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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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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大佛頂首楞嚴經》是佛教中一部極為重要的經典,其內容涉及如來藏心、修行方法、心性本質等深奧的佛法教義。太虛大師在其著作《大佛頂首楞嚴經研究》中,對這部經典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和分析。他指出,這部經典不僅是一部翻譯自天竺的佛經,而且是一部「各各有一部大佛頂首楞嚴經在」的修行指南。太虛大師認為,這部經典的核心在於阿難菩薩的經歷,從發大乘心到參究本心,再到修證妙覺,最終達到永脫障緣的境界。

  在《大佛頂首楞嚴經研究》中,太虛大師將經典分為五卷,而非傳統的十卷,這主要是基於論案二文的多寡來厘定的。這種分法雖然與傳統經文結構不同,但其大綱巨目與經義密切相關。

作者

釋太虛(1890年1月8日-1947年3月17日)

  俗名呂淦森、沛林,法名唯心,法字太虛,別號昧庵,以字行,出生於浙江海寧縣長安鎮,籍貫浙江崇德縣(今桐鄉市),著名佛教臨濟宗禪師、哲學家,一生倡導佛教革命,致力佛教事業,自謂「志在整理僧伽制度,行在《菩薩瑜伽戒本》」。是印順法師、東初法師、大勇法師、慈航法師的入門師父,被推崇為人間佛教的創始人,受到佛教後學們的崇敬。

目錄

前言
一 明本經在佛藏中之相對位置
甲宗義上之本經相對位置―真言宗者
乙教乘上之本經相對位置―大乘普為出世乘者
丙化法上之本經相對位置―先出世而後濟世者
丁行人上之本經相對位置―苾芻者
戊觀境上之本經相對位置―耳根者
己修門上之本經相對位置―奢摩它者
二 釋古近人對於本經四種之疑
甲釋古近人對於本經翻譯之疑
乙釋古近人對於本經流傳之疑
丙釋古近人對於本經文義之疑
丁釋古近人對於本經說時之疑
甲一 經序分
乙一 化成序
乙二 緣起序
甲二 經宗分
乙一 頓問頓答懸示始終全義
乙二 委說委示等流智悲二教
丙一 悟證如來性覺
丁一 即三道成三德
丁二 結一經立五名
丙二 保綏菩薩初心
丁一 明七趣生報以匡扶第二漸次
丁二 辨五陰魔境以匡扶第三漸次
乙三 重請重告結歸理事唯心
甲三 經益分
餘說

試閱

前言

一、明本經在佛藏中之相對位置
案曰:往常講經之式,都以懸論一經綱要、廣解經題,繼之科釋文義,編為次第。茲以綱要,經文自明,先事空述,轉厭繁仍。本經五題,亦見經文;結集者撮錄之略題,亦無於文前先釋之必要。故今直從經文為研究之起點。然與同人研究本經,於本經取為何種研究之對象,不可不先事討究之。佛應時機說法,法法皆為第一。後時說經者依遵之,往往持講一經,即崇其持講之經為獨尊無侶。夫隆重之以專其信,洵亦法王殊勝方便;無如揚於此者、不免有抑於彼,學者執之,差違隨起。大藏經論多束之高閣者,講師之抱一擯餘,蓋未始非一種原因也。雖一一法皆為法界,亦一一法各住法位,故茲不將本經為佛法或一切法中絕對最高之法;但取為佛藏種種經論中占有一相對位置者以研究之。本斯意可提出與同人研究者,有六端焉。
甲、宗義上之本經相對位置──真言宗者
論曰:本經始終唯是持頂咒……陀羅尼灌頂章句也。
案曰:觀之論文,已足見本經於各宗派中當屬於真言宗矣。不第是也,真言宗專主事事無礙,以六大、四曼、三密為體相用。本經觀世音所說之四不思議。及七卷初佛說建壇儀軌、持咒行法,既完具四曼、三密之義相;且三卷中之說七大,皆曰清淨本然周遍法界,與說五蘊等異;四卷中說意根之根元,亦目為清淨四大,並有浮根四塵;不尤合真言宗六大為體之義,而特殊乎餘宗經論之唯以心性為體乎!又長水疏列別題曰:一名中印度那爛陀大道場經,於灌頂部錄出別行。「中印度那爛陀大道場經」者,猶云「中印度那爛陀寺(那爛陀、乃寺旁池中龍名,譯施無厭)所編定之藏經」也。其編定之大藏,以意揣之,於經藏中殆分有顯密之二教。於密教中,又分為灌頂部等之五部(五部見真言宗《真實三昧耶經》:東金剛部、南寶生部、西蓮花部、北羯磨部、中灌頂部,毗盧遮那如來主之。觀世音屬蓮花部)。而本經則屬於密教灌頂部中之一種經,故曰於灌頂部錄出別行。然則本經之必為真言宗經典,豈不尤可見乎!故昔者虞淳熙序憨山師本經懸鏡,亦云空中之鏡懸而照壇中之鏡,蓋持心咒之儀軌也。乃至舍咒心而談真心,是增益多聞,非世尊意,亦非憨師之意矣。亦足相與發明。然真言宗又大別為胎藏界、金剛界。胎藏界重在理,純詮果德。金剛界重在智,兼詮因行。竊指本經為屬於真言宗金剛界、由蓮花部觀世音因門證入灌頂部毗盧遮那果海者,願同人研究之者一。
乙、教乘上之本經相對位置──大乘普為出世乘者
案曰:佛之言教,咸能使人信解行證,載以運因至果;故凡教皆乘也。然以機感不同,教施非一,因是運載之用亦多差異。約言其概,略標如左:

