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情緒轉化情緒:臨床工作者手冊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本書整合臨床研究與實務經驗,提出一套以情緒為核心的心理治療原則與方法,協助治療師介入焦慮、憂鬱及其他常見心理困擾背後的內在情緒歷程。
全書重點在引導個案「抵達」其痛苦而失調的情緒,能夠完整地經驗、理解並承載這些感受,進而「離開」舊有情緒模式,透過接觸新的、具適應性的情緒經驗,促成深層且持久的改變。
書中介紹多項具體可操作的臨床技術,並以逐字臨床對話示範記憶再鞏固、矯正性情緒經驗、空椅技術與意象重返等關鍵介入,清楚呈現情緒如何在治療關係中被轉化。
本書適合各類心理健康專業人員閱讀,是情緒取向心理治療的重要參考。
專業推薦:
「在當代人心中『情緒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這件事已經是眾所皆知的了。但是『知道』是一回事,能夠在輔導協談中、又或者是日常相處下,能夠精準地接住互動對象的情緒,那就不是『知道』就可以的。本書在二十一世紀很關鍵的二O年代,以中文繁體字出版,絕對是接住上帝心意的重要之舉。上帝透過華人、甚至是在台灣的華人,所要成就的工作正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在擴展,細膩精準地接住每一顆心並且帶到上帝面前,是當下非常關鍵的事,而本書的問世正守住了這個位置。」——錢玉芬,政治大學心理系退休教授、靈糧教牧宣教神學院牧靈諮商科兼任教師、台灣神學研究學院研究所靈性諮商組主任
「本書由當代著名心理治療學者Leslie S. Greenberg撰寫,是情緒焦點治療(Emotion-Focused Therapy)的實務指南。以情緒轉化情緒為治療核心理念,協助個案辨識與處理無助、羞愧等失調情緒,並引導轉化為積極性的情緒,如自我憐憫、堅定與哀悼,透過此歷程修復個案的內在創傷及重塑自我形象。全書結合理論與技巧,治療師與案主建立起共情關係與安全依附,使用『雙椅對話』、『空椅對話』等技術,以促進案主情緒覺察、情緒表達與轉化,達到情緒療癒與心理整合。」——陳秉華,台灣師大心輔系退休教授、靈糧教牧宣教神學院牧靈諮商科兼任教師、台北靈糧堂全人關顧中心督導
「喜見情緒聚焦治療的創建者格林伯格大師集近五十年的EFT治療經驗與教學研究精華,出版了這本《用情緒轉化情緒》。如今,隨著華文譯書的面世,華人心理治療界喜愛EFT的治療者更是如獲至寶。透過一派宗師條理清晰、循序漸進的說明,掌握EFT治療的精髓不再是一件難事。書中的理論,解說、案例,甚至是針對案例進行的分析,格林伯格大師一次次向世人展現EFT的治療模式實則是一種跨越診斷標籤的治療模式。治療的最終目的是讓情緒恢復其原始功能──服務於人,並幫助人們更好的適應環境。」——伍育英,醒吾科技大學退休副教授、靈糧教牧宣教神學院牧靈諮商科兼任教師、台北靈糧堂全人關顧中心督導
全書重點在引導個案「抵達」其痛苦而失調的情緒,能夠完整地經驗、理解並承載這些感受,進而「離開」舊有情緒模式,透過接觸新的、具適應性的情緒經驗,促成深層且持久的改變。
書中介紹多項具體可操作的臨床技術,並以逐字臨床對話示範記憶再鞏固、矯正性情緒經驗、空椅技術與意象重返等關鍵介入,清楚呈現情緒如何在治療關係中被轉化。
本書適合各類心理健康專業人員閱讀,是情緒取向心理治療的重要參考。
專業推薦:
