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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全台灣已剩不到1,000戶台語家庭,20歲以下以台語為母語者不到1萬人。
◎20年後全台將有99.5%人口不以台語為生活用語。
◎現在會講台語的台灣人不講台語,是一種民族的集體創傷。
◎作者在孩子開始就學時,驚覺族語已瀕臨滅絕,再不做點什麼,將抱憾終生。
「台語」是這塊土地的文化血脈,
更是「台灣民族」的靈魂所在。
一旦以台灣話為母語的人數歸零,
那就說明——台灣人已然滅絕,
「台灣」二字,唯剩地名而已。
台語的血還在汩汩地流淌著,
那把謀殺它的凶器——
中語唯一官方語政策,
也還插在其體內;
中(華民)國《國家語言發展法》,
則是殖民政府所供應的危險嗎啡——
用以幫助台語安寧地走完最後一程。
本書意在控訴
實行種族清洗,殺害台灣人族語的
中(華民)國殖民政權,
以及假稱「本土」、「台灣主體」,
實則始終在捍衛黨國威權的政客,
並提出能夠挽救台語的具體主張,
同時號召所有具民族意識的台灣人,
共同起身捍衛,
我族的基本人權與民族存亡。
萬一作者對台語死亡的「預言」不幸成真,
本書將成為台灣人在民族滅絕前,
所吐出的最後一口怨氣。
◎代理經銷:白象文化
更多精彩內容請見
http://www.pressstore.com.tw/freereading/9786260146504.pdf
◎20年後全台將有99.5%人口不以台語為生活用語。
◎現在會講台語的台灣人不講台語,是一種民族的集體創傷。
◎作者在孩子開始就學時,驚覺族語已瀕臨滅絕,再不做點什麼,將抱憾終生。
「台語」是這塊土地的文化血脈,
更是「台灣民族」的靈魂所在。
一旦以台灣話為母語的人數歸零,
那就說明——台灣人已然滅絕,
「台灣」二字,唯剩地名而已。
台語的血還在汩汩地流淌著,
那把謀殺它的凶器——
中語唯一官方語政策,
也還插在其體內;
中(華民)國《國家語言發展法》,
則是殖民政府所供應的危險嗎啡——
用以幫助台語安寧地走完最後一程。
本書意在控訴
實行種族清洗,殺害台灣人族語的
中(華民)國殖民政權,
以及假稱「本土」、「台灣主體」,
實則始終在捍衛黨國威權的政客,
並提出能夠挽救台語的具體主張,
同時號召所有具民族意識的台灣人,
共同起身捍衛,
我族的基本人權與民族存亡。
萬一作者對台語死亡的「預言」不幸成真,
本書將成為台灣人在民族滅絕前,
所吐出的最後一口怨氣。
◎代理經銷:白象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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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前言:台語將在20年後進入彌留狀態
台灣話與台灣人(上):中(國)語是台灣話嗎?
台灣話與台灣人(中):我不是華人,我也不用「華語」
台灣話與台灣人(下):復振台灣話具有重大的國安意義與價值
波羅的海三國與烏克蘭
母語復振與雙語國家是自相矛盾的政策(一):《國家語言發展法》無法復振母語
再談「台語死亡線」
母語復振與雙語國家是自相矛盾的政策(二):民進黨早已認定台灣是中語社會
母語復振與雙語國家是自相矛盾的政策(三)
母語復振與雙語國家是自相矛盾的政策(四):評賴清德的母語日語言政策三箭及「世界級的華語學習中心」
母語復振與雙語國家是自相矛盾的政策(五):台灣人要有行動的覺悟
芬蘭(語)
民進黨的路線與台灣人的去從(上)
民進黨的路線與台灣人的去從(中)
民進黨的路線與台灣人的去從(下)
比利時
深論「台語死亡線」(上):從「死亡線」的觀念可推論台語的存亡關鍵就在這三年
深論「台語死亡線」(中):母語的定義與語言死亡的定義
深論「台語死亡線」(下):以「死亡線」的觀念搭配母語的定義看台語實際的現狀
台灣人為什麼不說台語?
威爾斯(語)
復振母語的兩個必要條件:民族主義與政權(一)
復振母語的兩個必要條件:民族主義與政權(二)
復振母語的兩個必要條件:民族主義與政權(三)
復振母語的兩個必要條件:民族主義與政權(四)
復振母語的兩個必要條件:民族主義與政權(五)
魁北克
中(華民)國《國家語言發展法》:台語的安寧病房(上)
中(華民)國《國家語言發展法》:台語的安寧病房(中)
中(華民)國《國家語言發展法》:台語的安寧病房(下)
新加坡
台語憲章(上):官方語言才是唯一正解
台語憲章(下):還我母語受教權
結語:檄文
台灣話與台灣人(上):中(國)語是台灣話嗎?
台灣話與台灣人(中):我不是華人,我也不用「華語」
台灣話與台灣人(下):復振台灣話具有重大的國安意義與價值
波羅的海三國與烏克蘭
母語復振與雙語國家是自相矛盾的政策(一):《國家語言發展法》無法復振母語
再談「台語死亡線」
母語復振與雙語國家是自相矛盾的政策(二):民進黨早已認定台灣是中語社會
母語復振與雙語國家是自相矛盾的政策(三)
母語復振與雙語國家是自相矛盾的政策(四):評賴清德的母語日語言政策三箭及「世界級的華語學習中心」
母語復振與雙語國家是自相矛盾的政策(五):台灣人要有行動的覺悟
芬蘭(語)
民進黨的路線與台灣人的去從(上)
民進黨的路線與台灣人的去從(中)
民進黨的路線與台灣人的去從(下)
比利時
深論「台語死亡線」(上):從「死亡線」的觀念可推論台語的存亡關鍵就在這三年
深論「台語死亡線」(中):母語的定義與語言死亡的定義
深論「台語死亡線」(下):以「死亡線」的觀念搭配母語的定義看台語實際的現狀
台灣人為什麼不說台語?
