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規則(4版)
協助讀者快速充分了解土地登記規則,並且透過實例可以輕鬆理解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將土地登記規則此一法規,以簡易白話的方式,逐條說明其意義,並輔以實例說明,以利讀者盡快了解相關法條內容。
現行土地登記規則雖然一共只有157個條文,而且用語尚稱簡潔,但是對於不熟悉土地法規的讀者而言,常常有雲深不知處的感覺,本書為協助讀者快速充分了解土地登記規則的立法意旨及法條想要達成的目標,特別將157個條文依序加以探討,每個條文都先「解說」條文的立法意旨,以使讀者了解條文所要達到的目的,接著針對該條文的「相關法條與重要解釋函令」做一個全面有系統的搜索並加以闡明,以利讀者延伸閱讀,最後再盡可能地針對條文的內含撰寫一個符合條文情境之實例說明,希望透過實例的闡明讓讀者對條文有豁然開朗的功用。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登記書表簿冊圖狀
第三章 登記之申請及處理
第四章 總登記
第五章 標示變更登記
第六章 所有權變更登記
第七章 他項權利登記
第八章 繼承登記
第九章 土地權利信託登記
第十章 更正登記及限制登記
第十一章 塗銷登記及消滅登記
第十二章 其他登記
第十三章 附則
序/導讀
序
動筆撰寫本書四版序,心中真是感慨萬千,因為回憶起我從民國56年進入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地政學系就讀迄今,剛好五十個年頭,也就是半個世紀,試想人家有幾個半個世紀呢?從民國56年進入中興地政迄今,在五十個年頭當中,除了服兵役的兩年之外,不論是服公職的八年或自己創業的四十年,沒有一年脫離地政的範籌,要說自己是地政人恐怕也不為過。
在半世紀的地政領域當中,尤其是離開公職開始在地政的江湖中闖蕩迄今,最早接觸的地政工作就是「土地代書」,尤記得在民國70年一離公職,立刻成立「張義權代書事務所」,隨後根據政府法令的規定,先後更改為「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張義權事務所」、「張義權地政士事務所」及現在的「大華地政士聯合事務所」,真是一步台灣土地代書的演進史。
在從事地政士四十年的工作當中,也一直參與地政士公會的服務,歷任台北市地政士公會理事、監事、常務監事、顧問等職務,並在民國101年至103年擔任台北市地政士公會第八任理事長,現任台北市地政士公會名譽理事長,也就是四十年的地政士工作一直投身服務會員同業先進的工作當中。
除了從事地政實務工作之外,因為因緣際會有幸自民國79年起應邀到中國文化大學土地資源學系教授「土地登記」課程,也從講師、助理教授晋升至副教授,每周往返陽明山的日子已經超過27年,車子的哩程數都可以繞地球一周了。
在文化大學授課過程當中,一方面為配合授課需要,一方面想更深入研究土地登記相關專業領域,在五南圖書集團的配合之下,首先在民國84年出版「土地登記法令與實務」(大學用書),其後並在民國86年增訂二版、民國91年增訂三版、民國103年增訂四版。除了出版「土地登記法令與實務」外,又應書泉出版社之邀,在民國87年出版(白話)「土地登記規則」一書,將土地登記規則逐條釋義,並加入個人執業當中所經歷過的實例,隨後在民國92年增訂二版,民國103年增訂三版迄今。
隨著土地登記相關法令的變動,在加上本書三版即將售罄,在書泉出版社的配合之下,本人在百忙之中,將三版原著進行一個徹底的整理,成為《白話六法─土地登記規則》四版新著,希望對國內研究土地登記的產、官、學各界先進能有所注意,也對國內土地登記的研究略進綿薄之力。
本書四版之研修除了內人及子女、媳婦精神鼓勵之外,也承蒙大華資產管理團隊全體同仁的協助,更要感謝張桂琪估價師、羅鈺華估價師兩位美女估價師協助整理稿件及校對工作,更要感謝書泉書版社法政編輯室張若婕主編及全體同仁的配合與協助,才使本書得以順利付梓。
本書增訂四版,由於時間匆促,加上個人才疏學淺,故錯誤或遺漏在所難免,尚祈各級長官、各位師長及各界先賢同業先進不吝指正是幸。
張義權 謹序於
台灣大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大華不動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大華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2017年11月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不限金額免運費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訂購/退換貨須知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商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