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絕望奮鬥
不管贊不贊成「廢死刑」,都請停下腳步,聆聽這個真實的故事……活動訊息
想找書的時候,特別想偷看網友的書櫃... 原來大家都在看這本 ↓↓↓
內容簡介
我摯愛的妻子、摯愛的女兒……,
我沉痛激切的吶喊,竟是如此地蒼白無力!
「你贊成死刑嗎?」
不管贊不贊成,都請停下腳步,
聆聽這個真實的故事……
第六十五屆日本文化廳藝術祭電視部門大賞得獎原著
日本首相 小淵惠三、小泉純一郎、安倍晉三 為之動容
震驚日本光市母女殺人案 撼動人心的偉大司法鬥士 本村洋
刻骨銘心 九年苦鬥全軌跡!
「判決,死刑---。」
自從最愛的妻兒遇害的那天起,已整整經過了九年……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四日,日本山口縣光市。
二十三歲的平凡上班族本村洋一如往常地下班回家,心中充滿了對可愛妻兒的想念和思盼。
這時,他還不知道,最殘酷的悲劇即將降臨他的身上,
而他,也將自此走上另一條與眾不同的人生道路……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日本廣島高等法院。
帶著妻兒的遺照,三十二歲的本村洋,一身西裝、神情肅穆地,
在周圍人群的鼓掌聲中,步入了法院。
自從妻兒遭到殘忍殺害以來,已經過了九年的歲月。
頸上掛著亡妻的戒指,三千多個日子以來,本村洋走遍了日本各地,
不只是為了自己亡故的家人,更為了所有的被害者家屬奮戰不懈;
面對顢頇茍且的司法體系、打著「人權」旗號,無所不用其極的律師團,以及冷嘲熱諷,將「復仇者」的稱號冠在他頭上的媒體,本村洋能夠伸張正義,為妻兒討回應有的公道嗎?
不要遺忘我們的存在,不要將我們拒於門外
這是一名貫徹愛與信念的年輕人,孤軍奮戰的真實故事
名人推薦
前法務部長 廖正豪先生
朱學恆、九把刀、葉宜津、吳清池、黃偉哲、林東茂、葉毓蘭、
洪萬生、李柏青、高大成、茂呂美耶
暨《金八先生》武田鐵矢
攜手推薦
日本亞馬遜網路書店 4.5顆星高度評價
法律真的是用來保護一般人民的嗎?相信愈來愈多人已經產生了這樣的疑問。
當我們考慮被告人權的時候,有時候是不是更應該考慮到被害者的人權保障呢?
雖然我們不鼓勵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刑罰政策,
然而讓加害者得到應有的懲處,不正是法律所要彰顯的正義層面嗎?
與絕望奮鬥,其實要求的只是最基本的東西而已。-葉宜津 立法委員
我要問你一件聽起來很困難的事情。像你我這樣沒有受過司法訓練、沒有專業的法律知識、沒有國際組織奧援、不會因此而領到薪水、不是執業律師、永遠也不會成為法務部部長、當不上司法官、無法憑一己之力拖延刑罰的一般庶民老百姓;你我是否願意站出來,面對擁有這上述一切我們沒有的力量、資源、知識、背景、權勢和能力的人們,在這場強弱懸殊的對抗中,從他們的手中捍衛司法承諾給予被害人家屬的正義?你願意一起為捍衛司法而戰嗎?-朱學恆 知名部落客
當我們試圖說服另一個人支持死刑時,往往不是站在非常抽象的「社會整體的立場」,而是站在「受害者家屬的立場」,告訴對方,被害人當初是如何如何受到歹徒的欺凌虐待直到無法掙扎,請對方感同身受------如果你是受害者的母親,你每到半夜,想起懷胎十月的孩子,有著大好前程,結果就這麼死在歹徒的欺凌下!你會不會崩潰!你會不會想手刃歹徒!
會!
