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受造成為平等互補的盟友
A. 兩性擁有平等的人性
根據《創世記》第一章關於上帝創造的描述,顯示男性與女性在受造的基礎上是平等的。「上帝就照著他的形像創造人,照著上帝的形像創造他們;他創造了他們,有男有女。」(除有特別標示外,本文採中文和修本)因此,這節經文告訴我們:上帝創造了人(或人類),並且上帝創造的是單一種人類,而這種人類是由兩個性別(「他們」)——男性和女性所組成,兩者同樣都具有上帝的形像。
上帝在造男造女之後,就賜福予人類,指派他們:要遍滿地面,並治理這地。這兩件事都是針對「他們」——男性和女性而論的。可見,男女兩性獲得上帝所賜相同的福份,也接受上帝同樣的差遣,一起參與實踐上帝對人所命定的旨意,執行為祂治理全地的任務。
從上帝創造女性的原因,可以看出男女兩性的平等的概念。「耶和華上帝說:『那人單獨一個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二18)。英文版《聖經》在此譯為「造一個合適他的配偶幫助他。」這裡所謂「合適他的」,其原文意思實際上是「根據與他相反的」。1不同的《聖經》譯本,以「與……相符合」及「相匹配的」這些詞來捕捉這個概念,暗示了女性既非優於男性,亦非劣於男性,只是兩性受造的平等。2
B. 受造為互補的盟友
雖然男女兩性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和樣式所造的,二者同享人性與個人特質的平等,然而他們卻也是以兩種不同的人類特質模式——男性模式和女性模式所造的不同的存在體。在所有人與人之間(例如:種族、文化)的類別中,性別的差異最為明顯,因為「單是此項差異,便存在著結構與功能的不同」。3至於男女兩性的差異,已因上帝為亞當造一個與他「相當」或「匹配的」女性表明:兩性是一種互補的關係,而非身份地位高下的不同;此層意義已經在「像他」的形像中表明。4男女兩性的差異,不僅是身體的構造與功能的不同,也與男性和女性各為完整的個人有關。人類最大的特徵是個身體和心理的合一體,人的身體和心靈必須完全合一才能運作。因此,兩性的差異不只是在身體方面,也包括了整個人的身體和心靈。例如:女性的身體構造在生產和哺育新生命時參與的比重較多,超越男性的身體在這些方面的參與,同時,兩性在心理和靈性不同的特徵,也符合了此種差異性。
本文論述的目的,並非想嘗試鉅細靡遺的說明男女之間所有的差異,因為這些差異已愈來愈廣為人知。除了結構上與化學上的明顯不同(例如:賀爾蒙),諸多關於大腦造影的研究也揭露了:男女因大腦發展與結構顯著的不同,造成彼此整體的差異性。5
整體而言,男性很可能「就實體、概念、理論的角度觀看世界,」而女性則「從個人倫理道德和藝術美學的方向來探索宇宙。」6男性任務導向,而女性關係導向。如同一份性別差異研究的總結:男性更為系統化(例如:理解與架構系統——「藉由規則管控任何的東西,具體說明其輸入—運算操作—輸出的關係」),而女性則更為善解人意。7
除了依據觀察大腦造影所獲得的證據之外,還有一些早已為心理學家和精神科醫師所公認,存在於兩性之間最深奧的差異。例如:瑞士籍的基督徒精神科醫師保羅.杜尼燁(Paul Tournier),在累積多年為許多男女進行諮商的經驗後做出這樣的結論:「男性與女性基本上是不相同的,比他們所相信的還更不相同……我甚至可以誇張的說,從來沒有一位男性能完全瞭解某一位女性,也沒有一位女性能完全瞭解某一位男性。」8同樣的,聲名卓著的精神病學家司考特.佩克(Scott Peck)也表示:
「雖然解剖學方面的差異非常明顯,但經過這麼多年,我也變得同樣相信非解剖學方面的差異了。這不單是因為我們的性別,以及性徵的不同,還有不同的風格……。若想從心理學的角度來分析兩性各自具有的特性,其中由基因或文化所決定的程度到底有多大?那樣的爭論是無止無休的。然而,沒有人(至少我自己是如此)可以懷疑男性的心靈性與女性的心靈之間深廣的差異……從主觀和客觀方面而言,我一個男性,與妳一個女性,是極度不同的。」9男女兩性之間雖然存在明顯的差異,但最重要的是,如此設計是為使兩方彼此互補,以一方的優勢補強另一方的弱點。上帝創造女性是因為:「那人單獨一個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二18)人類是依照上帝的形像所造的,上帝既永遠在聖父、聖子和聖靈的關係裡,人類自然也是活在關係中的存在體;一個人只有在與他人的關係中,才能成為完全的人。然而,為使第一位男性成為完全之人時,上帝創造的並不是另一位男性,乃是創造一位女性,因此,只有在與另一性別的人產生關係時,男性或女性才會最像完全的人。換言之,男性只有存在於與女性的關係中,才會變得更像完全的男性;而女性只有存在於與男性的關係中,才會變得更像完全的女性。
男女之間不僅需要彼此輔助成為更完全的人,且唯有透過如此互補的關係,才能使人類實踐為上帝治理全地的旨意。當上帝說:「那人單獨一個不『好』」時,並不僅是就那人的利益而言,那不是最好的,也無關道德方面的好。這裡所謂的「好」,與《舊約聖經》(以下簡稱《舊約》)中希伯來文的「好」字最常見的用法相同,具有實用主義的意義;也就是說,若某樣事物是「好」的、令人喜愛的,就是指其「具有適當的次序」或「適用於工作」。10這個「好」也以此意義不斷重複出現在有關創造的敘述文中,例如:上帝宣佈祂的創造工作是「好」的(創一4、10、12、18、21、25、31)。
因此,在說「那人單獨一個不好」,即是指人獨自一個不適合或不能適任上帝交給他,要為上帝治理全地的任務。為了使這人適於執行該任務,他還需要另外一位幫助者;但是上帝為他造的幫助者不是另一個跟他一模一樣的男性,而是一位女性。所以,只有在女性出現之後,每一樣事物才能說是「都非常好」(創一31)。
這也幫助我們瞭解「女性受造成為男性的『幫助者』」這句話的意義(創二18)。希伯來文「幫助者」這個詞彙,並未指明幫助者與被幫助者之間所具備的相對力量或能力(例如:上帝經常被稱為是我們的「幫助者」,所使用的是同一個詞)。更確切的說,「幫助者」只是幫助某個無法獨力完成任務的人,因此,上帝說男性無法獨力完成他的任務後,便創造了一位女性做為他的幫助者。男性顯然是需要女性才能生育後代,並完成上帝「要生養眾多,遍滿全地」的命令(創一28),不過「那人單獨一個不好」的含括性,卻暗示了更多的意義。男性與女性被設計成彼此需要,才能符合上帝希望他們在人生各層面的樣子。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十一節中所談論的意思與上述所言類似,其字面的意思是:「在主裡,沒有任何男性與女性是分開的,也沒有任何女性與男性是分開的。」有一本標準權威的希臘文字典將保羅原來的希臘文翻譯為「女性沒有與男性分開,男性也沒有與女性分開。」11就本質而言,男性與女性若不彼此相互依賴,就不真的是存在為人。
據此可知:上述關於兩性角色本質的基要真理,加強說明男女兩性的關係,正如同上帝初始的設計,可以成為所有情況下男女兩性關係的基礎。亦即:(1)男性與女性是生為平等的人類。(2)兩性基本上是不同的。(3)男女受造的原始設計是兩性必須在互補的關係中共同生活,彼此相互倚賴。簡言之,兩性角色的原則必定會強化家庭生活和教會生活,並落實於其中。
若依此思考,在教會事奉最重要的應該是體認:男女兩性必須在事奉中相互輔助。教會是新造的人的呈現,透過教會,上帝在起初為人類所定下的旨意方得於今日實現(弗三21;對照彼前二9),特別是在信徒的群體中,這項男女互補參與的真理必須確實的貫徹運作。
