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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在父母」和擇偶

有句俗話說「知更鳥總是唱同一首歌」,這句話常用來說明家庭的遺傳(生理、心理)對個人命運造成的影響。有些人在選擇伴侶時,會刻意挑選或逃避那些像他們父親或母親的人,他們要不是對好的那一半充滿期待,就是對壞的那一半心存恐懼。但不管怎麼挑選或逃避,許多人最終卻發現自己或多或少的在重複父母婚姻的模式,而他們的配偶則總是變成那個他們喜愛或憎厭的父親或母親。

到底是什麼原因,使這些家庭的模式像基因一樣的傳承下去?行為心理專家會說,因為父母的婚姻是小孩第一個經驗到的婚姻模式,關於兩個人如何在親密關係中合作、不和、爭吵和原諒的種種,都天天在小孩眼前上演。小孩總是會介入,他們或許贊成父方或母方,有時立場轉變,有時兩相為難,而每次的介入都會對他們的人格和思想、情感模式造成影響,他們學習到的對錯原則、愛恨原則、施受原則,都成為日後和配偶互動時依據的參考系統。

在人類的行為互動中,某類行為總是易於激起某類反應,所以一個認同母親原則的男人,即使他自己起先跟父親一點也不相像,但可能在婚姻生活中透過妻子,而體悟到父親會有的反應。

在個人本命星圖中,太陽和月亮的位置通常代表父親和母親,而太陽和月亮的相位可反映出父母雙方的關係,如果太陽和月亮合相,通常代表父母雙方是頗為相像的人,父母雙方對事物的看法與行為都較接近,兩人因此可能都是嚴父嚴母或慈父慈母,因此小孩的父性原則和母性原則的學習必有一方欠缺,造成小孩無法學習互補的原則和彈性的關係,這種小孩日後常見的問題,則在於無法與和他們不同的人相處,他們總認為自己是對的、別人是不對的,最後只好找一個和他們極為類似的對象結婚,婚後他們也常發現生活枯燥與乏味,畢竟和另一個自己朝夕相處不是件有趣的事。當個人本命星圖中,太陽和月亮成九十度四分相時,通常父母的關係中充滿衝突,父母親個性極為不同又無法發展出互補的關係,而形成長期人格和情緒的鬥爭。父母爭吵、冷戰、熱戰,甚至打架是家常便飯,在這種家庭長大的小孩,當事人會逐漸接受親密關係等於戰爭的想法,而當他們長大之後,如果和伴侶有衝突,童年的模式立即就浮上心頭。他們往往不能心平氣和的解決彼此的爭議,昔日童年的經驗從未教導他們說理,只會爭吵,而他們攻擊性的情緒也使得即使是好脾氣的伴侶,有時也不得不以激烈的情緒反應來保護自己。如果太陽月亮彼此對衝得十分嚴重,也就是兩者是度數相當精準的一百八十度對立相,通常父母雙方的衝突會更為嚴重,甚至最後導致離婚。小孩子通常都會經驗離婚前一長串的創傷,看著兩個關係親密的人如何一步一步的變成敵人,吵架、打架、不斷指控對方、歇斯底里或火爆蠻橫,這些情緒失控的行為都將對小孩的人格和情緒造成極大的傷害,進而使小孩發展出一套雙重的人格和情緒以保護自己。

當小孩長大後與他人建立親密關係時,由於童年父母分手的陰影,使他們不敢真正展示原有的人格和情緒,通常會「否認」、「掩飾」一部分的自己。譬如說,只強調太陽的人格而徹底掩飾月亮的情緒,這使他們變成很難相處的人,而當婚姻或親密關係出現困難時,通常他們的保護系統也很快就瓦解,內心積壓的人格和情緒的衝突終於浮現而帶出極大的爆發力,這時他們常發現自己又陷入當年父母關係的暴風圈中。

當太陽月亮形成一百二十度或六十度和諧相位時,通常代表父母雙方具有協調的性格和情緒,比較能和諧相處,而協調的性質可能是一致性的(例如同在風、火、水、土象星座)或互補性的(例如風象星座與火象星座、土象星座與水象星座)。這些模式也常成為小孩日後尋找理想伴侶的鑄模,他們較容易和他人建立穩定的親密關係,遇到婚姻難題時也比較心平氣和。這樣的婚姻並不代表一定像他們的父母一樣太平無事、白頭偕老,還必須參考其他行為指標,但至少代表當事人易於應對困難的關係,即使分手,也多半好聚好散,雙方仍是朋友。除了太陽和月亮之間的相位,第四宮父親宮和第十宮母親宮也反映了父母親的關係及其對子女的影響。就像第十宮內如果有陽性元素的行星(如太陽、水星、土星、天王星),或第四宮內有陰性元素的行星(如月亮、金星、冥王星、海王星),則代表子女的陰陽認同將和傳統的父母角色衝突,因十宮內的陽性元素,代表母親具有強烈的陽性氣質,子女從母親身上學習到的是陽性力量,而第四宮內的陰性元素,代表父親具有強烈的陰性氣質,而子女從父親身上學習到的是陰性力量,因此造成子女在選擇伴侶時產生很大的困惑。土星在第十宮常被當成判斷是男同性戀的指標,因為兒子感受到的女人(母親)是競爭的、壓制性的、拒絕的、限制的,造成他們以後和女性相處,尤其是性關係上極大的障礙。因土星的影響,使他覺得自己在女人面前無論心理上或生理上都很可能無能。