當你說:「會!」的時候,心中必定燃起一股強烈的正義感。
這股正義感,就是死刑之所以存在的真正防守線。-九把刀 知名作家
台灣的司法階級極為封閉狹隘,並未給予被害者應有的保護,被害者難以在司法中得到心情的平復,而法和平性自然也難以求得。然而,死刑除了可以安慰受害者家屬的傷痛,卻往往也能替一個失職的政府找到治安敗壞的卸責藉口。許多犯罪案例的背後,往往存在著一個破碎的家庭或是失敗的社會照護體系。
本書中的主角,無論是加害少年福田或是受害者本村,都是國家大機器下的渺小齒輪。這兩個齒輪的運轉因為國家機器的欠缺保養和年久失修,不得不由著產生了耗損與故障。社會怠於教化、國家惰於執法,導致犯罪頻傳、惡人如麻,執政者又檢討了誰?-黃偉哲 立法委員
本村洋先生不只是一位失去至親的被害者家屬,更是一位身體力行的實踐家。帶著和腎臟疾病搏鬥的身軀,在這九年間,本村先生一方面走遍全日本,以自身的經驗為例,呼籲各界對被害者權益加以關注,另一方面,他也創立了「全國被害者協會」,透過立法的方式來為被害者發聲。在全國被害者協會的努力下,包括「犯罪被害者保護法」、「改正刑事訴訟法」、「改正檢察審?會法」、「犯罪被害者等基本法」在內,保護被害者各方面權益的法案陸續獲得通過。在本村先生的努力下,被害者不再是連遺照都無法帶進法庭內的弱勢族群,而陳舊司法體系在量刑上的僵化,也隨著光市事件的轟傳全國而為之土崩瓦解。
以一人的力量,挑戰腐朽的司法制度,並最終撼動了這座有如高山般的巨塔,本村洋先生的故事,不只震撼人心,更是為深陷廢死爭議中的台灣社會,提供了一面閃亮的明鏡。-雷路許 書評家
目錄
推薦序
在人權的兩端拔河 葉毓蘭
你願意一起為捍衛司法而戰嗎? 朱學恆
極限之外 李柏青
序章
第一章 驚愕的光景
第二章 最後的妝容
第三章 絕症相隨的生命
第四章 遭到逮捕的少年
第五章 交至手中的一本書
第六章 不被接受的辭呈
第七章 為了生存,戰鬥
第八章 捨棄正義的法官
第九章 檢察官的驚人執念
第十章 F的真正心聲
第十一章 與「死刑」的搏鬥
第十二章 以敗北為起點的道路
第十三章 新的敵人
第十四章 激烈攻防
第十五章 辯護律師團的致命疏失
第十六章 最終法庭
終章
後記
《光市母女殺害事件》經過
編輯後記 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我的330個日子 鄭天恩
序/導讀
推薦序1
在人權的兩端拔河
2010年3月的台灣,擔任法務部長的人權律師因為堅持不執行死刑,不惜「替死刑犯下地獄」,引發被害人家屬的怒吼,終至必須辭職以平息眾怒。人權,不是普世價值嗎?何以在台灣變成政治風暴的導火線?
法律人談的人權,經常是以被告、犯罪人、犯罪嫌疑人為中心,主要因為「無罪推定原則」乃「世界人權宣言」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共同揭櫫,以國家機器掌控的人力、資訊、權力、工具等無上的優勢,一旦由刑事司法系統發動對個人的偵查,若缺乏在程序上與正當性加以節制,很容易為了發現真實,卻犧牲了人權,甚至可能造成冤案錯判。因此,被害人在刑事司法體系中的地位相對的渺小,他們的人權沒有被法官、檢察官關照,完全無法同理犯罪被害人與家屬的感受,更何況有許多被害人的生命權早就被犯罪者剝奪!
1992年我在芝加哥進修,當時的芝加哥治安不寧,學校附近劫財劫色案件時有所聞。校方經常會提出警告,要求夜歸的女生要注意人身安全。一向鐵齒的我,絕沒想到我也會有犯罪被害的經驗。在某個月黑風高的冬夜,就在回家途中遇襲,被一個做勢持械的黑人逼到牆角,當時曾經擔任過警職、身懷「絕」技的我,強做鎮靜,與歹徒周旋,交出皮包換得全身而退。幾分鐘後我走回距離不到兩百公尺的住處,在室友開門後,我頹然跌坐痛哭,想起剛剛與歹徒的對峙,生死一線之懸,渾身顫抖不止。我第一次感受到被害的恐懼,當時的心慌,至今依然鮮活!
