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書試閱


〈台灣動物權,國際關心〉

台灣動物權與飲食文化

在台灣,從事救援流浪狗的人一向被社會仇視,認為他們餵食動物的救援行為製造更多的髒亂,救援的狗造成社會更大的負擔。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一般台灣人尚未有保護動物的意識,許多報章雜誌也多把動物問題列為邊緣問題,關懷的人被認為是多出於個人的愛心,是心軟的人的個人行為,報導的處理多偏於聳動的虐待新聞事件,而從不把虐殺動物行為的暴力,認為是一項非常嚴重的社會不義,從未檢討這個社會結構性的不義現象的體制,背後的人民自私文化及政府出資數億的謀殺行動,收不到任何成效的非理性政策。

自有流浪動物的問題以來,暴力性的捕捉撲殺一以貫之,雖目前改為零安樂死政策,但沒有配套措施,仍一樣是卸責。遇到違建的狗舍拆除,更是罔顧輿論,不顧動物性命的直接殲滅性命。在補助的救援行動的費用上,對私人的收容所少之又少。這整套的暴力而無成效的預算,卻不見社會團體監督,放任政府執行這整套的暴力政策。

在此,我們經常看不到對弱勢關懷的組織出來監督,只見幾個動保團體抗議,卻得不到社會的共鳴。整個台灣對待救援狗的行為,都只認為那是婦人之仁,不值得小題大做。社會運動社團的議題結盟,似乎也有意無意地不找關懷動物的協會。

許多的報導,把動物的救援行動當成是基本惜生的道理,而整體造成此種暴力行為的社會機制及結構問題,不曾看到媒體嚴肅的探討。

這裡我們要問,是不是我們的飲食文化隱藏的暴力元素,讓我們的人感受不到我們對生命的殘暴?一個西方人看到碳烤蝦子認為是件殘酷的事,正因為他感受到牠正被活生生一秒一秒地被燒死,看到蝦子的腳在空中掙扎,幾近無力,最後死亡,所以認為這樣的死是殘酷的。這是他們認為殺生的道德,不要為了口欲而虐待、遊戲動物的生命。而我們習以為常的生鮮活殺的吃法,把吃燕窩、魚翅及熊掌認為是美味,把飲食當成第一位,而卻從不會去思考怎麼吃。因此對動物的虐殺,根本不是我們道德考慮範圍內的事,當然也就沒有道德衝突。如此累積下來漠視暴力的飲食文化,當然讓我們意識不到眼前的殘酷,讓我們可以聽到卻感受不到身邊一隻幼犬的哀號。

當一個社會體會不到甚至不懂殘酷是什麼時,這個社會的人是怎樣的呢?也就難怪台灣容許自己的政府做希特勒,殲滅流浪犬用淹死、電死、毒氣毒死、棍棒打死、容許用藥以粗糙的手法針刺心臟,聽到動物尖叫至死,卻還自稱是安樂死的獸醫。

動物權與社會運動

西方人的社會運動有其歷史背景,在社會運動的過程中有各種不同程度的方式表達。激進者,以暴抗暴,實踐市民不服從主義,由理念到行動策化,皆因組織的方向而有所不同,正如他們的政黨黨派有不同的派別,分左右或中間,激進者以前衛自稱。德國綠黨剛出道時,也自詡非左右的傳統黨派,而是前衛的激進路線,在納入執政的體制後,他們也面臨到嚴苛的批評。以這樣的角度看他們爭取動物權,就不難理解他們是以從事社會運動的理念在做爭取動物權益的事。他們認為弱勢的動物無法抵禦強權的人類,而人類對動物的運用範圍越來越大,舉凡肉食、衣服皮件、化藥、科學實驗、各種訓練教學,對動物的需索無度,但對動物的人道考量卻極微少。如果沒有人以各種方式進行抗議,這些利益團體怎會節制他們的對動物利用的範疇?

暴力行為不被允許,但這些對動物進行各種虐待實驗的人,他們的暴力可被允許?這些以暴力伸張動物權的人,不值得鼓勵,但他們知道一旦為動物引發的暴行將受刑罰,仍義無反顧為弱勢的動物爭權益。而那些從事暴力實驗的科學家,在實驗於貓腦成功後,他們真的相信可拿來做人腦的類推嗎?可能他們會說:「離到做人類實驗的階段還太遠。」如沒有直接關係,為什麼仍要做動物實驗?人和動物的基因差別非常遠,做出實驗的可信度有多少?以現在的基因工程,難道無可取代嗎?如果人類自比非動物,為什麼又要做動物實驗?動物只是他們的工具,一份份人類的實驗動物的論文,其實都是人類以各種方式虐待動物的辛酸史。

德國動保人士,擁抱台灣流浪狗,要給台灣流浪狗一個家

在1997年德國最大雜誌之一的《星報》報導台灣流浪狗的受虐待處境後,震驚歐洲。德國的動保團體更數度派員瞭解報導,近來並攜帶三十萬份的歐洲各界抗議信函,表達要求台灣政府改善流浪狗的非人道對待。而德國的動保人士及數家的收容所也決定準備要收容台灣的流浪狗。對他們來說,看到動物受苦,他們的內心所受的煎熬更大。維護動物權益在台灣還是啟蒙的階段,但動物的受苦是無可等待的。

動保人士中,有人以暴力觸法,引爆新聞,用人的自由換取動物的自由;也有人以溫柔的擁抱,甘心出錢出力負責千里海外的動物一生。以這樣的角度看全世界的動物保護運動者,我們會不會覺得他們天真得不像活在真實世界的人,而是人類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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