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之詩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有個女孩對他說過,靈魂就像一塊蛋糕,你愛過一個人,你就會分出一部分的靈魂給他,像是蛋糕剝去了一小片;如果他也愛你,那麼他就會分出一部分的靈魂給你,像是給你一小片蛋糕。這一來一往之間,那一小片蛋糕的施與受,總是會讓你的靈魂恢復原狀。但如果你愛上的人並不愛你,那麼你的靈魂就會出現缺口。因為給出去的,永遠也要不回來。
那一年,夏日將至,細雨紛飛,他的靈魂出現缺口,即便收集了許許多多的靈魂碎片,卻怎麼也拼湊不出完整……
如果你愛過也失去過,如果你心底還藏著那道傷痕(即便那道傷痕藏得很深很深,深到你以為你忘了它),你會懂得《夏日之詩》,一部最幸福的悲劇。
那一年,夏日將至,細雨紛飛,他的靈魂出現缺口,即便收集了許許多多的靈魂碎片,卻怎麼也拼湊不出完整……
如果你愛過也失去過,如果你心底還藏著那道傷痕(即便那道傷痕藏得很深很深,深到你以為你忘了它),你會懂得《夏日之詩》,一部最幸福的悲劇。
序/導讀
超越
二○○三年六月七日,下午五點半,我動筆寫了一部短篇小說,只有五集,字數大概是一萬字左右,那部小說的篇名叫作《夏日之詩》。
五年後,二○○八年年初某日,深夜兩點多,我重新書寫一部小說,字數大概是六萬多,這部小說的篇名叫作《夏日之詩》。
兩部《夏日之詩》完全不相干,也完全不相同,如果你讀過二○○三年版的《夏日之詩》,再看過二○○八年版的《夏日之詩》,我相信你不會把它們搞混,甚至你可能會認為,這兩部小說出自不同的作者之手。
「吳子雲又變了。」好多人這麼說。
去年九月,《六弄咖啡館》甫上架沒多久,我就收到這樣的信,還有這樣的留言,他們說我又變了。當年寫《B棟11樓》的時候,就已經感覺到我的變化。《十年的你》出版之後,更是明顯地看見差別,然後《寂寞之歌》誕生,所有人都確定我跟以前不同了,再到去年的《六弄咖啡館》,大家都說,吳子雲又寫了一部好小說。
在感謝各位誇獎的同時,我還是會問自己,我的小說真的好嗎?坦白說,已經創作進入第十年的我,還是不知道自己寫得到底是好是壞,十年的光陰到底是把我推向前,還是讓我留在原地呢?我自己也沒有答案。如果銷售成績是一種「寫得好」的證明,那麼大概就是好吧。但是賣得好就表示寫得好嗎?對於這一點,我依然很心虛。
「那就寫贏自己好了。」我給自己定下了這樣的一個目標。
我依然是十年前那個想到某個好故事就會立刻動手把它寫完的藤井樹嗎?我想不是了,因為我已然變成一個不斷在證明自己能超越藤井樹的吳子雲。
「超越自己」是一個很好笑的動作,但做起來卻很刺激。
我有個朋友,他以前是個浪蕩子,每天無所事事遊手好閒,書不會念,字也不太會寫,好事做沒幾件,壞事卻做到惹人厭,什麼打架飆車砍人偷竊等等的不良少年勾當他都做過,甚至他本身就是一個飆車族的帶頭者,進警察局的時間比他回家的時間要多個好幾倍。
十多年過去了,他現在是家裡的經濟支柱,父親年邁之後,他就扛下家裡的事業,每天早上八點開工,晚上八點收工,回家洗完澡睡覺,明天繼續這樣的循環。他的生活變得很正常,他的收入不再是以前那種經由偷竊或是恐嚇得來的,而是靠自己的一雙手掙來的血汗錢。
「想到以前那個自己,真的覺得我浪費了好多時間。」他說。
「那現在覺得怎樣?」
「現在覺得超越自己的感覺很好。」
「什麼感覺?」
「現在我看見那些還在迷途中的不良少年,就像看見以前的自己,原來以前的我這麼可笑。而現在我超越自己了,每天都在為了未來努力著,不僅充實,而且很刺激。」他說。
他所說的感覺,我在這幾年的創作過程當中也在經歷著,我總會覺得自己以前寫的東西不如現在,而現在寫的也可能不如未來。
