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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書】唐代高層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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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使職的起源與職事官的相互演變

唐代職官制度最重要的特徵是什麼?構成唐朝「一代之制」的,又是什麼?最好的答案,莫如上引杜佑的這一段話,出自《通典》卷19〈職官一‧歷代官制總序〉。這是一篇提綱式的序,從中國神話傳說時期的伏羲、神農說起,歷夏商周、漢魏晉南北朝和隋,一直講到唐代的官制。因為是提綱式,所以只點出每一代官制最重要的特色和精神。杜佑提到他自己的本朝,最後的結論便是「設官以經之,置使以緯之」這幾句話,說明他眼中的唐制,「官」(職事官)和「使」(使職)同樣重要。職事官是「經」,使職是「緯」,兩者都有必要設置,缺一不可。兩者相互配合,才能「百司具舉」,完成「一代之制」。

杜佑(735-812)本人的官歷便是一個好例子。他從18歲入仕,直到78歲才退休,任官長達六十年,是唐代極少數仕宦生涯如此長的官員。他最先是「以蔭入仕」,先任兩種職事官:濟南郡參軍、剡縣丞,然後他就開始在韋元甫的浙西和淮南幕府擔任一系列的基層幕佐使職。跟著,他又任職事官撫州刺史,再入朝為金部郎中。他壯年以後,幾乎都在任使職,包括容管經略使,水陸轉運使,嶺南、淮南諸鎮節度使,也曾以戶部侍郎的身分判度支(一種使職),又當過「使職之最」的宰相。他這一系列的官職,都是職事官和使職交錯的,宛如他在《通典》所說,以官為經,以使為緯,也是唐代不少士人文官的典型經歷。

因此,杜佑對職事官和使職的特徵和差別,是有親身體會的。他這一番話,不是紙上談兵,而是親身觀察的結果。他深知,到了唐後半期,傳統的三省六部九寺等職事官制度,已無法應付日益複雜的時代需求。唐皇朝不得不委任各種使職,來彌補職事官的不足。

一、唐代的「官」與「職」

杜佑所說的「使」,在唐代文獻中也常稱為「職」(使職的職),比如在下面要引用的白居易〈有唐善人墓碑〉。職事官和使職是兩類不同的官員,但在杜佑看來,都很重要,要配合任用,才能治理國家。然而,現代學者對唐代職事官和使職的分別,幾乎已經不了了之,不求甚解。今人研究唐代職官制度,大抵皆一面倒傾向那些有官品的職事官,常忽略無官品的使職,以致看不清唐代官場如何真正在運作,宛如管中窺天,看不到整個活的制度史。但唐人對職事官和使職的差別,是很敏銳的,遠比今人敏銳。上舉杜佑的話便是一個明證。另一個極佳例子,見於白居易為他好友李建(764-821)所寫的一篇墓碑〈有唐善人墓碑〉中的一段話:

公〔指李建〕「官」歷校書郎;左拾遺;詹府司直;殿中侍御史;比部、兵部、吏部員外郎;兵部、吏部郎中;京兆少尹;澧州刺史;太常少卿;禮部、刑部侍郎;工部尚書。「職」歷容州招討判官;翰林學士;鄜州防禦副使、轉運判官;知制誥;〔知〕吏部選事。「階」中大夫。「勳」上柱國。「爵」隴西縣開國男。

首先要澄清一點,以免誤解。白居易這裡所說的「官」,指職事官(前面杜佑所說的「官」也如此);「職」則指「使職」。這跟現代學者的用法完全相反。今人喜歡把唐代的職事官、散官、勳官和爵號,簡稱為「職散勳爵」,以「職」代指職事官。但唐人從未有這樣的簡稱。在這篇墓碑中,白居易明確把職事官簡稱為「官」(取職事官的最後一字「官」),而他的「職」則指使職,跟今人的用法不同。

