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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告白

在這個容易孤單寂寞覺得冷的世界裡,總有個人為妳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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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兔子說 追蹤 ? 追蹤作者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作者新書通知。
  • 出版社: POPO原創 追蹤 ? 追蹤出版社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出版社新書通知。
  • 出版日:201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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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POPO網超人氣新星——兔子說
「在這個容易孤單寂寞覺得冷的世界裡,總有個人為妳而來。」

沒有告白,愛情還是會開始,
悄悄上映在心底,觀眾只有自己。

我養成了一個習慣,一個壞習慣。
習慣了你始終沒有告白的愛,
習慣了對你的寂寞視而不見。

方哲宇從一開始就明白告訴我,他不想和我當朋友,
他就像那隻始終冷淡待我的小狗阿吉一樣,狗眼看人低。
但我可是于珊,聰明美麗的于珊,
沒有誰可以拒絕我,不管對方是人是狗。

所以我對方哲宇死纏爛打,逼得他不能不理睬我,
當時我並不知道,這是我這輩子做過最最正確的決定。

只是,當方哲宇終於願意讓我靠近,
我卻背過了身,眼睛看向了另一個人。
而方哲宇依然堅定地站在我的身後,
在我每次為了對抗一整個世界而受傷沮喪的時候,他為我守護我的驕傲。

方哲宇並沒有跟我告白,從來沒有,
是他忘了告白?
還是我的任性妄為,已經耗盡了他的愛,
所以他也轉身看向了另一個比我更好的人,不再需要告白……

試閱

現在回想起來,和方哲宇熟識,大概是我人生當中最值得感謝的事之一,當然,也是最離奇的事情之一。

方哲宇和我相識於大學二年級時的一場聯誼,聯誼的過程就不多提了,畢竟我們既不是搭檔,整場活動下來也沒什麼交集,既然如此,為什麼我們還會牽扯在一塊兒?

好問題,真是好問題。


記得是大二必修的通識課,我的同居密友三人分散成兩組,小蜻蜓和家榕跑去上什麼文化研習,沛芸則是選了話劇研究。原本我打算和她們選同一堂課,可我一對文化沒有興趣,二對演戲感到尷尬無比,審慎考慮過後,獨自選了音樂賞析。

無奈上了幾個星期,我的音樂素養全仰賴周公培養。

「……方哲宇?」

走進通識教室,我看著某個熟悉的背影,試探地喚了一聲,果不其然,那人回過頭,便是我記憶中的那一張面孔。

只不過,這回他的表情正常許多。

「你也上這一堂課?」

「嗯。」

「是喔,」我放下包包,逕自坐進他的隔壁,「我怎麼都沒有印象?」

方哲宇看了我一眼,好像我很沒自知之明似的──是啦,我這堂課唯一認識的人就是剛才提到的周先生,選課的原因也是因為聽學長說老師人超好、學分超好拿,但他有需要用十足鄙視的眼神看我嗎?

我必須說,我覺得他這個人有點……奇怪?尤其是他聯誼當天的怪異舉動,那一直讓我耿耿於懷,因為那天方哲宇一見到我,表情只有三個字可以形容:看、到、鬼!

拜託,看到鬼?

搞清楚狀況好不好!我是于珊,再怎麼說也是仙女,怎麼可能和鬼扯得上邊?驚訝和驚嚇差了不只一線之隔,我絕對是屬於驚為天人那一邊,而他絕對是屬於眼睛脫窗那一派,哼。

憑著他那副表情,方哲宇這位平凡無奇的小人物默默地被我給記下,不過是記仇,還是記恨呢?隨便,總之呢……偷覷方哲宇的側臉一眼,要不是有此插曲,他非常勉強算是清秀的長相,一向不在我的追蹤範圍之列。

沛芸她們老說我是外貌協會榮譽會長,我是沒否認啦,畢竟人嘛,摸摸自己的良心,除了內建透視能力的超級英雄,誰可以直接看見別人的內在?外表順不順眼當然是建立關係的第一要件,我只是入門門檻高了一點罷了,我承認,我坦蕩,說穿了,我還學不來某些人的假清高呢。

