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0926_夏季暢銷第三波BN

向下扎根!德國教育的公民思辨課1--「一個人值多少錢,誰是現代奴隸?」:捍衛權利的基本知識

Nachgefragt: Menschenrechte und Demokratie
德國青少年基本讀物的長銷書籍。本書帶給你更犀利的思考能力,和更能參與社會表達自我的發言能力
  • 分類:
    中文書社會哲思社會議題社會族群/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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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克莉絲汀.舒茲—萊斯 追蹤 ? 追蹤作者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作者新書通知。
  • 繪者:薇瑞娜.巴浩斯 追蹤 ? 追蹤繪者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繪者新書通知。
  • 譯者:陳中芷
  • 出版社: 麥田 追蹤 ? 追蹤出版社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出版社新書通知。
  • 出版日:2017/04/29

活動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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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權利是給知道的人,

若不知道它是什麼,又如何參與討論,為自己和他人發聲?

本書帶給你更犀利的思考能力,和更能參與社會表達自我的發言能力,

以面對當代複雜多端的公民社會

 

●什麼是人權?

「人權是從你開始,從你生活的地方──不論是在家庭裡、在朋友圈、在學校或是做任何事的途中,以及和你做什麼有關。我們設定規則,讓每個人得其所需,過著有尊嚴的生活,同時也公平地對待每個人。」

 

●聽起來簡單,這樣的權利卻難以實踐。

因為我們不斷面臨新的挑戰,而每個人都最先想到自己。

 

川普的移民禁令、阿富汗的童工問題、印度婦女慘烈的處境、被中國強迫失蹤的人……眼下,這些問題持續發生中。然而使人權受到損害的,不僅僅只是當人在歧視或奴役他人、使人痛苦,甚至在殺害他人的時候,因為到目前為止,不是每個人都能擁有自由、安全與幸福的生活,一如我們平日在媒體上看到的:窮困者、受飢者、逃難者、被毆者、受虐者……也許就發生在你我身邊,只是我們未曾意識到。

 

從書中我們將了解和人類尊嚴的相關議題:

.為什麼我們認為民主是最適合實踐人權、保障人權的國家形式?難道民主不會傷害人權嗎?

.人該怎麼擁有市民勇氣,還有如何運用它?

.仇外是如何產生,歧視又是如何開始的?

 

作者克莉絲汀.舒茲—萊斯以生活化的例子帶領讀者了解諸如上述抽象的概念。讀完本書,不僅可以和其他人討論人權與民主的議題,也將會用不同的視角看待周圍的世界,也許會讓我們做出更有自覺的行為。

 

總導讀1 沈清楷/輔仁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

總導讀2 陳中芷/本書譯者、自由寫作者

專文導讀 楊翠/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副教授

名人推薦

「當言者諄諄,聽者藐藐時,代表說話者已在眾生喧嘩的後現代中失去發言權了。
因此我們需要閱讀《捍衛權利的基本知識》,重新思考在民主、政治、哲學等架構中,我們的素養拼圖因為缺了哪一塊,而無法成為二十一世紀的發聲者?本書簡明曉暢,以現世為實例,清晰易讀,是德國青少年基本讀物的長銷書籍。期待法政制度多襲自德國的台灣,可以認真研讀這一套書,讓台灣如德國,因為懂得發言,成為世界政經文化的中心!」
──蔡淇華(作家/台中市立惠文高中圖書館主任)

◎各方好評(依姓氏筆畫排列)


吳豐維/文化大學哲學系副教授、台灣高中哲學教育推廣學會理事長
沈有忠/東海大學政治系副教授
周威同/國立台東女中公民與社會科教師、公民教師行動聯盟發起人
林育立/記者、《歐洲的心臟:德國如何改變自己》作者
林佳範/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公領系教授兼系主任
林倩如/建國中學公民社會科教師
林莉菁/《我的青春、我的FORMOSA》作者
林靜君/南港高中哲學課教師與規畫人
洪偉/清華哲學所碩士、里山咖啡老闆、沃草烙哲學召集人之一
梁家瑜/台灣高中哲學教育推廣學會祕書長
許全義/台中一中社會科教師
番紅花/親子作家
黃益中/熱血公民教師、《思辨》作者
楊翠/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副教授
葉浩/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蔡淇華/作家、台中市立惠文高中圖書館主任
蔡慶樺/獨立評論 @天下「德意志思考」專欄作者、駐法蘭克福辦事處祕書
鄭凱元/哲學新媒體共同創辦人
羅怡君/親職溝通作家

