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知幸福(吉本芭娜娜的幸福論)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用不著焦急。幸福是量身定做。隨時可以用適合自己的形式取出。
身體感到的快與不快,也是幸福的晴雨表。
清楚知道什麼對自己是舒適的。如此一來,身心就不會無謂地用力,能夠保持良好狀態,基本上這樣應該就叫做「幸福」吧。
吉本芭娜娜
不妨試試什麼都不做。
即使什麼都不做,一天之中也有好事發生,有開心的事,好好去感受那每一樁每一件,一點一滴累積下來,同時提升感知幸福的敏感度。那樣做,反而更能發現現有生活中的幸福,明白「對自己而言幸福原來是這樣啊」。
第一章 培養伴隨快與不快的感測器
第二章 重大事件教我們的事
第三章 愛自己這件事
第四章 在這廣大的世界中,發揮自我
身體感到的快與不快,也是幸福的晴雨表。
清楚知道什麼對自己是舒適的。如此一來,身心就不會無謂地用力,能夠保持良好狀態,基本上這樣應該就叫做「幸福」吧。
吉本芭娜娜
不妨試試什麼都不做。
即使什麼都不做,一天之中也有好事發生,有開心的事,好好去感受那每一樁每一件,一點一滴累積下來,同時提升感知幸福的敏感度。那樣做,反而更能發現現有生活中的幸福,明白「對自己而言幸福原來是這樣啊」。
第一章 培養伴隨快與不快的感測器
第二章 重大事件教我們的事
第三章 愛自己這件事
第四章 在這廣大的世界中,發揮自我
目錄
序言
第一章 培養伴隨快與不快的感測器
第二章 重大事件教我們的事
第三章 愛自己這件事
第四章 在這廣大的世界中,發揮自我
願你幸福(結語)
第一章 培養伴隨快與不快的感測器
第二章 重大事件教我們的事
第三章 愛自己這件事
第四章 在這廣大的世界中,發揮自我
願你幸福(結語)
試閱
信賴自己的身體感測器
記得大概是我五歲時,鄰家阿姨拿來可愛的衣服,說要送給我。阿姨是個給人感覺很好、很溫柔的人,按照一般想法,老是穿姊姊舊衣服的我,當場應該開心得跳起來才對。可是,被對方催促「妳穿穿看」,我慢吞吞說聲「好」拿起衣服,不知怎的就是不想穿。
父親應該能理解那種難以言喻的感覺,但他正巧不在家,母親發脾氣訓斥「怎麼?穿一下有什麼關係」,雖演變成對阿姨也很抱歉的場面,但不知為何我就是抵死不從,我記得我堅稱「不要不要,絕對不要!」滿地打滾哭鬧拒絕。
那絕非耍任性。也不是小孩子喜怒無常一時亂發脾氣。
正因為年紀還小,所以能那樣誠實地表露出來,如果年紀再大一點,說不定會顧忌對方的感受即使不喜歡也會笑著穿上。那當然也是問題。當時為何那麼抗拒,至今不解其故,那種情況雖然在場誰也不明白但我想一定有什麼理由吧。總覺得自己會那麼討厭,或許是體內的感測器最敏感之處產生了什麼反應。
那種感測器,本來人人都有,小時候,想必大家都會在每一瞬間做出反應。類似生物的生存本能。是察覺危險的迴避能力。就像不祥的預感讓自己沒搭上前一班電車因此躲過車禍,或者不知為何就是提不起勁開車出門結果本該行經的路上就發生了重大車禍,沒有忽視身體的感測器抓住的些許異樣感因而得救的例子,想必多得數不清。
不過,隨著在社會上生活,人類本該具有的這種感覺被當成無用之物漸漸麻痺。為了順應在學校或公司的社會生活,我們逐漸忽視自己的感覺,只顧著迎合周遭的狀況。
那種時候,只要能意識到「在目前的狀況下雖然通常被忽視,但那並非自己本來的感覺」就好,否則本該擁有的感覺不知不覺麻痺,最後再也無法產生反應。那樣子,對生物是相當不妙的狀態。
到那時,自己明明感覺「那個人好像有點煩人」,卻自行抹消那個念頭:「不,可是,爸媽和朋友都說他是了不起的好人,所以應該是值得親近的人吧」,就這樣把判斷交給旁人。但那其實是最不該交給旁人的時候,能夠對自己的體感信賴到什麼程度,我認為和這個人本來具有的生存力直接關聯。
自身的感覺和周遭人等的感覺不同,是常有之事,有時自己其實不情願,卻不得不配合周遭。
