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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書】達爾文女孩的心航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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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阿臭或阿珠

一天晚上,我們離聖布拉斯灣大約十六公里的時候,無數的蝴蝶一群群、一落落的在天空中飛舞,直鋪展到肉眼可見的盡頭。即使用望遠鏡,也無法在天空中找到一塊沒有蝴蝶的地方。水手們喊著:「飄蝴蝶雪啦!」那情況看起來也真的是如此1。

我好驚訝,我竟能在一九○○年的第一天見到生平第一場雪。你可能覺得這沒什麼,但在美國德州中部,這是稀奇到無以復加的事。為什麼驚訝呢?因為就在前一天晚上,我才剛許下了新年新志願,希望一生中一定要親眼見到一次雪,但我心裡懷疑這願望永遠也不會成真。幾小時之後,上帝應允了。雪把我們的普通小鎮化成了不屬於凡間的美景。新世紀的第一天清晨,我在寂靜無聲的樹林裡穿梭,身上只罩了一件睡袍、腳上踩著兔毛拖鞋。眼前是令人驚異的美景:大地披上了一層細緻的雪、天空的顏色像錫一樣又灰又亮、樹木鑲著銀白色的邊。直到冷得受不了,我才跑回房子。不消說,房子裡也是一片喧鬧、碰杯、歡天喜地的盛況。美好的新年迎接,使我覺得自己正踏在一個偉大新世紀的門檻上,我的十三歲將會充滿魔法般的奇蹟。
  
但是,現在已經進入春天了。時間不明所以的從我手中溜走,取而代之的是瑣碎日常的泥淖—學校功課、家事、鋼琴課,以及六個兄弟嗡嗡嗡的使喚我這唯一的女生,輪流把我拖著跑來跑去。那場新年的奇蹟只是個騙局,我知道。
  
我的全名是卡普妮雅.維吉尼亞.泰德,但是在那個年紀,大家都叫我卡莉。唯一的例外是我媽媽要反對我的時候;還有我爺爺,他是從來不使用小名的。
  
我生活裡唯一的安慰,就是和爺爺一起研究大自然。我的爺爺華特.泰德上尉,在我們這個芬翠思小鎮上,常被當成是不和人打交道的怪老頭。他靠養牛、種棉花賺了不少錢,在南北戰爭的時候替南方邦聯作戰。到了晚年,他決定把剩餘的人生奉獻給自然與科學研究。我,身為他的研究夥伴,每天就是指望能夠在忙碌的作息中偷到一、兩個小時,跟在他尾巴後面,拿著捕蝶網、皮革背包、我的自然筆記本和一支鉛筆,隨時記錄我們的觀察。
天氣太差的時候,我們就在實驗室(其實只是從前讓奴隸住的一個舊棚子),研究我們收集的樣本,或者在書房裡一起讀書。在他的監督下,我慢慢的在達爾文先生的《物種起源》裡摸索前進。天氣好的時候,我們會踏過野地,走到聖馬可士河,一路沿著鹿踏出來的小徑,撥開灌木叢前進。我們悠遊的那個世界,在未經訓練的人眼中,可能沒什麼值得興奮的,但其實當中蘊含豐富的生命。只要你知道往哪裡去找。當然,你也要知道怎麼找—這是爺爺教我的。爺爺和我已經一起發現了一個新物種的巢菜,現在它在這世界上的學名是泰德巢菜。(我承認,我比較想發現一種新的動物,因為動物有趣多了。但是,在我這年紀──或者任何年紀──的人當中,有多少人的名字能夠和一種生物永久連結在一起?我不相信你做得到。)
  
我的夢想是追隨爺爺的腳步,當一位自然學者。然而,媽媽對我卻另有打算,簡單來說就是:學習家事技能,十八歲開始辦社交宴會,並且期望那時我的模樣足以吸引某位出身富裕又有教養的青年。(這個打算有很多不切實際的地方,包括我根本不喜歡烹飪和縫紉,而且我的長相也很難稱得上會吸引男士。)
  
