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1017_在黑暗中相遇

都嘛是怪腔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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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情報

我想說的是…

2011/12/30 從高三寫部落格至今,我的部落格內容很雜,有我的喜怒哀樂心情記事、有我的記遊記旅記食、有我的血拼成果、也有我的閱讀與學習心得筆記等等。書寫常常是寂寞的,而偏偏身為一個自由譯者,我的工作性質也很寂寞。因此,「我想說的是…」之所以存在,是受到我對於記錄自己,以及部分地暴露自己的欲望驅使。很多事情,不寫下來,過一陣子就忘了;很多情緒與體認,不與人分享,就得不到適當的衝擊與回饋。 看書是我不變的熱愛。我是個興趣廣泛,又很容易三分鐘熱度的人;但唯有書,隨著我從台灣到英國再回台灣,隨著我從小學一路念到大學畢業,再到現在出社會工作,始終沒有變過。我愛書,尤其是紙本書,我愛書的味道、我愛翻書的聲音與手感、我愛鉛版字印刷在紙張上的墨色。因為家庭的因素,我家的書佔滿了一面又一面的牆壁,從很小很小我就在書堆裡游泳、吃飯、作夢。看書這件事情造就、形塑了我;沒有閱讀,我不會是現在的我。 啊,喜歡的作家,這個問題常常被問到。我愛珍?奧斯汀也愛曹雪芹,對張愛玲有無法克制的迷戀,看過幾乎全套的克莉絲蒂偵探小說(並且極度喜愛白羅),小時候的白馬王子是整套黃色書皮裡面優雅犯罪著的亞森羅蘋。如果李白也算作家,那我也是他的頭號粉絲。近期的話,寫出《黑暗元素三部曲》的菲利普?普曼是我的偶像(書裡的熊王Iorek也是),以出產質量均驚人著稱的布蘭德.山德森也以《迷霧之子》三部曲擄獲了我的心。我是個雜食性的讀者,幾乎什麼都看,而純文學、偵探、與部分的奇幻小說是我的真愛。噢,差點忘了,我愛武俠小說,金庸、古龍是伴我長大的重要伙伴之一,謝謝你們! 字數又超過了,我的話真多。閱讀以外,我愛書寫、我愛美食、我愛古典樂、我愛看犯罪影集、我愛展覽與博物館、我愛一個人搭火車去看海、我愛待在家,窩進被子裡什麼都不做,發呆一個早上。

活動訊息

金石堂,總有一本書懂你,邀您同遊解憂秘境!

內容簡介

我沒有偏心哪一滴雨,每一滴我都喜歡。
我沒有害怕任何罪惡,因為我跑得比誰都快。
我的皮膚和怪腔調裡包裹著一顆熾熱的星星,
就像鴿子一樣飛翔自在……

天空想下雨,把地上的血沖走。
這是死掉的男生的血,他在阿喬炸雞店前被殺了,血流得到處都是。
小孩子不應該被殺,但在倫敦這裡似乎不是。

我叫哈利,今年11歲,剛剛從迦納搬來倫敦。
學校裡的老大叫我幫他們做事,說不做就是敵人,但我才不幹呢。
要我做壞事,我寧願當警探幫死掉的男生找出兇手!
我去河邊找兇器,收集嫌疑犯的指紋,用望遠鏡監視他們的一舉一動……
找出兇手,我們才能跑在死亡的前頭,才能「永遠」和愛的人在一起。

我愛媽媽,我愛爸爸,我愛姊姊,我愛還是小貝比的妹妹。
我愛同學帕琵,我愛常常來陽台拜訪我的鴿子,我愛泰利的狗。
我愛把自己指紋燒掉的阿姨,我愛我最好的夥伴狄恩。
我愛我的飛毛腿,我愛樹,我愛星星……我愛這個世界!

努力好幾個月,我快把證據找齊了,快要天下太平了啦!
可是好像有什麼人在等我。從跑過的風中,我嗅到恐懼……
抬頭看,我的鴿子站在欄杆上,用牠粉紅色的眼睛看著我,
好像在對我說:別擔心,我會為你帶路……

作者訪談

一、 您是何時知道自己想當作家的?
我很小就發覺自己想要當作家,大概是六、七歲的時候。我記得那時候我就很愛看書,從那時候開始我就一直想要當作家。我覺得非常幸運,可以有機會實現畢生的夢想。

二、 《都嘛是怪腔男孩》的靈感是來自哪裡?
最大的靈感是新近對英國的兒童,尤其是住在貧民區的兒童的批評。許多人對這個國家的兒童的持刀犯罪和暴力行為爭論不休,我自己也是在類似書裡的平價社區長大的,我想要表現出這些兒童的生活的正向的一面,用一種之前未必有過的方式說出他們的故事。

三、 本書中您最喜歡的角色是?
所有的角色我都喜歡──他們都有獨特的聲音,有自己的精神──不過一定要選的話,我會說是主角哈里遜。我們透過他的眼睛去看世界,他也是故事的敘述人,我非常愛他;他對世界有那麼多想像,是那麼的好奇,我覺得寫他也是給我自己一個啟發。他是我很有興趣的一個人物,而且他也是好孩子,我非常喜歡他。

四、 您的角色和故事都做過什麼研究?
我想是要看是什麼樣的故事。我很幸運,這一本書有許多材料都來自我自己的經驗、我自己的背景,所以我有現成的資料。書中許多角色是根據我在成長過程中或是成年後認識的人而塑造的。另外,我覺得張大眼睛、打開耳朵,看新聞看報紙──也就是注意你四周的人事物──也可以幫助你發展出一個完整原創的故事。

五、 您最愛的第一本書是什麼?
我記得我愛上的第一本書好像是馬克吐溫的《湯姆歷險記》。我記得是六七歲的時候我的祖父母給我的。我記得這是第一本讓我一讀再讀的書,也是第一本讓我有「大丈夫亦若是」這個想法的。

六、 關於您的下一本小說,可不可以稍微透露一點?
我可以告訴你這是真人真事,他是我認識的一個印度人,他有一個非常不一樣的嗜好:他專門破世界記錄,而且都是考驗毅力和體力的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這本書半是傳記半是小說,我希望能在不久的將來完成。

名人推薦

國外推薦

「這個孩子寫給世界的情書讓我讀來又是笑又忍不住顫抖。」──《房間》作者愛瑪.唐納修

「令人動容的小說……有說服力,感人肺腑。」──《記憶流離》作者克萊兒.莫瑞

喜歡《深夜小狗神祕習題》或《房間》的讀者,一定會喜歡這本書。──英國《泰晤士報The Times》

驚豔……很難相信這是作者的第一本書。──英國《衛報Guardian》

編輯推薦

11歲怪腔男孩熾熱明亮的眼睛,看穿殘酷黑暗現實,用力飛翔。


這是英國怪才作家史蒂芬.凱爾曼的第一本書,一出版即立即攻佔亞馬遜書店暢銷排行榜,賣出全球20多國版權;更入圍英國最重要的「布克獎」,進入2011年最終決選名單。故事描述11歲大的哈利和母親、姊姊從迦納移居英國,住在貧民區廉價公寓九樓。某天,有個男生在大街上被刺死,卻沒有人見義勇為,哈利決定要自行調查兇手。不幸,這麼一來,他反倒攪壞了母親為了保護他們而辛辛苦苦編織出的那張薄弱網子……作者不只描繪出一個男孩在成年的門檻前尋找平衡,也深入描繪出圍繞著他想要拉下他的各種力量,筆法十分引人入勝。(文/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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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最受期待的怪才作家,誕生!



