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聲之年〉(摘錄)
我是一九一六年時認識大衛,當時十七歲。而我現在已經懶得去計算自己的歲數了。我在劍橋,現在是一九八四年四月。從書桌上方的窗戶往外望去,想必是某種果莢的白色絨毛小球,已經在外頭飄了好幾天,如初雪一般聚積在人行道上。
由於最近失眠,醫師便建議我把這個故事寫下來,而失眠的源頭是一個陌生人寄給我的包裹:從緬因州布朗斯威克寄來,裝了二十五個留聲機蠟筒的箱子。黏貼在盒子上的信裡寫著:我在電視上看到你,我很欣賞你的作品。這是你的東西。我打掃新買的房子時發現的。我曾寫過三本關於美國民謠的書──獲得的評價和銷路不錯,我才會上電視接受訪問──但是我從來沒寫過與大衛共度的那個夏天。所以,我就來說說吧。
第一次見到他是在秋天,那時我在新英格蘭音樂學院的第一個學期剛結束,與朋友一起去酒吧放鬆。他在酒吧的另一端,坐在鋼琴前。我記得自己看著他的襯衫背面,隨著他的動作忽地繃緊,又鬆垮地皺起來。
我的朋友山姆拍拍我的手臂:「你覺得怎麼樣?」
我沒聽到他問我什麼。
「你在看什麼啊?」他一邊說一邊轉頭過去。
我說:「我知道那首歌。」那首歌是〈死寂的冬夜〉,在肯塔基老家的時候,我父親經常用小提琴演奏的歌曲。這是一首慢歌,依他的說法,速度與「人坐著時呼吸」的節奏差不多。我之後研究考據得知,那是一首源自英格蘭湖區的敘事歌謠,講述一對私奔離鄉,在樹林裡迷失方向的男女。現在回憶這首歌,令我想起夏天時躺在門廊上的時光,飛蛾圍繞著燈火打轉,我父親的腳踏著地板──他的靴子摩擦著木頭。樹上的螽斯鳴聲如紡織,拼縫夜晚的景象。我哥哥坐在旁邊。
我對山姆說:「借過一下。」
我推開擁擠的人群,往鋼琴的方向擠去。我看著大衛彈琴。他閉著眼睛,所以起初並沒有注意到我站在旁邊。他嘴上叼著菸。一頭黑髮往後梳攏。彈到副歌的時候,他的頭隨著節奏晃動。我看著他的手。
「你在哪裡學的?」他彈完後,我問他。
「哦。」他抬頭看我。「肯塔基的某個沼澤。」他把菸灰彈到地上。嗓音低沉。語速太快。他一手彈著C和弦,用另一隻手拿起放在地上的酒杯。
「我是從肯塔基來的。」我告訴他。他放在琴鍵上的手停下動作。他再次抬頭看我。
「這樣啊,抱歉。」他伸出手。「大衛。」
「萊諾。」我說。
「什麼系的?」
那天晚上,酒吧裡所有客人大概都是音樂學院的人。
我回答:「聲樂。」
「很好啊,Fa La La。我是學作曲的。而這個──」他又彈一遍那個旋律,「──是興趣。夏天的時候。出門透透氣。歌謠采風。」
我的朋友們在酒吧另一端,從他們的動作來看,他們打算離開了。我向他們揮手道別。
「你去過哈洛嗎?」我問他。「我在那裡長大的。」
「哈洛。兩年前的夏天。鎮中心有一座天藍色的涼亭。」
他似乎對這個巧合一點也不訝異,所以我也同樣沒有什麼反應。當時新英格蘭音樂學院沒幾個南方人,也絕對沒有人是從哈洛來的,畢竟那是一座位在冷河與嚴河之間,只住了兩千人的小鎮。(我會來到波士頓,是因為學校的音樂老師注意到我的歌喉不凡。她寫信給一位從新英格蘭音樂學院畢業,目前住在萊辛頓的朋友,他後來親自到訪哈洛,為我安排爭取到獎學金。)而這個大衛,在一次歌謠采風之旅中,恰巧經過我住的小鎮。或許我們甚至見過面。我記得自己曾經一度很想家。
