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為國際社會之法,以國際社會為其法效力的範圍,一旦國際社會隨著歷史演進而產生變化時,國際法的內涵也常因此而有所變動。近年來的國際社會,連繫愈密,爭端愈多,因應國際社會變化的國際法,無論是理論或實務也迭有變化,因此「國際法」相關書籍的適時性就變得更重要了。 為了便於教學者能夠將全部內容做最完整的教授,同時考量使用者考試複習的時間所需,著者將相關的理論、學說與實務內容,馭繁瑣於精要並力求內容的全面,第二版的本書更增添與修正許多內容,以求符合當前國際社會之實際。全書包括了現代國際法的最新理論,是全面理解國際社會新秩序的入門書。 隨著全球化進展,有關國際法知識的需求亦相對增加,研讀本書絕動有助於釐清國家的國際地位、個人與國際法的關係,使台灣能真正成為國際社會的成員,對於當前台灣面對國際社會所需具備的法知識,本書實為必讀之書。
近幾年與土地法相關的新修法律和實務見解,都對社會產生極重大的影響,包括所得稅法有關房地合一稅、國土計畫法、都市更新條例、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實價登錄2.0等等,亦均造成很大爭議,著者為提供讀者最新修法訊息及實務見解,也為了釐清爭議問題,因此將2013年出版的《土地法》三版做了非常多的增補與修正,並以《土地法》四版發行。本書廣泛納入時事議題的法律見解,結合國家土地政策思維,從學理與時事做了論理上的呼應,可做為實務上的採納,也可做為準備國家考試自修之用,更可做為「土地法」課程的教材。著者為台灣法學基金會董事長,2019年底擔任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院長,為國內土地法領域卓然有成的學者。
這本「快、易、通」,是讓你「很快理解,容易閱讀,融會貫通」的好書!能讓你讀通民事訴訟法,更能讓你全面貫通民法!坊間民事訴訟法教科書早就汗牛充棟了,著者為什麼還要寫這本《民事訴訟法快易通》? 因為坊間的民事訴訟法教科書,大致上共同的面貌:按照法條先後次序編寫,毫無邏輯體系,缺少案例說明,而且不會提及民法的規定,甚至不會提及最高法院裁判作為佐證,論述更是流於淺顯與片斷。 那樣的教科書,當然無法令人滿意! 這本《民事訴訟法快易通》,想要改變坊間教科書的寫法! 這本《民事訴訟法快易通》,直接切入民事訴訟法基本觀念,在體系的思維下,大量引用民法及民事訴訟法法條,廣泛引用最高法院民事裁判,非常詳細闡述民事訴訟法各個大要的微言大義。 所謂體系思維,完全與訴訟實務處理民事訴訟之過程相符。 讀了這本《民事訴訟法快易通》,能夠幫助讀者立即讀通民事訴訟法與民法,能夠讓讀者的民事訴訟法的觀念與實力「快易通」。
隨著經濟活動的全球化,商標的跨國申請與保護更趨重要。由於台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國,因此無法加入國際現行之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國際條約,在申請國際商標/專利時,仍無法享受到國際組織所提供之便利。 為了服務客戶,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窮盡人力,披荊斬棘,透過各種方式與世界各地的法律事務所接觸;十年來,已與全球近200家法律事務所/專利商標事務所建立起良好的溝通管道與合作基礎。這項國際法律合作的網絡,不只可提供客戶智慧財產權相關服務,更且是國際法律諮詢業務的堅實基礎。 眾律法學叢書《各國商標制度實務指南》之「一帶一路」專題,分上下冊說明相關沿線國家之商標制度。上冊介紹「陸上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之亞太、中亞、與歐洲國家;下冊介紹「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
隨著經濟活動的全球化,商標的跨國申請與保護更趨重要。由於台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國,因此無法加入國際現行之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國際條約,在申請國際商標/專利時,仍無法享受到國際組織所提供之便利。為了服務客戶,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窮盡人力,披荊斬棘,透過各種方式與世界各地的法律事務所接觸;十年來,已與全球近200家法律事務所/專利商標事務所建立起良好的溝通管道與合作基礎。這項國際法律合作的網絡,不只可提供客戶智慧財產權相關服務,更且是國際法律諮詢業務的堅實基礎。中國大陸推出「亞投行」及「一帶一路」等世界級重磅經濟策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勢必成為日後全球經濟的熱點之一。眾律法學叢書《各國商標制度實務指南系列》隆重推出一帶一路專題,分上下兩冊解析介紹一帶一路沿線60餘國家之商標制度實務,對於有志於拓展跨國業務之台灣實業家、國際貿易從業者、智慧財產權研究及從業者,甚至政府政策擬訂制定者,均為極具參考價值的案頭參考工具書!