除了時而使人發笑的明快與戲謔筆調,在閱讀中,《都嘛是怪腔男孩》還帶給我的心一陣陣酸楚與震顫。作者史蒂芬.凱爾曼將一位天真善良的11歲男孩哈利置於充斥著驚慄與不安的殘異世界,他能對抗暴戾的籌碼如此有限,而他手上最強大的武器,唯有「愛」。那愛鼓動他的心奮力去搏鬥,為了家人為了友情,為了那11歲男孩僅有的小小世界。

從英國底層長大的作者史蒂芬,在開始寫作前一直是藍領階層,他看遍了貧窮無知所衍生的醜陋世事,憤怒與悲慨積累成一股強大的寫作能量,1976年出生的他,在33歲那年著手寫作《都嘛是怪腔男孩》,果然一出手就震驚四座,一躍而成英國最受期待的新作家,並在2011年入圍「布克獎」,一路過關斬將至最終決選階段。

哈利,那個小說中面臨重重危機的男孩,其實一直都住在我們心裡。你還記得在生命的最初面臨艱險時,你的心是如何呼應你的嗎?我們心裡那個長不大的孩子,也許為我們留存著人性的高貴特質,就像男孩哈利表現給我們看的那樣無懼、溫暖,讓人想給他一個深深的擁抱。(文/大田出版編輯蔡曉玲)

作者

史蒂芬.凱爾曼 (Stephen Kelman)

1976年生於盧頓。大學畢業後,陸續做過不少工作,清潔工、倉管、行銷、地方公務員。2005年開始決心追求寫作夢,迄今已創作出數部電影腳本。《都嘛是怪腔男孩》是他的第一本小說,還在初稿階段就在英國10多家出版商之間展開一場爾虞我詐的競購戰!出版後立即攻佔亞馬遜書店暢銷排行榜,賣出全球20多國版權,更入圍2011年英國布克獎,進入最終決選名單!

譯者

趙丕慧

輔仁大學英文碩士。譯有《戰地琴人》、《少年Pi的奇幻漂流》、《幻影書》、《穿條紋衣的男孩》、與大田出版作品《非你莫屬》、《怪?莫倫西》、《珍愛人生》、《贖罪》等書。

試閱

有看到血欸。比你想像中黑。阿喬炸雞店外面的地上到處都是。太扯了啦。
喬登:「你敢摸我就給你一百萬鎊。」
我:「你哪有一百萬鎊。」
喬登:「那就一鎊。」
我是很想摸的啦,可惜沒辦法再靠近了。拉了一條線:

刑案現場禁止進入

敢越線就會歸於塵土。
我們不准跟警察講話,警察必須要專心。萬一殺手又回來了怎麼辦?我看到他腰帶上的手銬,可是看不到槍在哪裡。

死掉的男生的媽媽在看守那攤血。她不肯讓血流走,看得出來。天上像要下雨,把血沖走,可是她不准。她都沒有哭,全身硬梆梆的,眼睛凶巴巴的,好像她的責任就是要把雨嚇回天上去。一隻鴿子在找東西吃,就踩著血在走路。連鴿子也在難過,看得出來牠的眼睛粉紅粉紅的,而且有死亡。

花都垂了。還有死掉的男生穿校服的照片。他的毛衣是綠色的。
我的毛衣是藍色的。我的制服比較讚。唯一不好的地方是領帶,癢死了,會刮到我。我最討厭會害我很癢的領帶了啦。
沒有蠟燭,反而有啤酒瓶。死掉的男生的朋友也有寫信給他。都說他是很讚的朋友。有的字寫錯了,可是沒關係啦。他的足球鞋綁在欄杆上,耐吉的,還很新,止滑釘還是金屬的,超有型的。
喬登:「我去給他偷好不好?他緩正也不會穿了。」
我假裝沒聽到。喬登都嘛是嘴巴說一說而已,而且那雙鞋他穿太大了,會像穿兩隻船。可是掛在那裡空空的,我也想穿,可是絕對不會合腳啦。

我跟死掉的男生只是半個朋友。我不太常看到他,因為他比我大,也不是跟我同校的。他可以放手騎腳踏車,可是你也不會嫉妒,暗中希望他跌倒。我在心裡幫他禱告,只說了很遺憾。我只記得這句。我假裝只要很大力瞪,就可以讓血流動,又流回去變成一個男生。我可以靠這個辦法讓他活回來。真的可以欸。以前我住的地方有一個酋長就是那樣把他的兒子救回來的。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我都還沒出生咧。哇咧,真的是奇蹟說。可是這一次沒有用。

我把皮球送給他。我不需要了,反正我的床底下還有五個。喬登只給了他一個在地板上揀到的小石頭。
我:「那不算,一定要拿你自己的東西。」
喬登:「我那嘸東西。我又不知道要帶禮物來。」
我給了喬登一條草莓軟糖,讓他拿去給死掉的男生,然後我又教他畫十字。我們兩個都畫了十字。我們很安靜,感覺還滿重要的。我們用跑的回家。我輕輕鬆鬆就跑贏喬登了。誰也跑不贏我。我是七年級跑最快的。我只想快點跑掉,不能讓死亡追到。

這附近的樓房都嘛很宏偉。我家那棟樓跟詹姆斯鎮的燈塔一樣高。三座高塔連成一排:盧森堡大廈、斯德哥爾摩大廈、哥本哈根大廈。我住的是哥本哈根大廈,有十四層樓,我家在十樓。一點也不會恐怖說,現在我已經可以從窗戶看出去,而且肚子也不會翻斛斗了。我喜歡坐電梯,超屌的啦,尤其是只有一個人的時候。那時候你可以是鬼魂或是間諜。你連尿臊味都會忘掉說,因為電梯動得很快。

樓底下風很大,好像大旋渦。站在下面高塔和地面銜接的地方,張開手臂,可以假裝自己是小鳥。你可以感覺有風吹,好像要把你吹得飄起來,差不多就像在飛欸。
我:「手再分開一點!」
喬登:「已經不能再開了啦!好娘喔,打死我也不要再做了啦!」
我:「才不娘咧,很讚的啦!」
哇咧,這是感覺你沒有死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千萬不要讓風把你吹得飛起來,因為你不知道會吹到哪裡去。搞不好會掉進灌木叢裡或是掉到海裡。

英國不管什麼都有一大堆不同的說法,萬一忘了一個,總是還有別的詞給你挑挑揀揀的。很方便。娘、白目、遜咖的意思都一樣。噓噓、小便、澆水說的也是同一件事(跟老大請安也是)。老二就有一百萬種說法。我轉到新的學校以後,知不知道康納.格林開口就跟我說什麼?
康納.格林:「幸福嗎?」
我:「幸福。」
康納.格林:「你確定?」
我:「確定。」
康納.格林:「真的確定?」
我:「應該吧。」

他一直問我幸福嗎,問個不停。最後我已經煩死了,然後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確定了。康納.格林哈哈笑,我根本不知道有什麼好笑的,然後馬尼克才跟我說他是在耍我。
馬尼克:「他不是問你幸不幸福,他是問你有沒有老二。他看見每個人都這樣問,只是在鬧你。」
原來是在玩同音字,真正在說的是那個啦。
是「性」福不是那個「幸」福。
康納.格林:「上當了嚄!真好騙!」
康納.格林就是愛搗蛋,明明沒怎樣也要鬧一鬧。認識他的人一定都先知道他這個毛病。反正我也沒輸,我有老二。如果不是真的,那笑話就沒什麼好笑了啦。(待續)有人拿陽台來曬衣服種花。我只拿陽台來看直升機。有一點暈暈的,不能超過一分鐘,不然就會凍成冰棒。我看見X火在把名字寫在斯德哥爾摩大廈的牆壁上。他不知道我看得見。他寫得很快, 字還是寫得滿清楚的。 我也想把名字寫得那麼大,可是噴漆太危險了,沾到身上永遠也別想要洗掉。
小樹苗關在籠子裡。用籠子把樹關起來是怕你會偷樹。哇咧,神經病,誰會偷樹啊?誰會為了搶阿喬炸雞就把一個男生掛點掉?

