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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話的奇幻與寫實:「正經8本」童話得獎作品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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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打動人心的童話,離不開真實生活的土壤。讀懂童話,或許對成長的人生有所啟迪;那些現實的缺憾,不妨讓我們用童話來彌補。

這本書有作者對童話的一些觀察所得,也收錄了作者曾獲獎的童話作品,希望能跟大家分享童話帶來的感觸與悸動。

作者

朱心怡

 

臺灣高雄人,國立清華大學中語系畢業,國立中山大學中文所碩士,國立清華大學中文所博士,現為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專任副教授。

 

在校開設的課程,有:「中國文學欣賞」、「生命閱讀與書寫」、「中文寫作」等,並負責主辦餐旅文學獎逾十二年。指導學生精進寫作技巧的同時,自身也喜歡創作童話,用故事的隱喻來寄情抒懷。童話作品曾獲得香港青年文學獎與教育部文藝創作獎的獎項肯定。

目錄

緣 起/1

第一章 童話是大人給兒童的幻想故事/7

第二章 童話隱含著大人對兒童的期待—以黃春明童話為例/17

第三章 童話的幻想有前提—符合物性的邏輯/55

第四章 笑著笑著開始懂了—童話的滑稽美學/75

第五章 童話創作得獎作品選/103

 一、〈老農夫的寶貝牛〉/105

 二、〈小皮蛋〉/109

 三、〈調色〉/119

 四、〈小房子的夢〉/123

 五、〈廢話回收有限公司〉/133

 六、〈傻呼嚕〉/144

 七、〈毛茸茸的問號〉/154

 八、〈影子不見了〉/163

後 記/173

參考書目/175

序/導讀

緣起

 

  美國哲學家蘇珊.朗格(Susanne Langer, 1895-1985)在她的《哲學新鑰》(Philosophy in a New Key, 1979)一書中,指出:「童話則在滿足個別的欲求,王子公主與庶人無異,情節未必合乎道德,卻必然以弱勢者得勝的喜劇收場。童話是主觀的,其作用在彌補現實生活的不足,擺脫實際的衝突與挫折,儘管主角具有某種魔力,卻不會像神話那樣被賦予超自然的神性。」

 

  看到這段話,不禁回憶起開始提筆寫下的第一個故事,的確是從現實生活中汲取的靈感。那時候,主管戲謔地形容辦公室裡有牛鬼蛇神,我就是那頭牛,我陪著笑,有尷尬也有自嘲。又一天,主管問我看過牛眼淚嗎?我只看過網路上每逢鬼月有人在賣牛眼淚,迷你的一個小瓶子裝著透明液體,標榜功效說將牛眼淚擦在眼皮上就能看見鬼。真的假的就不好說了。主管告訴我,他在農村長大,小時候家裡有養過牛,那頭牛很聽話。有一天,他和父親一如往常坐在牛車上,牛車行經田埂時,速度逐漸慢了下來。他父親揮動鞭子,驅策牛快走,牛被打得狠了,看得他不忍,於是跳下車來想幫忙推一把,這才看清原來是車輪被地上的草藤纏住了。牛不是偷懶,而是拉不動。除掉草藤後,他摸摸牛背以示安慰,轉頭對上牛眼,意外看到牛正無聲地流下眼淚。那也是牛被賣掉前,他印象中僅有一次的牛落淚。

 

  「牛好可憐」、「不應該是這樣的」感觸撞擊著胸腔。然後,有一隻牛就這麼闖進腦海,三不五時在耳畔哞哞哞地叫著。於是,〈老農夫的寶貝牛〉這個故事就這麼誕生了。

 

  所以,童話跟所有的文學作品一樣,都是源自於生活。只是想要分享的對象有所不同,故而在角色的選擇上、情節的安排上,乃至文字修辭的使用上,會適度地調整到適合「兒童」欣賞的程度。

 

  當代文化史學家達恩頓(Robert Darnton, 1939-)在分析法國童話時,把童話當作現實的投射,童話背後隱含的是非常殘酷的社會現實。杜明城教授認為:

在這層意義下,童話根本就是苦難文學的一種變體,表達的是苦中作樂的無奈,或許我們可以用奇幻寫實(fantastic realism)一詞來涵蓋這類民間童話。

 

  除此之外,探索人性,也是所有寫故事的人避無可避的任務。蕭菊貞教授在《故事的秘密》中,強調:

寫故事之前,要先讓自己走進生活現場,在生活中閱讀人性,成為一個人性的觀察者和捕捉者。

 

故事的核心價值是人在故事背景(困境)前的行為、選擇與思想所建構出的生命價值。如真愛、勇氣、正義等等的普世價值,如何幫助主角從困境中解脫、成長,當然也有可能是殞落或犧牲。

 

  童話也是故事,必須要有真實為基礎,尤其是當讀者為兒童時,更需要謹慎注意隱藏在作品中的教育價值。

 