威爾斯(語)
復振母語的兩個必要條件:民族主義與政權(一)
復振母語的兩個必要條件:民族主義與政權(二)
復振母語的兩個必要條件:民族主義與政權(三)
復振母語的兩個必要條件:民族主義與政權(四)
復振母語的兩個必要條件:民族主義與政權(五)
魁北克
中(華民)國《國家語言發展法》:台語的安寧病房(上)
中(華民)國《國家語言發展法》:台語的安寧病房(中)
中(華民)國《國家語言發展法》:台語的安寧病房(下)
新加坡
台語憲章(上):官方語言才是唯一正解
台語憲章(下):還我母語受教權
結語:檄文
序/導讀
前言:台語將在20年後進入彌留狀態
此時此刻,全台灣20歲以下的人口以台灣話(台語、客語、原民語)為生活用語的應該不到1%,如果沒有意外,如果現狀持續下去(目前看不到不持續下去的跡象或理由),20年後,等今年20歲的孩子40歲的時候,全台灣40歲以下的人將有超過99.5%不講台灣話。還有別忘了……人是會死的,也就是,理論上今天65歲以上的人,20年後都會死,這些人是目前台灣話人口的最大宗,等他們全都消失了,估計20年後全台灣說台灣話的人口,平均應該在2%左右(而且集中在60歲以上),亦即20年後全台灣98%的人口是講中國語。20年後,現在身為父母而跟小孩說中語的,都要當祖父母了,這些祖父母也將繼續對她們的孫子說中語,屆時中國語將名副其實地成為「台灣人」的母語(父母跟祖父母都跟小孩講的話),如此「台灣人」還是台灣人嗎?一個98%人口說中國語的地方(國家?),將會跟中國產生什麼樣的關係呢?
20年不是很長的時間,是不到一代人之間的事,選個5次總統就有了,台語在台灣行了500年,竟然它臨終前的幾十年就這麼不巧地在我們這一兩代。再過20年,也正好是中國人殖民台灣整整一百年,在台灣流傳數百年的台灣話將確認死亡,屆時台灣將成為完全的中語社會,所有「台灣人」都講著中國話,也理所當然地會繼續唸著中國歷史,傳頌著中國偉人與事蹟,成為名副其實的中國人,中國人對台灣人的同化工作,經過三代人的時間,至此大功告成。我現年48歲,運氣好的話,30年內我還可以不死,然而我卻必須眼睜睜地看著那大中國民族主義同化政策的洪流,緩慢而確實地將我族的思想、記憶、靈魂,淹沒掩埋殆盡,眼睜睜看著台灣人和我自己同時或前後相繼死亡,這實在是相當殘酷的一件事。本書是筆者作為一個平凡台灣人,為了阻止這個幾乎已經確定的結局,所做的奮力一搏。
半個世紀以前,一位法國歷史學家指出,蘇聯境內的非俄羅斯民族最終的命運有三種可能:1. 同化;2. 消滅;3. 倖存,我想不只是蘇聯境內的異民族,任何被強暴的外來民族所征服的族群,其結果都不出這三者。所謂「倖存」主要有兩種情況,一個是擺脫殖民者而獨立建國,如印度、越南,一個是在殖民體制下保持族群自我的特性發展下去,如威爾斯、魁北克、加泰隆尼亞。消滅指的是物理(質)上的消失,理論上人不可能把一個民族的所有人都殺死,所以這裡的「消滅」是指以包含殺害或驅逐的手段,使得該片土地上不再有那一種人存在,像庫德人或亞美尼亞人即是不斷受到此種對待的民族。同化則是把被殖民者變成和殖民者同樣的人,例如讓對方改信自己(殖民者)的宗教,或是講自己的語言,灌輸自己的記憶(歷史),例如台灣人。而當一個民族被他族完全同化,雖然人(身體)還在那個地方,但實質上也等於是被消滅了。
想要不被同化,避免民族的滅亡,只有拯救消滅中的族語一途,此即所謂的族(母)語復振,這是本書的終極目標。然而,本書主要的訴求對象並非政府,它不是學術著作,不是什麼學者芻議或建言,這些東西對中(華民)國殖民政府,或者說,對台灣輪流掌控中(華民)國殖民政權的兩個主要大黨而言,並沒有絲毫作用。十幾二十年來,各種機構或學者的研究結論及建議太多了,然而中(華民)國政府並不曾採行,國民黨就不用提了,他們本來就是要殺死你(台語)的人,當然不可能去救你,搬石頭砸自己的腳。而號稱本土政黨的民進黨,從其十年來的所作所為,顯然也已經完全融入中(華民)國殖民系統,現下正扮演著忠誠的中(華民)國法統捍衛者的角色,一絲不苟地呵護著殖民體系,學者建言什麼的,也有如狗吠火車。
本書也不是什麼推廣文宣,告訴你講母語多好多重要,條列各種講母語的「好處」和不講母語(母語消滅)的壞處,簡單說,我不是來「推廣」母語,鼓勵各位講母語的。族語復振不是為了維持「多樣性」,也不是為了「促進腦部發展」,這種訴諸類似宗教情懷的無差別大愛的方式,或是功利主義式的勸誘,既無迫切感也缺必要性,比較適合「事不關己」的人,對於面臨母語消滅的本族人而言,這些說法不僅不切實際,反而減損母語的意義。台灣人救台語,不是為了對他者的「愛心」(不講台語不代表我沒有愛心),不是為了更聰明(變聰明的方法很多,誰說一定要講台語?),只是因為那是我們自己的母語。台灣人不要落入「推廣」的陷阱,族語復振是非常「私人」的事,這裡不是指單一的個人,它是屬於個別民族的「私」事,是每個民族自己的情感、價值與生命的事,所以英國人不會因為威爾斯語的消失而感到心痛,就好像一個人不可能真正感受另一個人失去孩子的痛苦,頂多只能靠著同理心與想像力為對方掬一把同情的眼淚,因為那畢竟不是你的孩子。換句話說,語言復振的重點不在「語言」本身,不是把該語言當成一個客體,不是像復育某種瀕臨絕種的動物,或是講「這種話」可以有什麼好處,它是關乎族群成員之間的感情與認同,「母語」是同一群人在空間、時間、環境、心理等各個維度的交融,是「某種人」的定義。