教室燈光暗下的時刻,我的「職業病」犯了,一雙眼落在鄰座的方哲宇身上,因為無聊、因為沒事做,我難得仔細觀察不感興趣的對象。

論身高,他其實挺高的,大概一八二、一八三左右;體重的話嘛,光看身材有點單薄,瘦削的體型給人弱不禁風的感覺;頭髮……嘖,跳過不提;至於,穿著打扮──

「你上次聯誼是不是也穿這件?」我受不了了,直接湊過去問。

被我嚇了一跳,方哲宇停頓了約莫三秒,長長的三秒,才願意施捨一記目光,而藏在其中的情緒很明顯,就是「關妳屁事」。

問一下會死喔?撇撇嘴,我識相地坐回我的位子。
普通的黑色T恤,白色的英文印字註有校名、系名、學級……沒錯,這是一件系服,一件除了系上活動以外,千不該、萬不該出現在其他地方的衣服……說句老實話,我就連參與系上活動都沒穿過系服,白白浪費了大一繳的系會費。

沒辦法,我得了穿醜衣服就會過敏的病。

由於方哲宇課上得很認真,真的很認真的那種認真,害得我忍不住轉頭看了教室前方的投影螢幕,確定上頭放的是難懂的現代音樂,而不是男生最愛的LOL實況轉播。

過了十分鐘,我開始有點睡意。

方哲宇的目光依然炯炯有神。

再過五分鐘,我的眼皮已然沉重。

方哲宇依然精神奕奕。

又過了……奇怪了,方哲宇又不是中央伍,我幹麼一直以他為標準?猛然轉向右方,挺起身環顧四週,其他人老早睡成一片,心裡一陣憤慨,為了方哲宇,我居然硬撐了二十分鐘!

可惡,不過是方哲宇而已,又不是什麼帥氣逼人的大帥哥,為了他犧牲睡眠一點也不划算……忿忿地趴下,我再次偷覷他一眼。

方哲宇的側臉線條不算銳利,偏向日本人所說的「鹽味男子」,淡淡的、不甚深邃的類型,或許是教室的環境幫了大忙,此時此刻,他認真的目光映著投影螢幕的光線,眼睛反射了亮光,一閃、一閃……

沒來得及得到感想,下一秒,我的意識逐漸遠離。

我睡著了,毫無疑問。

不過,喚醒我的不是〈月下小丑〉的歌聲,而是一來一往的討論聲。

「……這樣改的話,音樂性比較豐富。」

「會不會模糊焦點?」

「如果加重節奏的話呢?」

「也是,我回去試試看。那麼老師覺得……」

待我好不容易脫離手麻的掙扎,發現教室早已空空蕩蕩,只剩下方哲宇和老師還站在講台上熱烈地談話,不得不說,我有點茫然,感覺自己一覺醒來到了異次元空間。

呆坐在位子上,我動也不是,不動也不是。

「同學,妳醒啦?」老師終於發現我的存在。

「啊?嗯,老師……呃……」尷尬非常,我簡直丟臉丟到銀河系,「不好意思我睡著了,那個,對不起……」

「沒關係,」老師很酷地打斷我不知所云的道歉,「簽到之後就可以離開了。」
這堂課的簽到通常都在第一節課後的休息時間,也就是說我睡到不醒人事,就連下課人來人往的聊天聲都沒有讓我的睡眠受到一絲干擾。
簽上名字,我閉閉眼,做足心理準備才敢抬頭。

「謝謝老師,我先走了。」

得到老師不以為意的頷首示意,我的目光不自覺飄向一旁的方哲宇,他正看著我,用著一種清清淡淡、彷彿完全不在意的眼神看著我。

奇怪,他幹麼不叫我!

的確,我和方哲宇不算朋友,他不需要有朋友道義,可基於同窗之誼,好歹發揮一下同學愛……好吧,退一萬步說,就算他認為不同系不能算是同學好了,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即使只是「認識的人」,方哲宇不也該盡點舉手之勞,幫幫一個不小心睡到忘了簽到、忘了醒來的無辜女學生嗎?