「在當代人心中『情緒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這件事已經是眾所皆知的了。但是『知道』是一回事,能夠在輔導協談中、又或者是日常相處下,能夠精準地接住互動對象的情緒,那就不是『知道』就可以的。本書在二十一世紀很關鍵的二O年代,以中文繁體字出版,絕對是接住上帝心意的重要之舉。上帝透過華人、甚至是在台灣的華人,所要成就的工作正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在擴展,細膩精準地接住每一顆心並且帶到上帝面前,是當下非常關鍵的事,而本書的問世正守住了這個位置。」——錢玉芬,政治大學心理系退休教授、靈糧教牧宣教神學院牧靈諮商科兼任教師、台灣神學研究學院研究所靈性諮商組主任
「本書由當代著名心理治療學者Leslie S. Greenberg撰寫,是情緒焦點治療(Emotion-Focused Therapy)的實務指南。以情緒轉化情緒為治療核心理念,協助個案辨識與處理無助、羞愧等失調情緒,並引導轉化為積極性的情緒,如自我憐憫、堅定與哀悼,透過此歷程修復個案的內在創傷及重塑自我形象。全書結合理論與技巧,治療師與案主建立起共情關係與安全依附,使用『雙椅對話』、『空椅對話』等技術,以促進案主情緒覺察、情緒表達與轉化,達到情緒療癒與心理整合。」——陳秉華,台灣師大心輔系退休教授、靈糧教牧宣教神學院牧靈諮商科兼任教師、台北靈糧堂全人關顧中心督導
「喜見情緒聚焦治療的創建者格林伯格大師集近五十年的EFT治療經驗與教學研究精華,出版了這本《用情緒轉化情緒》。如今,隨著華文譯書的面世,華人心理治療界喜愛EFT的治療者更是如獲至寶。透過一派宗師條理清晰、循序漸進的說明,掌握EFT治療的精髓不再是一件難事。書中的理論,解說、案例,甚至是針對案例進行的分析,格林伯格大師一次次向世人展現EFT的治療模式實則是一種跨越診斷標籤的治療模式。治療的最終目的是讓情緒恢復其原始功能──服務於人,並幫助人們更好的適應環境。」——伍育英,醒吾科技大學退休副教授、靈糧教牧宣教神學院牧靈諮商科兼任教師、台北靈糧堂全人關顧中心督導
目錄
推薦序一/鄭玉英 11
推薦序二/陳玉英 13
導語—在心理治療中處理情緒 17
Ⅰ 理解基本原理
1 情緒理論 35
行動傾向、訊息及表達 36
在治療中的應用性啟發 39
情緒的類型 43
情緒的模式過程 48
情緒改變的原理 58
情緒工作的兩個階段 59
2 我們的研究—情緒是如何改變的 69
情緒的喚起和表達 71
對過程—療效的研究 74
對治療師的工作過程的研究 91
情緒如何轉化情緒 92
3 改變的旅程—用情緒轉化情緒 97
轉化的模型 98
回應情緒—在神經層面上的拓展 101
情緒轉化的途徑和順序 110
新的情緒,新的自我重組 117
記憶的重組 119
諮商談話逐字稿 121
4 情緒聚焦療法的核心技能 143
關於諮商過程中表露情緒的考量 145
與所有類型情緒待在一起的勝任力 155
瞭解情緒表達的習慣 162
治療師擔負的社會變革角色 170
II 抵達核心情緒
5 對情感的共情調弦 179
療癒性的在場 183
同調的經驗 185
同調的效果 187
共情與共情調弦技巧的培養 190
個案概念建構 214
6 聚焦身體—當言語力不能及時 219
將注意力集中到此時此刻 221
對體驗深度的測量 231
針對情緒喚起和情緒表達的工作 232
評估個案的情緒喚起程度 237
練習在身體層面工作:觀察非言語行為 240
7 情緒的阻斷 245
情緒失語 247
教育個案情緒的語言 249
