馨香之祭:在失去之後,站回對的位置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這本書,寫於一個人離開之後。
他是我孩子的父親,也是那個用自己的離去,終止我長年站錯位置的人;
在他過世之前,我的人生一直向外延伸。
我習慣承擔、撐住、往前補位,不論是在工作、關係,還是信仰裡;
我以為,只要夠努力,就能把一切維持好——直到他離世。
他的離去沒有給我答案,卻終止了我在所有關係中的「錯位」奔跑,
因為我已經知道:
只要站在對的位置,路會自己出現,
界線不是因為拒絕,而是為了誠實、讓愛有呼吸的空間。
如果你正在承擔一個其實可以放下的位置,
如果你在失去之後發現自己被迫停下來,
這本書或許能陪你——站回神面前的自己。
這本書,不是為了曾經的伴侶離世有多痛而寫。而是記錄在他離開的一刻起,人生被迫重新開始、被迫調整順序與抉擇的歷程。死亡是強制停止,對死者、對生者,都是如此。
從婚姻的合分、與兒子從陌路到成為朋友,以及與神、與人、與自己的和好,Amber獻上那些曾經站錯的位置,也獻上終於站回來的她。在這趟「歸路」中終於明白,「回家」才是真正走過的路。
孩子的父親離世後,Amber第一次發現自己無法再站在前面——不論是家庭或職場——替所有人解決問題!只能一步步退後、一步步退回,直到重新站在一個真正屬於自己的位置上。放下不是自己的責任、放下不再適合的角色、不再急著回答別人的問題,也不再急著替自己找方向。在家庭,在職場,都是如此。
如果你正承擔一個早已耗盡你的角色,如果你在關係、工作或人生裡,發現自己站得太前面了,也許你會在書中的某一頁發現——原來自己是可以坐下來,欣賞自己和他人。這本書,可以陪你站回——一個不再需要向他人證明的位置。
他是我孩子的父親,也是那個用自己的離去,終止我長年站錯位置的人;
在他過世之前,我的人生一直向外延伸。
我習慣承擔、撐住、往前補位,不論是在工作、關係,還是信仰裡;
我以為,只要夠努力,就能把一切維持好——直到他離世。
他的離去沒有給我答案,卻終止了我在所有關係中的「錯位」奔跑,
因為我已經知道:
只要站在對的位置,路會自己出現,
界線不是因為拒絕,而是為了誠實、讓愛有呼吸的空間。
如果你正在承擔一個其實可以放下的位置,
如果你在失去之後發現自己被迫停下來,
這本書或許能陪你——站回神面前的自己。
這本書,不是為了曾經的伴侶離世有多痛而寫。而是記錄在他離開的一刻起,人生被迫重新開始、被迫調整順序與抉擇的歷程。死亡是強制停止,對死者、對生者,都是如此。
從婚姻的合分、與兒子從陌路到成為朋友,以及與神、與人、與自己的和好,Amber獻上那些曾經站錯的位置,也獻上終於站回來的她。在這趟「歸路」中終於明白,「回家」才是真正走過的路。
孩子的父親離世後,Amber第一次發現自己無法再站在前面——不論是家庭或職場——替所有人解決問題!只能一步步退後、一步步退回,直到重新站在一個真正屬於自己的位置上。放下不是自己的責任、放下不再適合的角色、不再急著回答別人的問題,也不再急著替自己找方向。在家庭,在職場,都是如此。
如果你正承擔一個早已耗盡你的角色,如果你在關係、工作或人生裡,發現自己站得太前面了,也許你會在書中的某一頁發現——原來自己是可以坐下來,欣賞自己和他人。這本書,可以陪你站回——一個不再需要向他人證明的位置。
目錄
閱讀之前
作者序|為一個人的離開而寫
第一章|小年夜:那通電話改變了我們三個人
第二章|失去之前:我們之間的破碎與理解
第三章|佇立:他站在那裡,沒有逃走
第四章|孩子:沉默的少年與慢慢靠近的心
第五章|家:從拒絕到和解的那扇門
第六章|創業:是一條把人心照得很亮的路
第七章|放手:那一口大大的氣
第八章|位置:回到被造的地方
第九章|信任:人生的風雨裡,看見真正會留下的人
第十章|重建:界線、誠實與信仰的核心
第十一章|界線之香:學會停在該停的地方
第十二章|同路:我與孩子成為盟友
第十三章|這輩子很短:請為自己活一次
第十四章|獻上馨香:獻給他,也獻給神
終 章|回家
作者序|為一個人的離開而寫
第一章|小年夜:那通電話改變了我們三個人
第二章|失去之前:我們之間的破碎與理解
第三章|佇立:他站在那裡,沒有逃走
第四章|孩子:沉默的少年與慢慢靠近的心
第五章|家:從拒絕到和解的那扇門
第六章|創業:是一條把人心照得很亮的路
第七章|放手:那一口大大的氣
第八章|位置:回到被造的地方
第九章|信任:人生的風雨裡,看見真正會留下的人
第十章|重建:界線、誠實與信仰的核心
第十一章|界線之香:學會停在該停的地方
第十二章|同路:我與孩子成為盟友
第十三章|這輩子很短:請為自己活一次
第十四章|獻上馨香:獻給他,也獻給神
終 章|回家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不限金額免運費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訂購/退換貨須知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商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