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學比較研究:德國、奧地利、瑞士比較為中心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臺灣有關立法學之討論書籍已有不少出版者,惟從比較法及法學觀點進行討論專書,則較為罕見。本書從德國、奧地利及瑞士立法學之視角出發,並檢視我國立法現況與缺失,故可作為實務工作法務人員及法學研究者之參考,以落實法治國家的理想目標。
【序】
序言
立法學(Lexisprudence)不僅在民主法治國家佔有舉足輕重之地位,而且在民主發展中國家,更是有教育及指引之關鍵性功能,因為國家對人民之諸多管制措施,均源自法令之明文,因此現代化之法治國家,也可以稱為「法律國家」。但是,在台灣的立法學卻未受法學院之重視,國家考試未列為選考科目,師資及教材並不充裕,結果造成法律人僅會操作傳統釋義學,以解決過去發生之法律紛爭,惟卻無法對未來的法律管制內容,提供形成理性、全面及政策之具體文字,變成一個半殘缺的法律人,再加上台灣最近的立法或修法,均充滿政治力大量動員之現象,過度政治化的法律修改,諸如:財政收支劃分法及憲法訴訟法……等,除造成朝野尖銳對抗外,也使社會氛圍焦慮不安、遑遑不可終日,似有待立法學之理論力量,以匡正此種社會重大危機。
本書乃典型之比較法學論,利用國科會之三年期研究計畫(MOST 110-2410-H-002-016-MY3)支助,赴德國、奧地利及瑞士三個德語系國家或地區,進行實地研究,分別於維也納大學、蘇黎世大學、海德堡大學及法蘭克福大學進行短暫研究及交流,最終期末報告乃結印成書,希望能夠為台灣立法學的未來發展,略盡棉薄之力,使得不論是國會立法或地方自治團體(議會)之立法均有成規可循,不至於高度政黨動員,形成諸多不理性的法律,禍害全國。本書除受國科會補助外,另經二位匿名審查人之實質審查,提出諸多改善意見,有助於本書之精進改良,併此致謝。臺大法律學系參與計畫之碩士班研究生陳思儒、張桂華、端木瑞瑩、朱雲生、林晴雯、洪品毅、林書緯、戚雲珽、董道心、陳紀瑋及何蔚慈同學之協助繕打、更正及提出諸多改善建議,使本書更臻可理解性,也要再度感謝我這一群優秀傑出之助理。希望皇天不服苦心人,這一本小小的立法學比較研究專書,能給臺灣的學術界,帶來更深刻的討論素材或授課之教材,也是作者的深深期待與期望。
林明鏘 謹誌於2026年元旦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2517研究室
臺灣有關立法學之討論書籍已有不少出版者,惟從比較法及法學觀點進行討論專書,則較為罕見。本書從德國、奧地利及瑞士立法學之視角出發,並檢視我國立法現況與缺失,故可作為實務工作法務人員及法學研究者之參考,以落實法治國家的理想目標。
【序】
序言
立法學(Lexisprudence)不僅在民主法治國家佔有舉足輕重之地位,而且在民主發展中國家,更是有教育及指引之關鍵性功能,因為國家對人民之諸多管制措施,均源自法令之明文,因此現代化之法治國家,也可以稱為「法律國家」。但是,在台灣的立法學卻未受法學院之重視,國家考試未列為選考科目,師資及教材並不充裕,結果造成法律人僅會操作傳統釋義學,以解決過去發生之法律紛爭,惟卻無法對未來的法律管制內容,提供形成理性、全面及政策之具體文字,變成一個半殘缺的法律人,再加上台灣最近的立法或修法,均充滿政治力大量動員之現象,過度政治化的法律修改,諸如:財政收支劃分法及憲法訴訟法……等,除造成朝野尖銳對抗外,也使社會氛圍焦慮不安、遑遑不可終日,似有待立法學之理論力量,以匡正此種社會重大危機。
本書乃典型之比較法學論,利用國科會之三年期研究計畫(MOST 110-2410-H-002-016-MY3)支助,赴德國、奧地利及瑞士三個德語系國家或地區,進行實地研究,分別於維也納大學、蘇黎世大學、海德堡大學及法蘭克福大學進行短暫研究及交流,最終期末報告乃結印成書,希望能夠為台灣立法學的未來發展,略盡棉薄之力,使得不論是國會立法或地方自治團體(議會)之立法均有成規可循,不至於高度政黨動員,形成諸多不理性的法律,禍害全國。本書除受國科會補助外,另經二位匿名審查人之實質審查,提出諸多改善意見,有助於本書之精進改良,併此致謝。臺大法律學系參與計畫之碩士班研究生陳思儒、張桂華、端木瑞瑩、朱雲生、林晴雯、洪品毅、林書緯、戚雲珽、董道心、陳紀瑋及何蔚慈同學之協助繕打、更正及提出諸多改善建議,使本書更臻可理解性,也要再度感謝我這一群優秀傑出之助理。希望皇天不服苦心人,這一本小小的立法學比較研究專書,能給臺灣的學術界,帶來更深刻的討論素材或授課之教材,也是作者的深深期待與期望。
林明鏘 謹誌於2026年元旦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2517研究室
目錄
【目錄】
序言 i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研究動機與目的 2
第二節研究範圍與限制 5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架構分析 6
第四節 研究期程 8
第五節 研究初步發現 8
第二章 德國之立法理論與疫情期間之問題/15
第一節 德國立法學之回顧與前瞻 16
第二節 德國傳染病防治法制與其檢討:以疫情期間立法問題為中心 163
第三章 奧地利之立法理論與疫情期間之問題/219
第一節 奧地利之立法理論與問題 220
第二節 奧地利傳染病防治法制與其檢討:以疫情期間立法問題為中心 266
第四章 瑞士之立法理論與疫情期間之問題/295
第一節 瑞士立法學要素內容 296
第二節 瑞士傳染病防治法制與其檢討:以疫情期間立法問題為中心 346
第三節 結語 362
第五章 臺灣立法學緒論與疫情之實務案例/367
第一節 立法學之概念、範疇界定及功能 368
第二節 我國立法實踐上的自殺行為:以疫情期間法令為例 447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501
第一節 立法學之比較分析 503
第二節 建議 513
參考文獻 523
事項索引 553
序言 i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研究動機與目的 2
第二節研究範圍與限制 5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架構分析 6
第四節 研究期程 8
第五節 研究初步發現 8
第二章 德國之立法理論與疫情期間之問題/15
第一節 德國立法學之回顧與前瞻 16
第二節 德國傳染病防治法制與其檢討:以疫情期間立法問題為中心 163
第三章 奧地利之立法理論與疫情期間之問題/219
第一節 奧地利之立法理論與問題 220
第二節 奧地利傳染病防治法制與其檢討:以疫情期間立法問題為中心 266
第四章 瑞士之立法理論與疫情期間之問題/295
第一節 瑞士立法學要素內容 296
第二節 瑞士傳染病防治法制與其檢討:以疫情期間立法問題為中心 346
第三節 結語 362
第五章 臺灣立法學緒論與疫情之實務案例/367
第一節 立法學之概念、範疇界定及功能 368
第二節 我國立法實踐上的自殺行為:以疫情期間法令為例 447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501
第一節 立法學之比較分析 503
第二節 建議 513
參考文獻 523
事項索引 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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