關鍵在於今人的簡稱「職散勳爵」中,竟不包含使職,由此亦可證今人是如何忽略使職。但白居易則把李建所有的使職,都一一寫入他的墓碑中,給予應有的重視。因此,白居易對李建一生所帶的官銜,就有了五大分類,多了「職」(使職)一項。今人的「職散勳爵」四大分類,不理會使職,反而失之粗疏。至於白居易所說的「階」,指散官階;「勳」指勳官;「爵」即「封爵」,跟今人用法相同。後面三種官銜,都無實職。「階」只是一種秩階的官銜。「勳」和「爵」,則都是榮譽加官。

李建一生所帶的官銜中,只有兩種有實職,白居易清楚將之放在最前面的兩大類:一是「官」(職事官),另一為「職」(使職)。顯然,這樣的分類是有意義的。

唐人對「官」和「職」有清楚的劃分,我們還可以再舉一例為證,亦見於墓誌,在杜牧為他好友邢群寫的〈唐故歙州刺史邢君墓誌銘并序〉:從結構的角度看,《待定稿》雖然號稱「上古史」,其實不是傳統的上古史。依據李濟的說法,傳統的上古史著重在政治史且完全依賴傳世文獻,《待定稿》則具有以跨學科的視野──包括古環境、考古、歷史、文學、思想等──重新改寫中國上古史的宏觀氣魄。而且放棄《史記・五帝本紀》與〈夏本紀〉中具有「神話」性質的諸種記載,以考古重建的「史前史」來替代。《待定稿》的信史開始於商代(晚商),商代以前則使用考古資料,這是一個比傅斯年還要激進的態度,可謂新大陸考古學的精神。在李濟的上古史的構想裡,還認為需要跨出現在中國的框架,涵蓋東北亞(包括西伯利亞)、東南亞與中亞,徹底地了解不同史前文化的現象與關聯,這與「中國中心」的傳統中國史──局限在中國的地理空間之內,其登場上演的舞台是巨大又孤立的──有所不同。這幾點即使是現在也不易做到。

從「目標」上整體評估,《待定稿》所有的文章還處於描述與分析階段,可能描述還多於分析,很少有框架性與理論性的思考,這是李濟這一個世代未能做到的事,當然這樣的要求,對於開始起步進行科學考古的世代而言,是過度要求了。李濟的學生張光直則很有意識地將中國古代文明的形成放在世界古代文明框架來考察,或者提出新的理論,或者用在其他地區形成的理論討論古代中國,進行對話,並修正既有的理論。所以持續張光直的路線,進一步跨出描述與分析的局限,深化理論性與框架性思考,和其他古文明、古文化研究進行對話,是我輩應當努力的目標。

中國傳統的古史觀以《史記》為例,在商代之前不僅有夏代,還加上了連司馬遷本人都質疑的〈五帝本紀〉,將歷史延長了將近1,500年。進入20世紀以後,一方面有顧頡剛等倡議的古史辨,提出古史的「層累地造成說」,指出古史成立的時代愈晚,古史所涵蓋的時間範圍愈長,藉此將早期不可信的部分徹底斬除。同時也有如徐旭生《中國古史的傳說時代》引進了「神話」、「傳說」等概念,提出「神話(或傳說)時代」,於是出現「黃帝集團」、「苗蠻集團」、「東夷集團」等概念。他從歷史地理的分析認為豫西的伊、洛、潁水,以及晉南的汾、澮、涑水與夏族的關係密切,因而展開「夏墟」的踏察,發現了河南偃師二里頭等遺址,導引了二里頭、王城崗、東下馮甚至陶寺遺址的發掘。他的貢獻為學術界所肯定,但是他將「神話傳說」與考古的概念結合,對於下幾代的學者而言,卻逐漸變成一種觀念上的障礙,無法讓考古學發揮應有的功能。比方,陶寺文化與二里頭文化在他的概念引導下,兩者都與「夏族」有關,然而從考古資料看來兩者的主要陶器類型截然不同,在方法學上很難想像同一個「族」,在前後相連的兩段時間使用截然不同的器物群。陶寺的發掘者或許因為在時代與考古內涵上無法聯結夏(或二里頭文化)而改以「陶唐氏」(帝堯)來與「歷史」連結,基本上是走徐旭生的路線,不過無法證實或證偽,就無科學性可言。陶寺文化的內涵與其本體之意義,反而被掩蓋在與陶唐氏的連結之下。