本書的目標是復振台語,訴求對象是台灣人,而且是嚴格定義下的,最狹義的台灣人,是那種眼看著本族的文化、語言和歷史日漸消逝,會感到無比痛心的人;是那些看著自己和自己的父母及祖父母過去所生存於其中的社會,一點一滴地轉化成另外一種樣貌直至不復存在,會感到迷惘惆悵,生無可戀的人;是那種想到後代子孫,將要與自身的語言與族群記憶斷絕聯繫,那種結果就好像否定了你我和台灣(人)過去,包含存在本身的一切,會悲從中來不覺落淚的人。德國哲學家費希特曾說「祖先語言的重要性世間無事可比擬」,因為語言是民族存續的命脈,是民族存在的證據,過去我們的祖先說台灣話,所以我們今天說台灣話,未來我們也會成為人家的祖先,當後世不講他們的祖先(也就是我們的祖先以及我們)的話,就像我們不曾存在過一樣,這是一種「族群的阿茲海默症」,而我們則是沒有得病的那一方,是被遺忘的那一方,是痛苦的一方。然而,一個人面對本族的滅亡,是什麼樣的感覺呢?真的每個人都這麼看重「祖先的語言」嗎?有人說滅種中語言的自救只能靠族群自我的決心,我必須說,滅種中語言的自救只能靠族群中少數有感覺的人的決心,我要做的是對這些和我一樣會感受到痛苦的少數人發出呼喊,讓我們立刻展開行動,在台灣(語)社會還沒有病入膏肓之前,奮力搶救。
就如本書的副標題「還我台語社會運動宣言」,這本書是一則宣言,它是一項運動的宣言,它是「還我台語社會」這項運動的宣言,運動總是從宣言開始,宣言是運動的開端,在本書出版之後,台灣人將要開始「拯救母語、討回台語社會」的運動。除了作為宣言以外,本書還有幾個重要目的,一個是預言,我將在本書中以學理及實證的方法證明台語正紮實地在走向死亡,也將會死亡,這是為了一方面激起台灣人的危機意識,更重要的是,要喚醒眼下許多雖然具有民族意識,卻沉醉在中(華民)國殖民政府的小恩小惠中,而安寧地放棄掙扎求生的人。本書的目的之一是記錄,尤其是紀錄下民進黨政府及其代表性人物,在完全執政八年之下關於台語 / 台灣主體性的立場、言行與政策,那些確確實實地說明了民進黨意識型態的轉向,乃至於傷害台灣主體意識的作為,卻因為多數台灣本土派人士的族裔偏見,而被視若無睹、聽若不聞,我必須將它們紀錄下來,以待歷史裁決。本書的最後一個目的是控訴,這是預計在一旦我們的運動終告失敗,而我對台語死亡的「預言」不幸成真之後,作為台灣人所能吐出的最後一口怨氣,就算真的救不回台語,也要讓後世台灣人知道台語究竟是怎麼死的,該負責任的是哪些人。
1960年代領導威爾斯民族主義組織MAC的領袖之一John Jenkins,為了威脅英國政府處理威爾斯語的存亡問題,曾策劃數起爆炸案之恐怖行動,也數度下獄,記者John Humphries透過縝密的採訪與研究,出版Freedom Fighters一書,詳盡介紹從1963到1993年間,連威爾斯人自己都難以正視的威爾斯民族主義運動的歷程,對於John Jenkins等民族主義分子的心路,他在書中下了一個註解:
‘Unless the decline in the language was stopped, they feared there would be nothing left in ten years.’
「(對他們而言)除非語言的衰亡被及時阻止,否則十年後將什麼都不剩。」
十年,最多二十年後,台灣就將什麼都不剩了,有的就只是一個仿冒的小型中國人社會,不願面對這種景況的台灣人,該起來做點什麼了。
此時此刻,全台灣20歲以下的人口以台灣話(台語、客語、原民語)為生活用語的應該不到1%,如果沒有意外,如果現狀持續下去(目前看不到不持續下去的跡象或理由),20年後,等今年20歲的孩子40歲的時候,全台灣40歲以下的人將有超過99.5%不講台灣話。還有別忘了……人是會死的,也就是,理論上今天65歲以上的人,20年後都會死,這些人是目前台灣話人口的最大宗,等他們全都消失了,估計20年後全台灣說台灣話的人口,平均應該在2%左右(而且集中在60歲以上),亦即20年後全台灣98%的人口是講中國語。20年後,現在身為父母而跟小孩說中語的,都要當祖父母了,這些祖父母也將繼續對她們的孫子說中語,屆時中國語將名副其實地成為「台灣人」的母語(父母跟祖父母都跟小孩講的話),如此「台灣人」還是台灣人嗎?一個98%人口說中國語的地方(國家?),將會跟中國產生什麼樣的關係呢?
