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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音樂:唱的是《聖經》,最有名的一首是牛頓寫的詞

說起福音音樂的歷史,基本上可以追溯到美國人買非洲黑人當奴隸的那個年代。為了方便和主人交流,黑人要學習語言,教材就是簡單的基督教音樂。後來黑人發展出了自己習慣的演唱方式,可能帶點兒口音,可能旋律有點兒怪,但是語言的確都是英語,白人也就沒多加批評。就這樣,一種從黑人嘴裡唱出來的基督教音樂形成了,黑人兄弟管它叫「福音」。
「福音」是基督教詞彙裡比較專業的中文翻譯,大白話說就是「好消息」。我才疏學淺,沒什麼文化,所以關於「福音」這個詞,我只能追溯到《新約聖經》裡的福音書,比如《馬太福音》、《路加福音》等。
福音音樂是一種沒有樂器演奏的基督教音樂,原因不是遵從原教旨,而是因為黑人沒錢,買不起樂器,主人淘汰下來的也不給他們,所以只能跺腳打節拍加清唱。這種行為後來被歸納為一個詞,叫A Cappella,這個詞也被視作一種音樂風格的名字。前些年看《我是歌手》節目裡提到這個詞,主持人直接音譯為「阿卡貝拉」。但阿卡貝拉不是一個音樂風格詞彙,而是一個行為名詞。雖然說「阿卡貝拉」顯得更高級,但是我們也可以簡單的將它理解為清唱。
雖說福音音樂應該是屬於黑人的音樂,但是被黑人最廣為傳唱的那首福音歌曲是白人寫的,而且他不是普通的白人,而是一個販賣黑奴的白人,叫「牛頓」。這個牛頓不是被蘋果砸到的牛頓,發現地心引力的那位叫以艾薩克.牛頓,我們說的這位叫約翰.牛頓,是一個詩人兼牧師。
詩人牧師牛頓在成為詩人和牧師之前,在海上當過兵,23歲那年遇上了一場海難。他之前不信上帝,但是在那時候卻祈求了一下上帝,結果海難還真的避過去了。他覺得兩者可能有關係,然後把這事琢磨了25年,終於在他48歲那年寫出了Amazing Grace,中文一般譯作〈奇異恩典〉。
如今說到這首歌,很多人都會說是約翰.牛頓寫的。但是,當時牛頓只寫了詞,沒有寫旋律,或者說,不是今天流傳的這個旋律。現在比較普遍的一個說法是,我們今天聽到的這個版本的旋律源自英國的一個民間高手。
〈奇異恩典〉誕生的時候就是一首詩,或者說是一段演講詞當中比較振奮人心的段落。後來這個段落被廣為傳誦,但傳的主要是詩詞部分,原因在於,傳教的目的不是教音樂,而是要讓人記住詩詞的內容,起到鼓舞振奮人心之功效。所以當時的牧師沒有什麼原創概念,通常是拿著自己喜歡的詩詞,跑到一個地方問當地人普遍會唱什麼歌,然後把詞填到這首歌裡面去。熟悉的旋律,不一樣的歌詞,唱來唱去唱熟了,也就寓教於樂的記住了。