本書為學術性著作,各章之論述,與保險與再保險締約原則均有所關連。內容包括解析保險與再保險於締約前之告知義務人及其告知範圍、分析簡易人壽保險契約關於詢問告知與謹慎核保原則之適用、探討替代性風險移轉的法律與監理議題並以財務再保險與巨災債券為討論重心、探究再保險契約以引用方式置入原保險條款所產生之疑義,以及以英國法為基礎解構海上貨物保險之保險利益等。在議題討論上,本書從概念到細節,從爭點到制度面,以保險與再保險之締約特性為基礎,構思如何平衡當事人權益,尋求使保險與再保險有效運行與符合大眾利益,作為解決之道。
「同性婚姻」是近來耳熟能詳的熱門話題,引起社會大眾普遍的關注。特別是在2017年5月24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的釋憲文宣告同性婚姻合法的前後,隨著世界潮流的變遷,台灣社會由同性婚姻被排斥的傳統環境,直到釋憲文的宣告,而快速邁向同性婚姻合法的年代。 這段歷史性的進展,其間經歷了一些波瀾起伏,牽引著社會大眾的談論、情緒、辯論、抗拒、衝突、群眾運動等,甚至連街頭巷尾、鄉間小道,皆可聽聞關於這個話題被談論的訊息,可見其影響之深遠,實不容小覷。 關於「同性婚姻」的討論,在贊成與反對各據其理,感性與理性各抒其情的情況下,自然形成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的現象。本書透過對於美國與台灣最高司法機構所做關於同性婚姻判例之裁決文與釋憲文的介紹,提供最權威性的論述,除了能夠一窺同性婚姻真實而清晰的面貌之外,也可親身體驗正反意見的激烈交鋒,此外,更可浸潤其中,而觸摸與感受時代潮流變遷的脈動。
甚麼是法理學?是法律哲學,或是法律理論? 法理學論文集系列的第一本以法理學的定義作為開端,進而探討人性與理性、倫理與法律的層次關係。為與逐漸釐清的趨勢配合,作者將法理學作為上位概念,下分重實質的法律哲學與重形式的法學方法論。 法理學一詞出現的時間雖不算久,但其意義內涵的事物,就現存可徵歷史觀察,已經探討了二千年。若要提昇台灣法理學的研究,不可避免地須對國內及國際上的研究發展趨勢做一反思。簡述法理學學術知識的發展狀況,並回觀台灣法理學組織的發展過程及國際交流問題,同時提出台灣學術界當前法理學的主要議題與研究方向。 由此深入探討人性、理性以及立足於此的相互性原則,這些一直為法律背後的主導因素。倫理觀念的改變,雖與法律無直接的關聯,卻決定法律政策與執法態度,也會影響現行法的解釋、修改,甚至廢止。因此,縱使未來的社會有其世代的議題,法律材料有所不同,仍不會影響其作為法律思維出發點的重要性。
回顧台灣邁向法治國家,一路走來顛顛簸簸。 現代法治思想並不是為了要求人民遵守法律而產生,而是反過來,要求公權力保障人民而產生。法治國家的主要任務在於尊重人類尊嚴並保障由此而衍生的基本權利與自由,以此思想為出發點,進一步構想各種法治原則,設計國家組織與制度,防止與避免個人或一群人利用行政、司法與立法公權力侵害國民。 今天的法治國家概念,並不排除不成文法、超制定法的概念。思考合法性時,不侷限於形式合法性,也會考慮實質合法性;因而判斷法律是否有效時,不純以制定法為準據,而探討法律的正當性問題。 司法權與立法、行政分開而獨立,權力劃分為現代法治國原則之一。在法治國家內的各種衝突與爭議,由司法扮演最後裁判者的角色,其重要性不言可喻。然而,近年來在關於國家公權力機關的民意調查,對司法公信力持有許多懷疑。因此,司法改革期待由司法機關藉審判案件(作為中立第三人)與司法審查(制衡立法機關),達到建立法治國家與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與自由的目的。 法理學論文集系列第二本,從法治國家與基本權利、法律之合法性、不法之法及其效力、司法與政治,有層次的論述何謂法治國家,從中連帶檢視臺灣司法的缺漏,提出解決改善的各種方向。