20年不是很長的時間,是不到一代人之間的事,選個5次總統就有了,台語在台灣行了500年,竟然它臨終前的幾十年就這麼不巧地在我們這一兩代。再過20年,也正好是中國人殖民台灣整整一百年,在台灣流傳數百年的台灣話將確認死亡,屆時台灣將成為完全的中語社會,所有「台灣人」都講著中國話,也理所當然地會繼續唸著中國歷史,傳頌著中國偉人與事蹟,成為名副其實的中國人,中國人對台灣人的同化工作,經過三代人的時間,至此大功告成。我現年48歲,運氣好的話,30年內我還可以不死,然而我卻必須眼睜睜地看著那大中國民族主義同化政策的洪流,緩慢而確實地將我族的思想、記憶、靈魂,淹沒掩埋殆盡,眼睜睜看著台灣人和我自己同時或前後相繼死亡,這實在是相當殘酷的一件事。本書是筆者作為一個平凡台灣人,為了阻止這個幾乎已經確定的結局,所做的奮力一搏。
半個世紀以前,一位法國歷史學家指出,蘇聯境內的非俄羅斯民族最終的命運有三種可能:1. 同化;2. 消滅;3. 倖存,我想不只是蘇聯境內的異民族,任何被強暴的外來民族所征服的族群,其結果都不出這三者。所謂「倖存」主要有兩種情況,一個是擺脫殖民者而獨立建國,如印度、越南,一個是在殖民體制下保持族群自我的特性發展下去,如威爾斯、魁北克、加泰隆尼亞。消滅指的是物理(質)上的消失,理論上人不可能把一個民族的所有人都殺死,所以這裡的「消滅」是指以包含殺害或驅逐的手段,使得該片土地上不再有那一種人存在,像庫德人或亞美尼亞人即是不斷受到此種對待的民族。同化則是把被殖民者變成和殖民者同樣的人,例如讓對方改信自己(殖民者)的宗教,或是講自己的語言,灌輸自己的記憶(歷史),例如台灣人。而當一個民族被他族完全同化,雖然人(身體)還在那個地方,但實質上也等於是被消滅了。
想要不被同化,避免民族的滅亡,只有拯救消滅中的族語一途,此即所謂的族(母)語復振,這是本書的終極目標。然而,本書主要的訴求對象並非政府,它不是學術著作,不是什麼學者芻議或建言,這些東西對中(華民)國殖民政府,或者說,對台灣輪流掌控中(華民)國殖民政權的兩個主要大黨而言,並沒有絲毫作用。十幾二十年來,各種機構或學者的研究結論及建議太多了,然而中(華民)國政府並不曾採行,國民黨就不用提了,他們本來就是要殺死你(台語)的人,當然不可能去救你,搬石頭砸自己的腳。而號稱本土政黨的民進黨,從其十年來的所作所為,顯然也已經完全融入中(華民)國殖民系統,現下正扮演著忠誠的中(華民)國法統捍衛者的角色,一絲不苟地呵護著殖民體系,學者建言什麼的,也有如狗吠火車。
本書也不是什麼推廣文宣,告訴你講母語多好多重要,條列各種講母語的「好處」和不講母語(母語消滅)的壞處,簡單說,我不是來「推廣」母語,鼓勵各位講母語的。族語復振不是為了維持「多樣性」,也不是為了「促進腦部發展」,這種訴諸類似宗教情懷的無差別大愛的方式,或是功利主義式的勸誘,既無迫切感也缺必要性,比較適合「事不關己」的人,對於面臨母語消滅的本族人而言,這些說法不僅不切實際,反而減損母語的意義。台灣人救台語,不是為了對他者的「愛心」(不講台語不代表我沒有愛心),不是為了更聰明(變聰明的方法很多,誰說一定要講台語?),只是因為那是我們自己的母語。台灣人不要落入「推廣」的陷阱,族語復振是非常「私人」的事,這裡不是指單一的個人,它是屬於個別民族的「私」事,是每個民族自己的情感、價值與生命的事,所以英國人不會因為威爾斯語的消失而感到心痛,就好像一個人不可能真正感受另一個人失去孩子的痛苦,頂多只能靠著同理心與想像力為對方掬一把同情的眼淚,因為那畢竟不是你的孩子。換句話說,語言復振的重點不在「語言」本身,不是把該語言當成一個客體,不是像復育某種瀕臨絕種的動物,或是講「這種話」可以有什麼好處,它是關乎族群成員之間的感情與認同,「母語」是同一群人在空間、時間、環境、心理等各個維度的交融,是「某種人」的定義。
本書的目標是復振台語,訴求對象是台灣人,而且是嚴格定義下的,最狹義的台灣人,是那種眼看著本族的文化、語言和歷史日漸消逝,會感到無比痛心的人;是那些看著自己和自己的父母及祖父母過去所生存於其中的社會,一點一滴地轉化成另外一種樣貌直至不復存在,會感到迷惘惆悵,生無可戀的人;是那種想到後代子孫,將要與自身的語言與族群記憶斷絕聯繫,那種結果就好像否定了你我和台灣(人)過去,包含存在本身的一切,會悲從中來不覺落淚的人。德國哲學家費希特曾說「祖先語言的重要性世間無事可比擬」,因為語言是民族存續的命脈,是民族存在的證據,過去我們的祖先說台灣話,所以我們今天說台灣話,未來我們也會成為人家的祖先,當後世不講他們的祖先(也就是我們的祖先以及我們)的話,就像我們不曾存在過一樣,這是一種「族群的阿茲海默症」,而我們則是沒有得病的那一方,是被遺忘的那一方,是痛苦的一方。然而,一個人面對本族的滅亡,是什麼樣的感覺呢?真的每個人都這麼看重「祖先的語言」嗎?有人說滅種中語言的自救只能靠族群自我的決心,我必須說,滅種中語言的自救只能靠族群中少數有感覺的人的決心,我要做的是對這些和我一樣會感受到痛苦的少數人發出呼喊,讓我們立刻展開行動,在台灣(語)社會還沒有病入膏肓之前,奮力搶救。
就如本書的副標題「還我台語社會運動宣言」,這本書是一則宣言,它是一項運動的宣言,它是「還我台語社會」這項運動的宣言,運動總是從宣言開始,宣言是運動的開端,在本書出版之後,台灣人將要開始「拯救母語、討回台語社會」的運動。除了作為宣言以外,本書還有幾個重要目的,一個是預言,我將在本書中以學理及實證的方法證明台語正紮實地在走向死亡,也將會死亡,這是為了一方面激起台灣人的危機意識,更重要的是,要喚醒眼下許多雖然具有民族意識,卻沉醉在中(華民)國殖民政府的小恩小惠中,而安寧地放棄掙扎求生的人。本書的目的之一是記錄,尤其是紀錄下民進黨政府及其代表性人物,在完全執政八年之下關於台語 / 台灣主體性的立場、言行與政策,那些確確實實地說明了民進黨意識型態的轉向,乃至於傷害台灣主體意識的作為,卻因為多數台灣本土派人士的族裔偏見,而被視若無睹、聽若不聞,我必須將它們紀錄下來,以待歷史裁決。本書的最後一個目的是控訴,這是預計在一旦我們的運動終告失敗,而我對台語死亡的「預言」不幸成真之後,作為台灣人所能吐出的最後一口怨氣,就算真的救不回台語,也要讓後世台灣人知道台語究竟是怎麼死的,該負責任的是哪些人。
1960年代領導威爾斯民族主義組織MAC的領袖之一John Jenkins,為了威脅英國政府處理威爾斯語的存亡問題,曾策劃數起爆炸案之恐怖行動,也數度下獄,記者John Humphries透過縝密的採訪與研究,出版Freedom Fighters一書,詳盡介紹從1963到1993年間,連威爾斯人自己都難以正視的威爾斯民族主義運動的歷程,對於John Jenkins等民族主義分子的心路,他在書中下了一個註解:
‘Unless the decline in the language was stopped, they feared there would be nothing left in ten years.’