媽媽把電話換免持聽筒,聲音好像是從很遠的地方傳過來的。爸爸的聲音會有回音,好像是關在潛水艇裡面,沉到海底。我假裝他只剩下一小時的空氣,再不得救就完蛋了。每次都把我嚇得要死掉。爸爸逃不出來,家裡就只有我一個男人了。他還跟我說過,家裡什麼都要靠我。我跟他說我的鴿子。

我:「有一隻鴿子從窗戶飛進來。麗迪亞嚇死了欸。」
麗迪亞:「我才沒有咧!」
我:「她明明就有。她說鴿子的翅膀很恐怖,我只好去把鴿子抓起來。」
我放了一點麵粉在手掌裡,鴿子就落到了我的手上,牠只是肚子餓啦。我拿麵粉騙牠。你走路要夠慢,走太快就會嚇到鴿子,牠就會飛走。
麗迪亞:「快點啦!牠要咬人了啦!」
我:「咬你的頭咧!牠只是想出去啦。不要再鬼吼鬼叫了好不好?會把牠嚇到欸。」
牠的腳在我的手上癢癢的,像雞爪。粉可愛說。我把牠當做是我專屬的鴿子。我好好看了牠一眼,記住牠的顏色,然後才把牠放到陽台上,牠就飛走了。根本不必用殺的。
爸爸:「做得好。」

爸爸的聲音帶笑。我最愛聽他帶笑的聲音了啦,意思是你做得很好。放走鴿子以後我也不必洗手,我的鴿子沒有細菌。別人一天到晚囉嗦你要洗手。哇咧,這裡的細菌可真多,說出來會嚇死你!大家都嘛怕得要死。非洲來的細菌最毒最毒,所以我跟維里斯說哈囉他才會跑掉,他怕吸進了我的細菌會死掉。
我自己都不知道身上有細菌欸。感覺不到,也看不到。哇靠,細菌有夠奸詐的!我也不甩維里斯是不是討厭我。他打橄欖球是擒抱員,小動作很多,而且他沒有一次傳球給我。

愛格妮絲喜歡吹口水泡泡。她還是小貝比,還沒關係。我還想叫她多吹一點咧。越多越好,永遠不要停。
我:「哈囉,愛格妮絲!」
愛格妮絲:「ㄛ!」
我敢對天發誓,愛格妮絲說哈囉會害你的耳朵像抓狂的鈴鐺一樣玲玲玲玲亂響!可是你還是很喜歡。愛格妮絲一說哈囉,媽媽就又哭又笑。我認識那麼多人,沒有一個有媽媽這種本領的。愛格妮絲不能跟我們一起來,因為媽媽一天到晚要工作,所以給阿瑪奶奶照顧。要等到爸爸把店裡的東西都賣光,然後才能再買幾張機票,我們一家人才能團圓。我們離開才兩個月,要一年以後你才會開始忘記。其實也不用到一年說。

我:「會不會說哈利?」
爸爸:「還早呢,別心急。」
我:「她在幹嘛?」
爸爸:「只是吹泡泡。你該掛電話了。」
我:「好。快點來喔,帶一點辣薑糖來,這裡都買不到。我愛你。」
爸爸:「我也……」
電話卡沒錢了,我最恨這樣子了啦。雖然每次都這樣,我還是每次都嚇一跳,好像晚上我在看直升機,突然沒有聲音,我每次都以為直升機要掉到我的頭上了。哇咧,後來引擎又響了,真是好佳在!

我真的看過死人。在我從前住的地方,坎席的市場。一個賣柳橙的太太被公車撞到,根本就沒有人看到公車是從哪裡冒出來的。我假裝到處亂滾的柳橙是她的快樂回憶,在找另一個人黏上去,免得浪費掉。擦鞋童想偷拿那些沒壓到的,可是爸爸跟另一個人要他們把柳橙放回那個太太的籃子裡。擦鞋童應該知道不可以偷死人的東西。有良心的人有責任教那些沒良心的人什麼是對的。不管他們要不要你教,該教的時候就是要教。他們以為不要你管,其實是想要你管。等你不用看譜就可以把每一首讚美詩都唱出來,你就變成有良心的人了。可是只有泰勒牧師和弗林朋先生可以,他們兩個都滿老了。弗林朋先生老到耳朵裡都結了蜘蛛網,我真的親眼看到過。

我們在教堂特別為死掉的男生禱告。我們祈禱他的靈魂可以進入天主的懷抱,祈禱天主能讓殺他的凶手良心發現,向警察自首。泰勒牧師還特別交代所有的小孩,叫我們如果知道誰帶刀子就說出來。(待續)麗迪亞在削芋頭皮,要做芋泥。
我:「妳有刀!我要去告妳!」
麗迪亞:「走開啦。不然我是要拿什麼削皮?用湯匙嗎?」
我:「妳吐氣就可以削皮了,妳反正是噴火龍。」
麗迪亞:「你還是大臭狗咧!你是不是又偷偷舔屁眼了?」
我們最愛玩這個遊戲了,看誰的嘴巴最惡毒。通常都嘛是我贏。我的積分是一千分,麗迪亞只有二百分。我們都嘛在媽媽聽不到的時候才玩。我拿叉子戳自己,只戳手臂。我想知道有多痛,凹進去的洞多久才會彈回來。我要跟別人說這是我生下來就有的神奇胎記,表示我會讀心術。可是一分鐘後就沒有痕跡了。還是痛到不行說。
我:「不知道真插下去會怎樣?會不會眼冒金星?」
麗迪亞:「你想不想知道?」
我:「還是會看見火?我敢說會看見火。」
我的野馬就有火。我有四輛車:野馬、金龜車、凌志、鈴木吉普車。最棒的是野馬,帥呆了。藍色的,汽車罩上有火焰,翅膀形狀的欸。一點刮痕也沒有,因為我從來沒有撞過車。我都嘛只用看的。我閉上眼睛還看得到火。死亡一定就像這樣,只除了火焰一點也不美,因為是玩真的。

馬尼克的爸爸教我打領帶。今天是我上新學校的第一天,我把領帶藏在書包裡,準備跟他們說被偷了。可是到了學校我就沒膽了。每個人都嘛有打領帶。馬尼克的爸爸陪馬尼克來,就是他想出來的點子。
馬尼克的爸爸每天都走路送他上學,保護他不被壞人搶。有次馬尼克的球鞋被偷走,是岱爾農場幫的人偷的。鞋子不合腳,後來掛在樹上。馬尼克沒辦法爬到樹上去拿鞋子。他太胖了啦。
馬尼克的爸爸:「有膽子就再偷偷看。下回就沒這麼容易了,小王八蛋。」
馬尼克的爸爸滿恐怖的說。眼睛都嘛紅通通的。他會劍術。哇咧,好在我不是馬尼克的敵人!馬尼克的爸爸幫我打領帶,又教我不用拆掉就可以把領帶拿下來。只要弄個大洞,讓頭穿過去,領帶就摘下來了。就不必每天打一次了。真的有用咧。這下子我就不必一輩子都在打領帶了。我贏了領帶了!

新學校不用唱歌。舊學校最讚的歌是柯菲.阿洛提自己瞎掰的歌詞:
柯菲.阿洛提:「天父的寶座前
我們虔心祈禱。
拜記別把我抓去烤
或是推我滾樓梯。」
哇咧,他挨了好幾下打,以後我們就把教鞭叫做柯菲棍!