回到正題。此時正是春季,一個歡愉但又讓我們家常常有點不安的季節。不安的來源是小我一歲的弟弟崔維斯。你也知道,春天是繁衍生命的時節,到處可見雛鳥、浣熊寶寶、狐狸寶寶、松鼠寶寶,還有其他各種動物寶寶,而其中有不少寶寶失去了父母、受傷,或是遭到遺棄。寶寶的狀況愈慘,牠們生存下來的機會就愈渺茫;寶寶愈是沒有未來,崔維斯就愈是喜歡帶回家裡照顧。我覺得一隻接一隻進門的寵物還滿可愛的,但我父母可不這麼認為。媽媽總是板起臉訓誡崔維斯;爸爸則繼續用嚴厲的懲罰來恐嚇他。但是只要遇上了一隻需要救助的動物,這些訓話和懲罰就被崔維斯拋到九霄雲外。他救助的這些動物有的活了下來,有的仍然不免一死,但每一隻都在崔維斯柔軟善良的心裡占了一席之地。
  
三月裡的某天早上,我起得特別早,在走廊上撞見了崔維斯。
  
「妳要去河邊嗎?」他問:「我可以跟妳去嗎?」我通常喜歡獨自前往,因為這樣野生動物比較不會注意到我,方便我偷偷觀察牠們。但是,在六個兄弟之中,崔維斯對自然生態的興趣和我最接近。所以我讓他跟著,但我告訴他:「你要安安靜靜的才行。我是去觀察生物的。」
  
我走在前面,帶著他沿著一條鹿徑走向河邊。破曉的陽光慢慢晒暖了東邊的天空。崔維斯完全沒聽進去我的指示,一路吱喳個不停。「卡莉,妳聽說了嗎?哈樂維太太的捕鼠㹴梅西生了一窩小狗!妳覺得爸媽會讓我養一隻嗎?」
  
「不太可能。媽媽老是抱怨我們家養了四隻狗這件事。她覺得三隻已經太多了。」
  
「但是世界上沒有比小狗更可愛的了!牠來了以後,我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教牠撿棍子。邦尼就不會!雖然我很喜歡邦尼,但牠不肯撿棍子。」邦尼是崔維斯那隻巨大且毛茸茸的安哥拉兔,牠在芬翠思園遊會上得了兔子組冠軍。崔維斯很寵牠,每天又是餵牠、又是梳毛,還陪牠玩。但我可是第一次聽到他要訓練邦尼。
  
「等等……」我問:「你……你想要訓練邦尼撿東西?」
  
「是啊!我試了很多次,但是牠就是不肯配合。我甚至用胡蘿蔔當棍子,但牠只是把它吃掉。」
  
「呃……崔維斯?」
  
「呣?」
  
「歷史上沒有任何一隻兔子撿過棍子。你還是放棄吧。」
  
「邦尼非常聰明吔。」
  
「牠也許是隻聰明的兔子,但那並不足以說明什麼。」
  
「我覺得牠只是需要多練習。」
  
「是喔,那你可以教我們那隻豬彈鋼琴。」
  
「如果妳幫我一起訓練,也許邦尼會學得快一點。」
  
「不是這樣的,崔維斯。這是不可能的事。」
  
我們就這樣一路爭辯,直到快抵達河邊時,突然看到一隻動物,牠正在嗅著一根空心樹幹底部的落葉淤泥。原來是九帶犰狳的幼獸,而且體型只有一小條麵包那麼大。雖然這種動物在德州已經愈來愈普遍,但我從來沒有這麼近看過。從解剖學角度來說,牠就像用食蟻獸的臉、鼴鼠的耳朵、烏龜的甲殼,組合起來的奇特生物。如果是我,會說牠應該分在「外觀不討喜」的那一類生物,但是爺爺說過,用人類的審美標準去評價任何已經存活了幾百萬年的物種,是既愚蠢又不科學的事。
  