阿含等經為小乘教、易知。分之亦應有共、不共。共者,通攝人乘、天乘善法及緣覺法。不共,專指聲聞乘法。《圓覺》、《楞伽》等經,為不共大乘教,易知。《華嚴》、《法華》,頗有異論。雖古來皆以《華嚴》為不共大乘,但《華嚴•入法界品》亦通攝二乘乃至人天善行。而《法華》既會三歸一,三廢一存,唯一無三,應是不共或非共非不共。然據其勝者屬當之,則《華嚴》不共,《法華》共為便。大乘教中普為乘教,則大乘經大都皆是。蓋以人天戒定、聲緣諦慧,既皆大乘階嶝,自應含攝靡遺。彼人、天、聲、緣乘機受之,固不妨自成其人、天、聲、緣乘法益也。然主行者實大乘教,特旁化及於人、天、聲、緣耳。按其旁化所及論之,可更析為出世三乘之普為乘,與世出世五乘之普為乘。本經於解脫門通收大小乘之聖證,戒禪又皆專注重出生死,終結之曰「知有涅槃不戀三界」,當是普為出世三乘之大乘教。獨說七趣業果,兼助增人天之善行,故《蒙鈔》有第八人天行位者,乃至尚思救將來之急,諦審之哉一文。今判本經正屬於普為出世三乘大乘教,兼通於普為世出世五乘之大乘教,願同人研究之者二。
丙、化法上之本經相對位置──先出世而後濟世者
案曰:嘗觀夫大乘之化法,可分三類:一、為先出世自度而後度人濟世之化法,此類大乘經典較多,智增上菩薩適用之。二、為唯度人濟世即成出世自度之化法,此類若《維摩詰經》等較少,悲增上菩薩適用之。三、為在同時自度度人出世濟世之化法,此為大乘經典通義,悲智均等菩薩為宜。本經以阿難墮婬室、承佛救為發起因緣,阿難因之欲從有力能救人之大乘,求一方便門先速自超脫:一、證於說戒不先戒殺而戒婬;二、證於圓通門不單取菩薩而兼收二乘無學。餘若「汝雖歷劫憶持如來祕密妙嚴,不如一日修無漏業,遠離世間憎愛二苦」。持咒利根先得須陀洹果,性比丘尼成阿羅漢,阿難自知修證無學道成,皆可證知本經為先出世自度而後度人濟世之化法。然阿難既發「願令得果成寶王,還度如是恆沙眾,將此深心奉塵剎,是則名為報佛恩」之宏誓,後有「我雖未度願度末劫一切眾生」之請。則謂本經兼有同時自度度人、出世濟世之化可也,願同人研究之者三。
丁、行人上之本經相對位置──苾芻者
案曰:佛法中修行人,有男女緇素諸部類。所修行法,往往因人之部類而異宜。按之本經,則當以出家男子之苾芻為獨宜。第一、以發起及當機者之阿難尊者,是苾芻故,且是好心出家具戒多聞之苾芻故,佛自然多就苾芻所宜行者開示之。第二、無論修耳門之圓通,持頂光之神咒,皆須嚴淨律儀;否則不能現生成就,但可遠資勝緣,或且不免墮魔邪故。因此、本經行法雖不限人修證,而除苾芻外,餘一切人勢較難,願同人研究之者四。
戊、觀境上之本經相對位置──耳根者
案曰:出世定慧皆成於觀。能觀之智,初必屬於意識相應之慧心所為主。但於初心所觀之境,則可種種擇取不一。大乘經論擇取初心觀境之顯而易見者:若起信論之取一心二門為所觀境;《成唯識論》之取一切法唯識為所觀境;《中論》之取一切法畢竟空為所觀境;《摩訶止觀》之取意識心王為所觀境;皆擇定所觀境體之有異,非能觀智體之有異。或者混能所智境之不辨,爭執本經破識取根等義,皆失之矣。今謂若論本經之擇觀境,雖直可謂之「唯六根論」,所謂十八界攝一切法盡。六塵是六根之影,六識是六塵之影,識發乎塵,塵出乎根,故六根攝一切法盡。《攝論》嘗論正脈疏最得此一門之意。
論曰:戊、本經始終唯令選入耳根……此亦方便之方便歟!
案曰:依是、可見本經所擇取觀境,先擇諸法中之六根,次擇六根中之耳門,較諸經論擇之獨審,願同人研究之者五。