為甚麼有法律?法律是為何存在? 法理學論文系列第三本,以法律的核心理念「正義」為基調,延伸出自由與平等的價值,點出法律最初的存在意義,進而研討臺灣司法為人詬病的根基─法學教育的缺失。 正義作為法律的理念是人類共同生活的重要概念,雖然每一文化區域有自己的法律觀與法律生活,但有著一共同目標:盡可能追求一理想的共同生活。同時,自由與平等為法治國家的核心思想,且呈現在各個不同的共同生活之中。 當制定法以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之名,剝奪人民的基本權利與自由,只是用來維護獨裁與極權統治,這種法律無論站在自然法的觀點,或反思人類組織國家的目的,都該視為無效。 反思台灣,在經過長期的抗爭,許多人失去自由,甚至生命,才逐漸在各方面得到自由與平等。而從歷史的痕跡,能意識到法學教育所造成的影響,台灣有部分的法律教授、法官欠缺法學方法論的知識,無法區分解釋與類推,在這樣的教育環境中,如何期待其學生能嚴謹的、正確的適用法律?
觀念與解題,全通! 國立大學法學教授現身說法 教會你刑總和刑分作答要點 《刑法分則爭點精解》與《刑法總則爭點精解》,二書都是因應大學法律系學生在課堂上實例演練不足,也是因應參加國考的考生在演練實例時茫然失措,翰蘆圖書因此邀請國立大學專任教授,將其歷年來課堂教學、課後輔導的實例演練精華,編寫成書。 二書的結構,均從「問題提出、思考圖示、關鍵爭點」,乃至「內容解析、結論詳述」,條理清楚一氣呵成,實已涵蓋判決書的「判決主文、事實、理由」的大要,也已包含國家考試標準作答的基本,確實兼具了司法考試、司法實務之需。此外,在每個問題之後,著者更精編數個類似題目提供學子自我練習,因此,本書更可做為課堂教學、輔導國考使用。 鑒於坊間國考用書強調速成,但內容參差和品質不一,且諸多作者匿名寫書且屢出誤謬,所以,本書與坊間考用書最大不同,不僅深化解析深度,而且力求正確,更避免考生作答內容流於補習班的制式化而痛失高分的遺憾。 著者為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多次受聘擔任國家考試命題與閱卷委員,深諳國考作答標準,由其現身說法教導解題方法,最具權威性和信賴度。
犯罪型態映照當代社會黑暗的一面,呈現當地人性的百態,人們追求物質享受、感官刺激的同時,也召喚暗黑幽靈。燒殺擄掠、鬼迷心竅、貪得無饜都是犯罪的本色,刑案在人類社會永不缺席。 每則刑案以故事為開頭,案情舖述並非法律考題的簡化與冷硬,而是透過人、事、地、物的描述,帶領讀者進入主角的生活場域中,更不會漏掉與法律認定有關的小細節,越是冗長的劇情,越能體會主角工於心計與心路歷程。其次,介紹實務對該案主要爭點的法律見解,讓讀者瞭解現行實務概況與主角的結局。 雖說法條解釋見仁見智,罪行也應在解釋方法下推理論證,然而,每則案例第三部分的分析,就是開啟另類說法的思考模式,就從「悲劇收場」開始吧!
