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講義強制執行法(4版)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係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強制執行法課程之口述講義,其內容專注於強制執行法之基礎理論及基本構造,務使讀者在短期內就強制執行法學獲致整體及立體之理解。為此,首先在總則部分說明強制執行之目的及根據,申論執行力之主、客體範圍及其擴張,其次在分則部分闡述金錢執行之結構,以及非金錢請求權之執行。本書雖未就強制執行法相關規定為全面解說,但所為論述不限於傳統的教科書提及者,故可據以引導思考、批判向來學說理論及審判實務所持見解之妥適性及合法性。第4版則立足於強制執行請求權保障,重建民事執行法學體系。
本書係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強制執行法課程之口述講義,其內容專注於強制執行法之基礎理論及基本構造,務使讀者在短期內就強制執行法學獲致整體及立體之理解。為此,首先在總則部分說明強制執行之目的及根據,申論執行力之主、客體範圍及其擴張,其次在分則部分闡述金錢執行之結構,以及非金錢請求權之執行。本書雖未就強制執行法相關規定為全面解說,但所為論述不限於傳統的教科書提及者,故可據以引導思考、批判向來學說理論及審判實務所持見解之妥適性及合法性。第4版則立足於強制執行請求權保障,重建民事執行法學體系。
目錄
序言 I
詳目 V
凡例 XIX
第一編 強制執行之根據及執行程序之基本構造 1
第1章 強制執行之實體面及程序面 3
第2章 強制執行之目的及執行程序之定位 23
第3章 強制執行請求權之成立及要件 39
第4章 執行機關與判定機關之分離及協力 61
第5章 強制執行之種類及方法 99
第6章 強制執行之財產及人身開示制度 143
第二編 執行名義之效力及其所及主、客體範圍之爭議 159
第7章 執行力之客體範圍及其擴張所生爭論 161
第8章 拍賣最高限額抵押物裁定之執行力客體範圍擴張 185
第9章 既判力與執行力擴張於系爭物之特定繼受人 213
第10章 合夥團體所受裁判之效力擴張於合夥人 295
第11章 既判力與執行力擴張於請求標的物之占有人 341
第12章 債務人異議之訴與許可執行之訴 359
第三編 金錢請求權實現之執行程序 421
第13章 金錢執行第一階段之查封 423
第14章 金錢執行第二階段之變價 467
第15章 金錢執行第三階段之分配 501
第16章 金錢執行第四階段之點交 559
第17章 人壽保險解約金債權之扣押及變價 575
第18章 債權執行及其引發之訴訟 599
第19章 再聲請強制執行之合併執行效力 623
第四編 非金錢請求權實現之執行程序 645
第20章 命返還土地確定判決之執行地上建物拆除 647
第21章 行為、不行為請求權之補償替代履行 667
第22章 命移轉登記判決之假執行宣告及其執行方法 687
第23章 裁判分割共有物分得部分之點交 709
第24章 假處分所保全非金錢請求權之終局執行 725
詳目 V
凡例 XIX
第一編 強制執行之根據及執行程序之基本構造 1
第1章 強制執行之實體面及程序面 3
第2章 強制執行之目的及執行程序之定位 23
第3章 強制執行請求權之成立及要件 39
第4章 執行機關與判定機關之分離及協力 61
第5章 強制執行之種類及方法 99
第6章 強制執行之財產及人身開示制度 143
第二編 執行名義之效力及其所及主、客體範圍之爭議 159
第7章 執行力之客體範圍及其擴張所生爭論 161
第8章 拍賣最高限額抵押物裁定之執行力客體範圍擴張 185
第9章 既判力與執行力擴張於系爭物之特定繼受人 213
第10章 合夥團體所受裁判之效力擴張於合夥人 295
第11章 既判力與執行力擴張於請求標的物之占有人 341
第12章 債務人異議之訴與許可執行之訴 359
第三編 金錢請求權實現之執行程序 421
第13章 金錢執行第一階段之查封 423
第14章 金錢執行第二階段之變價 467
第15章 金錢執行第三階段之分配 501
第16章 金錢執行第四階段之點交 559
第17章 人壽保險解約金債權之扣押及變價 575
第18章 債權執行及其引發之訴訟 599
第19章 再聲請強制執行之合併執行效力 623
第四編 非金錢請求權實現之執行程序 645
第20章 命返還土地確定判決之執行地上建物拆除 647
第21章 行為、不行為請求權之補償替代履行 667
第22章 命移轉登記判決之假執行宣告及其執行方法 687
第23章 裁判分割共有物分得部分之點交 709
第24章 假處分所保全非金錢請求權之終局執行 725
序/導讀
序言
