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顏fun書獎

憲法法庭114年判決彙編暨重要裁定選編

活動訊息

全館滿$1,200送150點金幣,4月歡慶兒童節,童書、玩具、文具滿1000元再送200點金幣!

內容簡介

憲法法庭判決
114年憲判字第1號
聲 請 人立法委員柯建銘等51人(姓名及住居所詳如附表)
共 同
訴訟代理人陳鵬光律師
陳一銘律師
方瑋晨律師
上列聲請人認中華民國114年1月23日修正公布的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項、第30條第2項至第6項及第95條規定,牴觸憲法,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暨暫時處分。本庭判決如下:
  主 文
一、中華民國114年1月23日修正公布之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項規定:「大法官因任期屆滿、辭職、免職或死亡,以致人數未達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1項所定人數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第30條第2項規定:「前項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之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第3項規定:「參與人數未達前項規定,無法進行評議時,得經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為不受理之裁定。」第4項規定:「前2項參與人數與同意人數之規定,於憲法法庭依第43條為暫時處分之裁定、依第75條宣告彈劾成立、依第80條宣告政黨解散時,適用之。」第5項規定:「依本法第12條迴避之大法官人數超過7人以上時,未迴避之大法官應全體參與評議,經四分之三同意始得作成判決或裁定;第2項之規定不適用之。」第6項規定:「前項未迴避之大法官人數低於7人時,不得審理案件。」及第95條規定:「113年12月20日修正之條文,自公布日起施行。」立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且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牴觸憲法,應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失其效力。
二、中華民國114年1月23日修正公布前之憲法訴訟法第95條規定,於該規定本次修正公布後繼續適用。
三、本件暫時處分之聲請駁回。

目錄

憲法法庭114年判決彙編暨重要裁定選編
目 次
憲法法庭114年判決彙編
憲法法庭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
【憲法訴訟法修正案】
憲法訴訟法114.1.23修正公布條文,立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違背
正當立法程序,違憲
主文 ………………………………………………………………………… (頁碼)
理由 ………………………………………………………………………… (頁碼)
協同意見書 尤伯祥大法官 提出 謝銘洋大法官、陳忠五大法官
加入 ………………………………………………………………………… (頁碼)
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 蔡彩貞大法官 提出 ……………………… (頁碼)
重要裁定選編(程序裁定)
114年憲裁字第1號 ………………………………………………………… (頁碼)
不同意見書 謝銘洋大法官 提出 ……………………………………… (頁碼)
114年憲裁字第4號 ………………………………………………………… (頁碼)
不同意見書 尤伯祥大法官 提出 謝銘洋大法官 加入 ……………… (頁碼)
114年憲裁字第5號 ………………………………………………………… (頁碼)
協同意見書 蔡彩貞大法官 提出 ………………………………………… (頁碼)
協同意見書 朱富美大法官 提出 ………………………………………… (頁碼)
不同意見書 尤伯祥大法官 提出 謝銘洋大法官 加入、陳忠五大
法官 加入 「一」部分 …………………………………………………… (頁碼)
114年憲裁字第69號 ………………………………………………………… (頁碼)
協同意見書 蔡彩貞大法官 提出 ………………………………………… (頁碼)
不同意見書 謝銘洋大法官 提出 陳忠五大法官、尤伯祥大法官
加入 …………………………………………………………………………… (頁碼)
114年憲裁字第71號 ………………………………………………………… (頁碼)
不同意見書 呂太郎大法官 提出 ………………………………………… (頁碼)
114年憲裁字第72號 ………………………………………………………… (頁碼)
不同意見書 呂太郎大法官 提出 ………………………………………… (頁碼)
114年憲裁字第73號 ………………………………………………………… (頁碼)
協同意見書 陳忠五大法官 提出 謝銘洋大法官、尤伯祥大法官
加入 …………………………………………………………………………… (頁碼)
114年憲裁字第74號 ………………………………………………………… (頁碼)
部分不同意見書 尤伯祥大法官 提出 謝銘洋大法官 加入 ………… (頁碼)
114年憲裁字第75號 ………………………………………………………… (頁碼)
不同意見書 呂太郎大法官 提出 謝銘洋大法官、陳忠五大法官、
尤伯祥大法官 加入 ………………………………………………………… (頁碼)
114年憲裁字第76號 ………………………………………………………… (頁碼)
協同意見書 楊惠欽大法官 提出 蔡宗珍大法官、朱富美大法官
加入 …………………………………………………………………………… (頁碼)
不同意見書 陳忠五大法官 提出 謝銘洋大法官、尤伯祥大法官
加入 …………………………………………………………………………… (頁碼)
114年憲裁字第77號 ………………………………………………………… (頁碼)
不同意見書 尤伯祥大法官 提出 ………………………………………… (頁碼)
114年憲裁字第78號 ………………………………………………………… (頁碼)
不同意見書 尤伯祥大法官 提出 謝銘洋大法官 加入 「二」
部分 …………………………………………………………………………… (頁碼)
114年憲裁字第79號 ………………………………………………………… (頁碼)
不同意見書 尤伯祥大法官 提出 謝銘洋大法官 加入 ……………… (頁碼)
附錄
憲法法庭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關係法令及關鍵詞檢索 ……………… (頁碼)
備註
本書收錄之憲法法庭裁判,為利讀者引註查找,於主文及理由欄右側皆標示段落碼,並與憲法法庭網站公開之裁判標示相符。掃描每號裁判之QR-code可連結至憲法法庭網站該號裁判閱覽。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金石堂門市 不限金額免運費
      7-11便利商店 萊爾富便利商店 全家便利商店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順豐 7-11便利商店

詳細資料

詳細資料

    • 語言
    • 中文繁體
    • 裝訂
    • 紙本平裝
    • ISBN
    • 9786267701171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232
    • 商品規格
    • 17*23*1.10
    • 出版地
    • 台灣
    • 適讀年齡
    • 全齡適讀
    • 注音
    • 級別

商品評價

訂購/退換貨須知

加入金石堂 LINE 官方帳號『完成綁定』,隨時掌握出貨動態:

加入金石堂LINE官方帳號『完成綁定』,隨時掌握出貨動態
金石堂LINE官方帳號綁定教學

提醒您!!
金石堂及銀行均不會請您操作ATM! 如接獲電話要求您前往ATM提款機,請不要聽從指示,以免受騙上當!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3.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 本商品會員日滿額金幣加碼回饋最高15倍
預計 2026/05/28 出貨 購買後進貨 
金石堂門市 全家便利商店 萊爾富便利商店 7-11便利商店
World wide
活動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