超越自己,是一種淘汰自己之後再肯定自己的矛盾行為,這些年來,每次下筆,我都在做這件事。當我下筆寫了一段文字,並在重複看了一遍之後會有「以前的我寫不出來」的感覺,就表示我淘汰了我自己,又贏了我自己。
這真的很刺激。感覺像是我踩著自己的屍體前進。
十年了,在這十年裡我出了十三本書,這個速度是快還是慢呢?如果純以數量來說,可能是算快的,但如果以超越自己的程度來說,這真的太慢了。當我用作品來記錄自己的成長,而時間也同時在前進的時候,我總有一種永遠追不上的感覺……
就快要三十二歲了,我是說我。與出版社簽下第一本書約的那一年,我才二十二歲,漸漸增長的年紀對創作來說或許是一種負累,也或許是一種精進,因為歲月帶來的,除了愈見成熟的思想之外,也帶來了一種叫作腦部活動力逐漸衰退症的毛病。
嗯,我承認,這個毛病是我唬爛的,因為沒有這種病。但是我也要承認,我愈來愈容易忘東忘西,明明前一秒才想到我該寫些什麼,下一秒就忘掉了。
不過,就算我再怎麼老,我也不會忘記要繼續超越自己的。
吳子雲 二○○八年初春 於台北
二○○三年六月七日,下午五點半,我動筆寫了一部短篇小說,只有五集,字數大概是一萬字左右,那部小說的篇名叫作《夏日之詩》。
五年後,二○○八年年初某日,深夜兩點多,我重新書寫一部小說,字數大概是六萬多,這部小說的篇名叫作《夏日之詩》。
兩部《夏日之詩》完全不相干,也完全不相同,如果你讀過二○○三年版的《夏日之詩》,再看過二○○八年版的《夏日之詩》,我相信你不會把它們搞混,甚至你可能會認為,這兩部小說出自不同的作者之手。
「吳子雲又變了。」好多人這麼說。
去年九月,《六弄咖啡館》甫上架沒多久,我就收到這樣的信,還有這樣的留言,他們說我又變了。當年寫《B棟11樓》的時候,就已經感覺到我的變化。《十年的你》出版之後,更是明顯地看見差別,然後《寂寞之歌》誕生,所有人都確定我跟以前不同了,再到去年的《六弄咖啡館》,大家都說,吳子雲又寫了一部好小說。
在感謝各位誇獎的同時,我還是會問自己,我的小說真的好嗎?坦白說,已經創作進入第十年的我,還是不知道自己寫得到底是好是壞,十年的光陰到底是把我推向前,還是讓我留在原地呢?我自己也沒有答案。如果銷售成績是一種「寫得好」的證明,那麼大概就是好吧。但是賣得好就表示寫得好嗎?對於這一點,我依然很心虛。
「那就寫贏自己好了。」我給自己定下了這樣的一個目標。
我依然是十年前那個想到某個好故事就會立刻動手把它寫完的藤井樹嗎?我想不是了,因為我已然變成一個不斷在證明自己能超越藤井樹的吳子雲。
「超越自己」是一個很好笑的動作,但做起來卻很刺激。
我有個朋友,他以前是個浪蕩子,每天無所事事遊手好閒,書不會念,字也不太會寫,好事做沒幾件,壞事卻做到惹人厭,什麼打架飆車砍人偷竊等等的不良少年勾當他都做過,甚至他本身就是一個飆車族的帶頭者,進警察局的時間比他回家的時間要多個好幾倍。
十多年過去了,他現在是家裡的經濟支柱,父親年邁之後,他就扛下家裡的事業,每天早上八點開工,晚上八點收工,回家洗完澡睡覺,明天繼續這樣的循環。他的生活變得很正常,他的收入不再是以前那種經由偷竊或是恐嚇得來的,而是靠自己的一雙手掙來的血汗錢。
「想到以前那個自己,真的覺得我浪費了好多時間。」他說。
「那現在覺得怎樣?」
「現在覺得超越自己的感覺很好。」
「什麼感覺?」
「現在我看見那些還在迷途中的不良少年,就像看見以前的自己,原來以前的我這麼可笑。而現在我超越自己了,每天都在為了未來努力著,不僅充實,而且很刺激。」他說。
他所說的感覺,我在這幾年的創作過程當中也在經歷著,我總會覺得自己以前寫的東西不如現在,而現在寫的也可能不如未來。