「我記得在那裡學過一首里爾舞曲。」他說:「我想是叫〈奇拉利的少女〉?」
「我知道,那你知道〈犁之籽〉嗎?」
他問:「我應該知道嗎?」
我告訴他,那是我母親以前會唱的一首歌。
「唱吧,讓我聽聽看。」
「不要。」我搖搖頭。
「什麼調?」他的手放在琴鍵上,彈起一個又一個和弦,從高音彈到低音。他坐在鋼琴椅上,身體往前傾。「什麼調?」他又問一遍,接著彈了個A和弦。
他挑起眉毛。我那時才注意到他的上唇有一條線,一道疤痕,一塊淡淡的紅色,後來我知道那出自他父親。
「我不覺得能用鋼琴伴奏。」我說。
「那就看你表演吧。」他雙手一推離開琴鍵,從口袋中掏出另一支菸,拿起放在櫃子上的蠟燭,用手護著燭火湊到自己面前。然後靜靜等待。
我發現自己每天早上都能準確說出母親咳嗽的音高,這才得知我擁有絕對音感。我可以與隔著一片田地吠叫的狗和聲。我是父親為小提琴調音的調音器──我會站在他的手肘旁邊唱出A,他則一邊聽一邊捏住弦栓轉緊。我原本以為所有人都看得見聲音。看見形狀或色彩──譬如D是顫動的圓圈,黑莓的紫色。我只需要調整自己看見的形狀,再對準正確的分貝就行了。當我十三歲時,味道開始伴隨音符出現。若父親演奏B小調,我口中便會彌漫蠟一般的苦澀味。如果是精準的C,我會嘗到甜甜的櫻桃味。D是牛奶。
我開口為大衛演唱。
我總是覺得,從我的喉嚨和唇間流瀉而出的聲音不屬於我,彷彿是偷來的,不是我產生出來的。身體確實是我的──橫膈膜收縮、喉嚨用力擠壓、嘴唇開合、舌頭鬆弛塑造出聲音──但是那竄出我的身體,在我的頭頂共鳴迴盪,使我的頭骨感覺上更像一口鐘而非身體部位,灌入我的耳膜,在我的鼻腔裡共振的聲音,卻不屬於我。聽起來更像風灌進瓶子發出的聲音。或者更恰當的說法是,我的聲音的回音,從我的口中傳出。只是在重複。我再也無法像那樣唱歌了──我很懷念。我現在只剩下一副虛弱的嗓音,不再有人稱讚的嗡鳴聲。
我唱完歌後,眼前的黃色逐漸褪去,我轉而嘗到潮溼木頭的味道。
「見鬼了,你又是在哪裡學的?」大衛問我。
我聳聳肩。
他說:「我要是有那樣的歌喉,才不會在學校裡瞎耗時間呢。」
他起身去拿另一杯啤酒時,我發現他比酒吧裡所有人都高出許多。
我們就這樣待在一起直到天亮。我和著他的琴聲唱歌。
我能夠精準唱出兩個八度的D,或許算是厲害,但是我從沒見過像他記憶力那麼好的人。之後才得知,他腦中或許記了一千首歌,只需要聽某段旋律一次,就能分毫不差地重複一遍。那天晚上,他歪著頭,用一根手指堵住耳朵,哼唱著一兩個音符把歌曲記下來,只有在爛醉如泥的時候才漏了一句。
「我再請你喝一杯啤酒吧。」我對他說,我整個晚上都沒有離開鋼琴旁邊半步,灰撲撲的曙光占據了酒吧滿是灰塵的窗戶。
「好啊。」他說:「你害我整晚沒睡,你確實欠我。」
我盯著他看:「你想喝什麼都可以。」
「不,我累了。已經早上了。我要去睡覺。我就住在對街,陪我走回去吧。」
他住的公寓空蕩蕩的──只有一張床、一架鋼琴、一張椅子。地板上散落著骯髒的盤子與玻璃杯,還有一張張多不勝數的樂譜。沒有書桌。我向他要一杯水喝,因為整個房間在我眼前旋轉起來。他從廚房拿了一杯水給我,說他只有這麼一個乾淨的杯子,他喝了一大口水,朝我噴出一道弧形的水柱。我張開嘴巴,試圖接住水流。他重複做這個動作,直到杯子裡一滴不剩,而我全身溼透,但還是設法撈到了幾口水。他把杯子放在地上,接著朝我走來,摘下我的眼鏡,折好鏡腳後放在窗臺上。他把我溼漉漉的襯衫往上拉起,脫掉之後領著我到他的床上。