主動的自我阻斷 254
幫助個案看見自我如何阻斷情緒 256
處理自我阻斷的注意事項 274
瞭解自我阻斷的影響:有限的情緒體驗 279
8 疏通情緒阻斷 285
克服情緒自我阻斷 287
理解未竟事宜和自我阻斷 297
使用雙椅進行介入 298
幫助個案獲得情緒耐受力 304
從嚥下悲傷到不再阻斷憤怒與傷心 308
III 離開痛苦情緒
9 回應需要 327
什麼是需要? 329
個案的需要理應得到滿足 340
諮商案例 344
10 在當下重新體驗過去 361
情景記憶、自傳式記憶和語義記憶 362
陳述性記憶與程序性記憶 364
記憶重組 369
療癒受傷的小孩 373
「重返童年」工作的原則 385
通向過去的橋梁 399
11 情緒調節 409
發展自我安撫的能力 411
處理情緒失調問題 417
提升情緒調節技能 421
在情緒產生時即刻調節情緒 427
進入諮商的情緒調節階段:案例 442
12 敘事與情緒 447
理解情緒與敘事的關係 449
讓主觀經驗輔助探索和改變 450
敘事的建構 453
識別情緒敘事標記 459
展望未來—心理治療的統一取向 465
譯者後記 471
參考資料 475
推薦序二/陳玉英 13
導語—在心理治療中處理情緒 17
Ⅰ 理解基本原理
1 情緒理論 35
行動傾向、訊息及表達 36
在治療中的應用性啟發 39
情緒的類型 43
情緒的模式過程 48
情緒改變的原理 58
情緒工作的兩個階段 59
2 我們的研究—情緒是如何改變的 69
情緒的喚起和表達 71
對過程—療效的研究 74
對治療師的工作過程的研究 91
情緒如何轉化情緒 92
3 改變的旅程—用情緒轉化情緒 97
轉化的模型 98
回應情緒—在神經層面上的拓展 101
情緒轉化的途徑和順序 110
新的情緒,新的自我重組 117
記憶的重組 119
諮商談話逐字稿 121
4 情緒聚焦療法的核心技能 143
關於諮商過程中表露情緒的考量 145
與所有類型情緒待在一起的勝任力 155
瞭解情緒表達的習慣 162
治療師擔負的社會變革角色 170
II 抵達核心情緒
5 對情感的共情調弦 179
療癒性的在場 183
同調的經驗 185
同調的效果 187
共情與共情調弦技巧的培養 190
個案概念建構 214
6 聚焦身體—當言語力不能及時 219
將注意力集中到此時此刻 221
對體驗深度的測量 231
針對情緒喚起和情緒表達的工作 232
評估個案的情緒喚起程度 237
練習在身體層面工作:觀察非言語行為 240
7 情緒的阻斷 245
情緒失語 247
教育個案情緒的語言 249
主動的自我阻斷 254
幫助個案看見自我如何阻斷情緒 256
處理自我阻斷的注意事項 274
瞭解自我阻斷的影響:有限的情緒體驗 279
8 疏通情緒阻斷 285
克服情緒自我阻斷 287
理解未竟事宜和自我阻斷 297
使用雙椅進行介入 298
幫助個案獲得情緒耐受力 304
從嚥下悲傷到不再阻斷憤怒與傷心 308
III 離開痛苦情緒
9 回應需要 327
什麼是需要? 329
個案的需要理應得到滿足 340
諮商案例 344
10 在當下重新體驗過去 361
情景記憶、自傳式記憶和語義記憶 362
陳述性記憶與程序性記憶 364
記憶重組 369
療癒受傷的小孩 373
「重返童年」工作的原則 385
通向過去的橋梁 399
11 情緒調節 409
發展自我安撫的能力 411
處理情緒失調問題 417
提升情緒調節技能 421
在情緒產生時即刻調節情緒 427
進入諮商的情緒調節階段:案例 442