到底犯罪被害的痛能夠持續多久?被害人家屬的恨有長?我有限的經驗告訴我:即使有形的傷痕能被時間撫平,心頭的痛一輩子也忘不了。
我的大哥在他29歲的那年,被一個卡車司機越線逆向迎頭撞上而喪生。我還記得出事的那天上午,警察打電話到家裡告知噩耗,母親淒厲絕望的哭嚎,我永遠難忘,一直到三十年母親辭世前,對早逝的大哥思念日殷,對於奪命司機的恨未曾稍減。
除非得到犯罪人真正的懺悔,被害的痛不會消失。
1991年美國威斯康辛州密爾瓦基市爆發聳人聽聞的連續殺人事件。這個被稱為密爾瓦基禽獸(Milwaukee Monster)的殺人魔Jeffrey Dahmer,被控略誘、姦殺17名少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Dahmer藉由姦屍、烹煮食用屍體得到性滿足與高潮,Dahmer被捕時,冰箱中尚存有待烹的屍塊與頭顱。即使他的罪刑令人髮指,但在沒有死刑的威斯康辛州, 32歲的Dahmer獲得957年徒刑宣判,終生不得假釋。當時的審判過程,被害人家屬帶著被害人遺照在法庭上對Dahmer的控訴,更是令人動容,只不過這些痛苦,在一個廢除死刑的法庭上無法得到救贖,引發深思:像他這樣罪無可逭的殺人魔,竟要人民納稅養他一輩子,正義何在?Dahmer入監服刑後,兩度被獄友攻擊,第二次更傷重不治,行兇的Christopher Scarver自稱「替天行道」,輿論甚至有正義終得伸張(Justice is served.)形容,雖然Scarver仍以殺人被判終生監禁。
在台灣,隨著國際間「廢除死刑」的理念蔚為潮流,許多法官對於許多惡性重大的罪犯,除非是「欲求其生而不可」的特殊案例,絕少做出死刑宣判。
兩年前新竹男子楊忠平被控強盜殺害鄰居女子後,搜刮其財物,且為滿足一己淫慾,污辱被害人之屍體2 次,進而燙煮、支解被害人之屍體,檢察官認為其犯罪手段極為兇殘、泯滅人性,對於被害人家屬之身心造成莫大創痛,實有永久與社會隔絕之必要而求處死刑,但法官認為楊在殺害女子後,仍起慾念對她姦屍,足證他對該女存有愛慕之意,認為未達須剝奪生命程度,因而改判無期徒刑。
三年前,一名特戰部隊退伍的計程車司機闕興華,因細故殺害懷孕的大陸籍女子,將她開膛破腹,曝屍八里山區,被捕後毫無悔意,甚至發出「還會再殺她一次」的狂言。這樣的兇手,法官也是判處無期徒刑。
死刑存廢的爭議,彷彿在犯罪人與被害人的人權兩端進行拔河,但是人民心中的那一把尺,正邪的果報、賞罰的度量衡早已決定。
1997年的4月14日白曉燕被陳進興等四個凶神惡煞擄走撕票;1999年的4月14日日本山口縣光市的本村家年輕的媽媽被姦殺,不到一歲的女兒被兇殘的猛摔勒斃。經歷喪女之痛的白冰冰女士化小愛為大愛,投入公益,成為維護犯罪被害人權益的主要倡議者;無獨有偶的,慟失妻女的本村洋,也成為日本司法改革的重要推手,他讓傲慢的司法終於可以垂下眼簾,瞥見被害人、被害人家屬的痛,終於能夠看見毫無悔意的兇手的「惡」。
白曉燕、本村彌生母女猶如劃過穹蒼的殞星,她們留下的幽光沒有因為她們的殞落而消逝,因為她們的家人靠著「與絕望奮鬥」的勇氣,讓法律能夠更貼近庶民心中的公理正義。就像星雲大師在談因果時所引用的「非、理、法、權、天」。意思是說,「非」不能勝過「理」,「理」不能勝過「法」,「法」不能勝過「權」,有權力的人可以改變法律,但是「權」卻無法勝過「天」。天,就是也能保障被害人人權的公理正義!
