粗壯鋼索從它們在兩岸緊繫的地方開始往上升,向上攀升到高塔,跨過河流延展出去。鋼製的吊件從這些鋼索上懸垂而下,高塔上則垂下了呈對角線的支柱;兩者在互相交集的地方被固著在一起,在風中及車流中抖動。在橋的中間點,這些鋼索下垂到車道,然後消失在車道下方。當珍走到那個點,位於和兩岸的距離相等的地方,高高在水面之上,此刻就只有她和河流,還有橋下的巨大城市。
珍有時候會得到做速記或者打字測驗的工作,有時候則一無所獲。但是無論如何,近中午時,工作往往都做得差不多了,她於是可以去探索自己置身的地方,或者付五分錢坐地鐵,然後隨機前往某個車站。到了那裡,她會爬上樓梯、來到街上,也許在她從樓房、人、招牌還有商店構成的陌生景象中浮出之際暫留一會兒,接著邁步走入周圍的街道。她後來說:「大多數時候,我都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她對那個龐然大物(也就是紐約)只有最粗淺的概念。「但是那使我出神。棒極了。不管走到哪裡,我都驚異萬分。」
早上四處尋覓工作、下午探索這座城市,這就是她的模式。大約是她到紐約的第一年年底,她在這樣一趟探索之旅中抵達了曼哈頓的皮草區;在第六大道以西的那些西二十幾街,擠滿了搬運水貂皮、麝鼠皮還有貂皮的推車,有時還會有老虎皮,它們之後會被製成披肩及圍巾。珍必然面露驚奇,因為在某個時刻,有名男子走出他的店,向珍自我介紹,然後馬上與這位熱切的十九歲女孩大談皮草區的故事。
就在一九三五年的夏末或初秋,珍‧巴茨納朝著畢生的事業邁出了一大步。回顧在中央高中的時期,珍要當作家,指的主要就是寫詩,不過的確有少數幾次,某個東西或某個人攫住了她的注意力,她當時即觀看、傾聽、做筆記並且加以書寫,但不是寫成詩,而是散文。她曾在《史卡蘭頓共和報》擔任不支薪的新手記者。如今,她將以之前在史卡蘭頓免費提供的能力,領到全國發行的雜誌《時尚》的稿酬。
「在紐約皮草區裡,每個人似乎都彼此認識,但並非人人都會彼此交談。」她這麼為所寫的皮草區文章開場。競爭很激烈,「每一捆皮草在從設陷阱捕動物的人到皮草養殖者、拍賣商再到穿戴者的旅程中,都充滿著爭鬥。」她所見和所聽聞的一切都令她吃驚。她寫到掛架和手推車,上面堆滿皮草,大搖大擺地往返第八大道;一本拍賣目錄打著出售一萬張山獅皮、一萬七千張狼皮的廣告;偷竊皮草是司空見慣的事,於是貨車上裝了防搶警笛,而且商店設有用鐵柵欄做的內門。「在柵門裡、商店櫥窗背後的金屬線網欄後面,」她寫道,「這些商店幽暗陰森,被固定住的兇猛動物的頭從牆上凸出來。成堆的皮草覆蓋著條板箱和手推車,使得店裡瀰漫著一股令人作嘔的發霉惡臭。」
珍後來會說她對皮草區的描述「幾乎逐字逐句」都多虧了那位從店鋪走出來和她說話的男士─艾德格‧勒曼(Edgar Lehman)先生,但是你可以從她的作品中看到她發揮了一個真正作家的敏感度,而這等敏感度著眼於稀奇古怪的細節。「每年聖誕節,」她如此為這篇文章作結,「用安哥拉羊的長條皮草製成的幾千把白色鬍鬚,都賣給了百貨公司的耶誕老人。目前,這一區殷切盼望著一些計程車司機掀起的風潮─把紅狐狸尾巴掛在汽車散熱器的蓋子上,將使狐狸尾巴的生意大發利市。」
