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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書】尋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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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仙

山不在高,有仙則靈。
這山並不高,但一座小小宮廟就座落在群丘陵中的最高處,有長長石階直通山巔宮廟前,鮮少人跡,卻也有幾分幽靜的仙氣。
不過,把宮廟蓋在山頭的地方,顯然想多一點仙氣吧。
凡是遠離人群俗世之地,即便是在市囂的郊外,只要有了山,再有了林,沒有雲霧,而周圍卻環繞著各種野鳥環繞,也會給人隱藏仙氣的感覺吧。
再說,廟也不在大,有一定的香火就好。
香火裊裊,就接通了天庭,也能讓神仙感受到人間的所願吧。
我遠遠地望著,仰望它的屋頂,希望能看到香火如雲霧般上升,環繞,想像有仙人對膜拜他的人能有所指點迷津。不過,那上面的陽光普照,香火的煙霧大概早已飄散。有一群白鷺鷥成隊靜靜飛過,牠們攤平雙翼,潔白清瘦的身子如仙人的白袍,在迎風中,把飛影緩緩投下宮廟的屋頂,然後緩緩穿過天空,牠們在趕赴另一場香火之約嗎?
我喜歡白鷺鷥,即便牠們的叫聲一點也不討好,也不如仙班中的仙鶴,可是牠們曬優雅,安靜,潔峻,儒秀,亦有幾分仙韵,也有一種仙風道骨之感。在草地上或水邊,白鷺鷥的神態依舊儒雅,不疾不徐,即便在空中飛行,也一樣悠閒自得,一派文人墨客的清舒風流。
山上的宮廟是否有先人與仙鶴坐騎,我不知道。
但我聽說,有白鷺鷥在宮廟附近的樹林中築巢群居,牠們被人間視為吉祥鳥,牠們繁延生息之處被視為福地,所以當牠們盤旋於山巒之間,投身於宮廟天空時,人們也會認定這宮廟也許或有多少仙氣吧。
那長長的石階,向上,通向天空。
想接近宮廟,接近神仙,就得一步步修練一樣往上走。
我遠眺,石階旁似乎多矮灌木,如荊棘,咬著石階。
而且,許多野生植物肆無忌憚的遍佈山丘,尤其像姑婆芋這樣看似觀賞,卻野性十足的外來植物,寬大的葉片足以捧接最多的陽光,和雨水,讓野蛙或蝸牛當運動場,有需要時還可以當雨傘使用。
白鷺鷥飛遠了,我在想,山不來,我就過去,仙不見,我就去看祂。
然後,或許預計在一個欲晚的雨天,撐這一把傘,石階而上,看看能不能尋到仙人。

黏人
不論是哪個季節,不論是否颳風下雨,我都會以探險的心走入荒野。
那時,我以一整年的所有假日時間,一個人在荒野中獨行,走走停停,停停看看。
若是我可以停下腳步,那就隨地蹲下來,各種野草在腳邊肆意擴展領地,也被我的雙腳不經意的蹂躪,它們從不言語,也沒異議,更不反抗,像一個個憨厚的農村人。野鳥是我當時觀察紀錄的主角,野草不是。
它們生活自己的,從生死到擴展領地,從不在乎他人的眼光,與褒貶,好像這世界有了它們也不多,沒了它們也不少。不過,世界有了它們卻美麗多了,只有人們無所謂。
我知道的那塊荒野,它們一樣如此活著,生死由天一樣過日子,用自己的方式延續生命後代,靜靜的,默默地在有風的日子裡將種子散播出去,沒有風,就是黏人。
我是其中稀罕到荒野的人,一年四季中見不到幾人會出現。誰也不願,不會,不肯,不知到這荒野,更不喜被黏人。
其中,有些植物很黏人,不黏人時,只有黏偶爾經過的野狗或白鼻心或落地的野鳥身上,若是沒這些機會,有風也沒用,飛不遠,落下,也會被其他野草植物埋沒。這樣,它們還是靜靜的,默默的,不言語,沒異議,不反抗,一副生死由命的樂天。
它們知道,有的是機會。
等待,就是最好的機會。
我一直很願意蹲下來,屈膝看看它們等待的模樣,它們其實都隨時準備好了,準備好出發了,所以成熟地長成黏人那樣子,引頸翹盼。
在它們前面,在風的前面,甚至在褲管走過所經歷的前面,就是它們的世界,與未來。
我的褲角也只是無心,或無意間幫了它們一把而已。
它們就很黏人地黏在褲腳,不放,直到我有點疲憊,煩悶的硬是取下,丟在荒野地上,如它們所願,時間一到,活下來繼續黏人。
我跟它們一樣,在荒野中,我只能等待,其他什麼事都不能做,我等的是野鳥行蹤,風的行蹤,四季的行蹤,因為它們都在變化,我只能像一個旁觀者似的一旁觀察記錄,而不介入。
如果介入了,在野草叢生的那一瞬間,我的褲腳就會成為黏人植物機會主義的成就對象,我願意走遠一點,讓它們更有擴張領地的機會。如此的介入,並非絕對刻意,和干擾。它們,黏人野草植物,或許它們天生就喜歡黏人,刻意黏人,樂於黏人。
誰又不黏呢?
我黏的是荒野。