超越自己,是一種淘汰自己之後再肯定自己的矛盾行為,這些年來,每次下筆,我都在做這件事。當我下筆寫了一段文字,並在重複看了一遍之後會有「以前的我寫不出來」的感覺,就表示我淘汰了我自己,又贏了我自己。
這真的很刺激。感覺像是我踩著自己的屍體前進。
十年了,在這十年裡我出了十三本書,這個速度是快還是慢呢?如果純以數量來說,可能是算快的,但如果以超越自己的程度來說,這真的太慢了。當我用作品來記錄自己的成長,而時間也同時在前進的時候,我總有一種永遠追不上的感覺……
就快要三十二歲了,我是說我。與出版社簽下第一本書約的那一年,我才二十二歲,漸漸增長的年紀對創作來說或許是一種負累,也或許是一種精進,因為歲月帶來的,除了愈見成熟的思想之外,也帶來了一種叫作腦部活動力逐漸衰退症的毛病。
嗯,我承認,這個毛病是我唬爛的,因為沒有這種病。但是我也要承認,我愈來愈容易忘東忘西,明明前一秒才想到我該寫些什麼,下一秒就忘掉了。
不過,就算我再怎麼老,我也不會忘記要繼續超越自己的。
吳子雲 二○○八年初春 於台北
試閱
曾經,我也是個一點都不膚淺的男孩子,在我不知道愛情也可以很快地發展到上床階段的時候。
在我原本的觀念裡,愛情是必須一步一腳印去經營的,就像爬樓梯一樣,你或許可以加快腳步,或是一次踩個兩三階,但要爬到最頂端,你還是得一步步拾級而上。
但總有人有辦法搭電梯。
在我根本不知道什麼是膚淺的年代,愛情對我來說是這樣地遙不可及,我曾經偷偷喜歡過許多女孩子,但總覺得要牽著她們的手一起過馬路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我在高中時非常喜歡一個學姊,說是學姊,但其實她跟我同年,只是她早讀了一年。
我在某一天放學時交了一封信給她,裡面的內容是我使出畢生所學才熬出來的幾百個字,信末寫了我家的電話和我的名字。
之後那幾天,我光想到要去學校上課就會緊張到全身發抖,我不知道她到底會給我什麼樣的回覆,當我在學校的某些角落看見她時,我還會故意裝作不認識她,即使我根本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假裝。
某天天氣晴朗,第七節課的下課鐘聲響起,我背起書包準備離開教室回家,她就站在走廊的盡頭,手裡拿著一封白色的信。
我邁出步伐,緩緩地走向她,我想那是我這輩子走得最慢的一次,因為我在心裡不斷地整理台詞,想著,我待會要跟她說什麼?我該用什麼表情?如果被拒絕了,我是該笑還是該哭……好多好多細瑣的問題在我心頭繚繞。
直到夜半,我躲在被窩裡打著手電筒,才敢打開她的信,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這麼做,像是要營造一種看情書像在看恐怖片一樣的驚悚。
結果她的信只有一行字:「我也很欣賞你,我房間的電話是五二二XXXX。」
如果有人問我,這輩子有什麼事讓我印象最深刻、全身起雞皮疙瘩的,我會說是看見那排電話號碼。
我們聊了幾個星期的電話,每天晚上固定熱線,星期六日也不公休。然後有一天,我邀請她一起吃晚餐,那是一間我非常喜歡的雞肉飯,它有賣好吃的雞肉飯(廢話),還有賣好喝的排骨酥湯,我破天荒叫了一盤燙青菜(因為一盤三十五塊,是我一天零用錢的一半),還有兩顆滷蛋。
我還記得我為了想表現體貼的一面,把其中一顆滷蛋夾給她,但筷子一滑,滷蛋就飛起來了,直接掉在兩公尺遠的地上,然後又滾了五公尺掉進水溝裡。
「幹!我的滷蛋!」這髒話很自然地從我嘴裡脫口而出。
「……」她有些嚇著地看著我。
這天我們一共走過了大概十個十字路口,她也拉住我的衣角,走過了大概十個十字路口。我知道她拉著我的衣角,我也想回頭直接牽她的手,但我不知道是吃錯藥還是在耍什麼帥,只記得我一直在裝酷,那畫面看起來像是男朋友在生女朋友的氣,而女朋友一直拉著男生的衣角,表示道歉。