我醒來的時候早已日上三竿,大衛不見了,我的頭很痛,房間還在不停旋轉。我不是沒喝醉過,但是從來沒有這麼嚴重。我掙扎著爬出被窩,看見地板上有一張字條:一個星期後見。我在水槽邊大口大口地灌水,接著把玻璃杯裝滿水,走到起居室。我坐在房裡唯一一張椅子上,喝光杯中的水,然後躺回床上,鑽進被窩。我在日落前再次醒來時,依舊沒有看見他的身影,於是我收拾自己的衣服,摺好他的字條放進口袋,離開。
在那之後的每個星期二,大衛都會出現在酒吧的鋼琴旁邊,而我會拿領到的獎學金請他喝酒。而不是星期二的晚上,我有時候會站在他住的公寓對街,抬頭觀察,試著辨別出那個在他家裡走動的身影。我只是好奇,我這麼告訴自己。我似乎從來沒有真的吃醋嫉妒過,而那是我和大衛分開後,每一段感情都遇到的問題。譬如我四十多歲時的交往對象克拉麗莎,她承認與我朋友上床後,就離開我了。我早就知道她與我朋友偷情,我說我只希望她能早點向我坦承,或許我們能一起度過這個難關,我這樣告訴她後,她反而很不高興,彷彿我才是不忠的那個人,她說反正我不關心她,何必留在我身邊?我交往過的其他男人──亞歷斯、威廉、艾利斯泰爾,還有其他人──大多數都沒有維持超過幾個月。文森是交往最久的一個。一九二九年到一九三○年間,我在羅馬住了一年多,我是那時候認識他的。文森是大提琴家,在我唱歌的教堂裡練琴,他是米蘭人,天賦異稟的音樂奇才,我們遇見的每個陌生人都被他迷得神魂顛倒,他的兩顆門牙之間有縫,宏亮的笑聲能夠一路迴盪飄進城市裡每條狹窄的街巷。當我有一天終於告訴他,我因為工作的關係必須回家,回到波士頓,他只用義大利語說了一句「美國人啊」,彷彿那是他能想到最糟糕惡毒的詞彙。
就在我們認識的半年之後,大衛離開了,我不想花太多篇幅回想細節。那是一九一七年。美國加入世界大戰。學校解散。他到歐洲戰場去了。我沒去,因為我的視力不好。我在他的日記本裡寫下自己在哈洛的老家地址,叫他寄法國的巧克力給我。
我回到哈洛,回到農場幫忙我哥,才沒多久,他也遠赴歐洲戰場。也許我與大衛相處的時光就此為止,我當時這麼想。在波士頓共度十二個星期二夜晚。我思念他的時機,與你們年輕時沒什麼兩樣:早晨躺在床上聽著鳴鳥歌唱,被單纏在腿上的時候;我站在廚房裡看著燒水壺,等水煮滾的時候;我修剪枝葉、嫁接枝條、固定支撐果樹的木樁和繩索的時候;工作結束後走到河床上,聽春雨蛙鳴叫的時候;坐在我們家的門廊上,聽見地平線上的雷雨雲清清喉嚨咳出三個音,聞到因為風雨欲來而蒸騰的泥土味的時候。也就是說,隨時。有時候我醒來時,會以為眼前出現他的面孔,我伸長了手想越過床鋪碰觸他。不論再怎麼努力忘掉,我的身體都記得他的身體。灰藍色的眼睛,虹膜外是一圈淡淡的紅銅色。他嘴唇上的傷疤。凸出得宛如一根斷骨刺出的喉結。他的頭髮散發菸草的味道,脖子聞起來則像發酵的水果。我不像同時代的一些男人那樣承受著罪惡感。我就是愛著大衛,除此之外別無他想。而我的錯在於以為大衛是往後好幾段感情的開端。我以為自己會嘗到愛情的滋味。我對未來充滿期待與渴望。我怎麼會知道接下來的所有人──亞歷斯、蘿拉、威廉、文森、克拉麗莎、莎拉,還有最近的喬治──與第一場短暫激烈的洪水相比,都只不過是涓涓細流?