崔維斯蹲下來,小聲說:「牠在幹麼啊?」
  
「我想牠是在找吃的。」我說:「爺爺說,牠們會吃蚯蚓或是甲蟲之類的。」
  
崔維斯說:「妳不覺得牠很可愛嗎?」
  
「不,我不覺得。」但是我的意見對他沒有意義。因為就在這時,那隻莽撞的小犰狳做了一件保證能讓崔維斯帶牠回家的事:牠搖搖擺擺的晃到我弟弟的鞋子旁,聞了聞他的襪子。
  
不……我們得快點離開這裡,不然我弟弟一定會說……
  
「我們把牠帶回去吧。」
  
唉,我晚了一步。我說:「崔維斯,牠是野生動物,我們不應該養牠。」
  
他完全聽不見我的話。「如果牠是男生,我要叫牠阿臭;如果是女生,就叫阿珠。不錯吧?」
  
可惡,現在我真的晚太多步了。爺爺經常警告我,不要為研究對象命名,不然你就無法客觀的觀察牠們、解剖牠們、把牠們做成標本放在架上、把牠們肢解了賣給屠宰場,或是把牠們放回大自然—不管當時你要做的是哪一項。
  
崔維斯又說:「妳覺得牠是男生還是女生?」
  
「我不知道。」我從圍裙口袋拿出科學筆記本,寫下一道問題:怎麼分辨是阿臭還是阿珠?
  
崔維斯用雙手捧起那隻犰狳,把牠摟在胸前。阿臭(我決定先叫牠阿臭)沒有表現出害怕的跡象,反而開始不停扭動鼻子嗅聞崔維斯的領子。崔維斯露出開心的笑容,我則煩躁的歎了口氣。崔維斯哼著歌安撫阿臭,我拿了一根樹枝撥周遭的泥土,想幫牠找些食物。我找到了一條很大的蚯蚓,小心翼翼的把牠送到阿臭面前。阿臭伸出了有點嚇人的爪子,一把抓去,兩秒吞完,還把蚯蚓殘渣掉得到處都是。很不雅觀……完完全全的粗魯。有誰想得到,犰狳的餐桌禮儀居然這麼糟?我這不是又犯了老毛病—把人類的標準套用在非人類上了。
  
崔維斯似乎也被嚇著了。「噁!」他說。我也差點說了同樣的話,但我可是在科學思維的熔爐裡鍛冶過的,科學家不說這種話(雖然我們有時會在心裡想)。
  
阿臭舔掉沾在崔維斯上衣的蚯蚓殘渣。我弟弟說:「牠只是餓了,就這樣而已。老天,牠的味道真是不太好聞。」
  
沒錯。牠不但進食方式很殘忍,湊近時還聞得到一種令人不舒服的騷味。
  
我說:「我覺得你不該養牠。你想,媽媽會怎麼說?」
  
「她又不會知道。」
  
「她每次都會知道。」對於媽媽到底是怎麼知道的這一點,她的七個孩子一直很有興致探討,但從來得不出有用的結論。
  
「我可以把牠養在馬房。」崔維斯說:「她從來不去那裡。」我已經預見養犰狳是一場打不贏的戰爭,幸好我沒必要親自衝鋒陷陣。我們把阿臭放進我的皮袋,牠在回家的路上對著皮袋內裡又抓又刨的。後來總算把阿臭卸下來之後,我惱怒的發現皮袋裡有好幾道深深的抓痕。我們把阿臭放在馬房最角落的一個舊籠子裡,就在邦尼的窩旁邊。不過,我們先用秤兔子或是雞的磅秤,量了量牠的體重(答案是二點三公斤),再量了量牠從頭到腳的長度(二十八公分,不含尾巴)。我們花了一分鐘爭論到底該不該包含尾巴,最後決定不要包含,因為這樣比較能表現牠實際所占的空間大小。
  
阿臭似乎並不討厭我們這麼關注牠;但話說回來,牠也不像是喜歡。牠探索了一會兒新家內部,然後就開始刨籠子的底部,完全不理會我們。
  
我們當下並不知道,這將是阿臭與我們之間關係的全部了。刨東西並且忽視我們;往後仍是刨東西並且忽視我們。我們就這麼看著牠刨東西並且忽視我們,直到我們家的女僕山瓦娜,站在後門廊上搖鈴、喊我們吃早飯為止。我們衝進廚房,撲鼻而來的是煎培根的焦香,以及剛烤好的肉桂捲散發的甜香。
  
