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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書】漫畫 資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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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pital 21
勞動者無法做多少事
就領多少錢

日薪才1萬圓,卻能創造2萬圓價值
   我們已經知道,資本家要獲利,就必須創造「剩餘價值」。接下來,我們要深入探討剩餘價值的概念。
  五代的服飾品牌morpho招聘了兩名新員工,雇用條件是一天工作8小時,日薪1萬圓。假設她們4小時能製作出一件價值1萬圓的衣服(當然,morpho的訂製服飾沒有這麼便宜,也不可能這麼快完成,這裡是用便於理解的數字來說明)。換言之,她們只要工作4小時,就能生產相當於自己日薪價值的產品。
  然而,她們與五代締結的契約是一天工作8小時,因此必須再勞動4小時。而這額外的4小時,又可創造出1萬圓的價值──這就是額外產生的「剩餘價值」。

交換價值低於使用價值的特殊商品
  她們的日薪1萬圓是勞動力這個商品的交換價值。但是,她們所出售的勞動力,其使用價值──也就是實際的勞動能力,卻能創造超出1萬圓的價值。
  換句話說,勞動力是一種使用價值大於交換價值的特殊商品。她們的日薪1萬圓,實際上僅是工作4小時所得到的生活費,而額外工作的4小時並未獲得支付。換言之,她們的工資並不是全部勞動的報酬,而只是維持勞動力再生產所需的費用。相對的,資本家正是透過她們所創造的剩餘價值來獲取利潤。因此,資本家總是想盡辦法要增加剩餘價值。

※請對照圖解:資本家創造剩餘價值的機制


Kapital 22
資本家希望勞動者一天
能工作二十四小時

《資本論》應該從〈第8章〉開始讀起
  馬克思對勞動者說,《資本論》要從〈第8章〉開始讀起,因為這一章的內容全都與勞動者切身相關。這一章的標題名為「工作日」,也就是勞動者一天的工作時間。
  勞動者的工作時間由兩個部分組成:必要勞動時間(創造相當於工資價值的時間)和剩餘勞動時間(創造剩餘價值的時間)。以前一節的例子來說,4小時是「必要勞動時間」,之後的時間則屬於「剩餘勞動時間」。從勞動者的角度來看,工作到超過必要勞動時間似乎是多餘的;但對資本家來說,必要勞動時間僅能回收成本,無法帶來利潤。
  這並不是說資本家想欺騙勞動者。資本家支付工資,勞動者則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簽訂契約。這個機制的關鍵在於,「勞動力」是一種使用價值大於交換價值的特殊商品。因此,資本家都希望將勞動時間做最大限度的利用,因為勞動時間越長,創造的剩餘價值就越多,資本家的利潤也就越大。
  馬克思以當時英國的勞動現場為例,批判過度勞動帶來的後果。過去的封建社會,人民必須承擔義務性的徭役。在工業革命初期,英國的勞動時間基本上長達12小時。到了馬克思的時代,雖然法律已將工時限制在10小時以內,並要求工廠提交報告以確保遵守規範,但實際上,這些規定往往名存實亡。有些勞動者甚至一天要工作16小時。不過,這種情況並未持續太久,資本家與勞動者之間的階級鬥爭終於爆發,《工廠法》於焉而生,女性與兒童的勞動時間也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強迫延長勞動時間就是剝削
  我們再回頭看看漫畫中的五代。身為morpho的負責人,五代的身分是資本家,但同時她也參與服裝製作的勞動。因此,她既是資本家,也是勞動者。五代讓員工和左右田按照規定時間下班,但自己卻在工作時間結束後繼續加班。
  換句話說,五代透過延長自己的勞動時間,來創造更多的剩餘價值。從五代的立場來看,這或許是不得已的辦法,但這種情況就等同於她在剝削自己。

(精彩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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