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稅的布局(2026至2027年版): 搞懂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與房地合一稅, 你可以合法的少繳稅,甚至一輩子不繳稅。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內附2026、2027年最新免稅額、扣除額一覽表。
新增網紅收入課稅規範;售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修訂;
遺產贈與稅率級距及納稅義務人修訂。
◎我未婚無子女,想把遺產留給乾兒子或外傭,可以嗎?
◎媽媽再婚,我能繼承繼父的遺產嗎?
◎長照費、看護費、坐月子的錢,這些費用能不能做列舉扣除?
◎網紅的收入怎麼課稅?做網拍要開發票嗎?
上班族都以為自己領的是死薪水,賺的錢絕對逃不過國稅局法眼,
甚至誤以為,節稅是有錢人才要做的事,跟自己無關。
但天天在幫老闆做節稅規劃的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胡碩勻說,
變有錢的第一步就是懂節稅,因為節稅跟收入多寡無關,
是一種你對自己財富配置的布局,領死薪水的上班族更需要。
不論是小資族、頂客族、單身族,或四口家庭,
小從每月薪水自提勞退金、買保險,大到數百萬的房屋貸款到遺產規畫,
只要你搞懂政府收稅的遊戲規則,不僅可以合法節稅,還能幫自己加薪。
◎讓錢流進來,再也不出去──個人所得稅篇
‧賺錢管道百百種,政府最愛這10種:
薪資、利息、租賃、財產交易、中獎……這些有憑有據的收入通通都要報稅,
那麼,領死薪水的你要怎麼節稅?
只要每月薪資自提6%進勞退帳戶,馬上就能節稅,有超過90%的上班族都沒發現。
做網拍、有外快、斜槓青年,怎麼節稅免稅?
‧你有正當收據,政府就會放過你:
給廟裡的香油錢、為兒女點的光明燈,哪一個才能抵稅?
照顧媽媽的看護費用、幫老爸裝的假牙、青春期女兒的牙齒矯正,
捐錢給私校辦學,捐錢給慈善基金會……有錢的人用哪種方式合法節稅?
◎把愛與錢一起傳下去──遺產稅篇
最療癒老人的事,就是寫遺囑,遺囑要怎麼交代,才有法律效力?
關於繼承,你拿到的是錢還是債?得先了解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
陪我最久的親人就給最多,法律准許嗎?先弄懂遺產繼承的應繼分與特留分。
在國稅局眼裡,哪些財產最值錢?遺產估價決定你能不能繼續當富二代。
◎喜歡嗎?送給你──贈與稅篇
有錢人為什麼這麼愛買豪宅給兒女?
原來留不動產給下一代超節稅,如果附房貸居然更划算。
長輩送什麼給新人當新婚賀禮,最能表達祝福之意又能躲過贈與?
◎有房斯有財,儘管政府要你萬萬稅──不動產篇
省吃儉用買下不動產,政府會收你萬萬稅,怎麼合法減免?
不動產實價登錄後加上房地合一稅,隨便賣房等於再多送一間房給國稅局!
不用擔心,只要你弄清楚一生一次、一生一屋的規則,
還有重購退稅加上自用住宅優惠,賣房就能不用繳稅!
搞懂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到房地合一稅的所有眉角,
你可以合法的少繳稅,甚至一輩子不繳稅。
新增網紅收入課稅規範;售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修訂;
遺產贈與稅率級距及納稅義務人修訂。
◎我未婚無子女,想把遺產留給乾兒子或外傭,可以嗎?
◎媽媽再婚,我能繼承繼父的遺產嗎?
◎長照費、看護費、坐月子的錢,這些費用能不能做列舉扣除?
◎網紅的收入怎麼課稅?做網拍要開發票嗎?
上班族都以為自己領的是死薪水,賺的錢絕對逃不過國稅局法眼,
甚至誤以為,節稅是有錢人才要做的事,跟自己無關。
但天天在幫老闆做節稅規劃的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胡碩勻說,
變有錢的第一步就是懂節稅,因為節稅跟收入多寡無關,
是一種你對自己財富配置的布局,領死薪水的上班族更需要。
不論是小資族、頂客族、單身族,或四口家庭,
小從每月薪水自提勞退金、買保險,大到數百萬的房屋貸款到遺產規畫,
只要你搞懂政府收稅的遊戲規則,不僅可以合法節稅,還能幫自己加薪。
◎讓錢流進來,再也不出去──個人所得稅篇
‧賺錢管道百百種,政府最愛這10種:
薪資、利息、租賃、財產交易、中獎……這些有憑有據的收入通通都要報稅,
那麼,領死薪水的你要怎麼節稅?
只要每月薪資自提6%進勞退帳戶,馬上就能節稅,有超過90%的上班族都沒發現。
做網拍、有外快、斜槓青年,怎麼節稅免稅?
‧你有正當收據,政府就會放過你:
給廟裡的香油錢、為兒女點的光明燈,哪一個才能抵稅?
照顧媽媽的看護費用、幫老爸裝的假牙、青春期女兒的牙齒矯正,
捐錢給私校辦學,捐錢給慈善基金會……有錢的人用哪種方式合法節稅?
◎把愛與錢一起傳下去──遺產稅篇
最療癒老人的事,就是寫遺囑,遺囑要怎麼交代,才有法律效力?
關於繼承,你拿到的是錢還是債?得先了解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
陪我最久的親人就給最多,法律准許嗎?先弄懂遺產繼承的應繼分與特留分。
在國稅局眼裡,哪些財產最值錢?遺產估價決定你能不能繼續當富二代。
◎喜歡嗎?送給你──贈與稅篇
有錢人為什麼這麼愛買豪宅給兒女?
原來留不動產給下一代超節稅,如果附房貸居然更划算。
長輩送什麼給新人當新婚賀禮,最能表達祝福之意又能躲過贈與?
◎有房斯有財,儘管政府要你萬萬稅──不動產篇
省吃儉用買下不動產,政府會收你萬萬稅,怎麼合法減免?