己、修門上之本經相對位置──奢摩它者
論曰:乙、本經始終唯令修證如來禪……迴為己解,疑誤後學耳!
論曰:癸、本經始終唯令必入解行相應地……蓋有非言辭可論量者矣!
案曰:觀此可知若論本經修進門路,不唯如來藏心、圓通法門,皆是修禪之門,所懸示之菩提聖位,所分析之陰妄魔境,亦依禪那之增進相為說,故直可謂之禪那波羅密經也。禪那、華言靜慮,乃寂靜心中微密觀察義。《蒙鈔•諮決疑義第四剋示方便》一章,所云寂靜觀照,只一奢摩他可了之。憨山大師通議,謂本經始終皆不外乎破五蘊之妄,顯一心之真。咸可參證。本經為修大乘上上禪之方便門也,憨山大師答武昌段幻然給諫書,尤為透露;願同人研究之者六。
案曰:出此六義,亦有次第。首知此經屬於密教,密教為大乘教。進論此經為何種大乘教,於是次知屬大乘教之普為乘。然普為乘應機施設,化法不一,乃進論此經為智增上之化法。因之更審定乎行人之宜苾芻,觀境之為六根中之耳根,修門之為如來奢摩它禪(觀境、修門有異,若此經之選擇耳根是擇觀境,而於此觀境上宜專用止、或專用觀、或用兼修,則為修門)。而本經於佛法中之位置,乃庶能較得其真;從之研究,亦較有可範也。昔嘗著論,頗有不同,錄之以供比對研究。
論曰:問曰:本經自度震旦……觀之不妨互異,六也。
二、釋古近人對於本經四種之疑
案曰:然上來是對於主張者太過之審裁。一方雖則如是,一方則更有懷疑者不及之患;若不同此提出加以審裁,仍無研究本經之正道可由也。稽古近人對於本經疑點之待析者,凡有四焉:
甲、釋古近人對於本經翻譯之疑
案曰:詳古近人對於本經翻譯致疑之由:一、因本經係般剌密諦(極量)、彌伽釋迦、能降伏僧、懷迪、房融、各私人於廣州翻譯,不同餘經之由國主設譯經場詔譯。復有「此經五天寶重,禁不出境。般剌三藏欲流東震,屢竊被獲。書以微妙細氈,破膊藏之,潛達廣州」。又、「極量破膊藏經,漬血堅紙,房相夫人以水漬之,方得開展。或云:融女以水乳和而浸之」。又、「極量翻傳事畢,會本國怒其擅出經本,遣人追攝,泛舶西歸。又、「傳經事畢,朝廷責以私譯,密諦遂泛舶攜梵夾以歸」等說。翻譯之緣,益成奇祕。二、因本經譯人、譯本亦傳說異詞:一說:密諦齎楞嚴梵夾至,刺史請就制止道場宣譯。一說:大唐神龍元年乙巳歲五月二十三日,中天竺沙門般剌密諦於廣州制止道場譯。先是三歲將梵本汎海達廣州制止寺,遇宰相房融宰南銓,遂請對譯,房融筆授,烏萇國沙門彌伽釋迦譯語。一說:《大佛頂首楞嚴經》十卷,大唐沙門於廣州譯。迪、循州人,住羅浮山南樓寺,久習經論,備諳五梵。因遊廣府,遂遇梵僧,未詳其名,對文共譯,勒成十卷。譯人譯本亦似有異。以是二因,遂有疑及本經之翻譯為不可憑者。今謂佛教經、律、論之翻譯,本無必奉時王詔制之義。若真諦三藏所譯諸經論,亦有不經奉詔而與人共譯者,則亦何能以不在帝京奉詔翻譯故獨疑本經?至於傳紀本經翻譯之事有種種異詞者,徒以極量三藏來華纔至廣州,不久又並梵本懷歸,梵文原本及傳譯主多為人所未窺。益以唐時廣陝修阻,往來動經年月,傳言易滋舛誤。且彼時未有鋟木印書術,抄寫最艱,睹者必少;而房融與懷迪自將寫定之本,各為收藏流布,人或不察,誤為二譯。據是觀之,傳說雖異,皆不足疑。稽之開元時釋智昇所撰釋教目錄、譯經圖記,贊甯所撰《宋高僧傳》,與《釋氏稽古略》、《佛祖通載》等史,皆載有本經翻譯之譯人、譯時、譯處及所譯之經名卷數,足可證信。《蒙鈔》之傳譯年主及枝錄,稽考頗詳,堪資研究。
乙、釋古近人對於本經流傳之疑