一九三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出版的那期《時尚》裡,對時尚敏銳的讀者得知了最新的巴黎服裝,讀到帽子上的毛和皮草絨球、羅馬風領口設計、西班牙編織披巾、懸吊在合身黑色晚禮服上的流蘇。雜誌建議摩登女性現在可以自由地「穿著西裝晚餐」或是「穿著打褶的服裝跳舞」。一位珠寶設計師炫耀上面鑲嵌成排的紅寶石和鑽石的戒指。珍的一千字報導〈皮草飄揚之地〉(Where the Fur Flies),和這一切相互呼應。
對一個剛從高中畢業的十九歲新鮮人而言,這滿了不起的。珍寫的這篇作品令一位編輯大為激賞並加以採用,讓她賺到四十美金─相當於她如此辛苦尋覓的乏味辦公室工作的兩、三週打字和聽打酬勞,最後還很高興地看到它被刊印出來,而她的名字就登在第一○三頁上方。編輯希望她寫更多文章。在接下來的一年半裡,她為《時尚》寫了另外三篇文章,每篇文章都讚頌不同的曼哈頓專賣特定商品的批發區:皮件、花,以及鑽石。珍寫到牛蛙和羊的腸子被製成新奇的皮革;在花店區的人行道上,「飄過人行道的(剪下來的花的)潮溼、香甜的氣息從堆在出入口旁的籃子和條板箱裡慢慢散溢出來」;典當的鑽石必須經過十三個月才會進到拍賣行,此時,在外面的波維里(Bowery)區,「火車在『高架鐵道』(elevated railway, El)上呼嘯而過,卡車轆轆行駛,流浪漢在路邊鋪石旁攤躺著,來自摩特街(Mott Street)的中國男人扭捏地小步走過,外國話的片段被籠罩,失落在一股異國情調的濃厚刺鼻氣味中。」
珍的每篇文章都讓人深入時尚產業的一個區塊,而這就是為什麼它們最初是刊登在《時尚》的原因。每篇都傳達了某種逼真的街頭樣貌,由此似乎預示了文章作者未來的生活─總是和都市息息相關。但是,我認為這些文章的重點並不在其中的任何「城市」色彩,而是展現對多采多姿以及奇特事物的熱愛、對於世界如何運轉的好奇,而這反映出珍最深的同理心。
在這些年間,西克拉克斯的工作是珍唯一一個實際上辭掉的。她經常沒有工作,而她找到的工作,薪水可能低到一個星期只有十二美金。她後來寫道自己「幾乎無法靠薪水過活」。她記得一項格外枯燥的工作:獨自一個人整理彩色紙條。開始感覺到「無望而且沮喪」的珍,轉而玩起賭博。雖說不完全是賭博,但是她確實付了一點二五美金去買了一張愛爾蘭彩票,這在當時是非法的。在她的成長過程中,父母教導她反對賭博,視之為「愚蠢、窩囊而且某種程度上是不道德的,但是內心如此虛空的情況下」,她還是買了。「我其實出不起賭博的錢。那意味著我要延後換新鞋底的時間,必須塞卡紙在鞋子裡湊合著穿了。」她沒有賭贏,但從不懊悔。她後來寫道:「突然間,而且如此輕易地,我就買到了焦慮、期盼、希望」,「我現在依然慶幸有那幾個星期瘋狂的一頭熱,當時我是如此地亟需它。況且這次大膽而令人滿足的違法行為也無傷大雅。」
蓓蒂的狀況比珍好一點,她一個星期的薪水大約是十四美金。當她們兩人都有工作的時候,有時候還能付錢請人打掃公寓。不過她們偶爾也會落得只能吃「帕布倫」(Pablum),一種淡而無味、預先煮好的嬰兒食品;不論它多麼讓人食欲盡失,但至少有營養,或者她們的父親是這麼說的。她們常吃的是切片洋蔥、番茄,還有青椒混著一些豆子,再加上一個小漢堡。此外還有大蒜。「我們認為自己真的很前衛,」珍後來回憶道:「在史卡蘭頓時,我們從來沒吃過大蒜。」她們稱自己做的混合物稱為「綜合豆」(catchabeano),因為「裡面有很多豆子,我們就是覺得這個名稱很有魅力」。相較於「帕布倫」,「這對我們來說是超級美味的食物」。巴茨納太太曾送給她們一本《芬妮‧法默的食譜》(The Fanny Farmer Cookbook)。珍有一次向母親抱怨說她從來沒有教她如何烹飪,巴茨納太太回嗆:「噯,可是我教過妳怎麼讀書,不是嗎?」
