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3~1105_神奇柑仔店1920完結篇

魅、鬼、疾:東亞醫療史的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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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書醫療保健醫療人文醫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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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祝平一 追蹤 ? 追蹤作者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作者新書通知。
  • 出版社: 時報文化 追蹤 ? 追蹤出版社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出版社新書通知。
  • 出版日: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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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鬼魅作為超自然的病因,一直和東亞醫學史平行發展,
處理魅病的藥物,也一直是療疫方劑中的一部分。

疾病是由邪氣和鬼神引起的觀念,在東亞根深蒂固,魅、鬼、疾也是東亞漢字文化圈中所共享的歷史現象。魅疾與鬼病之所以是醫療史的側面,因為它們並不是東亞醫學傳統中主要的病因——七情與六淫——所造成。為魅所病,大體是因物怪直接侵擾人們的居處,或因人越界,而置於某種遭魅的特別情境下,以致身心不適。

由於在人們的觀念中,鬼、魅的分別不大,而醫籍中又往往鬼、魅同治,因此,《魅、鬼、疾:東亞醫療史的側面》所收錄的九篇論文,乃將魅病與鬼疾分為兩部分:清楚討論精魅這個範疇比較小的論文為第一部分,比較籠統討論鬼祟致病的日、韓論文為第二部分。鬼魅作為超自然的病因,一直和東亞醫學史平行發展,並沒有因為七情與六淫的病因觀而消失,本書希望能緊扣這些特點,藉由跨國合作,探索魅、鬼與疾的關係,及其衍生的各種醫療措施。

◆祝平一沿著魅為物怪的本義,探討宋代以前物怪引起的疾病與治療方式。
◆陳藝勻探討宋代道教除魅專家所使用的「鬼律」儀式如何模仿現世司法的追捕、考問、論罪與處罰的程序,使患者脫離魅物之影響,恢復健康。
◆程曉文以《夷堅志》分析宋代婦女魅病的醫療敘事,呈現疾病與性別權力的交織。
◆陳秀芬探討晚明《本草綱目》中除魅藥物的醫療與宗教意涵。
◆大形徹從日本史料中,填補了中國古代儺儀式中方相氏、侲子和鬼的圖像資料。
◆池內早紀子分析了從平安時代到室町時代,病因論有從「鬼」到「蟲」的轉變。
◆金澔描繪了自高麗時代至十九世紀朝鮮治療疫病的變化。
◆金志玹探討了十九世紀末朝鮮漢陽(今首爾)的善書、扶乩信仰與驅邪實踐。
◆吳孟軒探討漢學家高延在《中國的宗教系統》對「魅」的討論,以及其中所蘊含的「萬物有靈論」如何塑造中國的宗教與醫療思想。

作者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歷史學博士,現任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研究興趣在於十七和十八世紀中國的耶穌會科學史、宗教史、醫學史以及科學史學。著有《漢代的相人術》(臺北:學生書局)、《說地》(臺北:三民書局)及多篇學術論文。

目錄

導言 魅、鬼、疾——東亞醫療史的側面╱祝平一
病魅——牽、惑與象徵性醫療╱祝平一
依律收治——道教鬼律、魅病與醫療╱陳藝勻
宋代筆記所見婦女魅病的醫療敘事╱程曉文著,黃奕豪譯
藥到「魅」除——《本草綱目》的邪祟病與除辟藥╱陳秀芬
日本的儺與方相氏╱大形徹著,董濤譯
鬼、鬼氣(mononoke)與蟲——日本病因論的變化╱池内早紀子著,成高雅譯
醫術與鬼魅——共存與競爭的朝鮮史╱金澔
朝鮮後期降筆、逐鬼與治病╱金志玹著,后博文譯
「魅」——高延的《中國的宗教系統》與帝國的視域╱吳孟軒
作者簡介

試閱

病魅——牽、惑與象徵性醫療╱祝平一

一、前言
唐代段成式(八○三?-八六三)的《酉陽雜俎》〈諾臯記〉中有一則「被物寐中牽去」的記載。故事為博士丘濡所說,發生在汝州一旁的縣分(今河南省汝州市附近):

五十年前,村人失其女。數歲忽自歸,言初被物寐中牽去,倏止一處,及明,乃在古塔中。

丘濡講述的是五十年前失蹤數年又回到村子裡的村女的故事。據她所述,她是在睡夢中,為物所牽去。既是在睡夢中,她當下的意識應當不是很清楚究竟是什麼東西帶走了她。「物」即「魅」,亦作「鬽」或「𩲐」,即「老精物」或「老物精」,也就是一般所謂的妖怪或妖精,醫書中多稱「精魅」。人類學家林美容稱之為「魔神仔」,在臺語中亦稱為pháinnmih-á/pháinn-mn-gh,寫成「歹物」,是住在山林水邊調皮搗蛋的妖物。不過,此處的「歹」非指道德上的惡,而是「魔神仔」好惡作劇,使人迷失路向。迷失者在被尋獲時,常是全身污垢,五官閉塞,但全然未意識到自己迷途時的遭遇。在林美容臺、閩的田野資料中,處於不同地方,不同年代的人們,卻常同用「牽」來形容迷離走失的狀態。這或非偶然,而是語言的歷史沉澱。