(葉毓蘭: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理事)
推薦序2
你願意一起為捍衛司法而戰嗎?
「若是就這麼認定這次的判決,以後的審判都會以此案為基準。我絕不允許這種事情發生。就算上司反對我也要繼續上訴,即便失敗了一百次我也要嘗試第一百零一次。這件事非做不可。本村先生,你願意跟我一起為了改變司法而戰嗎?」
這是在本書《光市母女殺害事件》初審宣判之後,吉池主任檢察官對本村洋的承諾。
時間跳到2010年的三月,某日,我在家裡吃晚飯的時候,看到電視新聞報導台灣連續多年不執行死刑的內容。我把我參加研考會願景2020調查,和在部落格寫了多篇文章替受害者家屬打抱不平的文章的事情都告訴了我的家人。並且說了如果有可能的話,我想推動要求政府執行這四十四名已經定讞的死刑犯死刑的活動。
家母聽了之後眉頭深鎖,她委婉地告訴我,「你已經是有了小孩的爸爸,這樣會不會不太好啊?」
我當然知道母親的關心,我當然知道有些宗教覺得不管怎麼樣罪大惡極的人都不該死,否則會有報應。
但我也知道強凌弱是不對的。正因為不對,所以應該有人說些話,應該有人做些事。
被鐘德樹縱火活活燒死的受害者家屬曾經留言給我:「朱大,謝謝你替我們這種受害人家屬發聲。為什麼受害人家屬沒有聲音?因為一開口馬上就被"你要有寬大的心原諒他們"給堵死了,加上所謂人權團體都是所謂清高份子,誰會在乎你們受害人家屬的感受?就像我婆婆說過的:人家權力那麼大,我們沒辦法跟他們鬥...所以就只能選擇沉默。」
當面對人生平順,只能在網路上靠著打字憑空想像親人生命慘遭剝奪有多痛苦的網友時,她的回應是:「請想想:你的姊姊被鍾德樹潑了1身汽油,在她孩子面前點燃,臨死前最後一句話是叫孩子快逃!一個父母養育32年的人就這樣死在白髮人和孩子面前,情何以堪?」
本村洋在日本遭遇到的是法律過時、判例陳舊,不注重受害者家屬權益的高牆。
但在台灣,這些受害者家屬所面對的高牆更為奇特。他們是反對死刑的廢死團體。
這群在所有民意調查中從來無法超過五分之一的人們,他們是擁有充足經費、國際奧援,甚至可以印刷出版書籍免費贈送的極少數人。他們是熟知法律、懂得如何非常上訴、懂得如何用盡手段遊說、關切的極少數人。因為他們打著「與國際接軌」、「生命無價」、「人權至上」、「尊重生命」的光環,他們所代表的這些少數民意,就和兩任違背國民之付託玩法弄權的法務部長施茂林、王清峰狼狽為奸,拿著這些受害者家屬所被承諾的處死四十四名死刑犯的正義來獻祭。
換取了什麼?換取了他們清高的形象,換取了他們拯救生命的自我滿足,換取了國際間組織的關懷金援。
那受害者家屬呢?那些摯愛之人生命遭到剝奪,從此再也不能相見的受害者家屬呢?有誰聽到他們來自靈魂深處的慟哭?有誰為他們本就被承諾的正義挺身而戰?
