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書試閱

│前言│
三千里路汗與淚的起點
裁判工作的路程,到底要走多久多遠,常讓我想起齊秦唱過的歌〈大約在冬季〉裡的某段歌詞,「……前方的路雖然太淒迷,請在笑容裡為我祝福,雖然迎著風,雖然下著雨,我在風雨之中念著你………你問我何時歸故里,我也輕聲地問自己,不是在此時,不知在何時,我想大約會是在冬季」。
投入裁判的成長歷程,感覺像種下一棵不知名的樹,根本不知未來會長得怎麼樣,然萌芽後盼能快快長大,就得茫然尋找養分及學習如何灌溉施肥,等待茁壯中又得適應四季的變化,不被烈日強風暴雨擊垮,一枝草一點露邁向三千里路的里程碑。
一九九一那年我二十九歲,工作選擇正處於人生十字路口上………
PART1【挑戰】:沒棒球底子的素人變鐵面裁判
│01│老婆一席話,我衝去考裁判
一九九○年三月十七日,中華職棒開打,臺灣棒壇邁入新紀元,人潮擠爆臺北市立棒球場的盛況,是老球迷對職棒元年的共同回憶,因為買不到票而攀到隔壁體育場遙望球場的人群中,也有我和太太的身影。
那時我已經北上打拚,娶了一個和我一樣熱愛棒球的老婆,進場看職棒成了我們的共同興趣。當時從沒想過的是,生涯經歷跟棒球八竿子打不著的我,會在隔年走入場中,以職棒裁判的身分參與中華職棒,且一站就是三十年。
這一切都要從我太太說起,她身材嬌小卻從小就散發出男孩子氣,不僅喜歡看金庸小說、科幻片,還會特地設鬧鐘起床瘋紅葉少棒的比賽,結婚後也是她拉著我進場看球賽。
職棒元年的某天,她無意間在報紙上看到中職招考裁判的消息,突發奇想叫我去應徵看看。
看到徵才訊息上備註「曾是棒球國手尤佳」,我的直覺反應當然是「不可能」。要說我跟體育的關聯,除了愛看棒球,就是學生時間參加排球校隊,打得也不錯,但當職棒裁判?別鬧了吧!沒想到老婆看到的不是我「能不能」,而是認為我耿直、有原則的個性很適合。
「你不是球員出身,沒上的話不丟臉,但沒試就沒有機會,試了搞不好就是你的。」就算我再三推辭,她好像就有那樣的第六感,甚至搬出「幫夫運」的說法來說服我,「我小時候很男生,阿嬤幫我算命,說我會是爸爸、先生、公公、兒子的貴人,搞不好我就是你的貴人,去試試看吧!」
就這樣,我便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態投了履歷,然而卻遲遲沒等到消息,我還是那句「不可能的啦」。老婆卻沒放棄,告訴我「老天自有定數,該你的誰也搶不走。」結果,我到另一間公司上班了一個月後,真的接到了聯盟的面試通知。
我只帶了體檢報告就到兄弟飯店,由當時的中職秘書長、「職棒之父」洪騰勝先生親自面試。他怎麼會從兩百份履歷表中挑中我這個「棒球素人」?我也不知道。洪老闆大概有他獨特的評斷標準,還事先對應徵者做了身家調查,初次面試就知道我是來自屏東的農家子弟、提及我的家庭背景。我想,這樣嚴格的篩選過程,也是要顧及裁判品德、測試我們是否老實。
畢竟裁判是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洪老闆當時開出的薪資可說相當優渥,相對的要求也很高,面試時就直截了當地告訴我,「做這個工作,抗壓性要很強,判錯了會被罵,球迷還會用三字經『招呼』你,要有心理準備。」
踏入職棒這高壓環境,勢必要能接受與大眾不同的工作型態和生活方式,洪老闆在面試時就明講,「這工作要常常出差,家裡沒辦法照顧得很好,要有辦法承受這樣的問題。」喝酒、抽菸、吃檳榔更被下禁令,碰不碰這些東西?也是面試的題目之一。