我承認我有起床氣,我遷怒,我自首。

但這一點都不阻礙我找方哲宇麻煩。

「喂。」

「……妳還沒走?」方哲宇皺起眉宇,好像很不想見到我似的。

憑著這點,我又暗自記上一筆。

「你幹麼不叫醒我?」我講得一副理直氣壯。

找碴的第一要件就是理直氣壯。

聞言,方哲宇定定看我,我當然不甘示弱,直直迎向他黑白分明的眼珠子,以及俐落的單眼皮……等等,我看錯了,他是內雙!方哲宇是內雙!

「我要走了。」

「內……不是,方哲宇!」

「幹麼?」

「你、你……」我叫住他做什麼呢?于珊妳是哪根筋不對了啊……眼看方哲宇又要露出令人惱火的不以為然,我心一橫,大聲地問他:「你現在有空嗎?要不要一起去吃東西?」

我,于珊,居然會找他,方哲宇,去吃東西?

天啊,我一定是睡到腦袋壞掉了,我怎麼會想和方哲宇一起吃飯?而且,這時間吃的還是下午茶,方哲宇和下午茶八竿子打不著,他看起來就是只愛吃陽春麵和肉圓,順便再切一點豆皮海帶。

「不要。」方哲宇淡淡地說。

等等,他說什麼?

不要?

「你說不要?」我這是威脅的語氣,要是他敢再拒絕一次……

「嗯,不要。」

他拒絕了!

方哲宇一臉「怎樣?不行嗎?」的表情,害得我頓時語塞,他沒管我,逕自往樓梯看一眼,再次開口。

「我可以走了嗎?」

這回我沒再攔阻。

眼睜睜看著方哲宇的身影消失在轉角。
「妳們家有沒有養狗?」推開剩下不到幾口的野菜咖哩飯,我放下湯匙,拿起紙巾按了按唇角,順道喝了口檸檬水。

聽見我突然的提問,其他三人愣了愣。

「狗?」

「對啊。」我朝著沛芸翻白眼,對她驚訝的語氣很不屑,「狗,又稱犬,哺乳動物,狼的近親,聽說是人類最好的朋友。狗,妳對這種動物有印象嗎?」

「我知道啦,妳很煩欸!」沛芸氣急敗壞地揍我一拳,不是我誇張,這女人手勁真的亂大一把,痛得我回敬她好幾下。

打鬧好一陣,最後是家榕先受不了,出言止住了我們的戰爭。

「我媽對狗毛過敏。」等到餐桌回歸安靜之後,小蜻蜓聳聳肩說道:「以前有親戚想分我們一隻長毛臘腸,結果我媽當天噴嚏打到她頭都暈了,只好送回去不養了。」

「這麼嚴重?」我咋舌。

「那我家對阿姨來說是禁區。」家榕喝了口附餐飲料,「因為院子大,我爸養了三隻米克斯,成天家裡家外跑個不停,機車踏板上都是狗毛,而且最近可能還會再多養一隻。」

「蛤,好好喔!我家的人都是貓派,只有我是犬派。」沛芸哭喪著臉,提起上次她到收容所做義工的事,「我本來想領養狗狗回家,結果電話才講到一半,就被罵到臭頭,我姊說我存心要謀殺她的小公主,我多冤啊!」

這、這也不能怪沛芸姊姊啦……畢竟她對愛貓的一片丹心有目共睹,她的臉書上全是貓咪的日常生活,美容保養、有機零食不用說,她甚至會用貓咪語氣發布動態,主人當得比寵物還沒存在感。

「不過妳問這個幹麼?」小蜻蜓把話題轉回到我身上,「妳家有養狗嗎?」

「有啊……」話才說完,我搖了搖頭,「其實也不算,牠是流浪狗,平常都在社區出沒,附近鄰居看牠乖巧,每天都會送剩菜剩飯給牠吃。幾年下來,雖然沒人帶回家養,可牠不知不覺也變成我們社區的一份子了。」

「感覺好溫馨哦!」

「喜歡的話,妳也可以來我們社區住啊。」看沛芸一臉羨慕,我面不改色地提議,「阿吉家旁邊還有位子。」

「阿吉?誰啊?」

「那隻狗。」

三秒之後,餐桌上再次出現許沛芸的怒吼。

我一邊笑著抵擋沛芸的攻擊,一邊建議她可以多帶一些狗罐頭當見面禮……雖然我一直都猜不準阿吉那隻淡定狗的心理,但大多數的狗狗對於食物通常是很欣然接受的吧?