公民社會的健全,在於法治教育的厚實。其中,法學通識教育尤其重要。法學通識教育之核心目的,最主要是生活法律實務知識的推展,務使國家社會裡的公民都能具備生活法律常識,藉以理解自身的權利與義務。 著者從事法學通識教育已有二十年,參與教育部優質通識教育課程計畫,例如大學法學通識教育課程十八週授課內容規劃,又如社區法學通識教育的樂齡大學生活法律教學,以及公務人員在職訓練法律教學,並執行彰化地檢署辦理司法保護社區關懷受保護管束人及緩起訴被告法治教育講座。本書即為著者結合實務經驗與理論見解所完成的專著。 著者並未採行傳統深奧的純法學論述的方法,而是彙整多面向的通識法學教學活動,以淺顯易懂的方式,引導讀者更容易地親近法律,進而能融入日常生活之中。法治社會的建構,並非依賴少數的法學理論大師,而是以培養現代社會大多數成員均能普遍具有符合現代立憲主義國家正義(justice=法)的法感覺,藉以產生更具體而實質的知識能量。
隨著經濟活動的全球化,商標的跨國申請與保護更趨重要。由於台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國,因此無法加入國際現行之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國際條約,在申請國際商標/專利時,仍無法享受到國際組織所提供之便利。 為了服務客戶,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窮盡人力,披荊斬棘,透過各種方式與世界各地的法律事務所接觸;十餘年來,已與全球近200家法律事務所/專利商標事務所建立起良好的溝通管道與合作基礎。這項國際法律合作的網絡,不只可提供客戶智慧財產權相關服務,更且是國際法律諮詢業務的堅實基礎。 《各國商標制度實務指南系列1:RCEP、TPP及台商主要申請國》,是眾律法學第二本出版品,更是商標制度介紹系列的第一冊,以未來經濟的熱點地區RCEP及TPP國家,以及實務上台商主要申請的若干國家,做為首冊介紹的對象。眾律團隊接下來的系列主題,分別是系列2「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海上絲綢之路篇)、系列3「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絲綢之路經濟帶篇)、系列4「穆斯林國家」,以及系列5「西歐、北歐、及中南美國家」。由於卷秩浩繁,將陸續推出,敬請期待!