不動產實價登錄後加上房地合一稅,隨便賣房等於再多送一間房給國稅局!
不用擔心,只要你弄清楚一生一次、一生一屋的規則,
還有重購退稅加上自用住宅優惠,賣房就能不用繳稅!
搞懂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到房地合一稅的所有眉角,
你可以合法的少繳稅,甚至一輩子不繳稅。
名人推薦
前商周集團總經理/朱紀中
臺灣省會計師公會名譽理事長/呂志明
台灣創速創辦人、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首席顧問/余凱文
國立政治大學財務管理系名譽教授、行珩全人均衡系統創辦人/周行一
理財教母、前《Money錢》雜誌社長/林奇芬
中廣《理財生活通》節目主持人、財經作家/夏韻芬
國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凱基金控獨立董事/張士傑
國立政治大學教授、英國劍橋大學財務經濟學博士/郭維裕
保險行銷集團董事長、國際龍獎 IDA 創會主席/梁天龍
理財暢銷書作家/闕又上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理事長/郭宗霖
TIAG(國際會計集團)和TAG聯盟主席兼CEO/Richard Atti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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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理事長/郭宗霖
TIAG(國際會計集團)和TAG聯盟主席兼CEO/Richard Attisha
目錄
各界推薦
推薦序 雇提6%加自提6%薪水,讓我穩賺15.6%/吳依瑋
新版序 所得稅免稅額和扣除額調升、網紅及擬制遺產課稅⋯⋯新制上路
前言 變有錢的第一步:稅後財富最佳化
第一章 讓錢流進來,再也不出去──個人所得稅篇
1. 賺錢管道百百種,政府最愛這10種<綜合所得來源類別>
2. 每逢報稅倍思親,5月孝子特別多<免稅額、扣除額>
3. 你有正當收據,政府就會放過你<列舉扣除額>
4. 特別的稅給特別的你<特別扣除額>
5. 哪些收入來源,政府可以當作沒看到?
6. 志玲姐姐哭了vs.林若亞笑了<師字輩的執行業務所得>
7. 包租公、包租婆的租賃所得
8. 有錢人愛入籍新加坡?因為稅率少一半<居住者與非居住者之差別>
9. 人兩腳錢四腳的金融商品所得課稅
10. 累進稅率,有錢人的惡夢<綜所稅率級距表>
第二章 把愛與錢一起傳下去──遺產稅篇
1. 現在就把錢給你,你還會孝順我嗎?<財產移轉規畫>
2. 健康時就要布局,重病才想來不及<遺產稅>
3. 最療癒老人的事,就是寫遺囑 <遺囑怎麼交代,才有法律效力?>
4. 能分到多少?先弄清繼承順位<哪些人是法定繼承人?>
5. 繼承?你拿到的是錢還是債?<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
6. 「陪我最久的就給最多」可以嗎?<應繼分與特留分>
7. 在國稅局眼裡,哪些財產最值錢?<遺產估價方式>
8. 有多少財產的人才要考慮遺產稅?<遺產稅免稅額、扣除額>
9. 照顧家人也照顧荷包 <如何用保險節省遺產稅?>
10. 保險也有三高,要注意!<保險給付仍課遺產稅?>
第三章 喜歡嗎?送給你──贈與稅篇
1. 送現金,不如給房子<贈與稅>
2. 送人房子也有技巧<不動產怎麼送人最節稅?>
3. 沒錢繳稅只好拿東西跟政府換<遺贈稅實物抵繳原則>
4. 不動產如何移轉最節稅?附房貸最划算
5. 把儲蓄或養老險受益人換成小孩?不妥<保險課徵贈與稅>
6. 避免後代爭產的最好方式<信託基本介紹>
7. 如何讓「耳」孫們還記得你?<信託vs.贈與>
第四章 有房斯有財,儘管政府要你萬萬稅──不動產篇
1. 買個不動產,政府收你萬萬稅<不動產加稅的演進與趨勢>
2. 沒算你不知,養車稅金比養房還貴<不動產相關稅捐>
3. 一生一次、一生一屋<土地增值稅>
4. 好厲害的國稅局,買賣金額瞞不過<實價登錄與實價課稅>
5. 壓垮不動產的最後一根稻草<房地合一稅>
附錄一 天地萬物,朕賜給你才是你的;朕不給,你不能搶──
〈家族爭產與遺產稅案例大解析〉
附錄二 網紅收入要課稅了,合夥創作如何分配權益
附錄三 當婚姻觸礁,切記,留不住人,至少也要把錢留下──
〈離婚前的家庭財務管理,以及保單處理〉
後 記 財產轉移六大策略及工具
推薦序 雇提6%加自提6%薪水,讓我穩賺15.6%/吳依瑋
新版序 所得稅免稅額和扣除額調升、網紅及擬制遺產課稅⋯⋯新制上路
前言 變有錢的第一步:稅後財富最佳化
第一章 讓錢流進來,再也不出去──個人所得稅篇
1. 賺錢管道百百種,政府最愛這10種<綜合所得來源類別>
2. 每逢報稅倍思親,5月孝子特別多<免稅額、扣除額>
3. 你有正當收據,政府就會放過你<列舉扣除額>
4. 特別的稅給特別的你<特別扣除額>
5. 哪些收入來源,政府可以當作沒看到?