「我喝酒,但僅止於交際應酬,有抽菸,但菸癮不大,檳榔的話嘛,因為從小在鄉下長大,小時候曾經嘗試,長大沒再吃過。」當下我就這麼據實以報,畢竟依我的個性也不擅於說謊,不過我同時表明,「只要當上裁判,這些我都不會再碰。」
也許就是這樣的老實交代,把我引向了裁判之路,後來我才知道,不少面試者被問到同樣問題時都沒誠實應答,沒通過洪老闆的品德篩選這關。最後兩百個應試者中,只有四名幸運兒拿下二次面試的入場券,我就成了那其中之一。
第二階段面試要考什麼?其實我也毫無頭緒,依約定的時間抵達臺北市立棒球場後,球員在場內進行賽前練習,看臺上的球迷也陸續進場,讓我忍不住在心裡驚呼「啊!這麼多人呀?」接著就在眾人的目光中進行體能測驗,繞著球場內跑五圈,距離大概也有三千公尺。
好在我平常就有運動的習慣,不然可能就這樣被刷掉了,只是毫無準備的應試,其實跑完還是會喘,說真的也很累,之後還測試了裁判手勢,再接受筆試。一般人看棒球大概就是看得懂怎麼得分這些的,筆試考的卻是棒球規則,我只拿了五十幾分、連及格都不到,不斷心想「完蛋了」。
一層一層關卡下來,都加深我覺得自己不可能被錄取的想法,老婆卻至始至終都和我持不同看法,對我非常有信心,在她眼中,我的個性剛直、硬邦邦的,就像那顆棒球,這也正是裁判必須具備的特質。
最後我們去面試的四人中有一人放棄,而我和侯威光、葉新欣(已改名葉曜榮)都順利錄取,就這麼開啟了長長的「判官人生」。

PART2【堅持】:鐵面之下必須無私、必須習慣孤單
│01│不為人知也不得不信的裁判禁忌與習慣
棒球場常聽到有「棒球之神」的存在,對於裁判而言,想要一場零失誤的執法,除了靠平時的紮實累積之外,也有一些前輩流傳下來的禁忌,就算你再鐵齒,有時還是不得不信。
早期棒球場有不少對女性的迷信忌諱,禁止進入球員休息室、禁止碰觸球具等等,裁判間也曾有一種說法,避免讓女孩子碰觸到賽前已經擦過的比賽用球,以免那天的執法出狀況、挨球吻之類的。這在我看來,這通常只是巧合居多,現在也不太有這樣的顧忌。
擦球則是裁判在比賽開打前的例行公事,把全新的比賽用球一顆一顆拆封,再用球場的紅土磨去球上的蠟。但只要在過程中有球不慎掉到地板上,我們就不會再把那顆球當成今天的比賽球,不然接下來在比賽中不是因判決起爭議,就是會需要把人驅逐出場等等,狀況總是特別多。
以前日籍裁判來臺客座時,還灌輸我們一個觀念,每場比賽只要一進到裁判室,就該是「準備好要打仗」的狀態,一些非關比賽或執法的事情,前一天就要在家裡檢查完成,不該在球場出現。
舉例來說,有裁判會在裁判室順手拿起打火機或剪刀處理衣帽外露的線頭,或是賽前才在剪指甲,雖然都是一些整理儀容的行為,但看在日籍裁判的眼中,全部犯了裁判的大忌。這觀念我們一直到現在都會跟後輩提醒,偏偏有些人就是不信邪,結果當天比賽還真的就出了什麼狀況。
說到賽前不該做的事情,「不要討論規則」也是裁判之間的默契。賽前大家到了球場聚在一起,難免會想針對自己在其他比賽看到的判決跟同事討論、分享,但依我們多年來的經驗,這不該是賽前的話題。
如果是討論彼此前一天執法的賽事當然沒有問題,但若是賽前臨時開啟話題,拿美職或其他比賽所引用的規則來討論,那就糟了!知道的人很容易能了解,不知道的人卻會因此一直在腦中想答案,進而影響當天在場上的執法表現,比賽中還常會發生其他奇奇怪怪的問題,而且屢試不爽。
以我自己來而言,我執法前還有一個最怕觸碰的禁忌,就是不要和老婆吵架。只要我在賽前和老婆有什麼不愉快,當天就會心浮氣躁,執法表現肯定受影響,所以說「盡量聽老婆的話」也是我擔任判官時奉行的第一準則。