為什麼要區分神話與歷史呢?筆者認為神話與歷史是兩種不同的思維結構的產物,神話與薩滿式宇宙觀基本上是口傳時代的東西,與之相對應的是歷史與地理,是文字書寫系統發明後的產物(表1)。中國古代文獻保留了一些口傳時代的內容,有些屬於神話,更多則屬於薩滿式宇宙觀,但兩者皆可歸屬於「神話性」的範疇。神話性與歷史性最關鍵的差別是它們的時間觀完全不同,神話時間是循環的,所以神話人物所處的究竟是什麼時代,這是無法確定的。歷史時間則是線性的,有先後之別,有因果關係。薩滿式宇宙觀也不是地理,地理有絕對的方向與距離,而且都是實存的東西,但是薩滿式宇宙觀的空間是相對的,而且其元素包含實存的自然與人間元素,也包含超自然的鬼、神界事物共存於一個界面。所以筆者認為古代文明的形成如果要利用文獻材料,必須有「解構炎黃神話」的一章,其主要目的是要把神話與薩滿式宇宙觀的內容,和歷史與地理進行切割。君進士及第,歷官九,歷職八。始太子校書郎,協律郎,大理評事,監察御史,京兆府司錄,殿中侍御史,戶部員外郎,處州刺史,歙州刺史。職為浙西團練巡官、觀察推官、度支巡官,再為浙西觀察推官,轉支使,為戶部員外郎、判度支案。伐劉稹,為制使,使鎮、魏料軍食,賜緋服銀章。初副李丞相回,再副高尚書銖,撫安上黨三面征師。

這裡先寫邢群進士及第後,「歷官九,歷職八」,然後再一一列出邢群的那九個「官」(職事官)和八個「職」(使職)。「官」與「職」分得清楚極了。九個職事官當中,有些無實職,而是邢群出任方鎮使府幕佐時,所帶的試官或本官(如協律郎和大理評事)。墓誌記載邢群的那八個使職時,有些省略寫法,略為疏理如下:(1)浙西團練巡官;(2)浙西觀察推官;(3)度支〔司〕巡官;(4)浙西觀察推官;(5)浙西觀察支使;(6)以戶部員外郎本官判度支案;(7)伐昭義劉稹之叛時的制使,出使鎮州、魏州料軍食〔糧料使〕;(8)副李回、高銖撫安上黨三面征師〔安撫副使〕。

唐人一看到墓誌上,這種細分「官」與「職」的官歷記載,應當就一目了然,無庸解說。但事過境遷,今人恐怕不易理解其中的奧妙。我在他處已詳細闡述個中的奧秘,這裡也不必贅論,只簡單交代,另見本書附錄〈職事官和使職特徵對照表〉。

說穿了,職事官是九品三十階內的官職,有官品,在各種職官書如《唐六典》、《通典‧職官典》和兩《唐書》職官志中都有清楚的記載。但使職卻無官品,有點「特使」的意味,在職官書中一般不記載(除了翰林學士和節度使等常見者之外),查找不到,常造成後代學者和學生的許多困擾。使職是掌權者(如皇帝)親自挑選、認可、中意和任命的官員,因此使職往往跟掌權者有一種「私」(personal)關係,有時甚至是血親和姻親關係。職事官則跟掌權者沒有什麼「私」關係,一般為官僚制度中最典型的「無私」(impersonal)狀態。唐代的使職,最初常是以「臨時派遣」的方式來委任,如派往新羅和回紇的吊唁使、冊封使等等,事畢即罷,但唐代也有不少使職,起初是因為臨時有某種需要而設置,但設置後發現行政效率佳,又持續還有那個需要,結果便替代了相同職務的職事官,以致變成常設不廢,可行用長達一二百年之久,直到唐亡,如節度使和鹽鐵使等等。唐代中葉以後,宦官所任的各種大小官職,幾乎都是使職,因而跟皇帝關係密切,權力很大。從宦官這個例子,我們也可以看出,唐代的使職除了有很濃厚的「私」意味外,也往往帶有一種「機要」的性質。