本來我跟麗迪亞下課都在一起,現在都各自跟自己的朋友玩。有時候看見她也假裝不認識。誰先說哈囉誰就輸。下課我就玩自殺炸彈客或者僵屍。自殺炸彈客就是衝向另一個人,用力撞上去,撞倒了就得一百分。如果只把他撞得移位,沒有跌倒,十分。有一個人要負責把風,因為學校禁止玩自殺彈炸客。被老師逮到,放學以後就會被留下來。
僵屍就是裝得跟僵屍一樣。很像的話就多得幾分。
不玩遊戲還可以交換東西。大家最想換的是足球貼紙和糖果。其實只要有人要,什麼都嘛可以換。齊方.布朗就跟賽林.韓換了手錶。賽林.韓的手錶有月球時間,可是齊方.布朗的表更酷,是真正的鈦做的。兩個都嘛很有型。大家都覺得很划算,可是賽林.韓又想要換回來。

賽林.韓:「我就是反悔了嘛。」
齊方.布朗:「我們都握手了欸。」
賽林.韓:「我的指頭有交叉啦。」
齊方.布朗:「賴皮鬼。打兩拳。」
賽林.韓:「不行,一拳。」
齊方.布朗:「一拳打頭。」
賽林.韓:「打肩膀,肩膀啦。」
齊方.布朗:「爛人。」
齊方.布朗用力打了賽林.韓,打得他一條手臂抬不起來。誰叫他換好了又反悔。他還不是怕他媽媽知道了會氣死。
我還沒有手錶,也不需要。鈴聲告訴你該去哪裡,而且教室裡也有時鐘。不在學校裡根本不必知道時間,肚子會告訴你該吃飯了。肚子很餓了,回家就對了,絕對不會忘記的啦。

我是死掉的男生。X火在教我們插人。不是用真刀,是手指,還是一樣很利。X火說插人要動作快,因為你自己也會有感覺。
X火:「刀子插進去,你會感覺到插到哪裡。如果插到骨頭之類的,會很噁爛。最好是揀軟的地方插,像肚子,才會很輕鬆就插進去,也不會有什麼感覺。我第一次插人最恐怖了。大腸小腸流了一堆,好噁爛喔。我那時還不知道要瞄準哪裡,插得太低了,所以現在我都插旁邊,靠近腰上的備胎,才不會有噁爛的東西流出來。」
號呆:「我第一次插人刀子卡住了,好像插到了肋骨,╳,我只好用力拔出來。我那樣好像是在說把我的刀子還來啦,俗辣!」
夾棍:「 插下去馬上就給他拔出來,不要囉嗦就對了啦。」
殺手沒說話,就只是很安靜。可能是還沒有插過人,也可能是插的人太多了,不稀奇了。一定是這樣他才會被叫做殺手。

我是死掉的男生因為X火選了我。我只要站著不動就好。X火不喜歡我動來動去。他一直拉我。我覺得滿不舒服的,可是還是要繼續聽。其實我也想要聽說。跟我第一次吃豌豆泥很像:很噁爛,還是非吃完不可,因為蹧蹋食物是罪惡。
X火人都走了,我還是能感覺到他的手指插到我的肋骨,感覺真的很扯。X火的呼吸有香菸和巧克力牛奶的味道。我根本就不怕。(待續)我們都是星期六去市場。市場是露天的,所以等媽媽付錢會把你凍得要死,嘴巴要閉得緊緊的牙齒才不會掉下來。其實也滿值得的,你可以看到一大堆很炫的東西,像是遙控汽車或是武士刀(只是木頭做的,可是還是很恐怖說。如果我有錢,我就要買一把,我要拿來把入侵者趕走。)

我最喜歡的店是糖果店。什麼樣子的QQ糖都有。我的夢想是把店裡面每一種QQ糖都吃遍。到目前為止我吃過了一半。QQ糖有幾百萬種形狀。不管世界上有多少東西,就一定會有一種可以吃的QQ糖版,我敢發誓。像可樂瓶、蚯蚓、奶昔、小熊、鱷魚、荷包蛋、奶嘴、獠牙、櫻桃、青蛙,幾百萬種。最好吃的還是可樂瓶。

我不喜歡小貝比糖,好殘忍。媽媽看過真的死貝比。她每天上班都會看見。我從來不買小貝比糖,怕會害她想到那些死掉的貝比。
媽媽到處找捕鴿網,我偷偷祈禱不要讓她找到。
我:「不公平。只有麗迪亞會怕鴿子。」
麗迪亞:「你少亂講!我才不怕咧!」
媽媽:「我們不能讓鴿子在屋子裡面飛來飛去,太不衛生了,家裡會弄髒。」
我:「鴿子只飛進來過一次,牠是因為肚子餓嘛。」
媽媽:「少跟我擠眉弄眼的,哈利,我不是在跟你講道理。」

有人在陽台上裝了網子,不讓鴿子進來。我不同意,鴿子又沒有怎樣。我要我的鴿子回來。我還藏了一點乾薯粉在褲子抽屜裡,準備要留給牠吃。我不是想要把鴿子吃掉,是想要馴服牠,讓牠站在我的肩膀上。最後我的祈禱應驗了:市場不賣捕鴿網了。哇咧,好佳在!
我:「別緊張。鴿子回來,我就叫牠去找別家。」
媽媽:「不要再留東西給牠吃了。別以為我沒看見陽台上到處是麵粉,我可不是笨蛋。」
我:「我才沒有咧!」
我最討厭被媽媽看透我的腦袋裡在想什麼了啦!從今天開始,我會等到她睡覺了再說。

我故意裝傻,就像那次喬登偷了那個太太的手機我假裝沒看到一樣。我不想讓媽媽以為我贊成喬登的行為,她早就因為喬登在樓梯間吐痰很討厭他了。那時我是在納帝的衣服攤上。我從頭到尾看得清清楚楚,媽媽在忙著付錢買我的切爾西球隊襯衫。其實真正拿走那個太太的手機的人是X火和號呆。他們兩個很詐:他們一直等到她在講電話,才故意撞到她,害她的手機掉下去。他們弄得像是意外。手機掉到地上,然後喬登也不知是從哪裡冒出來的,把手機揀起來就溜掉了。他鑽進人群裡,一眨眼就不見了。他好像是鬼魂,咻一下就消失了。那個太太東找西找,可是根本找不到,她也沒辦法。幹得乾淨俐落。喬登幫他們也沒拿到什麼好處,只分了幾根香菸,不然就是獲得幾個星期的自由,不必怕被他們殺掉。其實很划不來,換作是我,幫一次忙就要十鎊。

我的新切爾西球衣也是有點太癢了,害我還要在奶奶上貼膠帶,才不會被摩掉。可是衣服還是滿有型的啦。那個死掉的男生也喜歡切爾西球隊,他的衣服上還有Samsung(三星)的字跟隊徽說。希望天堂的球門有網子,這樣就不必每次射門得分還要跑得要死要活去揀球了。

這附近的狗有幾百萬隻說,哇咧,狗口簡直要跟人口一樣多了。最多的是彼特犬,因為那是最恐怖的狗。萬一沒有子彈了,可以拿牠們來當武器。哈維最兇了啦,牠是X火的狗。X火教牠在遊樂場咬鞦韆,故意把牠弄得超級恐怖的。牠會咬住鞦韆晃來晃去,好像發瘋的直升機。我每次看到哈維過來,都嘛趕快暫停呼吸,怕牠會聞到我的恐懼。

我最喜歡的狗是阿斯伯,牠又好玩又友善。我第一次看到牠是我跟狄恩.葛利芬到綠地去踢足球,結果有一隻狗過來,把球叼走了,牠就是阿斯伯。我們追上去,想要把牠撲倒,可是牠的動作好快。牠其實是想玩啦,不是故意要把球咬破的。結果我們現在只有用我的皮球玩,可是球太輕了,都會亂飛。氣死人。我很快就會換一個好的球,真皮的,就不會亂飛了。

你知不知道狗會打噴嚏?哇咧,不蓋你。我親眼看到的。阿斯伯打了一個好大的噴嚏。剛開始大家都嚇一跳,沒有人猜到是牠。牠大概打了一百個,第一個打下去就停不住,一個接一個,好像機關槍。一個打完又來一個,連阿斯伯自己都嚇到了,牠打了好久好久的噴嚏。