  童書作家林哲璋,總結自己二十多年的寫作經驗,說道:「童話並非想像力的馳騁,『起飛』航向想像的世界並不是難事,難的是從想像世界『降落』進入『一切一切都是人』的人世間。」童話中的角色、情節和主題,都可能是來自現實人生的象徵和投射。

 

  兒童文學研究者趙景深曾指出〈醜小鴨〉就是安徒生的自述:

醜小鴨受了若干波折,方才得著最後的快樂。再看安徒生的一生,為劇不成,為本人戲不成,為詩又不成,也是受了若干波折,最後他的童話,才能受世界的歡迎。可知道一篇《醜小鴨》實是他的自述。有感而發,無怪乎這一篇成了他的傑作之一了。

 

所以打動人心的童話,離不開真實生活的土壤。

 

  很多文學家也寫過童話,比如:英國小說家狄更斯(Charles John Huffam Dickens, 1812-1870)寫過《魔法魚骨》(The Magic Fishbone, 1868)、蘇格蘭小說家兼詩人史蒂文生(Robert Lewis Balfour Stevenson, 1850-1894)寫過《金銀島》(Treasure Island, 1883)、俄國文學家普希金(Aleksandr Sergeyevich Pushkin, 1799-1837)寫過《漁夫與金魚的故事》(The Tale of Fisherman and the Fish, 1835)等。在臺灣,小說家黃春明從1993年開始創作童話,理由是:「也許我打不過整個大環境,但是我還是甘心情願地當唐吉軻德,為了我們的孩子。」兒童文學家林良說道:「我們對小說家所期待的,不僅僅是一個故事,而是那故事能不能呈現小說家『對人生的註解』。……小說家是用故事表達他的『人生觀察』的。」讀懂童話,或許對成長的人生有所啟迪;那些現實的缺憾,不妨讓我們用童話來彌補。

 

  這本書分為理論與實務兩方面,前四章是理論,從童話的界定、意義、敘事與審美,進行學理分析;第五章則是實務,選錄了八篇童話作品,分別是獲得香港青年文學獎的〈老農夫的寶貝牛〉和〈調色〉,以及教育部文藝創作獎的〈小皮蛋〉、〈小房子的夢〉、〈廢話回收有限公司〉、〈傻呼嚕〉、〈毛茸茸的問號〉與〈影子不見了〉,驗證自己的童話創作。就教於方家,尚祈不吝指教。

試閱

第一章 童話是大人給兒童的幻想故事

 

  童話主要是由成人社會提供給兒童的。成人對兒童的看法,對童話本質及其功能的認識,主導著童話的面貌特色。杜傳坤教授指出:「成人對兒童和兒童文學的看法、認識,就是成人的兒童觀和兒童文學觀。它們往往不是從成人個人心裡憑空產生,而是由其所處的時代及文化意識形態所導引與塑造的。」所以,童話的出現,不是兒童自己發現或創作的故事,而是成人為兒童挑選或創作的故事。

  陳蒲清《中國本土童話鑑賞》將童話定義為:「童話是一種適合兒童心理特點的幻想故事。」在這樣的定義下,神話與寓言就有童話的蹤跡。陳蒲清說道:

大人們給小孩講故事是一種經常的現象,老人們把講故事叫做講「古」。……這些古老的故事中有很多充滿奇特幻想的故事,它們便是民間童話。有很多文人小時愛聽故事,長大了還是這樣,晉代的干寶,唐代的李公佐、段成式,宋代的蘇東坡、洪邁,明代的瞿佑、馮孟龍,清代的蒲松齡、沈起鳳等,都是一批保持童心的人物,他們把自己聽到的故事記錄下來,其中就有不少優秀童話。

並且指出「童話」一名,最早見於孫毓修先生在清宣統元年(1909年)編撰的《童話》叢書。

  「童話」名稱的涵義,或源於「話本」。洪汛濤《童話學》說道:

第一、中國自古即有「童謠」之名,那是韻文體的;散文體的不稱「謠」,該叫「話」。有「童謠」,必定有「童話」。……第二、中國古小說稱為「評話」或「話本」;「童話」即兒童之評話、話本。第三、從我國早期那些稱做「童話」的作品來看,可說都是沿用宋元評話、話本的寫法的;前面有一大段楔子式的評語,而後始進入故事正文。

  雖然「童話」之名晚出,但是起源卻甚早。周作人《童話略論》根據人類學派的進化論觀點,提出童話與神話一樣源於遠古,他說道:

童話(Märchen)本質與神話(mythos)世說(saga)實為一體。上古之時,宗教初萌,民皆拜物,其教以為天下萬物各有生氣,故天神地祇,物魅人鬼,皆有定作,不異生人,本其時之信仰,演為故事,而神話興焉。其次亦述神人之事,為眾所信,但尊而不威,敬而不畏者,則為世說。童話者,與此同物,但意主傳奇,其時代人地皆無定名,以供娛樂為主,是其區別。蓋約言之,神話者原人之宗教,世說者其歷史,而童話則其文學也。