一直到快接近她家的那個比較小的十字路口,我才鼓起勇氣伸出左手,我以為能拉住她整隻手,卻只勾住她的小指頭。
「搞什麼,連牽手都牽不準!」這是我心裡的OS,我如此咒罵著自己。
那個比較小的路口,我們花了比大路口要多兩倍的時間走完,突然間,我很不希望她回家,我腦袋裡一直在想該怎麼留住她,或是讓她多陪我幾分鐘。
「我肚子又餓了,我們再去吃一碗雞肉飯?」這是我心裡的OS,是個很爛的OS,不過還好我沒講出來。
「妳該回家了,不然妳爸媽會罵吧?」這不是我的OS,我真的說出來了。但是在說完之後,我心裡又出現一句OS:「我求妳不要聽我的!」
我記得她轉身說再見之後的髮香飄飄,還有路燈把她的輪廓照得發亮的背影。那天晚上電話裡,她說,「只牽著小指頭的感覺,原來這麼奇妙。」我整個人酥在自己的椅子上,長達半個小時無法動彈。
因為她算是校花級的美女,所以當我們宣佈在一起之後,一些我覺得非常膚淺的同班同學就圍過來問我:
「你親過她了嗎?」
「你抱過她了嗎?」
「你摟過她的腰了嗎?」
「我哥哥說要避孕,不然墮胎非常貴。」
當時,我極度厭惡他們竟用這麼膚淺的態度,看待愛情這件神聖的事情,彷彿愛情對他們來說就只是肉體上的接觸,心靈的交流則通通都是狗屁。
「沒有,我跟她只要說說話,牽牽手就很開心了。」我說。
聽完之後,每個人都捧腹大笑,他們覺得我未免太不切實際,在他們的眼裡,愛情不可能只有牽牽手跟說說話而已。
長大之後,我可以漸漸了解高中生對愛情的懵懂,青春期的躁進,使得曾經是高中生的我們,對異性有著過度的好奇,這不只是男生有,女孩子也一樣。於是,除了一起打籃球或是打電動玩具之外,男孩子們在放學後的討論話題,也常涉及哪一班的哪個女孩子是正妹,哪一班的哪個女孩子身材一級棒,甚至還會交換A片。
女孩子當然不可能像男生這麼誇張,傳統文化的道德束縛對女孩子來說,還是有些約束力。但是現在,如果哪個高中女生告訴我,她曾經跟同學交換A片,我只能說我家還有一些存貨,看她要不要一起拿回家。
在我理想中的愛情,兩個人互相喜歡的心靈交流是一種無法言喻的興奮,更是一種無以名狀的美麗。
曾經親身體會過,在已經熄了燈的夜晚,躺在自己的床上,光想著對方的名字,還有她曾經對自己說過的話,就會有一種愉快的感覺。
曾經親身體會過,一起出去遊玩時,只要能夠牽著手過馬路、靠在肩膀上看恐怖片,還有用同一根吸管喝同一杯可樂,就會有一種愉快的感覺。
曾經親身體會過,一起坐在海邊,看到夕陽慢慢地往下沉,兩個人肩並肩靠在一起,直到夕陽都已經不見了,還捨不得站起身來準備回家,只要能夠這樣,就會有一種愉快的感覺。
曾經體會過,光是站在對方家的樓下,看著對方的房間燈還亮著,心想她是不是跟自己一樣正在想念對方,就會有一種愉快的感覺。
這些愉快的感覺像一場美麗的夢,你根本就不想醒過來。
於是,為了捍衛我理想中的愛情,我跟她的進展一直都只有牽手和說話,就這樣過了一年半。
直到某一天,我們一起到公園散步聊天,照慣例我們手牽著手,照慣例我們肩並著肩,正在聊的話題還沒有結束,她卻突然停下腳步,看著天空。
「妳在看什麼?」我跟著她的視線,也抬頭看了看天上。
「我在問月亮。」她說。
「問月亮什麼?」
「問月亮你什麼時候才要親我。」她說。
四周的空氣好像瞬間停止流動,她那句「什麼時候才要親我」在我的腦袋裡來來回回地碰撞,我的心跳加速,我的呼吸急遽,她的大眼睛很認真地看著我,很認真地,然後慢慢地,慢慢地,慢慢地,慢慢地閉了起來。
在那之後,每次和她一起散步,我都會找機會看月亮。從一開始只看一次月亮,到後來我三不五時就在看月亮。