醒醒吧!各位!那些要求廢除死刑的團體發言人
試閱
青年緊握著顫抖不已的拳頭。
他的視線目不轉睛地注視著同一點——他是在看桌上的杯子呢,抑或是在凝視杯中的水呢?……不,兩者皆不是。
在他的視野中,並不存在任何的東西。
在我看來,他所凝望的,只是眼前無盡的虛無。
深深吐了口氣後,青年開口說道:
「我……我絕對要殺了他!」
他的嗓音帶有一種令人不寒而慄的壓迫感。雖然他刻意壓低了音量,但那聲音聽起來,卻反而更讓人感到毛骨悚然。
那一瞬間,店內的好些客人驚異地將目光投向我們。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一日,在北九州市小倉北區的一家昏暗咖啡館中,我與青年相對而坐。
青年身穿深藍色T恤,臉上戴著無框眼鏡,蓄著一頭比平頭還要短上幾分的頭髪。原本該是溫柔又親切的雙眼,如今卻因前所未有的憎惡而震顫不已。
面對無處可宣洩的這份情感,究竟該怎麼辦才好?他的雙眼,因為找不到宣洩憤怒和憎恨的出口,而充斥著焦躁與不耐。
眼前這名年紀不過二十三歲,還帶有幾分學生氣息的青年,名字叫做本村洋。日後,他將成為一名在日本司法界掀起巨大改革風暴的人物。
然而,那個時候的他,做夢也想像不到,自己今後竟然會完成這樣一件驚天動地的使命。
不,就連司法界中存在著許多非得改革不可的問題這點,他在當時也是一無所知。
「殺了他!」
他在話中所指的對象,是那名殺害了他最愛的妻子和女兒的十八歲少年——F。
就在那一天,本村的妻子彌生(當時二十三歲)與獨生女夕夏(十一個月)慘遭殺害的「光市母女殺害事件」第一審,於山口地方法院正式開庭。
本村是透過檢察官朗讀的起訴書,才得以第一次明瞭整個案件的詳細情形。但由於犯人是名少年,因此庭上並未將有關案件的更進一步細節,以及少年是於何種家庭背景下成長等事項讓本村知悉。
然而,在檢方的開場陳述中,卻詳盡揭露了拚命想爬到母親身邊的夕夏慘遭犯人重摔至地面,以及彌生在死後遭到強暴的整個殘酷過程。
本村在安慰旁聽席上哭得泣不成聲的彌生母親同時,自已也因為悔恨與自責而不禁淚流滿面。當第一次開庭結束之後,他回到了故鄉小倉。
就在陰曆的盂蘭盆節即將到來之際,我在小倉的咖啡館中,第一次與本村面對面。即便遠離了一審開庭的山口地方法院,但在本村的全身上下,仍然可以察覺一審所造成的衝擊。
「我是個殘酷的男人。我無法原諒我自己,絕對不能原諒……」
當店內客人的視線終於轉向別處時,本村開始向我訴說。
「怎麼回事?你為何無法原諒自己?」
聽到我詫異的詢問之後,本村的情緒再次激動起來。
「我無法擁抱彌生!臨死之前一定還呼喊著我的名字的彌生,我卻連伸出手擁抱她都做不到!
這世上還會有人比我更殘忍嗎?還會有人比我更無情嗎?當面目全非的彌生出現在我眼前時,我竟然連抱緊她都做不到啊……!」
本村不斷喃喃重複著。
他為了這件事,反覆譴責自己,說話的語氣也漸漸加重起來:
「我……我就是這麼殘酷的男人!」
我是個殘酷的男人——當這句話迸出的那一瞬間,我感覺到店裡流竄著一股緊張的氣氛。彷彿被青年異常的神情和語氣所震懾一般,店內的客人全都屏住了呼吸。然而,這次卻沒有人轉過頭來,只有幾道目光,偷偷地朝這裡瞥了幾眼。客人們似乎都已經察覺到,我們兩人的情況很不尋常。
要是和我們的眼神對上,被捲進麻煩事中,那就糟糕了!或許是因為心懷這樣一絲恐懼的緣故,他們臉上所擺著的,全都是一副矯枉過正的冷漠態度。
眼前的青年依然不停地泣訴著;在他心中,仍然無法原諒那不敢擁抱妻子遺體的自己。
那是一具變得面目全非、慘不忍睹的遺體。從妻子慘遭犯人勒斃,直到犯人擦拭她沾滿穢物的下半身為止,這整段姦屍的細節,青年都是透過檢查官的開庭陳述,才首次清楚知曉。
那具遺體——生前如此美麗的彌生,卻一臉痛苦地微睜著眼,身軀上青一塊紫一塊,就這麼停止了呼吸。那並不是自己所熟知的妻子模樣。
然而,在看見變得幾乎面目全非的妻子後,他卻無法伸手擁抱她。對這名青年而言,這是無論如何都難以饒恕的事情。
