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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堂】一人一票,真的是票票等值嗎?

在臺灣,不管男女老幼,滿二十歲就有一票。即便郭台銘有再多鈔票,還是只有一張選票,和你一樣。

但我想你也會質疑,郭董那麼有錢,應該還是比你有能力影響大選吧?雖然我記得郭董跳出來助選的對象,最後吃鱉的比較多,但有錢的確會對政治產生不同的影響力。有人甚至主張要讓郭董多一些選票,因為他繳很多稅!

可不可以多一票?

這就涉及「一人一票」與「票票等值」這兩個概念了。我們之所以會採用這種模式,其實有「科學」及「倫理」的雙重道理。要證明這一點,我們需要一個「破題」。不妨看看下面這種反對一人一票的論述:

「你不覺得有些人應該有比較多張的選票嗎?繳稅多的人,學歷高的人,有社會貢獻的人,聰明的人,都應該比較多票呀!那些寄生蟲,連自己都養不活的人,沒讀過書的人,犯罪的人,都不應該給他們選票!」

這種想法很常見,我相信你一定聽過類似的版本,或許你也抱持這種主張。有趣的是,持這類主張的人,通常都認為自己是「該有選票的這一邊」,而非「不該有選票的那一邊」。

好,不管這種論述合不合理,這至少代表大家認為自己手中選票的價值「最好高一點」。那為什麼我們現在會一人一票呢?

雖說「天賦人權」、「人生而平等」,但這只是自由主義者的理論,並非絕對真理。包括投票權在內的「參政權」,其發展有非常坎坷的歷程。一人一票並非天經地義,而是透過許多衝突與妥協的事件,才慢慢具有今日的形態。

所以一人一票也是個「演化」出來的概念,其牽涉到的問題是「到底誰能夠成為公民?」

要找出之所以一人一票的理由,我們同樣要來進行一場「想像的歷史」。

想像的歷史

前面提過,原始人一開始是比力量,殺來殺去,最後累了,開始比人頭,人頭多的勝出。好,那什麼「人頭」算「人頭」,哪些「人頭」不算是「人頭」?

很明顯,男人之中能打能殺的,就可以算是「人頭」,因為他們能影響集體事務,也就是「政治」。所以最早擁有「一票」,可以參與社群事務的,就是身心健康的成年男性戰士。

某些男人會透過爭奪和繼承而擁有愈來愈多的資產,在社群中處於優勢地位,時間一久就成為「貴族」,這些集體議政的貴族,就被我們視為早一批的「公民」。

隨著社會發展,制度穩定,有許多新興勢力出現。他們可能是起兵做亂的軍閥,或是剛致富的商人。這些新勢力擁有某方面的實力,卻沒有政治影響力,因此開始逼迫原有的「公民」釋出參政權。

如果舊公民不肯釋出政治權力,擁有實力的新人就會發動武力衝突,殺得你不死也半條命。為了「成本考量」,以和為貴,傳統勢力通常會選擇妥協,讓新人也加入決策圈。

「公民」的組成分子,在「老貴族」之外加上了「新戰士」,還有「成功的商人」,這個「公民餅」就隨著社群發展愈做愈大。

在資本主義興起與工業革命之後,商人的力量獲得更進一步的擴張,同時中產階級也出現了,因此想擁有公民權的新人也愈來愈多。

怎麼區別誰可以擁有公民權呢?

一直革命,一直協商真的很麻煩,那就定出法律,只要繳到一定數額的稅,代表你是有一定貢獻的社會人,具有相對的影響力,所以你就可以投票嘍。

當這些工廠主、企業家掌握權力後,便開始利用政府組織壓迫旗下沒有政治權力,無法透過法律和老闆對抗的工人和雇員。但工人也開始不滿了,認為自己才是工廠能運作的關鍵啊,怎麼可以再壓榨我呢?激烈的工運和革命在各地發起,強烈衝擊政治體系,也破壞社會安定。

再次,又是因為「成本考量」,大商人也決定讓工人享有投票權,這樣他們總能滿意了吧。農民也是因為同樣的原理被地主壓榨,接著暴動,進而獲得投票權。

到了最後,只要滿一定歲數,就給你投票權了啦!