夏天和秋天過去。冬天翩然降臨農場。下過一場雪,但是與波士頓沒得比。我有好幾個月的時間都在創作很爛的音樂、喝太多杯咖啡,花好幾個小時走路。思索著什麼時候能繼續人生,戰爭什麼時候打完,我才能回到北方、回到課堂上、回到波士頓,我相信大衛退伍後會返回的波士頓。
我有時候會去拜訪爺爺,他就住在城鎮郊區的一棟房子裡,那是他父親為他與六個兄弟姊妹蓋的房子。我父親幾年前就過世了,死在果園裡,而我母親的面對方式是出門走路,有時候會一直走到深夜。所以,我哥哥也不在家的情況下,家裡便空蕩又安靜,而我不喜歡那種安靜。不論夏天或冬天,爺爺都會坐在火爐邊的椅子上,裹著毯子。我們會喝咖啡,聊聊歐洲的戰爭,問我有沒有聽說哥哥的消息,然後他會請我唱首歌。他從不過問音樂學院的事。他不喜歡提到任何在肯塔基北邊的地方。他曾經加入騎兵隊,在安提頓眼睜睜看著他的朋友被「剪枝」。他不是壞人──他只是憤怒。他只是想念朋友,想念妻子。我寫到這裡才驚覺,有多少場戰爭席捲摧殘我們家族成員的人生。我哥哥沒有從戰場上回來。
一九一九年六月,大衛的信寄到農場來。回信地址是鮑登學院,位在更北方的緬因州。他的信寫在一張空白五線譜背面──正面是兩小節排列成弧形的四分音符。紙上只有一段話──
親愛的好歌喉南方朋友:希望這張字條送到了你的手上。農場上的生活怎麼樣?目前的情況是:我剛結束在歐洲北方的徒步旅行(你或許會這麼說)回來。上天保佑。不過日子會越來越好的。我在鮑登學院得到一個職位,在這片常綠樹林裡。上個月有個男人到我們系上,展示全新的留聲機原型。系主任覺得,為了滿足系上地方派學者的喜好,任命我到北方的荒野去錄製民謠是再好不過的主意。我自己一個人扛不了這台會講話的縫紉機──今年夏天要不要一起去樹林裡遠足?邁向北方的旅行。在星空下以松針為床?樺樹啤酒?別耗時間了,就來吧。
我是一九一六年時認識大衛,當時十七歲。而我現在已經懶得去計算自己的歲數了。我在劍橋,現在是一九八四年四月。從書桌上方的窗戶往外望去,想必是某種果莢的白色絨毛小球,已經在外頭飄了好幾天,如初雪一般聚積在人行道上。
由於最近失眠,醫師便建議我把這個故事寫下來,而失眠的源頭是一個陌生人寄給我的包裹:從緬因州布朗斯威克寄來,裝了二十五個留聲機蠟筒的箱子。黏貼在盒子上的信裡寫著:我在電視上看到你,我很欣賞你的作品。這是你的東西。我打掃新買的房子時發現的。我曾寫過三本關於美國民謠的書──獲得的評價和銷路不錯,我才會上電視接受訪問──但是我從來沒寫過與大衛共度的那個夏天。所以,我就來說說吧。
第一次見到他是在秋天,那時我在新英格蘭音樂學院的第一個學期剛結束,與朋友一起去酒吧放鬆。他在酒吧的另一端,坐在鋼琴前。我記得自己看著他的襯衫背面,隨著他的動作忽地繃緊,又鬆垮地皺起來。
我的朋友山姆拍拍我的手臂:「你覺得怎麼樣?」
我沒聽到他問我什麼。
「你在看什麼啊?」他一邊說一邊轉頭過去。
我說:「我知道那首歌。」那首歌是〈死寂的冬夜〉,在肯塔基老家的時候,我父親經常用小提琴演奏的歌曲。這是一首慢歌,依他的說法,速度與「人坐著時呼吸」的節奏差不多。我之後研究考據得知,那是一首源自英格蘭湖區的敘事歌謠,講述一對私奔離鄉,在樹林裡迷失方向的男女。現在回憶這首歌,令我想起夏天時躺在門廊上的時光,飛蛾圍繞著燈火打轉,我父親的腳踏著地板──他的靴子摩擦著木頭。樹上的螽斯鳴聲如紡織,拼縫夜晚的景象。我哥哥坐在旁邊。
