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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卵子要救濟!」:治理助孕科技的協商、劇場與共學/陳韋宏、吳嘉苓

一、議題/背景:翻轉人工生殖

人工協助生殖科技分離了「生殖」與「性」,創造了無須透過異性戀性交也能生育的可能性。但台灣的《人工生殖法》規定,僅有不孕的異性戀夫妻才能使用這項科技,排除了單身男女與同志伴侶。(註1)這促使一些社群主張擴大使用資格,讓這些有意願生育的男男女女,達成生育子女的理想。然而,從環境生態的角度來看,人口爆炸已造成地球許多危機,因此也有關切地球永續環境的人士質疑,是否有必要以助孕科技來製造更多以血緣為基礎的新生兒。《人工生殖法》該如何修改?我們使用助孕科技的方式,可以有什麼樣的設計?這個時代的「造人科技」應該看重哪些價值?又能有什麼樣的創新?
在2020年7月,臺大社會所吳嘉苓教授確認參與台北雙年展的「協商劇場」時,便決定以〈治理助孕科技〉為主題,而這也正是台灣通過同婚後,高度爭議的修法議題,特別值得以協商劇場的形式促成公眾的關注。這一主題計畫後來規劃以兩場場景設定來呈現:
1. 立法院「公聽會」形式:號召各方行動者,探討是否要修改《人工生殖法》。
2. 「公益法人精子銀行」籌備會與記者會:在經歷非正式協商後,部分成員將建立「公益法人精子銀行」,並召開記者會,說明該機構的宗旨及運作方式。

二、角色/劇本:滾動式修正
在決定主題後,我們便針對議題所需及預想的學生特性,規劃出「人」與「非人」共十六個行動者, 當中涵括四大類型: 政府官員(立委、生育及健康署署長、英國Human Fertilisation & Embryology Authority 代表)、相關利益團體(同志權益樂活聯盟會、單身生育權益促進會、照護藍星聯盟、台灣宗教團體捍衛家庭小聯盟、福爾摩沙生殖醫學會)、關切此議題的公民(單身女性淑芬、有跨國生殖經驗的Joan、生殖中心諮詢師、公益法人精子銀行籌備會),以及四個非人行動者(卵子、精子、受精卵、人工生殖資料庫)。
這樣的角色設計,是期許協商劇場的運作能奠基於現實,也保有開創性。例如,我國沒有「生育及健康署」這個政府機關,設計這個虛擬機構可顯示我們的主張——以新增組織架構來擴大生育治理的資源,以及表達對生育治理的期許。而「同志權益樂活聯盟會」、「福爾摩沙生殖醫學會」則在台灣有類似的民間團體,由學生們參照既有的團體運作,自行發展出新的命名與設定,較能不受束縛地提出新的想像。這些角色設定與劇本,其實早在2020年暑假,便由老師初步擬定,但是直到9月開學確定修課學生數後才調整定案。像在修課學生中的Sam Robbins來自英國,因此彈性地增加英國治理助孕科技的Human Fertilisation & Embryology Authority(HFEA)代表的角色。在決定角色的過程中,我們也對行動者清單作了些許調整。例如,原先有「想要生育的已婚男同志」一角,但由於修課人數限制,故刪除這個與其他行動者立場較為重疊的角色,保留了單身女性、有跨國生殖經驗的行動者。另外,課堂上也開放同學們提議增加行動者,像是有同學依據自身對於此議題的理解與原先的知識背景,極具創意地提議增列「生殖科技公司」及「冷凍設備」等行動者,只不過考量可行性及同學扮演意願等因素,最終並沒有納入。經過多次調整,最後建立的行動者名單,請見表1。參與者可以自行決定用本名(例如立委、署長)還是用化名(例如「曾想生」)。行動者的描述,也由扮演者閱讀相關資料、上課共同討論後才定案。
如同前面提到,在2020年暑假已擬定初步劇本,並設定好公聽會、公聽會後的非正式協商、公益法人精子銀行籌備會,以及籌備會後記者會等場景,請見表2。在這四個場景中,各自有不同的協商目標、商議結果及利害關係人,而且在原先的設定裡,除了公聽會外,各行動者可以按照協商走向,自由地參與非正式協商與後續的精子銀行籌備會。然而,在實際演練以及考量台北市立美術館的場地特性後,最後刪除公聽會後的非正式協商橋段,並且彈性調整公益法人精子銀行的運作時間,增加與現場觀眾的互動。滾動式修正劇本、兼顧學生的學習效益,以及公共演出的互動性,是協商劇場排練所必經的歷程。

註1、《人工生殖法》第一條:「為健全人工生殖之發展,保障不孕夫妻、人工生殖子女與捐贈人之權益,維護國民之倫理及健康,特制定本法。」第二條第三款說明:「受術夫妻:指接受人工生殖之夫及妻,且妻能以其子宮孕育生產胎兒者。」
(摘錄自〈「卵子要救濟!」:治理助孕科技的協商、劇場與共學〉,完整內容請見《「協商劇場」在北美館:藝術、科技與公眾參與的五場教學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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