「(對他們而言)除非語言的衰亡被及時阻止,否則十年後將什麼都不剩。」
十年,最多二十年後,台灣就將什麼都不剩了,有的就只是一個仿冒的小型中國人社會,不願面對這種景況的台灣人,該起來做點什麼了。
試閱
〈台灣話與台灣人(上):中(國)語是台灣話嗎?〉
本書的終極目標是復振台灣話,更具體地說,是「台灣話中的台語」,那麼在談台語復振之前,我們要先對台灣話做個定義。坊間不時會聽到像「(中)國語也是台灣話的一種」、「我從小就講(中)國語,對我來說(中)國語就是台灣話」、「(中)國語是我自然就會的,為什麼我一定要再花力氣去學台語?」……這類說法,由這些思維常也進而衍生出「為什麼講台灣話才是台灣人」、「我講(中)國語,但我還是台灣人」、「憑什麼說我講(中)國語我就不是台灣人」這些問題。暫且不談是否「講台灣話才是台灣人」或「不講台灣話就不是台灣人」,我們先來討論「中(國)語是不是台灣話」。
台灣話包含哪幾種語言,這並不是複雜的問題,從簡單的歷史事實就可以得出答案,什麼是「台灣話」?在台灣已經通行500年的台語和客語當然身在其列,而各族原民語就更不用說了,它們在台灣被人使用何止千年,所以台語、客語和原民語是「台灣話」毫無疑義的組成,當然,台語、客語和原民語也正是千百年來(近30年除外)台灣人在「自然狀態」下就會的語言。
那麼,中國語=北京語=中國官定普通話=很多在台灣的人不明就裡地稱呼的「國語」=現在被多數人一樣不明就裡地共稱為「華語」……的那個語言,是不是或能不能算是台灣話的一種呢?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終戰前,台灣「會講」中國語(=北京語=華語=國語)的人口不到0.2%,大概是今天你在路上隨機抽樣1000人看有沒有1、2人會講日語的情況,是特定人因為「興趣」或「需要」等情況才會去學的「外語」。至於以中國語為生活用語的比例當然更是微乎其微。所以我們知道,至少到1945年終戰前,中國語不是台灣話,就像我們今天不會說日語或越南語或印尼語甚至英語是台灣話一樣,事實上今日的台灣使用上述任何一種語言的人口比例,都遠高於1945年以前台灣人使用中語的人口比例,但我們都不會認為那些語言是台灣話。
假設現在在你面前有一個跟你年紀一樣大,說著日本話的日本人,你想他的爸爸會說什麼話?當然是日本話,他的阿媽會說什麼話?當然還是日本話,他的阿媽的阿媽呢?不用說,一樣是日語。現在把這個日本人換成是法國人、英國人、德國人、韓國人……都是同樣的結果,什麼人講什麼話,什麼人的阿爸阿母、阿公阿媽、祖公祖媽,就都講什麼話。奇妙的事情發生了。現在在你面前立著一面鏡子,你看到的不是日本人不是英國人法國人德國人,是你自己,你問鏡子裡面的那個人,你的媽媽講什麼話?台語(或客語,或原民語),你再問,你媽媽的媽媽講什麼話?台語(或客語,或原民語),你繼續問下去,都是一樣的答案。
那你為什麼是講中語?你為什麼跟你的孩子講中語?