「洗手!」我們家的廚子薇歐拉下令。
  
崔維斯和我輪流幫對方壓幫浦,在水槽搓洗雙手。崔維斯的上衣還黏著幾縷剛才阿臭的早餐殘渣。我向他使了個眼色,遞給他一塊溼的洗碗布,但是他只是用那塊布把那些殘渣抹開,簡直是擴大災害。
  
薇歐拉抬起頭,問:「那是什麼味道?」
  
我急忙說:「那些肉桂捲看起來好好吃喔!」
  
崔維斯說:「什麼味道?」
  
「我在你身上聞到的味道,少爺。」
  
「那只是,呃,是我的兔子啊。妳知道邦尼吧,那隻大白兔。牠很久沒洗澡了。」
  
我吃了一驚。崔維斯一直都是個說謊技術極差的人,但是今天他這番話卻說得很高明。我在自然研究之外,也致力於擴充我的字彙,這時我的腦海中便蹦出了「易如反掌」這句成語:崔維斯說謊易如反掌。
  
「喔?」薇歐拉說:「我第一次聽到兔子需要洗澡。」
  
「是啊,牠把自己弄得很髒。」我幫腔:「妳看到就知道了。」
  
「喔?」她又說了一次。「可不是嗎?」她在大盤子裡盛滿了煎得酥脆的培根,然後端著盤子推開雙向搖擺門,走進飯廳。我們跟在她身後,然後坐在我們的指定座位上。其他的兄弟也都進來了,包括哈利(大哥,也是我最喜歡的兄弟),山姆哈斯頓(最安靜的),拉瑪(最討人厭的),索羅斯(第二安靜的),還有吉寶(最小的,也是最吵的)。
  
不過我得說,哈利已經從我最喜歡的兄弟降格了—自從他跟芬恩.史碧蒂出去以後。雖然他已經十八歲,而我也接受他總有一天要結婚的事實,但是,他花愈多時間陪伴芬恩,就代表他在家的時間愈少。芬恩很漂亮,個性溫柔而且善體人意。即使我在屋子裡拿著裝生物樣本的罐子走來走去,罐子裡漂著髒兮兮的樣本,她也顯得很鎮定。我大致上可以接受她,但是這仍然不能改變她將來會拆散我們家的事實。
  
爸爸和爺爺走進來,坐下,對我們點了點頭,嚴肅的說:「早安。」
  
爺爺單獨對我說了一聲早安,我也對他露出笑容。我感到一陣暖意,因為我是孫兒之中他最喜歡的人。
  
爸爸說:「你們的母親又頭痛發作了,今天早上不和我們一起吃飯。」
  
這令我稍微鬆了口氣,因為媽媽可以在三十步以外偵測到某件沾了蟲屑的襯衫。如果是她,而不是薇歐拉來審訊崔維斯的話,崔維斯很可能早就招供了。至於我呢,我已經發展出一套「無論如何都全盤否認」的技巧。對我來說,否認已經易如反掌—即使鐵證擺在眼前也否認到底──所以媽媽通常不會審訊我(所以你瞧,變成一個不值得信賴的人,也是有好處的。雖然我並不鼓勵其他人效法我)。
  
爸爸開始祈禱,我們都低下頭。然後山瓦娜把裝滿食物的大盤子傳給我們。媽媽要求大家吃飯的時候,彼此要交換輕鬆愉快的對話,但既然她不在場,我們就免除了這項義務,全都隨著自己的心意,埋頭大吃。有好幾分鐘,餐桌上只傳出刀叉互碰、含著滿口食物大讚薇歐拉的廚藝,還有偶爾請別人傳一下楓糖漿等等的聲音。
  
放學後,崔維斯和我立刻跑去查看阿臭。我們看到牠縮在籠子的一角,偶爾心不在焉的刨一下籠子的鐵絲。牠看起來有點……嗯,沮喪。但是你怎麼能確定犰狳在想什麼?「因為牠是野生動物,不應該被關起來。也許我們應該放牠走。」
  