見美丈夫,謂曰:「我天人,分合得汝為妻。自有年限,勿生疑懼。」且戒其不窺外也。日兩返,下取食,有時炙餌猶熱。經年,女伺其去,竊窺之,見其騰空如飛,火髮藍膚,磔磔耳如驢焉。至地乃復人矣,驚怖汗洽。其物返,覺曰:「爾固窺我,我實野叉,與爾有緣,終不害爾。」

故事中的「物」為野叉(即夜叉),長得很醜,卻能化成英俊的男人。這是在佛教脈絡中,以傳統的物怪比擬野叉,與中國古代的物魅能變化為人相類。該物和女子結為夫婦,似乎又暗示著為物所牽者,常與性有關。野叉能為村女帶來食物,也是物怪故事中物怪能帶來財富的常見情節。

女素惠,謝曰:「我既為君妻,豈有惡乎?君既靈異,何不居人間,使我時見父母乎?」其物言:「我輩罪業,或與人雜處,則疫癘作。今形跡已露,任公蹤觀,不久當爾歸也。」

除了能變成人形外,這個夜叉能隱形,因此難以視覺直接確認。後來女子未遵守該野叉的勸戒,因偷窺而識得野叉的真形。這又與諸種除魅故事中,必須識得物怪之名稱或真形的情節相仿。野叉最後只得承認,他之所以將女子帶到高塔,是因為他不能和人們相處,要不然就會將疫癘帶到人間。此與王充謂物怪與人廁雜會帶來疫病相同。《說文》:「疫,民皆疾也。」在還沒有現代「傳染」的概念之前,古人所觀察到的疫病現象是同時有很多人生病,至於這些病是否相同,則非要件。疫病因而是集體化的個人疾病現象。用於除魅的藥物,亦多能用於防疫。

其塔去人居止甚近,女常下視,其物在空中不能化形,至地方與人雜。或有白衣塵中者,其物斂手側避。或見捖其頭唾其面者,行人悉若不見。及歸,女問之:「向見君街中有敬之者,有戲狎之者,何也?」物笑曰:「世有吃牛肉者,予得而欺之。或遇忠直孝養,釋道守戒律、法籙者,吾誤犯之,當為天戮。」

他住在古塔,雖近人居,卻又處於高處,說明他處在一般人所熟悉卻難以進入的空間。他也並非直接傷害不信佛教,吃牛肉殺生的人,而是以惡作劇的方式,讓對方灰頭土臉。這和古之物怪或今謂魔神仔之好惡作劇相類。

又經年,忽悲泣語女:「緣已盡,候風雨送爾歸。」因授一青石,大如雞卵,言至家可磨此服之,能下毒氣。一夕風雷,其物遽持女曰:「可去矣。」如釋氏言屈伸臂頃,已至其家,墜之庭中。其母因磨石飲之,下物如青泥斗餘。

當二人緣分已盡時,野叉給了該女一塊青石,讓她磨粉服用,其後這位村女瀉下了一大坨青泥。這也蘊含與「物」互動,物會在人們體內留下痕跡,造成傷害,必須將之清除,才能恢復原來的身體狀態,隱含著「物」會造成疾病的觀念。但是當村女留在野叉的高塔裡時,她似乎沒有身體上的問題。只有穿越回到原來的世界,她才需要除去該物留在她體內的毒氣。不論是造成疾病或是祛除物魅,《酉陽雜俎》這則故事說明了人與物魅互動過程中的諸種問題,也承繼了魅乃邊界之物,跨越之際便能搞怪或致病。
上述這則故事大致勾勒了本文所要處理的問題:會幻化的魅如何與人互動而使人致病?受魅惑的人有何感覺?受惑後是否為病?如何對治?醫藥在其中扮演何種角色?
在開始本文的討論之前,有必要先說明本文所使用的文獻與斷代。文獻上雖然時常鬼魅連言,但是物怪終與人鬼不同,故在取材上只處理物怪所引起的疾患,盡量排除人鬼為病之材料。本文以宋為斷,乃因宋代是中國宗教和醫療史上重要的轉折點。物怪與佛、道二教的共同長期演變,不但改變了魅的風貌,也在宋代發展出新的道教派別與佛教的密教法術,與巫者、醫家競逐除魅市場。在醫療方面,宋代大規模地整理古代醫書,假印刷以傳播,使得醫學知識大規模散播,改變了醫療知識形成的樣態。其次,金元四大家提出了不少理論與治療的新見,拓展了邪祟病的理論與治則,與宗教醫療者競爭。宋代宗教與醫療的新發展,使得魅的議題變得更複雜而必須另行處理,因此本文選擇止於宋代。