6. 志玲姐姐哭了vs.林若亞笑了<師字輩的執行業務所得>
7. 包租公、包租婆的租賃所得
8. 有錢人愛入籍新加坡?因為稅率少一半<居住者與非居住者之差別>
9. 人兩腳錢四腳的金融商品所得課稅
10. 累進稅率,有錢人的惡夢<綜所稅率級距表>
第二章 把愛與錢一起傳下去──遺產稅篇
1. 現在就把錢給你,你還會孝順我嗎?<財產移轉規畫>
2. 健康時就要布局,重病才想來不及<遺產稅>
3. 最療癒老人的事,就是寫遺囑 <遺囑怎麼交代,才有法律效力?>
4. 能分到多少?先弄清繼承順位<哪些人是法定繼承人?>
5. 繼承?你拿到的是錢還是債?<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
6. 「陪我最久的就給最多」可以嗎?<應繼分與特留分>
7. 在國稅局眼裡,哪些財產最值錢?<遺產估價方式>
8. 有多少財產的人才要考慮遺產稅?<遺產稅免稅額、扣除額>
9. 照顧家人也照顧荷包 <如何用保險節省遺產稅?>
10. 保險也有三高,要注意!<保險給付仍課遺產稅?>
第三章 喜歡嗎?送給你──贈與稅篇
1. 送現金,不如給房子<贈與稅>
2. 送人房子也有技巧<不動產怎麼送人最節稅?>
3. 沒錢繳稅只好拿東西跟政府換<遺贈稅實物抵繳原則>
4. 不動產如何移轉最節稅?附房貸最划算
5. 把儲蓄或養老險受益人換成小孩?不妥<保險課徵贈與稅>
6. 避免後代爭產的最好方式<信託基本介紹>
7. 如何讓「耳」孫們還記得你?<信託vs.贈與>
第四章 有房斯有財,儘管政府要你萬萬稅──不動產篇
1. 買個不動產,政府收你萬萬稅<不動產加稅的演進與趨勢>
2. 沒算你不知,養車稅金比養房還貴<不動產相關稅捐>
3. 一生一次、一生一屋<土地增值稅>
4. 好厲害的國稅局,買賣金額瞞不過<實價登錄與實價課稅>
5. 壓垮不動產的最後一根稻草<房地合一稅>
附錄一 天地萬物,朕賜給你才是你的;朕不給,你不能搶──
〈家族爭產與遺產稅案例大解析〉
附錄二 網紅收入要課稅了,合夥創作如何分配權益
附錄三 當婚姻觸礁,切記,留不住人,至少也要把錢留下──
〈離婚前的家庭財務管理,以及保單處理〉
後 記 財產轉移六大策略及工具
序/導讀
推薦序
雇提6%加自提6%薪水,讓我穩賺15.6%
大是文化、任性出版總編輯/吳依瑋
《節稅的布局》出版至今,已邁入第五版,每次都因應稅法的調整修訂內容。令人開心的是,每次修訂版的銷量都比首次出版更好。
我自己和家人都是上班族,以前的我跟其他人一樣,都以為我們這種薪水族,每一筆收入都被國稅局盯得牢牢的,哪還需要什麼布局?節稅,是有錢人才要思考的事情吧。
直到我看完胡碩勻的這本書(我已連續看5年,應該是全臺灣把這本書讀得最熟的人了),才恍然大悟——節稅無關乎有沒有錢,而且,就因為懂節稅,你才會越來越有錢。
本書出版的第一年,我就用書中胡碩勻會計師教的方法,跟老闆提出:以後每個月薪水都要自提6%到勞退帳戶。我還讓家人也這樣做,因為自提的部分,隔年報稅時全部免稅(詳見本書第一章),這樣我們一家子的薪資所得立即降低,馬上出現節稅效果。
另外一個收穫是,因為雇提6%加上自提6%,讓我和家人的勞退帳戶增加速度比以前快,加上這兩年勞退基金的操作績效比前幾年更好,2023年創下5年來的新高12.6%,2024年再上達16.16%,2025年為15.6%,比0050還要好賺。(按:查詢勞退帳戶金額,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到銀行申請勞動保障卡。)
本書對我的幫助還不只如此。
有一回,一個長輩朋友很憤怒的要匪類兒子回家簽遺產拋棄繼承,因為她一毛錢都不想留給他,我馬上提醒長輩朋友:「繼承權是不能預先拋棄的,就算妳現在逼兒子簽了,以後也沒法律效益,而且他還是有特留分。」她才打消念頭。
此外,一個好野人朋友決定幫兒子付房子頭期款,金額高達四百多萬元(我也想要有這種富爸爸),我就建議他,可以2024年12月31日先給兒子244萬元,2025年第一天再給兒子244萬元,雖然一共給了488萬元(贈與的免稅額是一年244萬元),但一毛贈與稅都不用繳,等於幫兒子繳了房子的頭期款。這其中的眉角你看出來了嗎?喔,不是我很厲害,這些都是胡碩勻會計師教我的。
這兩年,我很常跟朋友推薦這本書,因為在人生的每個不同階段,我們都會遇到贈與、遺產、房地合一稅等不同問題,與其因為不了解稅法而讓國稅局找上門,不如現在就先做好節稅的布局,少繳稅之餘,還能順利做好投資理財。
新版序
所得稅免稅額和扣除額調升、網紅及擬制遺產課稅⋯⋯新制上路
《節稅的布局》自2019年4月出版以來,有許多讀者與客戶前來諮詢稅務問題,除了所得稅、不動產相關稅負外,特別多人來詢問財產傳承類的遺產贈與稅及資產移轉的相關問題。感謝眾多讀者的支持,也謝謝大家的回饋,讓我知道本書的確幫助了許多人,提前做好節稅的布局。
有鑑於許多客戶及讀者對於財富傳承移轉、相關遺產贈與稅,以及夫妻家庭的財稅故事,特別心有戚戚焉,此次修訂版中,亦新增了時事案例,及多則財富傳承與夫妻財產的故事,包括:曹西平案單身族頂客族擔心的繼承問題;日劇《破案天才伽利略》烏天狗案中,繼子女如何才能繼承繼父母的遺產;「繼承反虧」促使擬制遺產的遺產稅修訂;百歲人瑞被看護祕婚;大S遺產繼承最新進度等案例。
此外,2025年及2026年政府調升了綜合所得稅率級距金額、免稅額及扣除額;遺產與贈與稅率級距金額;另外也有關於從YouTube頻道「眾量級CROWD」兩位成員Andy與家寧拆夥的案例,談網紅課稅問題與新規範;舊制房屋交易所得推計課稅調整、投資新創事業可減除綜合所得總額調整等新規定。
這次的《節稅的布局(2026至2027年版)》內容更新如下:
1. 綜合所得稅之稅率及累進差額、免稅額及扣除額調整。
2. 基本生活費用差額提高。
3. 基本所得額免稅額度調整。
4. 網紅收入課稅。
5. 綜合所得稅之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
6. 投資新創事業可減除綜合所得總額調整。
7. 擬制遺產之遺產稅修訂。
8. 遺產稅及贈與稅最新課稅級距。
9. 新制房屋稅率。
10. 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調整。
由於時空不同,許多法令並不一定永遠適用,這時就需要修 改,而這不僅牽動社會,更會影響到每個人的稅負。可以說,節稅 的布局,是一個沒有盡頭的課題。
想辦法少繳稅,不只是很多有錢人理財規畫的首要重點,也是 小資族不容忽略的一塊。我常說,不管收入高或低,都要了解稅法 的基本規定,別讓自己合法節稅的權益睡著,最可惜的是白白把錢 繳出去,還不知道原因⋯⋯。
新的一年,碰上新的法規,讓我們繼續合法節稅,做好節稅的布局!