作者

克莉絲汀.舒茲萊斯Christine Schulz-Reiss


曾先後於愛爾朗根與慕尼黑修習日耳曼學、歷史學、政治學及傳播學。於《斯圖加特新聞報》完成實習後,轉任《慕尼黑晚報》政治組記者與編輯,其後晉升報導、雜誌暨新聞部副理。一九九一年,開始以特約記者的身分自立。長期為許多雜誌撰稿,尤其鍾愛針對青少年族群的雜誌,因為在女兒身上獲得大量的啟發。二〇〇四年,以《政策只能由政府主導嗎?:參與討論的基本知識》(Nachgefragt: Politik)一書獲得「古斯塔夫.海涅曼少兒圖書和平獎」提名。著有《我是誰?我想要什麼?我會變成什麼?:打破哲學成見》(Nachgefragt: Philosophie)、《這個世界相信什麼?》(Was glaubt die Welt?)等書。

譯者

 

陳中芷


曾就讀德國畢勒佛大學歷史系、德國維藤.赫德克大學(Universität Witten/Herdecke)文化反思學院歷史系,現為自由寫作者。
 


繪者
 

薇瑞娜・巴浩斯Verena Ballhaus


出身德國劇場和演藝世家,從小展現出對線條造型和顏色極高的天分,畢業於慕尼黑美術學院,是童書與青少年叢書插畫界中極具分量的老手,偶爾也創作讀本。作品獲獎無數,包括「德國少年文學獎」的肯定。

目錄

總導讀1 沈清楷/輔仁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
總導讀2 陳中芷/本書譯者、自由寫作者
專文導讀 楊翠/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副教授

◎前言    
◎第一章:人的尊嚴
- 我是我,你是你。什麼是我們生活所需?    
- 免於恐懼與匱乏:人的尊嚴起於何處?
- 人類,你有權利!它在哪裡?
- 是男是女,是黑或是白,我們如何做到平等?
- 思想是自由的!為什麼思考這麼重要?
- 相信你所喜愛的。為什麼(沒有)上帝屬於生活的一部分?
- 學習、學習、再學習!為什麼學校要比好玩更多一點?
- 我的、你的、他的,為什麼人都需要擁有些什麼?
- 公民思考,政府執行,誰為了防止誰而保護誰?
- 良心與理性:人如何成為人? 

◎第二章:人權的漫漫長路
-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位置:人權從何開始?    
- 人擁有什麼?誰發現了自然法則?
- 上帝之前人人皆無分別,那麼還在期待什麼?
- 英格蘭「無地王」約翰走向法治國之路!大憲章是什麼?
- 誰保護人不受傷害?
- 請保持理性!人如何獲得他的權利?
- 來到新世界!誰第一個解釋人權?
- 自由、平等、博愛!法國人為了什麼而戰?
- 德國如何成為憲政國家?    
- 聯合國如何解釋人權?
- 從聯合國到個人:權利如何到你手中?

◎第三章:只有一個等於沒有
- 什麼樣的世代屬於人權世代?
- 國家的自由:誰在國家之前保護我們?
- 國家中的自由:誰有話要說?    
- 藉由國家而來的自由:什麼是經濟、社會和文化權?    
- 大家的世界!什麼是集體的權利?
- 只有一個等於沒有!為什麼每個權利都出自於其他的權利?
- 為了未來!我們給下一代帶來什麼?

◎第四章:讓我們來解決它
- 聯合國是世界的良心,或者只是一塊遮羞布?
- 文件需要耐性──條約和公約帶來什麼?    
- 從座艙引退:誰在何時向人權委員會投訴?
- 人權理事會是人形看板,還是權力機構?
- 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做些什麼?
- 最高權力機構:世界法庭在哪裡?
-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有多大權力?
- 非洲、美洲、伊斯蘭國家:究竟什麼對誰特別重要?
- 歐洲跑在前面:誰在史特拉斯堡做正確的事? 
- 孩子們、孩子們!你們擁有什麼特別的權利?