小狗阿吉。

我的腦海裡忽然充滿了關於牠的回憶。
或許是沒來由的情緒使然,回到租屋處洗過澡後,我撥了通電話回台中的家,想問問阿吉最近過得好不好、附近的小朋友有沒有亂餵牠吃不該吃的東西……唉,明明阿吉一點也不愛我,我幹麼這麼惦記牠?

「什麼小狗阿吉,是老狗阿吉吧?」二哥嘲諷的語氣從手機傳出來,「難得打電話回家,居然是問阿吉的事。姓于的,妳有沒有良心?」

「姓于的,你才沒良心!上次不曉得是誰把我忘在大賣場,某人到了家才發現可愛的妹妹沒坐上機車……」

「且慢、且慢,這位沒良心小姐,妳都不知道哥哥我多有愛,我擔心妳心情不好,擔心妳為什麼突然不講話,有良心的哥哥,也就是我本人,為了逗妳開心,一路上一直跟空氣對話耶!我看路人都以為我是神經病吧?」

「你、活、該!」想像那幅畫面,我不小心笑出來。

「還笑!果真沒良心──噯,哥,等一下,我還沒罵夠……」

二哥的聲音遠離話筒,下一刻,另一道低沉的嗓音隨之響起。

「換人了。」

「大哥!」聽見熟悉的聲音,我喜出望外,嘴角失控地上揚,「你怎麼在家?什麼時候回來的?我上星期回家沒看到你,媽說你臨時到美國出差,害我好失望喔……」

「今天下午剛到。」大哥的聲音帶笑,後方不時傳來二哥吵死人的叫喊,「珊珊,妳是不是說過喜歡吉爾德利的海鹽巧克力?」

「對啊?」

「我有買回來哦。」

呆了三秒,我直接尖叫:「于仲,我最愛你了!」

「妳這星期會回家嗎?沒有的話,要不要大哥寄宅急便到宿舍?」

「不用這麼麻煩啦……」我說著,腦海忽然閃過同個屋簷下的三個女人,「呃,如果大哥不嫌麻煩的話,可以幫我寄上來嗎?我想給室友吃吃看。」

「當然好。」

「耶,謝謝大哥!」大哥果然最疼我了,呵呵呵。

「客氣什麼?」大哥低笑,說他明天就會寄出巧克力,「對了,妳剛剛是不是跟于季說到阿吉的事,阿吉怎麼了嗎?」

對喔,阿吉,差點都給忘了。

「我只是突然想到牠啊,不知道牠過得好不好……都是于季啦,混淆焦點、模糊話題!」仗著二哥聽不見通話內容,我趁機跟大哥告狀,「不過,大哥,你最近看到阿吉是什麼時候啊?」

雖說阿吉在社區花園有個固定睡覺的地方,但牠終究是流浪狗,很愛亂跑,三天兩頭沒回來是常事,像我上次回台中就沒見到牠。

「今天才看到而已。」

「牠看起來怎樣?」我的語氣出乎意料地急切,老實說,我也不懂我幹麼突然這麼想阿吉,以前都不會這樣的……

「看起來怎樣啊……」大哥被我一問,沉吟了半晌,「嗯,阿吉不就是那樣嗎?明明是一隻狗卻跩跩地不搭理人;給牠飯也是要吃不吃,吃了也是一副勉強賞光的樣子;想跟牠玩,牠還不屑跟你玩。說真的,我還沒見過像阿吉一樣冷漠的──」