雇提6%加自提6%薪水,讓我穩賺15.6%
大是文化、任性出版總編輯/吳依瑋
《節稅的布局》出版至今,已邁入第五版,每次都因應稅法的調整修訂內容。令人開心的是,每次修訂版的銷量都比首次出版更好。
我自己和家人都是上班族,以前的我跟其他人一樣,都以為我們這種薪水族,每一筆收入都被國稅局盯得牢牢的,哪還需要什麼布局?節稅,是有錢人才要思考的事情吧。
直到我看完胡碩勻的這本書(我已連續看5年,應該是全臺灣把這本書讀得最熟的人了),才恍然大悟——節稅無關乎有沒有錢,而且,就因為懂節稅,你才會越來越有錢。
本書出版的第一年,我就用書中胡碩勻會計師教的方法,跟老闆提出:以後每個月薪水都要自提6%到勞退帳戶。我還讓家人也這樣做,因為自提的部分,隔年報稅時全部免稅(詳見本書第一章),這樣我們一家子的薪資所得立即降低,馬上出現節稅效果。
另外一個收穫是,因為雇提6%加上自提6%,讓我和家人的勞退帳戶增加速度比以前快,加上這兩年勞退基金的操作績效比前幾年更好,2023年創下5年來的新高12.6%,2024年再上達16.16%,2025年為15.6%,比0050還要好賺。(按:查詢勞退帳戶金額,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到銀行申請勞動保障卡。)
本書對我的幫助還不只如此。
有一回,一個長輩朋友很憤怒的要匪類兒子回家簽遺產拋棄繼承,因為她一毛錢都不想留給他,我馬上提醒長輩朋友:「繼承權是不能預先拋棄的,就算妳現在逼兒子簽了,以後也沒法律效益,而且他還是有特留分。」她才打消念頭。
此外,一個好野人朋友決定幫兒子付房子頭期款,金額高達四百多萬元(我也想要有這種富爸爸),我就建議他,可以2024年12月31日先給兒子244萬元,2025年第一天再給兒子244萬元,雖然一共給了488萬元(贈與的免稅額是一年244萬元),但一毛贈與稅都不用繳,等於幫兒子繳了房子的頭期款。這其中的眉角你看出來了嗎?喔,不是我很厲害,這些都是胡碩勻會計師教我的。
這兩年,我很常跟朋友推薦這本書,因為在人生的每個不同階段,我們都會遇到贈與、遺產、房地合一稅等不同問題,與其因為不了解稅法而讓國稅局找上門,不如現在就先做好節稅的布局,少繳稅之餘,還能順利做好投資理財。
新版序
所得稅免稅額和扣除額調升、網紅及擬制遺產課稅⋯⋯新制上路
《節稅的布局》自2019年4月出版以來,有許多讀者與客戶前來諮詢稅務問題,除了所得稅、不動產相關稅負外,特別多人來詢問財產傳承類的遺產贈與稅及資產移轉的相關問題。感謝眾多讀者的支持,也謝謝大家的回饋,讓我知道本書的確幫助了許多人,提前做好節稅的布局。
有鑑於許多客戶及讀者對於財富傳承移轉、相關遺產贈與稅,以及夫妻家庭的財稅故事,特別心有戚戚焉,此次修訂版中,亦新增了時事案例,及多則財富傳承與夫妻財產的故事,包括:曹西平案單身族頂客族擔心的繼承問題;日劇《破案天才伽利略》烏天狗案中,繼子女如何才能繼承繼父母的遺產;「繼承反虧」促使擬制遺產的遺產稅修訂;百歲人瑞被看護祕婚;大S遺產繼承最新進度等案例。
此外,2025年及2026年政府調升了綜合所得稅率級距金額、免稅額及扣除額;遺產與贈與稅率級距金額;另外也有關於從YouTube頻道「眾量級CROWD」兩位成員Andy與家寧拆夥的案例,談網紅課稅問題與新規範;舊制房屋交易所得推計課稅調整、投資新創事業可減除綜合所得總額調整等新規定。
這次的《節稅的布局(2026至2027年版)》內容更新如下:
1. 綜合所得稅之稅率及累進差額、免稅額及扣除額調整。
2. 基本生活費用差額提高。
3. 基本所得額免稅額度調整。
4. 網紅收入課稅。
5. 綜合所得稅之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
6. 投資新創事業可減除綜合所得總額調整。
7. 擬制遺產之遺產稅修訂。
8. 遺產稅及贈與稅最新課稅級距。
9. 新制房屋稅率。
10. 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調整。
由於時空不同,許多法令並不一定永遠適用,這時就需要修 改,而這不僅牽動社會,更會影響到每個人的稅負。可以說,節稅 的布局,是一個沒有盡頭的課題。
想辦法少繳稅,不只是很多有錢人理財規畫的首要重點,也是 小資族不容忽略的一塊。我常說,不管收入高或低,都要了解稅法 的基本規定,別讓自己合法節稅的權益睡著,最可惜的是白白把錢 繳出去,還不知道原因⋯⋯。
新的一年,碰上新的法規,讓我們繼續合法節稅,做好節稅的布局!