◎第五章:民主人士的工具
- 一個仁慈的統治者好過壞的民主人士?
- 我們就是人民!我們說什麼,誰就做什麼?
- 人權對民主的束縛在哪裡?
- 緊急救援:人權適用於一切嗎?
- 把手拿開!什麼是人權的絕對條款?
- 我們如何成為強大的民主國家,或是民主政黨?

◎第六章:揪出邪惡與錯誤
- 誰是國際非政府組織?我們為何需要他們?
- 國際特赦組織如何對抗酷刑、監禁和死刑?
- 誰在施壓,收集證據?
- 逃難取代防衛:難民援助組織「Pro Asyl」如何以及幫誰申請庇護?
- 既非私人也非國家: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為兒童做些什麼?
- 人性化的標誌:在哪誘導兒童上街頭?
- 帶著鮮花和麵包:國際糧食權利組織(FIAN)餵飽了誰?    
- 誰可以拯救熱帶雨林裡的人和海上少數民族?    
- 發聲對抗沉默:誰是無國界記者?
- 誰先一步建立人權論壇?    
- 誰為人權冒著生命危險?
- 誰害怕這些婦女的勇氣?    

◎第七章:人的承擔
- 人權宣言六十年:我們如何了解世界?
- 為金錢與權力的鬥爭:人在哪裡開戰?
- 生命權!在哪些國家還有死刑?
- 什麼是酷刑折磨?如何操控你的囚犯?
- 歧視、種族仇恨:「他者」在何處陷於危險?
- 一個人值多少錢?誰是「現代」奴隸?
- 在途中與急難中:誰擋了難民的門?
- 在戰爭中努力工作!誰在奴役兒童?
- 讓我們學習!誰不能讀和寫?
- 世界如何侵害婦女的尊嚴?
- 誰禁錮了真相,甚至煙滅它?
- 安全或是自由?我們的權利製造了什麼樣的恐懼?
- 世界為一切而存在,但是,誰擁有地球?

◎第八章:沒有任何權利是不需要盡義務的
- 人,你有責任!這意謂著什麼?
- 別轉頭,別沉默!什麼是市民勇氣?
- 只要便宜?購物時如何兼顧人權?
- 環保與人權有什麼關係?
- 我們什麼時候可以得到屬於我們的權利?過程即目的?
- 請關注、參與和介入──在哪裡你可以做什麼?

《世界人權宣言》
名詞解釋    

序/導讀

◎總導讀1──「借鏡」德國教育的公民思辨課

沈清楷|比利時魯汶大學哲學博士

 

「向下扎根!德國教育的公民思辨課」一套三本的書籍,分別是〈人權與民主篇〉、〈政治篇〉、〈哲學篇〉,它假設了,人活在民主的共同體與世界中,所不可或缺的基本知識。

 

什麼是「基本」知識?它指的是每一個人都要會的。很可能是我們自以為會的東西,而我們卻不懂或早已遺忘的。另一方面,「基本」知識也可能代表一種「理所當然」的知識。不過,那些我們以為理所當然的事情,卻可能是有問題的,而早已成為我們思考或推論的前提。若是如此,我們依據「所謂的」理所當然所推論出來的東西,會是錯誤或是帶有偏見的。是否因為我們缺乏反思這樣理所當然的機會,而一再積非成是?

 

就是人在質疑「理所當然」,並且重新回到「基本」,反思自己的前提以及背後整個價值系統,才能更理解自身,澄清思考與行動基礎的來源。即使這樣回到基本的過程中,最後了解到自己過去所認識的是盲目的,這也是一個重新認識自我的開端。

 

1.對人的想像

 

當我們談論人性尊嚴,看似是自然而然的,或是將它視為一個不可侵犯的價值,然而人性尊嚴的確立,在西方歷史上卻經過一個漫長的道路,歷經「神權、君權、人權」不斷抗爭的過程,才稍稍地在制度上肯定人之為人的價值,逐漸地確立國家必須為了保護人民而存在。不過,即使一個再完善的制度,如果不被監督、無法自我反省,它將會反過來,逐漸從「讓人自由」變成「讓人成為奴隸」,制度也會從保障自由轉變成箝制個人自由的枷鎖。

 