而當女性的十宮內,只具有陽性元素時,則代表當事人的母親認同是以男性形象出現,當事人在發展個人的女性特質時必然會遭遇到困擾,通常這樣成長的女兒常變成比較中性或陽剛的角色,當她們的陽性認同過分強大時,就可能會去找另一個女性來彌補她們自身缺乏的陰性特質。

而第四宮內只具有陰性元素時,情況剛好相反,父親通常是軟弱的、陰柔的或具有優秀的女性特質,如會做菜、照顧女兒等等。男性通常在發展個人的陽性特質時有所困擾,他們常會成為父親型的好男人,敏感、體貼、溫柔,他們欠缺的陽性特質則會以尋找一個具有陽性特質的女性來彌補。

女性在適應第四宮中的陰性元素時比男性問題大,因父親的軟弱及陰柔的特質,常使得女性不知如何接受這個父親,她們常常心中怨恨自己不曾擁有像別的小孩有個強壯、勇敢、強悍的父親,而這份失落感將延續到成年,她希望自己跟個比父親更強的男性在一塊,卻不知如何相處,而叫她選擇跟父親一樣的男人的話,她又回到了童年的不滿中。

除了第四宮和第十宮,陽性元素行星靠近IC(第四宮宮位起頭)和陰性元素行星靠近MC(第十宮宮位起頭)時,造成的影響也和四宮、十宮相同。當第四宮(或IC)和第十宮(MC)中同時具有不同的行星,而第四宮(IC)是陰性元素,第十宮(MC)是陽性元素時,不僅子女有認同上的困難,如果這些行星又形成一百八十度的對立相位(誤差值在五度內),則代表當事人因父母角色的互換而產生極大的衝突,譬如說女強人式的陽性妻子十分怨恨陰性丈夫的無能,而丈夫也不滿妻子的霸道。這種衝突使得子女在適應未來的伴侶時產生更大的問題,譬如說娘娘腔的兒子怕女生不喜歡他,而男人婆似的女兒總認為男生一定會排斥她。

即使四宮(IC)中是陽性元素,而十宮(MC)中是陰性元素,如果兩者對立(度數五度內),則雖然雙方父母代表的陰陽特質符合傳統規範,使得子女的學習較明確,但由於陰陽相對,通常代表當事人的父母不能陰陽互濟,而是陰陽對立,譬如說陽性丈夫十分霸道、強悍,一點都不懂得溫柔體貼,而陰性妻子又過分軟弱,總是逆來順受、委曲求全。這樣的衝突模式也會對子女產生不好的影響,子女要不認同同性別的父母,而變成一樣的混蛋或可憐蟲;就可能不認同自己同性別的父母,而產生了性別認同的困惑和性別身分的迷失。

在我們的人際關係中,兩人之間常常不是一加一等於二,而是一加一等於六,除了雙方自己外,雙方的父母都捲入了這種關係。一般人較常感受到的是通過外在的關係,譬如說兩個人結婚後常常牽涉到和彼此父母相處的問題,但真正影響兩人關係的,並不是麼「外在」——有時雙方或某一方父母早已不在人間了,或遠在國外等等——而是兩人「內在的父母」常常影響到關係的本質。有時當雙方的關係出現了大的危機,而無法解決時,光靠兩個人開誠布公坐下來談都不夠,必須能讓「內在的父母」現身,才可能看得清楚問題癥結。父母對我們的好影響、壞影響就像一個鑄模,形成我們的人格和情緒大部分的原型,我們雖然不能改變我們的父母,但我們卻可以改變我們的「內在父母」,而使他們不再成為困擾我們、妨害我們的惡魔。改變「內在父母」的過程十分艱難,也不是短時間內可以達成的工作,但對於因父母關係錯誤的模式而深受其害的人而言,這個努力絕對值得,要改變「內在父母」,首先就必須學習原諒,視父母為凡人而不是權威,承認他們也有犯錯的「權利」,不要對他們期待過高,要客觀的看待他們。重新檢討自己的童年,不要企圖在父母的關係中做一個裁決者。相信人要為自己負責,如果一個不幸的母親或父親選擇了一個壞的配偶,那是他們「自己做的選擇」,他們的受害或受苦都應該只由他們自己承擔,而子女不應成為替罪羔羊。如果彼此不能相處的父母分手了,別當是自己的錯或哪一方的錯,人與人能相處而分開並不見得是一件壞事,要學會接受生命中的失敗。如果父母雙方沒有分手而繼續維持惡劣或痛苦的關係,即使他們口口聲聲說是為了孩子犧牲,也不要接受這份情感的勒索,他們或許可憐,但他們的可憐不在於犧牲,而在於不成熟的擔起成人的責任。不過要記住,是他們選擇了留在婚姻裡,小孩不須為此負責。當我們清除附著在「內在父母」上的許多情緒障礙之後,我們就須開始為自己塑造一對能指導、照顧、保護我們的理想「內在父母」。他們將是陰性元素和陽性元素平衡的發展,他們是一個和諧的、相輔相成、共生共活的聯盟。而這樣的「內在父母」將帶給我們一個真正和諧、滿足、完整的親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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