唐代的高層士人文官,一生中除了出任職事官外,幾乎無可避免的也要擔任一些使職。例如唐前期的張說,一生做官約二十五任,其中職事官十四任,主要有校書郎;右補闕;兵部員外郎、兵部郎中;中書舍人;工部侍郎;黃門侍郎;尚書左丞;相州刺史;中書令等等。使職十一任,主要有武攸宜討契丹總管府記室、魏元忠并州行軍大總管府判官;河北道按察使;天兵軍節度大使;朔方節度使;集賢院學士等等。

再如唐後期的李建(即〈有唐善人墓碑〉的墓主),一生任官十六任,其中職事官十任:校書郎、詹事府司直、殿中侍御史、比部員外郎、兵部員外郎、吏部員外郎、吏部郎中、京兆少尹、澧州刺史、禮部侍郎。使職六任:容州招討判官、翰林學士、鄜州防禦副使兼轉運判官、知制誥、知貢舉、知吏部選事。

像張說和李建這種職事官和使職交錯的官歷,在唐代高層士人文官中比比皆是。因此,我們研究這些高官時,必須同時兼顧他們的職事官和使職,兩者不可偏廢,否則難窺全豹。

二、使職新論:人類先有使職,後有職事官

研究中國歷朝官制的中外學者,有一個很常見的見解,以為使職是官僚制形成以後的產物,以為人類社會先有職事官制,然後才有使職。我的看法正好跟這點完全相反。我認為,使職遠遠早於正規的職事官員編制。使職才是正規官制起源最早的「種子」。中國(甚至整個世界)的正規職官編制,實際上都建立在使職基礎上。換句話說,人類是先有使職,然後才發展出正規官制,決非先有官僚制,然後才有使職。

在本書中,我想提出一個新論:使職是中國官僚制的源頭,中國官僚制的起源種子,也是推動中國官僚制改革和演變的一大動力和機制。構的古史(史前史+歷史)連結的是歷史而非神話,其依賴的連結主要是文字材料。但無論如何考古學絕對不是只為傳世文獻所建構的歷史提供註解,更不應將神話與考古學牽扯在一起。

《待定稿》的史前部分(標題見表2),是最早出版的,幾乎完全依賴考古材料,因為有太多新出土的材料,它的被取代性最高,但卻可以讓我們看出古代文明研究的重要課題之形成與發展。史前部分李濟寫了三篇,阮維周寫了一篇,多與智人以前的猿人的討論有關,其餘九篇都是張光直寫的,涵蓋從舊石器時代晚期狩獵採集,到農耕社會的出現,進入文明門檻,以及中原文化的擴張等,因為具有跨文明比較的視野,讓他對於中國早期文化的發展具有穿透性的洞悉力。這部分更企圖涵蓋不同的區域,從草原文化到東北與南方,而非中原中心。以當時的條件,能寫出這些文章,並不容易。他所負責的部分,後來經過不斷的修正而逐漸穩定下來,形成了第四版Archaeology of Ancient China的主要內容,本文會在以下說明。