聽著,我突然想到了什麼,驚訝地摀住嘴巴。

「天啊……」

「珊珊?怎麼了嗎?」

「沒、沒事,我沒事!」心下一慌,我連忙扯了別的話題帶過。

幾分鐘之後,掛上與大哥的通話,我無力地倒向床鋪,瞪著天花板,腦中除了小狗阿吉的冷淡眼神,還有另外一個身影默默地出現,用著相同的冷漠目光靜靜地瞅著我……

方哲宇。

方哲宇和阿吉根本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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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語言
    • 中文繁體
    • 裝訂
    • 紙本平裝
    • ISBN
    • 9789869246910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368
    • 商品規格
    • 21*14.8
    • 出版地
    • 台灣
    • 適讀年齡
    • 全齡適讀
    • 注音
    • 級別

商品評價

(共24 則好評)
  • ka****190 說:
    2017-02-27
    身邊有沒有那麼一個人,你們是很好的朋友,旁人說你們的關係曖昧,你卻渾然不知。當那個人消失,你會心慌;儘管忘了告白,仍然沒有錯過相愛。
  • br**********679 說:
    2016-10-28
    其實一開始我不是很喜歡于姍,因為我覺得他有點太過自信了,不過,看著看著,又覺得好揪心。明明一開始那麼有自信的一個人,漸漸的被現實給消耗殆盡,只有外表堅強而已...... 她,需要有個他來疼她。
  • hy**123 說:
    2016-07-25
    一個看似大膽的女孩,在他那堅忍的外表底下卻有著一顆怕被人觸碰,容易受傷的心靈........而有個男孩,他一直一直默默的站在那女孩的身後.......為了她所經歷的,默默地心疼........
  • mo****177 說:
    2016-07-03
    作者把書中女主的個性和情緒描述得十分詳盡 讓人在腦海中架構了女主的形象 而作者描寫的男主 默默的 痴痴地 對女主的真心是顯而易見的 然而談女主在推拉的過程中 真的會讓人心頭一緊 還好最後終於終成眷屬
  • cwg29 說:
    2016-05-28
    有時愛情錯過了,就回不來了,如果回得來真的是幸運。一個人能癡癡等後另一個人多久?一年?兩年?五年?十年?還是永遠?如果生命中有個人願意默默在你身後守護你一個人,真的很幸運。
  • ts****a12 說:
    2016-03-24
    兔子說的書一直都有買。從''給我一個理由不愛妳''中,就一直有注意到于珊這個角色,想不到原來這麼一個霸氣女最需要的是默默陪伴的暖男,而不是光鮮亮麗的社會菁英,輕鬆幽默的筆調,是本好看的小說。
  • ka****244 說:
    2016-03-16
    好愛哲哲~暖暖的~于珊是一個很棒的女孩 堅強 有義氣 自信 但是傷了太多 怕了 不敢了 懼怕了 怕攤清楚了一切 就會轉身而去 消失在眼前 所以選擇了逃避 因為從沒擁有過 就不用怕會有失去的痛 不過阿~恩愛的畫面太少拉!!!~
  • al****130 說:
    2016-02-13
    看了一點 覺得前面飄著一股淡淡的感傷 就如同于珊 表面似是堅強 但有著不為人知的脆弱 才看了一點 我卻莫名的希望 最終她和方哲宇會有好結局
  • so*****122 說:
    2016-02-07
    好喜歡兔子說大大寫的故事,好像能從中獲得什麼一樣,總能讓我起一波漣漪,一抹微笑,還流聯忘返,依依不捨,不誇張,真的!看了一定不後悔,甚至很高興與之相遇!
  • si******730 說:
    2016-02-06
    真的好喜歡于珊和哲哲之間的互動,不難想像哲哲在忍受于珊不停講話的無奈表情啊哈哈!總之真的超愛他們兩人相處的過程!兔兔加油~期待妳下一部作品!
  • ww*222 說:
    2016-02-04