台灣在1986年已廢除空頭支票的刑事處罰規定,正式邁入票據係以信用為前題的票據交易制度。由於商業社會裡在票據使用上非常頻繁,經營公司或受僱行號、業務上簽發或個人收受票據,都會有票據接觸的機會。因此,瞭解票據的相關規定,不僅是商學院必學的基礎,更是現代國民的基本通識。 日本在金融秩序上的維護,有許多先進的觀念;在商業經營方面,更有完善的法律系統;而以日本法為中心的票據時效論分析,必然能擷取出許多可供台灣參考的先進經驗。著者留學日本,即以票據法為研究重心,任教期間對於相關的研究仍持續不懈,本書為其研究生涯的心得結晶。 本書以票據時效為探討中心,概因票據時效的規定常被持票人忽略或怠忽行使,以致於被票據債務人提出消滅時效的抗辯。著者因此舉其重點,從所謂的票據時效、票據時效中斷與中斷後之效果、票據付款請求權時效消滅對於追索權之效果、付款猶豫(延後)特約與消滅時效之起算日,做為本書的四大主要分析,大抵已涵蓋票據法的主要內涵。
繼《法律概念與體系結構》、《法律推論與解釋》後又一力作期待一個更公平的社會與法律制度本書就研究領域而言,包括刑法信條論、刑法哲學與法學方法論。擺脫了傳統刑法學術上僅專注於刑法信條論的論述,不再只侷限於現行法律制度內,在法學研究上擴展出嶄新的廣度與深度。刑法哲學可以跳脫現行法的框架拘束,對現行體制進行反思;法學方法論可以藉邏輯、推論方法,提高判斷與結論的正確性;在司法方面,因為相對客觀的方法,可以提高裁判的一致性,對司法公信力會有重大的助益。在法律理念與價值方面,主要探討為正義、人權、人道、人類尊嚴的概念,貫穿本書各篇論文中。國家行使刑罰權時,需由必要性與合理性二個角度,更進一步審查刑罰權的正當性基礎。至於嚴刑重罰是否具有正當性,可由正義觀念來判斷。正義是法律的理念之一,也是一個社會公平合理的指標。在法治國家原則中,與刑事立法相關者,有罪刑法定原則、罪刑關係相當原則、平等待遇原則、尊重人類尊嚴與人權,以及法律合法性。這些原則皆指出刑事立法的基本方向與基本態度,而且在不同的議題上,或多或少與正義概念有所關聯。刑罰正義的概念,核心議題之一為罪刑相當。因此本書在刑法議題,集中在刑罰、內亂罪與枉法裁判,每篇論文也都在法治國家原則範圍內,分別論述。
本書是中國刑法學界第一次為醫療活動當中,可能適用信賴原則的領域所進行之全方位的理論性勾勒,為刑事司法實踐中信賴原則適用,以及相關醫務人員之責任認定等問題的解決,奠定了具有相當規範性參考價值的理論基礎。作者親赴德國一年進行研究,後又經22個月對中國的24個省、自治區及直轄市的80多家機構中4475名法律、醫務工作者,進行實地問卷調查。
法律概念是法學思維的起點,也是法學邏輯思維的最基本單位。建立法律概念,實與體系結構穩固有關。本書開篇,即從邏輯上的三大部份,概念、命題、推論談起,全書三大探討重點,分別為概念定義與類型的釐清,繼而談到法律體系與結構,最後更精論到法律語言。概成完整的總體論述。作者是國內知名的法理學領域的學者,德國法學博士的學術訓練,具備非常嚴謹和細膩的思想系統,本書更以清楚的邏輯,易讀的文字和非常有層次的論說,帶領讀者深入探究法理學的內涵。作者歷任台北大學法律系所主任,也擔任過台北大學副校長,是國內頂尖的刑法、法理學的學者。本書不同於一般的法學方法論集,是融合基礎與精研所需的重量級著作。本書與另一著作《法律推論與解釋》同時出版。
