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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只是雇員

在大西洋城木板路上方約兩公尺處,俠客.歐尼爾從他在海洋賭場度假村位於45樓的頂級套房,志得意滿地俯瞰著海濱俱樂部會場。在歐尼爾與海洋之間,色彩鮮豔的小飛機掠過水面,就好像從前在籃球場上,矮小的控球後衛跟著他緊追不捨的樣子。半小時後,他將以一個新的身分,出現在樓下那間俱樂部:DJ。
熟練地轉動唱盤的DJ,是歐尼爾頭銜清單中最新增添的一條,這份清單除了名人堂籃球員外,還包括摔跤手、播客主持人、商品宣傳大使、電視名嘴、副警長、綜合格鬥家,以及:創投家。最後一個頭銜起因於一種情緒,那是大部分人不會和這位325磅(約147公斤)的前NBA球星聯想在一起的情緒。
「恐懼。75%的運動員在從球壇退休兩年後破產,所以我回學校取得商業碩士和博士學位。我觀察像魔術強生及喬丹那些人,而且是非常、非常近距離地觀察。我曾聽人家說:『一定要學投資,而且一定要知道自己到底在投資什麼。』」歐尼爾用他低沉沙啞的聲音,十分嚴肅地告訴我。
因此歐尼爾的學位, 比所有巨星天使投資人同行都高──也為他賺得大量財富。他在二十年的籃球生涯中共賺進約3億美元,一年平均差不多是2770萬美元。他還設法挪出時間當演員(在電影《精靈也瘋狂》中飾演一位5000歲的精靈)以及唱饒舌(他發行過四張專輯)。即使看似擁有一切,但喜劇演員克里斯.洛克仍指出一個令人不安,關乎美國金錢與種族的現實狀況。洛克在2005年說了一段很有名的話:「歐尼爾有錢,但簽支票給他的白人男性,卻是腰纏萬貫。」
至少那似乎是歐尼爾打球時期的情況。在那之後,他慢慢地開始從有錢變成富裕,其中有部分是靠著獲得新創公司的股份而來。他早在1990年代末期開始投資Google,比該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早了好些年。他後來繼續投資飲料公司維他命水及智慧門鈴公司Ring,兩者都以十位數金額賣出。歐尼爾也早在Uber及Lyft完成數十億美元的首次公開發行之前,就擁有兩家公司的股份。他的財產自此估計在億元之譜,只不過他不願詳細說明準確數字。
他說:「如果談起數字,我媽會對我感到失望,因為那會像是在吹牛,所以我不想這麼做。」不過就像他愈來愈多的投資家同儕一樣,他確信即使身為一位退休運動員,他在創投業界的風光,有時並不亞於他球員生涯顛峰期的那幾年。
歐尼爾有先見之明地投資Google,也等於是給其他眾多屬於有色人種的娛樂界人士,一條通往長久財富道路的指引。而這個指引,也是對抗如前述克里斯.洛克描述的那種現實狀況的起點,以及給其他未來巨星天使投資人的致富啟發。
歐尼爾或許在將名氣變現這方面是先驅──注資NBA沙加緬度國王隊,又為他的投資履歷增添光彩。