試閱
我未婚無子女,想把遺產留給乾兒子或外傭,可以嗎?
藝人曹西平日前驟然辭世,引起社會關注。他生前曾公開表示,自己與手足決裂,若身後仍留有財產,希望能交給陪伴自己多年的乾兒子繼承。這樣的安排在情感層面完全可以理解,然而從法律角度來看,卻牽涉到許多單身者常忽略的重要問題,也就是:遺產的分配,並不只是「想給誰」那麼簡單。
依我國《民法》繼承編規定,遺產依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養子女及代位繼承的孫子女等)。
第二順位:父母。
第三順位:兄弟姊妹。
第四順位:祖父母。
沒有配偶也沒有子女的單身者,父母即為法定繼承人;而若父母已不在,兄弟姊妹便可能依法取得繼承權。
以曹西平的情況,他單身且沒有任何子女,即便在生前曾經提到希望將財產留給乾兒子,但現行法規中,乾親關係並不等同於法律上的親子關係,除非依法完成收養程序(第二章第4節),否則乾兒子並不具備法定繼承人的身分。
因此,若希望特定對象實際取得遺產,仍須透過預立遺囑或安排其他合法的財產規畫方式,例如:生前贈與、保險合約、信託合約、個人傳承控股公司等。由於遺囑是在寫遺囑的人(通稱為遺囑人)死亡後才生效,有時難以證實遺囑內容到底是真是假,因此對於遺囑的呈現,只有《民法》規定的5種遺囑形式才有效(第二章第3節),除此之外的通通無效。
至於很多人詢問遺囑是否需要公證,雖然公證不是必須,但公證遺囑最能避免爭議,尤其單身族或頂客族常涉及兄弟姊妹繼承問題,建議採公證。
預立遺囑雖能讓被繼承人,依照對每位繼承人的偏愛程度分配財產,然而即使遺囑形式合法(如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等),其內容仍可能受到「特留分」制度的限制。回到曹西平的情況,在不符合喪失繼承權要件的情況下,其四位兄弟仍屬法定繼承人,這樣即使遺囑中表明「一毛也不給姓曹的……」,但其兄弟仍可能在特留分制度仍存在的情況下,依法主張特留分。
下面假設曹西平有2億元財產來試算,扣除遺產稅免稅額1,333萬元、喪葬費扣除額138萬元後,遺產淨額約1.85億元,適用於遺產稅率20%,其遺產稅約2,863萬元,繳完遺產稅後,剩餘遺產約1.7億元。
若曹西平生前沒有預立遺囑,則其兄弟姐妹將可以繼承全數1.7億元的遺產;而假使曹西平生前已寫好遺囑,內容明示要將自己的全數財產給乾兒子,則曹家兄弟還可向法院主張曹的乾兒子侵害其特留分,可主張扣減權的金額約為5,667萬元(1.7億元÷3),也就是每位曹家兄弟的特留分有1,417萬元(5,667萬元÷4),亦即曹西平的乾兒子最多只能拿到約1.13億元的遺產(稅後遺產1.7億元—5,667萬元特留分)。
假設曹西平財產2億元
遺產淨額約1.85億元(2億元—1,333萬元—138萬元≒1.85億元)
遺產稅約2,863萬元(1.85億元×20%—843.15萬元≒2,863萬元)
剩餘遺產約1.7億元(2億元—2,863萬元≒1.7億元)
若曹西平生前已預立遺囑,明示將全數財產給乾兒子
曹家兄弟可主張特留分扣減權金額約5,667萬元(1.7億元÷3≒5,667萬元)
每位曹家兄弟特留分約1,417萬元(5,667萬元÷4≒1,417萬元)
曹西平乾兒子可得約1.13億元(1.7億元—5,667萬元≒1.13億元)
根據媒體報導,曹西平於2023年時,曾將名下一戶以1,720萬元購入的房產,以1,800萬元賣給乾兒子,由於成交價低於市場價格,應是帶有贈與性質的移轉,可見曹西平生前已有財產規畫,而這筆房產已不在曹西平名下,其兄弟自然也就無法繼承。
曹西平的事件提醒我們人生無常,而遺產爭議往往發生在最無法溝通的時候。遺囑的價值不只是分配財產,更是讓身後的法律程序更清楚、風險等關係更單純。近期有立委想透過修法,取消或降低被繼承人之兄弟姐妹的特留分額度,若通過修法,原則上將可以解決單身者七、八成的遺產糾紛事宜,惟曹西平的案件可能無法適用到未來新修正的法令規定。
網紅收入如何課稅?