在人類歷史上,會讓數百年數千年來講同一種話的一群人,在短短幾年內改講另一種話的,只有一種東西,叫做外來殖民政權,而外來殖民政權之所以這麼做的目的,就是種族清洗(以確保其政權的延續),種族清洗的手段通常有兩種,一是「物理上」的清洗,就是直接殺人,大量地,最有名的就是納粹對猶太人的大屠殺,一是精神上的清洗,俗稱「洗腦」,就是將一個民族的文化(尤其是語言)與歷史記憶消滅並置換。二次戰後接管台灣的中(華民)國殖民政權當然跟世界上其他專制殖民政權沒什麼兩樣,先是大量屠殺台灣人,接著以政策管制(以軍事力量為後盾)台灣人該說的話,這就是你現在說中語,你跟你的孩子說中語,而你的阿母和阿媽也不得不操著拗口怪異的腔調跟你和你的孩子說中語的原因。
你的阿公阿媽那一代,有人只因為講台語就在街上被槍殺的,有人因為講台語而無法就學就業的,有人只因為講台語客語原民語,就只能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你的阿爸阿母那一代,有人只因為講台語就被鞭打、被罰錢、被當成畜生掛牌子的,有人因為講台語而無法升職、升學,無法從事公職或是只能在各個領域擔任基層人員的。到你這一代,你現在以為你「自然就會」的「國語」,對不久前的台灣人(包括你的父祖)來說是在血腥與屈辱的狀態下被逼著會的。
中國語是台灣話嗎?當然不是。台灣人講台灣話,是「自然狀態」,而台灣人講中國話,是建立在極端的社會不義與歷史冤屈的基礎上。今天會說「(中)國語就是台灣話」這種話的人,本質上包含了三個特徵,第一,他欠缺歷史觀,他不曉得也沒有興趣去瞭解中國語在台灣「通行」的歷程與原因。第二,他沒有文化素養,他不知道自己的阿母、阿媽、阿祖……代代所講的語言,承載了多少家族乃至於民族的情感、記憶與文化,這些東西是不是該繼續傳遞下去,他也不在乎。
第三,他缺乏(至少部分的)人性與良知,他對於台灣社會過去在殖民政權種族清洗政策下的受害者,並不抱以同情、悲憫和義憤,這些受害者甚至很可能包含自己的血親。他覺得「我現在沒事就好了」,反正我「自然」就已經會(中)國語了。他不會去想為什麼阿母跟阿媽說話的時候要用台語,也不會去想為什麼阿母要那樣自我貶抑地用難聽「不標準」的中語跟自己的孫子說話,他一樣不會去思考為什麼阿公或阿媽在家裡總是那樣地安靜(只是因為他老了?)。
當阿公阿媽覺得自己沒有辦法用自己的語言和孫子「自然地」聊天說話,就像他(她)的阿公阿媽在他(她)小時候做的那樣,而乾脆選擇沉默少開口的時候,他(她)的心是否在淌著血滴?阿公阿媽無法將他們的阿公阿媽告訴他們的故事,用他們的語言傳遞給自己的子孫,只能將自己的心封閉起來,就像條沒有出口的河流,那些回憶就在自己孤獨幽暗的精神世界裡漂流、沉澱,等著和自己一同死去。
他無所謂。
現實是,當今無所謂的人,被同化完成的人很多,我也不期待這些人在可預見的未來能產生多大的改變。但社會上終究還是存在著一些有所謂的,尚未被同化也堅決不被同化的一小群人,他們才是我所訴求的對象。
‧‧‧ ‧‧‧ ‧‧‧
〈台語憲章(下):還我母語受教權〉
母語受教權為最基本的語言人權
如果說官方語言是最重要的語言人權,母語教學則是最基本的語言人權,它「基本」到什麼程度呢,聯合國(UN)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UDHR)」,以30個條文定義了屬於普遍人類的個人基本權利,經過不到5年的時間,聯合國轄下的教育、科學與文化組織(簡稱教科文組織,UNESCO)即於1953年出版’The Use of Vernacular Language in Education’(中:以本土語言作為教育用語)這一篇研究報告,此報告旨在闡述世界各地的少數或弱勢族群有權以族語為教育用語,這是屬於每個族群或民族的基本權利。接著於1960年12月,UNESCO將上述「以族語為教育用語」的基本權概念法制化,公布了Convention against Discrimination in Education(中:反教育歧視公約),其中第2條第b項規定「The establishment or maintenance, for religious or linguistic reasons, of separate educational systems or institutions offering an education…((政府)得依信仰或語言之理由,設立或維持分別之教育系統或體制)」,更重要的是同公約第5條第c項明文「It is essential to recognize the right of members of national minorities to carry on their own educational activities, including the maintenance of schools and, depending on the educational policy of each State, the use or the teaching of their own language…((國家)必須承認少數族群實行自己教育活動的權利,(此權利)包括維持族群自己的學校以及使用或教授他們自己的語言。註:原文粗斜體為筆者所加)。
1966年12月,聯合國大會通過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文簡稱「公政公約」,其中第27條規定「In those States in which ethnic, religious or linguistic minorities exist, persons belonging to such minorities shall not be denied the right, in community with the other members of their group, to enjoy their own culture, to profess and practise their own religion, or to use their own language.(凡有種族、宗教或語言少數團體之國家,屬於此類少數團體之人,與團體中其他分子共同享受其固有文化、信奉躬行其固有宗教或使用其固有語言之權利,不得剝奪之。註:原文粗斜體為筆者所加)。
1976年11月UNESCO公布Recommendation on the Development of Adult Education(成人教育發展建議),第22條指出「With regard to ethnic minorities, adult education activities should enable them to express themselves freely, educate themselves and their children in their mother tongues, develop their own cultures and learn languages other than their mother tongues.(關於少數族群,成人教育應該使其能夠……以其母語教育他們自己及其子女……。註:原文粗斜體為筆者所加)。
