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東京遇見妳(彩色)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這是一部愛情故事,這是一本東京旅遊特輯,這是一齣回顧父子關係的親情劇,這是一段熱血男兒如何著迷於摔角運動的記憶,這還是一首新歌的發表現場,這更是一本真人演出的動漫……
「想在東京遇見妳」,是偶像歌手林大晉的最新創作,透過一段曾經發生在東京的戀情,結合他在當地最喜愛的旅遊景點與美食餐廳,並將內容以動漫形式編排,帶給讀者彷如觀賞紙上電影的想像。
在本書的最後,林大晉更以本書做為他日文數位單曲「全ての愛をください」(中文歌名:把愛都給我)的首發現場,手機掃瞄封底的QR code,就能即時欣賞到這首新曲MV。
255);"> 在本書的最後,林大晉更以本書做為他日文數位單曲「全ての愛をください」(中文歌名:把愛都給我)的首發現場,手機掃瞄封底的QR code,就能即時欣賞到這首新曲MV。
目錄
序 夢想 X 熱血 X 浪漫 P004
Chapter 1 陪著我尋找的童年 P009
Chapter 2 我的鬥魂沒有三秒 P019
Chapter 3 去年的東京愛情故事(上) P041
Chapter 4 去年的東京愛情故事(下) P061
Chapter 5 窗外下著雨 想起了妳 P075
Chapter 6 藏在妳眼眸中的所有 我都想知道 P089
Chapter 7 不在妳身邊的我 妳會想起我嗎? P097
Chapter 8 真心的為妳祈禱 P113
Chapter 9 好想現在就到妳身旁 傳達對妳的思念 P127
Chapter 10 我願為了妳描繪 這愛的誓言  
序/導讀
夢想 X 熱血 X 浪漫
記得小時候,真的很小很小的時候,那時叫做閉路電視,呵,電視裡播著超人力霸王、宇宙刑事、假面騎士,這些英雄讓我到現在還十分的著迷。
日本摔角,一個日本早期非常盛行的運動,因為爸爸不讓我看卡通的關係,使得我從很小就認識了這項格鬥—男子漢不閃躲,堂堂正正的對決,這份鬥志是爸爸給我的;而日劇,則為我的愛情譜寫了很多的浪漫,幻想著自己就是劇中人物。
我也曾經和大家一樣少年少女心過,現在的我,因為一首「把愛都給我」踏上了我一直很嚮往的日本,找到了我的童年、找到了爸爸教我的、找到了我的夢想。這不是一本偶像書,也不是一本完全的旅遊書籍,因為你(妳)讓我踏上夢的旅程,這是一本林大晉的「純真」。
試閱
陪著我尋找的童年
我曾經告訴妳,小時侯我是一群兄弟中的孩子王,常常維護兄弟鄰居中和平的正義。
記得有一次從第四台閉路電視,看到了特攝影片,當「超人力霸王」主題曲響起,巨大的超人雙手交叉施展超人光線大戰怪獸,假面騎士使用必殺騎士踢打倒邪惡修卡軍團,來維護地球的和平。這份力量,深深地吸引我,將來長大讓我也想保護我的所愛。
去年妳陪著我來到了秋葉原,尋找我小時候的記憶。來到這裡,妳說我像是調皮的孩子,看到了我從國小到現在還在玩的電玩,眼睛都亮了起來,我很自豪地說從任天堂PC SEGA DC X BOX PS~PS4每一台我都有,就連掌上型3DS、最近沉迷的魔物獵人4G我都玩得很徹底!
不過除了看到自己喜歡的東西大飽眼福之外,當然也是要用美食來祭祭五臟廟, 配合愛美怕胖的妳,特別選了兼具營養價值又沒有多餘負擔的蕎麥麵。
從秋葉原來到了魔物獵人集會所,我們曾經在這裡與日本朋友組隊,在漫畫模型店挖寶。現在時間不同、地點不同、獵人餐不同、遊戲也不同,當然氣氛更不同,因為少了妳。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不限金額免運費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訂購/退換貨須知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商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