首先來談稅務的問題,網紅及直播主的收入及課稅類型,大致可分為下列幾項:
1.廣告業配、平臺分潤
若納稅人與平臺屬僱傭關係,例如簽約領固定薪資,這類收入應視為「薪資所得」;此外則通常可歸屬為「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所得」,須全額申報綜合所得稅,但可扣除各項成本費用,例如添購器材、剪接軟體的支出,或是場地的租金等。若無法舉證成本費用,通常可依財政部核定標準率(例如20%)乘上收入金額來計算。
2.直播打賞、虛擬禮物
從形式看來,直播打賞雖像是贈與,但實際運作上,是粉絲對網紅表演內容的回饋,具有對價關係,不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所規定的贈與,也就不適用於贈與人每年贈與244萬元內免課贈與稅的規定。
由於獲利來源為表演行為,直播主或網紅可視為表演人,且為提升演出品質,常需自行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屬自負盈虧,因此將其歸類為「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所得」較為適當,至於應屬哪一種,關鍵在於直播內容是否涉及專業技藝。
實際觀察多數網紅直播主的表演內容,多為對話聊天或分享日常生活,如吃播、旅行等,即便有唱歌、跳舞等才藝表演,通常僅為直播內容的一部分,且表現水準往往屬於一般,並非經過專業訓練,與職業歌手或舞者的表現程度有所區別。若直播內容屬於這類未能展示專業技藝,所得類別可能歸屬為「其他所得」。
3.會員訂閱
這類型收入須視平臺所在地及觀眾所在地而定。
外國平臺(例如YouTube)、境內觀眾分潤:因勞務的提供地(創作者在臺灣)與使用地(觀眾在臺灣)均在國內,應課徵5%營業稅(若屬小規模營業人則為1%)。
外國平臺、境外觀眾分潤:勞務的提供地在臺灣(創作者在臺灣製作內容),但使用地在境外(外國觀眾或人在外國觀賞),屬於「外銷勞務」,營業稅可適用零稅率。
境內平臺(例如臺灣自有影音或直播平臺)、境內觀眾分潤:同樣因提供地與使用地均在國內,應課徵5%營業稅(若屬小規模營業人則為1%)。
境內平臺、境外觀眾分潤:雖然觀眾在境外,但因平臺收取收入並分潤給創作者的交易行為均發生在境內,財政部認定仍屬國內勞務,需課徵5%營業稅(若屬小規模營業人則為1%)。
例如,網紅A上傳影片至YouTube,取得65萬元的分潤,其中80%(即52萬元)是臺灣觀眾觀看產生,20%(即13萬元)是海外觀眾觀看產生。其中,臺灣觀眾部分因為表演勞務的提供地、收看地都在臺灣,所以52萬元要依5%稅率繳營業稅(如果是查定計算的小規模營業人,則稅率為1%);海外觀眾部分,雖然表演勞務的提供地在臺灣,但收看地在境外,這13萬元便可適用於零稅率申報營業稅。
4.商品銷售、課程銷售
當網紅的業務涉及商品銷售或線上課程時(銷售行為全部在網路上完成),若銷售額達到特定標準(貨物10萬元,勞務5萬元),則需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及營所稅。其中,營業稅的一般稅率為5%,若每月營收在20萬元以下,屬小規模營業人,則按1%查定課徵;若登記為公司,營所稅稅率為20%;個人則併入綜所稅計算。
即使是小保險也能抵稅
我國《保險法》第13條規定,將保險主要分為兩大類型:「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
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的保險費,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內,才可列舉扣除,而且每人每年享有2.4萬元的保險扣除額。
但是,即使是直系血親,若子女已經成年並自行報稅,以子女當被保險人、父母為要保人的保單,則無法列舉扣除。解決辦法是將要保人更改為子女,因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皆為同一人,便可在子女自己的申報戶中列舉扣除。
有人會問,如果是幫兄弟姊妹購買保險,是否能認列保險列舉扣除?答案是不行。前面也提過,因為目前只限定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才能被視為被保險人的保險,納稅義務人若幫其他親屬購買保險,如兄弟姊妹、姑姨叔侄等,皆不能認列保險費列舉扣除額。
另外,包括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的保險費,加總起來也僅可享有2.4萬元的扣除額。其中因出遊、商務出差而購買的旅遊平安險、學生平安保險、自費團體保險、意外險,屬於人身保險範疇,民眾通常容易忽略申報。事實上這些只要檢附證明,皆可計入列舉扣除額。
(按:團體保險因保險費率較低,且可將家人一起投保,常被企業列為員工福利項目之一。只要人數在5人以上的團體,就能以公司、機構、福委會或者工會、公會、協會等名義跟保險公司洽談團保契約。自費團體保險,是由企業或職工福利委員會作為要保人,保費由員工自付,員工可自行決定是否加保。)
財產保險是以財產或責任當作保險標的之保險類型,因此按照《所得稅法》規定,像汽車險、住宅火險、海上保險、陸空保險等,由於屬於財產保險,非人身保險,故無法列舉扣除額。
至於全民健保的保險費及補充保費,可以全數扣除,不受2.4萬元保險列舉扣除額上限限制。
地震、颱風造成的損失,別急著清理,要留收據
臺灣經常發生地震、颱風、水災,但奇怪的是申請災害損失的人卻很少,這可能是臺灣人的風險管理不足,也可能是因為不知道有這項規定、不知該如何申請,還有可能是不懂得保留受災損失的證據,更有可能是民眾純樸厚道,發生損失都自己摸摸鼻子,不好意思麻煩別人。
其實我們政府對於災害損失這塊,還滿有人情味的。
根據《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若遭受不可抗力的災害,如地震、風災、水災、旱災、火災等損失,可以申報列舉扣除,但受有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分,則不得扣除。而且必須於災害發生30天內,準備好損失財物照片及清單、原始取得憑證、保險公司鑑價損失資料、或受損財物修復取得之統一發票或收據等,申請並取得稽徵機關調查核發的證明文件。
納稅人在遭受災害損失時,千萬別因急著清理而破壞災害現場,導致喪失申報災害損失扣除的權益。像2017年的815全臺大跳電,雖然是人為疏失,政府仍同意讓民眾申請災害損失!
列舉購屋借款利息,等於幫你降房貸
我有位朋友是某家銀行的房貸部門主管,他常跟申請房貸的客戶說:「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額,等於降低實質房貸利率。」怎麼說?