藍調音樂:唱出黑人艱苦生活的心聲

福音音樂唱《聖經》,藍調音樂唱生活,尤其是給農場主幹活時的艱苦生活。所以說,最早的藍調音樂相當於黑人的勞動號子(按:工作歌曲,邊工作邊唱歌,為工作需要而唱的歌)。不光勞動的時候唱,業餘也靠這種音樂打發時間,抒發情感。
今天人們在定義藍調音樂時,會用許多樂理上的規範去總結歸納藍調音樂的聽覺感受,這樣的形容往往帶有如下關鍵字──5聲音階、12小節。但是當年最早玩藍調音樂的黑人可是不懂樂理的,所以這種歸納總結只是透過人工大數據的方式,分析了大量藍調音樂,然後就不負責任的給藍調音樂在音樂性上做了許多說明和定義,彷彿你不按照這些方法寫歌,寫的就不是藍調音樂了。
其實早年藍調音樂根本沒有什麼規矩,就是黑人歌唱生活的音樂。來自達拉斯的黑人歌曲就叫達拉斯藍調,來自曼非斯的就叫曼非斯藍調。藍調音樂誕生得很早,但是因為黑人識字率比較低,沒辦法把這些記錄下來。直到20世紀初,藍調音樂這個說法才漸漸出現在幾本歌譜裡。
後來,藍調音樂這個詞就逐漸廣為流傳了,尤其是在賣唱片的人看來,這是一個特別有用的詞。最早藍調音樂等同於黑人音樂。當時美國賣唱片的人只給音樂做兩種分類—黑人音樂和白人音樂。黑人音樂被稱為「藍調音樂」,白人音樂被稱為「鄉間音樂」。
但是藍調音樂發揚光大基本上是1920年代之後的事情了。在此之前,因為錄音技術還沒那麼好,再加上當時大多數人沒有意識到藍調音樂對於後來全世界音樂發展史的重要意義,所以保存下來的藍調音樂非常少,只有美國國會圖書館民歌檔案館保存著一些錄音。這些錄音不是正式出版的唱片,而是像記錄非物質文化遺產一樣被錄製、整理、收藏下來。
所以,1920年代之前,藍調音樂裡的明星寥寥無幾,幸虧多年後,超脫樂團(Nirvana)翻唱了一首〈你昨晚睡哪兒了?〉(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才讓許多人發現了最初藍調音樂的魅力,順便記住了「鉛肚皮」(Lead Belly)這個名字。雖然是翻唱,但超脫樂團還是改了一下歌名,這首歌在藍調歌手鉛肚皮那裡,叫〈在松樹林裡〉(In the Pines)。
近些年我還聽過一個比較有意思的翻唱版本,來自一位名叫鍾玉鳳的琵琶演奏家(按:臺灣淡水人),她和藍調吉他手陳思銘合作過一張名為《藍.掉》的專輯。因為琵琶和吉他都是起源於一種名為魯特琴的樂器,魯特琴在西方發展成了吉他,在東方發展成了琵琶,於是他們想透過這兩種樂器探索一下東西方文化的融合。
專輯中有一首歌,就翻唱自鉛肚皮的〈在松樹林裡〉,只不過他們在翻唱之後,給這首歌曲取了一個更加中國化的名字—〈風入松〉。
1920年代是藍調音樂從農村走入城市的年代,因為經濟蕭條等原因,越來越多的農民光靠種地已經很難養活自己,於是他們走進城市,去工廠打工。在這個過程裡,進城的不僅僅是農民工,還有他們聽的音樂。
藍調在那個時候似乎變成了一個暗號,告訴黑人:這是你們聽的音樂。然而在白人看來,藍調音樂等同於「白人不宜」的音樂,那感覺就如同「兒童不宜」這個詞一樣。

