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0926_夏季暢銷第三波BN

財經法制論文輯(卷一)

  • 95 665
    700

活動訊息

想找書的時候,特別想偷看網友的書櫃... 原來大家都在看這本 ↓↓↓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乃中部地區大學院校法律系、所,與台灣企業法律學會所聯合舉辦之「中部地區財經法制研討會」各場次所發表之研究論文選輯而成。各研討會場次分別由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東海大學法律學院、靜宜大學法律學系、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逢甲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等辦理。

與會之學者、實務家,以及中部地區各大學院校法律系、所的盛情支持,台灣企業法律學會謹此致謝!謹此,透過本書之選輯、出版,作為各位與會貴賓共襄盛舉之回饋;也期盼本書之出版,能供為我國財經法制踐履革新、健全發展之參考。

作者

胡心蘭

東海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

陳匡正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

許曉芬

東海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

薛景文

國立政治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助理教授

黃瑞宜

玄奘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廖崇宏

逢甲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

蔡昌憲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邵慶平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許雅華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碩士

洪秀芬

東吳大學法學院暨法律學系副教授

戴銘昇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洪令家

東吳大學法學院暨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廖大穎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周振鋒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葉新民

靜宜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蔡英欣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郭大維

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

王志誠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教授

詹德恩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

林志潔

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兼副院長

張敦威

執業律師;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

林文里

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

江朝聖

東海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

戴志傑

靜宜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張進德

亞洲大學會計與資訊學系講座教授

黃秀惠

執業律師、臺中市政府法律顧問

卓俊雄

東海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教授

陳開元

東海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生

李志峰

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

羅俊瑋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目錄

序言 i
初探數位環境下著作權第一次銷售原則與濫用原則之適用 胡心蘭 001
商標善意先使用之研究 陳匡正 051
白馬非馬綠亦非綠?──從我國智慧財產局審查實務探討綠色相關商標註冊問題 許曉芬 085
淺探WTO反傾銷制度下「非市場經濟體」待遇之形塑與正當性基礎 薛景文 105
民商合一制之問題研究──以民法第127條第8款規範內容之現代化問題為中心 黃瑞宜 131
支付創新的法律問題初探 廖崇宏 149
自阿里巴巴跨國上市案談我國複數表決權股之規範方向──一個法域競爭的觀點 蔡昌憲 165
股東會之臨時動議與股東提案權──制度配套下的解釋取向 邵慶平、許雅華 181
股東會臨時動議提出權之限縮 洪秀芬 191
日本股東代表訴訟之研究──附論2015年多重代表訴訟新制 戴銘昇 211
改革董事薪酬制度的觀察 洪令家 259
董監辭任與公司法第197條之1質押股票規範──評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732號民事判決 廖大穎 283
公司法第223條適用問題研析 周振鋒 301
論公司法新修正員工酬勞之相關法律問題 葉新民 321
論公司法對發行新股爭訟事件之規範──以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上更(一)字第48號民事判決及臺灣高等法院98年度上更(三)字第62號民事判決為例 蔡英欣 339
沉默未必是金──吹哨者法制之建構與企業不法行為之防範 郭大維 351
財務報告不實罪之判定基準──以重大性之測試標準為中心 王志誠 375
論內線交易重大消息成立時點──兼評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重金上更(一)字第4號刑事判決 詹德恩 401
內線交易重大性消息之再探討──以英華達案為中心 林志潔、張敦威 431
夫妻合計持股超過公司股份10%與短線交易歸入權的適用──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838號民事判決評釋 林文里 447
論公司對併購案報導之回應與併購案消息之揭露──從美國法Basic v. Levinson等案例談起 江朝聖 461
企業併購後瑕疵產品的責任歸屬研究──以公司繼受者的填補性賠償金責任為中心 戴志傑 489
財政部第09604520160及09800177380號函釋規定,違憲? 張進德、黃秀惠 537
論責任保險複數被保險人保險金額之分配──兼評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金上更(二)字第1號民事判決 卓俊雄、陳開元 555
學生運動員失能保障之研究──以美國NCAA之制度為核心 李志峰 573
適航性之研究 羅俊瑋 591

序/導讀

序言

社團法人台灣企業法律學會(以下簡稱本學會)成立於2005年,係由活躍於國內各企業法律的實務界人士號召,結合大學院校財經法、刑事法及行政法教授、同學所組成的自律社團,除積極提供企業人士法律工作的支援、協助,強化實務界人士法律學習的交流活動外,並以培育年輕的企業法律人才,作為本學會設立的宗旨。

本學會自2006年理事會選定財經法律領域的學術研討,作為第一週期產學合作的階段性任務,以贊助泛中部地區大學院校法律系所,共同舉辦「資本市場與企業法制研討」、「中部地區財經法律學術論文發表」等學術交流活動,作為主要的實施對象,至今已逾10個寒暑,不遺餘力。承蒙國內北中南各大學院校、學者及實務界人士的熱心參與,如今小有成果,可喜可賀。

2016年,本學會成立後的第一個週期告一段落。為了迎接第二個週期的新紀元,本學會邀集了歷來參與財經法學論文發表的各位報告人共襄盛舉,協同出版本書《財經法制論文輯(卷一)》,為歷年來與會之學者、實務界人士、各大學院校以及本學會之耕耘,作出一個階段性的總結,並藉由本書的發行,傳播歷來論文發表的研究成果,至盼將來能與更多專家與各單位共同攜手努力、分享財經法律的研究心得,裨益我國財經法律的學術發展。

本書之所以能順利對外發行問世,本學會須先向各位慨然賜稿的與會大德,致上萬分的感謝。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亦認同本學會邀集各位報告人共同出版本書的義舉,於2017年5月,通過興大法學叢書編審委員會議的程序、贊助本書的出版,並且將本書收錄為「興大法學叢書2」,本學會倍感尊榮;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李惠宗教授、助教葉靜芳小姐的大力幫忙,本學會謹此敬申謝忱!

最後,本學會亦須向接受委託的新學林出版社編輯團隊致意,彼等不僅提供了高密度的「法律出版專業編校服務」,同時並協力完成本書收稿、盯催及付梓等繁雜的編務作業,勞苦功高。


社團法人台灣企業法律學會 謹誌
2017年初夏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金石堂門市 不限金額免運費
      7-11便利商店 ok便利商店 萊爾富便利商店 全家便利商店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ok便利商店 順豐 7-11便利商店

詳細資料

詳細資料

    • 語言
    • 中文繁體
    • 裝訂
    • 紙本平裝
    • ISBN
    • 9789862956472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640
    • 商品規格
    • 18開17*23cm
    • 出版地
    • 台灣
    • 適讀年齡
    • 全齡適讀
    • 注音
    • 級別

商品評價

訂購/退換貨須知

加入金石堂 LINE 官方帳號『完成綁定』,隨時掌握出貨動態:

加入金石堂LINE官方帳號『完成綁定』,隨時掌握出貨動態
金石堂LINE官方帳號綁定教學

提醒您!!
金石堂及銀行均不會請您操作ATM! 如接獲電話要求您前往ATM提款機,請不要聽從指示,以免受騙上當!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3.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 網友掛保證,絕不踩雷書單如下 ↓↓↓
預計 2025/09/30 出貨 購買後進貨 
金石堂門市 全家便利商店 ok便利商店 萊爾富便利商店 7-11便利商店
World wide
活動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