我對山姆說:「借過一下。」
我推開擁擠的人群,往鋼琴的方向擠去。我看著大衛彈琴。他閉著眼睛,所以起初並沒有注意到我站在旁邊。他嘴上叼著菸。一頭黑髮往後梳攏。彈到副歌的時候,他的頭隨著節奏晃動。我看著他的手。
「你在哪裡學的?」他彈完後,我問他。
「哦。」他抬頭看我。「肯塔基的某個沼澤。」他把菸灰彈到地上。嗓音低沉。語速太快。他一手彈著C和弦,用另一隻手拿起放在地上的酒杯。
「我是從肯塔基來的。」我告訴他。他放在琴鍵上的手停下動作。他再次抬頭看我。
「這樣啊,抱歉。」他伸出手。「大衛。」
「萊諾。」我說。
「什麼系的?」
那天晚上,酒吧裡所有客人大概都是音樂學院的人。
我回答:「聲樂。」
「很好啊,Fa La La。我是學作曲的。而這個──」他又彈一遍那個旋律,「──是興趣。夏天的時候。出門透透氣。歌謠采風。」
我的朋友們在酒吧另一端,從他們的動作來看,他們打算離開了。我向他們揮手道別。
「你去過哈洛嗎?」我問他。「我在那裡長大的。」
「哈洛。兩年前的夏天。鎮中心有一座天藍色的涼亭。」
他似乎對這個巧合一點也不訝異,所以我也同樣沒有什麼反應。當時新英格蘭音樂學院沒幾個南方人,也絕對沒有人是從哈洛來的,畢竟那是一座位在冷河與嚴河之間,只住了兩千人的小鎮。(我會來到波士頓,是因為學校的音樂老師注意到我的歌喉不凡。她寫信給一位從新英格蘭音樂學院畢業,目前住在萊辛頓的朋友,他後來親自到訪哈洛,為我安排爭取到獎學金。)而這個大衛,在一次歌謠采風之旅中,恰巧經過我住的小鎮。或許我們甚至見過面。我記得自己曾經一度很想家。
「我記得在那裡學過一首里爾舞曲。」他說:「我想是叫〈奇拉利的少女〉?」
「我知道,那你知道〈犁之籽〉嗎?」
他問:「我應該知道嗎?」
我告訴他,那是我母親以前會唱的一首歌。
「唱吧,讓我聽聽看。」
「不要。」我搖搖頭。
「什麼調?」他的手放在琴鍵上,彈起一個又一個和弦,從高音彈到低音。他坐在鋼琴椅上,身體往前傾。「什麼調?」他又問一遍,接著彈了個A和弦。
他挑起眉毛。我那時才注意到他的上唇有一條線,一道疤痕,一塊淡淡的紅色,後來我知道那出自他父親。
「我不覺得能用鋼琴伴奏。」我說。
「那就看你表演吧。」他雙手一推離開琴鍵,從口袋中掏出另一支菸,拿起放在櫃子上的蠟燭,用手護著燭火湊到自己面前。然後靜靜等待。
我發現自己每天早上都能準確說出母親咳嗽的音高,這才得知我擁有絕對音感。我可以與隔著一片田地吠叫的狗和聲。我是父親為小提琴調音的調音器──我會站在他的手肘旁邊唱出A,他則一邊聽一邊捏住弦栓轉緊。我原本以為所有人都看得見聲音。看見形狀或色彩──譬如D是顫動的圓圈,黑莓的紫色。我只需要調整自己看見的形狀,再對準正確的分貝就行了。當我十三歲時,味道開始伴隨音符出現。若父親演奏B小調,我口中便會彌漫蠟一般的苦澀味。如果是精準的C,我會嘗到甜甜的櫻桃味。D是牛奶。
我開口為大衛演唱。
我總是覺得,從我的喉嚨和唇間流瀉而出的聲音不屬於我,彷彿是偷來的,不是我產生出來的。身體確實是我的──橫膈膜收縮、喉嚨用力擠壓、嘴唇開合、舌頭鬆弛塑造出聲音──但是那竄出我的身體,在我的頭頂共鳴迴盪,使我的頭骨感覺上更像一口鐘而非身體部位,灌入我的耳膜,在我的鼻腔裡共振的聲音,卻不屬於我。聽起來更像風灌進瓶子發出的聲音。或者更恰當的說法是,我的聲音的回音,從我的口中傳出。只是在重複。我再也無法像那樣唱歌了──我很懷念。我現在只剩下一副虛弱的嗓音,不再有人稱讚的嗡鳴聲。