因此,儘管人類看來變得所謂文明了,卻依然有奴役與剝削他人的現象,相互蔑視而無法相互肯認,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犧牲他人,甚至更多的機巧輔助了一種更大的殘忍,文明無法讓我們停止懷疑人性、擺脫人類固有的自私,人依然壟罩在「我是誰」的巨大謎團當中。但是我們也發現到一些充滿希望的靈魂,他們認為人對自己有責任,相信存在的勇氣,面對任何的不公不義,努力介入,並思索著既然我們並非那麼相信人性的良善,人會被惡所引誘,那麼應該建立起一個好制度。不過,任何的制度都可能避免不了腐化,透過制度來圖利自身,而形成更大的惡。即使一個標榜人民主權的民主國家,它會是保障人權價值的良心所在,也可能變成一塊遮羞布。一個國家是否民主,是依它能保障多少「個人」的人權做為指標。

 

根據《世界人權宣言》揭櫫所保障每個人享有的權利與自由「不因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等,而有任何差別;並且不得基於個人所屬之國家或領土上政治、法律狀態或國際地位的不同而有所區別。」《世界人權宣言》明示著人性尊嚴必須不斷捍衛,必須避免苦難重覆不斷地發生在每個人身上。自1948年宣讀開始,根據捍衛不同形式的人權,許多跨國性組織不斷地催生、集結,規範並制止現代國家用各種形式迫害自己的人民。透過一次次的救援行動,對那些不被聞問的弱勢個體,伸出援手,將個人良心凝聚成集體的關懷。如著名的國際特赦組織,試圖營救威權統治下的異議分子,反對國家可以不經正當程序,就隨意地逮捕、監禁、施加酷刑,甚至在毫無辯駁的情況下不明不白地被處死。在台灣過去的戒嚴年代,也曾因為國際特赦組織的援助,將威權時代那些勇敢爭取人權的人拯救出來。

 

〈人權與民主篇〉透過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無國界記者等堅持基本人權價值的眾多不同組織的介紹,不僅對照出那些虛弱悲觀靈魂的自怨自艾,而助長了壓迫與自私,也提醒了我們:是否對那些一波波正向我們侵襲而來的不公平浪潮渾然不覺?是否我們對人如何朝向共善的想像依舊不足?

 

2.政策只能由政府主導嗎?

 

沒有人可以獨自生活,在共同生活中也不存在一種永久和平:人會彼此爭吵,甚至武力相向。當然,如果在共同生活中,找到一種協調的方式,不僅使得人與人之間不至於陷入永恆的衝突,還可能基於某種理想的設定,增進彼此的利益,產生一種良性的互惠,增進整體共同的善,讓「公共性最大化」。無論如何,共同生活中,我們必須要去設定一個共同努力的目標。然而,政治中所有利益的角力不見得是以公共化為主,反而有許多不同的力量,企圖將公共利益變成私人利益,因此,政治制度的設計和反省有其必要性。我們政治制度的反省有兩種,一種是效益性的反省,另外一種是從價值面的反省。因為政治制度容易淪為官僚化,看起來具有某種程度的效益,卻也容易陷入「依法行政」而導致「惡法亦法」,讓保護人民的法律僵化在形式主義的思維當中,也因此,當政治制度無法被反省,無法回到原初設計的價值設想當中,就容易陷入一種政治危機。

 

當我們問:政治是什麼?同樣也在問我們要什麼樣的政治?政治是否只是少數政治人物在媒體上讓人厭煩的喧囂?當我們具有一種判讀能力,還是可以在這些喧囂中辨識出真假與良善之所在。而最讓人擔心的是人們對政治的冷漠,乃至於進入到「去政治化」的狀態之中,因為去政治化的語言,就是一種用來鞏固保守勢力的政治化的修辭,進一步地讓政治孤立轉換成個人存在感的孤單,讓不談政治變成一種清高的道德姿態,當政治用更加複雜的語言試圖讓你覺得不用、也不需要知道政治人物在做什麼的時候,這就是我們應該要警覺的時候,因為政治之惡可能在我們的冷漠與無感當中發生。

 

