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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國軍歷史文物館館藏豐富,民國95年12月4日,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向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提報館藏18件文物暫行分級為「重要古物」,復經該會審議,將其中具重要歷史意義及文化價值之「國民革命軍總司令旗」等11件,於99年1月19日公告指定為「重要古物」,茲將11件古物印製成明信片套組,俾利民眾賞析,進一步認識國軍光榮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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