別讓自己有太多煩心事也是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項,要是執法過程中突然一閃神,或是腦中突然冒出什麼想法,整個人就亂了,尤其是在比賽時閃過和家人有關的事,思緒很難不被帶走。
擔任主審所需的專注度又更高,最怕的就是自己在判定好壞球時,因為一點點的偏差,引起場邊的鼓噪聲,不管是觀眾席或球員休息室冒出的一句「太低了啦!」聽起來都格外刺耳,要及時把被干擾心思拉回來不容易,這至今也仍是我認為執法時最困難的事。
當然,要提升執法品質,就要能做到在比賽中不受周邊事物影響,進入「忘我」的境界,在站主審當下,只專注在進入本壘板的那顆球,場邊球迷的喧囂聲、球隊的言詞刺激等等,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
站完一場主審,那種體力和精神的消耗程度,真的不是馬上能消化,畢竟那四小時的時間處在非常緊繃的狀態,賽後就完全鬆懈下來,當天不管是回到家還是回到飯店,我通常不會馬上去洗澡,一定要先讓自己放空一陣子,慵懶頹廢都沒關係,這是我讓自己舒壓、調適的方式。
為了使執法順利,除了一些禁忌能避則避,裁判也有各自不同的習慣,像我受到老婆禮佛的影響,會在每場執法前藉由心中的信仰來讓自己的心情沉澱下來,而遭遇低潮時,即使加強練習、體能、調整,能做的都做了,卻還是怎麼判都不順時,也會寄託信仰替自己建立信心。
至於判得順時,有些裁判為了延續好感覺,那陣子使用的執法裝備,例如每天佩戴的帽子或是球袋都不洗,就跟球員有時為了延續好手感時的作法類似,就是要避免「拐氣」。
想把裁判這個工作做好、讓比賽能順利進行,要付出的代價真的不少,壓力來自四面八方,很多裁判連晚上睡覺時,都還常常會做相關的夢,像我有時候就會夢到自己當天當主審,裝備卻怎麼穿都穿不上去,要不就是有什麼重要的東西沒帶到球場等等的狀況,連在夢中都繃緊了神經。
PART3【信念】:執法場上的激情與成敗
│01│誤判也是比賽一部分,從錯誤中求進步
「有功無賞、打破要賠。」用這句話來形容裁判的工作再貼切不過了。成就一場好比賽是我們的目的,也是職責,裁判甘於在幕後當個「無名英雄」,但若一個關鍵判決影響戰局,我們就成了眾矢之的,被罵到臭頭也只能默默承受。
身為一名職棒裁判,執法時最討厭碰到的狀況絕對是誤判,只是這卻很難避免,就像大家常說的「裁判也是人、不是機器」,我們用肉眼去判斷每個瞬間發生的差距,要做到毫無失誤,那是不可能的任務。
早期的職棒比賽很激情,如果因為裁判誤判影響比賽,球迷的加油棒、水瓶馬上就從看臺上丟下來,教練、選手接著衝上來理論,甚至動手的都有,當場就給你難堪,隔天翻開報紙再被批判一次,加上新聞媒體不斷重播誤判的片段,那種感覺真的會很難過。
為了不影響隔天的工作,我們會要求自己,情緒應該在賽後檢討完就要放下了,不應該帶過夜,但今天判完明天就能忘記?那一定是騙人的,腦中會不停想著當時的狀況,只是想得越久、越跳脫不出來。
發生誤判之後,心裡實在很不好受,即使當事者很快就釋懷,但畢竟我們和球員不能有私交,不會聽到他們來跟你說「別想那麼多」;同事大概是最能了解自己當下心情的人,但他們頂多也只能以過去的經驗來分享應該怎麼站位、怎麼做可以避免,口頭上打氣幾句。