我唱完歌後,眼前的黃色逐漸褪去,我轉而嘗到潮溼木頭的味道。
「見鬼了,你又是在哪裡學的?」大衛問我。
我聳聳肩。
他說:「我要是有那樣的歌喉,才不會在學校裡瞎耗時間呢。」
他起身去拿另一杯啤酒時,我發現他比酒吧裡所有人都高出許多。
我們就這樣待在一起直到天亮。我和著他的琴聲唱歌。
我能夠精準唱出兩個八度的D,或許算是厲害,但是我從沒見過像他記憶力那麼好的人。之後才得知,他腦中或許記了一千首歌,只需要聽某段旋律一次,就能分毫不差地重複一遍。那天晚上,他歪著頭,用一根手指堵住耳朵,哼唱著一兩個音符把歌曲記下來,只有在爛醉如泥的時候才漏了一句。
「我再請你喝一杯啤酒吧。」我對他說,我整個晚上都沒有離開鋼琴旁邊半步,灰撲撲的曙光占據了酒吧滿是灰塵的窗戶。
「好啊。」他說:「你害我整晚沒睡,你確實欠我。」
我盯著他看:「你想喝什麼都可以。」
「不,我累了。已經早上了。我要去睡覺。我就住在對街,陪我走回去吧。」
他住的公寓空蕩蕩的──只有一張床、一架鋼琴、一張椅子。地板上散落著骯髒的盤子與玻璃杯,還有一張張多不勝數的樂譜。沒有書桌。我向他要一杯水喝,因為整個房間在我眼前旋轉起來。他從廚房拿了一杯水給我,說他只有這麼一個乾淨的杯子,他喝了一大口水,朝我噴出一道弧形的水柱。我張開嘴巴,試圖接住水流。他重複做這個動作,直到杯子裡一滴不剩,而我全身溼透,但還是設法撈到了幾口水。他把杯子放在地上,接著朝我走來,摘下我的眼鏡,折好鏡腳後放在窗臺上。他把我溼漉漉的襯衫往上拉起,脫掉之後領著我到他的床上。
我醒來的時候早已日上三竿,大衛不見了,我的頭很痛,房間還在不停旋轉。我不是沒喝醉過,但是從來沒有這麼嚴重。我掙扎著爬出被窩,看見地板上有一張字條:一個星期後見。我在水槽邊大口大口地灌水,接著把玻璃杯裝滿水,走到起居室。我坐在房裡唯一一張椅子上,喝光杯中的水,然後躺回床上,鑽進被窩。我在日落前再次醒來時,依舊沒有看見他的身影,於是我收拾自己的衣服,摺好他的字條放進口袋,離開。
在那之後的每個星期二,大衛都會出現在酒吧的鋼琴旁邊,而我會拿領到的獎學金請他喝酒。而不是星期二的晚上,我有時候會站在他住的公寓對街,抬頭觀察,試著辨別出那個在他家裡走動的身影。我只是好奇,我這麼告訴自己。我似乎從來沒有真的吃醋嫉妒過,而那是我和大衛分開後,每一段感情都遇到的問題。譬如我四十多歲時的交往對象克拉麗莎,她承認與我朋友上床後,就離開我了。我早就知道她與我朋友偷情,我說我只希望她能早點向我坦承,或許我們能一起度過這個難關,我這樣告訴她後,她反而很不高興,彷彿我才是不忠的那個人,她說反正我不關心她,何必留在我身邊?我交往過的其他男人──亞歷斯、威廉、艾利斯泰爾,還有其他人──大多數都沒有維持超過幾個月。文森是交往最久的一個。一九二九年到一九三○年間,我在羅馬住了一年多,我是那時候認識他的。文森是大提琴家,在我唱歌的教堂裡練琴,他是米蘭人,天賦異稟的音樂奇才,我們遇見的每個陌生人都被他迷得神魂顛倒,他的兩顆門牙之間有縫,宏亮的笑聲能夠一路迴盪飄進城市裡每條狹窄的街巷。當我有一天終於告訴他,我因為工作的關係必須回家,回到波士頓,他只用義大利語說了一句「美國人啊」,彷彿那是他能想到最糟糕惡毒的詞彙。