這月亮就這樣又看了半年多,這段期間,我腦袋裡一直充斥著連自己都覺得下流的思想,不知道會不會在某一次散步,她將再一次看著月亮,然後問我說,「我在問月亮你什麼時候才要摸我胸部」。只是,這個期待還沒實現,她就畢業了,再沒多久,她就被家人一起帶到國外去,我從此不曾見過她。
在這之後,我還是時常在看月亮。
我一共看了幾顆月亮?我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每一顆月亮的味道都不一樣。
在我原本的觀念裡,愛情是必須一步一腳印去經營的,就像爬樓梯一樣,你或許可以加快腳步,或是一次踩個兩三階,但要爬到最頂端,你還是得一步步拾級而上。
但總有人有辦法搭電梯。
在我根本不知道什麼是膚淺的年代,愛情對我來說是這樣地遙不可及,我曾經偷偷喜歡過許多女孩子,但總覺得要牽著她們的手一起過馬路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我在高中時非常喜歡一個學姊,說是學姊,但其實她跟我同年,只是她早讀了一年。
我在某一天放學時交了一封信給她,裡面的內容是我使出畢生所學才熬出來的幾百個字,信末寫了我家的電話和我的名字。
之後那幾天,我光想到要去學校上課就會緊張到全身發抖,我不知道她到底會給我什麼樣的回覆,當我在學校的某些角落看見她時,我還會故意裝作不認識她,即使我根本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假裝。
某天天氣晴朗,第七節課的下課鐘聲響起,我背起書包準備離開教室回家,她就站在走廊的盡頭,手裡拿著一封白色的信。
我邁出步伐,緩緩地走向她,我想那是我這輩子走得最慢的一次,因為我在心裡不斷地整理台詞,想著,我待會要跟她說什麼?我該用什麼表情?如果被拒絕了,我是該笑還是該哭……好多好多細瑣的問題在我心頭繚繞。
直到夜半,我躲在被窩裡打著手電筒,才敢打開她的信,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這麼做,像是要營造一種看情書像在看恐怖片一樣的驚悚。
結果她的信只有一行字:「我也很欣賞你,我房間的電話是五二二XXXX。」
如果有人問我,這輩子有什麼事讓我印象最深刻、全身起雞皮疙瘩的,我會說是看見那排電話號碼。
我們聊了幾個星期的電話,每天晚上固定熱線,星期六日也不公休。然後有一天,我邀請她一起吃晚餐,那是一間我非常喜歡的雞肉飯,它有賣好吃的雞肉飯(廢話),還有賣好喝的排骨酥湯,我破天荒叫了一盤燙青菜(因為一盤三十五塊,是我一天零用錢的一半),還有兩顆滷蛋。
我還記得我為了想表現體貼的一面,把其中一顆滷蛋夾給她,但筷子一滑,滷蛋就飛起來了,直接掉在兩公尺遠的地上,然後又滾了五公尺掉進水溝裡。
「幹!我的滷蛋!」這髒話很自然地從我嘴裡脫口而出。
「……」她有些嚇著地看著我。
這天我們一共走過了大概十個十字路口,她也拉住我的衣角,走過了大概十個十字路口。我知道她拉著我的衣角,我也想回頭直接牽她的手,但我不知道是吃錯藥還是在耍什麼帥,只記得我一直在裝酷,那畫面看起來像是男朋友在生女朋友的氣,而女朋友一直拉著男生的衣角,表示道歉。
一直到快接近她家的那個比較小的十字路口,我才鼓起勇氣伸出左手,我以為能拉住她整隻手,卻只勾住她的小指頭。
「搞什麼,連牽手都牽不準!」這是我心裡的OS,我如此咒罵著自己。
那個比較小的路口,我們花了比大路口要多兩倍的時間走完,突然間,我很不希望她回家,我腦袋裡一直在想該怎麼留住她,或是讓她多陪我幾分鐘。
「我肚子又餓了,我們再去吃一碗雞肉飯?」這是我心裡的OS,是個很爛的OS,不過還好我沒講出來。
「妳該回家了,不然妳爸媽會罵吧?」這不是我的OS,我真的說出來了。但是在說完之後,我心裡又出現一句OS:「我求妳不要聽我的!」
