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家機密保護法制之研究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國家機密保護法制係?及國家安全與資訊公開乃至人民知的自由等基本人權保障問題,究竟以國家安全考量為由,對人民限制其知的權利,兩者之間應如何取得平衡的爭議問題,一直以來皆是國人最關注的問題之一。易言之,政府實施國家機密保全的目的與欲達成其目的所採取的手段、方法,應合於「必要且最小」限制的比例均衡原理,乃為國家機密保全法制立法的最高指導原則。惟基於衡量何者為「必要」,又何者為「最小」限制,此種抽象的概念,又如何具體實踐與落實於國家機密保護法制上,以及前項「必要且最小」的?容與範疇,是否隨時代的進?與變遷,而有所調整或改變,諸如此類問題,皆為?得研究討論的課題。 本研究係以探討日本於第二世界大戰戰爭前、戰爭中以及戰爭後的國家秘密保護相關法律、命令之整備與立法?容為中心,最早溯自1899年(明治32年)的「軍機保護法」起迄至日本於2014年12月10日正式施行的「特定秘密保護法」止,?經1個世紀,累積達115餘年的?史經驗與現代法律社會變遷甚至法律的推移與演進的事實,作為研究的主題,藉以探究國家機密保護法制的現代立法意義。同時本項研究是以「國別比較法」(Country Comparison)為重心,運用「比較立法學」(Comparative Legislative Studies)之原理,兼顧傳統的固有法與現代的繼受法之要素,最終研究目標置於跨越國界實施分析與歸納現代國家機密保護法律的本質及實務上具體的效用。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不限金額免運費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訂購/退換貨須知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商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