12 敘事與情緒 447
理解情緒與敘事的關係 449
讓主觀經驗輔助探索和改變 450
敘事的建構 453
識別情緒敘事標記 459
展望未來—心理治療的統一取向 465
譯者後記 471
參考資料 475
試閱
情緒理論
在治療中的應用性啟發
情感神經科學的研究顯示,當一個刺激在生物學或社會意義上被判定為重要時,大腦會啟動一套專門、模組化的系統來自動處理這些刺激,而且這些處理往往是在個體尚未有意識覺察前就已經完成(Adolphs & Anderson,2018;Tamietto & de Gelder,2010)。事實上,許多心理困擾的根源,正是來自自然情緒過程遭到阻斷或扭曲。當一個人否認自己內在的行動傾向、不願承認自己的感受,或長期壓抑情緒時,就容易造成情緒處理系統的功能失調(Foa & Kozak,1986;Greenberg & Safran,1987)。每一個被喚起的情緒其實都有一個自然的歷程,包含以下五個階段:(1)情緒出現;(2)進入意識;(3)被個案接納與擁有;(4)透過某種形式的行動表達;(5)完成表達後,讓新的情緒浮現,進入下一個循環。然而,當這個歷程被干擾—例如覺察與接納的階段被阻斷、表達被壓制,或行動無法完成—個體便會停滯在長期的、難以耐受的痛苦情緒狀態中(Greenberg,2002;Gross & Levenson,1997;Pennebaker,1990)。一旦這些過程失靈,情緒原本攜帶的重要訊息就無法進入意識,需求也因此難以被辨識與回應。從這裡可以看出,治療師在情緒工作中的一項核心任務,就是協助個案去經驗並表達那些曾被壓抑或未曾允許的情緒。
情緒是一種信號,它讓我們得以理解自己對當下情境的反應。因此,幫助個案去聆聽情緒、從中提取意義,才能引導其行動,滿足其深層需求(Damasio,1994)。當一個人能有意識地察覺自己的情緒、認出觸發情緒的情境時,他們就能對自己的反應有更多掌控感。他們不再只是情緒的被動接受者,而是可以開始掌握自己情緒歷程的主體。然而,僅僅覺察與接納情緒仍不足以真正帶來療癒。治療師不只是陪伴個案觸碰與經驗情緒,還需要進一步幫助他們離開那些造成困擾的痛苦感受,進而喚起新的、具有修復力的適應性情緒,最終改變舊有的情緒反應模式。
在這樣的過程中,個案需要將這些改變整合成新的自我敘事,並構建對自我與世界的新理解(Greenberg,2011)。這也代表,治療的關鍵並不僅是「接觸情緒」,而是「以情緒轉化情緒」,並掌握其中的轉化原則。
從功能性的角度來看,情緒是對我們基本需求的一種快速回應(Frijda,1986)。情緒如同儀表板上的警示燈,會提示我們某個情境是否正在滿足、威脅,或忽略我們的重要需求。當我們遇到與需求相關的情境時,大腦會自動進行評估,情緒便因此而產生。情緒本質上是帶有目標性的行動傾向,能幫助我們回應眼前發生的事情是否符合我們的利益與渴望。而我們所謂的「好」與「壞」,往往就取決於這些情緒是否促進了我們的需求實現。這也說明了:需求並非完全與生俱來,而是從生物本能與早期經驗中逐漸發展而來。我們天生就會偏好光亮而非黑暗、溫暖而非冰冷、微笑而非咆哮。這些偏好形成了對「正向感覺」的自然追求,也就成為需求的雛形。譬如,嬰兒會本能地靠近那些讓他們感覺舒適、安全的情緒刺激,遠離帶來不適的體驗。這說明情緒與需求彼此交織,互為表徵。一旦需求被滿足,情緒便會轉為安定;若未被滿足,便可能轉化為焦慮、挫折、悲傷等感受。