  林守為教授則根據日本學者蘆谷重常和松村武雄的說法,主張「童話早於神話」。

  蘆谷重常在《世界童話史》中說:「童話究竟發生於何時的問題,那只能說是屬於不可想像的太古而已。一般的想法以為『童話是神話的兒童化』,不過慎重地推想,童話卻比神話發生得更早。在神話發生時,必有與其相呼應的宗教的信仰和相當的文學的技巧為其背景,但在文化程度還沒達到一相當階段——尚在未開化的草莽時代,語言就已存在。在神話裡含有無數的童話,但這些童話實存於神話之前。」

  松村武雄《童話與兒童研究》也認為將童話視作神話的殘渣,在民俗學上或民族心理學上,並無根據。且最早的童話,絕對不是屬於兒童的,而是屬於一般人的,為著嘗試團聚的興味的一般人所有的。依社會心理學者的話來說,童話可說是一種社交的行為。

  「古代童話」(或稱「民間童話」、「傳統童話」)就是指稱那些散見於古代典籍中的故事,以及流傳在民間的口傳故事。但是,因為「兒童」是一個十七世紀才興起的觀念,所以古代童話,如《格林童話》,在德國格林兄弟最初蒐集的版本,就有許多故事內容並不適合兒童閱讀,例如:〈長髮公主〉裡拉芬彩兒告訴巫婆「我的衣服越來越緊了,已經穿不下了,該怎麼辦呢?」暗示未婚懷孕。〈漢索與葛麗泰〉裡是狠心的親媽慫恿爸爸將小兄妹遺棄在森林裡。〈白雪公主〉裡的王妃也是白雪公主的親生母親,因為嫉妒女兒比自己美,才想害死她。〈千種皮〉裡國王看到長得跟過世的王妃一樣美貌的女兒,於是動了情,不管大臣的勸阻,堅持要跟女兒結婚。

  格林兄弟原先想保留其原始面貌,但出版後受到來自兒童父母的批評,他們不希望讓孩子們看到那些殘忍或亂倫的內容。接受建議的格林兄弟才對內容和敘述進行了刪修與改寫,使其更適合兒童閱讀。

威廉.格林在1819年第二版的前言裡寫道:「在這新版裡,我們將每個不適合兒童的地方都小心地清除了,如果還有異議,認為有一個或哪個故事會讓父母親尷尬,認為有失體統,以致不方便將這本書就這樣直接地交到兒童手上,這可能屬於個別情況的顧慮,那麼父母親很容易自行選擇……」(Brüder Grimm, 1989, 31)。

  中國兒童文學作家葛琳(本名葛翠琳, 1930-2022)認為經過改寫的古代童話在內容上,大多已剔除荒謬、恐怖和粗俗的部分,也剔除了嚴肅和迷信;充實、美化了故事中感人的情節及各角色的活動。在寫作技巧上,有下列五項特徵:1.善用擬人化的寫作方法。2.故事人物少而活動多。3.故事的情節多是特殊而誇張,異乎尋常。4.善用魔法與神技解決問題。5.善有善報,有令人滿意的結局。

  從古代童話演進到現代童話,最重要的人當屬「現代童話之父」安徒生(Hans Christian Andersen, 1805-1875),他把自己的童年生活,以及旅途中的所見所聞溶入童話中,一生共發表了一百六十八篇故事。因為「現代童話」是經過作家個人獨特的審美意識與敘事手法,所以又稱為「創作童話」或「藝術童話」。

  兒童文學家林良指出現代西方國家的童話、日本童話,以及我國的童話,都深受安徒生童話所影響。並分析現代童話跟古代童話有三大不同之處:

1.角色選擇的自由:現代童話《勇敢的小錫兵》寫的是玩具兵。《醜小鴨》寫的是一隻小天鵝。

2.洋溢著善良的人性:古代童話故事中有善人,也有惡人。故事中對於自私,貪婪、殘忍、惡毒,一律不加以避諱。這本來是成人文學的特性。……古代童話的內容有些是相當野蠻的,但是安徒生的創作童話,卻給人溫馨的感覺。

3.創意的想像趣味,取代了法力、巫術和國王的賞賜;也就是說,安徒生的童話提高了童話境界。大家欣賞的是童話中令人愉快、富創意的想像,而不再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或者突來的財富、突然降臨的好運等這種現實的利益。

  童話發展迄今,表達主題與表現手法越來越多元與豐富,林文寶教授在《兒童文學故事體寫作論》中,總結「童話」的創作:

總之,所謂童話,就是使事實長上翅膀。

所以是先有了「事實」,然後童話作家用巧手裝上「想像的翅膀」,讓兒童們可以從遠離現實的角度來觀看。這何嘗不是凸顯出童話作家對兒童們的呵護:現實不是那麼美好,我想讓你知道,只是不希望你直擊殘酷,受到傷害;所以選擇用溫柔的方式,隔著美化的濾鏡,引導你慢慢感受、漸漸領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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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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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裝訂
    • 紙本平裝
    • ISBN
    • 9789863391524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182
    • 商品規格
    • 25開15*21cm
    • 出版地
    • 台灣
    • 適讀年齡
    • 全齡適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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