1992年12月,聯合國大會通過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Belonging to National or Ethnic, Religious and Linguistic Minorities(民族、族群、宗教與語言少數族群權利宣言),其中第2條第1項規定「Persons belonging to national or ethnic, religious and linguistic minorities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persons belonging to minorities) have the right to enjoy their own culture, to profess and practise their own religion, and to use their own language, in private and in public, freely and without interference or any form of discrimination.(……少數族群成員有權……使用他們自己的語言……。註:原文粗斜體為筆者所加)」。
以上所提只是UN或UNESCO從1953年以降,數十年來關於少數族群語言權利,在「法制部分」所推出的幾份重要的法案或文件,而就如我在上一篇文章說的,除了法制之外,聯合國不僅還在學術上持續不斷地有相關的研究報告或出版品,常年在召開學術或政策研討會議,也極力地利用各種媒體做推廣宣傳,更是在實際上以資金、技術或人力等資源協助世界各地有這方面需求的族群。我說過本書不是學術著作,我也不是在做研究,我更不需要學術榮譽或積分,本書是一份宣言,目的是發起運動,所以我的目標是用最低限度但充分的資料,用最淺白通順的文字(有時候甚至近於「鄉民」語言),讓盡可能多的台灣人吸收到這些資訊,讓盡可能多的台灣人理解此時台語的處境以及中(華民)國政府在操弄的政策把戲及其思維,並激起盡可能多的台灣人的民族意識與行動意志。因此我在這裡並不打算針對各個重要著作的理論學說做探討,也沒有意思要逐一分析以上所列條文,我只想指出幾個「關鍵字」,讓各位知道,70年來聯合國以及先進文明的國際社會,真正關心要意,努力在倡導、促進的事情,就是educate in their mother tongues—以族群的母語進行教育,也就是所謂的「母語受教權」。
以上內容節錄自《台語憲章》賴一心◎著.南瀛主義出版/白象文化代理經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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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的終極目標是復振台灣話,更具體地說,是「台灣話中的台語」,那麼在談台語復振之前,我們要先對台灣話做個定義。坊間不時會聽到像「(中)國語也是台灣話的一種」、「我從小就講(中)國語,對我來說(中)國語就是台灣話」、「(中)國語是我自然就會的,為什麼我一定要再花力氣去學台語?」……這類說法,由這些思維常也進而衍生出「為什麼講台灣話才是台灣人」、「我講(中)國語,但我還是台灣人」、「憑什麼說我講(中)國語我就不是台灣人」這些問題。暫且不談是否「講台灣話才是台灣人」或「不講台灣話就不是台灣人」,我們先來討論「中(國)語是不是台灣話」。
台灣話包含哪幾種語言,這並不是複雜的問題,從簡單的歷史事實就可以得出答案,什麼是「台灣話」?在台灣已經通行500年的台語和客語當然身在其列,而各族原民語就更不用說了,它們在台灣被人使用何止千年,所以台語、客語和原民語是「台灣話」毫無疑義的組成,當然,台語、客語和原民語也正是千百年來(近30年除外)台灣人在「自然狀態」下就會的語言。
那麼,中國語=北京語=中國官定普通話=很多在台灣的人不明就裡地稱呼的「國語」=現在被多數人一樣不明就裡地共稱為「華語」……的那個語言,是不是或能不能算是台灣話的一種呢?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終戰前,台灣「會講」中國語(=北京語=華語=國語)的人口不到0.2%,大概是今天你在路上隨機抽樣1000人看有沒有1、2人會講日語的情況,是特定人因為「興趣」或「需要」等情況才會去學的「外語」。至於以中國語為生活用語的比例當然更是微乎其微。所以我們知道,至少到1945年終戰前,中國語不是台灣話,就像我們今天不會說日語或越南語或印尼語甚至英語是台灣話一樣,事實上今日的台灣使用上述任何一種語言的人口比例,都遠高於1945年以前台灣人使用中語的人口比例,但我們都不會認為那些語言是台灣話。
假設現在在你面前有一個跟你年紀一樣大,說著日本話的日本人,你想他的爸爸會說什麼話?當然是日本話,他的阿媽會說什麼話?當然還是日本話,他的阿媽的阿媽呢?不用說,一樣是日語。現在把這個日本人換成是法國人、英國人、德國人、韓國人……都是同樣的結果,什麼人講什麼話,什麼人的阿爸阿母、阿公阿媽、祖公祖媽,就都講什麼話。奇妙的事情發生了。現在在你面前立著一面鏡子,你看到的不是日本人不是英國人法國人德國人,是你自己,你問鏡子裡面的那個人,你的媽媽講什麼話?台語(或客語,或原民語),你再問,你媽媽的媽媽講什麼話?台語(或客語,或原民語),你繼續問下去,都是一樣的答案。
那你為什麼是講中語?你為什麼跟你的孩子講中語?
在人類歷史上,會讓數百年數千年來講同一種話的一群人,在短短幾年內改講另一種話的,只有一種東西,叫做外來殖民政權,而外來殖民政權之所以這麼做的目的,就是種族清洗(以確保其政權的延續),種族清洗的手段通常有兩種,一是「物理上」的清洗,就是直接殺人,大量地,最有名的就是納粹對猶太人的大屠殺,一是精神上的清洗,俗稱「洗腦」,就是將一個民族的文化(尤其是語言)與歷史記憶消滅並置換。二次戰後接管台灣的中(華民)國殖民政權當然跟世界上其他專制殖民政權沒什麼兩樣,先是大量屠殺台灣人,接著以政策管制(以軍事力量為後盾)台灣人該說的話,這就是你現在說中語,你跟你的孩子說中語,而你的阿母和阿媽也不得不操著拗口怪異的腔調跟你和你的孩子說中語的原因。
你的阿公阿媽那一代,有人只因為講台語就在街上被槍殺的,有人因為講台語而無法就學就業的,有人只因為講台語客語原民語,就只能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你的阿爸阿母那一代,有人只因為講台語就被鞭打、被罰錢、被當成畜生掛牌子的,有人因為講台語而無法升職、升學,無法從事公職或是只能在各個領域擔任基層人員的。到你這一代,你現在以為你「自然就會」的「國語」,對不久前的台灣人(包括你的父祖)來說是在血腥與屈辱的狀態下被逼著會的。
中國語是台灣話嗎?當然不是。台灣人講台灣話,是「自然狀態」,而台灣人講中國話,是建立在極端的社會不義與歷史冤屈的基礎上。今天會說「(中)國語就是台灣話」這種話的人,本質上包含了三個特徵,第一,他欠缺歷史觀,他不曉得也沒有興趣去瞭解中國語在台灣「通行」的歷程與原因。第二,他沒有文化素養,他不知道自己的阿母、阿媽、阿祖……代代所講的語言,承載了多少家族乃至於民族的情感、記憶與文化,這些東西是不是該繼續傳遞下去,他也不在乎。
第三,他缺乏(至少部分的)人性與良知,他對於台灣社會過去在殖民政權種族清洗政策下的受害者,並不抱以同情、悲憫和義憤,這些受害者甚至很可能包含自己的血親。他覺得「我現在沒事就好了」,反正我「自然」就已經會(中)國語了。他不會去想為什麼阿母跟阿媽說話的時候要用台語,也不會去想為什麼阿母要那樣自我貶抑地用難聽「不標準」的中語跟自己的孫子說話,他一樣不會去思考為什麼阿公或阿媽在家裡總是那樣地安靜(只是因為他老了?)。
當阿公阿媽覺得自己沒有辦法用自己的語言和孫子「自然地」聊天說話,就像他(她)的阿公阿媽在他(她)小時候做的那樣,而乾脆選擇沉默少開口的時候,他(她)的心是否在淌著血滴?阿公阿媽無法將他們的阿公阿媽告訴他們的故事,用他們的語言傳遞給自己的子孫,只能將自己的心封閉起來,就像條沒有出口的河流,那些回憶就在自己孤獨幽暗的精神世界裡漂流、沉澱,等著和自己一同死去。