因此,在治療現場中,要對個案的情緒產生共情,就必須同步去理解並命名他們潛藏其中的需求。簡單說出「這讓你覺得難過」是不夠的,個案可能會附和一句「是啊」,然後整個情緒就如鉛球般沉了下去。但如果能說:「這真的讓你很難過,你那麼渴望她的安慰,卻只感受到空虛與孤單⋯⋯」這樣的回應就會點出需求,深化並細緻化個案的情緒體驗。一旦個案被準確理解,他們的回應也會變得更加具體:「是啊,我真的需要她的支持,但卻像被遺忘了一樣⋯⋯就像我根本不存在。」
從過程導向的角度來說,與個案進行情緒工作時,一個關鍵在於將「自我」視為一個動態的自我組織系統。也就是說,「自我」是—一種持續發展的經驗性過程;而在這些經驗歷程中,一旦自我被感知或意識到,它便能透過語言與反思進行表達與再組織。這表示「自我」的建構,其實是一種經驗與反思之間不斷辯證互動的動態過程,正是這個過程形塑了我們對「我是誰」的感覺,並讓我們能夠建構個人敘事,進而活出這些敘事所描繪的生命樣貌。關於「自我」的概念已有豐富文獻探討。舉例來說,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 1890)區分了作為主體的「我」(I)與作為客體的「我自己」(me);而丹尼爾.史登(Daniel Stern, 1985)則提出了四種彼此相關的「自我」概念:初現自我、核心自我、互為主體的自我,以及語言化的自我。霍夫曼與多恩(Hofmann & Doan, 2018)在其針對情緒與自我的治療模型中,也將「核心自我」與「社會性自我」做出區分。在情緒治療的過程中,一個人的反思性自我會持續與當下浮現的情緒互動。當個體能夠清楚地表達自己的情感與身分經驗時,「自我」就同時被「發現」與「創造」出來。個體的感受總是與他們如何詮釋自身經驗有關—也就是說,透過語言化的過程,將包含許多基本情緒元素的感覺轉化為可反思的情緒經驗,是建構自我不可或缺的一環。
「自我」是一種組織經驗與意義的歷程,在時間軸上持續展開,並在與環境的互動中持續被形塑與重組。正如完形治療先驅所指出,自我在與他人、與環境互動的片刻之間浮現(Perls et al., 1951),而這些互動就構成了我們「成為誰」的過程。自我是分散的、多變的,會隨時間推移而展現不同面貌:有時我們顯得歡樂,有時批判自己,有時謹慎,有時果決。自我更像是一條不斷流動的河流,而非一個固定不變的結構。這條河流是隨著時間推移、透過經驗與反思逐步整合而來。我們的「未來的自己」也是經由這樣的動態自我組織而生成的。每個人都會不斷在不同的情境中重新整合自我,正如「觸感」只存在於實際的接觸中,自我也僅存在於當下的體驗當中。因此,在治療中,我們關注的重點不是去尋找那個「真正的我」,而是聚焦在「自我組織的歷程」及其靈活性。
一個人的自我組織會隨情境與時空變化而產生差異,並發展出一些特定的情緒組織模式,也因此形塑了人格與性格的穩定性。這些模式會在個體的經驗與反思中呈現出某些慣性序列—也就是說,有些自我狀態出現的可能性比其他狀態更高。我們可以將這些反覆出現的狀態視為「自我的一部分」。每個人都擁有多種不同的自我狀態,而這些狀態會與特定的情緒相連。例如:當遭遇威脅感覺到恐懼時,一種具有保護性的自我組織會自動啟動;而當威脅解除後,則會轉換為另一種較安全的自我狀態。這些不同的自我狀態會在我們的內在動態中不斷重組與出現,並逐漸形成某些「穩定性」。例如:一個人可能常常把自己組織成幽默、謹慎、自我批判,或是果斷自信的樣貌。治療的歷程也會牽涉到這些自我組織模式,並探索它們彼此之間的互動關係。治療師必須能夠察覺:每一個當下的自我經驗,其實都蘊含了「正在建構的自我」這個動態歷程。(摘自《用情緒轉化情緒》第1章)
在治療中的應用性啟發