本書從三大面向論述法律推論與解釋。先從法律上的命題與推論談起,繼之談法學的思維途徑,最後談到關於法律的解釋與適用。這三大面向,涵蓋了法理學的基礎認識,思維方法,以及從法理學如何實際應用。作者是國內知名的法理學領域的學者,德國法學博士的學術訓練,具備非常嚴謹和細膩的思想系統,本書更以清楚的邏輯,易讀的文字和非常有層次的論說,帶領讀者深入探究法理學的內涵。作者歷任台北大學法律系所主任,也擔任過台北大學副校長,是國內頂尖的刑法、法理學的學者。本書不同於一般的法學方法論集,是融合基礎與精研所需的重量級著作。本書與另一著作《法律概念與體系結構》同時出版。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非常專精商標法與國際貿易法,服務客戶也包含全力進軍國際貿易市場的商業公司。鑒於台商進軍國際商務在相關法律常識的不足,因此特別針對相關的商業法律需求完成本書。國際貿易法,是進軍國際商業必備的基礎法律,具備這方面的知識,除了能增加商業競爭力,更可以做到自保,更能減少商業損失。惟相關的法律、規範、條約,既複雜且有時間性,本書特別整理重要的基本常識並詳加深入,提供台商經營國際商務有力的經營利器。
自從刑法犯罪判斷體系成形,刑法構成要件一直是第一主角,無論是犯罪論或各種犯罪類型,也無論是錯誤問題或犯罪競合,都與構成要件的解釋與適用密切相關。刑法構成要件實為古老又新穎的議題,作者以兩大編共十四個深入的論文架構成本書。上編為「構成要件之理念與理論」,下編為「構成要件之實務與檢討」,全書要旨以書名做為統合。本書亦針對2014年刑事訴訟法新修條文,加以論述,有相當深入而符合現況的評析,可做為關於刑法學的研究,對於理解刑法要義也極有幫助。
公司法,是商事法範疇之一環,是規範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的法律基礎,是從事商業經營,在創始之初就必須理解的基礎法律。本書以教科書的寫法,簡明扼要但很深入詳盡梳理公司法的精義,除了適合法律系課程之需,更是符合國家考試準備的考試書籍。由於公司法為創業者必備的基礎法律,也是商學院必開的課程,因此作者在寫作策略上,採取深入淺出的方式,用最容易閱讀、邏輯最清晰的樹狀寫作方式,讓一般讀者也能從中得到收穫。作者為民法領域的研究者,通過司法官、律師資格考試,並於多所大學任教相關課程,本書為其授課精華和個人研究的心得,因此很適合做為授課教材,也很適合考試和實務使用。
公司法,是商事法範疇之一環,是規範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的法律基礎,是從事商業經營,在創始之初就必須理解的基礎法律。本書以教科書的寫法,簡明扼要但很深入詳盡梳理公司法的精義,除了適合法律系課程之需,更是符合國家考試準備的考試書籍。由於公司法為創業者必備的基礎法律,也是商學院必開的課程,因此作者在寫作策略上,採取深入淺出的方式,用最容易閱讀、邏輯最清晰的樹狀寫作方式,讓一般讀者也能從中得到收穫。作者為民法領域的研究者,通過司法官、律師資格考試,並於多所大學任教相關課程,本書為其授課精華和個人研究的心得,因此很適合做為授課教材,也很適合考試和實務使用。
本書非常適合對公用事業經濟與法律問題有興趣的讀者,因為公用事業管制與競爭,涉及了電信、電力、鐵路、自來水等重要領域,一直是各國學術界、管制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相當關注的議題。近年來,中國大陸經濟急速成長,公民能否以合理的價格和條件,普遍地享受到基本、優質、無中斷的公用事業服務,已經成為建設與落實經濟法制的一大難題。作者從管制公用事業的必要性和謙抑性出發,分別從進入、價格、質量、聯網等管制措施著眼,引用大量實際事例,分析中國大陸目前所遇到的管制過濫、錯位、缺位、不足等問題,探討問題的癥結,提出以競爭為導向的法律改革建議,避免落入全面民營化或解除管制的陷阱,避免繼續沉淪計劃經濟或權貴資本的窠臼,主張業務分離,促進有效競爭,落實必要管制,慎思改革次序,有相當深入的探索,是瞭解中國中用事業經濟法律的重要書籍。