有時候會在賽後小酌幾杯,讓自己晚上好睡一點,但睡醒總歸還是很在意。隔天起床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買報紙來看,看被報導得大不大、寫文的記者是誰。
每當自己因此鑽牛角尖時,家人總是最重要的力量,他們一句話抵過十個人的鼓勵,就像老婆曾跟我說,「你又不是神,一定都會犯錯,你可以明天開始就不要做了,這痛苦就沒了,但因為一個小挫折就要放棄了嗎?」想想確實是如此,不想就這麼被打倒,就要繼續強化自己。
再回到球場的時候,就會特別去為自己的錯誤做出一點表示,賽前找幾個同事重複演練前一天的狀況,就像球員在失誤過後會進行特訓一樣,以實際行為來檢討自己的過錯,這麼做同時也是想讓球員、教練知道我很認真看待這件事,也努力想改進。有在練習、想要進步,大家都會看在眼裡。
我始終兢兢業業地面對每一場比賽,即使已經執法這麼多年,碰到誤判時,還是會時常陷入低落的情緒裡,這跟資歷無關,而是我很在乎,尤其到了現在這個年紀,其實出錯了反而更在意,會很懊惱「怎麼這麼老了還判錯?」
我寧可自己在判決上出錯、判別快慢有誤差,也不容許自己在規則認定上處理不當。畢竟已經算是資深的裁判,也有主管身分,一旦場上遇到狀況,引用規則時不能有不懂的、不會的,不該出現模糊空間,並且要適時導正後輩對於規則不清楚之處。
早期還沒有電視輔助判決時,若出現有爭議或是時間點很接近的判決,審判委員會利用攻守交換的空檔,跑到轉播車上看慢動作重播,來審視裁判的判決。 如果是發生在畫面三個影格之內出現的誤判,還算可以容許的範圍,若超出三格解讀出的錯誤,就很不應該,以此做為考核標準。
裁判要建立威嚴,被信任的程度是和執法品質成正比,而一名稱職的裁判,最好是能做到不受關注,畢竟我們不是主角,我時常說「沒有噓聲就是一場好比賽、好裁判」。
我們的工作就是要讓比賽順利進行,如果一整場比賽的裁決都正確,賽後就不會受到太多的討論或批評,但若是場上有爭議出現,通常十次約有七次是裁判誤判。
裁判畢竟不是機器,誤判在所難免,有句話說「誤判也是比賽的一部分」,這不是替自己的錯誤找藉口,但有時誤判也是促使賽事進步的推手之一。
還記得一九九六年6月20日在臺中球場進行的龍象大戰,我擔任右線審,當時球場的全壘打牆還是用鐵絲圍起的矮牆,味全龍隊洋砲法蘭克擊出右外野飛球,球貼著全壘打牆鐵絲網落下,之後就消失了,當下實在很難判斷出球是落在牆內或牆外。
在我的視線看來,球反彈後落在全壘打牆和牆內的外野護墊之間,因此認定是二壘打,龍隊總教練徐生明則馬上跑出來抗議,甚至掀起廣告帆布查看,仍然找不到球。
事後經過電視轉播畫面重播了好幾次,才確認球是貼著牆落在全壘打牆外。因為我這次「視覺錯誤」造成的誤判,讓龍隊錯失領先機會,最後以輸球收場,隔天報紙標題還直接引用徐生明的說法,「完全是敗給裁判」。
雖然當時風向都導向「誤判」這件事,但也有媒體做出平衡報導,反應出球場的硬體設施不完善、影響裁判判決的問題,進而促使各球場進行改善,修正不合時宜的硬體設施,包括架高全壘打牆、增加輔助標示線、規定外野帆布的顏色等等,調整各項會干擾判決的設計。
針對這些狀況,其實美國裁判的執法手冊裡都有清楚的規定,我在一九九五年去美國裁判學校時,就有把手冊帶回來給聯盟翻譯參考。臺灣的職棒環境,和裁判訓練一樣是從錯誤中求進步,歷經這些衝擊,才讓國內職棒環境愈來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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