但是崔維斯還不想放棄他的新寵物。「牠一定是餓了。妳有沒有蚯蚓?」「我正好都用完了。」這話不完全是真的,因為我房間裡還有一條巨大的蚯蚓,是我這輩子看過最大的,但是我要把牠留著當作我首次解剖的對象。爺爺建議我們從環節動物門開始,一門一門的進行。我想,蟲愈大的話,愈容易看清楚牠的器官,也愈容易下刀。
  
不過,我還是幫崔維斯思考著阿臭的問題。牠居住在地面,是雜食性動物,意思是牠能吃多種不同的動植物。我現在可沒興趣挖樹根,也不想浪費寶貴青春去捉一堆足夠讓牠飽餐一頓的螞蟻。我說:「我們去看看食品儲藏室裡有什麼吃的。」
  
我們從後門廊跑進廚房。這時正是薇歐拉在廚房裡喝咖啡休息的時間,那隻「屋子裡的貓」愛達貝爾也窩在爐邊的籃子裡陪她。薇歐拉翻著媽媽的一本仕女雜誌。她不識字,但是她喜歡看最近流行哪些款式的帽子。有一頂帽子看起來明明就是一隻天堂鳥標本坐在薄紗做成的窩裡,一邊的翅膀很虛假的往外搧,突出在戴帽女士的眉毛上方。我覺得那帽子可笑透頂,更別提這是多麼糟蹋一隻珍貴美麗的稀有禽鳥了。
  
「你們要幹麼?」薇歐拉說,沒抬頭看我們。
  
「喔,我們有點餓。」我說:「想看看食品儲藏室裡有什麼吃的。」
  
「可以,但是別碰那些派。那是晚餐要吃的。聽到了嗎?」
  
「聽到了。」
  
我們抓起第一樣看到的東西,也就是一顆水煮蛋,然後跑回馬房。
  
阿臭聞了聞那顆蛋,用爪子把它滾了一陣,然後壓碎蛋殼。牠熱切的把那顆蛋吃得到處飛濺,一面吃一面抱怨似的發出咕嚕聲。吃完以後,牠回到籠子裡原先的角落,繼續悲慘的縮成一團。我看著牠,並思考著牠的環境。牠住在地面,是夜行性動物;這代表牠白天會睡在地洞裡。但是牠現在卻暴露在陽光下,沒有地洞可以躲。難怪牠看起來不開心。
  
我說:「我想牠需要一個地洞,在裡面睡覺。」
  
「我們沒有地洞。」
  
「如果你放牠走,」我滿懷希望的說:「牠可以自己弄一個地洞。」
  
「我不能,牠是我的阿臭啊。我們來弄一個地洞吧。」我歎口氣。我們到處尋找材料,最後找到一堆舊報紙,和一小張用來幫馬擦身體的毯子。我們把這些東西放進籠子之後,阿臭照例聞了一陣,然後便開始勤快的把報紙撕成碎片。牠把碎紙和那張毯子一起拖到籠子後面,幾分鐘就做好了一個像窩的東西。牠把毯子拉到自己身上,然後左右用力扭了一陣,最後終於安靜下來。窩裡傳出輕微的打鼾聲。
  
「看,」崔維斯輕聲說:「牠現在真的很開心了,不是嗎?卡莉,妳太聰明了。妳「牠怎麼了?」崔維斯說:「牠看起來不大高興。」什麼都知道。」

啊,他的稱讚當然讓我的虛榮心微微的膨脹。也許,飼養阿臭(或者阿珠)也不那麼壞啦。

那天晚上,我們排隊去向爸爸領每星期的零用錢。我們按照年齡在爸爸的房門外站好,一次一個人進去;進去後,他給大的男孩每人一角,而我和小的男孩每人五分。我想我大概知道這樣發的原因,但是我也期待拿到一角的年紀趕快到來。發錢儀式的結尾總是爸爸的一場訓話,要我們不可以一次全部花完,但是我們多半都是立刻在芬翠思雜貨店那些棗子糖、太妃糖和巧克力上花個精光。爸爸想要教導我們存錢的重要性,但我們學到的卻是如何計算每樣零食所能帶來的幸福感,以便謀求最大、最長久的幸福。譬如,「用一分錢買五顆紅色肉桂辣糖」比「用兩分錢買三顆焦糖太妃糖」,哪一個划算;哪個兄弟會願意用甘草糖換我的顆粒軟糖,換的匯率又是多少等等。我們可是非常精打細算。
  