假設購屋時向銀行貸款1,000萬元,房貸利率為2%,一年要支付銀行的利息為20萬元(1,000萬元×2%)。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申報購屋借款利息20萬元,若綜所稅的課稅級距落在20%,當年度共可節省4萬元的所得稅(20萬元×20%)。
而名目上銀行的貸款年利率原本為2%,但稅後實際貸款的年利率則降成1.6%,其計算如下所示:
稅後實際貸款的年利率=(銀行利息-節稅金額)÷貸款本金=(20萬元-4萬元)÷1,000萬元=1.6%
由此可知,民眾貸款購屋後申報綜所稅時,購屋借款利息可以透過列舉扣除額,省下為數不小的稅款,還能降低貸款利率。不過,仍須遵守相關規定,包括房屋登記為申報戶所有,以一屋為限,並於課稅年度已在該地址辦完戶籍登記,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等使用。
而申報的金額,以當年度實際支付的購屋借款利息支出,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計算,扣除額不得超過30萬元。若房屋為配偶所有,由申報本人支付的利息,須與配偶同一申報戶,才可以列報。
藝人曹西平日前驟然辭世,引起社會關注。他生前曾公開表示,自己與手足決裂,若身後仍留有財產,希望能交給陪伴自己多年的乾兒子繼承。這樣的安排在情感層面完全可以理解,然而從法律角度來看,卻牽涉到許多單身者常忽略的重要問題,也就是:遺產的分配,並不只是「想給誰」那麼簡單。
依我國《民法》繼承編規定,遺產依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養子女及代位繼承的孫子女等)。
第二順位:父母。
第三順位:兄弟姊妹。
第四順位:祖父母。
沒有配偶也沒有子女的單身者,父母即為法定繼承人;而若父母已不在,兄弟姊妹便可能依法取得繼承權。
以曹西平的情況,他單身且沒有任何子女,即便在生前曾經提到希望將財產留給乾兒子,但現行法規中,乾親關係並不等同於法律上的親子關係,除非依法完成收養程序(第二章第4節),否則乾兒子並不具備法定繼承人的身分。
因此,若希望特定對象實際取得遺產,仍須透過預立遺囑或安排其他合法的財產規畫方式,例如:生前贈與、保險合約、信託合約、個人傳承控股公司等。由於遺囑是在寫遺囑的人(通稱為遺囑人)死亡後才生效,有時難以證實遺囑內容到底是真是假,因此對於遺囑的呈現,只有《民法》規定的5種遺囑形式才有效(第二章第3節),除此之外的通通無效。
至於很多人詢問遺囑是否需要公證,雖然公證不是必須,但公證遺囑最能避免爭議,尤其單身族或頂客族常涉及兄弟姊妹繼承問題,建議採公證。
預立遺囑雖能讓被繼承人,依照對每位繼承人的偏愛程度分配財產,然而即使遺囑形式合法(如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等),其內容仍可能受到「特留分」制度的限制。回到曹西平的情況,在不符合喪失繼承權要件的情況下,其四位兄弟仍屬法定繼承人,這樣即使遺囑中表明「一毛也不給姓曹的……」,但其兄弟仍可能在特留分制度仍存在的情況下,依法主張特留分。
下面假設曹西平有2億元財產來試算,扣除遺產稅免稅額1,333萬元、喪葬費扣除額138萬元後,遺產淨額約1.85億元,適用於遺產稅率20%,其遺產稅約2,863萬元,繳完遺產稅後,剩餘遺產約1.7億元。
若曹西平生前沒有預立遺囑,則其兄弟姐妹將可以繼承全數1.7億元的遺產;而假使曹西平生前已寫好遺囑,內容明示要將自己的全數財產給乾兒子,則曹家兄弟還可向法院主張曹的乾兒子侵害其特留分,可主張扣減權的金額約為5,667萬元(1.7億元÷3),也就是每位曹家兄弟的特留分有1,417萬元(5,667萬元÷4),亦即曹西平的乾兒子最多只能拿到約1.13億元的遺產(稅後遺產1.7億元—5,667萬元特留分)。
假設曹西平財產2億元
遺產淨額約1.85億元(2億元—1,333萬元—138萬元≒1.85億元)
遺產稅約2,863萬元(1.85億元×20%—843.15萬元≒2,863萬元)
剩餘遺產約1.7億元(2億元—2,863萬元≒1.7億元)
若曹西平生前已預立遺囑,明示將全數財產給乾兒子
曹家兄弟可主張特留分扣減權金額約5,667萬元(1.7億元÷3≒5,667萬元)
每位曹家兄弟特留分約1,417萬元(5,667萬元÷4≒1,417萬元)
曹西平乾兒子可得約1.13億元(1.7億元—5,667萬元≒1.13億元)
根據媒體報導,曹西平於2023年時,曾將名下一戶以1,720萬元購入的房產,以1,800萬元賣給乾兒子,由於成交價低於市場價格,應是帶有贈與性質的移轉,可見曹西平生前已有財產規畫,而這筆房產已不在曹西平名下,其兄弟自然也就無法繼承。
曹西平的事件提醒我們人生無常,而遺產爭議往往發生在最無法溝通的時候。遺囑的價值不只是分配財產,更是讓身後的法律程序更清楚、風險等關係更單純。近期有立委想透過修法,取消或降低被繼承人之兄弟姐妹的特留分額度,若通過修法,原則上將可以解決單身者七、八成的遺產糾紛事宜,惟曹西平的案件可能無法適用到未來新修正的法令規定。
網紅收入如何課稅?
