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晰論法:公司法基礎理論-股東會篇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公司制度的發展,邁入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階段後,股東會成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權行使最重要的舞台,倡導甚久的民主化,以及時下流行的公司治理,都有賴於股東會的正常運作,發揮公司最高意思決定機關之功能,才能實現。
由於股權過度分散而公司業務經營日益專業,欲聚集數以萬計之股東共同研討專業之議題,本是一項非常重要且專業的工程,但卻被大家忽視而使股東會之召開逐漸形式化。鑒於此,本書在導論中先闡述公司機關與股東地位之法理,並針對股東權行使現狀與股東權強化方針加以探討,字裡行間充滿作者對於國內公司法制遲遲無法跟上時代的擔憂,期待法制普及與究明基本法理,是我國公司法進步與現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作者於書中特別提及,先進國家除努力促使股東會發揮應有功能外,並已強化股東的話語權,提升股東會成為「公司與股東間的對話平台」,值得我們借鏡。
本書為股東會基本理論專題書籍,其寫作風格與前著董事篇相同,作者以接近日本漢學的中文筆調,介紹其竭盡一生在日本研究與教學的心血結晶。本書除對制度之基礎構造、概念加以體系性的解說之外,相關法理的釐清、學說的解析,亦力求詳盡。其法理論述是一般基本法理,並非獨創之學說或學派,僅是國內學術與實務界甚少提及而已,卻是公司治理的精髓所在,希望本書能激發大家的思考,獲得各方的迴響,乃對作者最大的支持與鼓勵。
目錄
第一章 股東會導論Ⅰ—公司機關
第二章 股東會導論Ⅱ—股東地位
第三章 股東會
第四章 股東會之召集
第五章 股東提案權
第六章 表決權與行使
第七章 股東會的議事
第八章 股東會的決議
第九章 股東會議事錄
第十章 股東會決議之瑕疵
附錄
序/導讀
序
「股東會是觀眾寥寥無幾的劇場」,是向來對股東會評價的常見用語,股東會場面冷淡,台上的人比台下的人多的奇異現象,社會上也已司空見慣。但不管股東會實際上如何形式化、不顯眼,不被重視,在法律上的地位,股東會始終位居公司最高意思決定機關,則未曾改變。有關股份有限公司之基本、重要事項,均須經由股東會的決議始可成立。又決議成立之程序或內容如有缺陷瑕疵,往往成為決議撤銷或無效的事由。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是法制的一種,股東會的召集,議事運作等,非社會一般常識者所能應付,必須具有特別法律知識訓練始能勝任。因此,公司經營者以及股東會事務負責人,對於股東會召開、議事運作等處理事項,謹慎應對,是必然之事。
倡議已久的股份有限公司民主化,以及時下流行的公司治理,有賴於股東權的正常行使與發揮,才能實現。而股東權行使最重要的舞台是股東會,因此股東會能否健全運作,正常發揮其功能,成為股份有限公司步上現代化、完善化之重要關鍵。有鑑於此,自上世紀末以降。先進各國即已積極致力於股東會制度的修正、強化,至今呈現股東會正常面貌,恢復了公司最高意思決定機關的機能。不止於此,更進而開啟另一前瞻性的機制,即強化股東的話語權,提升股東會成為「公司與股東間的對話平台」。
反觀我國股東會依然被社會極端輕視,以形式上召開,敷衍了事,有名無實之股東會,依然故我;國家法治也無所作為,導致公司法制運作失靈,企業效率提升乏力,我公司法制遲遲無法跟上時代步入進步性、現代化的境界。原因雖多,其中法制不普及、基本法理未究明是重要原因之一。
本書先以法制知識之普及為目標,鎖定實務界為對象,進行股東會制度之法律解說,對股東會機關地位、權限,以及會議召集、議事運作等逐一分析、剖明,並慮及法律知識全面攝取之必要,對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書、議案、會議記錄做成等事務性問題,亦盡量論及。
與前著董事篇同,本書作為股東會基本理論專題書籍,除對制度之基礎構造、概念加以體系性的解說之外,相關法理的釐清、學說的解析,亦未曾怠忽,更力求高度詳盡且先進。忝認本書實質上已跨越實務性解說書之範疇與水準,倘能供為大學學習之伴讀、研究之參考,將是望外之喜,分外之福。
惟法學理論浩瀚無涯,仰天之高,俯地之厚,竊知不懂裝懂,偏誤叢生,隨處可拾然空言批評,未若而行,為提昇我國公司法制,略盡棉薄,藉以拋磚引玉,尚祈先進、同道,不吝批評指正。
黃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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