〈政治篇〉從公民權到聯邦制的介紹,從政黨政治、權力分立到法案通過,以及各種不同的政治理論從左右光譜到各種主義如資本主義、自由主義、社會主義、共產主義所代表的不同含義,乃至於稅收與分配的問題,到尖銳的金錢與政治之間的關係,擁有公權力者的利益迴避原則,以及媒體作為第四權如何監督這些擁有權力的人。從關心自己的國內政治到國際地緣政治的思考:日內瓦公約、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冷戰、 歐洲共同體以及聯合國安理會、國際刑事法院等這些不同組織的介紹,說明一種政治教育的廣度,提供我們理解,作者想要傳遞什麼樣的政治思考給下一代。

 

歐洲極右派的出現,甚至新納粹的發生,以及來自於恐怖主義的威脅,德國人是否應該堅持哪一種國家主權的辯解,而對於難民、移民置之不理?還是去理解排外情緒如何被操作以及某種冷靜理性思考的必要?政治教育的目的,不僅給未來的政治人物參考,也提供現在的政治人物機會去反思從政的目的,如果不是競逐利益的話,提醒他們原初對公共性嚮往的從政初衷。

 

3. 我和世界

 

「何為哲學?」這雖然是大哉問。我們依然可以從哲學這個學科所面對的事情來理解「哲學是什麼」。哲學面對「存在」(being)的問題,從而去思考存在以及這個世界背後的原因原理、去思考什麼「是」(being)真的、人如何存在(to be)、行動(動機到結果之間的關係)。或者我們可以簡單化約為兩個,面對「世界」和面對「自我」,接下來所面對的是「兩者之間的關係」。哲學要求針對以上這些問題進行後設思考,不僅反思各種可能性,還在可能性中尋找可行性。也就是靜下心去思考那些被我們視為理所當然的事,這些理所當然也往往充滿了條件性的偶然。

 

古希臘哲學家高吉亞(Gorgias)宣稱「無物存在、即使存在也無法認識、即使認識也無法告訴他人」,徹底質疑我們所謂的理所當然:「存在」、「認識」、「人我溝通」,雖然他正在把他的認識告訴我們,而產生自相矛盾,卻也提供對我們認識確實性的反省。到笛卡兒(René Descartes)提出「我思故我在」,主張即使懷疑也必須有個懷疑的我,即使被欺騙也要有一個被欺騙的我,我們得出一個不可懷疑的我,或是更精準地說是那個思考我的確信。不過,這個「思考我」的存在如果沒有進一步填充其內容,它卻很可能是空洞的。

 

我們可以在廣義的存在主義者身上,看到人雖然肯定自我存在,但卻會是一種空洞的確信,人因而不斷地焦慮著自身存在的意義,而產生了虛無感。存在是一種行動,而行動則是不斷地面臨選擇,因此選擇成為一個人在面對自我及其行動不可避免的態度,雖然如沙特(Jean-Paul Sartre)所說的「不選擇,也是一種選擇」,但是為了避免「選擇」一詞語意過於空洞,而迴避了選擇,我們則可以進一步說「選擇的選擇」和「不選擇的選擇」是兩個不一樣的選擇。

 

人有選擇的前提,在於他擁有自由,雖然這樣的自由是有局限的。人只要依自己所認為的、所希望、所欲求的……自由地去行動,他就必須擔負起行為的後果。因此,自由與責任之間是密不可分。不過,當我們進一步將真、假問題放進自由與責任中,就會展開一連串的辯證,從而了解到自己並非如此的自由,或是責任可能成為他人剝削我們的道德話術等等。

 

〈哲學篇〉中,作者不採取哲學史或概念系統的方式寫作,試圖

試閱

前言

人權指的是每個人所擁有的自由、安全與幸福生活的權利。但是,什麼是自由、安全和幸福的生活?—也許就像你?頭頂上有片屋瓦,有足夠的食物,有可穿的衣物,不必害怕上街去學校,而且還有假日。你要知道,到目前為止,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擁有這樣的生活。

當你聽到「人權」這個字眼,也許眼前會浮現一些影像,一些我們平常在報紙、電視新聞上所看到的:窮困者、受飢者、逃難者、被毆者、受虐者,甚至是那些無法上學、無暇遊戲的街童和童兵,或負擔沉重的童工。這些影像叫人心痛。眼見他人承受著苦難,心中油然而生的同情讓我們領悟到,所有的人都是一樣的,儘管人們之間存在著許多差異。