首先來談稅務的問題,網紅及直播主的收入及課稅類型,大致可分為下列幾項:
1.廣告業配、平臺分潤
若納稅人與平臺屬僱傭關係,例如簽約領固定薪資,這類收入應視為「薪資所得」;此外則通常可歸屬為「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所得」,須全額申報綜合所得稅,但可扣除各項成本費用,例如添購器材、剪接軟體的支出,或是場地的租金等。若無法舉證成本費用,通常可依財政部核定標準率(例如20%)乘上收入金額來計算。
2.直播打賞、虛擬禮物
從形式看來,直播打賞雖像是贈與,但實際運作上,是粉絲對網紅表演內容的回饋,具有對價關係,不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所規定的贈與,也就不適用於贈與人每年贈與244萬元內免課贈與稅的規定。
由於獲利來源為表演行為,直播主或網紅可視為表演人,且為提升演出品質,常需自行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屬自負盈虧,因此將其歸類為「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所得」較為適當,至於應屬哪一種,關鍵在於直播內容是否涉及專業技藝。
實際觀察多數網紅直播主的表演內容,多為對話聊天或分享日常生活,如吃播、旅行等,即便有唱歌、跳舞等才藝表演,通常僅為直播內容的一部分,且表現水準往往屬於一般,並非經過專業訓練,與職業歌手或舞者的表現程度有所區別。若直播內容屬於這類未能展示專業技藝,所得類別可能歸屬為「其他所得」。
3.會員訂閱
這類型收入須視平臺所在地及觀眾所在地而定。
外國平臺(例如YouTube)、境內觀眾分潤:因勞務的提供地(創作者在臺灣)與使用地(觀眾在臺灣)均在國內,應課徵5%營業稅(若屬小規模營業人則為1%)。
外國平臺、境外觀眾分潤:勞務的提供地在臺灣(創作者在臺灣製作內容),但使用地在境外(外國觀眾或人在外國觀賞),屬於「外銷勞務」,營業稅可適用零稅率。
境內平臺(例如臺灣自有影音或直播平臺)、境內觀眾分潤:同樣因提供地與使用地均在國內,應課徵5%營業稅(若屬小規模營業人則為1%)。
境內平臺、境外觀眾分潤:雖然觀眾在境外,但因平臺收取收入並分潤給創作者的交易行為均發生在境內,財政部認定仍屬國內勞務,需課徵5%營業稅(若屬小規模營業人則為1%)。
例如,網紅A上傳影片至YouTube,取得65萬元的分潤,其中80%(即52萬元)是臺灣觀眾觀看產生,20%(即13萬元)是海外觀眾觀看產生。其中,臺灣觀眾部分因為表演勞務的提供地、收看地都在臺灣,所以52萬元要依5%稅率繳營業稅(如果是查定計算的小規模營業人,則稅率為1%);海外觀眾部分,雖然表演勞務的提供地在臺灣,但收看地在境外,這13萬元便可適用於零稅率申報營業稅。
4.商品銷售、課程銷售
當網紅的業務涉及商品銷售或線上課程時(銷售行為全部在網路上完成),若銷售額達到特定標準(貨物10萬元,勞務5萬元),則需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及營所稅。其中,營業稅的一般稅率為5%,若每月營收在20萬元以下,屬小規模營業人,則按1%查定課徵;若登記為公司,營所稅稅率為20%;個人則併入綜所稅計算。
即使是小保險也能抵稅
我國《保險法》第13條規定,將保險主要分為兩大類型:「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
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的保險費,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內,才可列舉扣除,而且每人每年享有2.4萬元的保險扣除額。
但是,即使是直系血親,若子女已經成年並自行報稅,以子女當被保險人、父母為要保人的保單,則無法列舉扣除。解決辦法是將要保人更改為子女,因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皆為同一人,便可在子女自己的申報戶中列舉扣除。
有人會問,如果是幫兄弟姊妹購買保險,是否能認列保險列舉扣除?答案是不行。前面也提過,因為目前只限定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才能被視為被保險人的保險,納稅義務人若幫其他親屬購買保險,如兄弟姊妹、姑姨叔侄等,皆不能認列保險費列舉扣除額。
另外,包括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的保險費,加總起來也僅可享有2.4萬元的扣除額。其中因出遊、商務出差而購買的旅遊平安險、學生平安保險、自費團體保險、意外險,屬於人身保險範疇,民眾通常容易忽略申報。事實上這些只要檢附證明,皆可計入列舉扣除額。
(按:團體保險因保險費率較低,且可將家人一起投保,常被企業列為員工福利項目之一。只要人數在5人以上的團體,就能以公司、機構、福委會或者工會、公會、協會等名義跟保險公司洽談團保契約。自費團體保險,是由企業或職工福利委員會作為要保人,保費由員工自付,員工可自行決定是否加保。)
財產保險是以財產或責任當作保險標的之保險類型,因此按照《所得稅法》規定,像汽車險、住宅火險、海上保險、陸空保險等,由於屬於財產保險,非人身保險,故無法列舉扣除額。
至於全民健保的保險費及補充保費,可以全數扣除,不受2.4萬元保險列舉扣除額上限限制。
地震、颱風造成的損失,別急著清理,要留收據
臺灣經常發生地震、颱風、水災,但奇怪的是申請災害損失的人卻很少,這可能是臺灣人的風險管理不足,也可能是因為不知道有這項規定、不知該如何申請,還有可能是不懂得保留受災損失的證據,更有可能是民眾純樸厚道,發生損失都自己摸摸鼻子,不好意思麻煩別人。
其實我們政府對於災害損失這塊,還滿有人情味的。
根據《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若遭受不可抗力的災害,如地震、風災、水災、旱災、火災等損失,可以申報列舉扣除,但受有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分,則不得扣除。而且必須於災害發生30天內,準備好損失財物照片及清單、原始取得憑證、保險公司鑑價損失資料、或受損財物修復取得之統一發票或收據等,申請並取得稽徵機關調查核發的證明文件。
納稅人在遭受災害損失時,千萬別因急著清理而破壞災害現場,導致喪失申報災害損失扣除的權益。像2017年的815全臺大跳電,雖然是人為疏失,政府仍同意讓民眾申請災害損失!
列舉購屋借款利息,等於幫你降房貸
我有位朋友是某家銀行的房貸部門主管,他常跟申請房貸的客戶說:「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額,等於降低實質房貸利率。」怎麼說?
假設購屋時向銀行貸款1,000萬元,房貸利率為2%,一年要支付銀行的利息為20萬元(1,000萬元×2%)。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申報購屋借款利息20萬元,若綜所稅的課稅級距落在20%,當年度共可節省4萬元的所得稅(20萬元×20%)。
而名目上銀行的貸款年利率原本為2%,但稅後實際貸款的年利率則降成1.6%,其計算如下所示:
稅後實際貸款的年利率=(銀行利息-節稅金額)÷貸款本金=(20萬元-4萬元)÷1,000萬元=1.6%
由此可知,民眾貸款購屋後申報綜所稅時,購屋借款利息可以透過列舉扣除額,省下為數不小的稅款,還能降低貸款利率。不過,仍須遵守相關規定,包括房屋登記為申報戶所有,以一屋為限,並於課稅年度已在該地址辦完戶籍登記,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等使用。
而申報的金額,以當年度實際支付的購屋借款利息支出,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計算,扣除額不得超過30萬元。若房屋為配偶所有,由申報本人支付的利息,須與配偶同一申報戶,才可以列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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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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