嘻哈:不只是幫派和饒舌

嘻哈就是黑人的龐克音樂。和最早的龐克一樣,嘻哈也是來自街頭的文化,都是一群不去上學的孩子在一起做的事。在這一節裡,我盡量講得簡短一點,因為現在嘻哈在中國很火,詳細介紹的書很多,我只是講幾個嘻哈歷史當中不常見的說法,或者不常見的角度。
首先,「Hip-Hop」這個詞如果真的按照其來源翻譯,不應該翻譯成「嘻哈」這樣一個我們沒有的概念,而應該翻譯成「左右」,就是我們軍訓時教官說「左右左」的那個左右。教官在喊「左右左」時,不可能真的喊「left right left」,太囉唆了,所以一般會用一個特別順口的音節搞定,「hip」和「hop」就代表了喊口號時的「左右左」。
如果你仔細聽教官喊的口號,就會發現他們在說「左右左」的時候,其實發音也不是十分的標準,而是由一個更加短促有力的音代替。
這個詞之所以後來和嘻哈扯上關係,主要是因為最早一批嘻哈從業者當中,有一個名字特別長的組合,名叫「閃耀大師與憤怒五人組」(Grandmaster Flash and the Furious Five),其中一個成員就是最開始用這個編造出來的詞彙開玩笑的人。
從聽覺上來講,嘻哈是早已存在的音樂,只是「嘻哈」這個詞是在1980年代開始漸漸流行的新概念。嘻哈音樂此前被叫作「放克」(Funk),是節奏藍調和爵士樂參雜在一起產生的音樂,誕生於1960年代,是那個年代的黑人樂團音樂。和搖滾樂一樣,都是用在舞會伴奏的,唱得比較野,有時候甚至連說帶唱,於是一不小心形成了最早的說唱。
這種音樂誕生時,正好趕上馬丁.路德.金恩〈我有一個夢想〉的即興演講,金恩博士就此成了底層黑人的偶像,黑人向他學習如何張嘴就來。這個張嘴就來的本事,就是後來我們常說的「Freestyle」。所以今天黑人會把馬丁.路德.金恩當作 Freestyle的老祖宗。
紐約在1977年時發生過一次比較嚴重的停電事件,停電期間,打砸搶現象猖獗,很多樂器店的鼓機(按:Drum Machine,可以模擬鼓組及其他打擊樂器的聲響)和電唱機都不見了,趁亂打劫這批樂器的人,後來成了第一批嘻哈音樂的製作人。
他們買不起樂器,只能拿已經有的黑人音樂唱片做音樂部分的採樣,然後用鼓機編一段節奏進去,旁邊再有一個馬丁.路德.金恩崇拜者在那兒吆喝。
因為全世界的人都愛評選「四大」,所以人們把另外兩項當時黑人喜歡的事物也融入其中,一個是塗鴉、一個是街舞,和說唱、混音一起組成「嘻哈四大元素」。
如今看《中國新說唱》,節目裡面說「熱狗」(MC Hotdog)他們代表的流派是「old school」(舊式),這是一個很有誤導性的說法,因為並沒有一輩子的old school,新一代出來,上一代的school再new(新),也都會變成old。
如今經常被提及的最早的說唱明星,可能就是1980年代中期出道的那一批了。Run-D.M.C.樂團和LL Cool J都是那一代人。
在野獸男孩(Beastie Boys)1986 年的專輯《Licensed to Ill》發表之後,嘻哈終於「上臺面」了,《Licensed to Ill》被認為是第一張在商業上取得成功的嘻哈專輯,雖然許多玩嘻哈的黑人當時並不承認這個組合,因為他們都是白人。但這又有什麼關係呢?反正這種音樂形式被推向了大眾。1986 年到1992 年被稱作是嘻哈的黃金年代,之所以這麼說,不光是因為那個年代嘻哈音樂人賺的錢多,也因為當時嘻哈音樂的風格變化多樣。
嘻哈製作人在掌握了嘻哈製作的基本要領——節奏與採樣後,開始從各種音樂當中採樣,那時候彷彿每一首新歌都能代表一個全新風格。
這期間,美國西海岸有一派說唱歌手專門唱大哥題材,很受大哥們的歡迎,這些人就是最初的幫派繞舌。後來幫派繞舌大致分為兩派:一派是紐約派,俗稱東海岸;一派是洛杉磯派,俗稱西海岸。後來兩派老大分別都被弄死了,所謂幫派時代也就結束了,兩派小弟各立門戶,一時間出現許多新風格。直到後來底特律來了一個白人小夥子,藝名阿姆,他的出現,讓嘻哈紅遍了全世界。
2000 年之後的那10年,主要是傑斯(Jay-Z)和肯伊.威斯特(Kanye West)的時代,他們不僅讓嘻哈紅了,還讓嘻哈變了。嘻哈這時候變成了一門生意,除了唱片和演出之外,如今還有一個嘻哈的生意是潮牌。幾乎每個潮牌的背後都有一個嘻哈大拿(按:指在某方面有權威或掌握大權的人)。
與此同時,2000年後,嘻哈在世界各地開花,任何一種文化都能和說唱結合,變成一種新風格。在眾多形容新風格的名詞裡,有3個至今依然比較有名。
第一個叫曠課(Crunk),是1990年代末期開始出現的一種音樂,簡單來說就是電子樂的鼓點配上說唱。
第二個叫恍惚嘻哈(Wonky),這是2000年之後開始興起的一種新風格,也是在當時的電子樂基礎上發展出來的。當時的電子樂傾向於碎拍,恍惚嘻哈可以理解為碎拍基礎上的說唱音樂。
在進入21世紀之後,說唱音樂還有一個變化的趨勢,就是「說」的部分越來越旋律化,如今的集大成者就是「陷阱音樂」(Trap)。這也是今天飽受批評的一種音樂,大家為了批評Trap,甚至找了許多道德上的理由,最典型的一個就是「Trap」在美國俚語當中指毒品交易的場所,以此證明聽Trap 不是什麼好習慣。
首先,這其實沒什麼好壞的問題,只有新舊的問題,或者是對於個人來講習慣不習慣的問題。
還有一點,這個世界上大部分流芳百世的風格名詞,最開始都不是什麼好話,所以按照這個規律,也許再過20年,聽Trap的一代人長大了,有了自己的話語權,可能也會起來為他們青春時聽到的音樂書寫它在歷史上該有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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