A. 兩性擁有平等的人性
根據《創世記》第一章關於上帝創造的描述,顯示男性與女性在受造的基礎上是平等的。「上帝就照著他的形像創造人,照著上帝的形像創造他們;他創造了他們,有男有女。」(除有特別標示外,本文採中文和修本)因此,這節經文告訴我們:上帝創造了人(或人類),並且上帝創造的是單一種人類,而這種人類是由兩個性別(「他們」)——男性和女性所組成,兩者同樣都具有上帝的形像。
上帝在造男造女之後,就賜福予人類,指派他們:要遍滿地面,並治理這地。這兩件事都是針對「他們」——男性和女性而論的。可見,男女兩性獲得上帝所賜相同的福份,也接受上帝同樣的差遣,一起參與實踐上帝對人所命定的旨意,執行為祂治理全地的任務。
從上帝創造女性的原因,可以看出男女兩性的平等的概念。「耶和華上帝說:『那人單獨一個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二18)。英文版《聖經》在此譯為「造一個合適他的配偶幫助他。」這裡所謂「合適他的」,其原文意思實際上是「根據與他相反的」。1不同的《聖經》譯本,以「與……相符合」及「相匹配的」這些詞來捕捉這個概念,暗示了女性既非優於男性,亦非劣於男性,只是兩性受造的平等。2
B. 受造為互補的盟友
雖然男女兩性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和樣式所造的,二者同享人性與個人特質的平等,然而他們卻也是以兩種不同的人類特質模式——男性模式和女性模式所造的不同的存在體。在所有人與人之間(例如:種族、文化)的類別中,性別的差異最為明顯,因為「單是此項差異,便存在著結構與功能的不同」。3至於男女兩性的差異,已因上帝為亞當造一個與他「相當」或「匹配的」女性表明:兩性是一種互補的關係,而非身份地位高下的不同;此層意義已經在「像他」的形像中表明。4男女兩性的差異,不僅是身體的構造與功能的不同,也與男性和女性各為完整的個人有關。人類最大的特徵是個身體和心理的合一體,人的身體和心靈必須完全合一才能運作。因此,兩性的差異不只是在身體方面,也包括了整個人的身體和心靈。例如:女性的身體構造在生產和哺育新生命時參與的比重較多,超越男性的身體在這些方面的參與,同時,兩性在心理和靈性不同的特徵,也符合了此種差異性。
本文論述的目的,並非想嘗試鉅細靡遺的說明男女之間所有的差異,因為這些差異已愈來愈廣為人知。除了結構上與化學上的明顯不同(例如:賀爾蒙),諸多關於大腦造影的研究也揭露了:男女因大腦發展與結構顯著的不同,造成彼此整體的差異性。5
整體而言,男性很可能「就實體、概念、理論的角度觀看世界,」而女性則「從個人倫理道德和藝術美學的方向來探索宇宙。」6男性任務導向,而女性關係導向。如同一份性別差異研究的總結:男性更為系統化(例如:理解與架構系統——「藉由規則管控任何的東西,具體說明其輸入—運算操作—輸出的關係」),而女性則更為善解人意。7
除了依據觀察大腦造影所獲得的證據之外,還有一些早已為心理學家和精神科醫師所公認,存在於兩性之間最深奧的差異。例如:瑞士籍的基督徒精神科醫師保羅.杜尼燁(Paul Tournier),在累積多年為許多男女進行諮商的經驗後做出這樣的結論:「男性與女性基本上是不相同的,比他們所相信的還更不相同……我甚至可以誇張的說,從來沒有一位男性能完全瞭解某一位女性,也沒有一位女性能完全瞭解某一位男性。」8同樣的,聲名卓著的精神病學家司考特.佩克(Scott Peck)也表示:
「雖然解剖學方面的差異非常明顯,但經過這麼多年,我也變得同樣相信非解剖學方面的差異了。這不單是因為我們的性別,以及性徵的不同,還有不同的風格……。若想從心理學的角度來分析兩性各自具有的特性,其中由基因或文化所決定的程度到底有多大?那樣的爭論是無止無休的。然而,沒有人(至少我自己是如此)可以懷疑男性的心靈性與女性的心靈之間深廣的差異……從主觀和客觀方面而言,我一個男性,與妳一個女性,是極度不同的。」9男女兩性之間雖然存在明顯的差異,但最重要的是,如此設計是為使兩方彼此互補,以一方的優勢補強另一方的弱點。上帝創造女性是因為:「那人單獨一個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二18)人類是依照上帝的形像所造的,上帝既永遠在聖父、聖子和聖靈的關係裡,人類自然也是活在關係中的存在體;一個人只有在與他人的關係中,才能成為完全的人。然而,為使第一位男性成為完全之人時,上帝創造的並不是另一位男性,乃是創造一位女性,因此,只有在與另一性別的人產生關係時,男性或女性才會最像完全的人。換言之,男性只有存在於與女性的關係中,才會變得更像完全的男性;而女性只有存在於與男性的關係中,才會變得更像完全的女性。
男女之間不僅需要彼此輔助成為更完全的人,且唯有透過如此互補的關係,才能使人類實踐為上帝治理全地的旨意。當上帝說:「那人單獨一個不『好』」時,並不僅是就那人的利益而言,那不是最好的,也無關道德方面的好。這裡所謂的「好」,與《舊約聖經》(以下簡稱《舊約》)中希伯來文的「好」字最常見的用法相同,具有實用主義的意義;也就是說,若某樣事物是「好」的、令人喜愛的,就是指其「具有適當的次序」或「適用於工作」。10這個「好」也以此意義不斷重複出現在有關創造的敘述文中,例如:上帝宣佈祂的創造工作是「好」的(創一4、10、12、18、21、25、31)。
因此,在說「那人單獨一個不好」,即是指人獨自一個不適合或不能適任上帝交給他,要為上帝治理全地的任務。為了使這人適於執行該任務,他還需要另外一位幫助者;但是上帝為他造的幫助者不是另一個跟他一模一樣的男性,而是一位女性。所以,只有在女性出現之後,每一樣事物才能說是「都非常好」(創一31)。
這也幫助我們瞭解「女性受造成為男性的『幫助者』」這句話的意義(創二18)。希伯來文「幫助者」這個詞彙,並未指明幫助者與被幫助者之間所具備的相對力量或能力(例如:上帝經常被稱為是我們的「幫助者」,所使用的是同一個詞)。更確切的說,「幫助者」只是幫助某個無法獨力完成任務的人,因此,上帝說男性無法獨力完成他的任務後,便創造了一位女性做為他的幫助者。男性顯然是需要女性才能生育後代,並完成上帝「要生養眾多,遍滿全地」的命令(創一28),不過「那人單獨一個不好」的含括性,卻暗示了更多的意義。男性與女性被設計成彼此需要,才能符合上帝希望他們在人生各層面的樣子。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十一節中所談論的意思與上述所言類似,其字面的意思是:「在主裡,沒有任何男性與女性是分開的,也沒有任何女性與男性是分開的。」有一本標準權威的希臘文字典將保羅原來的希臘文翻譯為「女性沒有與男性分開,男性也沒有與女性分開。」11就本質而言,男性與女性若不彼此相互依賴,就不真的是存在為人。
據此可知:上述關於兩性角色本質的基要真理,加強說明男女兩性的關係,正如同上帝初始的設計,可以成為所有情況下男女兩性關係的基礎。亦即:(1)男性與女性是生為平等的人類。(2)兩性基本上是不同的。(3)男女受造的原始設計是兩性必須在互補的關係中共同生活,彼此相互倚賴。簡言之,兩性角色的原則必定會強化家庭生活和教會生活,並落實於其中。
若依此思考,在教會事奉最重要的應該是體認:男女兩性必須在事奉中相互輔助。教會是新造的人的呈現,透過教會,上帝在起初為人類所定下的旨意方得於今日實現(弗三21;對照彼前二9),特別是在信徒的群體中,這項男女互補參與的真理必須確實的貫徹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