泰利.外帶:「牠對啤酒過敏。」
泰利.外帶倒了一點啤酒在手裡給阿斯伯喝,可是牠不喝,只露出很傷心的臉,把頭轉過去,然後就開始打噴嚏了。鼻孔還冒泡欸。
我們叫他泰利.外帶因為他每次都嘛把東西拿走,其實就是在說他是小偷。每次看到他,他一定拿著最新偷到的東西,最多的是光碟片或手機,這種東西最容易偷。他問你要不要買,雖然你只是小孩子,一毛錢也沒有。

泰利.外帶:「買不買?真銅的,很值錢喔。」
狄恩:「我們要一堆銅管子幹嘛?」
泰利.外帶:「阿哉,可以賣啊。」
狄恩:「你自己幹嘛不拿去賣?」
泰利.外帶:「我現在不就是要賣給你嗎?」
狄恩:「我是說你幹嘛不拿去賣給想要的人?」
泰利.外帶:「好啦好啦,不必吹鬍子瞪眼的,我也只是問問而已啊。」
我們哪有什麼鬍子!哇咧,泰利.外帶頭殼壞去了,都嘛是喝啤酒當早餐害的啦。(待續) 我最愛等媽媽在馬桶倒了漂白水以後小便了啦。漂白水會冒出一大堆泡沫,感覺像是在雲上面小便。我還特別憋了一大泡,要等我把這一大泡尿完,我才准別人把雲沖走。我假裝是上帝站在最喜歡的一朵雲上面小便。我看過雲的上面欸。那一次是坐飛機,我們真的在白雲的上面。你知不知道上面有什麼?其實只是更多的天空。哇咧,不蓋你。就是更多更多的天空,沒有盡頭,天堂還在很後面。

媽媽:「要等你的時間到了才會看到天堂,所以上帝才把它藏在天空裡。」 我:「那天堂真的是在天空裡嘍。」
媽媽:「當然啊!」
我想要現在就看到天堂,我想要看索羅門爺爺在幹什麼。
我:「我猜他跟耶穌在玩剪刀石頭布。」
麗迪亞:「我猜他一定作弊。」
我:「哪有!那才不是作弊咧!」
麗迪亞:「不是才怪!」

索羅門爺爺說其實剪刀贏石頭,因為到最後石頭被插太多次了,累死了,所以就裂開來了。說石頭贏剪刀的人是太懶惰,不肯等到最後。我只記得他說過這句話,因為他死掉的時候我還是貝比。可是他說得對。笨蛋才會說是作弊。
麗迪亞以為飛機要掉下去了。那一次是第二次坐飛機,從開羅飛到英國。我們就坐在機翼旁邊,可以看到機翼在抖。我不怕。如果真的墜機,最好的位置就是機翼旁邊,因為這裡最堅固。爸爸也是這麼說的。機翼會抖是正常的啦。
我:「看!抖得更厲害了!要解體了!」
麗迪亞:「閉嘴啦!」
媽媽:「哈里遜!別胡說八道,把安全帶繫上。」
我們根本沒墜機,害我起飛以前還禱告會說。

我放學回家,公寓外面有警察。有兩輛警車跟一大票警察在灌木叢和垃圾筒找來找去,好像是弄丟了什麼很特別的東西。有一個條子是女的,哇咧,超扯的。她竟然還想當男人說,她穿跟男警察一樣的衣服欸,還掛了一堆警察的東西。她在問小孩子問題,要等她都問過了才可以回家。好屌喔。我覺得有女警察很好,她們只是跟你說話,不會動不動就打人。

豬頭三:「妳要不要給我看手銬怎麼用?我一直很不乖,可能是欠打耶!」
女警:「你給我安分點!」
女警只問我們死掉的男生的事。我們知不知道他那天去哪裡?有沒有人跟蹤他?我們有沒有看見什麼奇怪的事?我們都說沒有,我們什麼也不知道。要是我們多知道一點就好了,可是我們真的什麼都不知道。
狄恩:「你們查到蛛絲馬跡了嗎?」
我:「她又不是動物學家!」
狄恩:「我說的是線索啦,憨呆。」
女警:「我們正在調查。」
狄恩:「如果我們聽說了什麼,會傳簡訊給妳。妳的電話幾號?」
女警:「厚臉皮。」

然後警察要走了,哈維想把一輛警車的後照鏡咬掉,X火還在旁邊煽動。殺手跟號呆也在加油。等警察拿出了噴霧器,對著哈維的臉噴下去,他們才閃人。人噴到只會瞎掉,狗噴到的話五秒鐘就會掛點。
我:「我看到了那個男生死掉的地方,到處都是血。」
狄恩:「可惜我沒看到。」
麗迪亞:「我可不想看。」
我:「不想才怪,妳還不是因為沒看到所以才發脾氣。血流得跟河一樣,都可以在裡面游泳了欸。」
麗迪亞:「閉嘴啦。」

我還想像魚一樣跳進去咧。如果我憋氣憋得夠久,可以直接潛到底下去。等我再浮起來,沒有死,就會像是那個死掉的男生還在這裡一樣。他可以當我的空氣,或是我睜開眼睛看到的光。我憋住氣,想要感覺我的血液流動,結果根本感覺不到。假如我知道我的血五分鐘以後就會流光,我會把這五分鐘填滿我最愛的東西。我會吃一大堆米飯,尿一大泡尿,做鬼臉逗愛格妮絲笑,就是那種鬥雞眼、舌頭吐出來碰鼻子的鬼臉。起碼你知道了還可以準備好,不然就不公平了。

「咚咚隆咚」就是輪鼓的意思,是我今天的口頭禪。今天的音樂課我們打鼓。輪鼓的意思是你拿兩根棍子打鼓,打得很快,讓聲音拉得很長。我喜歡「咚咚隆咚」因為念起來就跟輪鼓的聲音一樣,哇咧,帥斃了。
最底下的大鼓(貝斯鼓)有腳踏,真的是用腳去踩的。很酷。大部分的人都把鼓敲得太用力,好像想把鼓打破。他們只是在玩。我只有為了要聽很大聲才會大力敲。我還教帕琶.摩根腳要怎樣動,低音鼓的拍子才會不一樣。在腦子裡面數比較簡單。數四下,數到一就踩一下,像這樣:
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

然後就一直下去,要不然也可以一三踩踏板,節奏會快一點:
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

可是這一個太快了一點,你會手忙腳亂,好像快要跌倒了。我在教帕琶.摩根怎樣敲低音鼓,不小心聞到她的頭髮。我靠得太近,就聞到了,是蜂蜜的香味。帕琶.摩根的頭髮是黃色的,跟太陽一樣。她跟我笑,我的肚子好像在翻斛斗。我也不知道是為什麼。(待續)從我家陽台只看得到停車場和垃圾箱,看不到河,被樹擋住了。你可以看到很多很多房子,到處都是一排一排的房子,好像一大堆蛇。還有小一點的公寓,都是老人和有病的人住的(喬登的媽媽說腦袋不正常的人就是有病的人。有的一出生就那樣,有的喝啤酒喝到頭殼壞去。有的樣子跟正常人一樣,只是不會做算術,講話也講不好。)

媽媽跟麗迪亞像兩隻豬一樣打呼打得震天響。我套上外套,拿了一點麵粉。已經很晚了。直飛機又出來抓強盜了。我能聽見它們在很遠的地方。冷風像瘋狗一樣咬進了我的骨頭。高樓後面的樹在吹,可是河睡著了。爸爸和愛格妮絲和阿瑪奶奶都夢到我,他們在看我,好像我是在電視上。鴿子感覺得到我在等牠,牠今天晚上會回來,我就是知道。