從《待定稿》開篇為環境議題,我們知道當時學者已經意識到環境變遷對古代人類的文化與文明可能產生很大的影響,但是對於環境與人的關係還在摸索階段,兩者的連結並未真正建立。阮維周的研究止於更新世(2,588,000-11,700 BP),並未延伸到新石器時代甚至青銅時代的環境變化,殊為可惜。Robert Orr Whyte在《起源》(詳下)中有〈中國環境的演化〉一文,也有相同的問題。環境變化與人的關係近來逐漸受到重視,《中國考古》(詳下)有環境與生態一章,對於環境與生態,有比較好的整理,不過可增補的內容仍多。一個有系統的古代文明的形成,亟需要一篇比較全面的環境、氣候變遷與古代文明之研究。一方面交代更新世晚期環境的狀況,特別是距今四萬年到更新世結束的這段期間,因為這很可能是智人出現在東亞地區的時代。這段期間東亞地區很重要的特徵是末次冰期將大量的水分鎖在地球的兩極,以致海洋水面下降,最多達130公尺以上,東亞大陸邊緣的陸棚多成為陸地的一部分,連結到島弧地帶的日本、臺灣、菲律賓,東南亞的島嶼群形成巽它大陸,與中南半島連在一起,但仍與澳洲、新幾內亞、塔斯馬尼亞島連結成的另一個薩虎爾大陸隔海峽分離。橋也讓美洲與亞洲連結在一起。更新世結束,進入全新世以後,先是暖化,然後出現一個小冰期,接著再回暖,此一變化,研究西亞地區農業起源的學者認為可能是農業起源的重要外在因素,這對東亞農業起源而言,也可能是重要因素。再緊接著是全新世大暖期,使得草原減縮,森林增長,人口也快速成長。大暖期結束使得資源緊縮,造成劇烈的競爭,此與所謂「文明」的出現有極密切的關係。總之,溫度與乾燥度的長期性的起落,造成人類利用的資源的多寡,也一直牽引著人類使用不同類型資源群體的上下,甚至造成人類社會結構性的變化。其次,地景元素的變化,也牽動著人類文化的發展,比方華北地區最重要的元素之一是黃河,黃河以及其他河流、湖泊在不同時期的狀況,及其變遷,都會對鄰近地區造成很大影響。因此環境、氣候變遷與古代文明之研究的關鍵是氣候與環境變遷如何影響到古代人群。

其次,如何處理猿人與舊石器時代的問題。由於當時國際上關於人類起源的理論尚未成熟,所以即便這是李濟本人的專業,在當時亦無解。主要在於要不要把「北京人」與現代的中國人聯繫起來?李濟一方面強調民族主要是依賴文化來界定,但是另一方面還是說:「講中國上古史,由北京人說起,我們確有很好的理由。」當時主要是依賴古代人骨的形態學比對,但是我們知道形態學的基礎是需要有很大的基礎樣本,但是古代猿人的化石是相當有限的,不可能有太多樣本,也就不可能讓人信服。所以形態學在基因研究出現後,就被完全地取代了。李濟在〈史前文化的鳥瞰〉中論「史前史從何說起?」同樣討論的是在東亞地區發現的各種猿人的化石,然後從猿人跳躍到智人,究竟是在地的猿人演化成在地的智人,或有其他的可能性?這個問題在當時無法解決。W.W. Howells在《起源》中〈中國人的起源:近出證據的解釋〉則有不同看法,他與當時學術界的主流看法認為從頭骨的相似性看來,現代人(智人)都是源自同一祖先,而其祖先的年代當晚於北京人,雖然他支持此種看法,但仍採兩案並陳的方式交代。實際上,使職不但是中國官制的源頭,也是世界上所有人類社會官僚制的源頭,從舊石器時代最「原始」的遊群(band),到美索不達米亞兩河流域、埃及、希臘和羅馬的古文明社會,乃至近代的國家政體,莫不如此。研究唐代使職和職事官的「經緯」關係,不但有助了解中國歷代官僚制的發展演變,也有助於了解世界史上其他地區的官僚制。

以化石證據看,人類的始祖可追溯到大約七百萬年前的查德沙赫人(Sahelanthropus tchadensis)。但一直到二百萬年前的直立人(Homo erectus),或七十七萬年前的周口店北京人(直立人的一種),人類都還沒有發展出語言,還停留在只能大聲嚎叫的階段(像今天的黑猩猩那樣)。不過,我們現在比較肯定的是,當人類在大約十五萬年前,演化到現代智人(Homo sapiens)的階段(今天世界上所有人類都還屬於這個品種),並在大約八萬年前走出非洲,向全世界擴散時,人類已發展出語言,學會說話。

語言的出現,意味著人類可以用語言來指使他人做事,從而形成最早的使職。但數萬年前的人類社群組織仍然很簡單,基本上是一個家庭一個「遊群」,或一批血緣相同的同家族人聚居在一起,每個遊群的人數大約只有五到八十人。在這樣單純的組織中,何需官僚制?又何來官僚制?