他無所謂。
現實是,當今無所謂的人,被同化完成的人很多,我也不期待這些人在可預見的未來能產生多大的改變。但社會上終究還是存在著一些有所謂的,尚未被同化也堅決不被同化的一小群人,他們才是我所訴求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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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語憲章(下):還我母語受教權〉
母語受教權為最基本的語言人權
如果說官方語言是最重要的語言人權,母語教學則是最基本的語言人權,它「基本」到什麼程度呢,聯合國(UN)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UDHR)」,以30個條文定義了屬於普遍人類的個人基本權利,經過不到5年的時間,聯合國轄下的教育、科學與文化組織(簡稱教科文組織,UNESCO)即於1953年出版’The Use of Vernacular Language in Education’(中:以本土語言作為教育用語)這一篇研究報告,此報告旨在闡述世界各地的少數或弱勢族群有權以族語為教育用語,這是屬於每個族群或民族的基本權利。接著於1960年12月,UNESCO將上述「以族語為教育用語」的基本權概念法制化,公布了Convention against Discrimination in Education(中:反教育歧視公約),其中第2條第b項規定「The establishment or maintenance, for religious or linguistic reasons, of separate educational systems or institutions offering an education…((政府)得依信仰或語言之理由,設立或維持分別之教育系統或體制)」,更重要的是同公約第5條第c項明文「It is essential to recognize the right of members of national minorities to carry on their own educational activities, including the maintenance of schools and, depending on the educational policy of each State, the use or the teaching of their own language…((國家)必須承認少數族群實行自己教育活動的權利,(此權利)包括維持族群自己的學校以及使用或教授他們自己的語言。註:原文粗斜體為筆者所加)。
1966年12月,聯合國大會通過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文簡稱「公政公約」,其中第27條規定「In those States in which ethnic, religious or linguistic minorities exist, persons belonging to such minorities shall not be denied the right, in community with the other members of their group, to enjoy their own culture, to profess and practise their own religion, or to use their own language.(凡有種族、宗教或語言少數團體之國家,屬於此類少數團體之人,與團體中其他分子共同享受其固有文化、信奉躬行其固有宗教或使用其固有語言之權利,不得剝奪之。註:原文粗斜體為筆者所加)。
1976年11月UNESCO公布Recommendation on the Development of Adult Education(成人教育發展建議),第22條指出「With regard to ethnic minorities, adult education activities should enable them to express themselves freely, educate themselves and their children in their mother tongues, develop their own cultures and learn languages other than their mother tongues.(關於少數族群,成人教育應該使其能夠……以其母語教育他們自己及其子女……。註:原文粗斜體為筆者所加)。
1992年12月,聯合國大會通過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Belonging to National or Ethnic, Religious and Linguistic Minorities(民族、族群、宗教與語言少數族群權利宣言),其中第2條第1項規定「Persons belonging to national or ethnic, religious and linguistic minorities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persons belonging to minorities) have the right to enjoy their own culture, to profess and practise their own religion, and to use their own language, in private and in public, freely and without interference or any form of discrimination.(……少數族群成員有權……使用他們自己的語言……。註:原文粗斜體為筆者所加)」。
以上所提只是UN或UNESCO從1953年以降,數十年來關於少數族群語言權利,在「法制部分」所推出的幾份重要的法案或文件,而就如我在上一篇文章說的,除了法制之外,聯合國不僅還在學術上持續不斷地有相關的研究報告或出版品,常年在召開學術或政策研討會議,也極力地利用各種媒體做推廣宣傳,更是在實際上以資金、技術或人力等資源協助世界各地有這方面需求的族群。我說過本書不是學術著作,我也不是在做研究,我更不需要學術榮譽或積分,本書是一份宣言,目的是發起運動,所以我的目標是用最低限度但充分的資料,用最淺白通順的文字(有時候甚至近於「鄉民」語言),讓盡可能多的台灣人吸收到這些資訊,讓盡可能多的台灣人理解此時台語的處境以及中(華民)國政府在操弄的政策把戲及其思維,並激起盡可能多的台灣人的民族意識與行動意志。因此我在這裡並不打算針對各個重要著作的理論學說做探討,也沒有意思要逐一分析以上所列條文,我只想指出幾個「關鍵字」,讓各位知道,70年來聯合國以及先進文明的國際社會,真正關心要意,努力在倡導、促進的事情,就是educate in their mother tongues—以族群的母語進行教育,也就是所謂的「母語受教權」。
以上內容節錄自《台語憲章》賴一心◎著.南瀛主義出版/白象文化代理經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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