使人權受到損害的,不僅僅只是當人在奴役他人,使人痛苦,甚至在殺害他人的時候。人權是從你開始,從你生活的地方──不論是在家庭裡、在朋友圈、在學校或是做任何事的途中──以及和你做什麼有關。我們設定規則,讓每個人得其所需,過著有尊嚴的生活,同時也公平地對待每個人。

為什麼會如此?人在何時以及如何產生了這種構想?是誰「發現」人類的這種權利?為什麼這項「發現」導致了民主?還有,為什麼我們認為民主是最適合實踐人權、保障人權的國家形式?難道民主不會傷害人權嗎?我們又該如何防範?聯合國的人權宣言是什麼?你會發現這本書就是在回答這些問題,甚至包含更進一步的問題。

有些章節是關於人類尊嚴的狀態,你看,比起你用文字去警醒人對人所做的暴行,人權還有更多的關聯。你將會認識到一些知名的人權鬥士,以及在世界各地為人與人權而努力的組織。你也會了解到,我們的生活是如何對其他遙遠的地區產生影響;而每個人,也就是你我,可以透過行動讓遙遠的那些人也獲得他們應有的權利。你會學到,人們是怎麼擁有市民勇氣,以及人是如何運用它;又或者,你會了解仇外是如何產生的,歧視又是如何開始的?

本書將從各種層面解釋人權和人類尊嚴的議題。你不需要一口氣讀完,可以挑選你正感興趣的章節來閱讀,也許會喚起你更多的好奇。最後你會相信:人權是個扣人心弦的題目!當你閱讀完本書,不僅可以和其他人討論人權與民主的議題,也將會用不同的視角看待你周圍的世界,也許會讓你做出更有自覺的行為。任誰琢磨過對人權的看法都會如此。同時本書也將會喚起你對人類尊嚴的尊重。

P28-29
我是我,你是你。什麼是我們生活所需?

蘇西喜歡打排球,馬庫斯踢足球愛射門,艾美莉帶著熱情彈鋼琴,漢納斯需要安靜解數獨。因為人人平等,所以每個人都有和其他人不同的權利。

不,這並不矛盾。正因為每個人都和其他人一樣具有等同的價值,所以就像蘇西、馬庫斯、艾美莉和她的兄弟,你和我,我們都擁有依照各自喜好過生活的自由與權利。對你來說,一個自我決定、自由的生活,同時也意謂著在個人的自由時間裡,可以沉浸在帶給你趣味的嗜好裡,或者去照拂對你而言非常重要的友誼。當你長大,習得一項職業技能,靠它賺來的錢購買屬於自己的東西,在自己喜愛的地方找到一片可以遮頂的住處。你可以自己決定,是否想要生養孩子,以及想要有幾個。這些種種的權利和自由,經常在我們受到威脅,或者發現其他地方並沒有這些權利和自由時,才會覺察到它們的珍貴。在民主政體下,人們交給政府保護這些權利的任務,國家必須盡可能地確保每位公民維持相當的生活水準以及自由。在我們看來,這一切是如此的理所當然。而只有他人自由受到損害,或者是違反了整體利益和基本需求的時候,國家才會透過法律對這些自由設立限制。

對這些限制的尊重,仰賴父母對我們的教養,不僅是為了家庭的和諧,對父母而言,每個孩子都一樣重要,也同等關愛。為了讓每個孩子都能相對等地按照個人喜好去發展個性,父母必須讓孩子學會相互考慮對方的需求。所以,蘇西和馬庫斯彼此同意,誰在什麼時間可以去花園玩球;艾美莉和漢納斯達成協議,什麼時候她可以練琴,而她的兄弟何時可以安靜地解他的數獨。孩子們因此學到:每個人都擁有和別人一樣多的權利。正義屬於人的尊嚴。

人值得得到他生活中所需要的。一切從吃喝開始,因為飢餓和乾渴會讓人生病,而健康是完整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吃喝一樣重要的是,能遮頂的房屋,和足以禦寒保暖又能防止旁人眼光侵犯的衣物。每個人也必須學習一些要比書寫和閱讀更多一點的技能。唯有如此,這樣的人才有能力加入對話,參與決定。此外,知識是學習職業技能賺錢的基礎。沒有這一切,就沒有人可以過得上獨立於他人的生活。最後,我們還需要安全;這包含了對暴力的防範、對私有財產的保護,甚至是那些當我們受到傷害,陷於困難時,可以得到幫助的相關知識。

我們從小學習,不可以傷害他人。所以當蘇西和馬庫斯起爭執時,父母會介入;在學校被人欺凌或是東西被偷時,學校會給出懲處。而國家控制警察與法院遵守以下規則:警察保護我們,法院對犯罪者追究責任。

P30-31
免於恐懼與匱乏:人的尊嚴起於何處?