就在我們認識的半年之後,大衛離開了,我不想花太多篇幅回想細節。那是一九一七年。美國加入世界大戰。學校解散。他到歐洲戰場去了。我沒去,因為我的視力不好。我在他的日記本裡寫下自己在哈洛的老家地址,叫他寄法國的巧克力給我。
我回到哈洛,回到農場幫忙我哥,才沒多久,他也遠赴歐洲戰場。也許我與大衛相處的時光就此為止,我當時這麼想。在波士頓共度十二個星期二夜晚。我思念他的時機,與你們年輕時沒什麼兩樣:早晨躺在床上聽著鳴鳥歌唱,被單纏在腿上的時候;我站在廚房裡看著燒水壺,等水煮滾的時候;我修剪枝葉、嫁接枝條、固定支撐果樹的木樁和繩索的時候;工作結束後走到河床上,聽春雨蛙鳴叫的時候;坐在我們家的門廊上,聽見地平線上的雷雨雲清清喉嚨咳出三個音,聞到因為風雨欲來而蒸騰的泥土味的時候。也就是說,隨時。有時候我醒來時,會以為眼前出現他的面孔,我伸長了手想越過床鋪碰觸他。不論再怎麼努力忘掉,我的身體都記得他的身體。灰藍色的眼睛,虹膜外是一圈淡淡的紅銅色。他嘴唇上的傷疤。凸出得宛如一根斷骨刺出的喉結。他的頭髮散發菸草的味道,脖子聞起來則像發酵的水果。我不像同時代的一些男人那樣承受著罪惡感。我就是愛著大衛,除此之外別無他想。而我的錯在於以為大衛是往後好幾段感情的開端。我以為自己會嘗到愛情的滋味。我對未來充滿期待與渴望。我怎麼會知道接下來的所有人──亞歷斯、蘿拉、威廉、文森、克拉麗莎、莎拉,還有最近的喬治──與第一場短暫激烈的洪水相比,都只不過是涓涓細流?
夏天和秋天過去。冬天翩然降臨農場。下過一場雪,但是與波士頓沒得比。我有好幾個月的時間都在創作很爛的音樂、喝太多杯咖啡,花好幾個小時走路。思索著什麼時候能繼續人生,戰爭什麼時候打完,我才能回到北方、回到課堂上、回到波士頓,我相信大衛退伍後會返回的波士頓。
我有時候會去拜訪爺爺,他就住在城鎮郊區的一棟房子裡,那是他父親為他與六個兄弟姊妹蓋的房子。我父親幾年前就過世了,死在果園裡,而我母親的面對方式是出門走路,有時候會一直走到深夜。所以,我哥哥也不在家的情況下,家裡便空蕩又安靜,而我不喜歡那種安靜。不論夏天或冬天,爺爺都會坐在火爐邊的椅子上,裹著毯子。我們會喝咖啡,聊聊歐洲的戰爭,問我有沒有聽說哥哥的消息,然後他會請我唱首歌。他從不過問音樂學院的事。他不喜歡提到任何在肯塔基北邊的地方。他曾經加入騎兵隊,在安提頓眼睜睜看著他的朋友被「剪枝」。他不是壞人──他只是憤怒。他只是想念朋友,想念妻子。我寫到這裡才驚覺,有多少場戰爭席捲摧殘我們家族成員的人生。我哥哥沒有從戰場上回來。
一九一九年六月,大衛的信寄到農場來。回信地址是鮑登學院,位在更北方的緬因州。他的信寫在一張空白五線譜背面──正面是兩小節排列成弧形的四分音符。紙上只有一段話──
親愛的好歌喉南方朋友:希望這張字條送到了你的手上。農場上的生活怎麼樣?目前的情況是:我剛結束在歐洲北方的徒步旅行(你或許會這麼說)回來。上天保佑。不過日子會越來越好的。我在鮑登學院得到一個職位,在這片常綠樹林裡。上個月有個男人到我們系上,展示全新的留聲機原型。系主任覺得,為了滿足系上地方派學者的喜好,任命我到北方的荒野去錄製民謠是再好不過的主意。我自己一個人扛不了這台會講話的縫紉機──今年夏天要不要一起去樹林裡遠足?邁向北方的旅行。在星空下以松針為床?樺樹啤酒?別耗時間了,就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