案曰:朱晦庵嘗云:《楞嚴經》只有阿難一事及那燒牛糞出一咒,餘底皆是文士添造。又云:《楞嚴》是房融所造。又云:《楞嚴》大都是禪者巧說。按昔人對於本經之流傳疑有二因:一、因房融筆受,文字華妙之故。若所謗文士添造,房融所造等是也。二、因宗門傳出禪語稱引之故,若所謗禪者巧說等是也。跡之仍由譯傳之事,紀載不一而來。或說:極量翻經纔竟,被本國來取,奉王嚴制,先不許出;三藏潛來,邊境被責,為解此艱,遂即去迴。房融入奏,又遇中宗初嗣,未暇宣布,目錄闕書。又時禪學者,因內道場得本傳寫,遂流北地。大通(北宗神秀禪師)在內,親遇奏經,又寫隨身,歸荊州度門寺。有魏北館陶沙門慧振,搜訪靈跡,常慕此經,於度門寺遂遇此本,初得科判。或說:後因南使入京,經遂流布。因是、授朱晦庵等以可疑之隙,實仍不過未在帝京奉詔而譯,致滋誤傳。然使當時極量不將梵本攜歸,亦足留為證信,截斷群疑。然當時通梵文者多,梵華兩土僧眾時有往來,豈能欺偽!而惟愨,慧振二師,皆開元間人,已為本經疏贊科判,尤足徵信。朱熹輩妄疑之,殆不足辯,近猶有妄人疑之不已者何耶?而《蒙鈔》傳譯年主及枝錄,論之亦詳。
丙、釋古近人對於本經文義之疑
案曰:有對於說七大加見大而疑者,謂其全異大小、顯密經論之名數也。有對於說緣起義而疑者,謂其有異乎《起信》、《唯識》也。有對於說世界、眾生、業果三種相續義而疑者,謂大乘教中不見有此也。有對於說世界相續義而疑者,謂其頗近五行生剋之論,而與佛法向來祇說四大者異。餘處零疑碎難,往往而有,此皆封文滯見,執句隨情之過。未悟法本無言,機宜有說,但符元理,不礙多方。佛為法王,自在而說,開會無定,遮表非一,夫豈得以吾人所知文字名句拘之!若能隨順經文,通達其義,便成勝解,何須自障!
丁、釋古近人對於本經說時之疑
案曰:自古師創「以時先後判教高下」之例,於是將釋尊一代之所說,概判屬於若干時、若干教,謂之一代時教。於是判本經為方等時者,般若時者,般若後法華前者,法華後涅槃前者,法華時者,涅槃時者,種種不一,皆難盡愜人意。按之經中事跡,益起人究竟佛在何時說此一部經之疑。沈士榮、憨山師、錢牧齋等,皆認此經為密教,通於五時說,最為通論。然未明匿王與釋尊同歲,及阿難生及出家之年月,不知此經實起於佛成佛二十年後之所說也。茲錄《攝論》一章於此:
論曰:經時,依真勝義,法性寂滅……諍法華前後者,真無謂耳!
六蔽既開,四疑亦釋。大佛頂首楞嚴經,真文乃燦然現前,可據而研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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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語言
    • 中文繁體
    • 裝訂
    • 紙本平裝
    • ISBN
    • 9786267723647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328
    • 商品規格
    • 25開15*21cm
    • 出版地
    •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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