珍在描述她適應紐約時所面臨的困難時從不誇張;回憶適應大蕭條的局面讓她不寒而慄。她後來說「我認為那是自己所經歷過最為艱困的時期」。但是相較於其他人,那個時期對她而言並非那麼困頓。對於眼見自己剛開展的事業慘敗的三十幾歲人士,或是找不到工作、被失業擊垮的四十或五十幾歲的人來說,經濟蕭條是一場大劫難。珍日後寫道,回溯一九二九年的情況,當時全國的失業率是百分之三;一九三五年,失業率達到百分之二十。但是對於珍和她的一些年輕朋友而言,他們仍然能夠「基於我們收到的不錄用通知、自己的節儉,以及徒勞尋覓中遇到的怪人來編造故事,並且從彼此發出的喘息或歡笑中獲得一絲溫暖。」
珍在這些年所做的短暫、薪資微薄的工作,也許似乎是一名成功女性的履歷表上最理應刪除的項目,是那種隨著你的事業繼續發展,單純就會忘了提及的工作,但珍仍心懷感謝。「那並不是我想要的,」她後來寫道,「但是那很有意思,而且我樂在其中。」確實,她在保威爾接受的訓練所培養的技能,正是為了那些工作而準備;珍能夠每分鐘速記一百一十個字,打七十個字─這種速度並不特別優異,但仍可圈可點,她引以為傲。像她所做的這些工作讓她瞥見了美國商業的幕後風貌,而這番經驗很可能是她許多升大學的同學欠缺的。
珍經常在早晨瀏覽分類徵人廣告之後搭地鐵進入市區。然而她有時會走過約翰‧羅布林(John Roebling)設計的,永遠如此壯麗的布魯克林大橋,步行到曼哈頓,沿著橋上用木條鋪成的步道,穿過雄偉的哥德式高塔底下。這座橋的四根粗壯鋼索從它們在兩岸緊繫的地方開始往上升,向上攀升到高塔,跨過河流延展出去。鋼製的吊件從這些鋼索上懸垂而下,高塔上則垂下了呈對角線的支柱;兩者在互相交集的地方被固著在一起,在風中及車流中抖動。在橋的中間點,這些鋼索下垂到車道,然後消失在車道下方。當珍走到那個點,位於和兩岸的距離相等的地方,高高在水面之上,此刻就只有她和河流,還有橋下的巨大城市。
珍有時候會得到做速記或者打字測驗的工作,有時候則一無所獲。但是無論如何,近中午時,工作往往都做得差不多了,她於是可以去探索自己置身的地方,或者付五分錢坐地鐵,然後隨機前往某個車站。到了那裡,她會爬上樓梯、來到街上,也許在她從樓房、人、招牌還有商店構成的陌生景象中浮出之際暫留一會兒,接著邁步走入周圍的街道。她後來說:「大多數時候,我都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她對那個龐然大物(也就是紐約)只有最粗淺的概念。「但是那使我出神。棒極了。不管走到哪裡,我都驚異萬分。」
早上四處尋覓工作、下午探索這座城市,這就是她的模式。大約是她到紐約的第一年年底,她在這樣一趟探索之旅中抵達了曼哈頓的皮草區;在第六大道以西的那些西二十幾街,擠滿了搬運水貂皮、麝鼠皮還有貂皮的推車,有時還會有老虎皮,它們之後會被製成披肩及圍巾。珍必然面露驚奇,因為在某個時刻,有名男子走出他的店,向珍自我介紹,然後馬上與這位熱切的十九歲女孩大談皮草區的故事。
就在一九三五年的夏末或初秋,珍‧巴茨納朝著畢生的事業邁出了一大步。回顧在中央高中的時期,珍要當作家,指的主要就是寫詩,不過的確有少數幾次,某個東西或某個人攫住了她的注意力,她當時即觀看、傾聽、做筆記並且加以書寫,但不是寫成詩,而是散文。她曾在《史卡蘭頓共和報》擔任不支薪的新手記者。如今,她將以之前在史卡蘭頓免費提供的能力,領到全國發行的雜誌《時尚》的稿酬。