二、惑:魅疾之身體感
物怪致疾自古已然,《周禮》與《論衡》皆曾論及。二○二○年,浙江餘姚曾出土漢永平十七年(七四)方士請天帝使者劾不道老物之木觚殘文。此一木觚似乎是考古文獻上第一次明確以「老物」為主題,討論如何除去物怪。其內容為「社界中有不道之老物」造成名為孫少伯之人生病。似乎老物騷擾的不只是個人而牽涉到當地社群。
孫氏的病徵為「癡□□喉疾痛不能言」。雖然原文殘缺,但「癡」與「不能言」與後世為魅所病的身心症狀相似。觚文繼續寫道,不僅是老物,為患的還有蛇、鼠、狐狸、殤子、狂鬼、惡鬼,且它們「象生人㓝(形)」,「旦夜榮(熒)惑少伯□思愛,老物強持少伯為夫」。正合於王充所謂人老氣虛,物便來犯。且從殘文看來,孫少伯為這些人形物怪所惑,而發生親密關係,老物甚至強迫少伯與之婚嫁配。人與物怪之間的親密關係,秦簡〈詰〉篇中便已有之。如:「犬恒夜入人室,執丈夫,戲女子,不可得也,是神狗偽為鬼」;也有「取[娶]人為妻,與相樂」的鬼稱為「哀鬼」。《釋名.釋言語》:「哀,愛也。愛乃思念之也。」此處所謂的哀鬼應作「愛鬼」。還有「恒入人室,不可止」的「大袜[魅]」,入侵人們的親密空間。人與物間的親密關係,成了中國物怪故事的永恆主題,為後世的文學家提供了源源不絕的遐思。
根據木觚的記載,天帝使者告訴餘姚縣官稷令與當地社君,若無法殺死老物,老物將:

變更其㓝(形)……惑為人㓝(形),從風隨氣以行,其精不居其處,……愁苦良民,詐稱官秩,賊□病人,犯上帝禁,害司命先,殘賊四時所養。

變為人形為老物最重要的特色,也是老物能惑人之關鍵。且只要老物能脫逃,便能繼續變形,殘害他人。雖然原文殘缺,但木觚以「如律令」作結,可以看出是以法術除魅。誠如該木觚的整理者所指出,雖然此時道教尚未出現,但是道教傳統與方士關係密切,可見一斑。
醫家視魅能為疾患始於隋代巢元方等人的《諸病源候論》。雖然他們難以互斥的方式,劃分各種疾病的範疇,但書中的分類似乎也非完全隨意為之。從目錄上看,巢元方等人盡量將類似的病並置而觀,以方便醫家比較。各種病候在《諸病源候論》目錄中的距離和病候間的差異性相關。例如在〈風病諸候〉中,和「驚」相關的「風驚邪候」、「風驚悸候」、「風驚恐候」、「風驚候」相並而置;與「邪」相關的〈風邪候〉和〈鬼邪候〉相鄰;與鬼相關的〈鬼邪候〉和〈鬼魅候〉並列。
然而,同一個門類相關的條目中,病候究竟有多大的區別?以〈鬼魅候〉之前的「風驚邪候」、「風驚悸候」、「風驚恐候」、「風驚候」為例,風驚邪是風邪傷其經,入舍於心所致,其症狀是「乍驚乍喜,恍惚失常」。風驚悸是心之府為風邪所乘,風邪搏於心,其症狀則是「悸動不定」,「目精不轉,而不能呼」。風驚恐則是風入乘於心、肝、膽三個臟腑,其症狀「恐如人捕之」。風驚乃由體虛,心氣不足,為風邪所乘而「驚不安定」。雖是暴驚,但三、四日便復原,似乎是暫時的症候。巢元方等人並從《養生方》補上了風驚可能是房事過勞,因失精而心常驚悸。這四候皆是因為「體虛」,風邪傷於心,而生驚、悸、恐等身心症狀。邪造成的是情緒不穩定,而驚、悸與恐似是不同程度的恐慌,且可由脈診見之:「診其脈,動而弱者,驚悸也。動則為驚,弱則為悸。」這幾候看來,似乎都比〈風頭眩候〉還嚴重,病情已經由頭痛視誤,而發展成驚、悸、恐等接近癲類的病證。
「鬼邪候」和「鬼魅候」的共通特色是未明指身體何處受病,但卻有不知所以的狂亂之狀。「鬼邪候」不論病因或治法,明顯受道教影響。鬼(亡人、土祟、社祟)是致病的主因,治法雖謂「湯熨針石,別有正方」,但道教的「補養宣導」似乎更為有效,而成此條治療的主軸。然而鬼如何使人致病,似乎不像上述的風驚候描述得那麼清楚。《說文》謂:「祟,神禍也。」似乎鬼邪候的主因是冒犯鬼神,故以道教中對治鬼神的諸種方式解除。
「鬼魅候」則是因為「鬼物所魅」,而生「好悲而心自動,或心亂如醉,狂言驚怖,向壁悲啼,夢寐喜魘,或與鬼神交通。病乍寒乍熱,心腹滿,短氣,不能飲食」,這些症狀皆因「魅之所持也」。似乎鬼邪候和鬼魅候之差別主要在於人與「鬼物」互動的方式:一為「邪氣鬼物所為病」,一為「魅之所持」;前者邪氣直接入侵,後者則為精魅牽入迷離之境。
由鬼魅所引起的疾病為何與其他〈風病諸候〉同歸一類?雖然古人認為風為百病之長,但是現代的校注者已指出:「風經五臟恍惚、鬼邪、鬼魅等候,實際已不全屬風病,蓋由風癱、風狂諸候而遠類相及者。」這乃因風為瘋之本字,可為一說。但有沒有可能像前文所引浙江餘姚出土之木觚謂老物「從風隨氣以行,其精不居其處」而將「鬼魅候」劃為風疾?
風原指風眩之疾,主要證候是頭痛,但也會造成視覺上的混亂:

風頭眩者,由血氣虛,風邪入腦,而引目系故也。五臟六腑之精氣,皆上注於目,血氣與脈并於上系,上屬於腦,後出於項中。逢身之虛,則為風邪所傷,入腦則腦轉而目系急,目系急故成眩也。診其脈,洪大而長者,風眩。又得陽維浮者,暫起目眩也。風眩久不瘥,則變為癲疾。

這和《靈樞》〈大惑論〉之言有相近之處:

黃帝問於岐伯曰:「余嘗上於清冷之臺,中階而顧,匍匐而前則惑。余私異之,竊內怪之。獨瞑獨視,安心定氣,久而不解。獨博獨眩,披髮長跪,俛而視之,後久之,不已也。卒然自上,何氣使然?」岐伯對曰:「五藏六府之精氣,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精。……而與脈并為系,上屬於腦,後出於項中。故邪中於項,因逢其身之虛,其入深,則隨眼系以入於腦。入於腦則腦轉,腦轉則引目系急,目系急則目眩以轉矣。邪其精,其精所中,不相比也,則精散,精散則視歧,視歧見兩物。……目者,心使也;心者,神之舍也。故神精亂而不轉,卒然見非常處,精神魂魄,散不相得,故曰惑也。」黃帝曰:「余疑其然。余每之東苑,未曾不惑,去之則復,余唯獨為東苑勞神乎?何其異也?」岐伯曰:「不然也。心有所喜,神有所惡,卒然相感,則精氣亂,視誤,故惑,神移乃復。是故間者為迷,甚者為惑。」

透過黃帝與岐伯之問答,〈大惑論〉從中國古代醫學的角度,定義「迷」與「惑」。值得注意的是,黃帝每次產生「惑」的感覺,正是他在登「清冷之臺」時。從文脈看來「清冷之臺」是高臺,象徵著天與地的連結。在跨越邊際時,因心生驚恐,而視覺模糊;因「視誤」而生「惑」感。東漢的服虔亦謂魅「好惑人」,且多在山林之處。山林是文明與未知之地的接壤。人、魅相逢在邊界之地,與魅互動,神難守舍,「精神魂魄,散不相得」。不過,岐伯認為「視誤」再回神時,便能夠清醒,只是短暫的現象。但是如果長久不醒,便成為惑。魅之為物,有形而似無;幻化而為人,物我難辨。「恍惚」成為見魅時的視覺現象。如果再考慮王充討論人見鬼魅,大體與意識不清,視力不明相關,正和《靈樞》〈大惑論〉與〈風頭眩候〉所論相合。
為魅所牽引進去的境域與一般宗教史裡,聖、俗二分的境界不一樣,仿如第三類接觸,非聖非俗,有類夢境;是既聖又俗的混合體;是人在此間,卻為他物「牽」動而進入的他界,而「牽」人之物又似人非人,難以辨視。「牽」因而適切地表達了人魅互動時,那種看似清醒,卻又越界迷離的身體感,常表現為視野朦朧、精神恍惚或是情緒上的不安定。「牽」也因而一直存留在語言中,沉澱為人們對物怪的深層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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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文繁體
    • 裝訂
    • 紙本平裝
    • ISBN
    • 9786264198615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384
    • 商品規格
    • 25開15*21cm
    • 出版地
    •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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