相遇

一九九○年之前,我寫了《人鳥之間》,所以我寫生畫了這張長尾水青蛾的時候,也是在那時,所謂的野鳥新樂園的荒野。
因為距離的歲月遙遠,我都不記得在何時何地和位置,甚至何種氣候與植物之下發現牠的。
但我畫下牠了。
在我的薄薄一本畫頁中,牠,長尾水青蛾出現了。
我當時很快地畫下牠,從此我再也沒遇上牠。
我總覺得,相遇只能遇見有意義的人或物,相遇才有意義。
我在荒野時,能遇見的山鳥無數,不過諸如常見的麻雀,白頭翁……等等的山鳥,我只憑牠們名叫即能辨認出牠們的名字,但是有些難得一見的山鳥如竹雞,五色鳥……等等,卻經常在無意中,或等待中相遇時,始感覺一種驚喜,覺得我終於因相遇而得以一見,認識,謀面,這樣的初初相遇的意義,在於先建立起的之後盡可能進一步的相知。在人鳥之間,牠們無須「相知」於我,也無須認識謀面於我,但對我來說,我卻是需要,必要的。
這種意義,對觀察特別重要。
只是對這隻難得一見意義下的長尾水青蛾來說,我的追憶中,除了初次的相遇外,我就無緣再與牠相遇了。
其實,應該說,牠一直都在,牠的族群一直都在。
只是我無緣再相遇罷了。
假使,我要更認識牠,我可以從電腦中獲得許多資料,但如果我想獲得更具意義的話,就會捨棄電腦,自己會在自己的不棄觀察紀錄中,讓相遇成為有意義的重要緣分,與資料。
我只依稀記得,牠忽然間的近距離出現,牠就靜靜停留在一片葉子上,好像牠原本就在那裡,不曾離開過一樣。
牠沒動,我卻心跳不已。
我在觀察記錄山鳥時,也會在意當時的天候,蟲子,林木,花草等等的四季變化,長尾水青蛾對我卻是極其陌生的。
我的相機無法對牠對焦,牠就距離我的鼻子前幾公分,我也無法後退,因為我退無可退,我身後好像是一個灌木叢生的斜坡。
在我努力穩定身子之後,我只能取出畫頁和筆。
牠靜靜讓我畫完,我已滿身大汗。
天色開始閉上眼睛,我應該離開了。
荒野,就是這樣,只有我們的相遇,才有意義。

觸角

有人如此解釋觸角,昆蟲頭部的是觸角,比如:蝸牛,甲蟲,蝴蝶等。觸鬚只在哺乳類動物裡才有,比如:海豹,海獅,狗,貓等只有觸鬚。
所以,觸角是指節肢動物頭上分節的附肢,它具有觸覺和嗅覺功能,是由柄節、梗節和鞭節組成。一般來說,甲殼動物有大小兩對觸角,蜈蚣、馬陸和昆蟲只有一對觸角,不過有昆蟲具多種觸角,如蛾類的羽毛狀觸角、蝶類的球桿狀觸角、蠅類的剛毛狀觸角、白蟻的念珠狀觸角、蜜蜂的膝狀觸角等等。
我覺得,它們很有意思,在互相近距離接觸的時候,往往先以觸角接觸,觸感在這時,似乎就能敏銳地判別對方是同類,或異類,然後做出反應。如果我在野地,以草莖去有意撥弄任何一隻昆蟲的觸角,它們會善意或沒異樣的緩緩以嗅覺來做判斷,然後緩緩爬上草莖,因為草莖在昆蟲絕大部分的環境中都會遇上,熟悉的味道讓牠們不疑有他。
據我的觀察,即便換成手指,只要不帶有異味,牠們通常都能接受,在手指上活動。有一回,我遇上一只虎頭蜂,牠單獨出現,但我還是用視線努力搜索了一下四周的環境。
四周是一個斜坡,斜坡的雜樹林茂密如蓋,我幾乎無法透過橫七豎八的各種枝葉,看清樹蓬,或蜂窩,或見到任何可疑之處。我也聽不到沉悶的空氣中,有蜂群扇動的任何聲響。一切都很安靜,安全。
唯有一絲絲的風,帶著各種植物所散發出來的味道,在熱烈陽光中蒸發。
那是一個夏季,我剛進入野地的範圍不久,也剛以冒險的心緒闖入一條野徑,那野徑通向一片雜樹林,那如同一個我未知的寶藏,至少值得一闖,探看。
但很快的,那只虎頭蜂就出現在我眼前,牠發亮的黃色身軀如馬路十字路口上閃動黃色交通標誌,一下子就警告我別輕易亂動。
牠趴在一塊突起石頭上,兩支粗短卻看似強而有力的觸角,對著我,但我只見到牠半個身子,因為牠的下半身就藏在石頭後面。
縱使如此,我也能看清牠異於一般蜜蜂的身材了,以及牠黃色甲殼外表上,還仿若劃上黑色條紋的蒙面,那像極了格鬥場上,戴著表現出試圖先威嚇震攝對手的老虎條紋面具,是令人產生畏懼的。
而那一對觸角,似乎如偵測器一樣對著我,我的一舉一動,關乎牠是否出擊。
觸角,好像在慢慢,輕輕地轉動,在悶悶不樂的空氣中轉動,我沒動,牠沒動。
我沒應對過虎頭蜂,但牠為何單獨出現在石頭上?是因為石頭上的表面還留有水漬,牠是來飲水的?還是,牠是孤獨的,獨行的?
我沒動,但感覺風在空氣中緩慢流動著,附近的草葉微微晃動著,我的心也是。
難道是我無意中侵入了牠的地盤,或是牠行經的路線了?
我面臨的野地還有多少野蜂呢,我不知道。
夏日下,樹林再密,也無法完全阻擋所有的炙陽,所以被過濾後的碎陽依舊亮閃閃的落下,落在地面,落在我身上,落在牠身上。
未久,牠都沒有任何行動,我也逐漸放下心來。
我開始轉而仔細觀察牠,這是一回在野地能好好窺視虎頭蜂的機會,也是我夢寐以求的。
我在心裡與腦海裡描繪牠,牢牢記住,並且覺得,牠好像也沒攻擊我的意圖,因此我雖然不動而汗流浹背,卻感謝牠給我難得的機會。
風,並未大作,但日照在林子外似乎慢慢黯淡了。
我感覺到,林子也開始躁動起來,歸鳥紛紛回家了。
不知為何,野風很快轉強,吹得樹葉簌簌作響,我忽然想起,也該下山返家了。
風,就這樣吹拂我的衣襟,和背包,以及碎陽,我開始覺得不對勁,牠未免不動太久了。在這不長不短的約十分鐘裡,牠不動,唯獨觸角在動。
是風的緣故,我定神去看,往前兩步,那是一只虎頭蜂的不動屍體,風乾的屍體,但外觀依舊與舉止紋風不動,牠看似很久一段時間就枯趴在那裡了。
觸角的風動,讓牠栩栩如生。
林子因牠,也有了一絲威風。