兩個青少年用手肘鎖住馬庫斯的脖子,把他的手臂扭向後背壓制他。馬庫斯為了脫身,只好把自己的手機給了他們。從那時候起,馬庫斯就不敢獨自一人上街。

希望你沒有經歷過這樣的事。但是你一定可以想像,對馬庫斯而言,這整件事壞得不能再壞。那種憂懼再次遭到襲擊的情緒無時無刻伴隨著馬庫斯,而人是很難排解這種恐懼的。對馬庫斯而言,不單只是恐懼而已,同時也遺失了一部分自由和與之相應的尊嚴。當新納粹*在德國各處獵殺外國人時,同樣也威脅到在我們身旁那些陌生人的尊嚴。想像一下,你在腦袋裡有個揮不去的念頭,有人會攻擊你,只因為你長得跟別人不一樣,過著不同的生活,和別人不一樣的信仰。而同樣糟糕的是,生活在匱乏之中。一旦當人陷入飢寒交迫,得不到基本生活所需,甚至也無法期望得到救助,當然也就不可能自由自在地對自己的生活做出決定。你從電視新聞,或者報紙照片上看著那些戰爭、衝突、災難事件中的人,你也會對自己的安全產生懷疑。就在這一瞥的這一刻,我們不再感覺美好。這也表明,我們對這般有損人性尊嚴的生活感同身受。免於恐懼與匱乏的自由,是人類尊嚴的開端。*編註:新納粹(neo-Nazi)是二戰後為復辟往昔的納粹所出現的社會政治運動,追隨者多為種族主義者和國家主義者,歧視非我族類。除了德國,在美國、俄羅斯、烏克蘭、匈牙利等許多國家也都有這樣的組織。

人類,你有「權利」!可是它在哪裡?

人類的尊嚴意謂著每個人都能滿足他內在的基本需求,而這項訴求保證了人權。人權是人與生俱來所既有的。

自有人類起就有人權。它是一種自然權利,因為它與人的本性一致,也因為它讓人成為人。人之所以為人,並不取決於他是男人還是女人、是黑人或白人、是大個子或小個子,甚至是否離群索居或和其他人住在社區裡。

人權早在人類為它想破頭、為它爭執甚至在寫下它之前,就存在了,雖然歷經千年,人才對自己的權利有所自覺。它很難獲得和也很難維持,你可以看到,人類傷害這些基本人權的能力是如何一再地超越自己。沒有一個國家,也沒有一個法律制定者設計出人權,它屬於生物學意義上的存在,沒有人可以剝奪它。做為人類這種存在,帶著生而既有的能力,發展出不可取代的獨特人格。這些生而既有的能力包括邏輯思考與行動,還有得以建立為自己的以及能夠與他人相處的生活。人權是永恆而獨立的,適用於任何地方。它在國家建立前便已存在,是在國家之前,並且超越國家之上。國家的意義和目的,從過去到現在都在於規範人類的共同生活,最優先的任務無非就是實踐、保障並維護人權。

P32-34
是男是女,是黑或是白,我們如何做到平等?

「少男都很蠢!少女也一樣。」這種論調在你們之間保證是個話題。當然,少男和少女是不一樣的,可能唯一相同的是無聊。但是,男人和女人是平等的,兩者同樣是人。

儘管如此,男人和女人不是在任何地方、任何面向都擁有一樣的權利。就在幾個世紀前當我們談到「人」的時候,指的是男人。當然男人和女人有天生的差異,這就像出身於不同地區、不同文化一樣。有的人膚色深,有的人白一點;穆斯林向阿拉祈禱,基督徒崇敬上帝,印度教徒則信仰萬物有靈的大自然。德國人少幽默多挑剔;據說法國人生活過得比較愜意。我們的多樣性是無窮盡的,然而我們的想像力就像房間裡的抽屜,把和彼此的不同都隔開來上了鎖。人會在各種層面特別去區分出不同的存在,這讓我們的思考力和創造力奔放。區分差異來自於人類獨一無二的能力,同時也反映出我們的個體性:有的人腦袋特別聰明,卻有兩隻左手*;有的人也許正好相反。藉著這種個體性,每個人才得以發展出獨特的人格特質。我們人類透過社會將自己組織起來,使這種差異性可以聚集共生,以便從中產生某些新的事物,世界正是如此持續地發展,否則我們到現在可能還握著石斧坐在火邊,不知道我們是誰,對身而為人毫無自覺。