然而,即使在如此簡單的社群,人類已經有了使職。所謂「使職」,重點在「使」字。依《說文解字》的解釋,「使,伶也」。段注:「令也。大徐令作伶。誤。令者,發號也。」也就是掌權者「命令」下屬去為他做事。擔任使職者,可被視為一個「特使」,在執行上司或掌權者交付的命令。

在舊石器時代,遊群的大家長不可能一人兼管所有事務。他必然會分派工作給其他族人。比如,他會派遣他的長子,每天早上帶隊到湖邊去捕殺那些前來喝水的大小動物。這個長子便是他的特使,或可稱他為「狩獵特使」。他也會委派他的次子,負責制作狩獵用的長矛,或可稱他為「長矛特使」,以此類推。因此,最原型的使職,早在舊石器時代,在大約五萬年前,就已經誕生。這時,遊群的事務簡單,工作人員不多,且都是自己的血親或姻親,由大家長一人指派工作即可,還不需要設立個別行政司署,如保安部門、收稅部門等等,因此也就沒有必要把工作人員按司署、位階等來編列成正規的官制。所以,使職是人類社會最早的、最原始的一種任命方式。這也是人類最本能的一種舉動:權力比較大、地位比較高的人,必然會命令權力比他小、地位比他低的人來為他做事,特別是一些他無法親身執行,或不便執行的事。今天,我們依然能夠見到這種人類最天性的舉動,每天都在上演。比如,即使在一個四口的小家庭,10歲的哥哥很自然地就會「差遣」他7歲的妹妹,去跟媽媽索討零錢來買零食。這個妹妹便是哥哥的特使。再如,今天大學裡的指導教授,也常會指派他的研究生,去為他從事一些研究工作,比如搜集資料、複印資料、接待到訪的外地學者等等。這樣的研究生便是教授的特使,在執行一種使職。這種差遣任命的方式,乃現代智人與生俱來的能力。在所有生物當中,只有人類有這種本領。在基因等方面,跟人類最接近的黑猩猩(chimpanzee),至今還未發展出這種差遣指派的能力。位階高的黑猩猩,會欺負攻擊位階低的,但還不能指派牠去做什麼事,主因在於黑猩猩還沒有演化出人類的那種語言能力,無法傳達指令。

到了官場,這樣任命的使職有幾種特徵。第一,它是很隨興的一種指派,可以隨時因事務需要臨時指派,很有彈性,也可以因事務結束而終止使職。第二,這樣的委任,正因為是隨興的,不固定的,相當個人化的,也就不需要設置什麼官品,沒有所謂的「官品」。官品要等到官職變得複雜,職官眾多、且需分層管理和進行正規的編制之後,才會產生。在使職的階段,無官品可言。受命者就直接聽命於掌權者。第三、掌權者通常都會任命他最信任的人來當特使,因此掌權者和受命者必然帶有某種「私」或「密」的關係,通常這個特使就是他的血親或姻親,或是他認為合意的人。