我等著風動起來,然後我把很大一坨的麵粉放在欄杆上。我塗了很長的一段,這樣鴿子幾哩路之外就能看見。哇靠,風吹回來太快太快了,把麵粉吹掉了啦!我只能希望牠會聞到我的計畫,飛回來。我喜歡鴿子橘色的腳,還有走路的時候轉頭的動作,好像是在聽什麼我們聽不到的音樂。
我喜歡住九樓,可以往下看,只要身體不要伸得太外面,底下的人就不知道你在上面。我本來要吐口水,可是看到垃圾箱旁邊有人,就又把口水吞回去了。他跪在瓶子回收箱旁邊,把頭伸到底下,好像掉了什麼東西。我看不到他的臉,因為他戴著兜帽。

我:「搞不好是強盜!快點,直升機,壞人在這裡!探照燈照過來!」(我只是在心裡面這樣說啦。)
他從垃圾箱下面拉出了什麼東西,是包起來的。他左看右看,然後把包裝紙撕掉。我看到什麼亮亮的,我只看到一秒,可是一定是刀子。只有刀子才會亮亮的又尖尖的。他又把刀子包起來,塞進褲子裡,然後他就往河邊衝過去。真好笑。直升機根本就沒看到他,也沒有跟蹤他什麼的,飛太高了。他跑得很好笑,像女生,手肘伸得很開,扭啊扭的。我跟你賭我一定跑得比他快。
我想一直看,怕錯過什麼精彩畫面,可是我實在太需要去跟老大請安了。我盡量忍。我不知道鴿子為什麼沒有來,牠以為我們要殺牠,可是我們並沒有。我只是想要一個活生生的東西可以讓我餵,讓我教牠玩把戲。

我看著太陽上升,目送那個男孩上學。每天早上我都在嘴裡嚐到他的夢想。嚐到你們所有人的夢想。從上往下看,你們看起來是那麼清白、那麼忙碌。你們圍著一個奇怪的物體聚集,或是受到驚嚇一哄而散,儘管你們不願承認,我們其實很相像。可是也沒有那麼像。
這是我,九層樓之上,棲息在窗台上,靜靜拉扯著上一餐殘餘的粟米。這是我,可憐你們,可憐你們的人生這麼短暫,又毫無公理可言。我不認識死掉的男生,他不是我的。但是我的確知道母親的傷心是什麼形狀。我知道它糾纏盤繞,像那些在車道旁蔓生的黑莓。很遺憾,真的。好了,小心你們的頭,我得解手。哇,火山爆發了,嘿,別把氣出在使者頭上啊。

每次有人關門太大力,我家公寓的門就會搖,真的感覺得到說。一個人關門其他人也都感覺得到,還滿酷的,好像大家都住在一間大房子裡。你可以假裝是地震。湯姆林先生說世界上只有石頭很怕癢的地方才會有地震。大家聽了都嘛哈哈笑。湯姆林先生真的好好笑。他說的笑話比康納.格林還好笑。
我只有在吼叫聲太大聲的時候才不喜歡。我都嘛會嚇到,以為有壞人要來殺我們。每次吼叫聲太接近,我就把電視開大聲一點。

如果有壞人來,我有責任要把他們趕走。一家之主是一定要這樣做的啦。我們都會把門上的鍊子扣起來,把鎖鎖住,不讓壞人進來。萬一他們跑進來,我們就必須用叉子插死他們(不能用刀子插,那叫做殺人。叉子就不一樣了,叉子叫自衛。)我會擋在麗迪亞前面保護她,還有媽媽,如果她在家的話。我跟壞人打鬥,麗迪亞或媽媽就趕快報警。我會瞄準眼睛,因為那裡最軟,刺到就會瞎掉。等他們什麼也看不見了,我就把他們推出去,推進電梯。電梯很安全。
那是說如果有壞人的話,很可能根本就不會發生啦。(待續)我從窺孔往外看。原來是蜜琪塔跟香奈兒來了。我打開門鎖,讓她們進來。
蜜琪塔:「現在是怎樣?安全檢查喔?」
麗迪亞:「讓人家進來啦,哈里遜。」
我:「不要叫我哈里遜啦,妳又不是媽媽。」
哇咧,麗迪亞每次有朋友來,就神氣到不行,以為自己有多了不起,還叫我回房間去做功課。我不想回房間,她只是想支開我,好讓她們看《冬青橡學園》(Hollyoaks)。她們覺得好看到不行。其實還不是一堆人親來親去,有時候還男生親男生咧!真的,不蓋你!真的好噁爛喔。
我:「我要跟媽媽說妳看親嘴的節目,好噁心。」
然後麗迪亞當著我的臉把門關上了。她故意等我靠門口很近才關門。好詐喔。她以前才不會把門甩在我臉上。現在只要抓到機會就這樣,就為了讓她的白痴朋友笑我。

我:「讓我進去!」
麗迪亞:「蜜琪塔不要你進來,你每次都偷捏她的屁股。」
我:「少臭美啦!我才沒有咧。」
根本就是她亂講。我從來沒有偷捏蜜琪塔的屁股。我寧願把手指頭伸進火蟻穴也不要摸蜜琪塔的屁股。蜜琪塔跟香奈兒都嘛頭殼壞去,一天到晚吹噓她們喇舌過(意思是大力吻)的男生。蜜琪塔有櫻桃口紅,真的是櫻桃的味道。她一天到晚都嘛在擦,說是要在吻我的時候又香又甜 。
我:「不准妳親我。妳敢親,我一定落跑。」
蜜琪塔:「你要往哪裡跑?根本就沒有地方跑。不要因為太愛我就嚇到了啊。」
我:「我才不愛妳咧。我希望妳掉進大洞裡面。」

蜜琪塔如果不是那麼大嘴巴,其實還算漂亮啦。她坐到我的手上面,我全身都熱了起來欸。其實那次是意外,我不是故意要摸她的屁股的。反正啊,她真的太愛吹牛了,而且她每次都虐待我們家的電視,就只因為我們家的電視是木頭的,而且很舊了,那是我們從癌症店買來的,原本是一個死人的。電視畫面不會一開機就有,要等它先暖機。等到有畫面了,也是黑黑的,然後才真的有顏色跑出來。你要等很久很久,打開電視以後還可以先去跟老大請安,也不會錯過畫面。我試過,真的可以。

蜜琪塔不去參加死掉的男生的葬禮。她不認識他。
蜜琪塔:「去幹嘛啦?葬禮還不是都一樣。」
我:「去是表示尊敬。」
蜜琪塔:「我又不尊敬他。他會死掉都是他自己的錯啦。誰叫他要去惹人家。玩火的人被火燒到,這是一定的啦。」
我:「妳亂講,妳又不在現場。他根本沒有惹人家,殺他的人是要搶他的阿喬炸雞。」
蜜琪塔:「隨便啦。你知道個屁,你只是小孩子。」
我:「妳又知道多少。哇咧,妳只是白痴。」
蜜琪塔:「哇咧,哇咧!哇咧個頭啦!怎麼有一隻狗在亂叫啊。滾開啦,少煩我。」
我:「妳才煩咧,香腸嘴。」
我趁著還沒氣昏頭跑掉了。要是蜜琪塔敢跟我喇舌,我就要宰了她。她好噁爛,而且兩隻手腫得像香腸。

購物中心的門打開了,用魔法開的,連碰都不必碰。門上面寫了一大堆規定:
禁止喝酒
禁止自行車進入
禁帶寵物
禁玩滑板
禁止吸菸
禁止玩球

有人在真正的規定下面寫了一小條新規定:
禁耍花痴

花痴就是一看到你就想給你生孩子的女生,是狄恩.葛利芬跟我說的。
狄恩:「你只要親花痴一次,她就會生孩子。你只要看她們太久,她們就會大肚子。不蓋你,她們很噁爛。別靠近她們。」
你才不想太靠近她們咧,她們臉上有疥癬,全身都是煙味。她們的貝比也都嘛是煙味。我們假裝花痴要來抓我們了,她們是僵屍,全都在追我們,所以我們要逃跑。萬一被一個親到,我們就會變成花痴僵屍。真的很好玩,我們都嘛差一點就完蛋了。