●早期女性屬於次等階級*,我們知道,現在女性地位較為好些。但是長期以來,女性並非在任何方面都擁有像男人一樣的權利。

*編註:作者在這裡只簡單點出「次等階級」,但是背後指向第二性。所謂第二性意指次於「第一性」的男性。女權運動先驅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oir)說:「女人不是天生命定的,而是後天塑造出來的。」她在著作《第二性》中討論二戰後女性的地位、社會處境和權力,試圖剖析男女不平等之因。書中援引了大量實例,適合做為了解兩性平權的延伸閱讀書籍。

*編註:德文中形容某人「有兩隻左手(或左腳)」,其實是暗指手不靈巧(笨手笨腳),或有愚不可及之意。

思想是自由的!為什麼思考這麼重要?

你試過停止思考嗎?根本不可能,對吧。每個人的腦袋裡總有些什麼在轉。這種能力讓我們之所以為人,因此思想自由*是人權之一。

有時候別人的意見實在是讓你七竅生煙,但是別忘了,你可能也會讓別人氣得半死。沒有人應該或可以禁止別人思考,更不用說規定其他人應該怎麼做。再次聲明,這是不可以的。儘管如此,歷史上一直可見到人類嘗試壓制思想,或者強制將思想導往某個方向。例如,中世紀教會的宗教裁判所假藉上帝之名,追殺異端者,其實只是為了維繫他們所掌控的權力,無數的人卻因此喪失自由,甚至付出生命。直到今日,某些地方還有以宗教之名試圖壓制市民腦袋裡那些令當權者不快的想法。一個真正好的主意通常出自許多相異的想法。禁止表達另類想法的自由是不對的,任誰這麼做,就是自認自己高人一等。多元意見才是創新所需要的溫床,不同的意見迫使我們質疑和檢驗自己的意見是否真的正確。腦袋是人類最重要的工具,就像你捏出來的陶土絕對和你朋友捏的不同,在我們腦中流動的想法也是如此。

*編註:聯合國《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人人有權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2009年,台灣已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納入國內法的一部分,落實人權保障。

相信你所喜愛的。為什麼上帝屬於或不屬於生活的一部分?

我從哪裡來?又該往何處去?我該如何生活?我的生命意義在哪裡?這些問題總會在某些時刻困擾著人。有些人認為這些問題的答案在於上帝,有些人只相信可以提出證明的事。

也許你相信某些神祕的存在,把祂帶進你的生活,與之祈禱。你覺得走進基督教的教堂、伊斯蘭教的清真寺、猶太教會堂,或者任何其他宗教信仰可以解決你的困惑與懷疑。或者你只相信科學可以證明的事物,並且堅信,人類終有一天可以查明世界從哪裡來,又是如何開始的。也許,你會把這些問題推得遠遠地,告訴自己何必想破腦袋?我只要知道如何過我的生活即可。
  
人是否、又如何設想這些困難的問題,是每個人自己的事。倘若你不願意,就不必去討論它們。沒有人可以規定別人該如何看待上帝、面對世界。相反地,如果有人願意,他可以自由地說明自己的信仰並且嘗試去說服別人。而你如何過你的信仰生活,也是你自己的事。當你皈依一種信仰,你自己可以決定是否嚴格依循教義和教規過生活,或者並不想那麼嚴格地遵守。同樣地,即使在宗教信仰裡,也不可以強迫任何人去做什麼,特別是當你沒有遵循教規時,也不該因此被追究。即使有很多宗教領袖不這麼認為,但這些是屬於人權裡信仰與不信仰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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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紙本平裝
    • ISBN
    • 9789863444558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152
    • 商品規格
    • 21*14.8CM
    • 出版地
    •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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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齡適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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