流浪

不是有魚的地方,才有貓。
我不養貓,原因無數,其中之一就是食物。
我不想為貓的食物而費心,所以不養貓。
我在野地,見到的都是流浪貓,牠們也似乎都活得很好,因為野地有的是吃的,貓雖然挑食,但野地的流浪貓卻不致挑食,而且身材苗條適中,因為活動量更大,對獵捕更用心,這就對許多小動物小昆蟲產生威脅,其中鳥巢更是牠們的美食餐桌。
野地流浪貓我見過不少,但牠們通常不想見到我,一遠遠看到人影,就往樹林草叢裡鑽,不見蹤影。對這種害羞又怕生的流浪貓,我一點辦法也沒有,野地是牠們流浪之所,也幾乎沒有天敵,如果流浪是牠們的宿命,那麼牠們會選擇野地,也不願選擇舊巷子。
其中一隻野地的流浪貓,見到我時,會先停下身子而轉頭看我一眼,如果我繼續行動,牠就會一閃而逝。若是我停下身子,牠就裝出若無其事地沿著小徑路邊走,低頭,像有點心事一樣,其實牠的其中一隻腳壞了,走路有點跛。牠身上有淡淡黃色花紋,不明顯,頭部有較顯目的黑條紋,四肢修長,我猜牠在野地生活很久了。
流浪,對牠來說,應該是每天的事,稀鬆平常的事,在大自然的無拘無束野地中流浪,看雲,聽風,坐雨,喵月,甚至小盹,仰天長睡,應該是流浪的一部份,至於四季歲月,那根本是身外瑣事,不值得一顧。我不知道牠每天幾點起床,早餐吃什麼,但我知道在野地入口的老舊警衛室後面那片山坡地,是牠的最愛。
牠經常在那裡現身,或半躺在半遮掩的植物堆後面,這樣牠隨時可以仰起上半身瞧瞧動靜,也是這樣,牠經常發現我有時用望遠鏡遠遠對著牠。牠對野地和那片山坡地四周太熟了,那可能是牠經常獵捕食物的地方,更何況偶爾牠能聞到那警衛室老管理員丟棄在附近的便當剩飯剩菜,有時換點口味,也有點意思。
有時,我好幾天才見過牠一次。
有時,我會苦澀地猜想,牠會不會出事了。
不過,牠往往在我莫名想念牠時,出現,牠還是一樣跛著腳,但健康。
野地,沒有動保團體,牠也沒人會關注,牠只是孤獨在流浪,今天在這山坡地,明天進那樹林,我不知道牠下不下山。
我不知道牠的命運會如何,但知道牠應該會安樂於流浪,安樂於死亡吧。
野地是牠的家,一整片都是,可是誰也不在乎牠。
後來,我離開那野地後就再也沒見過牠,但繼續流浪就是牠的生命。
流浪,若是心甘情願的,那牠就是豐盛的,甘之若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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