狄恩是我第二個最好的朋友。他是我在學校最好的朋友,喬登是我在校外最要好的朋友。狄恩教我把買午餐的錢塞進襪子裡,強盜就找不到了。他都嘛這樣,所以現在就沒有再被搶了。
我試過,可是覺得卡到什麼東西一樣,害我連路都不會走了,最後還是把買午餐的錢放在口袋裡。反正也不會有人要搶我的啦,我又沒有對他們怎樣。

我:「那個死掉的男生被人家插死,會不會是他自己不好?我姐姐的朋友就說是那樣。我不相信,我覺得她可能是花痴。你看他們會不會抓到兇手?」
狄恩:「少作夢了啦,這裡的條子沒那個本領。他們應該叫CSI來查案,不用幾天就會破案了。」
我:「 CSI是什麼?」
狄恩:「他們是美國最厲害的警探,知道最厲害的招數,還能找得到別人想都想不到的線索,不是只有電視上的才厲害,是真的很厲害。我就看過一個。有一個幫派到處找人家麻煩,像是拿球棒亂打人,還踩人家的頭之類的。」

我:「為什麼?」
狄恩:「我怎麼知道,大概是好玩吧。而且沒有證人喔,什麼都沒有。可是CSI有一種特別的電腦程式,光是看鞋底的紋路就知道你穿的是哪一種運動鞋,瞭了吧?然後他們就比對死人臉上的鞋印,就這樣抓住了兇手。真的超帥的。」
我:「真的很帥欸。他們也應該在這裡那樣,搞不好可以找到鞋印。」
狄恩:「搞不好,可是我們的技術是屁,連該有的設備都沒有。喂,小心!」
泰利.外帶差點撞上我們。他跑得跟瘋子一樣,根本沒看見我們。他腋下夾了一大盤雞肉,看就知道太重了啦。盤子滑了,有些雞肉掉下來。泰利.外帶停都不停,還是一直跑。他很專心,眼睛瞪得大大的,好好笑喔,我們只好趕快跳開。

肉販:「╳你娘,你給我回來!」
肉販想追他,可是太胖了跑不動,就放棄了。其他豬頭在大圖書館的台階上等。每個人都拿了一塊雞,朝四面八方跑,連阿斯伯都跟著跑,牠以為是在玩,還叫得像瘋狗一樣。連我們都嘛希望他們能逃得掉。哇咧,超爆笑的啦。狄恩說我們每天都應該走這條路。我們就立了一條新規定。
我連活的雞在哪裡都不知道。人家買來都是死掉毛拔光的。有夠扯的,我居然還會想念死雞的臉,牠們的死雞眼粉可愛,像是在作夢,夢到以前的好日子,在太陽底下跑來跑去,亂啄別隻雞的頭。
雞:「我啄我啄我啄啄啄!」
別的雞:「啄你去死啦!」(待續)如果有小貝比死掉,就要給他取名字,不然他就進不了天堂。有時候他們太傷心了,想不出什麼名字,那媽媽就會幫他們想一個名字。她通常都嘛從聖經裡面找。如果那個媽媽不相信聖經,那她就從報紙上找一個。今天有貝比死掉了,是子宮外孕。

媽媽:「意思是小貝比長在子宮外面。如果是這樣就沒辦法了。有時候小貝比就是會迷路。」
媽媽必須要給死掉的貝比一個名字,她叫它凱蒂,跟報上的一個小姐同名。貝比的媽媽很高興,她很喜歡這個名字。
我:「下次有貝比死掉,妳可以叫他哈里遜,他媽媽一定會喜歡。」
媽媽:「那不行,會觸霉頭。」
我:「怎麼會?」
媽媽:「就是會。哈里遜是你的名字,我不要別人也叫這個名字。」

取名字是方便讓耶穌找到你,不然耶穌就不知道他在找誰,你就會在太空裡永遠飄來飄去,那就慘兮兮了。萬一你掉進太陽裡面,還會烤成焦焦的人體吐司咧!
沒關係,死掉的貝比會上天堂。哇咧,真的是好佳在。如果叫我永遠都當貝比,長不大,我會氣死。那就學不會讀書或講話,你會變成廢物。我連當貝比是什麼感覺都想不起來了。大部分時間都嘛在睡覺,超無聊的。教我一輩子都像那樣,我可能會從頭到腳都瘋掉。

垃圾箱旁邊應該有鞋印,應該會像跳進水坑再跳出來一樣黏牢牢。我上學以前去找過,都沒有。搞不好兇手穿的是特別的運動鞋,沒有紋路,也可能是他踩得不夠大力,沒留下鞋印。我都嘛踩得很大力,這樣形狀才會最漂亮。下課時間也可以跳水坑,尤其是下雨天,而且老師又太多,不能玩自殺炸彈客的時候。我跳了超大的一個坑,然後我動也不敢動,怕會有鴿子大便在我身上,幸好牠只是飛過去。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鴿子,距離太遠了。英國人覺得鳥屎是好運,大家都嘛這樣說。

我:「就算是站在你頭頂上拉屎也好運?」
康納.格林:「站在哪裡拉都沒關係,只要掉在你身上就好。隨便在哪裡拉都可以。」
我:「拉到眼睛裡呢?萬一拉進嘴巴裡,吞到肚子裡面去了呢?」
康納.格林:「還是好運。大便都是好運,大家都知道。」
維里斯:「那哈利一定超好運,因為他都是大便味道。」
哇咧,他一說我就抓狂了。我想幹掉他,可是旁邊有太多老師。我不忍也不行。
狄恩:「我們又沒跟你講話,笨蛋。去找你媽揀馬鈴薯啦。」
康納.格林:「去吃屎啦。」
維里斯只碎碎念了幾句,就跑掉了,正好從水坑跑過去,毀了遊戲。下次他再欺負我,我會踢他的蛋蛋。

我的棺材要飛機。死掉的男生的棺材很普通,只是上面多了切爾西球隊的徽記,還是滿有型的啦。他的家人都很傷心。下雨天黑黑的,他們也都穿黑色的,感覺上烏七抹黑的說。也沒有人唱歌。
媽媽:「上帝讓他安息。」
媽媽一直在掐我和麗迪亞,可是你不能叫她不要再捏了。你不能跳舞因為沒有人跳。再說下雨天地上也太滑了。他們不讓我們進教堂,因為我們跟他不夠熟。我們必須在外面等。人那麼多根本看不見多少。我看到了電視台的攝影師,報新聞的小姐一直停下來弄頭髮。她吱哩呱啦的講了有夠久,有夠討厭的。她幹嘛不閉嘴,讓我聽到擴音器在說什麼。

我:「不知道他們會放什麼歌。」
大一點的孩子:「迪利.拉斯哥(Dizzee Rascal)!他們應該放『吸我的老二』!」
另一個大孩子:「兄弟,上道喔!」
電視新聞小姐:「拜託注意一下你們的用詞,我們在錄影,謝謝。」
大一點的孩子:「注意妳老母啦!」
他假裝要把老二掏出來,對著那個女主播。她看也沒看見,早就轉過身去了。他只是在唬爛,根本也不敢大聲講,讓她聽見。
另一個大孩子:「哇,落漆!」

我以前住的地方,有些人的棺材很特別,形狀跟真的東西一樣,是他們活著的時候最喜歡的東西。如果死掉的太太活著的時候總是在縫東西,那她的棺材就是一架縫紉機。如果死掉的男人愛喝啤酒,那他的棺材就是啤酒瓶。我統統看過。從棺材就知道死掉的人最喜歡什麼。有一次還是計程車棺材欸,死掉的人就是開計程車的約瑟夫。那次的葬禮我親眼看見的。我到山森的柑仔店去退瓶回來,有一個參加葬禮的太太把我拉過去,要我跟她跳舞。真的超好玩的。大家都嘛很開心,隨便誰都嘛可以參加。我都還忘了是有人死掉了說。