若是幼童,只要像當時的我那樣滿地打滾哭鬧即可,成年人卻很難這樣做。正因如此,一邊無奈地配合周遭眾人,同時至少自己要為自己理解「我其實是這樣想」,我認為這點非常重要。
我自己到了某個階段的年齡後,變得相當有意識地那樣客觀釐清。雖然配合周遭,但自己實則另有想法。狀況雖是如此,但自己是那樣。我非常客觀地這樣認清。
雖然配合周遭,卻絕不放棄自己的感覺。配合不是為了自保,純粹是因為不想傷人,或者,為了愛。如此這般,在鍛鍊自我感知能力的同時,也一點一滴減少自己與周遭乖離的狀況。
因為自我感知能力如果變得遲鈍,就會連什麼是幸福都不知道。
我認為是那個感測器告訴我的。它告訴我於己而言何者是幸福,何者則否。
兒時的那次體驗,絕非任性鬧脾氣。當自己的感測器產生反應時,想必就會那樣,我把它當成一個指標至今留在體內。不過,換作現在,為了不傷害鄰家阿姨,我想,我或許會用稍微不一樣的方式拒絕。
記得大概是我五歲時,鄰家阿姨拿來可愛的衣服,說要送給我。阿姨是個給人感覺很好、很溫柔的人,按照一般想法,老是穿姊姊舊衣服的我,當場應該開心得跳起來才對。可是,被對方催促「妳穿穿看」,我慢吞吞說聲「好」拿起衣服,不知怎的就是不想穿。
父親應該能理解那種難以言喻的感覺,但他正巧不在家,母親發脾氣訓斥「怎麼?穿一下有什麼關係」,雖演變成對阿姨也很抱歉的場面,但不知為何我就是抵死不從,我記得我堅稱「不要不要,絕對不要!」滿地打滾哭鬧拒絕。
那絕非耍任性。也不是小孩子喜怒無常一時亂發脾氣。
正因為年紀還小,所以能那樣誠實地表露出來,如果年紀再大一點,說不定會顧忌對方的感受即使不喜歡也會笑著穿上。那當然也是問題。當時為何那麼抗拒,至今不解其故,那種情況雖然在場誰也不明白但我想一定有什麼理由吧。總覺得自己會那麼討厭,或許是體內的感測器最敏感之處產生了什麼反應。
那種感測器,本來人人都有,小時候,想必大家都會在每一瞬間做出反應。類似生物的生存本能。是察覺危險的迴避能力。就像不祥的預感讓自己沒搭上前一班電車因此躲過車禍,或者不知為何就是提不起勁開車出門結果本該行經的路上就發生了重大車禍,沒有忽視身體的感測器抓住的些許異樣感因而得救的例子,想必多得數不清。
不過,隨著在社會上生活,人類本該具有的這種感覺被當成無用之物漸漸麻痺。為了順應在學校或公司的社會生活,我們逐漸忽視自己的感覺,只顧著迎合周遭的狀況。
那種時候,只要能意識到「在目前的狀況下雖然通常被忽視,但那並非自己本來的感覺」就好,否則本該擁有的感覺不知不覺麻痺,最後再也無法產生反應。那樣子,對生物是相當不妙的狀態。
到那時,自己明明感覺「那個人好像有點煩人」,卻自行抹消那個念頭:「不,可是,爸媽和朋友都說他是了不起的好人,所以應該是值得親近的人吧」,就這樣把判斷交給旁人。但那其實是最不該交給旁人的時候,能夠對自己的體感信賴到什麼程度,我認為和這個人本來具有的生存力直接關聯。
自身的感覺和周遭人等的感覺不同,是常有之事,有時自己其實不情願,卻不得不配合周遭。
若是幼童,只要像當時的我那樣滿地打滾哭鬧即可,成年人卻很難這樣做。正因如此,一邊無奈地配合周遭眾人,同時至少自己要為自己理解「我其實是這樣想」,我認為這點非常重要。
我自己到了某個階段的年齡後,變得相當有意識地那樣客觀釐清。雖然配合周遭,但自己實則另有想法。狀況雖是如此,但自己是那樣。我非常客觀地這樣認清。
雖然配合周遭,卻絕不放棄自己的感覺。配合不是為了自保,純粹是因為不想傷人,或者,為了愛。如此這般,在鍛鍊自我感知能力的同時,也一點一滴減少自己與周遭乖離的狀況。
因為自我感知能力如果變得遲鈍,就會連什麼是幸福都不知道。
我認為是那個感測器告訴我的。它告訴我於己而言何者是幸福,何者則否。
兒時的那次體驗,絕非任性鬧脾氣。當自己的感測器產生反應時,想必就會那樣,我把它當成一個指標至今留在體內。不過,換作現在,為了不傷害鄰家阿姨,我想,我或許會用稍微不一樣的方式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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