但此時社會上還是有超過半數的人沒有公民權。是哪些人呢?女人。

大多數人並不清楚,女性是社會主要群體中最晚獲得平等參政權的。當她們開始接受教育後發現:「奇怪耶,為什麼老娘沒有投票權咧?我做事能力又不見得比男人差,而且生小孩也只能靠女人呀!」於是女人就在家裡抓著男人頭往牆上撞,最後女性也有投票權了。

到了這個地步,終於可說是「一人一票」。但這已經是二次大戰之後的事。演化的制度

上述這個「想像的歷史」,是以理性方法進行的推估,和真實的歷史狀況有點出入,而且也遺漏了種族的部分(黑人的投票權)。但透過這番推理,我相信你已經能夠體認「一人一票,票票等值」是透過政治運動不斷努力才爭取得來的,並非天經地義。

你還是可以堅持主張「繳稅的人才能有投票權」,但我要提醒你,這點早就有人主張過了,而且這種想法在歷史發展的過程中已被淘汰。「學歷高的才有投票權」、「有貢獻的人才有投票權」也都曾有人主張,一樣都被淘汰。

這些人認為「讓少數精英獲得較大政治權力」可以讓社會更好,但事實上,得到政治權力的少數,總是會用這權力來謀取自身的利益,造成社會的不穩定,並且讓整個社群無法追求卓越。

一人一票的普選制度雖然也有缺點,但相對於其他的制度,因為讓所有人都有發聲的機會,反而較能維持社會穩定,並協助社群成員追求卓越。

這制度是經過優勝劣敗、適者生存的考驗而演化出來的,一定有它「之所以活下來的理由」,不但有科學上的合理性,也有道德上的正當性,在背景環境沒有改變之前,仍會是民主社會的主流。

而且「投票」只是要推舉或篩選出極少數的首長或民代,如果一個人真的很優秀,那就不該只讓他手上多一、兩張票,而是該讓他「獲得幾萬票」以成為政治人物。


票票等值

雖然已經一人一票,不過某個技術性的問題,還是可能造成某種意義的「票票不等值」。臺灣現行的選制規劃,會讓某些人的選票相對來的「大張」一些,比如說金門、馬祖等離外島選區,或原住民立委等等,都只要相對較少的票數就可以當選,這也代表幾千人就可能推出一席國會議員,而都市選區的一票價值就低了許多,可能要幾萬票才能選上一席。

這種不等值也是「演化」出來的結果,之所以會讓那些選票「特別大張」,是因為這些地區或族群太小,權益容易被忽略。而因為先前立院席次減半,才相對讓這些選區的票看來「大張到有點顯眼」。

不只是學者,多數政治人物也認為這狀況需要調整,但不是直接減少這些特殊選區的席次,而是增加整體議席,像是把立院總人數增加兩倍,甚至四倍。【第三十八堂】候選人猛跑行程,真的有用嗎?

雖然大家都被拜票的政治人物煩到想翻臉,但其實很少候選人喜歡拜票、掃街、握手、上臺講話、紅白場敬禮。他們自己同樣覺得很煩、很累,能不做最好不做。

也有很多學者和知識分子瞧不起這種選舉活動,認為是政治文化中最惡劣的現象之一,應該想辦法廢除。

既然大家都不喜歡,為什麼這些選法卻如此普遍呢?