儘管如此,我還是盡力存下了二十二分錢,放在一個雪茄盒裡,藏在床底下。有一隻老鼠大概覺得那盒子很誘人,把盒角都啃壞了。我想我該去找爺爺要一個新的盒子,便敲了敲書房的門。爺爺在裡面喊:「有事請進,無事可免。」我看到他瞇著眼,用放大鏡看著什麼東西,他那長長的銀白鬍子在煤油燈光下變成淡淡的檸檬黃色。
  
「卡普妮雅,幫我再拿一盞燈過來好嗎?這可能是海濱侏儒蜻蜓,是已知唯一一種在鹹水環境裡生活的蜻蜓。但是牠為什麼會在這裡呢?」
  
「我不知道,爺爺。」
  
「那當然。這是所謂的修辭式疑問句,並不是真的要求答案。」
  
我差點問出:「那為什麼要問呢?」但這樣回話太冒昧了,我是絕對不會對我的爺爺這麼冒昧的。
  
「奇怪,」他說:「通常不會在距離鹽沼地這麼遠的地方看到牠們。」我幫爺爺再拿了一盞燈過來,然後靠在他的肩膀上看。我很喜歡和爺爺一起待在這個房間,這裡堆滿了各式各樣引人入勝的東西:顯微鏡和望遠鏡,乾燥的昆蟲,裝在玻璃罐裡的動物標本,脫水的蜥蜴,老舊的地球儀,一顆鴕鳥蛋,一副有腳凳那麼大的駱駝鞍子,還有一塊熊皮地毯—熊嘴咧得大大的,剛好裝得下看路不慎的孫女的腳丫。喔,別忘了那些書,一大落一大落的書,印滿了密密麻麻的學究文字,用摩洛哥羊皮裝訂,書名還燙金。在書架上有一層比較特別,專門放置某個尊貴的厚重罐子,罐子裡是一隻烏賊樣本。它是很多年以前由偉大的達爾文先生親自寄給爺爺的,硬紙板標籤上的墨水都褪色了,不過文字仍然辨認得出來。爺爺珍視這個罐子遠超過其他任何東西。
  
爺爺抬起頭,往空中聞了聞,然後說:「為什麼妳聞起來有犰狳的味道?」
  
任何事,至少在自然方面,是不可能瞞過他的。「啊,」我說:「我想你不要知道比較好。」
  
爺爺被我的話逗樂了。他說:「犰狳在西班牙文有『披著盔甲的小動物』的意思。早期來到美國的德國移民則稱呼牠們為『有盔甲的豬』。牠的肉有點蒼白,如果處理得宜,吃起來不管是味道還是口感都和豬肉很相似。我帶部隊的時候,如果抓到一隻,就算是大大的加菜了,因為在南北戰爭時,犰狳並不普遍。牠們是近年才從南美洲遷徙而來。達爾文先生很喜歡犰狳,他在書裡叫牠們『和善的小動物』,不過他沒有飼養過牠們。雖然牠們很少咬人,但真的不適合當人類的寵物。成年的犰狳是獨居的,沒有社交行為。這可以用來解釋,牠們對人類的餵養和互動為什麼毫無反應。」
  
爺爺偶爾會在閒聊裡提到南北戰爭,不過次數很少。這樣也好,因為對他和其他幾個鎮上的南方邦聯老兵來說,那場戰爭遺留下來的傷痛仍然很鮮明。另外,最好也不要讓崔維斯知道,他的親爺爺曾經吃過阿臭的祖宗,而且還覺得很好吃。
  
「爺爺,」我說:「我想跟你討一個新的空雪茄盒,如果你有的話。我還要向你借一本書,來研究我們現在並沒有飼養的犰狳這種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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