我記得她轉身說再見之後的髮香飄飄,還有路燈把她的輪廓照得發亮的背影。那天晚上電話裡,她說,「只牽著小指頭的感覺,原來這麼奇妙。」我整個人酥在自己的椅子上,長達半個小時無法動彈。
因為她算是校花級的美女,所以當我們宣佈在一起之後,一些我覺得非常膚淺的同班同學就圍過來問我:
「你親過她了嗎?」
「你抱過她了嗎?」
「你摟過她的腰了嗎?」
「我哥哥說要避孕,不然墮胎非常貴。」
當時,我極度厭惡他們竟用這麼膚淺的態度,看待愛情這件神聖的事情,彷彿愛情對他們來說就只是肉體上的接觸,心靈的交流則通通都是狗屁。
「沒有,我跟她只要說說話,牽牽手就很開心了。」我說。
聽完之後,每個人都捧腹大笑,他們覺得我未免太不切實際,在他們的眼裡,愛情不可能只有牽牽手跟說說話而已。
長大之後,我可以漸漸了解高中生對愛情的懵懂,青春期的躁進,使得曾經是高中生的我們,對異性有著過度的好奇,這不只是男生有,女孩子也一樣。於是,除了一起打籃球或是打電動玩具之外,男孩子們在放學後的討論話題,也常涉及哪一班的哪個女孩子是正妹,哪一班的哪個女孩子身材一級棒,甚至還會交換A片。
女孩子當然不可能像男生這麼誇張,傳統文化的道德束縛對女孩子來說,還是有些約束力。但是現在,如果哪個高中女生告訴我,她曾經跟同學交換A片,我只能說我家還有一些存貨,看她要不要一起拿回家。
在我理想中的愛情,兩個人互相喜歡的心靈交流是一種無法言喻的興奮,更是一種無以名狀的美麗。
曾經親身體會過,在已經熄了燈的夜晚,躺在自己的床上,光想著對方的名字,還有她曾經對自己說過的話,就會有一種愉快的感覺。
曾經親身體會過,一起出去遊玩時,只要能夠牽著手過馬路、靠在肩膀上看恐怖片,還有用同一根吸管喝同一杯可樂,就會有一種愉快的感覺。
曾經親身體會過,一起坐在海邊,看到夕陽慢慢地往下沉,兩個人肩並肩靠在一起,直到夕陽都已經不見了,還捨不得站起身來準備回家,只要能夠這樣,就會有一種愉快的感覺。
曾經體會過,光是站在對方家的樓下,看著對方的房間燈還亮著,心想她是不是跟自己一樣正在想念對方,就會有一種愉快的感覺。
這些愉快的感覺像一場美麗的夢,你根本就不想醒過來。
於是,為了捍衛我理想中的愛情,我跟她的進展一直都只有牽手和說話,就這樣過了一年半。
直到某一天,我們一起到公園散步聊天,照慣例我們手牽著手,照慣例我們肩並著肩,正在聊的話題還沒有結束,她卻突然停下腳步,看著天空。
「妳在看什麼?」我跟著她的視線,也抬頭看了看天上。
「我在問月亮。」她說。
「問月亮什麼?」
「問月亮你什麼時候才要親我。」她說。
四周的空氣好像瞬間停止流動,她那句「什麼時候才要親我」在我的腦袋裡來來回回地碰撞,我的心跳加速,我的呼吸急遽,她的大眼睛很認真地看著我,很認真地,然後慢慢地,慢慢地,慢慢地,慢慢地閉了起來。
在那之後,每次和她一起散步,我都會找機會看月亮。從一開始只看一次月亮,到後來我三不五時就在看月亮。
這月亮就這樣又看了半年多,這段期間,我腦袋裡一直充斥著連自己都覺得下流的思想,不知道會不會在某一次散步,她將再一次看著月亮,然後問我說,「我在問月亮你什麼時候才要摸我胸部」。只是,這個期待還沒實現,她就畢業了,再沒多久,她就被家人一起帶到國外去,我從此不曾見過她。
在這之後,我還是時常在看月亮。
我一共看了幾顆月亮?我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每一顆月亮的味道都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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