「在紐約皮草區裡,每個人似乎都彼此認識,但並非人人都會彼此交談。」她這麼為所寫的皮草區文章開場。競爭很激烈,「每一捆皮草在從設陷阱捕動物的人到皮草養殖者、拍賣商再到穿戴者的旅程中,都充滿著爭鬥。」她所見和所聽聞的一切都令她吃驚。她寫到掛架和手推車,上面堆滿皮草,大搖大擺地往返第八大道;一本拍賣目錄打著出售一萬張山獅皮、一萬七千張狼皮的廣告;偷竊皮草是司空見慣的事,於是貨車上裝了防搶警笛,而且商店設有用鐵柵欄做的內門。「在柵門裡、商店櫥窗背後的金屬線網欄後面,」她寫道,「這些商店幽暗陰森,被固定住的兇猛動物的頭從牆上凸出來。成堆的皮草覆蓋著條板箱和手推車,使得店裡瀰漫著一股令人作嘔的發霉惡臭。」
珍後來會說她對皮草區的描述「幾乎逐字逐句」都多虧了那位從店鋪走出來和她說話的男士─艾德格‧勒曼(Edgar Lehman)先生,但是你可以從她的作品中看到她發揮了一個真正作家的敏感度,而這等敏感度著眼於稀奇古怪的細節。「每年聖誕節,」她如此為這篇文章作結,「用安哥拉羊的長條皮草製成的幾千把白色鬍鬚,都賣給了百貨公司的耶誕老人。目前,這一區殷切盼望著一些計程車司機掀起的風潮─把紅狐狸尾巴掛在汽車散熱器的蓋子上,將使狐狸尾巴的生意大發利市。」
一九三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出版的那期《時尚》裡,對時尚敏銳的讀者得知了最新的巴黎服裝,讀到帽子上的毛和皮草絨球、羅馬風領口設計、西班牙編織披巾、懸吊在合身黑色晚禮服上的流蘇。雜誌建議摩登女性現在可以自由地「穿著西裝晚餐」或是「穿著打褶的服裝跳舞」。一位珠寶設計師炫耀上面鑲嵌成排的紅寶石和鑽石的戒指。珍的一千字報導〈皮草飄揚之地〉(Where the Fur Flies),和這一切相互呼應。
對一個剛從高中畢業的十九歲新鮮人而言,這滿了不起的。珍寫的這篇作品令一位編輯大為激賞並加以採用,讓她賺到四十美金─相當於她如此辛苦尋覓的乏味辦公室工作的兩、三週打字和聽打酬勞,最後還很高興地看到它被刊印出來,而她的名字就登在第一○三頁上方。編輯希望她寫更多文章。在接下來的一年半裡,她為《時尚》寫了另外三篇文章,每篇文章都讚頌不同的曼哈頓專賣特定商品的批發區:皮件、花,以及鑽石。珍寫到牛蛙和羊的腸子被製成新奇的皮革;在花店區的人行道上,「飄過人行道的(剪下來的花的)潮溼、香甜的氣息從堆在出入口旁的籃子和條板箱裡慢慢散溢出來」;典當的鑽石必須經過十三個月才會進到拍賣行,此時,在外面的波維里(Bowery)區,「火車在『高架鐵道』(elevated railway, El)上呼嘯而過,卡車轆轆行駛,流浪漢在路邊鋪石旁攤躺著,來自摩特街(Mott Street)的中國男人扭捏地小步走過,外國話的片段被籠罩,失落在一股異國情調的濃厚刺鼻氣味中。」
珍的每篇文章都讓人深入時尚產業的一個區塊,而這就是為什麼它們最初是刊登在《時尚》的原因。每篇都傳達了某種逼真的街頭樣貌,由此似乎預示了文章作者未來的生活─總是和都市息息相關。但是,我認為這些文章的重點並不在其中的任何「城市」色彩,而是展現對多采多姿以及奇特事物的熱愛、對於世界如何運轉的好奇,而這反映出珍最深的同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