本書係筆者於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強制執行法課程之口述講義。由於該課程限定一學期講授完畢,為配合時程,講義內容專注於強制執行法之基礎理論及基本構造,期使受講者在短期間內即得就強制執行法學獲致整體及立體之理解,俾其能靈活運用,可自行研習尚未論述之領域。為此,將全書分成四編,前二編解明強制執行法之總則,分別闡述強制執行之根據及執行程序之基本構造、執行名義之效力及其所及主、客體範圍之爭議。後二編則說明該法分則中諸請求權之強制執行程序,分別闡述金錢請求權實現之執行程序與非金錢請求權實現之執行程序。至於假扣押、假處分及定暫時狀態處分等保全執行程序,詳待『民事保全法』,再與保全裁定程序合併解說論述之。
本書並非一般之教科書,尚未就強制執行法相關規定為全面性解說,但其內容亦不限於傳統教科書所敘述者,可據以引導思考、檢討批評學說理論及審判實務所持見解之妥適性及合法性。因向來教科書之敘述多為實務資料之累積或單純外國學理之繼受,少就該等實務見解及學說理論為批判性檢視,並為創造性發展,故本書既就我國之實務見解進行體系性整理及分析,並就所繼受之學說理論為轉化性創造,藉以重新構築執行實務理論,並拓深強制執行法學之根基。
本書之特色乃一再利用具體事例說明我國強制執行法各項規定之立法旨趣及其法理根據,以論證其規定應如何解釋適用,避免淪為抽象論述或雜引異於我國法規所衍生之論著;併配合講授內容製作各樣圖表,致力釐清諸學說理論之差異或各項爭議問題之層次,以資促進讀者對各該規範旨趣及理論內容之理解,培養其分析、檢討及批判之法律思維能力。而強制執行法自1940年制定施行後,於1996年經全面性、根本性增修,且21世紀民事程序制度已為二波改革,所以講義內容及範疇須將此項變革納入視野並予申論,開展本土化及現代化之強制執行理論,俾利讀者瞭解、掌握民事執行制度之改革方向。
本書第4版立足於強制執行請求權保障之基礎理論及法學思想,重新建構臺灣民事執行法學體系,辨明其與德、日等國執行制度及程序理論之異同,不僅自實體法之觀點,而且從執行法之觀點,並未囿於訴訟法之角度,凸顯甚至創設執行法理,使其與實體法理及訴訟法理鼎足而立。基此論述:執行機關與判定機關之分離及協力,以明二元分離論之相對性;執行力擴張與既判力擴張之異同,以明執行力客體範圍擴張論;債務人異議之訴與許可執行之訴兩訴法律性質及審判範圍,以明執行關係訴訟之特徵……。
2026年9月1日
許士宦
本書係筆者於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強制執行法課程之口述講義。由於該課程限定一學期講授完畢,為配合時程,講義內容專注於強制執行法之基礎理論及基本構造,期使受講者在短期間內即得就強制執行法學獲致整體及立體之理解,俾其能靈活運用,可自行研習尚未論述之領域。為此,將全書分成四編,前二編解明強制執行法之總則,分別闡述強制執行之根據及執行程序之基本構造、執行名義之效力及其所及主、客體範圍之爭議。後二編則說明該法分則中諸請求權之強制執行程序,分別闡述金錢請求權實現之執行程序與非金錢請求權實現之執行程序。至於假扣押、假處分及定暫時狀態處分等保全執行程序,詳待『民事保全法』,再與保全裁定程序合併解說論述之。
本書並非一般之教科書,尚未就強制執行法相關規定為全面性解說,但其內容亦不限於傳統教科書所敘述者,可據以引導思考、檢討批評學說理論及審判實務所持見解之妥適性及合法性。因向來教科書之敘述多為實務資料之累積或單純外國學理之繼受,少就該等實務見解及學說理論為批判性檢視,並為創造性發展,故本書既就我國之實務見解進行體系性整理及分析,並就所繼受之學說理論為轉化性創造,藉以重新構築執行實務理論,並拓深強制執行法學之根基。
本書之特色乃一再利用具體事例說明我國強制執行法各項規定之立法旨趣及其法理根據,以論證其規定應如何解釋適用,避免淪為抽象論述或雜引異於我國法規所衍生之論著;併配合講授內容製作各樣圖表,致力釐清諸學說理論之差異或各項爭議問題之層次,以資促進讀者對各該規範旨趣及理論內容之理解,培養其分析、檢討及批判之法律思維能力。而強制執行法自1940年制定施行後,於1996年經全面性、根本性增修,且21世紀民事程序制度已為二波改革,所以講義內容及範疇須將此項變革納入視野並予申論,開展本土化及現代化之強制執行理論,俾利讀者瞭解、掌握民事執行制度之改革方向。
本書第4版立足於強制執行請求權保障之基礎理論及法學思想,重新建構臺灣民事執行法學體系,辨明其與德、日等國執行制度及程序理論之異同,不僅自實體法之觀點,而且從執行法之觀點,並未囿於訴訟法之角度,凸顯甚至創設執行法理,使其與實體法理及訴訟法理鼎足而立。基此論述:執行機關與判定機關之分離及協力,以明二元分離論之相對性;執行力擴張與既判力擴張之異同,以明執行力客體範圍擴張論;債務人異議之訴與許可執行之訴兩訴法律性質及審判範圍,以明執行關係訴訟之特徵……。
2026年9月1日
許士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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