「若是這個男人,或許真的會殺了犯人也說不定……不,不是『說不定』,而是『一定會這樣做』吧!」
這一刻,我看著青年的眼淚,內心隱隱浮現了這樣的念頭。
被害者有兩名,而犯人則是一名剛滿十八歲的少年,判決的結果,大概會以無期徒刑作收吧!在受到量刑基準主義(譯註:原文為「相場主義」,其意思指的是法官們在判刑時,會習慣遵照以往的慣例,對某些特定類型的刑案(例如殺人案)設下一定的量刑標準,而不會衡量案情狀況做出更嚴厲的判決。除此之外,在「相場主義」的原則下,法官的求刑通常會較檢方來得寬鬆,因此有所謂「七折八扣」之說。)支配的日本司法體系下,期望能夠對此做出更嚴厲的判決——也就是「死刑」——,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我一想到眼前的青年今後要面對的,是一場早已明白結果必然會「失敗」的戰鬥,就不由得對他寄予萬分的同情。
不過,比起這點,更讓我擔心的是:這名青年等到少年出獄之後,會不會真的設法找出少年的下落,並動手殺人呢?如果事情真的演變成那樣,對青年來說,也同樣是一種不幸吧!失去了家人,只懷著執念和憎恨渡過一生,最後自己還成了殺人犯鋃鐺入獄;(絕對不能坐視這麼悲慘的事情發生!)我注視著青年,內心不斷地這樣思索著。
一般而言,我應該要斥責他說:「怎麼可以動起殺人的念頭呢,你在胡說些什麼!」——這樣才算得上是一個「成年人」應有的態度。然而,彷彿被這名年輕人的氣勢所懾服般,我猶豫了;那些道貌岸然的教誨,我連一句也說不出口。那是一種很不可思議的感覺。
他那毫無掩飾、毫無疑惑的吶喊,讓一直視日本司法的「常識」為理所當然的我,內心也不禁為之動搖。
在往後的歲月當中,他所擁有的那股說服力,激起了日本全國人民的共鳴;到最後,甚至撼動了如高山般屹立不搖的司法世界。
就這樣,本村的苦鬥歲月揭開了序幕。
在那之後又歷經了九年。
負責這案子一審的山口地方法院,以及二審的廣島高等法院,皆判決為無期徒刑,然而,在最高法院的裁定之下,這個案子又被發回重審。最後,青年再次來到廣島高等法院,迎接更審的到來。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位於廣島市中區上八丁堀的廣島高等法院周圍,整個籠罩在一片喧鬧的氣息之中。在人們頭上不停盤旋的直升機、所有電視台為了現場直播而特地設立的戶外轉播台,以及為了求得僅僅二十六張的旁聽證,將廣島高等法院團團圍住的三千八百八十六位民眾……當九年前的那個夏天,一審於山口地方法院首次開庭時,有誰能想像得到如今這個局面呢!
在經歷了無數次挫折,被司法的高牆拒於千里之外,面臨絕望的深淵之後,青年終於在這一天,贏得了對犯人的「死刑判決」。
世人都將青年歷經九年的苦戰,喚作「孤高的奮鬥」。隻身一人對抗龐大的辯護律師團,為了亡妻和女兒,這名年輕人在這場愛與信念的戰爭中,堅持奮戰到了最後一刻——
但是,在這場孤高的奮戰背後,還有許多在這九年來不斷支持著青年,擁有堅強信念的人們。
每當青年戰敗,甚至考慮要自殺時,將他一次次拉回「戰場」的,正是那些不斷提倡,並堅信正義力量的人們。
這本書所記錄的,正是這位妻女遭到殺害的青年奮鬥的軌跡,以及由那些不斷聲援、鼓舞青年,直到最後仍然徹底堅守著日本人堅毅精神的人們,所共同寫下的真實故事。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不限金額免運費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訂購/退換貨須知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商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