▍明星也只是工薪仔

從有歷史紀錄起就有名人誕生了,而那些人通常是實際掌權的統治者。所以,名氣的演變值得我們加以探討,才能了解當今的明星是如何利用名氣,為自己賺得大把銀子。
現代對名人的看法,一直要到十五世紀中葉印刷術問世才開始出現,因為科技促進創造力在西方世界擴大發展。在工業革命席捲歐洲時,放蕩不羈的英國詩人拜倫,用他的文字(以及圍繞他私生活的種種風流韻事)擄獲大眾的心,漸漸成為許多人心中第一位真正的超級巨星。
「我知道大眾掌聲的價值,因為鮮少有三流作家能獲得那麼多掌聲。不用我去追求,他們就把我變成一個大眾偶像。」拜倫曾在給出版社的一封信中寫道。即使在當時,名人、創意以及科技的命運,似乎也交織糾纏在一起。1840年代初期,拜倫的女兒愛妲.勒芙蕾絲為尚未發明的電腦發表演算法。也因此,許多人認為她是世上第一位程式設計師。
將近一世紀後,電影的問世帶來另一種傳播方式,讓創作者的身影得以延伸至無遠弗屆,而非只有文字廣傳。早期的電影生態系統,大多採用由愛迪生創造或共同發明的技術。愛迪生控制著從攝影機、印片機到膠片打孔機等所有專利。因此,早期電影工業在二十世紀開端,萌生於愛迪生長居的紐約—紐澤西。
愛迪生的獨霸地位導致許多電影製作人朝西部發展,當地要執行專利權比較困難:在加州若有使用技術侵權的案子,必須在當地提起告訴,在噴射機出現之前,這對東岸的法律作業是一場後勤噩夢。1910年,導演格里菲斯在好萊塢拍攝這個小鎮的第一部作品。這部名為《老加州》的17分鐘默片,讓好萊塢聲名鵲起。不久之後,美國政府破除了愛迪生在電影業的壟斷控制。
「從控制技術來說,這些專利權一直證明是不夠的。」耶魯大學電影研究教授查爾斯.穆瑟說,他指出加州提供的不只是逃離愛迪生的避難所。「西岸提供若干優勢。一是全年幾乎都是好天氣;另一就是景色優美;還有一點是住在洛杉磯的生活支出比在紐約便宜。」
短短幾年,好萊塢成了美國蓬勃發展的電影產業中心。默片讓路給有聲電影,一些明星創立獨立製片公司;還有些則從新興的片廠制度搾取可觀金額。卓別林拿到八部雙軸喜劇短片(每部的長度大約是現代的半小時情境喜劇)、100萬美元的合約(現今約1800萬美元)。到了1919年,他與格里菲斯及另外兩位明星同行:道格拉斯.范朋克及瑪麗.畢克馥,合作創立聯美電影公司,一家由演員擁有及管理的製片廠。但他們無法像往昔的雇主那樣快速發行電影(或建立能與之抗衡的發行傳播網路)。到了二十世紀中,聯美電影的創辦人不是賣出股權,要不就是過世了。這家製片廠後來多次易手,漸漸偏離原來的創設使命。
隨著時光流逝,好萊塢最有名氣的名人依然深陷財力平庸之困境。奧斯卡得獎演員詹姆斯.賈格納在1930年代初期,每周收入1250美元,當他發現狄克.包威爾(和賈格納一樣是音樂歌舞片演員,生涯後期一直在扮演黑幫分子)的收入卻達到4000美元時,愈發耿耿於懷。他揚言要離開大銀幕,去哥倫比亞大學攻讀醫學,因為在當時,醫生的薪水完全是演員難以望其項背的,而他的雇主心知肚明。1932年賈格納提出抗議之後,華納電影公司給他新的合約,保證每周支薪3000美元;到了1935年,又提高到4500美元。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吝嗇的製片廠意圖給重返好萊塢的戰爭英雄限制收入上限。媒體公司美高梅企圖強迫吉米.史都華先補足他因在歐洲打仗五年所累積的工作時數,再談新條件。經過來回爭執交涉,製片廠做出決議,判定他先前的合約終止,史都華不再是美高梅的員工。因此他接下來的演出,必須屈就一部小型的獨立製作影片:《風雲人物》。

▍明星可用來代言,其他人靠邊

二十世紀前半,唯一算得上充分將名氣變現的明星是貝比.魯斯。當時的運動員在一連串的球團選擇權下,被球隊以合約約束綁定。魯斯與波士頓紅襪隊的第一份合約是在1914年簽訂,保證三年的年薪是3500美元,如以今日的幣值計算約為88000美元。紅襪隊在1919年球季之後將他交易洋基隊,沒多久,魯斯在經紀人克里斯提.威爾許的協助下,奠定他最佳棒球選手以及球場外最吸金明星的地位。1926年,魯斯靠打球賺進52000美元薪水,又拿下在球季後進行十二周綜藝巡迴表演的10萬美元合約,另外還在好萊塢電影《貝比回家》擔任主角,賺進大約75000美元。
不過,魯斯的業外活動並非全都成功。曼哈頓一家名為「貝比魯斯男子商店」的男士服飾用品店僅維持六個月;而一款名叫「魯斯全壘打」糖果點心,則是在「寶貝露絲」(Baby Ruth,以當時總統克利夫蘭的女兒為名)製造商提出申訴後,被美國專利及商標局否決。
不過魯斯的副業收入也讓他在與洋基協商薪資時,握有談判籌碼。洋基隊在1930年的球季前,拒絕將他的薪資提高到10萬美元,魯斯就提醒老闆,他「就算今天離開球壇,這輩子每年都能有25000美元收入。」洋基隊立刻將他的薪水從7萬美元調升到8萬,比次高薪的球員高出四倍有餘(投手賀伯.潘奈克的薪資是17500美元)。
「魯斯擁有各種手段,可用來行銷推廣洋基隊。」長期擔任道奇隊主管的羅伯特.史維普說,「明星球員可用來代言,其他人靠邊。」
在被問到經濟大蕭條期間, 拿到的薪資比胡佛總統更高有什麼感覺時,魯斯給了一個很有名,但也許是後人虛構的回答:「有何不可?我一整年的表現比他還好。」魯斯賺的或許比胡佛多,但現今三大主要運動的最低年薪,都高於美國總統薪水。而且對棒球等領域的大部分大牌名人中,二十世紀中的代言合約所給予的,只是當代明星九牛一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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