情感神經科學的研究顯示,當一個刺激在生物學或社會意義上被判定為重要時,大腦會啟動一套專門、模組化的系統來自動處理這些刺激,而且這些處理往往是在個體尚未有意識覺察前就已經完成(Adolphs & Anderson,2018;Tamietto & de Gelder,2010)。事實上,許多心理困擾的根源,正是來自自然情緒過程遭到阻斷或扭曲。當一個人否認自己內在的行動傾向、不願承認自己的感受,或長期壓抑情緒時,就容易造成情緒處理系統的功能失調(Foa & Kozak,1986;Greenberg & Safran,1987)。每一個被喚起的情緒其實都有一個自然的歷程,包含以下五個階段:(1)情緒出現;(2)進入意識;(3)被個案接納與擁有;(4)透過某種形式的行動表達;(5)完成表達後,讓新的情緒浮現,進入下一個循環。然而,當這個歷程被干擾—例如覺察與接納的階段被阻斷、表達被壓制,或行動無法完成—個體便會停滯在長期的、難以耐受的痛苦情緒狀態中(Greenberg,2002;Gross & Levenson,1997;Pennebaker,1990)。一旦這些過程失靈,情緒原本攜帶的重要訊息就無法進入意識,需求也因此難以被辨識與回應。從這裡可以看出,治療師在情緒工作中的一項核心任務,就是協助個案去經驗並表達那些曾被壓抑或未曾允許的情緒。
情緒是一種信號,它讓我們得以理解自己對當下情境的反應。因此,幫助個案去聆聽情緒、從中提取意義,才能引導其行動,滿足其深層需求(Damasio,1994)。當一個人能有意識地察覺自己的情緒、認出觸發情緒的情境時,他們就能對自己的反應有更多掌控感。他們不再只是情緒的被動接受者,而是可以開始掌握自己情緒歷程的主體。然而,僅僅覺察與接納情緒仍不足以真正帶來療癒。治療師不只是陪伴個案觸碰與經驗情緒,還需要進一步幫助他們離開那些造成困擾的痛苦感受,進而喚起新的、具有修復力的適應性情緒,最終改變舊有的情緒反應模式。
在這樣的過程中,個案需要將這些改變整合成新的自我敘事,並構建對自我與世界的新理解(Greenberg,2011)。這也代表,治療的關鍵並不僅是「接觸情緒」,而是「以情緒轉化情緒」,並掌握其中的轉化原則。
從功能性的角度來看,情緒是對我們基本需求的一種快速回應(Frijda,1986)。情緒如同儀表板上的警示燈,會提示我們某個情境是否正在滿足、威脅,或忽略我們的重要需求。當我們遇到與需求相關的情境時,大腦會自動進行評估,情緒便因此而產生。情緒本質上是帶有目標性的行動傾向,能幫助我們回應眼前發生的事情是否符合我們的利益與渴望。而我們所謂的「好」與「壞」,往往就取決於這些情緒是否促進了我們的需求實現。這也說明了:需求並非完全與生俱來,而是從生物本能與早期經驗中逐漸發展而來。我們天生就會偏好光亮而非黑暗、溫暖而非冰冷、微笑而非咆哮。這些偏好形成了對「正向感覺」的自然追求,也就成為需求的雛形。譬如,嬰兒會本能地靠近那些讓他們感覺舒適、安全的情緒刺激,遠離帶來不適的體驗。這說明情緒與需求彼此交織,互為表徵。一旦需求被滿足,情緒便會轉為安定;若未被滿足,便可能轉化為焦慮、挫折、悲傷等感受。
因此,在治療現場中,要對個案的情緒產生共情,就必須同步去理解並命名他們潛藏其中的需求。簡單說出「這讓你覺得難過」是不夠的,個案可能會附和一句「是啊」,然後整個情緒就如鉛球般沉了下去。但如果能說:「這真的讓你很難過,你那麼渴望她的安慰,卻只感受到空虛與孤單⋯⋯」這樣的回應就會點出需求,深化並細緻化個案的情緒體驗。一旦個案被準確理解,他們的回應也會變得更加具體:「是啊,我真的需要她的支持,但卻像被遺忘了一樣⋯⋯就像我根本不存在。」