    大愛方哲宇啊,一直等著于珊。 雖然第一次于珊選擇的是宋大翔 方哲宇也還是繼續等著于珊。 超級暖男的!!!!!!!!!!! 于珊兩次失戀 方哲宇都默默的陪著她。 他們忘了告白,但沒忘了相愛。
  • mo*****913 說:
    2016-02-03
    我一開始看到書的封面和書名就已經迫不及待,忘了,給人一種酸澀感。當我看著作者筆下的于珊,十分令人憧憬,同時也很脆弱。方哲宇是個討人喜歡的暖男角色,看小說的時候不妨想像他的歌聲,或許也能被溫暖到也說不定。對我來說,他忘記對于珊解釋的愛戀,也是最好的告白。
  • lu*******427 說:
    2016-02-01
    暖男哲哲♥ 愛情不用轟轟烈烈 越是像哲哲這樣安靜的愛,等到發現的時候已經深入于珊的心了 想拔也拔不掉,就像自己的生命一樣 因為一切都太過自然而然,太過生活化,太過習慣:3
  • ya*****306 說:
    2016-01-31
    我真的好喜歡方哲宇對于珊的包容,真的是暖男界的代表啊!看完了這本書之後就更加期待兔子說的下一個作品了!!
  • st***405 說:
    2016-01-30
    真的很喜歡兔子說這次的這本《忘了告白》,之前的《給我一個理由不愛你》的那本,已經讓我覺得看了很揪心很值得了。這次又出了這本書,不論是這簡介或是內容,都讓人覺得既是揪心又有感觸。
  • de*******118 說:
    2016-01-27
    好喜歡這個小說的主角~~文字表得很直接,我超愛的,每個人物也都刻劃得很清楚,讓我很印象深刻。我超喜歡于珊直來直往的個性,還有我看到那個「哲哲」的綽號時我真的笑翻了,是那麼的單純,卻又那麼印象深刻。我真的好難表達我對這本書的喜愛,光以文字真的太單調了,只能說真的超愛。
  • sh*****ee7 說:
    2016-01-25
    于珊即使十分堅強,但卻也有脆弱的一面,而方哲宇在于珊心中也在不知不覺中有了有個立足之地,對于珊而言,方哲宇是個必須存在於她生命中的人,畢竟方哲宇的默默守護,靜靜的推著她前進,令人看著看著,心中泛起一絲暖意,兔子說的書,總是令我愛不釋手!
  • bl****921 說:
    2016-01-22
    于珊的個性很多是令人想擁有的,例如大膽、敢愛敢恨,但她也會有脆弱、信心被擊垮的時候,但最重要的是她能夠再站起來,是個讓人心疼且佩服的女孩。
  • 21************com 說:
    2016-01-19
    我很喜歡這一位作者寫的小說,而在這一本書裡面,我覺得這一個女主角的個性也讓整個個小說中,帶著有趣,讓整本小說更加得好看!!!
  • ha********429 說:
    2016-01-16
    兔兔筆下的故事,每個都很棒! 哲哲在于珊最脆弱時默默保護著她,讓傷透了心的于珊能慢慢恢復。于珊讓哲哲拾起放棄的夢想,在哲哲的背後推他一把,最喜歡哲哲和于珊,如果遇到了就不要錯過,兔子說 忘了告白更別錯過!
  • ie****056 說:
    2016-01-09
    我喜歡兔子說老師筆下的故事,不僅是《說再見以前》和《給我一個理由不愛妳》 ,我也很喜歡《忘了告白》,我真超愛于珊的霸氣,哦~那氣勢真無人能擋啊,除了我們的帥哥 方哲宇,哦~我真超愛他,帥炸啦。喜歡兔子說老師的書的人,快來買《忘了告白》看于珊和 哲宇的故事
  • z3****416 說:
    2016-01-09
    就算于珊再怎麼漂亮、再怎麼強勢,她終究只是于珊。 就算是她,也會有她沒辦法辦到的事。 這樣的她,也會有褪下堅強外表的時候,所以方哲宇對她來說是必須存在的ww 方哲宇的溫柔及寵溺,讓我看的時候一直尖叫xddddd 記者會的時候也超霸氣!我愛你方哲宇wwwww!!!!!
  • am****8tw 說:
    2016-01-06
    雖然僅是試閱過內容簡介,但是我馬上被她說故事的功力深深吸引,不只是忘了告白,我頃刻間也忘了言語。祝福兔子加油!萬事順利、新年快樂~
  • s9**013 說:
    2016-01-04
    從以前到現在一直很喜歡兔子說的文字,很開心這本終於要出版了啊!!加油呦,祝大賣哦!我已經下單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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