我:「他們應該把他的棺材做成足球鞋,一定更好。」
媽媽:「安靜,哈里遜。有點規矩。」
我:「對不起!」
我的棺材要飛機形狀的,因為從來沒有這一型的。我的會是第一個。

死掉的男生的血已經都不見了,被雨沖掉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我想要看他的屍體,尤其是看他的眼睛。我想看他的眼睛是不是像雞,又洩露了什麼夢想,可是在我到那裡以前,棺材就蓋上了。(待續)我偷偷從媽媽和麗迪亞身邊溜走,她們根本沒注意到我不見了。狄恩在停車場等我。我們是間諜。我們監視有沒有可疑的人。狄恩從真正的警探節目看來的,如果有人想隱瞞什麼,他們就會鬼鬼祟祟的。
狄恩:「有時候兇手會回來看葬禮,他是想要給條子難看。就好像是在說抓不到抓不到,笨蛋。就好像是跟他們比中指。可是他可不想被抓到,他沒有那麼笨。注意看有沒有人的兜帽沒有放下來。」
我:「每一個人都嘛沒把兜帽放下來,雨下得那麼大。」

不蓋你:你看過去只看得到兜帽,多的像是海裡的船。那些人站在後面,靠近前面的人是真的愛那個死掉男生的人,他們都撐傘。不知道在教堂裡面撐傘會不會多倒一倍的霉?可能會喔。搞不好會砰一聲倒下來,就嗝屁了。那至少死對了地方,他們可以馬上幫你辦葬禮,連蒼蠅都來不及落到你身上!
狄恩:「好啦好啦,你盯住的人戴什麼顏色的兜帽?啊,算了,他反正也已經丟掉了。用力想,用力想。」
我:「我知道了,我們可以跟每個人打招呼,誰不跟我們握手就一定有問題。來葬禮的人本來就每個人都會握手。我們就去跟每個人說恭喜,看誰不理我們。」
狄恩:「是節哀啦,不是恭喜。」
我:「隨便啦,我們就一直說真不幸就好了。跟我來。」

我們鑽到後面去,後面的人都嘛戴著兜帽,站在那裡抽便宜的紙菸,躲攝影機,不敢給人家拍。我們假裝是葬禮的接待員,走過去一路跟人家握手說真不幸。大部分的人也跟我們握手,也說真不幸,他們知道這是很莊嚴的場合,一定要表現出敬意。真的做起來其實滿快、滿安靜的。
我跟狄恩:「真不幸啊。」
兜帽男:「真不幸啊。」
我跟狄恩:「真不幸啊。」
二號兜帽男:「真不幸啊。」
有黑人,有白人。有的還把香菸放下才跟我們握手,好像這樣子才有禮貌。只有很少的人沒理我們。
我跟狄恩:「真不幸啊。」
十號還是十一號兜帽:「你是要上廁所?」
我:「不是,我是在致哀。」
狄恩:「怎樣,你有意見嗎?」
十號還是十一號兜帽:「小兔崽子,滾你的蛋。」

我們本來要把他列入嫌疑犯的,可是他是肉販,太胖了不可能是兇手。他對每個人都嘛那麼兇。到這裡我們就沒辦法繼續了,因為他們要把棺材抬出來了。他們差點就把棺材摔到地上,一個抬棺的人喝酒了,差一點就跌倒。大家都嚇得不敢吐氣,幸好他們馬上就把棺材扶正了。葬禮最後差一點就吵起來了說。殺手騎車來了,停車場上車太多,他過不來,搖搖晃晃在汽車叢裡鑽,靈車開出去,險險就撞到他,最後一分鐘才煞住。殺手滑了一下,從腳踏車上摔下去。

葬禮的人:「喂,不會看路啊!」
我以為會大吵大鬧,要不然殺手也會比中指,可是他只是騎上腳踏車,趕快騎走,騎得很快很快。經過靈車的後面,他又騎得搖搖晃晃的。棺材上的花排出了「你永遠是我的愛子」,可是感覺好像永遠已經結束了。感覺好像有人殺掉那個死掉的男生的時候就把永遠給搶走了。不應該會這樣才對。小孩子不應該會死,老人才會死。連我都害怕下一個會不會是我。我連忙把剩下的原子蘋果味泡泡糖吐出來,怕會一個不小心吞進去,那我的腸子什麼的就會都黏在一起了。

* * *

自助餐廳外面的台階是岱爾農場幫的。不准別人坐。這裡是整個學校最好的地方,就在屋簷下,下雨不會淋濕,從這裡也可以看到整個學校,這樣你的敵人就不能偷偷摸摸殺過來。只有十一年級的可以靠近那裡,而且還要是X火請了你才可以。
如果你敢自己跑去坐在台階上,一定會給人家海扁的啦。就算位置很多,大家都嘛可以坐,台階也不是你的,是岱爾農場幫的。他們是打仗贏來的,所以台階永遠都是他們的了。
他們叫做岱爾農場幫是因為岱爾農場不動產公司的關係。X火是首領,因為他的籃球打得最好,也最會幹架。大家都嘛這樣說。他插的人也最多。他偷了我的背包。我只是走過去,根本就沒有提防。

號呆:「丟到屋頂上。」
X火:「你還要不要?」
我:「要啊。」
X火:「你要拿什麼來換?」
大家都在看。我也懶得再去把背包搶回來了,我知道反正也搶不到,他的手太長了。我準備跟老師說我的背包被天上的老鷹偷走了。
X火:「喂,你是哪裡人啊?」
我:「迦納。」
號呆:「迦納的警察有沒有槍?廢話,當然有槍。」
夾棍:「他們的房子是用牛糞蓋的,我看過。」
X火:「不要鬧他,他還OK啦。這樣吧,你幫我做一件事,我就把背包還給你。」
我:「我不會做事,我只會鎖門,抬重一點的東西。」
殺手:「他在說什麼啊?你很好笑欸。」
號呆:「跟我們混,少不了你的好處。有我們罩著你,知道吧。」

X火會遠射,他每次都得分。我連投球都不會,因為球太重了。我覺得他們在籃球裡面藏了石頭,故意整你。我只會運球,再傳球給齊方或是布雷登。等我念十一年級,我的肌肉就會像X火一樣發達。我已經是跑最快的了,也可以變成全校最強壯的。
後來X火把背包還給我,真的是好佳在。
X火:「喂,迦納,你要是有麻煩,就來找我。真的,不蓋你。」
我才不要麻煩,我只是想在馬尼克把午餐都偷光以前拿到我自己的分。你不能用手吃飯,一定要用叉子,不然餐廳的歐巴桑會來管你。我有時候還是會用到手指,把菜堆到叉子上。誰也不能管你,這裡是自由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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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文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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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平裝
    • ISBN
    • 9789861792347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304
    • 商品規格
    • 25開15*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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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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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齡適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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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 則好評)
  • wu*****i26 說:
    2011-11-30
    一個11歲孩子眼中的世界是什麼模樣呢?11歲的男孩想像中對於壞人的懲罰僅僅只是像隻鴿子般在壞人頭上拉大便,卻被迫提早面對死亡,鴿子本該是和平的象徵,卻無法讓哈利避開這世界的暴力。真正荒謬的不是怪腔怪調的口語,而是逼得小男孩得提早面對死亡威脅的世界,這正是鴿子雙眼如此憂傷的緣由吧!
  • jrue 說:
    2011-11-24
    生活在英國貧民區有著怪腔怪調的男孩,透過了他的眼睛讓我們看見了五味雜陳的國度,作者以一種充滿趣味與想像的表現方式築起了遊戲般的世界,但另個小角落卻也巧妙的利用了「鴿子」點出人類的殘酷,輕易崩毀了看似童真的一切,戲謔冷酷的方式去刻畫出屬於這個世代,猛烈又荒謬的生存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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