存在的理由

前面提過,選舉是演化出來的結果,這些選舉花招也是演化出來的結果。之所以經過時代的淘洗而保存下來,一定有它的理由。雖然這些理由可能不道德。

就我個人的看法,這些活動固然「社會觀感不佳」,但還是可能在個人方面獲得一些肯定。其之所以「有票」的原因應該如以下:

第一,見面三分情。

大多數人都是透過媒體看到政治人物,所以如果能接觸本人,感覺會差很多。即使是小牌的政治人物,都經常碰到百姓說:「啊!原來你沒有修圖呀!」、「本人看來比較瘦耶!」,若是大牌政治人物出去晃,引起的情感反應會更強。

第二,如果你有很多競爭對手,你不去那些場合,別人也會去,這時你就麻煩了。

十個候選人,就你沒來,來的人不見得有票,但你沒來,鐵定是沒票的。又像婚喪喜慶紅白場,候選人沒有到,至少那些掛聯(被稱為「中堂」或「鏡屏」)、花圈要到。吃飽閒著的人會去算誰沒有送來,之後就講閒話,所以基本款還是要做。

第三個原因,是如果你非常小牌,又沒辦法買廣告,也上不了媒體,那就真的只能本尊出去到處當吉祥物了。婚喪喜慶的場合能集中許多在地人士,就代表有很多選民,去那就像掃市場一樣,桌桌敬酒,多少有點效果。如果能獲得主婚人、主禮者的現場舉手支持,更是「賺到」。

不過,如果你本來存在感就很強,或是太過強調這些掃街亮相活動,也會有反效果。代表性的例子就是北市議員厲耿桂芳,她雖然是以在議會唱黃梅調而為全國民眾認識,不過早在她第一次參選時,就因為黏馬英九黏太緊,而被誤以為是馬太太。甚至連馬總部對她都有一點「賣送」。選舉實在感

掃街可以建構選民心中的候選人的「存在感」,候選人也會接觸到基層民意,所以不只對於提升選情有幫助,另一方面也可以幫助候選人培養「選舉實在感」。

候選人會對政治有些想像,其中某些是不切實際的,但透過掃街,民眾會談到真正的需求,候選人跑久了就會發現「那些」才是真正應該關心的事。直接接觸民意雖然仍可能有抽樣偏誤,但跑得夠多,這種偏誤就會愈小。

就負面角度來說,掃街可能碰到拒絕握手、丟你東西、紅白場不讓你進去等等的困境,但候選人也可以透過練習處理這些負面回應,來提升應對能力。候選人都該學會和「不喜歡你」的選民互動,並且爭取他們的支持。

我聽過許多沒地盤的候選人,都是找個地方拚命的跑、跑、跑,跑多了,那地盤就真變成他的。臺北市有個很大的市場叫環南市場,某位議員候選人本來不屬於這區,根本沒人認識他,其政黨屬性在當地也不受歡迎,但他就是天天往那邊去,每天都把所有的攤商都握過一次,不給他握的就在攤位前敬禮大聲問好。就這樣搞了幾個月,那市場就被他吃下來了。

所以你有在跑,就不會與選舉脫節,可以具體感受到民意脈動。很多候選人會覺得只要做做議題、上上電視就完成選舉,這樣的風險非常大,可能外面聲勢在掉,本人卻沒有感受。所以候選人還是應該儘量斜背個名條,穿件背心,四處晃晃,以保持選舉實在感。

講這麼多優點,那掃街跑場子有沒有缺點呢?有。

首先,經驗不足的候選人很容易錯估自己的支持度。因為任何場子中,會回應的多半是自己的支持者,他們會和候選人聊很久,這容易讓候選人誤以為自己支持者很多。

此外,如果你是很大咖的候選人,掃得太細,會出現「機會成本很高」,但效益很低的狀況。我曾聽過總統候選人去鄉村掃街,掃了半小時只看到兩個人三隻狗,還有蔡英文在二○一四年九合一大選,甚至還掃到八米以下的巷道(兩邊停車後,中間只能勉強過一輛汽車,通常是靜巷)。

這種狀況應透過事前規劃來避免,因為你永遠都可以找到更重要的地方去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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