至於正式編制的官制,恐怕要等到約一萬年前,在農業出現以後的新石器時代,才開始形成,遠遠晚於使職的出現(約五萬年前)。在新石器時代,人類社群組織變得更複雜,不再是單純的遊群,已經進入到部落(tribe)、酋邦(chiefdom)和國家(state)的階段,血緣和姻親關係變得比較淡薄,日常行政事務變得越來越複雜,原先的特使越來越多,分工越來越精細,才開始有了需要,而把當時種種使職轉變(或擴充)為固定的、有編制、有員額、有分層組織的職事官制,也就是現代通稱的官僚制。過去二十幾年間古代人類的研究因為DNA的測序以及古DNA檢測,而起了很大的變化,母系遺傳的粒線體DNA以及父系遺傳Y-染色體單倍群的時空分析,使得智人(Homo sapiens)跨出非洲(out of Africa)的理論與來自人類化石的證據逐漸重合。依據現在的看法,智人大約在20萬年前在非洲出現,現在世界上所有的現代人的祖妣,大約是六萬年前跨出非洲,然後散布全球。此一改變對於「史前史」的概念有何影響?Colin Renfrew在Prehistory: the Making of the Human Mind(Modern Library, 2008)一書中,重新檢視史前史的概念,他提出「思維方式的史前史」(the prehistory of mind)的概念,將智人出現以前的當作自然史,從宏大的理論角度來剝開智人思維方式演變的洋蔥。據此,東亞的史前史,就應該從具有現代人的思維模式的人類到臨,也就是舊石器時代晚期開始討論。北京人、尼安德塔人或其他人類,則基本上是演化中的失敗者,最終滅絕。不過,有些與智人相近的人類,比方尼安德塔人,確定與智人有基因滲入。有趣的是,尼安德塔人的發現地點多在歐洲附近,但現代的東亞人比歐洲人反而有更高比例的尼安德塔人基因滲入。總之,與古DNA有關課題的觀點還在快速轉變當中,上古史研究者需要持續地關注。

關於更新世到全新世早期間的狩獵採集者,《中國考古》(詳下)中〈更新世-全新世轉變下的狩獵採集者〉,根據考古資料作了不錯的綜合,比較重視幾個已經發掘的遺址的個別內涵的描述,及其分布的整體意義。不過,從現在的觀點還可以寫一篇「智人到臨:東亞地區舊石器時代晚期的狩獵採集群隊及其生活」,此一題目要討論的是所謂peopling,即智人在一個地區的出現以及散布的狀況。當人類跨出非洲時是狩獵採集者,而且可能的社會組織方式為「群隊」(band),他們的分布與生活如何?如何擴散?此一問題現在有不同於早年的思維、方法與工具。一方面我們可以用地理資訊系統整合東亞各地的舊石器時代晚期資料,以了解這些遺址的時空分布。其次,針對早期的人骨進行古DNA的分析,並且與舊石器時代晚期的遺址資料進行交叉比對。第三個步驟則可以針對不同地區的現代人進行系統性的DNA的分析,如果此種資料夠細,比方以縣為單位,有些古代曾經在此地生活者的後代就可以顯示出來。這三種資料互相參照,應可以逐漸模擬出早期人類群體分布的狀況。因此,任命特使的使職辦法,有一段非常幽遠的歷史,並非像某些學者所說,起源於漢代,甚至也並非源自夏商周,而是人類早在舊石器時代就因形勢需要,自然形成的,也是人類智慧開發之後,最早的發明之一,乃一種最本能的舉動。特使辦法行用許久之後,人類社群組織變得越來越龐大,分工越精細,助手(特使)越來越多,掌權者跟他龐大助手群的「私」關係不免越來越淡薄,越來越沒有血緣、姻緣或其他私緣,於是有些使職便開始轉變為有編制的官僚。

但職事官制長期行用以後,又會變得官僚化,僵化無效率。這時,掌權者如果有新的需要,又會回到人類最原始的使職辦法,重新委任特使來替他做事,以改善整個官僚作業,達到效率。使職和職事官便如此不斷地周而復始,不斷相互演變,形成一個大規律。這便是杜佑所說「設官以經之,置使以緯之」,形成「一代之制」的真正意義。

這正是唐代(以及中國歷朝)官制運作的一條大規律。本書研究唐代高層文官,重點是唐皇朝如何經常任命使職,來取代好些重要的職事官,好以特使治國,好以「專案專攬」的方式來處理國事(如鹽鐵等稅收)。這也等於在擴充皇權,達到皇權更集中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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