從過程導向的角度來說,與個案進行情緒工作時,一個關鍵在於將「自我」視為一個動態的自我組織系統。也就是說,「自我」是—一種持續發展的經驗性過程;而在這些經驗歷程中,一旦自我被感知或意識到,它便能透過語言與反思進行表達與再組織。這表示「自我」的建構,其實是一種經驗與反思之間不斷辯證互動的動態過程,正是這個過程形塑了我們對「我是誰」的感覺,並讓我們能夠建構個人敘事,進而活出這些敘事所描繪的生命樣貌。關於「自我」的概念已有豐富文獻探討。舉例來說,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 1890)區分了作為主體的「我」(I)與作為客體的「我自己」(me);而丹尼爾.史登(Daniel Stern, 1985)則提出了四種彼此相關的「自我」概念:初現自我、核心自我、互為主體的自我,以及語言化的自我。霍夫曼與多恩(Hofmann & Doan, 2018)在其針對情緒與自我的治療模型中,也將「核心自我」與「社會性自我」做出區分。在情緒治療的過程中,一個人的反思性自我會持續與當下浮現的情緒互動。當個體能夠清楚地表達自己的情感與身分經驗時,「自我」就同時被「發現」與「創造」出來。個體的感受總是與他們如何詮釋自身經驗有關—也就是說,透過語言化的過程,將包含許多基本情緒元素的感覺轉化為可反思的情緒經驗,是建構自我不可或缺的一環。
「自我」是一種組織經驗與意義的歷程,在時間軸上持續展開,並在與環境的互動中持續被形塑與重組。正如完形治療先驅所指出,自我在與他人、與環境互動的片刻之間浮現(Perls et al., 1951),而這些互動就構成了我們「成為誰」的過程。自我是分散的、多變的,會隨時間推移而展現不同面貌:有時我們顯得歡樂,有時批判自己,有時謹慎,有時果決。自我更像是一條不斷流動的河流,而非一個固定不變的結構。這條河流是隨著時間推移、透過經驗與反思逐步整合而來。我們的「未來的自己」也是經由這樣的動態自我組織而生成的。每個人都會不斷在不同的情境中重新整合自我,正如「觸感」只存在於實際的接觸中,自我也僅存在於當下的體驗當中。因此,在治療中,我們關注的重點不是去尋找那個「真正的我」,而是聚焦在「自我組織的歷程」及其靈活性。
一個人的自我組織會隨情境與時空變化而產生差異,並發展出一些特定的情緒組織模式,也因此形塑了人格與性格的穩定性。這些模式會在個體的經驗與反思中呈現出某些慣性序列—也就是說,有些自我狀態出現的可能性比其他狀態更高。我們可以將這些反覆出現的狀態視為「自我的一部分」。每個人都擁有多種不同的自我狀態,而這些狀態會與特定的情緒相連。例如:當遭遇威脅感覺到恐懼時,一種具有保護性的自我組織會自動啟動;而當威脅解除後,則會轉換為另一種較安全的自我狀態。這些不同的自我狀態會在我們的內在動態中不斷重組與出現,並逐漸形成某些「穩定性」。例如:一個人可能常常把自己組織成幽默、謹慎、自我批判,或是果斷自信的樣貌。治療的歷程也會牽涉到這些自我組織模式,並探索它們彼此之間的互動關係。治療師必須能夠察覺:每一個當下的自我經驗,其實都蘊含了「正在建構的自我」這個動態歷程。(摘自《用情緒轉化情緒》第1章)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不限金額免運費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訂購/退換貨須知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商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