作者為執業律師,同時任教中正大學法律系、法研所,先前亦受聘任教東吳大學法律系,有長達十多年的教學生涯。本書為其多年的教學心得結晶,非常適合個人自修、參加國家考試,以及授課使用。作者為求周延,考量實務見解是多司法人員透過具體個案、研析而成。為了幫助學生不必大費周章尋找各家立論,因此全書特別:1.將相關實務見解一一比對,完整呈現。2.多方對應列出學者見解,希能能夠綜合實然與應然,印證理論與實務。3.本書希望能幫助讀者藉由精讀本書,能夠融會貫通,對於參加國家考試有最實際的幫助。完全以教科書形式撰寫,不以學術論文改編而包裝成教科書形式。因此最適合教學與自學使用。
本書以刑法基礎學理的探討為出發點,探究刑事法與財經刑法領域的重要議題,從刑法理論的角度針對財經實務詮釋財經領域中,關於資本市場保護的刑法規制等問題,範疇涵括內線交易與操縱資本市場等等。作者除了學說理論的探討,也著重法院判決在相關議題的見解評析,力求理論與實務上的平衡;此外,也提出了在法律解釋適用與立法上的若干觀點,頗值得作為將來修法上的重要見解。作者為年輕學者,主要領域在於刑法上的研究,本書內容頗多精銳的見解,是非常受矚目的法界學者。
作者從事警察教育將近30年,講授「保安警察」課程長達15年。本書的前身「保安警察實務」,曾被列為中央警大及臺灣警專的教科書,本書則為作者全新面貌的大改寫。公務人員特考行政警察人員第三、四等特考,考生絕對人手一冊精讀翁萃芳老師的「保安警察」著作。原因是,坊間同類型考用書籍的其它作者並未在警察學校授課任教,難免隔靴搔癢。而翁萃芳老師的著作被當成特考聖經,原因之一,口耳相傳的流通消息均稱作者為命題者之一,當然,必須精讀翁萃芳老師的重要著作,況且翁萃芳老師在警大就是「保安警察」課程的主要授課者。翁萃芳老師將其著作,全面改寫交由翰蘆圖書出版,主要基於警察實務日新月異,內外環境變化劇烈,各項制度變革頗大,更由於警察人員特考難度提高、範圍變廣,而情境實務與法規測驗成為考試主流,致使考生無所適從,因此作者以與時俱進的精神全面改寫,使得本書更符合當前的社會現實與法規現實,對於有志參加特考的學生,本書絕對能幫助同學快速而有效率讀完本書,並且在國家特考拿到高分。本書內容概已涵括行政警察人員科目「警察勤務」及「警察法規」之社會秩序維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集會遊行、警械使用、警察職權行使等相關內容。
國內推拿師地位不明,傳統推拿是否屬醫療行為?非中醫師的推拿師能否執行推拿業務?這項整復行為如何定位?衍生的糾紛與醫療倫理的關係為何?以上都是社會所關注。本書探討醫學倫理,特別指出:醫療人性化的努力,是人類是非價值的應用,以促進醫療照顧具有道德性。作者特別探索原典,指出醫療倫理的發展,可追溯至2500年前醫學鼻祖希波克拉底的誓言,更可延伸至3800年前的漢摩拉比法典,本書有很深入的描述,可作為醫學倫理研究的教材。作者群分別具有法學、醫學、勞動的專業,本書做了跨領域的科技整合,從醫療倫理角度,敘述其發展歷史,以中醫推拿師為焦點,探討醫療法律的過去與未來,釐舉法制的發展方向,為相當深入的學術性教科書。
前台大法律系所主任、法學大老蔡墩銘教授,精湛的法學素養,望重一方,其思維一直受到法學實務以及學術界的重視,多年來蔡教授也都受邀參與刑法、刑事訴訟法修法研究,對於法條精神非常嫺熟,由其專為參加國家考試撰寫的考用書籍,一向是市場主流,銷售驚人,因為許多國家考試考題的精神,均在其著作之中含括。目前的考用書籍,作者素質不一,內容可議。惟獨蔡墩銘教授學養豐富,地位崇高,下筆謹慎,堪為經典。所以,蔡墩銘教授所著的考用著作,向來被稱為準備國考的必讀聖經。本書全新增修、改版,幅度之大,歷年之最,因此交由翰蘆圖書出版公司全新出版。好書既出,早就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